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将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核对内容主要内容 1、现金日记账账面金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 平时,现金日记账要日清月结,每天均应结出余额,该余额应该同库存现金实有数相一致。到了月末或者年末以及专门进行财产清查时,也要对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库存现金的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结存数进行核对,以查明盈亏情况。一般是根据现金日记账的当天余额来清点的,必要时还可采用突出盘点的方法。为明确责任,盘点时,出纳员必须在场,重点清查现金是否短缺,或以白条抵充现金等非法挪用舞弊现象或库存现金有无超过限额等。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与出纳员共同签名盖章。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位余额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清点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因为它无法进行实地盘点。核对之前,应详细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力求正确与完整,然后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对于双方一致的记录,一般划对号以作标记,无标记的则应查明原因。一般来讲,造成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送来的对账单现有余额不符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本单位或银行记账差错。因为企业的开户银行不止一家,有时可能将收付款串项记录,或者由于会计人员或银行经办人员失误,可能造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符。另一种则是出现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由于凭证传递的时间差而造成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账项。 存在未达账项时,为了证明双方账目是否正确,应通过编制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来进行核对,调节表的编制方法,一般是在企业与银行双方的账面余额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的款项;减去对方已付而本单位未付的款项。 3、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与应收、应付款项实存数的核对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是采取同对方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首先,检查本单位各项应收、应付款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查明本单位记录正确无误后,再编制对账单,可通过信函寄交对方。对账单可以编制一式两联,一份由对方单位留存,另一份作为回单。对方前段时间如果核对后相符,应在回单上盖章并退回本单位,如果数字不符,应在回单上注明不符情况,或另抄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未达账项,双方均应采用调节账面余额的方法,核对往来款项是否相符。如果发现记账错误,应立即查明,并按规定予以更正。 4、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其实存数的核对 对于材料物资及固定资产两类资产来讲,因为它们存在着实物形态,因此,可通过实物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其实存数量和金额,并可与有关明细账进行核对。 企业的财产盘存制度有两种: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是指,期末通过实地盘点来确定材料物资的库存数量,并据以计算出材料物资的期末库存成本和本期销售或耗用成本的一种方法; 永续盘存制,是指对材料物资的增加与减少,平时都要在材料物资明细账中连续登记,并随时结算出账面结存数的一种核算方法。 在两咱不同的盘存制度下,材料物资都需要进行实地盘点,但其目的是不同的。在实地盘存制下,对材料物资通过盘点确定其实存数,达到“以存计销”或“以存计耗”,为登记材料物资明细账的减少数提供依据的目的。而永续盘存制对材料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其目的是用以确定实存数,与账存数相核对,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及其原因。在制造业,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而在零售企业,尤其是在副食品商店,往往采用实地盘存制。但对于固定资产来讲,因为其金额很大,而且在企业经营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各企业均应采用永续盘存制。材料物资与固定资产的清查方法,一般是采用实地盘点法。为了明确经济责任,盘点时,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对于盘点的结果,应如实地记入“盘存单”是记录材料物资盘点结果的书面文件,也是反映材料物资在盘点日期实物数的原始凭证。为了便于归类汇总,“盘存单”应按材料物资的类别设置。为了查明实存数与账存数是否相符,确定盘盈或盘亏情况,还要根据“盘存单”和有关账簿的记录,填制“实存账存对比表”。此表是分析、查明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的依据。
注册会计师之所以能够通过会计报表、账册以及凭证的核对,查清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并对之下结论,是与其审计对象--当前财务会计的特征分不开的。财务会计的主要特征及账证核对的主要方式是: 1. 原始凭证的要素能够说明经济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金额、数量以及具体负责的人员。因此,在财务会计中,强调原始凭证要素几乎成为所有国家的法律要求。其目的就是通过要素的牵制,达到能证实已发生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因此,只要查对证实账册记录的原始凭证是否存在、要素是否完备,往往就能判定过去的经济业务有否发生。 2. 复式记账能够说明经济事项发生时的来源与去向。自从意大利修道士巴其阿勒在1494年总结出复式记账以来,会计在科学的殿堂中多多少少有了那么一席之地。由于复式记账能清楚地将所发生的经济业务,通过双重记录说明企业资源的来源与去向。因此,熟悉了复式记账,就能随心所欲地将账本所记的内容,转化为已发生的经济业务过程录像。复式记账的科学性,就在于此。 3. 权责发生制会计能够很好地确认应尽的义务与应得的权利,并能较好地将这些权利与义务进行适当的配比。美国会计学会在1940年出版的《公司会计准则结论》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会计是这样论述的:"在外行人看来,'成本'表示现金支出,'收入'和'收益'意指收到的现金。但配比概念意义更深。会计并不比较现金收支,而是力量与成就、劳务的获得与提供、所取得的(货物或劳务)价格总计与处理(货物或劳务)的价格总计。所有这些均包含在'成本与收入'和'权责发生制'会计之中"。(P16)因此,权责发生制会计能更正确地将没有收到但权利已获得,或尽管没有支付但义务必须承担的业务也统统包括进去,从而使会计能更真实地反映所有发生过的经济业务。 牢牢掌握现代财务会计三大特征,认认真真地进行账证核对,许多虚假会计信息都会被一一揭穿。由此可见,以会计为媒介而产生的审计业务,造就了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语言的天生敏感性。以账表核对、账账核对、账证核对为主的查账方法,形成了注册会计师第一大技术。
什么是账表核对 账表核对是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有关内容核对相符的简称,通过检查账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发现其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账表核对的内容 账表核对主要核对以下内容: (1)核对会计报表中某些数字是否与有关总分类账的期末余额相符。 (2)核对会计报表中某些数字是否与有关明细分类账的期末余额相符。 (3)核对会计报表中某些数字是否与有关明细分类账的发生额相符。 进行账表核对时,查账人员必须熟识账与表中的项目或内容发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勾稽关系。例如:“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如果不了解这些关系,查账人员是无法从查账中发现问题的。 账表核对的重点是对账、表所反映的金额进行核对,通过账表核对,可以发现或查证账表不符或虽相符却不合理、不合法的会计错弊。 如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将来自会计账簿中的某个或某些数字填错,造成账表不符。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资产负债表编制过程中,则造成了资产与负债权益总额不等,一般编表人员就会以此为线索进行账表核对,查出错误。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利润表的编制过程中,则会导致利润额的虚增虚减,但不会像在资产负债表中那样出现不平衡,所以在查证中一般不易发现疑点。因此,有些公司为了欺骗上级或主管部门,多报或少报利润额,往往在编制利润表时,多写或少写某个或某些数字。此类问题通过账表核对即可以查证出来,但是不易引起注意。所以,查证人员审阅、调查有关会计资料或有关情况时,应注意寻找被查单位有无账表不符的疑点。有时账表虽然是相符的,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如某单位为了调高或调低利润,便在计算销售成本上做文章。为了提高或压低销售成本,故意虚增虚减库存商品。为了达到调节库存商品的目的,在账上虚设待处理财产损益,并据此填制资产负债表中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或“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账表是相符了,但该项目或账户所反映的内容是虚假的,因此在进行查证时应通过账证、证证、账表三者之间的核对发现并查证问题。 进行账表核对,必须熟悉账与表中的哪些项目或内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对应勾稽关系。 例如,“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又如,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库存商品应根据其采用进价核算制还是售价核算制来决定账表中相应项目有怎样的对应关系。如采用进价金额核算制,则“库存商品”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商品”科目就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如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制,则“库存商品”账户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商品”科目之间就有着间接的对应关系,即“库存商品”余额减去“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后的差额应为资产负债表中“库存商品”科目的金额。类似这种情况,在账表对应关系中还有很多。因此在进行账表核对时,应根据账表项目的不同内容,确定其存在怎样的对应关系,由此来决定核对工作应当如何进行。
什么是证证核对 证证核对是指会计凭证之间的核对。它是核对法最重要的环节。其工作量最大,过程也比较复杂。 由于会计凭证有很多种类,所以证证核对,也就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原始凭证与相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同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同原始凭证以及记账凭证同汇总凭证之间的核对,主要根据其所列要素,核对其内容、数量、日期、单价、金额、借贷方向等是否相符。 在核对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时需注意两点: 1、核对证与证之间的有关业务内容是否一致,包括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数量、单价、金额合计等。 2、核对记账凭证上载明的所附凭证张数与实际张数是否相符。还应该对汇总记账凭证与分录记账凭证合计,看二者是否相符;核对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因为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编制的,所以记账凭证上的有关内容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凭证上的内容一致。有些业务的原始凭证没有错弊,而在编制记账凭证时出现了错弊,对此可通过核对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来查实。 证证核对的操作技巧 1、将记账凭证注明的所附原始凭证份数与所附的实际份数进行核对,以检查有无不相符的会计错弊。 2、将记账凭证上所有的会计科目与原始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相核对,检查有无错用会计科目或故意挤占成本截留收入等会计错弊。 3、将记账凭证上所反映的金额与所属原始凭证上的金额合计数相核对,检查金额数是否相符,从中发现会计舞弊问题或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会计错误。 4、将记账凭证上的制证日期与原始凭证上的日期相核对,检查有无二者相距太远的情况。如某张付款凭证上的日期与支票存根和*上的日期相距几个月甚至更长,说明该单位在支票管理上存在问题;又如某张收款凭证上的日期与所附收取现金收据上的日期相距几个月甚至更长,可能是出纳员在一定时期将该笔现金挪用了,应进一步检查。 证证核对的其他事项 除结账和更改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所有的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在核对凭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如发现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应检查其原因,是否为虚记该项业务的问题。例如,付款凭证后未附原始凭证,应进一步检查其是否属于凭空付款进行贪污的问题。 汇总记账凭证是根据一定暑期内的记账凭证,按照一定标准汇总编制,并用以登记总分类账的记账凭证。所以,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关系。通过二者核对,可发现有无不相符或在此环节进行舞弊的问题。如在编制汇总付款凭证时,进行多汇总,即汇总付款凭证上的金额大于各付款凭证的合计数从而贪污其差额。 科目汇总表也称记账凭证汇总表,它是根据记账凭证定期汇总编制、列示有关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并据以登记总分类账的一种汇总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也存在着直接的对应关系,在编制科目汇总表时,也可能出现或多或少的会计错弊,所以也应将二者进行核对以查证有无会计错弊。 进行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的核对,基本上是按照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方法,根据已审阅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编制,然后将查证人员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与原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相对照,检查其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一般说明被查单位在这个环节存在会计错弊。 进行证证核对,不是盲目地核对,而是在审阅某账户或其他会计资料时发现了疑点或线索,或者为了搞清某些问题而对特定科目的账簿进行核对。如进行“库存商品” 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的核对,一般是根据查证工作方案中有关要查证产品销售是否真实、合理、正确的内容或其他查证过程中发现被查单位有隐瞒销售收入问题的疑点后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