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正文 企业和行政、事业等单位对其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确定各项物资、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的实存数,查明实存数同帐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会计方法。 财产清查按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在中国,通常在年终决算前和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时,以及在清产核资时,对全部财产进行清查。此外,对一部分流动性较大和贵重的财产,还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局部清查。清查结果,如果帐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调整帐簿记录,使其符合实际情况。 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做到帐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准确可靠;可以查明各项物资的储备、保管和利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保护财产安全,挖掘物资潜力;可以查明往来款项的结算情况是否正常,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速资金周转;可以查明各项物资收发、领用、报废以及现金出纳等手续制度是否健全,以便加强财产管理的责任制。 配图相关连接
解释也称临时清查。是指事先不规定清查日期,根据实际需要而临时进行的清查。步骤一般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1)财产物资和库存现金的实物负责人调动工作时; (2)财产物资因自然灾害而遭受损失和被盗时; (3)上级主管单位、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进行查账时; (4)按照上级规定,企业改组股份制,进行临时性的资产评估等核资工作时; (5)发现有贪污行为时。
什么是表表核对 表表核对是指报表之间的核对。这里所称的报表,包括不同报表中具有勾稽关系项目的核对,如本期报表期初余额与上期报表期末余额核对,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与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核对等,另外包括同一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核对,如核对资产负债资产总额与负债、所有者权益数额之和是否一致等。 表表核对的要点 表表核对的重点是核对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如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是否根据上年决算批准后的期末数填列,二者数额是否相符;核对静态报表与动态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如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负债的未付利润数额是否与利润分配表中可分配利润的应付利润数额相符,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未分配利润数额是否与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数额相符;核对主表与附表的有关项目是否相符,如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数额是否与“主营业务利润”明细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项目的数额相符。 通过表表核对,可检查各报表之间有无不正常关系,应该存在的勾稽对应关系是否存在,依此检查被查单位有无会计错弊,也可据以分析评价被查单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例如,将利润表与利润分配表进行核对,以分析检查两表的“利润总额”项目的金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进一步进行账表核对,检查其究竟是编错表的会计错误,抑或是故意搞错以达到某种不良目的的会计舞弊行为。
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 种专门方法。存货清查的方法采用实地盘点法。存货清查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按清查时间分为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 账务处理 账务 1、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如果期末结存存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则不需作账务处理,资产负债中的存货按期末账面价值列示。 2、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表明存货发生减值,期末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价,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或商品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相关材料或商品的市场价格又 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者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有关存货实质上发生减值的情况。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应计提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应保持的贷方余额=存货的实际成本-可变现净值。 注意事项 1、每年在编制年度报表前,必须对存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2、为了加强控制,还应在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轮流或重点清查; 3、除了要进行实物盘点,账实核对外,应注意存货的质量和储存情况。 结果及报告 1、存货清查的结果:账实相符、盘亏和盘盈; 盘亏:即账面数大于实际数。 盘盈:即账面数小于实际数。 2、存货清查结果的报告:存货盘存表。 关于《制度》 《制度》会议 (1)在批准处理前将盘亏、毁损存货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记人“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与该科目核算的内容不一致。 (2)根据增值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批准处理前尚未查明盘亏、毁损存货的取得方式及损失原因,无法正确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应在批准处理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期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扣除。《制度》未结合这一规定明确规范盘亏、毁损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难免多计正常损失、少计或不计非正常损失。 (4)未考虑盘亏、毁损存货已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出处理,不能客观反映存货的账面价值与跌价准备的变化情况。合理做法 (1)盘亏时,按盘亏存货的账面价值、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盘亏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2)批准处理时,按回收的残料价值、应收赔款、正常损失、灾害损失等,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科目,按应转出的进项税额等,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存货清查注意 (1)“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该核算盘亏、毁损存货的账面价值而非账面余额,不应核算进项税额转出。 (2)批准处理时,应以非正常损失存货的账面价值为依据计算进项税额转出,因为目前税法与《制度》并未明确规定非正常损失原因所致存货减值损失部分的进项税额的处理。 (3)增值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或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可见,增值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在量上为总额而非净额。 (4)非正常损失的应收赔款能由企业确定时,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应由责任人赔偿,不再于所得税前扣除;否则,应记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5)为防止企业多计正常损失、少计或不计非正常损失,税法与《制度》应不再分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两种情况,而应将存货盘亏损失均视为非正常损失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再另行规定合理的正常损失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比例。 《制度》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中规定了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应计入采购成本的合理途耗除外)的处理,但未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途物资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规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整个流转过程。因此,非正常损失的在途物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制度》主要规范了库存存货清查,缺少对库外存货清查的规范。为完整规范企业存货的全面清查,还应结合准则、《制度》与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发出待用的材料与商品等主要库外存货进行清查并作账务处理。 以委托代销商品清查为例: (1)盘盈时,按同类或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成本,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 (2)盘亏和毁损时,按其账面价值、已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批准处理时,按回收的残料价值、应收赔款、正常损失、灾害损失等,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等科目,按应转出的进项税额等,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参考资料 [1] 企业大学网 http://www.study365.cn/baike/1371.html [2] 中华会计网 http://www.chinaacc.com/new/403/408/2006/1/ad993016173517160025904.htm
目录 1 什么是存货盘盈 2 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3 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区别 4 相关条目 什么是存货盘盈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材料和产成品等。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报告或证明、其他材料(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 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存货盘盈与固定资产盘盈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11条中提到“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但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而固定资产是一种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长的有形资产,因此,对于管理规范的企业而言,在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比较少见的,也是不正常的,并且固定资产盘盈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相关条目 资产盘盈 存货盘亏 存货毁损
目录 1 什么是存货盘亏 2 存货的盘亏的处理 3 企业的存货盘亏的检查 4 相关条目 什么是存货盘亏 存货盘亏是盘点后存货的账面结存数大于实际结存数的情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正常损失外,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货物的损毁,主要包括外购货物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的短少,即税法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在日常税务稽查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企业存货盘亏未作进项税额转出或虽作进项税额转出但计算不准确的问题,这就需要大家在稽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税务稽查的工作规程和法定程序,选择正确的检查方法和合理的检查步骤,确保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准确性。 存货的盘亏的处理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等 对于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盘亏存货应负担的增值税,应一并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企业的存货盘亏的检查 首先,应认真检查被查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账户的核算内容,并结合盘亏核销的对应账户,如“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部分)等明细账进行核对,察看企业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货物。 其次,如果发现企业在经营期内有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则应对照“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产成品”、“生产成本”、“原材料”等有关科目及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账户的核算内容,并与“盘点报告表”等凭证审查核对,检查企业盘点结果是否确实,非正常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全部作了进项转出处理,冲减了企业当期进项税额。 最后,应检查企业非正常损失的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是否准确,同时,还应注意检查企业损失货物的具体发生时间,对照企业冲减进项税额的时间,检查企业有无延期扣减的现象。 1.原材料盘亏:应按购进原材料的盘亏金额与该材料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的乘积计算进项税额的转出金额。 2.半成品盘亏应分两种情况: (1)对于生产单一产品的企业,稽查人员可通过企业“生产成本”科目月末余额和“原材料”等外购货物的会计科目贷方的账面金额合计数计算出折合率; (2)对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稽查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产品所耗费的原材料金额以及半成品中所保留的每种产品的“生产成本”科目账面金额,分别计算出不同的折合率,最后依据折合率计算出进项税额的转出金额。 3.产成品盘亏:应依据“产成品”科目借方金额和“原材料”、“外购燃料和动力”、“包装物”、“委托加工费”等科目贷方合计金额数综合计算出原材料等用于生产产品的外购项目金额占产成品总额的比例,再以此折合率计算外购扣除项目金额。如一个纳税期计算所求出的折合率偏高偏低或企业不认可,我们可以通过三年或五年的平均数综合折合率以示公正。 相关条目 存货盘盈 存货毁损
目录 1什么是存货毁损 2存货毁损的会汁处理 3 相关条目 什么是存货毁损 存货毁损指的是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存货损失。企业的各种存货发生毁损,应以该项存货的成本价扣除回收的残值以及应由过失人赔偿部分,按实际损失数列为当期损失。 存货毁损的会汁处理 与盘亏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毁损的清查是临时性和突击性的罢了。 例乙公司因火灾造成B产成品2 000件毁损,每件产成品平均单位成本5O元,该批产品应负担的进项税额为10 200元。经保险公司勘察,决定赔偿损失的6O%,清查小组已将清查结果上报待批。根据上述情况,做第一步会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0 2OO 贷:产成品—— B产品 1O0 000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 2OO 7日后,经领导批准:除保险公司确认的赔偿外,火灾损失的另外4O%由营业外支出列支。根据批示编制第二步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 × ×保险公司 66 1 2O(110 200× 60%) 营业外支出44 0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0 2OO 相关条目 存货盘盈 存货盘亏
查帐 拼音: 解释: 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帐目进行检查的活动。有按特定目的和要求对部分帐目进行的检查;也有对某一定时期的帐目进行全面的检查。有时也用作审计工作的同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