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类 相关书籍马克卢普把知识分为五方面内容: (1)实用知识:对于人们的工作、决策和行为有价值的知识。实用知识可以根据人们的行动再分为:专业知识;商业知识;劳动知识;政治知识;家庭知识;其他实用知识。 (2)学术知识:就是能够满足人们在学术创造上的好奇心的那部分知识。学术知识是教育自由主义,人文主义和科学知识,以及一般文化中的组成部分。 (3)闲谈与消遣知识;是满足人们在非学术性方面的好奇心,或者能够满足人们对轻松娱乐和感官刺激方面的欲望的那部分知识。这类知识常常包括本地的传闻,以及小说、故事、幽默、游戏等它们大多数是由于被动地放松“严肃的”事物而获得的知识,因而具有降低敏感性的趋向。 (4)精神知识:这类知识与上帝以及拯救灵魂的方式等宗教知识相联系。 (5)不需要的知识(多余的知识):这类知识不是人们有意识获取的知识,通常是由于偶然,或无意识地保留下来的知识。 马克卢普又从科学的与历史的、一般抽象的与特殊具体的、分析的与经验的、永恒的与暂时的角度,对知识类别进行分析。一般的说,马克卢普的“知识产业”研究基本上就是对上述五个层次的知识,特别是前三类的知识的生产与分配问题进行分析。在1980年的研究中,马克卢普又从世俗知识、科学知识、人文知识、社会知识、艺术知识、没有文字的知识(如视听艺术)的角度对知识进行解释,提出知识具有真实、美丽和优秀等性质。 马克卢普关于知识分类与性质的这些论述,为其“知识产业”理论寻找到广泛而全面的立足点,因为不将“知识”的范围确定下来,不能将知识范畴内的各个分支分辨出来,就难以谈得上严格意义上的知识产业研究。马克卢普对知识性质的分析和知识的分类,扩大了传统经济学“知识”概念的范畴,为重新确定国民生产总值的测度范围、逻辑地扩大国民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的范畴奠定基础。 基本形式 马克卢普认为,科学本身就是一项典型的知识生产活动,科学生产的知识可以被看作是提高未来生产率的一种投资。从另一角度分析,科学知识又是作为社会生活的消费品之一而受到部分社会成员的偏好,人们对它进行投资是为了获取知识为己所消费,知识仍然是一项投资,它是作为社会中间产品而为人们所使用。 知识在社会生活中的这种经济意义使马克卢普看到,可以从知识角度重新对待社会投资及其所有的资本理论。马克卢普从各种形态的知识产品中区分出知识存在的三种基本形式: (1)贮存于那些建立在成本巨大的研究与开发基础上的技术规范以及由此而专门地制造出来的物质性机器与工具中的知识。如计算机软件、飞机机体、雷达仪器等,这些知识可以称为凝固在物质形态中的人类智慧。 (2)贮存在那些接受过教育与培训的“知识传输者”和技术工人活动中的知识,即个人所拥有的知识与技能构成知识贮存的第二中形式。 (3)贮存在那些既不属于物质机器,也不属于“知识传输者”和技术工人等个人身上,而是以某些特殊形式或社会规定的形式存在的知识,这些知识需要时间和劳动成本才能生产和普及,如有关一项新的生产加工工艺的发明,一项新的计算机软件等等,这些知识或者在专利形式下被一定的生产者占有而形成有限的技术垄断,或者以公共财物形式被任何企图利用它们谋取利益的个人或集团所使用。 他认为科学生产的知识既是提高未来生产率的一种投资,又是社会生活中对它进行消费的投资。重新确定了知识在社会中的经济意义,使人们从知识角度重新认识社会投资和资本理论,扩大了社会投资和资本理论的内涵。马克卢普的观点已被诸多的经济学家所认同。众所周知的新增长理论认为,知识可以提高投资的回报,而这又可反过来增进知识的积累,人们可以通过创造更有效的生产组织方法以及产生出新的和改进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上述目的。知识投资可以提高其他生产要素的生产能力,并能将这些生产能力转化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由于这些知识投资的特征是增加回报率,所以它们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因素。 理论要素 马克卢普提出,与三种知识贮存形式相对应形成了资本的三种形式,而且所有资本理论都将涉及四个基本概念:耐久但可耗尽、有价值但可以折旧的资源储备;可增加资源储备的投资和积累;伴随资本和投资带来的服务与收益等的流动量;附加劳动所形成的附加价值。这样马克卢普为其资本的三种形式找到了逻辑上的依据,在一般资本理论中增加上人力资源的要素。按马克卢普的观点,物质的或具体的资本和人力资本固然都与知识因素有着密切联系,但只有非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才完全由知识构成。即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未必一定以知识活动或知识投资为基础,而非物质非人力资本则必须与一定的知识活动或知识投资相联系。这里,非物质非人力资本基本上是一种无形资本,它是教育、研究与开发等知识生产活动的产物。 区分知识贮存形态与资本的三个类别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分析利用它们带来的各种收益的流动。贮存在机器和类似物质形式中的知识是以这些机器或物质形式的事物的市场销售价格的交易收入形式,或以这些机器或物质形式的事物所创造的产品的销售收入的销售体现出对它们投资的回报;贮存在个人身上的知识以提高劳动者的技能而获得的工资形式反映对它们的报酬;贮存在非物质非个人中的知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生产要素效率的收益,通过垄断利润或提高生产者实际收入的形式体现对它的报酬。 马克卢普称这种报酬是一种“无形的”资本带来的收益。既然作为“无形的”资本形式的知识能够给人们带来收益,那么,就没有理由阻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参加者开展大规模的知识生产活动。当这些知识生产活动达到这样的程度,即人类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已经不可脱离知识资本而发展时,人们开始认识到在经济领域将知识生产的社会组织活动以“知识产业”概念加以概括而给予特别的对待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现实意义 马克卢普是西方最早对知识产业做出详细阐述的经济学家。明确对知识进行分类及进行生产和分配的分析;提出“知识是一项投资”;认为人力资本是资本要素之一,提出非物质非人力资本―“无形资本”及投资的问题,并预示“知识产业”的出现必然。其知识产业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卢普选择1956年和1958年为测度基准年,通过对美国1958年国民生产总值的调整测度得出:1958年美国知识生产总值为13,643,600万美元,大约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28.5%或29%;美国知识产业各分支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度由高至低依次为:教育、通讯媒介、信息服务、研究与开发、信息设备。可以认为,知识产业中各分支之间对国民生产总值贡献大小的排序,对于分析国家经济发展结构与投资结构具有重要意义。马克卢普还计算出1958年美国知识产业的经费来源,说明消费者才是知识产业发展的最大支持者,其次是厂商企业,政府对知识产业的财政支持程度处于最末地位。显然,美国知识产业发展的这种财政支持状况及其结构,对于发展知识产业的后来者在制定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上具有参考价值。此外,马克卢普发现,在美国国民生产总值中,知识产业生产的增长率是其他生产部门生产的平均增长率的2.5倍,据此,马克卢普预言,在不久的将来美国知识生产的产值将接近或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50%。 马克卢普强调知识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这一观点早已得到美国政府和社会的认同,美国对科技的投入不断增加,研究与发展经费由40年代占政府预算支出的1%,增长到1965年的12.6%,1996年,研究与开发活动支出总额为1846.65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马克卢普关于知识生产的预言已经被美国经济发展的现状所证实。根据美国商务部测算,早在80年代,科技进步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就已经达到50%以上。知识和科学技术在经济中的最大作用就是提高劳动效率,由于科技进步,美国无论农业、工业还是服务业的生产效率都处于世界先进水平。知识、信息就是第一财富,电脑大王、软件大王、媒体大王取代钢铁大王、石油大王、物业大王,成为全球首富,财富越来越向知识业、信息业汇集。这足以说明知识在经济收益中的作用,以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业已经形成,并成为新时代的主导产业。 马克卢普关于知识产业的研究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他的知识产业理论为进一步研究知识生产和科学技术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份额的测度奠定初步基础,对重新认识知识在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世界新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中的作用提供理论依据,为研究知识经济和知识产业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1]
产生背景 变换符合配第-克拉克定理1940年,英国经济学家科林·克拉克在威廉·配第的关于收入与劳动力流动之间关系学说研究成果之上完成,计量和比较了不同收入水平下,就业人口在三次产业中分布结构的变动趋势后得出的。克拉克认为他的发现只是印证了配第在1691年提出的观点而已,故后人把克拉克的发现称之为配第-克拉克定理。 该定理把人类全部经济活动分为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广义的服务业)。经过经济大样本观察,配第与克拉克两位经济学家先后发现,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 配第—克拉克定理揭示了经济发展中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中分布结构的演变规律,指出劳动力分布结构变化的动因是产业之间相对收入的差异。[1] 主要内容 配第-克拉克定理主要内容为:不同产业间相对收入的差异,会促使劳动力向能够获得更高收入的部门移动,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次产业向第二次产业移动;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次产业移动。结果,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呈现出第一次产业人数减少、第二次和第三次产业人数增加的格局。 产业结构理论中,“配第—克拉克定理—克拉克定理”表述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一次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第二次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上升,经济进一步发展,第三次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也开始上升。 形成机制 配第-克拉克定理的主要形成机制有: 1.收入弹性差异 第一次产业的属性是农业,而农产品的需求特性是当人们的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难以随着人们收入增加的程度而同步增加,即它的收入弹性出现下降,并小于第二次产业、第三次产业所提供的工业产品及服务的收入弹性。所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和劳动力分布将从第一次产业转移至第二、第三次产业。 2.投资报酬(技术进步)差异 第一次产业和第二次产业之间,技术进步有很大差别,由于农业的生产周期长,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比工业要困难得多,因此,对农业的投资会出现一个限度,出现“报酬递减”的情况。而工业的技术进步要比农业迅速得多,工业投资多处于“报酬递增”的情况,随着工业投资的增加,产量的加大,单位成本下降的潜力很大,必将进一步推动工业的更大发展。 配第-克拉克定理不仅可以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时间序列分析中得到印证,而且还可以从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不同国家在同一时点上的横断面比率中得到类似的验证。即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越低的国家,农业劳动力所占份额相对越大,第二、三产业劳动力所占份额相对越小;反之,人均国民收入越高的国家,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就业劳动力中的份额相对越小,而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所占份额相对越大。 定理贡献 克拉克首先把整个国民经济划分为三个主要部门,即现在普遍称作的三次产业: 农业——第一产业 制造业——第二产业 服务业——第三产业 克拉克所说的农业除了包括种植业外,还包括畜牧业、狩猎业、渔业和林业。矿业被认为处在边界线上。采矿业在经济活动中分明是取自于自然的产业,理应划入第一产业。但采矿业有更多的属性近乎制造业。克拉克在1951年出版的《经济进步的条件》(第二版)时,将其划入了第二产业。这个部门的特点是所有行业都直接地依赖于自然资源的使用。在技术不变的情况下,这个部门除少数例外,通常遵循报酬递减规律。制造业被定义为:一个不直接使用自然资源,大批量连续生产可运输产品的过程。这个定义排除了不可运输产品(建筑与公共工程)的生产和小规模的不连续过程(如手工缝衣或修鞋等)。制造业的基本性质是它的材料和产品娟必要即可远距离地运输,它要求有相当大的资本投资和高度的组织。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部门的生产具有报酬递增的特点。第三部门由大量的不同活动所组成,克拉克把它们统称为服务部门。这个部门包括建筑、运输与通信、商业与金融、专业服务(如教育、卫生、法律等)、公共行政与国防以及个人服务业等。服务业按照某种目的还可以区分为直接提供给最终购买者(消费者、投资者和政府)的服务,和被用来帮助其他生产过程的服务(如商品运输、批发商业以及为商业目的乘客旅行和旅馆提供等)。 克拉克在搜集和整理若干国家的统计资料基础上,进行了国际比较和时间序列分析,得出如下结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在经济上变得更为先进,从事农业的人数相对于从事制造业的人数趋于下降,进而从事制造业的人数相对于服务业的人数趋于下降。” 克拉克认为,劳动力在产业之间变化移动的原因是由经济发展中各产业间的收入出现了相对差异所造成的。因此,配第-克拉克定理可以表达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移动。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状况是:第一产业减少,第二、三产业将增加。这不仅可以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时间序列分析中得到印证,而且还可以从处于不同发展水平上国家在同一时点的横断面比较中得到类似的结论。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越高的国家,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相对来说越小,而第二、三产业中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相对来说就越大;反之,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越低的国家,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相对越大,而第二、三产业劳动力所占的比重相对越小。 克拉克对其本人总结的规律提出了两点解释,一是需求因素,二是效率因素。关于需求因素,克拉克认为,“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很明显,对农产品的相对需求一直在下降,而对制造品的相对需求开始上升然后下降,而让位于服务业。”他进一步指出,如果把服务业限于对消费者的服务,那么,相对于其他产品,服务业不会表现出很高的边际需求。但是,若把服务业扩大到包括为企业提供的服务,那就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服务业的相对需求将是上升的。除了部门间需求差别外,部门间效率差别也是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按照克拉克观点,不同部门存在不同的生产产率。制造业的人时实际产品差不多总是比同一个经济中其他部门的人时实际产品以更大比例增长,因此,“制造品的一个静止的相对需求将会导致该部门就业劳动力比例的下降。甚至当制造品相对需求增加时,人们仍然可以一般地预期,在长期该部门的就业劳动力比例是下降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除原始社会外也显示了持续上升的趋势,虽然通常没有制造业劳动生产率上升得那么迅速。上升的生产率与持续下降的相对需求结合在一起,必然导致农业劳动力比例持续下降。当然,服务业的效率也同样得到巨大的改善,但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对服务业的各个部门的需求比生产率增加来得更为迅猛,因而服务业中劳动力的相对比例相应地迅速提高。 克拉克认为,“经济规律是从比较观察中总结出来的,而不是从事先假定中演绎出来的”克拉克在其《经济进步的条件》的序言中明确指出:经济学应当是建立在对经济世界现实材料的收集和考察基础上的科学。因而,克拉克对经济世界分析方法的思想,体现在其产业结构理论中有如下特点: (1)克拉克的产业结构研究采用了三次产业分类法,即把全部经济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作为基本框架。 (2)克拉克采用了劳动力这一指标来分析产业结构的演变。克拉克考察了经济发展进程中劳动力在各产业中的分布状况的变化。 (3)克拉克通过分析若干国家在一定时间序列中所发生的变化,来探讨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与一国产业结构演进之间的规律。 (4)克拉克引用了最终需求的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以及劳动生产率劳动来规范经济事实。 因此,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上看,克拉克所发现的规律,其理论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配第定理,即产业间收入相对差异的描述性规律现象;二是费希尔的三次产业分类法。
三次产业分类法概述 三次产业分类法是新西兰经济学家费歇尔首先创立,1935年著《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中提出对产业的划分方法。 英国经济学家、统计学家克拉克在费歇尔的基础上,采用三次产业分类法对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分析,总结出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在世界经济发展史上,人类经济活动的发展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初级阶段,人类的主要活动是农业和畜牧业; 第二阶段开始于英国工业革命,以机器大工业的迅速发展为标志,纺织、钢铁及机器等制造业迅速崛起和发展; 第三阶段开始于20世纪初,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流入非物质生产部门。 费歇尔将处于第一阶段的产业称为第一产业,处于第二阶段的产业称为第二产业,处于第三阶段的产业称为第三产业。即把产业门类划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这一产业分类方法提出后,得到广泛的认同,并一直沿用至今。可以讲,所有的传统产业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三次产业划分基础上的。因此,其理论贡献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就像任何理论的提出都有其现实的背景,从而具有某种历史规定性一样,三次产业划分的提出也不例外。这种划分法,是以工业时代的产业经济发展为现实背景的。当时,经济发达的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还处在以工业化为主导的阶段,其划分的依据是物质生产中加工对象的差异性。也就是,第一产业的属性是取自于自然界;第二产业是加工取自于自然的生产物;其余的全部经济活动统归第三产业。 三次产业分类法的缺陷 1、有些产业的归类尚存在争议。 2、第三次产业内容过于繁杂。 三次产业分类法的局限性 进入80年代,信息技术及以其为核心的现代高技术群迅速壮大,人类产业活动的规模和方式有了巨大变化,三次产业分类理论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具体表现包括: • ①需求结构升级使产业范围扩大,产业正涵盖起愈加丰富的社会生活领域,包容进越来越多的形式、日益多样的分工和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的人类经济活动。产业活动愈来愈成为非单纯的生产、生活资料和服务的供给部门,其联接社会生活各部分以及各部分与其外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的作用不断加强。 • ②产业经济分析和产业政策的制订与实施要求拓展产业分类理论。伴随着生产力的飞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工的规模和深度提高,生产的社会化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导致生产和消费过程社会化,第三次产业长足发展,并且其中不同的部门和行业有不同的表现,不仅其他产业内部不断有新的部门分离出来进入第三次产业,第三次产业内部也出现了分化和重组。随着社会信息化过程的展开,第三次产业中的部分部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而传统意义上的第三次产业内部活动从数量到性质都发生重大变化,产业分类急需变革。 • ③围绕信息产业化浪潮展开的“第四次产业”讨论和以寻求可持续发展途径为目的而展开的“环境产业”、“资源产业”、“生态可持续工业”、“高技术产业”的讨论,把一批新兴产业的归属、地位、本质揭示问题提到产业经济研究的热点中来。 • ④产业细分是制订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的需要。现有的产业分类理论,不能明确界定信息产业、环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内涵、产业的范围和地位等,则制订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就缺乏理论依据和指导。三次产业分类理论的上述局限,导致了整个产业结构理论体系的局限,削弱了其解释现象和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必要加以拓展。 中国三次产业的划分 1、第一次产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2、第二次产业 :工业 工业: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煤气的制造和供给业 3、第三次产业:流通部门、服务部门、建筑业 流通业 为生产和生产服务的行业 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各行业部门 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行业部门 一种新的产业分类法 产业层次 主要业态 产业基本属性 第一产业 农业和采掘业………………………………………………………………………直接获取自然资源 第二产业 制造业与建筑业……………………………………………………………………对获取的自然资源进行加工和再加工 第三产业 流通产业(包括物流、贸易、餐饮、金融、信息传输等)……………………流通所有产业有形和无形的产品 第四产业 简单服务业和技术服务业(包括医疗、维修、装潢、美容美发、歌舞厅、体育等)…直接利用自然资源、工业产品、智慧产品,结合利用人自身的生物和物理资源(包括人体、体力和技能)提供服务,满足人(或者人的生物财产,如宠物)自身的生理、物理、心理等需要。 第五产业 智慧服务业(智慧产业,包括咨询、策划、广告、文艺、科学、教育等)…直接获取和利用人自身的智慧资源,满足人或机构在知识、文化、技术等方面的需要。 第六产业 公共行政与其他公共事业…………………………………………………………特殊 简单说来,就是,第一产业获取自然资源,第二产业加工自然资源(以及对加工产品进行再加工),第五产业获取和加工人的心智资源,第三产业流通所有资源和产品,第四产业利用所有资源和产品,第六产业为其他五大产业及社会生活提供公共服务。 (庄一召《六次产业刍论》)
名称 雁行理论(日语:雁行形态论,英语:the flying-geese model)1935年由日本学者赤松要(Akamatsu)提出。指某一产业,在不同国家伴随着产业转移先后兴盛衰退,以及在其中一国中不同产业先后兴盛衰退的过程。 举例 发展经济学学者研究战后东亚国家经济及产业结构变迁,认为东亚国家是雁行理论的经济发展型态:以日本为雁头,其次为亚洲四小龙(包含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其后是中国大陆与东盟各国(包含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等)。即日本先发展某一产业,当技术成熟,生产要素也产生变化时,这些产品在日本的竞争力转弱。接着亚洲四小龙自日本移转技术或产业转移,开始发展此一产业。在此同时,日本产业结构升级到另一个新的层次。同样地,当亚洲四小龙在该一产业发展成熟后,这些产品的生产又转移到相对更落后的国家发展。亚洲四小龙的产业结构也相应升级,呈现出有先后秩序的发展。
基本内容 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 但是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强调以规避竞争为主的保护方式。但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 汇率变动的日趋频繁,对幼稚产业的保护面临着规范保护程序、加强受保护产业的监管、鼓励国内竞争等新问题。 历史起源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最初于18世纪后半期由美国独立后的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提出,在19世纪中叶由德国的史学派先驱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加以系统化。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是决定一国兴衰存亡的关键,而保护民族工业就是保护本国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国家和政府需要作为民族工业发展强有力的后盾,而不是禀承古典学派的自由放任原则。 界定方法 在进入对幼稚产业保护的更深一步探讨之前,人们有必要对幼稚产业的内涵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这里指的幼稚产业必须具备以下3个特点: 1. 这种产业是该国尚未发展成熟的新兴产业。它暂时还没有能力同国外较发达的同类产业竞争。且该产业具有发展潜力。 2. 该产业具有较大的产业关联度。即该产业和国内很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对这些产业的发展有正的外部效应。这一特征为幼稚产业的保护提供了必要性。 3.该产业在现阶段缺乏推动其发展的资金实力。 在此还需要特别说明,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是指通过一系列政策制定使其免于国外同类产业的激烈竞争,同时为其发展提供各种优惠条件,为其营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主要思想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最先由美国当时的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提出,后经德国的李斯特发展和完善。李斯特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阐述更系统、更深刻,因此这里以他的思想为代表,来介绍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该思想集中反映在李斯特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核心思想如下: (一)经济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将一国经济发展的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阶段、畜牧阶段、农业阶段、农工业阶段、农工商业阶段。他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贸易政策,自由贸易并不适用于每个经济发展阶段。在农工业阶段的国家应采用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原因是此时本国工业虽有所发展,但发展程度低,国际竞争力差,不足以与来自处于农工商业阶段国家的产品相竞争。如若采用自由贸易政策,不但享受不到贸易利益,还会令经济遭受巨大冲击。 (二)生产力论 不管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说还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都显示了明显的贸易利益。对此,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固然有益,但这样的贸易利益不足以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依据。原因是,自由贸易理论是基于静态分析方法和世界主义的立场之上,这与现实世界不符。这样的贸易利益应被视为静态的贸易利益,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贸易,尽管在短期落后国家能够获得一些贸易利益,但从长远来看,该国生产财富的能力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任何时候,各民族的利益都高于一切。当自由贸易损害到一国实际或潜在利益的时候,该国有权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比较优势是动态且可培养的。落后的国家在面临发达国家强有力的竞争时,为了“促进生产力的成长”,有理由采取产业保护措施。针对当时的经济背景,李斯特指出,对于德、美这样的处于农工业阶段的国家如果与处于农工商业阶段的英国进行自由贸易,虽然表面上在短期能够获得贸易利益,但在长期将损害其生产力,制约其创造财富的能力。一个国家要追求的是财富的生产力,而非仅仅是财富本身。“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和已经创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灭的财富获得补偿 。” (三)国家干预论 像重商主义一样,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也强调国家在贸易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李斯特认为,政府不能作为“守夜人”,要做“植树人”,应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利用关税等手段来保护国内市场。 (四)关税保护制度 李斯特认为,应采用关税制度来实现贸易保护主义。在该制度的设计上,应体现以下几点:(1)差别关税:以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为出发点,对不同的产业征收不同的关税。比如对于国内幼稚工业相竞争的进口产品征收高关税,同时以免税或低关税的方式来鼓励国内不能自行生产的机械设备的进口。(2)有选择性的保护:并非对所有工业都加以保护,保护是有条件的。只有那些经过保护可以成长起来的,能够获得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才对其加以保护。对于那些通过保护也不能成长起来的产业则不予以保护。(3)适时调整: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不是无休止的,而是又限期的,超过了规定的限期,该产业即便没有成长起来,也要解除对它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李斯特并不否认自由贸易政策的一般正确性,他认为,当一个国家解决了落后问题,即实现了工业化后,是可以选择自由贸易政策的。这是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与重商主义以及后面提到的贸易乘数理论的一个不同之处。 理论置疑 尽管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成为过去5O多年间各个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通行的做法,尽管对幼稚产业进行一定的保护并不违背WTO的有关规则,但还是有许多人对这种做法提出了置疑。归纳起来,大概有以下3点: 1. 幼稚产业选择问题。虽然从理论上讲,幼稚产业保护论有其合理性,对本国经济有积极的一面,但在现实中却难以实施。试想,为了成功运用保护政策,政府要确定哪个行业最终是有利的,并权衡保护该行业的利弊,这项任务谈何容易!通过政治程序来挑选被保护的幼稚产业更加困难,因为这种做法往往是在保护那些在政治上强有力的行业,而且一旦这样的行业得到免除外国竞争的保护,“暂时性”的保护政策很难取消。 2. 被保护产业无效率问题。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之所以有效,就在于这种保护能帮助该产业提高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但很多情况下,人们是在为产业的无效率发展提供便利,一旦保护不复存在,它们同样会在国外同类产业的竞争下走向灭亡。 3. 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幼稚产业保护论要求政府对幼稚产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便利的融资条件,甚至由财政对其进行直接补贴。这样做的一个假设前提就是该产业没有能力在国内或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 合理利用 书籍历史上对幼稚产业保护问题的争论从未停息过,今天争论仍在继续。稚产业保护论具有其现实合理性。首先必须明确,幼稚产业具有发展潜力,能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生产能力,参与市场竞争。但正如前文所说,这样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应该有能力通过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推动自身发展,为什么还需要政府的保护呢?这里不得不提及资本市场融资的风险: 第一,国内资本市场投资供给有限,融资成本较高。相比而言,国际资本市场能有效克服这一弊端,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 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对国外投资环境了解不够,倾向于以热钱投资国外市场。据统计,目前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流动的资本中,大部分是追求短期利益的投机性资本,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热钱”,它们会随着国内国际形势的风吹草动而迅速的流入或流出一个国家,不利于一国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1994年的墨西哥正是由于热钱的大量流出导致比索兑美元贬值4O%,对其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第三,汇率变动。当今外汇市场瞬息万变,汇率变动也会影响到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可能大大提高其融资成本。虽然利用远期汇率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短期借款中外汇波动的风险,但不能完全消除风险,而且远期汇率市场没有覆盖长期借款领域。 由于上述风险的存在,政府为何不为前景光明的幼稚产业的发展铺平道路,而让其自行去资本市场上融资呢?这样既可以确保幼稚产业快速平稳的发展,尽快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又可以保证国内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 不过在当今这样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政府要有效实施对幼稚产业的保护,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1. 保护期限的确定。保护幼稚产业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一旦达到目的,就应该撤销保护政策。设定适当的保护期限,可以激励被保护产业充分利用保护期内的优惠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增强竞争力,有效避免了 老态龙钟的幼稚产业” 的出现。 2.加强保护过程中的监管。政府需要对处于保护期内的幼稚产业实行必要监管,督促其在政府的帮助下正当利用优惠政策,努力提高生产效率。 3. 鼓励国内竞争。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以强化保护政策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