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情况 奏 鸣 曲 1998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序幕由此徐徐拉开。八年鏖战,八年搏杀,中科院不断加强战略研究,不断深化对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科技创新规律的认识,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谱写了新时期一支威武雄壮的奏鸣曲。 在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中科院初步实现了由单纯以学科为主进行科技布局向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聚焦创新目标并优选创新领域的转变,由以跟踪为主向以原始科学创新为主的转变,由以模仿为主向关键技术自主创新与重大系统集成为主的转变,由以分散的研究模式为主向加强跨学科、跨所力量的组织与凝聚、产学研紧密结合转变。 2005年底,美国哈特森研究所(Hudson Institute)发表了一份《中国向前跳了一大步》的科技竞争力分析报告,报告重点分析了我国的三个自主创新案例,其一是,中国未来几年将发射100颗卫星,从而形成全球地面观测系统,其二是曙光4000-A超级计算机,其三是能支持Linux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龙芯2号CPU芯片。 美国国会智囊机构的这份报告,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成果的分量。众所周知,曙光4000-A超级计算机和龙芯2号CPU芯片来自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而将形成全球地面观测系统,也有中科院所作的重大创新贡献,其中包括中科院微系统研究所为主研制的创新一号存储转发通信小卫星。 1998年初,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序幕由此徐徐拉开。中科院肩负着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确定了“面向国家战略需求,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加强原始科学创新,加强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攀登世界科技高峰,为我国经济建设、国家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作出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创新贡献”的新时期办院方针。 八年鏖战,八年搏杀,中科院不断加强战略研究,不断深化对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科技创新规律的认识,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谱写了新时期一支威武雄壮的奏鸣曲。创新成果 百花齐放 骏马奋蹄奔腾,一幅威武雄壮的西征军队图。只要胡伟武打开他的便携式电脑,这幅图画就跃然出现在屏幕保护程序上。 在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由胡伟武为主设计师的青年科研团队,仅用了15个月的短暂时间,便终结了中国计算机产业“无芯”的尴尬历史,不久后设计成功的龙芯2号,很快投入了市场化的实际应用。 龙芯CPU充分体现了我国在该领域的自主研究和设计能力,以至于在2004年10月,世界头号CPU设计厂商的英特尔处理器技术主管Borkar不由地说:“龙芯2号的突飞猛进让人感到恐慌,其研发团队的设计和开发能力提高得相当迅速。” “我们要做中国人能接受并用得起的计算机!”一直是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所长李国杰院士的夙愿。如今,龙芯2号不但在江苏省建立了“梦兰龙芯”产业化基地,成批生产的以龙芯CPU为心脏的国民电脑,也已在西北甘肃省偏僻的黄羊川落户。“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微处理器芯片,实现龙芯的产业化已成为不可动摇的国家意志,让国民都能用上1000元以下物美价廉的电脑,是我们矢志不移的努力方向!”李国杰说。 以2004年为例,中科院推出的创新成果就有“载人航天工程应用系统总体与配套任务”等90项,犹如“百花齐放”。 创新一号存储转发通信小卫星上天,中科院高层领导运筹帷幄,研究所上下众志成城,攻克了以主动磁控为主的三轴稳定姿态控制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使我国低轨卫星通信技术总体水平上了新台阶,现已成为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和上海市等认定的小卫星研发基地,今后国家战略需求的任务更饱满。 在全球能源普遍紧张的今天,俗称“煤变油”的重大项目,全面实现了中试厂模拟工业化运行,成功解决了关键工程技术——催化剂的有效分离问题,建立了系统的催化动力学研究方法,完成了工业化示范厂的成套自主产权技术方案。 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所煤间接液化合成油技术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标志着我国已基本掌握了自主知识产权煤合成油的核心技术,为“煤变油”工业示范及其产业化奠定了技术基础。 2005年10月15日,随着汽笛高亢的嘶鸣,装载援藏物资的列车陆续抵达拉萨,实现了世界在高原冻土上修建铁路的辉煌壮举。青藏铁路成败的关键在路基,路基成败的关键在冻土,冻土路基的稳定性是青藏铁路工程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之一。中科院寒区与旱区研究所承担的青藏铁路工程冻土路基筑路关键技术与示范工程,率先提出“主动冷却路基、积极保护冻土”的工程设计思路,用于指导铁路设计和施工,受到铁道部门的肯定。参与编制的《青藏铁路多年冻土区工程勘察暂行规定》和《青藏铁路多年冻土区工程设计暂行规定》,成为青藏铁路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原则和指南,使得铁路建设者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青藏铁路全线铺通任务。 随着知识创新工程的不断推进,中科院的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让人目不暇接:高质量完成了载人航天工程应用系统总体及配套任务;自主研制成功 “曙光”、“深腾”系列超级计算机等。编撰完成了5000多万字的浩浩长卷、囊括中国全部植物种类的《中国植物志》等。激光物理、生命进化和有机分子簇集基础研究取得重大突破;量子信息基础研究取得重要进展;基因组测序与研究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在世界纳米科技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等。在事关国家安全的科技创新方面,也取得了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为国家安全作出了战略性贡献。 知识创新工程的实施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反响,促进了全社会创新意识的提升,增强了我国科技界的创新自信心,扩大了我国科学在国际科学界的影响。优秀人才 试锋砺刃 我们看到了一幅“全家福”照片:作为“家长”的饶子和居中,他们个个年轻、开朗,在阳光的照耀下,笑得非常灿烂。孙飞是蹲在前排最左边的一位,极易让人误以为是位在读的大学生。拍这张照片,是因为他们知道Cell(《细胞》)杂志第二天要发表本课题组的论文,也算是个小小的庆祝。 2005年7月1日出版的Cell杂志,以15页的篇幅刊登了一项最新研究成果,这是25年来我国本土科学家的原创性成果首次在这一生命科学领域的国际顶尖杂志上亮相。饶子和领导的8位中国青年科研工作者历时3年多,率先在世界上解析线粒体上一个和呼吸氧化作用密切相关的膜蛋白复合体的三维精细结构。 这篇《线粒体呼吸链膜蛋白复合物II的晶体结构》论文,孙飞是第一作者,饶子和是通讯作者,如人们形容国际论文的一般惯例那样,第一作者是“先锋”,通讯作者是“主帅”,今年才26岁的博士生孙飞便是这样的一位“先锋”。 “他们年纪虽轻,但现在都挑起科研的大梁了。”作为研究所所长,也作为课题组组长的饶子和满心喜悦地说。他的弟子包括26岁的博士生杨海涛。杨海涛是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和PloS Biology上两篇具有重要影响论文《SARS冠状病毒的主要蛋白酶结构》和《设计抗冠状病毒主蛋白酶的广谱抑制剂》的第一作者。 青年科技人才也已成为中科院计算所的科研主力。该所科研人员平均年龄只有32.5岁。通过“百人计划”从海外引进的9名青年杰出人才,都已成了学术带头人和部门领导。荣获2004年度“中国十大科技新闻人物”的胡伟武、孙凝晖,也是30多岁的年轻人。 通过知识创新工程的实施,中科院已经顺利完成队伍代际转移。2004年,在创新岗位聘任人员中,45岁以下的占77%,所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7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得科技领军人物群体不断发展,仅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者就达到470人。 中科院的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2004年底在学研究生达3.4万人,培养质量持续提高。如今,中科院研究生院的年轻学生,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论文已不是新鲜事:华南植物园在《自然》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就是博士研究生王英强;动物研究所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博士研究生李文东是第一作者;上海生命科学院的蒋辉、管吉松等研究生也先后在《细胞》杂志上发表了论文。 科研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中科院形成了既出高水平创新成果又出高水平人才的崭新局面。科技产出 别样英雄 在SCI上发表的论文,生物物理所2004年的影响因子是4.2,到2005年则超过了5.1,所长饶子和说:“从2006年开始,我们可以不强调SCI了,我想即便我们不强调,影响因子也不会往下掉,我们现在考虑的是要在国家创新体系中起到'骨干’和'引领’作用,是更高境界上对国家和世界作出贡献!” 诚如斯言,近年来中科院科技产出数量质量大幅提升,让人刮目相看。2004年,中科院发表SCI论文较1998年增长115%,总量已约为德国马普学会的2倍;在国际各领域居前20位学术刊物上发表的高质量论文数量,已占全国同期总量的一半以上,其中在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论文28篇,占全国的50%;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量较1998年分别增长3.2倍和18.6倍。 国际权威刊物Cell之前25年来从未发表过中国科学家的论文,但就在2005年,发表在该刊上的中科院论文却接二连三。作为其中的作者之一,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的青年科学家张旭读出了另一层意义。他说,以前国内学者只要在国际著名杂志上面发一篇文章,就似乎成了英雄,“从2005年开始,生命科学领域的'英雄时代’结束了”。“今后大家可以用平常心对待论文发表,回归科学研究的本义。” 如何在国家创新体系中起到应有的“骨干”和“引领”作用,李国杰院士有个很好的阐述:“方式之一是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技术标准,在推动新标准的建立中起到特殊的作用。”其中,由中科院计算所牵头、100多个企业参加制定的音视频编解码AVS标准,就是我国按国际惯例制定技术标准的一个范例,已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可与重视。 中科院众多的创新“英雄”,更是把自己的“论文”写在了无边苍穹,写在了广袤大地。产业发展 意气风发 2005年4月,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化学》上有位美国专家撰文称:中国南方的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所,它与工业界的联系非常密切、广泛,不像北方别的一些城市里的科研机构,与工业界的联系几乎是一片空白! 有机化学所所长姜标开心地笑了:研究所不但2002年填补了国家连续四年自然科学一等奖的空缺,高技术研究和产业化辐射也捷报频传,其中如研发的一类具有全新结构和高效除草活性的农药先导化合物,不但实施了国内外发明专利保护,还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新型高效油菜田除草剂——丙酯草醚和异丙酯草醚,成为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新品种,仅2004年油菜田推广面积就已达到200万亩,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把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产业化的技术辐射紧密结合在一起,与社会资源要素组合,形成国家创新体系中一条环环相扣的产业链,成为中科院许多研究所的目标。 由中科院物理研究所与联想投资有限公司等联合,苏州星恒公司一成立就致力于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产业化。2004年,星恒公司架设了国内第一条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星恒公司的产能已经达到2000只/天,一次通过率超过90%。以物理所先进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其关键材料技术为基础,公司进行工艺和装备创新,走通了“手工—机械化—半自动化”的道路。目前,公司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已通过国内外相关权威机构认证,进入了国内外市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科院院长路甬祥认为,星恒公司以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先进的技术和联想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是自主创新的科技成果走向市场的范例。 经国务院批准,2002年,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对持股企业行使国有资产主人的权利。据统计,通过技术转移和转化,仅2004年中科院就为地方新增销售收入359亿元,利税近68亿元;院、所投资企业营业收入568亿元,利税39.4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6万余个。作为促进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开展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应用技术开发与集成,自觉与社会生产要素紧密结合,中科院引领的步子迈得越来越扎实。调整布局 顶天立地 这个研究所的名字颇费琢磨:2001年前它叫中科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后更名为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它在研究什么金属的冶炼?2003年10月21日,“创新一号”小卫星在中国发射成功。有些人开始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研究所是“冶炼”卫星的。 冶金“冶”出了颗卫星,该所现任所长封松林的话揭开了谜底:“我们这几年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最大特色,就是在凝练科研目标中进行了成功的转型。”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上半导体、微电子等科学技术及其产业处于重大转折点,美国留学归来的江绵恒博士出任了研究所所长,他和领导班子把握世界科技发展大势,认为必须立足本所曾经有过优势的材料和器件领域,立即进行转型,果断作出了学科结构调整、体制结构更新的决策,瞄准了如小卫星技术、MEMS技术等信息和通讯领域全新的科研目标。 由“冶金所”脱胎而出,在短短的八年时间里,研究所已为中科院、更为我国开辟了四大学科方向和重要研究领域,第一是无线传感与网络;第二是MEMS,特别是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作为服务对象的传感器,已经可以定型批量生产;第三是小卫星领域;第四是G4先进无线通讯技术。 通信技术不能“顶天立地”,过去一直是国家知识创新体系主力军的中科院的高层领导隐隐的心痛。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在知识创新中凝练科研目标,微系统所开拓了中科院过去技术很薄弱的无线通信领域,选择无线通信切入,从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应用的结合部突破,超越3G,直接瞄准4G,已经有了很好的进展。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八年来,中科院进行了建院以来涉及面最广、意义最为深远的科技布局调整,较大幅度凝聚与提升了科技创新目标,部署了一批新的科技生长点,大幅增强了自主原始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整体科技布局更加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趋势。促进转变 功在千秋 神舟六号飞船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中科院在飞船有效载荷、配套材料与设备、空间环境保障、空间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有效载荷和空间天文分系统的研制,建成了系统集成测试系统、有效载荷应用中心和空间环境预报中心,开展了几十个课题的科学研究,攻克了近百项关键技术,创造了一百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方法,取得了飞船应用试验的圆满成功。 神舟六号相关工作的例证足以充分说明,中科院在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科技布局不断优化,初步实现了由单纯以学科为主进行科技布局向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聚焦创新目标并优选创新领域的转变,由以跟踪为主向以原始科学创新为主的转变,由以模仿为主向关键技术自主创新与重大系统集成为主的转变,由以分散的研究模式为主向加强跨学科、跨所力量的组织与凝聚,产学研紧密结合转变。 中科院的学科交叉不断扩展。通过政策引导、资源调控、项目组织和建设非法人研究单元等措施,大力加强学科交叉。系统集成能力大幅增强,原有121个研究所整合为89个研究所,组建了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光电研究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等具有多学科综合优势并能有效系统集成的大型研究机构,建设了若干多所联合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基地。 这里,一台光学仪器就像一个延伸的炮筒。新年伊始,全国科技大会隆重召开,在北京展览馆亮相的中科院安徽光机所的多项成果,不由得让大家注目。 安徽光机所近年来以“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和谐发展”为主题,研发的“863”项目“机动车尾气遥测车”、“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气溶胶激光雷达”等众多光学监测设备已替代了同类进口设备,“可调谐红外激光差分吸收机动车排放道边自动监测系统”完成了成果产业化,已成功应用于北京、重庆等城市。长光程差分多组分污染监测设备在不改变硬件设备的前提下,仅通过污染物吸收标准谱,就可以监测许多无机污染气体以及多种无机物,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深受环境监测与保护领域用户和专家好评。 “我们的'炮筒’要实现对城市污染源的实时在线'跟踪’,首先就要实现过去科研以'跟踪’为主,向今天以原始科学创新为主的转变!”安徽光机所所长刘文清说。 “剑气冲星斗,文光射日虹”。中科院新的科技生长点不断形成。新建了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和青藏高原研究所,与研究型大学联合组建了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与地方共同新建了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和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与法国巴斯德研究所共建上海巴斯德研究所等。新建了物理研究所国际量子结构中心、中国科学院—马普学会计算生物学伙伴研究所等一批非法人研究机构。通过引进领衔科学家,组合国内外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形成了“聚合物科学与材料研究团队”等一批起点高、方向新的科技创新团队。加强辐射 纵横连营 进入21世纪,中科院在继续支持科研人员与社会力量结合创办高技术公司的同时,花了相当大的精力探索如何在更大的范围内辐射技术成果。计算技术研究所找到的一条途径是与地方政府,特别是与沿海地区的高技术园区合作,建立以技术转移和人才辐射为目标的分部。 近年来,计算技术研究所在上海、苏州、宁波、东莞、肇庆等地建立了若干分部,这些分部既是当地的公共技术平台,又是计算所的技术辐射中心,得到了当地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支持,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比如,上海分部牵头成立了AVS-M产业联盟;苏州分部成立了“江苏省集成电路测试服务中心”;在东莞成立了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等。通过建立分部,计算所将逐步发展成为网络型研究所。 理化技术研究所通过知识创新,光化学方法合成维生素D3生产新工艺、混合工质制冷系列超低温贮存箱、CTP印刷板材及套药等产业化项目取得了重大成果。其中,维生素D3光化学生产新技术由浙江花园集团接产,年产量已达30吨以上,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维生素D3生产厂家,截止到2004年底,企业累计实现销售额6亿元,利税约1.3亿元。 2005年岁末,以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为依托,国家光电子晶体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立项组建,三年前由中科院和福建省合作共建的福建光电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此升格到国家级规划建设的层面,显示了地处海峡西岸的福建省,已拥有一支以中科院物构所为排头兵的自主创新中坚力量。 产学研结合促进成果转化,中科院加强与地方和企业的合作,共建技术研发与转移组织,探索网络型研究所等新的发展模式。组合使用政策与经济杠杆,推动研究所与企业共同承担各类科技任务,加强中试、示范、孵化及培训,加快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人才+成果”进入市场,发展高技术企业,产学研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初步形成。广纳贤才 不拘一格 拿美国护照的陈凌博士,走进了中科院第十九期所局级领导干部上岗培训班,在北京怀柔的“黄埔军校”里度过了十天。“能够回中国参加科研工作,我的感觉很好。”陈凌由衷地说。 陈凌是美国默克研究中心的艾滋病疫苗的主要发明人,2004年底,他在中科院的全球公开招聘中脱颖而出,成为在理事会领导下的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首任院长。 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2004年4月正式筹建以来,在人才招聘、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目前已经组建了16个研究团队,吸引了10多位在海外有长年科研工作经验的专才加盟。该院关注全球流感及禽流感疫情的发展态势,潜心于相关药物与疫苗的研发,已经取得一些突破性进展,以致路甬祥院长在视察该院时,不由地用了三个英文词来概括感受:impressive(感动)、surprise(惊讶)和excellent(优秀)。 此前的2000年,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教授、外籍华人神经生物学家蒲慕明在众多科学家的举荐下,担任中科院神经研究所所长,开创了国立科研机构由外籍人士担任所长的先河。鉴于蒲慕明先生的卓越贡献,最近国家向他颁发了2005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奖。 2004年10月底,由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主办,第一届国际灵长类生物医学研讨会在昆明隆重召开,《自然》杂志迅速报道了这一盛会。看到该所拥有1400多只实验用猴子和科研实力雄厚的灵长类实验中心,来自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神经生理学家Fraser Wilson很受鼓舞,决定留在昆明动物所长期从事研究工作。2005年,Fraser Wilson教授承担了“猕猴前额叶——顶叶在不同空间坐标系处理信息的作用”研究项目,得到了我国自然科学基金会的资助,这也是我国自然科学基金对“高鼻梁、蓝眼睛”的外国学者给予资助的首例。 而26岁的孙飞博士刚毕业,就通过生物物理所专家委员会的评审,被破格聘为了研究员。 中科院在创新中全面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按需设岗、按岗聘任、择优上岗、动态更新”。2001年,停止了传统的职称评定工作。梁栋材院士说:“像孙飞这种'破格’的情况,要是在过去完全不可能做到,他实际上是'连破三格’,从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直接被聘为研究员。” “环观宇内多英杰,龙驭乌云虎啸风”。经过几年来的不懈探索,中科院已初步形成了公平公正、有效激励、竞争择优、和谐合作、流动有序、动态优化的用人新机制,初步实现了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显著增强了科技人员的竞争意识,有效激励了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也为全国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经验。着眼未来 争创一流 抵上海,马不停蹄;赴兰州,风尘仆仆。在2005年夏秋之际,由路甬祥院长带领着战略规划的相关人员,几乎跑遍了中科院的所有研究所,开展对知识创新单位的全面调研,部署将进入的知识创新第三期工作。 中科院制定的知识创新工程三期的发展目标是:引领与带动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进入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的新阶段,有效提升我国原始科学创新、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着力提高解决当前和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着力提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知识基础和技术支撑的能力,着力提高保障国家安全、应对世界新军事变革的能力。 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了殷切期望,出“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成为中科院全体将士出征的奋进号角。 中科院在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建设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同时,将遴选重点领域,突破学科壁垒,突破研究所局限,突破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技术研发的分割,发挥综合优势,加强具有明确目标导向的交叉和重大前沿部署,建设信息科技、空间科技等10个创新基地。 “未来美国创新特遣部队”,包括美国电子协会、美国物理学会、材料研究学院等28个学术机构和英特尔、微软这样的世界著名公司。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长在”。为在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的国家,我们需要一支像中科院这样的“创新特遣部队”!2011-2020年 深入实施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的汇报 2010年3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中国科学院关于实施知识创新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决定继续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着力解决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会议指出,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大决策,决定由中国科学院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目前,试点目标任务已经完成,在战略高技术、重大公益性创新和重要基础前沿研究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带动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了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我国科学技术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力。 会议强调,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迎接新科技革命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1年至2020年要继续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以解决关系国家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着力点,重点突破带动技术革命、促进产业振兴的前沿科学问题,突破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障改善民生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等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突破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技术问题。按照“一流的成果、一流的效益、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的要求,经过10年努力,大幅提升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创新整体跨越。为此,一要明确科技创新的战略重点,在战略性科技问题、创新跨越重要方向、前沿领域先导研究三个方面,重点安排和组织创新活动。二要组织实施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形成重大创新突破和集群优势。调整优化布局,建设区域创新集群和开放的创新基础设施。深化院所改革,形成有利于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三要培养造就创新人才,建设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的创新队伍。完善竞争择优聘用机制和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与科技创新紧密结合的教育体系。四要加强与企业、产业部门、地方、大学和其他科研机构以及国际的科技合作,吸纳国际创新资源,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中国科学院要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知识创新工程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京都议定书》设立“清洁发展机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开展减排温室气体国际合作。2006年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负责收取、管理和利用在此合作下获得的国家 收益,促进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1995年11月22日国务院令第18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是不作为一级预算。第三条 预算法第四条第一款所称“中央各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所称“直属单位”,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第四条 预算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本级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地方国家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所称“直属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第五条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当纳入本部门预算。第六条 预算法第八条所称“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原则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管理体制。第八条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预算收支以外国货币收纳和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第二章 预算收支范围第九条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所称“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预算的部分。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所称“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第十条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所称“经济建设支出”,包括用于经济建设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出,支持企业的挖潜改造支出,拨付的企业流动资金支出,拨付的生产性贷款贴息支出,专项建设基金支出,支持农业生产支出以及其他经济建设支出。 预算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所称“事业发展支出”,是指用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工业、交通、商业、农业、林业、环境保护、水利、气象等方面事业的支出,具体包括公益性基本建设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人员费用支出、业务费用支出以及其他事业发展支出。第十一条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所称“中央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中央预算、地方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所称“地方预算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纳入地方预算、中央不参与分享的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收入。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所称“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对同一税种的收入,按照一定划分标准或者比例分享的收入。第十二条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中央预算支出”,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中央财政承担并列入中央预算的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预算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地方预算支出”,是指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由地方财政承担并列入地方预算的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预算上下级之间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以及上解、返还或者补助的具体办法,由上级地方政府确定,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四条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用基金应当实行预算管理;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应当逐步纳入预算管理。第三章 预算编制第十五条 预算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三)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四)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五)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第十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第十八条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一)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三)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四)地方上解的收入。 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一)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三)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四)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五)上解上级的支出; (六)下级上解的收入。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 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府预算中,预备费设置的比例由本级政府在预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二十二条 预算法第三十三条所称“预算周转金”,是指各级政府为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而设置的周转资金。各级政府预算周转金从本级政府预算的结余中设置和补充,其额度应当逐步达到本级政府预算支出总额的4%。第二十三条 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度专项结余,应当用于上年度结转项目的支出;上年度净结余,应当用于补充预算周转金和下年度需要安排的预算支出。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提出编制预算草案的原则和要求。 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部署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编报方法,并安排财政收支计划。第二十五条 中央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提出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的要求,具体布置所属各单位编制预算草案。 中央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审核。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提出本行政区域编制预算草案的要求。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本级政府预算草案,汇编本级总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按照规定期限报上一级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应当于下一年1月10日前报财政部。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审核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中央预算草案;汇总地方预算草案,汇编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本级各部门的预算草案时,发现不符合编制预算要求的,应当予以纠正;汇编本级总预算时,发现下级政府预算草案不符合国务院和本级政府编制预算要求的,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由本级政府予以纠正。第三十条 中央预算草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中央预算。财政部应当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本级政府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批复的预算,为当年部门预算、单位预算。第四章 预算执行第三十三条 政府财政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落实财政税收政策的措施,支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制定组织预算收入和管理预算支出的制度和办法; (三)督促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各预算缴款单位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四)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 (五)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六)编报、汇总分期的预算收支执行数字,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 (七)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第三十四条 预算法第四十四条所称“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是指上一年度同期预算安排用于各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必需的支出数额。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预算收入,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将预算收入存入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帐户。 各项预算收入的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第三十六条 一切有预算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第三十七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拨款的管理,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按照预算拨款,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二)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即根据用款单位的申请,按照用款单位的预算级次和审定的用款计划,按期核拨,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三)按照进度拨款,即根据各用款单位的实际用款进度和国库库款情况拨付资金。第三十八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与预算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核算。第四十条 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国库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中国人民银行商财政部后,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未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地区,由上级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有关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后,委托有关银行办理。 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应当设立国库。具体条件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确定。第四十一条 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 地方国库业务应当接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 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地方国库业务规程应当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第四十二条 各级国库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业务的管理,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各级国库和有关银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预算收入缴库的规定,不得延解、占压应当缴入国库的预算收入和国库库款。第四十三条 各级国库必须凭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签发的拨款凭证于当日办理库款拨付,并将款项及时转入用款单位的存款帐户。 各级国库和有关银行不得占压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资金。第四十四条 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所称“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是指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调拨、周转、冻结、扣拨、退付已入国库的库款。第四十五条 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退库的办法,由财政部制定。地方预算收入退库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制定。 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者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具体退库程序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预算收入退库,应当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第四十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协调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与国库的业务工作。第四十七条 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的决定和规定的行政措施,凡涉及财政减收增支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中作出相应安排。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制定新的减收增支政策和措施;确需制定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增收节支措施。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凡涉及减免应缴预算收入,设立和改变收费项目,罚没财物处理,企业成本、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分配,会计核算以及行政事业经费开支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规定。第四十九条 地方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章和规定的行政措施,不得涉及减免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不得影响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的征收;违反规定的,有关预算收入征收部门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当向上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财政部报告。第五十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财政部门有关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第五十一条 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预算收支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 政府财政部门有权对本级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减征、免征、缓征及退还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第五十二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报告内容和方式由本级政府规定。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和方式向财政部报告本行政区域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支旬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旬终了后3日内报送财政部; (二)预算收支月报,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编制,于每月终了后5日内报送财政部; (三)每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文字说明材料,于每月终了后10日内报送财政部;每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材料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财政部; (四)年报即年度决算的编报事项,依照预算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和县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政府向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内容和报送期限,由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第五十四条 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当每月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预算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附说明材料。第五十五条 中央国库与地方国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编报预算收入入库、解库及库款拨付情况的日报、旬报、月报和年报。第五十六条 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国库应当建立健全相互之间的预算收入对帐制度,在预算执行中按月、按年核对预算收入的收纳及库款拨付情况,保证预算收入的征收入库和库存金额准确无误。第五十七条 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十八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有关预算收支、企业缴款完成情况等报表和文字说明材料。第五十九条 政府财政部门对要求追加预算支出、减少预算收入的事项应当严格审核;对需要动用预备费的,必须经本级政府批准。第五章 预算调整第六十条 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第六十一条 接受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政府有关部门以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第六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第六十三条 年度预算确定后,企业、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在改变财务关系的同时,相应办理预算划转。第六章 决 算第六十四条 预算法第五十九条所称“决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第六十五条 财政部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中央各部门决算、地方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的部署,部署编制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制发本级政府各部门决算、下级政府决算及其他有关决算的报表格式。第六十六条 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上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行政区域决算草案和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 各部门根据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办法。第六十七条 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随意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 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基层单位汇总的会计数字为准,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第六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布置,认真编制本单位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 各部门在审核汇总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基础上,连同本部门自身的决算收入和支出数字,汇编成本部门决算草案并附决算草案详细说明,经部门行政领导签章后,在规定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第六十九条 各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收入年报及有关资料。第七十条 财政部应当根据中央各部门决算草案汇总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各部门决算草案汇总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年度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执行结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第七十一条 对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上下级财政之间按照规定需要清算的事项,应当在决算时办理结算。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政府决算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第七章 监 督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监督;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要求,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认真研究处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改进预算管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及时答复。第七十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对下级政府在预算执行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和纠正;对本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下级政府应当接受上级政府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虚报;严格执行上级政府作出的有关决定,并将执行结果及时上报。第七十六条 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接受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的监督检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预算资料;执行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第七十七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第八章 附 则第七十八条 预算法第七十四条所称“擅自动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是指: (一)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不经政府财政部门或者政府财政部门授权的机构同意退库的; (二)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将所收税款和其他预算收入存入在国库之外设立的过渡性帐户、经费帐户和其他帐户的; (三)经理国库业务的银行未经有关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动用国库库款或者办理退库的; (四)经理国库业务的银行违反规定将国库库款挪作他用的; (五)不及时收纳、留解预算收入,或者延解、占压国库库款的; (六)不及时将预算拨款划入用款单位帐户,占压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预算资金的。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简介 中介组织也叫市场中介组织,一般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在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个人与单位、国内与国外企业之间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社会中介组织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介组织大多属于民间性机构,有的还具有官方色彩。它们都要通过专门的资格认定依法设立,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中介组织的优势 市场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组织”。发展中介组织有利于分化社会管理,延伸政府服务,增强社会自律,完善市场体制 。中介统属于第三服务行业,人员数量庞大,也是信息服务的一种,直接体现现代生活质量的一面。也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过渡的必经之路。中介组织的治理和防控在职能定位上,以“市场定位”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做到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将部门的行业监督、协调、审计、集训和服务等职能分离出来,交由律师、会计师、审计事务所以及协会等中介组织承担,同时确保中介机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改变“形脱神不脱”的现象,斩断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形成的“利益链”,还中介于市场,减少对中介活动的介入,减少行政干预。 二是明确主体地位。无论是从事民间主体之间的中介服务、进行自主性民间协调的中介组织,如经纪类、服务类中介组织,还是从事与部门业务有关的中介组织,如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拍卖、国有土地评估拍卖,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拍卖、工程招投标和公共物品采购代理等,都应定位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割断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 三是规范市场竞争。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市场化管理,在设立审批上,一方面应淡化前置审批,放宽市场准入的行业和区域限制,打破行业垄断,鼓励公平竞争;另一方面要严格核定资质,进行综合考察,提高准入门槛,防止执业条件不完善的中介组织进入市场。 四是提高生存能力。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宏观指导、调控和执业培训,使中介组织进一步适应市场、规范自律,坚持公平、法制、诚信,自觉杜绝腐败行为。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不是要制约中介组织的发展,而是要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其遵守法律规范,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良好服务使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政府在监管中,既不能不作为,也要防止乱作为,防止把监管的“权力”变为“寻租”的工具,阻碍中介组织发展。在行业监督上,要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对监管主体,根据部门职能、中介行业特征,进一步明确审批登记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和行政监察机关等对中介组织及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对象,不仅要加强对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也要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同步规范行政和中介行为。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审批登记部门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对中介组织经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行政监察机关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启动行政处罚和行政监察程序予以处理和纠正。对中介组织腐败问题,司法机关要启动司法调查和诉讼程序。应建立法律诉讼、行业自律、行政管理、市场价格调控相结合的监管体制,形成监管合力。在制度建设上,要着眼于促进行业自律 健全组织法规,制定专门法律,对中介组织的性质、任务、职能、组织形式、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其经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改变“重行政管理、轻依法管理”的局面。并加强行业协会章程建设。在行业准入制度上,建立统一的执业资格审批制度,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中介业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国统一的资格审核或考核办法,并推行执业公示制。在诚信制度上,开展中介组织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中介组织信用档案。为实现“阳光操作”,可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中介组织信息平台,将中介组织的资产规模、技术力量、人员规模、从业业绩等在网上公开,以网上竞标选择中介组织等方式促进中介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和奖惩机制。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把中介执业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组织人员相互勾结谋取私利的案件、中介组织做假账和伪证坑害公共利益、侵犯法人和公民权益的案件、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部门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权力转移到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并乱收费的案件等,作为查办的重点。对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查处的中介组织限制从业或取消执业资格,对违纪违法责任人落实相应惩处措施。还要通过案件剖析,找出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制度机制上的漏洞,提出治理对策,坚持纠建并举,健全制度机制,注重源头治腐,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之中,推动社会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机构简介 事业单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 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要有其组织或机构的表现形式要成为法人实体。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有的是由于中国的社会自治能力不足造成的。机构分类类别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大体可以分为"全额拨款"、"参公(即参照公务员)"、"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全额拨款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参公 ”参公(即参照公务员)”是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财政补贴 又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 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乡镇医院的差额拨款一般落不到实处,医院自身没有多少收入,不利于人民的身体检查和疾病治疗以及基层医院内部人员的稳定。希望政府部门能出台相关措施来解决此类问题。自收自支 自主事业单位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机构列表 目前,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现有事业单位包括: 教育事业单位 高等教育事业单位 中等教育事业单位 基础教育事业单位 成人教育事业单位 特殊教育事业单位 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科技事业单位 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文化事业单位 演出事业单位 艺术创作事业单位 图书文献事业单位 文物事业单位 群众文化事业单位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 报刊杂志事业单位 编辑事业单位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 其他文化事业单位 卫生事业单位 医疗事业单位 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血液事业单位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 卫生检验事业单位 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 康复事业单位 殡葬事业单位 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 体育设施事业单位 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交通事业单位 公路维护监理事业单位 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 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 航务事业单位 其他交通事业单位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园林绿化事业单位 城市环卫事业单位 市政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 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事业单位 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单位 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技术推广事业单位 良种培育事业单位 综合服务事业单位 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 水文事业单位 其他农林牧渔水事业单位 信息咨询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咨询服务中心(站) 计算机应用中心 价格信息事务所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企业经济调查队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技术咨询事业单位 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 法律服务事业单位 经济监督服务事业单位 其他中介服务事业单位 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勘察事业单位 设计事业单位 勘探事业单位 其他勘察设计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地震测防管理事业单位 地震预报事业单位 其他地震测防事业单位 海洋事业单位 海洋管理事业单位 海洋保护事业单位 其他海洋事业单位 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环境标准事业单位 环境监测事业单位 其他环境保护事业单位 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标准计量事业单位 技术监督事业单位 质量检测事业单位 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单位 其他检验检测事业单位 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专利事业单位 商标事业单位 版权事业单位 其他知识产权事业单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 其它类,如环保事业单位,莫某工程项目指挥部等等性质和宗旨性质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按照所有制分为国企和私企。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机构特征 1、依法设立。事业单位的设立,应区分不同情况由法定审批机关批准,依法登记,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直接进行法人登记。 2、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从事的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涉及人民群众公共利益的服务活动,一般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3、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费来源有的需要财政完全保证,有的可通过从事一些经批准的服务活动取得部分收入,但取得的收入只能用于事业单位的再发展,不得用于管理层和职员分红等。 4、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组织机构而不是个人,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和经费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对以前被界定为事业单位的,有计划、分阶段通过改革逐步还原其应有属性。同时,在宪法和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重新统一规范目前存在的各种公益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的法规和政策,实现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提供公益服务方式多样化的目标,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功能特征 1.服务性,这是事业单位最基本、最鲜明的特征。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卫等领域,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公益性。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但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者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事业单位所追求的首先是社会效益,同时,有些事业单位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为实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服务系统的良性循环,根据国家规定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3.知识密集性。绝大多数事业单位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体的知识密集性组织,专业人才是事业单位的主要人员构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是事业单位的主要手段。虽然事业单位主要不从事物质产品的生产,但由于其在科技文化领域的地位,对社会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活动特征 1.设立的目的不同; 设立事业单位时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 2.履行的职责任务不同 事业单位的职责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包括改善社会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等等。 3.运行方式不同. 事业单位的运行则是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有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果主要体现在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之上,但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的单位不一定就是事业单位。通俗解释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资金来源 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大致有三种:政府出资;民间集资创办;国家予以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事业单位大多数是国家出资创办,并受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在中国行政编制中,事业单位的经费与人员工资由国家财政预算的事业费开支。1978年以后,中国部分国家事业单位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重视经济效益,实行经费部分或全部自筹,减少对国家财政拨款的依赖。除国家的事业单位外,在中国还存在一定数量的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 80年代以来还出现了民办和个人创办的事业单位。20世纪90年代以前,苏联、东欧各国的事业单位也基本上由国家出资创办,并受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在西方国家,大部分事业单位是民间创办或地方自治体设置的。在民办的事业单位中,由教会、各种基金会主办的占相当比重。不少大的企业集团、公司,在其内部也创办有为本集团、公司服务的各种科技开发性的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区别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中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机构改革改革简介 事业单位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已经难以适应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了促进社会发展国家开始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拉开差距,调动积极性。同时,将绩效工资总量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促进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益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二、遵循16字原则,即“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 三、全面推行聘用制。2009年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传出信息,未来我国将继续推行聘用制度,争取2010年在全国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工资改革 2010年末,一度踯躅不前的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 本报获悉,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这一文件一并制定的还有一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另据了解,一些部委已经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对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财务监管、划拨转让、人事编制等方面展开工作。这是在为上述两份文件出台后,全面展开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做准备。中国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26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70%以上为技术人员。这些事业单位大体可以分为"参公(即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财政补贴"、"自收自支"四类。 知情人士透露说,在推进工资改革过程中,"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最终推向市场,不过在此之前,仍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还将被重组或剥离。改革方向 知情人士称,由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两份文件可能会一同出台。这意味着,此番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将与事业单位改革本身同步推进。 据工资改革参与人士透露,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对政策和经济管理工作有明确辅助作用,以及明显以社会公益性为属性的事业单位,将继续得到财政保障;目前这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大多以"参照公务员"和"全额拨款"的形式获得,不过,在国家部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中,比例在少数。对于一些以业务突出、主要以行业或专业业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继续获得财政扶持。此类事业单位工资收入主要以财政补贴形式获得。 但对于一些工资收入"自收自支",主要面对市场,并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在相关部委的扶持下,尽快推向市场。此外,一些职能重合、长期亏损、课题任务量不多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打包重组或彻底剥离。 此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补贴发放依旧是改革重点。津补贴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但在2006年人事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并没有对津补贴的发放做出规定。这也让津补贴成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的另一隐蔽但却重要的收入来源。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主任何凤秋说,目前事业单位津补贴情况繁杂,占总收入比重差异较大。如何将合理的津补贴规范到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中来,同时又不至于引发新的矛盾,是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人保部相关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终的目标是尽量推向市场,变成类咨询公司。但该人士表示,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需要很长时间。改革难点 目前,国务院共有社科院中科院等直属事业单位14个,有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委29个,税务总局、工商局等直属机构18个,以及部委管理的国际局10 个。在这些机构下面,基本上都有数目不等的相关事业单位。这些种类繁多,人员规模庞大的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难点。 事实上,中科院和社科院在2008年被选为进行工资改革的试点。两年已过,这两个"先行先试"的事业单位推进的工资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12月1日,社科院人士对本报说,院里工资改革基本已经停止,没办法再推进了。该人士透露,停止的原因在于社科院向人保部争取的"一级以上研究员岗位比例达到60%以上"这一要求至今没有得到批复。他称,定岗定薪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最上面的人员级别定不下来,下面都不好做。 即便是在中科院,推进的工资改革也仅仅停留在定岗定薪的层面,而对于绩效究竟该如何考核,相关的津补贴参考标准如何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 由于体制遗留原因,科技部掌管着包括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众多部委下属的科研型事业单位的工资费用。这一权利,由前国家科委承袭而来。每年,科技部都要对几乎全部部委所属的科研事业单位的支出费用统一匡算,然后上报财政部拨款。 科技部人士称,最近几年来的局面是,国务院部委设置瘦身,但是相应事业单位却在逐年扩编。仅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只有两三家,单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目前,每年科技部匡算出来的国务院部委相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等费用支出已经近500亿。而十年前,才不过几十亿的规模。 科技部人士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应该推进,否则都吃财政,只会包袱越来越重。对于那些盈利能力强,能挣钱的事业单位应该剥离出去,推向市场。但他也表示,一步到位推向市场根本做不到。 事实上,多数部委事业单位都不看好此轮工资改革,某部委的一家事业单位负责人预测,"这一轮改革依旧会胎死腹中"。考试概述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招考公告和每个阶段的成绩以及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也有岗位只需参加笔试。部分地区根据参加考试的笔试情况,会设最低分数,同时相关政策和当地的一些条例等,对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获奖运动员等有笔试加分的政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的区别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遍都有国家执法权,而且都是行使国家权力的部门。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机构,不具有国家权力,只是一些国家的附属机构,如研究所、公立学校,事业单位的工资形式有三种: 一种是全额参照公务员待遇,全额国家财政拨款.象林业局. 一种是差额的,国家给一个百分点,然后自己单位给你发一个百分点.象公立医院。 还有一种就是国家只管编制,不管工资,只给政策,不给钱像一些博物馆就是。 事业单位可以在当地人事局人事档案科查到,编制编号没有,不是警察,没有象警号备案的情况。工作手册和工作证只是你们单位给你发的,了解你的工作形式和工作内容,事业单位没有什么优势,福利一般略低于公务员。但是一些自主性很高的单位工资待遇也很高。 如果单位是全额财政,退休还是吃财政,前提是你要是正式人事编制。 如果国家不管你们单位的工资,退休就要吃社会养老。
中央财政支出 是指中央财政年度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简介 中央政府的一级财政。中央政府为实现职能的需要,与地方政府共同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在国家财政中居于主导地位。起源与称谓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中央财政即为国家财政。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经济的发展和新政体的实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责有了明确划分,为了实现各自的职能,都相应建立了一级财政,国家财政也随之分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部分。现代社会,不同的国家因其政权组织形式不同,中央财政的名称也不相同,如前苏联称为“联盟财政”,美国称为“联邦财政”,中国称为“中央财政”。职能和任务 中央财政的职能主要是:①为中央政府完成其职能筹集和分配资金;②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的运行;③监督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及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的财政法令和法规。 中央财政的任务主要是:①编制中央政府预算。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情况和各部门、各行业发展的需要,测算中央预算收入和中央预算支出的规模,编制中央政府预算,报立法机构批准。②贯彻执行中央预算。根据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调整中央预算,进行预算的追加或预算的追减。③制订各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审查和监督中央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情况。④审查和批准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年终决定。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年度终了要向财政部汇报上一财政年度的决算,财政部在批准各部门、各单位决算的基础上,汇编中央财政决算。⑤指导和监督地方政府编制、执行、审查和批准地方预算。分配关系 中央财政反映的分配关系具体包括: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财政收入大于支出的较发达的地区,要向中央上交一部分收入;收入小于支出的较落后地区,中央财政要给予补助。地方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时,可以向中央申请补助。此外,一些重大专项工程和一些跨地区的项目,要由中央政府出面协调和投资。②中央政府和中央各部门的财政分配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央与各部门的财政分配关系基本上是收支两条线,中央各部门将其收入上交中央财政,支出由中央财政拨付。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后,为了调动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采取了“收入包干”或“支出包干”的办法。如对煤炭、石油等单位采取亏损包干的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采取“经费包干”的办法。③中央政府和中央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中央政府既以国家事务管理者的身份,又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中央企业的分配。首先,中央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要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向各级政府上交税收;其次,中央政府以所有者的身份参与中央企业的利润分配,取得一定的收益,或者弥补中央企业亏损;再次,为了支持中央企业的生产和再生产,给予中央企业必要的投资或在中央企业利润分配中留给企业一定的再生产基金。④中央政府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个人作为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通过交税和接受政府向个人转移的支出同国家发生分配关系。现代西方国家中央财政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是个人所得税,个人和中央政府发生直接的分配关系。而中国个人所得交纳的税收数额较少。组成 中央财政主要由中央预算、中央各部门单位的财务,以及中央各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组成。 中央预算 包括中央预算收入、支出和平衡三方面的内容。①中央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上解收入。中央本级收入是直接缴入中央金库的收入,主要包括中央级工商税收和关税,中央所属国营企业交纳的所得税、调节税和利润,中央所属企业的亏损补贴,中央企业事业单位、地方财政和地方企事业单位上交中央财政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改烧油为烧煤专项收入,国内外债务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地方上解收入包括体制上解收入、专项上解收入以及其他上解收入。体制上解收入是根据财政管理体制规定,收入大于支出的地方应上解中央政府的收入;专项上解收入是国家规定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上交的专门项目的收入。②中央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补助地方支出。中央本级支出是中央政府本身的支出,在中国主要有:中央基本建设支出,中央企业的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科教文,国防费,武装警察部队经费,人民防空费,外交及援外支出,中央级的工、交、商、农、林、水事业费,中央卫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国家物资储备支出,中央政府负担的价格补贴支出,国内外债务支出及其他支出。中央补助地方支出主要是中央对收不抵支地区的定额补助、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用于专门项目和指定特定用途的支出以及其他补助支出等。③中央财政平衡、结余或赤字。中央预算收入和支出相等称为中央财政收支平衡;收大于支称为中央财政结余;收小于支称为中央财政赤字。不同的国家因其平衡方法不同,中央财政平衡的内容也不一样。许多国家将中央政府的债务收入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手段,而不作为中央财政收入。因此,中央政府的债务也就是中央政府的赤字。中国中央财政赤字不包括中央政府的债务收入。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 中央财政制定中央级单位的财务制度,严格检查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列支成本或报销费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时报送各种报表,解决各部门各单位在日常业务中出现的财务问题,并及时向上反映出现的新情况。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 在中国,中央财政还包括中央政府与中央各部门、中央政府与中央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不通过预算反映的分配关系,主要是中央各部门和中央企业、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选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这部分资金不通过中央预算,但对中央财政影响很大。
从紧财政政策是宏观财政政策的类型之一,是指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或减少财政支出以抑制社会总需求增长的政策.由于增收减支的结果集中表现为财政结余,回此,从紧财政政策也称盈余性财政政策. 从紧财政政策是国家通过财政分配活动抑制或压缩社会总需求的一种政策行为。它往往是在已经或将要出现社会总需求大大超过社会总供给的趋势下采取的。它的典型形式是通过财政盈余压缩政府支出规模。因为财政收入构成社会总需求的一部分,而财政盈余意味着将一部分社会总需求冻结不用,从而达到压缩社会总需求的目的。实现财政盈余,一方面要增加税收,另一方面要尽量压缩支出。如果增加税收的同时支出也相应地增加,就不可能有财政盈余,增加税收得以压缩社会总需求的效应,就会被增加支出的扩张社会总需求的效应所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