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成本(theory cost) 什么是理论成本 成本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所耗费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的必要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成本是商品价值的构成部分,通常将这种以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学说和成本价格理论为基础所确立的成本概念,称之为理论成本。它阐明了成本的本质内涵,是商品生产中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的耗费和补偿和统一。从耗费角度看,成本的经济内容是C V的等价物,但由于C V的价值无法直接计量,人们所能计量和把握的成本,实际上是C V的价格,即成本价格。从补偿角度看,成本是补偿商品生产中使资本自身耗费的东西,这说明了成本对于再生产的作用。 理论成本概念是广义的,它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且具有普遍适用性。虽然马克思是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研究的,但它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领域,它对于成本的理论研究和成本管理实都具有重要意义。 理论成本着重从劳动耗费角度进行解释,它对每一具体产品生产所耗费的内容都可从理论抽象,将其分解为物化劳动消耗和活劳动消耗,所以它能够全面地体现生产过程中成本耗费的共同特点,能够较正确地反映产品与劳务直接耗费的共同性质和经济内容。一般理论成本不包括生产经济中许多特殊情况和经济生活中若干方针政策问题以及外界客观条件的影响。 对理论成本完整的理解,应当看到的商品生产条件下,成本是耗费和补偿的对立统一,因为耗费是个别生产者的行为,而补偿则是社会过程。生产中耗费要求补偿和流通中能否补偿是两码事,这就迫使商品生产不但重视成本信息,更要重视成本管理,力求以较少的耗费,来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 但在实务中,由于理论成本是抽象的,无法直接计量。再加上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要用其收入来补偿其各种耗费,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为了促进企业厉行节约,减少生产损失,强化企业经济责任,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一些并不形成产品价值的损失等也计入产品成本之中。此外,某些应从社会创造价值中进行分配的部份,如企业支付的保险费用等也列入产品成本。可见,在实务中,产品成本的实际内容,除了要主要反映理论成本的客观经济内涵外,也应充分体现企业成本核算和管理的要求 ,按照国家的分配方针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把某些在理论上不属于C V的内容列入成本,而把某些属于活劳动耗费的成本列入营业外支出或利润分配中开支,这便称之为成本管理的客观要求,按照国家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而实际计算所得的成本金额,它抽象的理论成本概念的内容上有一定的差异。 理论成本的构成 马克思从耗费和补偿两方面对成本进行了论述。成本从耗费的角度看,是商品产品生产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的价值,即c v部分,它是成本最基本的经济内涵;成本从补偿的角度看,是补偿商品产品生产中资本消耗的价值尺度,即成本价格,它是成本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成本是已耗费而又必须在价值或实物上得以补偿的支出。因此,长期以来许多人都认为从理论上说,产品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消耗而又必须补偿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中必要劳动的货币表现,这种由c v构成的成本称为理论成本。 现在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允许多种所有制的生产主体同时并存,从客观实际出发,理论成本应当与目前的经济体制相适应,采用多种理论成本。 本条目相关资讯管理新思维:知识对企业管理影响突出 16:33 2008年1月7日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会计术语英汉对照表 全面成本控制 应用成本 成本 采购成本关键字理论成本,Theory cost,Theory Cost.
联合成本(joint cost) 什么是联合成本 联合成本是与可分成本相对立的成本,是指在未分离前的联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由所有联产品共同负担的成本。 联合成本是由多个产品或部门共同负担的成本,因此属于相关成本,决策时应予以考虑。 联合成本及其分配方法 联产品在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后,是在某一个“点”被分别确认的,通常称这个点为分离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直接对外销售,有的进一步加工后再出售。我们把分离前发生的成本称为联合成本。 联合成本的分配方法,常用的有实物量分配法、系数分配法、销售价值分配法和可实现净值分配法等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1、实物量分配法 实物量分配法是以产品在分离点处相应产出份额为基础来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其实物量可采用产品总产量的重量或容积等等。 2、系数分配法 系数分配法是将各种联产品的实际产量按规定的系数折算为标准产量,然后将联合成本按各联产品的标准产量比例进行分配。 3、销售价值分配法 销售价值分配法是按各联产品的销售价值的比例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分离后不再加工的联产品。 4、可实现净值分配法 可实现净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联产品的可实现净值比例分配联合成本的方法。可实现净值是指产品的最终销售价值减去其可分成本的余额。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专属成本 产量分配法 分类成本法 制造成本法 副产品 可实现净值分配法 成本决策 成本控制管理 系数分配法 经济订货批量 联产品 财务英语英汉对照表 财务英语英汉对照表 (J-K) 销售价值分配法 非相关成本关键字联合成本,联产品成本,Joint cost,Joint Cost.
联产品成本计算(Joint Products Costing) 目录 1什么是联产品成本计算 2联产品成本计算的方法 3联产品成本计算的程序 什么是联产品成本计算 联产品成本计算,即对联产品进行的成本计算。就是联产品分离以前共同生产费用的归集以及分离时共同成本的分配。 联产品是指用同一种原料,经过同一个生产过程,生产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性质和用途的产品,这些产品兴驻在经济上有不同性质和用途的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在经济上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属于企业生产的主要目的。 企业的原材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以后,从中分离出各种联产品。而联产品分离这个点称为分离点。分离点前发生的成本称为联合成本或共同成本,分离以后有的可直接销售,有的需要进一步加工后再销售。而进一步加工的成本称之为可归属成本。 联产品成本计算的方法 分离前共同生产费用的归集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联产品联合成本的分配,常用的有系数分配法,实物量分配法、相对销售价值分配法等等。 其中系数分配法是确定各联产品系数,将各联产品产量折算成标准产量,然后按标准产量比例进行分配,这种系数分配法使用比较广泛。 实物量分配法是将联产品的共同成本按照各联产品之间的重量比例进行分配。 实物量分配法又可以分为简单平均单位成本法和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法。 前者是将共同成本除以各联产品的产量之各得到平均单位成本,这种方法计算出的各种联产品的单位成本是一致的。 后者是将各联产品的重量换算成相对重量以后再按比例分配各联产品的总成本,最后分别计算各种产品的单位成本,这一方法类似于系数分配法。 相对销售价值分配法是分别按各种联产品的销售价格的比例分配联产品的共同成本,其目的是使这些联产品能够取得一致的利润率。这一方法将联合成本的分配和联产品的销售收入联系起来,按各联产品的销售收入比例来分摊联产品的共同成本。 联产品成本计算的程序 联产品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为: 1.将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 2.归集联产品成本,计算联合成本。 3.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 4.计算联产品分离后的加工成本。
留存收益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其所有权属于股东。股东将这一部分未分派的税后利润留存于企业,实质上是对此追加投资。如果企业将留存收益用于再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低于股东自己进行另一项风险相似的投资的收益率,企业就不应该保留留存收益而应将其分派给股东。 留存收益的内容 留存收益成本 留存收益是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主要包括累计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指定用途的叫盈余公积,未指定用途的叫未分配利润。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上也可用于以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未分配利润通常用于留待以后年度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由于未分配利润相对于盈余公积而言,属于未确定用途的留存收益,所以,企业在使用未分配利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比较少。 公式与举例 留存收益成本的估算难于债务成本,这是因为很难对诸如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及股东对未来风险所要求的风险溢价做出准确的测定。计算留存收益成本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三种: 1、股利增长模型法股利增长模型法是依照股票投资的收益率不断提高的思路计算留存收益成本。一般假定收益以固定的年增长率递增,则留存收益成本的计算公式为:Ks=Dc/Pc+G式中:Ks----留存收益成本;Dc----预期年股利额;Pc---- 普通股市价; ;G----普通股利年增长率。[例1] 某公司普通股目前市价为56元,估计年增长率为12%,本年发放股利2元,则:Dc=2×(1+12%)=2.24(元)Ks=2.24/56+12%=16% 2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按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留存收益成本的计算公式则为:Ks=Rs=Rf+β(Rm-Rf)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β----股票的贝他系数;Rm ----平均风险股票必要报酬率。[例2] 某期间市场无风险报酬率为10%,平均风险股票必要报酬率为14%,某公司普通股β值为1.2。留存收益的成本为:Ks=10%+1.2×(14%-10%)=14.8%3 、风险溢价法根据某项投资“风险越大,要求的报酬率越高”的原理,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投资风险大于债券投资者,因而会在债券投资者要求的收益率上再要求一定的风险溢价。依照这一理论,留存收益的成本公式为:Ks=Kb+RPc式中:Kb----债务成本;RPc ----股东比债权人承担更大风险所要求的风险溢价。 债务成本(长期借款成本、债券成本等)比较容易计算,难点在于确定RPc 即风险溢价。风险溢价可以凭借经验估计。一般认为,某企业普通股风险溢价对其自己发行的债券来讲,大约在3%-5%之间,当市场利率达到历史性高点时,风险溢价通常较低,在3%左右;当市场利率处于历史性低点时,风险溢价通常较高,在5%左右;而通常情况下,常常采用4%的平均风险溢价。这样,留存收益成本则为:Ks=Kb+4%例如,对于债券成本为9%的企业来讲,其留存收益成本为:Ks=9%+4%=13%而对于债券成本为13%的另一家企业 其留存收益成本为:Ks=13%+4%=17% 参考资料 [1] 商城学网 http://cj.sace.cn/2008/1229/article_7425.html [2] 纳税服务网 http://www.cnnsr.com.cn/jtym/wzxx/csfw/20081121/2008112109512751458.shtml
什么是历史成本计量 历史成本计量是指按照资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其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的偿还负债与其需要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历史成本计量的利弊 历史成本计量是建立在币值稳定假设的基础上,要求资产和负债按其取得或交换时的实际交易价格入账,入账后的账面价值在该资产存续期内一般不作调整。历史成本计量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可靠性和可验证性,往往只对实际交易活动产生的结果进行确认,而不对尚未发生的交易进行估计。从股东及债权人的角度看。这种以交易事实为依据的金额是客观的、可验证的,以此计算的收益亦是可信且可靠的。因此,反映企业活动的实际收支额被认为是一种客观计算可分配利润的非常好的计量模式,也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会计实践中得以广泛应用的原因。然而,由于历史成本不涉及后续确认问题,忽视了对经济事项做全面、立体、动态的衡量,因此所提供的数据与不断变化的现时价格脱节,缺乏可加性和配比性。在历史成本会计下,经营状况和信用质量的恶化得不到反映,报表使用者无法根据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评价,从而影响其投资决策。 公允价值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允价值计量和历史成本计量对会计核算影响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账价值的确认。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其历史成本,即资产取得时的实际资金消耗,而且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则不然,由于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信息的一种评价,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允价值处在经常性地变化之中,与此相适应,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不能是确定不变的,而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公允价值既可以大于历史成本,也可以小于历史成本,现资产的增值或减值情况而定。 (2)资产摊销对象的确定。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资产的摊销对象毫无疑问是其历史成本,或平均摊销,或加速摊销。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资产摊销对象的选择有两种:公允价值和实际成本。许多学者认为,摊销的对象应是其公允价值。但笔者认为,资产摊销的对象应是其实际成本。因为公允价值并非企业为取得该项资产实际付出的代价,如果对它进行摊销记入“ 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当资产增值时,则会虚增费用;当资产减值时,则会少计费用,造成费用不实。公允价值在性质上近似于一种客观的评估价值,它不符合费用类科目的核算内容,所以资产摊销的对象应是其实际成本,而不是其公允价值。正因为如此,以公允价值计量时,会计信息既要反映资产的公允价值,又要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所以,应采用双账户反映方式。 (3)会计反映的形式。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只需单账户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即可。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资产的摊销对象仍然是其实际成本,所以,会计既要反映其公允价值,又要反映其实际成本,因此需要设置双账户。在会计报表中,除了有反映资产实际成本的账户外,还需有反映公允价值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账户,如公允价值大于实际成本,则两个账户同为借方余额;当公允价值小于实际成本,则实际成本账户为借方余额,差额账户为贷方余额。现行的会计科目表,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只是针对资产账户设置减值准备账户,应该说这只是一种过渡形式,等到公允价值能够被准确把握的时候,不仅要反映资产的减值,还要反映资产的增值,如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是可以大幅增值的。
流通费用 正文 商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称。可进一步分为纯粹流通费用和生产性流通费用。纯粹流通费用指用于促进商品形态变化(由商品转变为货币和由货币转变为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如广告宣传费、商业人员工资、邮电通讯费用和销售佣金等。它们是实现商品的价值所必需的,但不能增加商品的价值。生产性流通费用是由商品使用价值的运动引起的,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的继续而追加的费用,如商品的运输、保管、包装和加工等方面的支出。这些费用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得以保存并使之顺利进入消费领域,以保证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因而,它们具有生产性,能增加商品的价值。 加强流通费用管理,节约流通费用支出,可以增加企业利润。节约流通费用的主要途径是:合理设置商业网点,扩大商业销售;合理组织商品运输,加速商品流转;改善商品保管,减少商品损耗;提高商业工作人员的劳动效率和服务质量,用尽可能少的劳动耗费保证商品流通计划的实现。 配图 相关连接
什么是模拟成本 模拟成本是指在假设出现影响成本的因素(如设计变更、产品结构变化、工艺路线变化等)的情况下,计算出模拟发生的成本。即对产品结构改变后计算出成本变化的结果。 模拟成本法用在对于产品结构功能变更,预见物料成本改变或物料代用后的成本影响,预见工艺路线变化和工艺路线变化后的人工费的改变等进行模拟成本计算。对于这种模拟成本计算系统接受预见情况及数据设置,模拟成本处理,不影响现行系统运行的数据。 模拟成本的运用 采取的模拟方法可以是:将系统中已有的一个成本翻版过来,把所有物料有关的成本从一个成本中移动到另一个成本上。利用这种选择翻版方式模拟。不必为了支持一个不同的模拟成本而重新建立一套产品结构,只要在翻版后的一个模拟成本中,选择要改变的那些物料成本并略作改变,这时只要作产品成本稍加事务处理就可,系统很快地将那些改变后所产生的影响全部反映出来。 制造资源计划(MRPⅡ)系统的特点之一就是运用其模拟功能,回答"如果……将会怎样"的问题。例如,有时想要知道设计变更、结构变化或工艺材料代用所引起的成本变化,则可通过MRPⅡ的模拟功能来实现。为了在成本模拟或预定过程中不影响现行数据,所以设置模拟成本,这对于产品设计过程中进行价值分析也是有用的。在制定下一个会计年度的标准成本之前,先把修订的成本项目输入模拟成本系统,经过多次模拟运行比较,审定后再转换到标准成本系统。因此,模拟成本也称为建议成本(Proposed Cost)。 模拟成本的制定方式与标准成本类似。现行标准成本和模拟成本均可在标准成本的基础上通过拷贝和转换来建立,在拷贝、转换后进行必要的修改,这样可以大大减少重复的工作量。 模拟成本的优势 模拟成本的真正好处不在于一个变化一个模拟, 而是可以采用多个方案或一组方案模拟成本的方法去评估每一个不同成本所产生的影响,或有用最理想的、最差的、期待的三组不同的成本率模拟出不同情况下的模拟结果,以便作出一个良好的决策。通过模拟成本获得最佳成本后,将模拟的转换到标准成本系统中去,成为一个现行标准成本决策。
配套设施 房地产企业要核算开发产品的成本,必须明确开发产品成本的种类和内容。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则是隶属于开发产品的组成内容。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种类 配套设施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配套设施,可以分为如下两类:一类是开发小区内开发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水塔、锅炉房、居委会、派出所、消防、幼托、自行车棚等;另一类是能有偿转让的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包括: (1)开发小区内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银行、邮局等; (2)开发小区内非营业性配套设施,如中小学、文化站、医院等; (3)开发项目外为居民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气的增容增压、交通道路等。这类配套设施,如果没有投资来源,不能有偿转让,也将它归入第一类中,计入房屋开发成本。 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城市建设规划中的大型配套设施项目,不得计入商品房成本。因为这些大配套设施,国家有这方面的投资,或是政府投资,或国家拨款给有关部门再由有关部门出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体制,无法保证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协调一致,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者,往往在客观上拿不出资金来,有些能拿的也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因此,开发企业也只得将一些不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也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分类 配套设施 为了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开发建设中各种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并准确地计算房屋开发成本和各种大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对配套设施支出的归集,可分为如下三种: 1.对能分清并直接计入某个成本核算对象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可直接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并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中归集其发生的支出; 2.对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于开发完成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 3.对能有偿转让的第二类大配套设施支出,应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归集。 由上可知,在配套设施开发成本中核算的配套设施支出,只包括不能直接计入有关房屋等成本核算对象的第一类配套设施支出和第二类大配套设施支出。 对象 配套设施 一般说来,对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项目,应以各配套设施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借以正确计算各该设施的开发成本。对这些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应设置如下六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5)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 其中配套设施费项目用以核算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费。因为要使这些设施投入运转,有的也需要其他配套设施为其提供服务,所以理应分配为其服务的有关设施的开发成本。 对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如果工程规模较大,可以各该配套设施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工程规模不大、与其他项目建设地点较近、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多、并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也可考虑将它们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于工程完工算出开发总成本后,按照各该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的比例,算出各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再按一定标准,将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分配记入有关房屋等开发成本。至于这些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在核算时一般可仅设置如下四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建筑安装工程费。 由于这些配套设施的支出需由房屋等开发成本负担,为简化核算手续,对这些配套设施,可不再分配其他配套设施支出。它本身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也可直接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因此,对这些配套设施,在核算时也就可不必设置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两个成本项目。 核算 配套设施 企业发生的各项配套设施支出,应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对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支出,可直接记入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相应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的贷方。 对能有偿转让大配套设施分配的其他配套设施支出,应记入各大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配套设施费”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XX”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XX”账户的贷方。 对能有偿转让大配套设施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应记入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开发间接费”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间接费用”账户的贷方。 对配套设施与房屋等开发产品不同步开发,或房屋等开发完成等待出售或出租,而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完成的,经批准后可接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预提配套设施费,将它记入房屋等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的“配套设施费”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等账户的借方和“预提费用”账户的贷方。因为一个开发小区的开发,时间较长,有的需要几年,开发企业在开发进度安排上,有时先建房屋,后建配套设施。这样,往往是房屋已经建成而有的配套设施可能尚未完成,或者是商品房已经销售,而幼托、消防设施等尚未完工的情况。这种房屋开发与配套设施建设的时间差,使得那些已具备使用条件并已出售的房屋应负担的配套设施费,无法接配套设施的实际开发成本进行结转和分配,只能以未完成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为基数,计算出已出售房屋应负担的数额,用预提方式记入出售房屋等的开发成本。开发产品预提的配套设施费的计算,一般可按以下公式进行: 某项开发产品预提的配套设施费=该项开发产品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配套设施费预提率 配套设施费预提率=该配套设施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应负担该配套设施费各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合计×100% 式中应负担配套设施费的开发产品一般应包括开发房屋、能有偿转让在开发小区内开发的大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 例如:某开发小区内幼托设施开发成本应由101、102商品房,151出租房,181周转房和201大配套设施商店负担。由于幼托设施在商品房等完工出售、出租时尚未完工,为了及时结转完工的商品房等成本,应先将幼托设施配套设施费预提计入商品房等的开发成本。假定各项开发产品和幼托设施的预算成本如下: 101 商品房 1000 000元 102 商品房 900 000元 151 出租房 800 000元 181 周转房 800 000元 201 大配套设施——商店 500 000元 251 幼托设施 320 000元 幼托设施配套设施费预提率=320000÷(1000000+900000+800000+800000+500000)×100%=320000÷4000000×100%=8% 各项开发产品预提幼托设施的配套设施费为: 101商品房:1000 000元×8%=80 000元 102商品房:900 000元×8%=72000元 152出租房:800 000元×8%=64000元 182周转房;800 000元×8%=64000元 201大配套设施——商店:500 000元×8%=40 000元 配套设施 按预提率计算各项开发产品的配套设施费时,其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应在配套设施完工时,按预提数的比例,调整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现举例说明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核算如下: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建设规划要求,在开发小区内负责建设一间商店和一座水塔、一所幼托。上述设施均发包给施工企业施工,其中商店建成后,有偿转让给商业部门。水塔和幼托的开发支出按规定计入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水塔与商品房等同步开发,幼托与商品房等不同步开发,其支出经批准采用预提办法。上述各配套设施共发生了下列有关支出(单位:元): 201 251 252 商店 水塔 幼托 支付征地拆迁费 50 000 5 000 50 000 支付承包设计单位前期工程款 30 000 20 000 30 000 应付承包施工企业基础设施工程款 50 000 30 000 50 000 应付承包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款 200 000 245 000 190 000 分配水塔设施配套设施费 35 000 分配开发间接费 55 000 预提幼托设施配套设施费 40 000 1、则用银行存款支付征地拆迁费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105 000 贷:银行存款 105 000 2、用银行存款支付设计单位前期工程款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80 000 贷:银行存款 80 000 3、将应付施工企业基础设施工程款和建筑安装工程款入账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765 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765 000 4、分配应记入商店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水塔设施支出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商店 35 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水塔 35 000 5、分配应记入商店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开发间接费用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商店 55 000 贷:开发间接费用 55 000 6、预提应由商店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负担的幼托设施支出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商店 40000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 40000 7、同时应将各项配套设施支出分别记入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 结转 配套设施 已完成全部开发过程计经验收的配套设施,应按其人问情况和用途结转其开发成本: 1、对能有偿转让给有关部门的大配套设施,如上述商店设施,应在完工验收后将其实际成年自“开发成本一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厂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配套设施”账户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贴: 借:开发产品——配套设施 460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460000 配套设施有偿转让收入,应作为经营收入处理。 2、按规定应将其开发成个分配计入商品房等计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如上述水塔设施,在完工验收后、应将其发生的实际开发成本按一定的标准(有关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和大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265000 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35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300000 3、对用预提方式将配套设施支出记入有关评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幼托设施,应在完工验收后,将其实际发生的开发成本冲减预提的配套设施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 320 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320 000 如预提配套设施费大于或少于实际开发成本,可将其多提数或少提数冲减有关开发产品成本或作追加的分配。如有关开发产品已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可将其差额冲减或追加分配于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开发产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