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幅度定额税率 幅度定额税率是指在统一规定的征税幅度内根据纳税人拥有的征税对象或发生课税行为的具体情况,确定纳税人的具体适用税率。 幅度定额税率的解析 如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0.5元—10元;中等城市0.4元—8元;小城市0.3元—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4元。 各省、市、区具体税额在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或税额。幅度定额税率把统一领导和因地制宜结合起来,体现对相同课税对象区别对待的政策。 相关条目 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巴恩泰布尔税收思想概述 巴恩泰布尔是英国近代经济学家,著名财政学者。代表著作是《财政学》(1892年)。巴恩泰布尔的财政学在继承古典学派的穆勒、洛克的英国财政利率体系中,比较接近亚当·斯密的学说,同时德国财政学对其影响亦很大。 巴恩泰布尔的税收思想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税收的定义。 他给税收下的定义是:“所谓赋税即个人或团体为履行权力而进行的公共活动,在财富方面被强制分担的贡献”。巴恩泰布尔进一步解释说, 第一,所谓赋税的强制性,指的是法律规定了缴纳数额、方式、时期以及课税主体,而没有接受纳税人意见的余地。 第二,赋税为强制的公课,即使通过政府提供公共财产而获得利益,也不是因为纳税人纳税的结果,而是由于赋税的作用。 第三,财富的缴纳不一定使用货币,也包括强制的劳动。 第四,赋税向所有国民课征。 第五,赋税是对国家设施的缴纳,国家具有独自的需要,为满足需要必须课税。 第六,为国家征收赋税以便提供公共财产。 (2)关于税收的本质。 巴恩泰布尔认为,赋税利益说对赋税本质的解释是错误的。因为由国家所提供的财货和服务的测定既十分困难又不现实,所以不能采用赋税利益说。他提倡“以最为人知,最为广泛承认的能力——财力作为课税尺度的原理”,这就是能力说。他认为,“均等牺牲原则不过是均等能力原则的另一种表现。均等能力意味着负担牺牲的能力均等。均等负担应使均等能力的纳税人们所感觉的牺牲相同,能力不均等时,应规定不均等的课税额以达到这一均等牺牲的目的”。“但是,能力与牺牲这两个词之间稍有不同。能力使人想到的是纳税力这个积极的因素,牺牲使人想到的是由于纳税所受的损失这个消极的因素。前者由某种客观的标准测定,而后者则属于纳税人的感情,所以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是主观的”。他认为,社会的最大幸福是使全体负担最少的牺牲,因此,有纳税能力的人们应加重负担,而对平均负担额以下的人免除纳税。 (3)关于税负转嫁问题。 巴恩泰布尔认为直接税不能转嫁,税负能够转嫁的是间接税。他分析了最为简单的货物税的转嫁情形。 第一,税负由消费者负担。在资本自由运动的条件下,由于不侵害平均利润,货物税税额只能转嫁于商品,提高价格,税负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第二,税负是由生产者负担。当垄断生产能够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的利润时,因课税不能触及平均利润,课税额则有一部分将由生产者负担。 第三,税负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负担。当对某一商品征收货物税时,该商品的价格就要上涨,而价格上涨将使需求相对减少,结果生产者得不到高额利润,因此生产者与消费者相互让步,商定合理价格,消费者承担一部分税负。又由于课税价格上升的转嫁问题不仅是某一商品的需求的问题,也影响到其他商品的需求不得不使价格下跌。在这种情况下,既使流动资本的所有者不受影响,土地或固定资本的所有者却无法逃避税收负担。
什么是实际税负 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的税额。一般用实际负担率来反映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即用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实纳税额占其实际收益的比率来表示。 实际税负是纳税人实际承担的各种税费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又称为“大口径宏观税负”。国际上通常所说的宏观税负在我国指的是实际税负。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 按负担的内容划分,税收负担可以分为名义税收负担和实际税收负担。 名义税负是纳税人按法定税率和计税依据计算的实际税负,实际税负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正如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名义税负也不一定等于实际税负,对具体纳税人而言,税收负担除了名义税负的影响外,还要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以及征管水平高低的影响。要减轻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尚需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加强精细化管理,公正执法,降低企业涉税风险等。相关条目 名义税负 税负
什么是扣除技术 扣除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税收筹划技术。在同样多收入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就也越小,所节减的税款也就越大。扣除技术的特点 (1)可用于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扣除技术可用于绝对节税,通过扣除使计税基数绝对额减少,从而使绝对纳税额减少;也可用于相对节税,通过合法和合理地分配各个计税期的费用扣除和亏损冲抵,增加纳税人的现金流量,起到延期纳税作用,从而相对节税,在这一点上,与延期纳税原理有类似之处。 (2) 技术较为复杂。各国税法中的各种扣除、宽免、冲抵规定是最为繁琐复杂,也是变化最多、变化最大的规定,而要节减更多的税收就要精通所有有关的最新税法,计算出结果并加以比较,所以扣除技术较为复杂。 (3) 适用范围较大。扣除是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规定,几乎每个纳税人都能利用此法节税,因此,扣除技术是一种能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大的税收筹划技术。 (4) 具有相对确定性。扣除在规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因此,采用扣除技术进行税收筹划具有相对稳定性。扣除技术要点 (1) 扣除项目最多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更多的项目能得到扣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的项目越多,计税基数就越小,应纳税额就越小,因而节减的税收就越多。使扣除项目最多化,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 (2) 扣除金额最大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各项扣除额能最大化。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的金额越大,计税基数就越小,应纳税额就越小,因而节减的税收就越多。使扣除金额最大化,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 (3)扣除最早化。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各允许扣除的项目在最早的计税期得到扣除。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越早,早期缴纳的税收就越少,早期的现金流量就越大,可用于扩大流动资本和进行投资的资金也越多,将来的收益也越多,因而相对节减的税收就越多。扣除最早化,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 例如,国家允许公司按两种方法扣除顾客招待费:一是允许按公司销售收入一定百分比计算出来的金额扣除;二是允许按照有限额规定的实际发生的顾客招待费扣除。每年顾客招待费基本差不多的公司,在其他条件基本相似的条件下,完全可以通过选择多扣除顾客招待费的方法,节减更多的税收。相关条目税率差异技术分割技术抵免技术缓税技术免税技术退税技术
什么是扣缴税款 扣缴税款是指税务机关书面通知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扣缴税款的类型 扣缴税款包括代收代缴税款和代扣代缴税款。 1、代收代缴税款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者很难控管的领域,由与纳税人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在向纳税人收取货款时依法收取税款并且代为缴纳的一种制度。 2、代扣代缴税款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零星分期不易控管的税源实行源泉控管,即由支付人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缴税款的一种制度。 扣缴税款的办理程序 1、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是扣缴义务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扣缴义务人不得应扣未扣和应收不收税款。 4、按照税务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缴销有关凭证。 5、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6、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凭证时,扣缴义务人必须开具。 7、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8、税务机关应按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 扣缴税款的注意事项 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时,扣缴义务人无权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征收税款,只能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 4、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
什么是所得税率 所得税率是指所缴纳的所得税与利润总额的比例。所得税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关系 因为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子是净利润即税后利润,因此,所得税率的变动必然引起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动。通常.所得税率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反之,则净资产收益率上升。 下式可反映出净资产收益率与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息税前利润-负债×负债利息率)×(1-所得税率)/净资产 =(总资产×总资产报酬率-负债×负债利息率)×/净资产 =(总资产报酬率+总资产报酬率×负债/净资产-负债利息率×负债/净资产)×(1-所得税率) =×(1-所得税率) 相关条目总资产报酬率负债利息率企业资本结构个人所得税率企业所得税率
什么是总体税负水平 总体税负水平是指某一区域税收总收入占同期该区域的国民收入总额和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总体税负水平与税收成本的关系 总体税负水平反映一定时期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分配的份额。在总体税负水平指标中,并没有体现税收成本的内容,原因在于政府收取的税收是由社会成员负担。事实上,税收政策执行中由于对经济资源扭曲而造成的损失,最终也是由社会成员,特别是纳税人承担的。至于政府部门在征管税收时所发生的征管成本,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然而,虽然总体税负水平并没有把税收成本包括进去,但税收成本对总体税负水平始终是产生着影响的。 第一,一定时期的总体税负水平与该时期政府对财政收入的需要量有着的紧密的关系。税收成本中的征管成本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的一种,因此,征管成本的高低对政府财政资金需要量构成一定的影响。征管成本越高,政府行政管理费用越多,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要求便越大。在一定的税基条件下,总体税负水平呈上升趋势。在征管成本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倘若政府为保持总体税负水平不变,而不能相应地增加税务管理部门的行政经费拨款时,税务管理部门要实现其经费收支平衡,一般只能通过下列两个渠道达到:一是把一部分征管成本转移给纳税人,例如,血竭法律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和提供的服务。二是时通过非规范甚至是违法的手段,使权力商品化,例如通过乱收费以增加部门收入。但无论哪种方式,结果都会使纳税成本提高,造成个体税负水平上升。个体税负水平上升必然引起纳税人抗议,并诱发都逃税行为的加剧。在税基进一步流失的情况是,政府要保持相应的税收收入规模时,最终也只能通过提高总体税负水平来达到。 第二,同理,税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而导致社会财富的损失,纳税成本的提高又发布逃税税收的加剧,都会使税基减少,实际税收收入水平下降。政府要保证其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只能通过增设税种和提高税收的名义税率,结果必然使总体税负水平提高。
什么是微观税负 微观税负,是指某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或某一经济事件过程中,所缴纳的全部税收,占同期或该事件的经济收入的比例。微观税收负担的纳税主体一般是具有某种共同特点或彼此间关系密切的某类纳税人,而不是单个纳税人或无关联性的纳税人。研究微观税收负担,目的是要解决微观经济领域中税收负担的公平合理问题,从而维护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微观税负又称为狭义税负。微观税负是从纳税人的角度考察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水平。合理确定微观税负比例,有利于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影响微观税负的因素 1、宏观税负水平 2、税收制度 (1)税类的确定 (2)税种的确定 (3)?税目的确定 (4)?税率的确定 (5)计税依据的确定 (6)税收优惠或加成、加倍征收的规定 3、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4、纳税人的行为 (1)国家开征了行为税 (2)偷、漏、逃、避税 (3)税收转嫁衡量微观税负的标志 1、总的来说,是看纳税人是否处于均衡纳税状态,即纳税人的实纳税额是否小于纳税人的剩余产品或纯收入。 2、具体而言: (1)对于企业纳税人,其税收负担额不能超过平均纯收入;也不能低于由企业积累和集体福利所引起的社会共同需要的增加,因而企业税负要适度,既要使企业具有一定的积累能力,又要保证国家税收收入随剩余产品量的增长而增长。 (2)对于个人纳税人,其税收负担的确定不能影响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也不能影响因个人消费所引起的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因而个人税负要适度,既要使个人收入随经济的增长有所提高,又要保证税收收入能大体同步增长。微观税负率指标 微观税收负担是纳税人实纳税额占其可支配产品的比重,是单个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税收负担的结构分布和各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状况。微观税收负担率主要有以下指标: 1.企业综合税负率。现代税收体系一般是复合税收体系,由多个税种构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要缴纳多种税。企业综合税负担率就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收总额与同期企业的总产值(毛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综合税负担率=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款总额/企业总产值(毛收入)×100% 该指标表明国家参与企业各项收入分配的总规模,反映企业对国家所作贡献的大小,也可以用来比较不同类型企业的总体税负水平。其中,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款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各类税收。 2.企业直接税(收益)负担率。企业直接税负担率亦称纯收入直接税负担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直接税税款占同期企业收益(利润)总额的比率。所得税和财产税作为直接税,一般不会发生税负转嫁,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占其同期收入的比重可以反映企业直接税的负担水平。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直接税负担率=企业实缴所得税和财产税额/企业利润总额×100% 该指标表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以直接税的形式贡献给国家的份额。该指标可用于不同企业税负轻重的对比,还可用于说明同一纳税人不同历史时期的税负变化,以及说明法定或名义税负水平与纳税人实缴税款的差额。 3.企业增值负担率。企业增值负担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各种税款总额占同期企业实现的增值额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增值负担率=企业实缴的各项税款/企业实现的增值额×100% 该指标表明在企业创造的增值额中,以税金的形式上缴给国家的份额,以此分析企业在不同时期新增价值中税负的变动情况。 4.企业净产值负担率。企业净产值负担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各种税款总额占同期企业实现的净产值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净产值负担率=企业实缴的各项税款/企业的净产值×100% 5.个人所得负担率。个人所得负担率是个人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所得税款占同期个人收入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所得负担率=个人所得实缴税款/个人收入总额×100% 该指标表明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负担国家税收的状况,体现国家运用税收手段参与个人收入分配的程度。 在税收负担的计算指标中,宏观税收负担指标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一个国家的总体税收负担的轻重程度,而微观税收负担指标并不能完全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状况。这是因为: ①税收存在转嫁性,上述微观税收负担的各项计算指标,都是以法定纳税人为依据的,除直接税负担率外,纳税人到底负担了多少间接税要看间接税转嫁或被转嫁的程度,这是不容易量化取得的。总产值、增加值、净产值等税收负担率只是名义负担率而非实际负担率。 ②即便是直接税,由于存在企业实现利润或个人收入与计税依据的差异,也会对企业或个人税收负担率产生不同的影响。 ③由于企业利润计算的口径差异和个人非货币收入的客观存在,会使微观税收负担指标不能完全反映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状况,但通过微观税收负担指标的计算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税负的公平程度以及税收政策的实施状态,同时也可以测算企业税务筹划的实施效果。企业在承担税收负担的同时还有各种缴费,因此,也可以称为税费负担。在税务筹划的同时,也应兼顾“费用筹划”,以求税费负担最轻。微观税负分析 微观税负分析着重反映微观领域税负、弹性水平,主要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控分析、与行业平均税负比较以及纳税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企业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征管的薄弱环节,进而提出堵塞漏洞、加强征管的建议。仅有宏观税负分析还不能揭示税收管理深层次问题,宏观税负分析与微观税负分析必须密切结合,通过“宏观上找问题,微观上找原因”,才能够从经济、政策和征管等三个方面揭示宏观税负偏低的深层次原因。例如某县2005年GDP 税负为1.97%,宏观税负偏低,在宏观层面上难以查找原因,只有通过对相关企业税负、生产经营活动、征管情况的分析,才能总结出宏观税负偏低的经济、政策和征管方面的原因。相关条目 税负 宏观税负 中观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