什么是货币计价前提 货币计价前提又称货币计量单位,是指会计主体的业务管理活动及其结果,必须通过货币予以综合反映。 目录 1货币计价前提的内容 货币计价前提的内容 货币计价前提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货币计量单位是会计计量的基本计量单位,其他单位是辅助的; ②在多种货币同时存在的条件下,或某些业务是用外币折算时,需要确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③货币计量单位是借助价格来完成的,如某些经济业务没有客观形成的市场价格作为计量依据时,应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来完成计量工作。
什么是贷款五级分类制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目录 1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借款还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或者通过拍卖抵押品、履行保证责任等途径筹集还款资金;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贷款的; (5)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对正常经营构成实质损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6)借款人处于半停产状态且担保为一般或者较差的; (7)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 (8)可还本付息的重组贷款; (9)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法律性文件遗失,并且对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可疑类; (1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发放的贷款; (12)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1天至90天(含)。 次级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b.借款人正常营业收入和所提供的担保都无法保证银行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c.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需要对该笔贷款借款合同的还款条款作出较大调整。 d.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 e.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资料之二:次级贷款,其它银行还举例如下特征: 借款人净现金流量为负值,支付出现困难,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借款人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妨碍债务的清偿,预计贷款损失在30%以下,贷款本金逾期91天至180天(含)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可疑类: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处于停、缓建状态; (2)借款人实际已资不抵债; (3)借款人进入清算程序; (4)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涉及重大案件,对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5)借款人改制后,难以落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务或虽落实债务,但不能正常还本付息; (6)经过多次谈判借款人明显没有还款意愿; (7)已诉诸法律追收贷款; (8)贷款重组后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损失类; (10)本金或利息逾期181天以上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91天以上。 可疑类参考特征: a.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经银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后,贷款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b.借款人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收入来源不稳定,即使执行担保,贷款也肯定会造成较大损失。 c.因资金短缺、经营恶化、诉讼等原因,项目处于停建、缓建状态的贷款。d.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当年继续亏损。 e.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 g.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 资料之三:可疑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预计贷款损失率在30%—90%之间;贷款本金逾期人(含展期后)180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损失类: (1)借款人因依法解散、关闭、撤销、宣告破产终止法人资格,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借款人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借款人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且复工无望,或者产品无市场,严重资不抵债濒临倒闭,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并对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3)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4)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贷款;或者保险赔偿清偿后,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贷款,农村信用社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清偿或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5)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判处刑罚,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农村信用社依法追偿后无法收回的贷款; (6)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农村信用社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农村信用社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帐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8)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农村信用社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9)银行卡被伪造、冒用、骗领而发生的应由农村信用社承担的净损失; (10)助学贷款逾期后,农村信用社在确定的有效追索期内,并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向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11)农村信用社发生的除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逾期3年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 (13)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50号)规定的被认定为呆账条件之一的信贷资产; (14)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即使处置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也只能收回很少的部分,预计贷款损失率超过85%。 损失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b.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已保险补偿后,确实无能力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银行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c.借款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银行经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清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d.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贷款,又无其他贷款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e.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诉诸法律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后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银行仍然无法收回的贷款。 f.由于上述a至e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贷资产接受费用,小于贷款办席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g.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授予上述a至f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银行经追偿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h.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贷款。 资料之四:损失类贷款,专业银行举例尚有: 经国税部门未能核销的贷款;预计贷款损失在90%以上。 说明: 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类贷款的基本分类标准是各类贷款的风险表现基本特征形式,采用的是列举法,不可能穷尽。它们只是贷款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2.分类中,关键是要把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的损失程度,并结合担保分析后进行初分结果调整,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什么是贷款“三查”制度 贷款“三查”制度是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通过实施贷款“三查”,有利于贷款人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经营状况以及贷款的风险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保障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同时,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情况,也是在贷款出现风险后,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免责的重要依据。 ">编辑] 目录 1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 2参考文献 贷款“三查”制度的执行 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三查”质量,是防范新增贷款风险的根本环节,是及时准确预警贷款风险和缓解或消除贷款风险的基础保证。 (1)要制定完善明晰的贷款“三查”流程图、贷款“三查”规范以及检验“三查”工作质量的标准,使贷款“三查”制度执行有路径、有标准、检查贷款“三查”工作落实执行的好坏评判有依据、有准绳。 (2)贷前调查要重点抓贷款信息资料真实性管理。要对借款人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分析和判断,关键是要通过行之成效的途径和方法验证借款人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以增强贷款审查决策的有效性。同时,贷前调查应当实行双人制,即贷前调查至少要有两人一起参与,共同完成贷前调查报告,以提高贷前调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3)贷时审查要重点抓风险量化预防控制管理。要以风险系统方式量化每项内容对贷款风险的影响程度,论证贷款发放的风险隐患程度,根据风险度判断掌握是否同意发放贷款,选用适当的贷款方式,使贷款决策从定性分析转向定量分析,以增强贷款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关键是要使审贷分离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贷款审批要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以确保贷款审查工作做深做细,增强贷款审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贷后检查要重点抓贷款风险生长的预警和处置管理。 一是要强化贷后跟踪检查制度的刚性,贷后检查的行动、内容、质量要到位。对于贷后检查工作薄弱的行处,要坚决取消其新增贷款审批权。 二是要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地反馈贷款风险生长情况的预警信息。 三是要根据贷款风险预警信息,区别各种贷款风险生长节点,及时果断地采取与之相适宜的贷款风险处置途径和措施,以提高贷款风险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理顺与政府、执法部门、人民银行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高依法化解新增贷款风险的工作效果。 参考文献 ↑ 姚启建.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分析与防范
什么是贷时审查 贷时审查是指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目录 1贷时审查的内容 2相关条目 贷时审查的内容 贷时审查的基本内容是多方面的。重点有:审批前提是否成立;信贷审批要求、法律意见是否落实;各项信贷文件、资料、手续是否齐全;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是否全面、正确签订,是否合法有效;各资料、文件或合同之间逻辑关系是否一致、正确,表面是否真实;业务背景是否真实、合理;信贷用途是否符合要求;信贷额度、期限是否在有效范围;信贷押品是否入账(保证金)、入库或监管(抵押物、其他质物);信用状况、主体与业务资格、财务状况、人事和法律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操作程序是否正确,各级审批是否越权等。 应当指出,这种“执行”不是机械式的,存在着某种变通,但并不构成对审批意见的修改。 其一,根据落实的具体情况、程度以及其它制约因素,在不突破审批总限制的前提下,做出实际放款的决定。 其二,对多维审批意图的实现方式做出有区别的处理和安排。如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内容、企业承诺等,一般需要在信贷合同中依法进行全面、正确约定;对于合作交易对手的限制性要求,如特定对象、合作期限等,需审查相关的历史凭证、文件、记录;有关收费管理则审核提交的相关收费凭证等。 相关条目 贷前调查 贷后检查
什么是贷款出售 贷款出售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形成之后,将贷款债券出售给第三方,重新获得资金来源并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一种业务方式。贷款出售创新于1983年,它是20世纪8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走向证券化时大银行为了夺回它们失去的份额而进行的创新。 贷款出售与贷款证券化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贷款出售只是将贷款的全部或一部分所有权从发起银行转移出去,贷款资产本身不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而贷款证券化则将贷款组合转变为可在资本市场上买卖的证券,创造出了新的投资工具,资产性质发生了变化。 目录 1 贷款出售的发展 2 贷款出售的类型 3 贷款出售的作用 4 参考文献 贷款出售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的公司并购,成为贷款出售市场迅速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为了满足公司大规模杠杆交易的资金需求,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的竞争,银行发放的贷款数量急剧增加,也促使贷款出售业务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扩大。 另外,20世纪80年代的国际债务危机促使了发展中国家债务二级市场的诞生,这也成为推动贷款出售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现在,第三世界债务市场已成为最活跃的贷款再出售市场之一。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在纽约和伦敦的大型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之间形成了专门出售欠发达国家债务的二级市场,该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年交易额从1984年的20亿美元增长到1997年的5.3万亿美元,1997年仅巴西的债务交易额就高达1.44万亿美元。二级债务市场的出现大大提高了欠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债务的流动性,也使得现代金融交易方式更加多样化,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工具。在这个市场中,投资银行充当了做市商的角色,它们大量买入、卖出国际债务,并提供该市场的报价服务。 现在国际债务市场又进一步细分成布雷迪债券市场(Brady Bonds)、主权债券市场(Sovereign Bonds)、正常贷款市场(Performing Loan)、不良贷款市场(Non-performing Loans)四个市场。布雷迪债券和主权债券都是由债务国政府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其不同点在于两者的风险度和信誉度,布雷迪债券由专用的美元帐户担保,风险低、信誉高,其利率水平较低;主权债券没有美元担保,主要反映一国政府的信誉度,其风险代表了一国的主权风险,利率水平较高,一般比同期布雷迪债券要高出4%左右。 ">编辑] 贷款出售的类型 1、更改(Novation):无追索权。 2、参与(Participation)参与:无追索权,出售银行保留服务权。 参与是指买进联贷的一部分,但对借款人仅具限制性的契约控制权等权利。特色如下: 买方并非原贷款契约当事人,所以该契约对于贷款卖方与借款人仍具有效力。 贷款卖方在契约条款的变更上,仅具有部分控制权。 3、转让(Assignment):有追索权、或有负债。 由于参与型的监控成本及隐含风险,使得贷款出售还有另外一个方式,即转让型贷款出售。美国有超过90%的国内市场贷款出售即属此类。贷款转让是指联贷主办银行或参贷行把原贷款一部分转让予其它银行,而受让银行对借款人仍具契约控制权等权利。特色如下: 所有权在出售时已经移转,因此买方对于借款人有直接的请求权。 美国国内的贷款移转,通常会涉及模范商业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的申报问题。 ">编辑] 贷款出售的作用 1、从银行来看 1)贷款出售给银行带来了更多的盈利机会。 2)贷款出售便于银行回避管制。 3)通过购买贷款,有助于银行实现贷款组合的多元化。既分散了风险,又开拓了新的投资领域。 2、从借款人来看 对借款人来讲,贷款出售促进了融资的便利性。由于贷款具有出售的可能,银行通常会更易于满足借款人完全的资金要求,使其不必与多家银行进行联系,从而既节约了前期信贷费用又扩大了筹资机会。同时银行间形成贷款以求出售的竞争动机也会促成贷款利率被压低而进一步降低借款成本。 参考文献 ↑ 1.0 1.1 1.2 1.3 1.4 1.5 张金城,王红梅主编.《商业银行实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5 ↑ 蓝发钦.《国际金融》.立信会计出版社,2005-1-1
贷款周转率概述 贷款周转率指报告期一定数量的信贷资金贷出、收回反复周转的次数。是反映贷款周转速度的指标,以考核资金的流动性、周转性和偿还性,贷款周转率信贷资金的周转次数越多,说明资金利用效率越高。 目录 1贷款周转率的计算公式 2 相关条目 贷款周转率的计算公式 贷款周转率可用周转天数和周转次数表示。 计算公式为: 相关条目 贷款周转天数
什么是货款损失准备金 商业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一般有三种:一般准备金、专项准备金和特别准备金。 一般准备金是商业银行按照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按照贷款余额1%计提的贷款呆账准备金就相当于一般准备金。 专项准备金应该针对每笔贷款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品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我国现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规定,专项准备金要根据贷款风险分类的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贷款按照建议的计提比例进行计提。 特别准备金是针对贷款组合中的特定风险,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特别准备金与普通和专项准备金不同,不是商业银行经常提取的准备金。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才计提特别准备金。 目录 1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法: 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贷款损失准备金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都是由商业银行按照审慎原则自主决定的,计提标准主要是根据贷款分类的结果和对贷款损失概率的历史统计。在转轨经济国家则一般由监管当局确定计提原则,确定计提比例的参照标准。 根据我国《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不得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种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重要指标。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什么是贷款周转天数 贷款周转天数是指贷款完成一次周转所需的天数。贷款周转天数是用于反映贷款周转速度的指标。由于贷款与企业其他资金混合周转运用,贷款的周转速度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完全一致。 目录 1 贷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 2 贷款周转天数的实例分析 3 相关条目 贷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 贷款周转天数的实例分析 某企业某年度销售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企业流动资金年初占用额为50万元,年末占用额为80万元,则 贷款周转次数(次) 贷款周转天数(天) 贷款周转天数是反映资金贷款经济效益的指标。该指标数值越小,贷款经济效益越好,反之,则经济效益越差。 相关条目 贷款周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