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债券正文 信用债券的对称。以土地、房屋、设备、其他建筑物等财产为抵押担保品的债券。是公司债券中最重要的一种。 抵押债券安全性较强,当筹资者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时,债券持有人(一般由受托人代表)有权变卖抵押品作抵偿。如果同一抵押品价值较大,可以设定数个抵押权作两次或多次抵押,并按受偿人的先后来划分其抵押权的顺序,如第一抵押权、第二抵押权、第三抵押权等。当抵押品被拍卖以后,所得价款必须首先偿还享有第一抵押权的人,如有多余,再偿还享有第二抵押权的人,以此类推,直到用尽价款为止。美国等一些国家规定,已发行抵押债券的公司(筹资者)如果还需要进一步筹集资金,可以继续发行第一抵押债券,也可以发行第二抵押债券。不过,继续发行第一抵押债券,可能会损害对原有债权人的保障;发行第二抵押债券,由于债券持有人风险较大,发行者通常须承担较高的利息。凡发行者规定不再继续发行第一抵押债券者称为定额抵押公司债券,继续发行的则称为不定额抵押公司债券。这种称谓的另一种解释为:发行抵押债券的公司在发行其他债券时规定不得使用同一财产作为抵押者,称为定额抵押公司债券,反之则称为不定额抵押公司债券。 抵押债券的抵押权分为开口抵押权、闭口抵押权、限额抵押权和有限闭口抵押权。就抵押担保的对象而言,以往抵押债券仅限于不动产抵押,后来也出现了动产抵押。如日本的实物抵押债券,大多为不动产抵押,但是也有称作“工厂财团抵押”的动产抵押。即工厂企业将用于生产的一定物资汇总起来而构成的财产作抵押。美国也有动产抵押,是用存货、汽车等作为担保品,经常在短期贷款中使用。配图相关连接
目录 1什么是斗牛士债券 2相关条目 什么是斗牛士债券 斗牛士债券(Matador Bonds ):是在西班牙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外国债券,是西班牙以外的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和国际组织在西班牙国内市场发行的债券。 相关条目 熊猫债券 猛犬债券 扬基债券 龙债券 武士债券 斗牛士债券 斗牛士债券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代兑付债券是指金融企业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债券而实际支付或垫付的款项。代兑付债券应按实际兑付的金额入账。 代兑付债券的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公司代国家或企业兑付到期的债券。 2.公司收到国家或企业拨付的委托兑付债券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代兑付债券款”科目。 兑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向国家或企业交付已兑付的债券时,借记“代兑付债券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委托单位未拨付兑付债券资金或拨付的兑付债券资金不足,兑付时公司垫付的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向委托单位交付已兑付的债券,并收回垫付的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和“代兑付债券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收到代兑付手续费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手续费收入——代兑付收入”科目。 3.本科目按委托单位和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抵押公司债 抵押公司债,指以公司财务作为担保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其中以公司的动产作为抵押的称为质押公司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品可能是公司全部资产,也可能是部分。前者被称为地毯式抵押公司债,后者即为部分抵押公司债。抵押公司债又可按等级分为第一、第二……顺位抵押公司债。当公司无法按期支付债息时,第一顺位抵押公司债较后面的顺位具有优先清偿权。当公司破产改组时,经过第一顺位抵押公司债持有人的许可,有可能发行最优先留置权公司债,其清偿要求权位于第一顺位抵押公司债之前。抵押公司债可根据抵押品是否能继续举债而分为:(1)不定额抵押公司,即发行公司利用同一种抵押品继续发行公司债。(2)限额抵押公司债。这种公司债表明发行公司只能用一种抵押品发行一次公司债,如要另行发售债券,需另提供抵押品。按照抵押品的种类又可将抵押公司债券分为设备信托债券和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其中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分为股票和公司债两种,它们虽可过户给受托人,但抵押公司仍保留着股票的投票权和分红权。
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定期国债的分类 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1、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短期国债在英美称为国库券,英国是最早发行短期国债的国家。 2、中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其用途或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作临时周转。 3、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一般被用作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在资本市场上有着重要地位
浮动利率债券 是与固定利率债券相对应的一种债券,它是指发行时规定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浮动的债券,也就是说,债券利率在偿还期内可以进行变动和调整。浮动利率债券往往是中长期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基准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 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债券利率会在某种预先规定的基准上定期调整的债券。作为参照基准的多是一些金融指数,如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也有以非金融指数作基准的,如某种初级产品价格。当这些基准发生变动时,债券利率便作相应调整。例如,深交所上市的101904 券,即2000年记帐式(十期)国债就是属于浮动利率债券,期限为7 年,利息按年支付。票面利率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变化而浮动,各年付息利率,按本付息期起息当日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加0.38% 利差确定。 浮动利率债券的种类较多如规定有利率浮动上、下限的浮动利率债券,规定利率到达指定水平时可以自动转换成固定利率债券的浮动利率债券。附有选择权的浮动利率债券,以及在偿还期的一段时间内实行固定利率,另一段时间内实行浮动利率的混合利率债券等。由于债券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采取浮动利率债券形式可以避免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之间出现任何重大差异。但债券利率的这种浮动性、也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事前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从而导致较高的风险。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Bond with attached w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简称WBs) 概述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又称可分离债券,附认股权证公司债,附认股权债券,来自英文Bond with attached w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arrant 或equity warrant bonds(简称WBs)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指公司债券附有认股权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间内按约定价格(执行价格)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是债券加上认股权证的产品组合。 从海外市场的有关实践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分为“分离型”与“非分离型”,和“现金汇入型”与“抵缴型”。 其中,“分离型”指认股权凭证与公司债券可以分开,单独在流通市场上自由买卖;“非分离型”指认股权无法与公司债券分开,两者存续期限一致,同时流通转让,自发行至交易均合二为一,不得分开转让。非分离型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近似于可转债。 “现金汇入型”指当持有人行使认股权利时,必须再拿出现金来认购股票;“抵缴型”则指公司债票面金额本身可按一定比例直接转股,如现行可转换公司债的方式。把“分离型”、“非分离型”与“现金汇入型”、“抵缴型”进行组合,我们可以得到不同的产品类型。 定价方式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可以采用两种定价方式: 一是认股权证与公司债券分别作价; 二是两者一并作价,即发行公司债券附送认股权证。 前者债券利率会高些,后者债券利率则与可转债相当。如果权证可与债券分离交易,则债券发行利率甚至还可以再低些。而可转债的发行成本通常也较普通债券低。 发行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四节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 第二十七条 公开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公司,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公司除外;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前款所称认股权,是指上市公司约定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履约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 第二十九条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债券的面值、利率、信用评级、偿还本息、债权保护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 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认股权上市交易的,认股权证约定的要素应当包括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期间或行权日、行权比例。 第三十二条 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第三十三条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 第三十四条 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第三十五条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方式 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附息债券、贴现债券、零息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 这是一种长期债券,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这种债券的特点是,债券发行人每年或每半年按票面利率支付持券人利息,到期时归还持券人本金。 简介 我国最早发行的息票债券是1996年第六期记帐式国债。其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是11.83%,每年6月14日支付利息。最近发行的息票债券是2002年4月发行的记帐式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2.54%,每年4月18日支付利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