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财务理论概述 利益相关者财务理论认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专用性资本'的供应者,财务学在注重财务资本的同时,还应将非财务性资本的其他'专用性资本'纳入到财务学范围,尤其是非财务性资本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软性资本'或'智力资本" ; "在利益相关者合作逻下,财务学体系可以分解为'利益相关者财务学'和'经营者财务学,两大分支体系"。 利益相关者财务理论依据现代产权理论、企业理论的新发展,从企业财务到所有者财务再到利益相关者财务,对财务领域进行了新的拓展。利益相关者财务理论对财务治理理论发展具有相当影响,财务治理必须在保障股东基本权利基础上强调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财务利益,特别在创新性企业中,随着人力资本地位日趋上升,其更应享有更多的财务剩余控制权与索取权。 利益相关者财务是一种以利益相关者的公共利益为导向并由利益相关者参与运作的一种新型公司财务体系,利益相关者财务体系应分为外部相关者财务、经营者财务、职能部门财务、分部财务和员工财务五个层次。经营者财务处于核心地位。 利益相关者财务理论的基础 股东利益导向的公司财务理论并未消失,在财务学的教科书中到处还可以看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论。股东利益导向模式的理论根据主要是资本强权理论和股东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理论。资本强权理论认为,资本的专用性、非流动性、稀缺性和信号显示功能等,决定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或所有权天然地归资本所有者 (即股东)所有,“资本雇佣劳动”是最合理的企业制度,因此企业财务自然也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基本取向。股东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理论则认为,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赚钱,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福利。哈耶克就曾指出,为股东赚钱与社会责任之间没有任何冲突。AI.埃巴(2001)的观点更明确,他认为:“从长远来看,只有管理人把股东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使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受益。”股东利益导向的公司财务模式和理论受到来自许多方面的批评。许多人认为,股东利益导向的观念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不负责任的,也不符合商业道德原则,因为它忽略了利益相关人的重要性,这些利益相关人包括企业员工、客户、公司所在社区、环境、甚至包括股东自己的长远利益。“即使在美国这样极端的自由市场经济里,许多人也认为单纯追求股东价值(不管股东价值是如何度量的),都过于狭窄和冷酷无情。”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推进公司管理的新方式,这种方式基于以下认识:公司不仅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而且是将不同利害相关者群体寓于其中的组织。”(珍妮特·威廉森,2001)与股东利益导向的公司财务模式不同,相关者利益导向的公司财务模式是以共同所有权理论、托管责任理论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 1.共同所有权理论。 在经济学领域,利益相关者价值论通常是与“共同的所有权”或“共同产权”理论联系在一起。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弗里曼 (Freeman)、多纳德逊(Donaldson)、布莱尔(Blair) ,米切尔(Mitchell)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共同的所有权”理论和利益相关者产权理论。在国内,这种思想的代表是杨瑞龙、周业安、崔之元、方竹兰等。这种理论认为,资本强权理论对于那些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尤其是那些以人力资本为关键要素的新型企业是难以自圆其说的。在现代社会,“ 公司并非简单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法律框架结构,其作用在于治理所有在企业的财富创造活动中作出特殊投资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 Blair, 1995 )向企业提供专用性资源的并不限于股东,供应商、贷款人、顾客,尤其是企业雇员往往都作出了特殊的投资,都面临被“敲竹杠”的风险和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按照“风险承担者应该获得风险控制权”的逻,那些向企业提供了专用性投资并承担着企业经营风险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分享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企业的经济本质是“一个难以被市场复制的专用性投资的网络”,是“一种治理和管理着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按照共同所有权理论的观点,既然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专用性投资缔结的合约网络,那么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定位就不能只考虑股东的利益,而应当涵盖所有向企业提供专用性投资的利益相关者。 2.托管责任理论。 约翰·凯(2001)的利益相关者公司价值取向理论与共同所有权理论的重要区别是,前者并非从“所有权”角度而是运用“托管制”概念进行解释。约翰.凯认为,所有权概念是不适用于公司的,没有谁能够拥有公司,尽管股东、客户等都对公司拥有权利与义务,但其权利是不能用“所有权”概念来表达的。按照约翰.凯的解释,公司“是有自己个性、特点和激情的机构”,“是一种社会组织,拥有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公司资产的受托管理人,而不是股东的代理人,“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是保持公司的资产,并公正地平衡各种利益关系”。他们“为了促进公司利益的发展,有权在任何情况下以他认为合适的方式采取行动。”按照约翰.凯的托管责任理论的观点,公司受托管理人所关注的“是利害相关者群体—投资者、雇员、供应商、顾客和管理者等的广泛利益,而不是仅只关注其中某一类。” 3.公司社会责任理论。 在管理学和公司法学上,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通常是与公司社会责任联系在一起。按照一般地解释,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董事作为公司各类利害关系人的信托受托人,而积极实施利他主义的行为,以履行公司在社会中的应有角色业务”。该定义包括两项基本原则:利他主义原则和受托管理原则。公司社会责任一词内含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利害相关者的经济和社会利益以及整体社会的利益,因此是对单纯的股东利益导向的公司财务模式的重大挑战。 利益相关者财务的基本内容 利益相关者财务作为一种全新的财务理念,其内容与传统财务内容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相关者财务的目标是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而不是股东财富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传统企业理论中将股东视为企业唯一所有者的产物。这一观点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美国市露金斯研究所(Brookings Instituion)1995年出版的《所有权与控制权:重新思考21世纪的公司治理结构》一书的核心思想是:将股东视为公司的“所有者”是一个错误,公司经理应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部“利益相关者”负责。纵80年代至今,美国已有29个州修改了公司法,要求公司经理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服务,而不仅为股东(stockholders)服务。换言之,股东只是。利益相关者中的一部分,而劳动者;债权人和共同体则为另一部分‘利益相关者’(S.wallman)“(费方域)股东是所有者,但是并不能就此得出,所有者是股东。其实,所有者是一个系列,股东不过是‘正常状态下的企业所有者’,尽管从时间上讲,这个‘正常状态’占到90%以上 ”。(Ahgion Boiton) 知识经济的兴起,“资本雇佣劳动”的观点正在向“劳动雇佣资本”的观点转化。人力资产概念的出现,突破了传统的资产观,不仅会计报告的呈报面临变革,而且对传统的财务目标提出了修正的要求。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经理分享制、员工持股制已在许多企业中推行。股东财富最大化为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所取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财务面对现实经济环境的必然选择。 2.利益相关者财务的理财内容不仅包括非人力资产,而且包括人力资产。传统财务的理财内容围绕非人力资产从筹资、投资、分配几方面展开,而对生产要素的核心部分——人力资产却视而不见。相对于人力资产而言,非人力资产的 挖掘潜能是有限度的,同样的非人力资产在不同的人力资产作用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截然不同。利益相关者财务从包括人力资产的整体资产观出发,以人力资产的合理配置作为理财的核心,围绕人力资产的分布配置相应的非人力资产,借以最大限度地挖掘人力资产的潜能,从而最大化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具体内容包括: (1)筹资:企业取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在于企业的核心能力,而核心能力培育的关键在于企业的人力资产。所以,筹资的重点在于适当的人力资产的引进。围绕人力资产的引进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预测、分析人力资产的市场供给情况和企业对人力资产的需求情况;与人力资产的引进相配套的非人力资产的筹集;人力资产的价值评估,人力资产报酬的确定;人力资本的筹资成本,人力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比重等。 (2)投资:投资主要包括:人力资产投资决策;人力资产投资收益分析与评价;企业对人力资产投资所形成的人力资本的确认;由于人力资产投资带来人力资产效率的提高相应引起的对非人力资产的投资、原有非人力资产结构的调整、人力资产报酬的重新确定等。 (3)分配:由于人力资产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劳动雇佣资本”必将取代“资本雇佣劳动”。人力资产的所有者不仅要取得固定收入,还要凭借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的分配。要求研究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在企业剩余分配中的形式、比重;人力资本参与剩余分配与取得固定收入的比例协调等。 利益相关者财务的提出旨在探索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财务所面临的困境与出路。在企业的内外环境不断发生剧烈变动的新经济时代,在主体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经济利益主体不断分化与重组的今天,在企业以财务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下,财务的准确定位事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靠的是人力资产,利益相关者财务正是建立在这种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观点基础之上。 利益相关者财务的基本特征 利益相关者财务是一种以利益相关者的公共利益为导向并由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运作的一种新型公司财务体系,其基本特征包括: 1.公司财务的目标是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 股东利益导向的财务理论强调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利益相关者财务理论所强调的则是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 Stakeholder)一词最早源于1963年斯坦福研究所的一份备忘录,一般是指那些与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并享有合法性利益的组织或个人。根据它们与公司的关系不同,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一级利害关系人团体,指那些没有其参与公司就不能作为经营主体而存在下去的社会团体,包括股东、投资者、雇员、顾客、供应商及政府和社区六部分;二类是二级利害关系人团体,指那些影响公司或受公司影响,但与公司之间没有商事关系,并且不是公司生存的必要条件的社会团体,如大众传媒和各类专门的利益集团等。 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观念包括多重意义:第一,将公司利益独立于股东利益。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是“一个有着公司个性特点的社会组织”,公司的个性特征决定了公司有其独立的有别于股东利益的目标和利益。公司利益在内涵上可以理解为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所享有的利益,在外延上包括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第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也可以用“公共利益”一词来表达,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公司的目标都旨在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约翰. 凯,2001)第三,由于相关者利益结构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者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协调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第四,对利益关系的平衡需要遵守公平和正义原则,因此,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定位内含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体现财务效率性目标与财务公平性目标的有机统一;第五,不能从纯工具的角度看待它的利益相关者,也就是不能把股东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而仅把利益相关者看成是实现公司利润和股东利益的工具,而应当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看成是有自身力量的;第六,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既不能用传统的利润指标来衡量,也不能用经济增加值(EVA)和按照股票市价计算的企业价值来衡量,而应该用内含各类相关者利益的“有效增加值”来衡量。(李心合,2000) 2.公司财务实行共同治理。 股东利益导向的财务理论和模式要求“股东单边治理”的公司结构,而利益相关者导向的财务理论否定了“股东单边治理是最优治理结构”的传统观念,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和管理。实现公司财务的共同治理,要求: 第一,“与公司活动有着利害关系的不同群体—工人、顾客、当地社区等等—应该得到与此相称的准所有权”。(安德鲁·彭德尔顿,2001)这种“准所有权” 在财务方面的体现就是,在公司作出决策的过程中,利益相关者应该有被考虑或商议的权利,应该具有参与公司财务决策和控制的权利。“利害相关原则强调,公司应该在与利害相关者保持长期关系上进行投资,以便让所有与公司相关的人员都参与到公司的活动中去,并为公司的成功作出贡献”。(约翰·帕金森,2001) 第二,不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能直接参与公司的财务治理。一般认为,向公司直接提供财务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和员工以及向公司提供市场资本的顾客,应该能够直接参与公司的财务治理和管理,而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则主要通过独立董事来集中代表。尽管在股东至上的公司制度中独立董事通常被看成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代表,但在利益相关者公司框架下,独立董事需要有新的责任和机制设计,这就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持者通常特别关注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重要原因。许多人认为,来源广泛的非执行董事,对于发展利益相关者公司是有帮助的。珍妮特·威廉森(2001)甚至建议:应该建立非执行董事人才库以储备大批有潜质的候选人,候选人从利益相关者代表中提名,而这些代表来自于工会和国家工商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和国家消费者联合会、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组织等等。这样就将促进公司董事会提高和多样化地发展他们的合作能力,并使他们能够在制定决策过程中更多地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结构多元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权利的实现,需要借助于很多机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设计一个由相关者利益代表共同组成的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公司财务的重要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公司财务的重要监督机构。杨瑞龙、周业安(1998)针对国有企业的共同治理提出了员工董事制度和银行董事制度。此外,独立董事制度也应当包括在公司的共同治理体系之中。 第四,结构多元化的董事会的身份不是股东的代理人,而是公司资产的受托管理人,其基本职责就是保持公司资产,使在他们控制之下的公司资产保值和增值,并公正地平衡资产收益的不同权益。 第五,公司应当与其利益相关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财务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涉及到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互惠互利,这种合作关系的特点是,其关系形式并不能限制在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契约关系的范围内,它更多地是建立在隐含契约的基础之上。长期的财务合作关系对于公司的发展特别是长期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3.员工与公司存在长期稳定的财务关系。 尽管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的相对重要性在不同公司中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大多数关心公司管理的学者们认为,员工必须被视为是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员工参与既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财务效率的提高,又拓宽财富分配,以此来加强经济民主原则。员工与公司的财务联系方式除通用的工资制度外,各国还已经探索了多种财务联系机制和方式,以强化员工对公司财务的参与地位。詹姆斯·米德(1986 )曾从经济学的角度,担各种员工财务参与方案进行了归总,对主要的利益分配和股份制参与形式提出了分析,并对员工参与资产拥有的需要和部分或全部获得对资产的控制加以区分。按照他的归纳,员工参与共有四种方案:(1)员工股份制方案(ESOS),是员工可以分配到或可以获得所在企业资本的股份;(2)利润分配或收入分配方案(PS/ RS ),这个方案不具有对资本的拥有,但员工能从老板那里得到利润或纯收人的一部分;(3)由工人管理的组织或合作(LMS ),由员工管理企业或公司,资产完全归员工所有;(4)员工-—资本合伙制(LGP),让员工分享企业收人,并行使对公司运行的控制权,但没有任何对资本的所有权。其中,ESOS和LGP员工与公司保持财务资本联系,而LMS和PS/RS员工与公司保持财务控制权而无财务资本联系。 4.公司财务实行分层治理和管理。 汤谷良(1997)曾将公司财务分成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专业财务三个层次。若是奉行“资本雇佣劳动”的逻,这种划分是完全合理的。但若遵循“利益相关者合作”逻,则处于第一层次的出资者财务就应当改为“外部利益相关者财务”。总体看,利益相关者公司框架下财务体系应当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外部利益相关者财务。包括:(1)出资者(或股东)财务,具体包括终极出资者财务和中间出资者财务。关于出资者财务的特点,谢志华(1997) 曾概括为:出资者财务管理从实质上看就是对经营者财务行为的约束,以确保资本安全和增值。(2)债权人财务。从一般情况看,银行作为企业债权人的财务问题包括: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分析和资信评估制度;限制企业负债期限和债务资金的用途;抵押和担保制度;对企业及其经营者财务行为的约束制度;银行介人公司财务治理的制度;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财务和解及清算重组制度等。(3)政府财务。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制定“公共财务规则”,(李心合,1999)以界定公司财务行为边界、方式和后果。中国是以公有制企业为主导的国家,因此政府除以社会一般管理者的身份对所有企业的财务行为施加一定管制外,还以国有企业出资者的身份进行财务管理和监控,其内容更加复杂。 第二层次:经营者财务(或受托管理人财务)。内含董事会和总经理两个具体层次。经营者财务是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财务层次,其财务对象是公司全部资产,目标是使其控制下的资产保值增值,并公平地协调各种财务利益关系。经营者财务受到外部利益相关者财务的直接约束。“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在把股东看作董事的委托人的前提下提出来的。如果把包括股东在内的所有公司利害关系人都视为董事的委托人,那么,公司就要对所有公司利害关系人负责,而不仅仅向股东负责”。 第三层次:职能部门财务(或财务经理的财务)。经营者的各项职能,不管是财务性的还是非财务性的,都是通过这个层级组织体系逐级授权分级实施的。就职能财务而言,它不过是经营者财务的职能化和具体化的实现形式,在性质上是从属于经营者财务的操作性财务。 第四层次:分部财务。在一个实行授权制的层级制企业里,分部或责任中心实际上构成内部相对独立的理财层次,因为分部或责任中心一般都有其相对独立的财务活动,并直接拥有一定的财务责任、财务权力和财务利益。 第五层次:员工财务。除公司层面的财务决策控制权分享和收益分享制度外,财务公开制度、公司财务运作层面上的财务责任或责任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在员工个人层面上的合理化建议制度等,都是员工参与公司财务治理与管理的重要机制和方式,同时也体现了贯彻“人本主义”的全员理财和民主理财的基本思想。 在公司利益相关者财务体系中,经营者财务处于核心地位。这是因为:(1)经营者是公司人力资本的最大拥有者;(2)经营者直接掌握公司财务的实际控制权;(3)经营者处于公司组织结构的最高层;(4)经营者最具信息优势;(5)经营者是小集团,在企业合约签订过程和财务控制权安排过程中的谈判地位往往相对较强。 5.公司财务控制权相机配置。 控制权相机配置又称为“所有权状态依存”,它本是说明公司所有权安排的经济学概念,这里借用来描述财务控制权的配置主要是因为:财务控制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经济学们对所有权安排的状态依存性的解释就是基于财务方面,张维迎(1996)描述公司所有权状态依存的简单例子就是较好的例证。从财务的方面看,由于企业契约中的利益相关者各方的收益保障的优先权的差异性,决定了企业的财务控制权随企业效益和财务状况的不同而在契约中的利益相关者各方转换。当企业连债权人的利益也不能保障时,可通过破产这一极端方式来最大限度地补偿债权人的利益,这时企业的财务控制权转移到债权人手中,股东和管理者无收益可谈;当债权人的收益得到满足而不能满足股东的最低预期收益时,股东可行使投票权更换管理者,或抛出其手中的股票退出企业组织,这时企业的财务控制权转移到股东手中;当企业能够满足债权人和股东的收益时,企业的财务控制权就由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所控制,这时企业的管理者和股东共同分享满足债权人收益以后的企业剩余收益(这一剩余收益是股东的财务资本与管理者的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因此,从财务的角度看,企业所有权状态依存理论所揭示的是财务控制权分配与企业效益和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这种财务控制权分配的状态依存机制,成为利益相关者公司财务治理与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
目录 1财务困境预测模型概述 2财务困境预测模型分类 财务困境预测模型概述 财务困境预测模型研究的基本问题——财务困境 财务困境(Financial distress)又称“财务危机”(Financial crisis),最严重的财务困境是“企业破产” (Bankruptcy)。企业因财务困境导致破产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所以财务困境又可称为“违约风险”(Default risk)。 事实上,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是一个逐步的过程,通常从财务正常渐渐发展到财务危机。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财务困境都是由财务状况正常到逐步恶化,最终导致财务困境或破产的。因此,企业的财务困境不但具有先兆,而且是可预测的。正确地预测企业财务困境,对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对于经营者防范财务危机、对于政府管理部门监控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市场风险,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财务困境判定和预测模型的研究,涉及到三个基本问题: 1、财务困境的定义; 2、预测变量或判定指标的选择; 3、计量方法的选择。 财务困境预测模型分类 预测变量或判定指标的选择 财务困境预测模型因所用的信息类型不同分为财务指标信息类模型、现金流量信息类模型和市场收益率信息类模型。 1、财务指标信息类模型 Ahman(1968)等学者(Ahman,Haldeman和Narayanan,1980;Platt和Platt, 1991)使用常规的财务指标,如负债比率、流动比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周转速度等,作为预测模型的变量进行财务困境预测。 尽管财务指标广泛且有效地应用于财务困境预测模型,但如何选择财务指标及是否存在最佳的财务指标来预测财务困境发生的概率却一直存在分歧。Harmer (1983)指出被选财务指标的相对独立性能提高模型的预测能力。Boritz(1991)区分出65个之多的财务指标作为预测变量。但是,自Z模型 (1968)和ZETA模型(1977)发明后,还未出现更好的使用财务指标于预测财务困境的模型。 2、现金流量信息类模型 现金流量类信息的财务困境预测模型基于一个理财学的基本原理:公司的价值应等于预期的现金流量的净现值。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到期债务,而且又无其他途径获得资金时,那么公司最终将破产。因此,过去和现在的现金流量应能很好地反映公司的价值和破产概率。 在Gentry,Newbold和Whitford(1985a;1985b)研究的基础上,Aziz、Emanuel和Lawson(1988)发展了现金流量信息预测财务困境模型。公司的价值来自经营的、政府的、债权人的、股东的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他们根据配对的破产公司和非破产公司的数据,发现在破产前5年内两类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均值和现金支付的所得税均值有显著的差异。显然,这一结果是符合现实的。破产公司与非破产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会因投资质量和经营效率的差异而不同,二者以现金支付的所得税也会因税收会计的处理差异而不同。Aziz、Emanuel和Lawson(1989)比较了Z 模型、ZETA模型、现金流量模型预测企业发生财务困境的准确率,发现现金流量模型的预测效果较好。 3、市场收益率信息类模型 Beaver(1968)是使用股票市场收益率信息进行财务困境预测研究的先驱。他发现在有效的资本市场里,股票收益率也如同财务指标一样可以预测破产,但时间略滞后。Altman和Brenner(1981)的研究表明,破产公司的股票在破产前至少1年内在资本市场上表现欠佳。Clark和Weinstein(1983)发现破产公司股票在破产前至少3年内存在负的市场收益率。然而,他们也发现破产公告仍然向市场释放了新的信息。破产公司股票在破产公告日前后的两个月时间区段内平均将经历26%的资本损失。 Aharony,Jones和Swary(1980)提出了一个基于市场收益率方差的破产预测模型。他们发现在正式的破产公告日之前的4年内,破产公司的股票的市场收益率方差与一般公司存在差异。在接近破产公告日时,破产公司的股票的市场收益率方差变大。 计量方法的选择 财务困境的预测模型因选用变量多少不同分为 1、单变量预测模型 2、多变量预测模型:多变量预测模型因使用计量方法不同分为 1)线性判定模型 2)线性概率模型 3)Logistic回归模型。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财务困境预测的研究方法又有新的进展,网络神经遗传方法已经开始被应用于构建和估计财务困境预测模型。
简介 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对债务的承担能力和对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企业利用借入资金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也会加大企业的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 资金成本就是企业取得和使用资金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资金占用费用和资金筹集费用。资金占用费用就是占 长期偿债能力用别人资金所需支付的费用。债务的利息、股票的股利都属于占用费用。占用费用主要包括资金时间价值和投资风险价值,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周转使用中,由于时间因素而形成的差额价值。使用者使用的时间越长,支付的利息费用就越多。资金占用费用除了包括资金时间价值以外,还包括了投资风险价值(或投资风险报酬)。投资者如果冒着风险进行投资,就必然要求获得超过资金时间价值以外的利润,由于冒着风险进行投资而取得的利润,就是投资的风险价值。投资项目的风险越大,资金占用费用也就越高。 资金筹集费用就是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股票、债券的注册费和代办费,以及银行借款支付的手续费等等。这也是企业筹集资金过程中需支付的开支,是资金成本的一个方面。财务风险是指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比率的变化带来的风险。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企业普通股股东收益的可变性;二是指企业利用财务杠杆而造成财务困难的可能性。债务对投资者收益的影响称为财务杠杆。财务杠杆是一把双刃剑,对企业发展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因为企业负债经营,不论利润多少,债务利息都是固定的。当利润增大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利息额就会相应的减少,从而给投资者收益带来更大幅度的提高。反之,当利润减少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利息额就会相应增加,从而使投资者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当债务资本比率较高时,投资者将负担较多的债务成本,并经受较多的财务杠杆作用所引起的收益变动的冲击,从而加大财务风险。反之,当债务比率较低时,财务风险就较大。长期偿债能力的强弱是反映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定程度的重要标志。 能力分析 二、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分析的目的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是企业债权人、投资者、经营者和与企业有关联的各方面等都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的目的也有所区别。(一)从企业投资者的角度看 从企业投资者的角度看企业的投资者包括企业的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投资者通过长期偿债能力分析,可以判断其投资的安全性及盈利性,因为投资的安全性与企业的偿债能力密切相关。通常,企业的偿债能力越强,投资者的安全性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需要通过变卖财产偿还债务。另外,投资的盈利性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密切相关。在投资收益率大于借人资金的资金成本率时,企业适度负债,不仅可以降低财务风险,还可以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增加盈利。盈利能力是投资者资本保值增值的关键。(二)从企业债权人的角度看企业的债权人包括向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购买企业债券的单位和个人。债权人更会从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来研究企业的偿债能力,只有企业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才能使他们的债权及时收回,并能按期取得利息。由于债权人的收益是固定的,他们更加关注企业债权的安全性。实际工作中,债权人的安全程度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密切相关。企业偿债能力越强,债权人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三)从企业经营者的角度看企业经营者王要是指企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他们进行财务分析的目的是综合的、全面的。他们既关心企,业的盈利,也关心企业的风险,与其他主体最为不同的是,他们特别需要关心盈利、风险产生的原因和过程。因为只有通过原因和过程的分析,才能及时发现融资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因此,企业经营者进行分析的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偿债能力的强弱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标志。资本结构不同,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也不同。同时,不同的资本结构,其资金成本也有差异,进而会影响企业价值。通过长期偿债能力的分析,可以揭示企业资本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整,进而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价值。2.揭示企业所承担的财务风险程度财务风险是由于负债融资引起的权益资本收益的变动性及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本息而破产的可能性。企业所承担的财务风险与负债筹资直接相关,不同的融资方式和融资结构会对企业形成不同的财务风险,进而影响企业的总风险。负债必须按期归还,而且要支付利息。任何企业只要通过举债筹集资金,就等于承担了一项契约性质的责任 长期偿债能力或义务,不管企业的经营是盈是亏,其义务必须履行。这就是说,当企业举债时,就可能会出现债务到期不能按时偿付的可能,这就是财务风险的实质所在。而且,企业的负债比率越高,到期不能按时偿付的可能性越大,企业所承担的财务风险越大。如果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或随时可以变现的资产,即企业偿债能力强时,其财务风险就相对较小;反之,则财务风险就较高。3.预测企业筹资前景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通常需要从各种渠道,以各种方式取得。当企业偿债能力强时,说明企业财务状况较好,信誉较高,债权人就愿意将资金借给企业。否则,企业就很难从债权人那里筹集到资金。因此,在企业偿债能力较弱时,企业筹资前景不容乐观。如果企业愿以较高的代价筹资,其结果会使企业承担更高的财务风险。4.为企业进行各种理财活动提供重要参考企业的理财活动集中表现在筹资、用资和资金分配三个方面。企业在什么时候取得资金,其数额多少,取决于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也包括偿还债务的需要。如果企业偿债能力较强,则可能表明企业有充裕的现金或其他能随时变现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可以利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进行其他投资活动,以提高资产的利用效果。反之,如果企业偿债能力不强,特别是近期内有需要偿付的债务时,企业就必须及早地筹措资金,以便在债务到期时能够偿付,使企业信誉得以维护。(四)从企业其他关联方的角度看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会与其他部门和企业产生经济联系。对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对于他们也有重要意义。从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偿债能力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经营的安全性,从而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对于业务关联企业,通过长期偿债能力分析,可以了解企业是否具有长期的支付能力,借以判断企业信用状况和未来业务能力,并作出是否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的决定。 影响因素 影响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因素分析一个企业长期偿债能力,主要是为了确定该企业偿还债务本金和支付债务利息的能力。影响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因素有企业的资本结构和企业的获利能力两个方面。(一)企业的资本结构 长期偿债能力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在西方资本结构理论中,由于短期债务资本的易变性,而将其作为营业资本管理。西方的资本结构仅指各种长期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在我国从广义上理解资本结构的概念更为恰当。原因有二:一是我国目前企业的流动负债比例很大,如果单纯从长期资本的角度分析,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二是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本结构这一概念,已为我国官方文件所运用,国家进行的“优化资本结构”工作就是如此。 企业筹资的渠道和方式尽管有多种,但企业全部资本归结起来不外乎是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两大部分。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作用不同。权益资本是企业创立和发展最基本的因素,是企业拥有的净资产,它不需要偿还,可以在企业经营中永久使用。同时权益资本也是股东承担民事责任的限度,如果借款不能按时归还,法院可以强制债务人出售财产偿债,因此权益资本就成为借款的基础。权益资本越多,债权人越有保障;权益资本越少,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可能性越大。在资金市场上,能否借入资金以及借入多少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权益资本实力。 由于单凭自有资金很难满足企业的需要,实际中很少有企业不利用债务资本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负债经营是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从另一个角度看,债务资本不仅能从数量上补充企业资金的不足,而且由于企业支付给债务资本的债权人收益(如债券的利息),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就降低了融资资金成本。同时由于负债的利息是固定的,不管企业是否盈利以及盈利多少,都要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这样,如果企业经营的好,就有可能获取财务杠杆利益。这些都会使企业维持一定的债务比例。企业的债务资本在全部资本中所占的比重越大,财务杠杆发挥的作用就越明显。一般情况下,负债筹资资金成本较低,弹性较大,是企业灵活调动资金余缺的重要手段。但是,负债是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无论企业的经营业绩如何,负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可见,资本结构对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影响一方面体现在权益资本是承担长期债务的基础;另一方面体现在债务资本的存在可能带给企业财务风险,进而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主要存在如下三种融资结构。第一种是保守型融资结构。这是指在资本结构中主要采取权益资本融资,且在负债融资结构中又以长期负债融资为主。在这种融资结构下,企业对流动负债的依赖性较低,从而减轻了短期偿债的压力,财务风险较低;同时权益资本和长期负债融资的成本较高,企业的资金成本较大。可见,这是一种低财务风险、高资金成本的融资结构。 第二种是中庸型融资结构。这是指在资本结构中,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融资的比重主要根据资金的使用用途来确定,即用于长期资产的资金由权益资本融资和长期负债融资提供,而用于流动资产的资金主要由流动负债融资提供,使权益资本融资与债务资本融资的比重保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上。这种结构是一种中等财务风险和资金成本的融资结构。 长期偿债能力第三种是风险型融资结构。这是指在资本结构中主要(甚至全部)采用负债融资,流动负债也被大量长期资产所占用。显然,这是一种高财务风险、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结构。企业的资本结构是影响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二)企业的获利能力企业能否有充足的现金流入供偿债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获利能力。企业对一笔债务总是负有两种责任:一是偿还债务本金的责任;二是支付债务利息的责任。短期债务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偿付,因为大多数流动资产的取得往往以短期负债为其资金来源。而企业的长期负债大多用于长期资产投资,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长期资产投资形成企业的固定资产能力,一般来讲企业不可能靠出售资产作为偿债的资金来源,而只能依靠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另外,企业支付给长期债权人的利息支出,也要从所融通资金创造的收益中予以偿付。可见,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是与企业的获利能力密切相关的。一个长期亏损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进行,保全其权益资本肯定是困难的事情,保持正常的长期偿债能力也就更无保障了。一般来说,企业的获利能力越强,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反之,则长期偿债能力越弱。如果企业长期亏损,则必须通过变卖资产才能清偿债务,最终要影响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影响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 应该特别指出,现金流量状况决定了偿债能力的保证程度,现金流量对长期偿债能力的影响将在本书第七章论及。[1]
合并会计报表(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合并会计报表的概述 简称合并报表,亦称合并财务报表,指用以综合反映以产权纽带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某一期间或地点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流转情况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或称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称合并利润表)、合并利润分配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合并报表由企业集团中的控股公司(母公司)于会计年度终了编制,主要服务于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但也有人认为,服务于企业集团所有股东和债权人,包括拥有少数制股权的股东。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分析 合并会计报表视企业集团为一个会计主体,反映其所控制的资产、承担的负债、实现的收入、及发生的费用等信息。我国企业集团不是纳税主体,合并会计报表也不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缴纳所得税、分派股利的依据,它仅仅具有提供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情况信息的作用。 当一家企业(即控股公司)事实上控制了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方针时,前者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将其控制的境内外子公司和事实上可以控制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有人认为,若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经营性质有很大不同,合并报表意义不大,可不予合并;也有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经营情况,而各成员企业无论经营性质差异多大,会计报表均可合并,因此应当将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此无明确规定。 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应当统一与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报表决算日、会计期间和记账本位币;对境外子公司以外币 表示的会计报表,按照一定的汇率折算为以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资本应采用权益法进行处理。编制合并报表的程序 一般包括: (1)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 (2)抵消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 (3)抵消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4)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并将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至期初数。 (5)抵消年初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账户的余额,并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若有少数股权,还要确认相应部分的少数股东权益。 (6)将合并价差分解为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并在其有效年限内加以分配和摊销。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价差不作选择的分解、分配和摊销,而是直接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荐下。 (7)若有少数股权,在合并工作底稿上确立当年属于少数股东的子公司净利润,应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8)抵消母、子公司间的应收应付等往来项目。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用户根据事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定义好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条件,软件根据定义时设计的数氖传递、数据计算公式等自动完成事并会计报表工作。软件能够自动扣除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投资等的影响,能够能某些报表项目进行必要的抵销处理。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一般有两种理论可供遵循,即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即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实务中多采用经修正的当代理论。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有局限性 这表现在: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债权人对企业的债权清偿权通常针对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不针对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集团,合并报表所反映的资产不能满足母、子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要求。 (2)合并会计报表将母公司及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合并起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难以从中直接得到他们所需的决策有用信息,如他们所投资的子公司资金运用的信息。 (3)利润分配包括向股东分派股利,要以个别会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计报表为据,合并会计报表则不能为股东预测和评价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将来分派股利提供依据。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一、合并范围的理论阐释 合并范围的控制权标准。确定合并范围最重要的标准就是控制权标准。控制权标准包括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判断控制权,可以从这两方面来看。 从数量标准来看,控制权对应的持股比例为大于50%,即当投资企业拥有超过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时,被投资的子公司应纳入投资母公司的合并范围。而从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持股与被持股关系来分析,有直接持股、间接持股、直接和间接持股三种情况。在这三种情况中,直接持股情况下持股比例可直观获取;而后两种情况下持股比例需加以计算,并且计算方式的选择涉及以下两种观点:其一,加法原则观点。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被投资企业中所间接拥有的股权份额即是子公司在其被投资企业中直接拥有的份额。如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份而使之成为其子公司,B公司又拥有C公司80%的股份,那么A公司在C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份额即是80%。依加法原则观点判断,C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其二,乘法原则观点。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被投资企业中所间接拥有的股权份额应为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份额与子公司拥有其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份额的乘积。如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份而使之成为其子公司,B公司又拥有C公司80%的股份,那么A公司在C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份额即是48%(60%×80%)。依乘法原则观点判断,C公司并非A公司的子公司。 从质量标准来看,有法定控制权和实质性控制权之分。这两种控制权均是指在不满足数量标准的情况下可能存在的控制权。法定控制权是指母公司依据法律文件或协议的规定而具备的控制权。实质性控制权则是指拥有的股权不超过50%但由于被投资公司股权分散等原因而在事实上可以实施的控制权。显然,法定控制权和实质性控制权是对控制权判断标准的拓展。 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根据数量标准和质量标准可以判断控制权的存在是界定子公司属性的关键性条件,但是控制权标准只是界定合并范围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换言之,纳入合并范围的一定是子公司,即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但是并非所有因控制关系而界定的子公司都应纳入合并范围。这种虽存在控制关系但不纳入合并范围的特殊情况,往往是母公司所实施的控制权是暂时的或受到限制等原因造成的。 二、合并范围的国际惯例 美国会计准则。就控制权判断的数量标准,美国会计准则对间接持股情况下采用加法原则或乘法原则的选择并不明确,而就质量标准,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号意见书指出:控制的能力在未拥有多数股权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例如通过合同、与其他股东的契约或法令规定。这显然是对法定控制权的规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年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合并财务报表:目的和程序》中则突破了现行准则中要求多数股权和具有法定控制权的规定,将控制权扩展延伸为具有实质性控制能力。该征求意见稿将质量标准定为:①在公司管理机构的选举中有权投多数票或有权任命公司管理机构的多数成员;②在公司管理机构选举上有较大份额的少数表决权,而其他方或其他组织没有如此较大份额的表决权;③有独特的能力,能获得公司管理机构选举中的多数表决权;④通过拥有可转换证券等方式获得的任命公司管理机构多数成员的权力。具体分析可知,除第①项仍属法定控制权外,其余几项均属于实质性控制权。 就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来看,美国第94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规定:①控制是暂时的;②子公司在外汇管制或其他政府限制条件下经营,以至于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能力存在重大疑问。对于第①项,该准则并未解释,直到1999年的征求意见稿才对此作出解释:如果母公司在收购子公司之日计划或被迫在一年内放弃对该子公司的控制,那么这种控制即为暂时的;如果收购日的条件使得可能需要以长于一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对子公司的最后处置,而这一条件并非管理当局可以控制,那么时间也可长于一年。对于第②项,该准则列举了子公司处于法律重整或破产期,控制权掌握在接管人或托管人手中而非母公司手中,或外国子公司处于严格的外汇管制及其他政府控制之下的实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94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发布之前,美国会计准则允许当子公司是非同质公司时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其中非同质公司指的是与集团内其他公司的业务不同的公司,如对于一个制造业企业集团内的租赁、房地产、保险业公司即为“非同质公司”,而这一规定在当时造成了严重的“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效应。 英国会计准则。就控制权判断的数量标准,英国会计准则对间接持股情况下采用加法原则或乘法原则的选择也未明确说明。就质量标准,英国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与1989年《公司法》的规定相同,后者将控制(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质量标准定义为:①能任免董事会的多数成员;②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单独控制了多数的表决权;③有权通过被投资者的章程或控制合同实施决定性影响;④拥有参与性权益,并且实际上能实施决定性影响或以统一基础实施管理。其中,第④条标准也涉及了实质性控制标准。 就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规定:①其业务与集团内其他公司完全不同;②母公司的权利受到长期的严格限制;③母公司持有该子公司是为了在近期出售。第①项显然类同于美国会计准则所认定的“非同质公司”;第②项则类同于美国第94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第②项,其实例如处于破产程序的子公司,其控制权转移给了接管者;第③项则类同于美国第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第①项,其含义是购买方的权益已经确认,母公司将在获得该子公司之日起近一年内出售该子公司。 2004年5月24日,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稿《对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子公司会计”的改善:法定要求》,其中要求取消第2号财务报告准则中“其业务与集团内其他公司完全不同的子公司可不纳入合并范围”的规定。可见,考虑到“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效应的影响,英国会计准则也有将非同质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趋向。 国际会计准则。对控制权判断的标准,国际会计准则与美英会计准则一样未予明确。就质量标准而言,2003年12月发布改进后的第27号国际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规定,如符合以下条件,即使当母公司拥有另一企业半数或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也存在着控制权:①根据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②根据法规或协议,拥有统驭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能力;③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会议上,有权投多数票。针对第②项“有权统驭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它强调应考虑存在股票买入期权、可转换债券等潜在表决权的影响,同时还应考虑潜在表决权是否可以在当期实施的相关合同条款或实施期限,但是管理层是否将潜在表决权转换为实际表决权的意愿及其是否具备转换的财务能力不在考虑之列。这一点显然也考虑了实质性控制权的问题。 关于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改进后的第27号国际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规定:①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准备在近期出售的子公司:其一,购买和持有该子公司就是准备在购买后一年内处置,因而控制是暂时性的;其二,管理层正在积极地寻找购买者。②因子公司清算、被债权人接管等原因而使母公司失去对其控制权的子公司。同时该准则还规定,不得因子公司的业务与母公司不同而不合并该子公司,并取消了原来对于在严格的长期性限制条件下经营从而大大削弱其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的子公司不予合并的规定,其原因在于,经营受到长期严格限制并不一定表明母公司失去了控制权。 综上所述,美国、英国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在控制权的判断上都试图或者已经引入了实质性控制权的标准,这种突破在实务中的影响值得关注。在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判断上,三者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趋同的。 三、对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评述 从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控制权的数量标准的规定看,它采用的是加法原则。在控制权的质量标准上它的规定为:①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③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的投票权。而对可以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之内的子公司的规定是:①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②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③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④准备在近期出售而短期持有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⑤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⑥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此外,我国财政部于1996年发布的《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还规定:①当子公司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及当期净利润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出的比率均在10%以下(不含10%)时,根据重要性原则,该子公司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②特殊行业(银行和保险业)的子公司,可以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暂行规定》及《复函》中对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规定,笔者认为:首先,我国在数量标准上采用加法原则判断标准是可取的。加法原则的基点是:在子公司中,母公司不但拥有自己过半数的股份控制权,而且通过自己控制的股权的主导影响,客观事实上控制和支配了子公司的少数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加法原则考虑的是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非乘法原则所单纯考虑的绝对持股份额,从而弥补了乘法原则的不足。其次,我国在质量标准上采用的仍然是法定控制权标准,尚未涉及实质性控制权。实质性控制权标准将赋予企业管理当局较大的职业判断空间,而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失真现象非常严重,说明我国会计职业界的职业道德水平亟待提高。因此,尽管我国也有认股权证、股票期权、可转换债券等有潜在表决权的工具,但仍暂不引入实质性控制权标准是符合时宜的,否则极可能会加剧会计信息失真。再次,在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判断上,尚有以下几点有待完善: 特殊行业的子公司不应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理由是:①随着现代企业集团的发展,跨行业合并已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实,正如早已司空见惯的多行业经营的单一企业的报表信息有用一样,合并了与母公司经营业务性质不同的子公司的信息也应是有用的。②不将此类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将低估了企业集团的资产、负债,高估了投资报酬率,同时歪曲了负债与股东权益比率,其“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行为所提供的合并会计报表信息才真正是不甚恰当且有误导之嫌的。③虽然合并会计报表本身是一个主要的报告工具,但这并不能否定额外的财务信息列示的可能性,和将与母公司经营业务性质不同的子公司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相比,列示分部报告能更充分披露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是一种更为完善的解决途径。 转产的子公司不应排除于合并范围之外。理由是:①转产本身并不意味着母公司的控制权受到了限制,甚至有时转产的决定就是由母公司所作出的。②转产并不意味着子公司将转为从事与母公司性质不同的经营业务,也可能是由从事与母公司性质不同的经营业务转为与母公司性质相同的经营业务;即便是转为从事与母公司性质不同的经营业务,如前所述,也应该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应当明确暂时性控制的具体定义。美国、英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对于“暂时性控制”的界定是较为具体的,而我国《暂行规定》在这个问题上较为模糊,从而为实际操作提供了操纵的契机。具体而言,“暂时性”时间界限的长短需要明确界定:“拟出售”判断也应当有相应的董事会决议等类似的依据,否则暂时性控制的判断无所适从。 应当明确已委托给其他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由其他企业承包、租赁的子公司是否应当纳入合并范围。《暂行规定》未对此作出规定。笔者认为,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如果在其他企业托管、承包或租赁子公司时,母公司仍承担该被托管、被承包或被租赁的子公司的经营风险,这时该子公司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如果被托管、被承包或被租赁的子公司在托管、承包或租赁期间的盈亏风险均由其自身承担,而且托管、承包或租赁的期限较长,预期届满时其他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取得该子公司所有权时,母公司则不应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规定如下: 一、凡设立于我国境内,拥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 二、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其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母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不包括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包括: (1)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2)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3)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是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 2.其他被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母公司对于被投资企业虽然不持有其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与该被投资公司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在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之内: (1)已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2)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3)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4)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5)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 (6)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三、合并会计报表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损益表; 3.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4.合并利润分配表。 四、合并会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下凡涉及到子公司,即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本身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包括: 1.子公司所采用的与母公司不同的会计政策; 2.与母公司及与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业务往来、债权债务、投资等资料; 3.子公司利润分配有关资料; 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明细资料; 5.其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需要的资料。 五、母公司为了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应当统一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使子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本身会计报表决算日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子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要求编报相同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 六、母公司应当统一母公司和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时,母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本身规定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当子公司与母公司所规定的会计政策差异不大,并且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时,母公司也可直接利用该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七、母公司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进行的权益性资本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并以此编制个别会计报表,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提供基础数据。 1.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当计算确定其所拥有的数额、并将其计入本期投资损益,同时按照该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在增加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减少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收到子公司分来的利润时,母公司应作为长期投资减少处理。进行账务处理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2.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以外的原因,如接受捐赠、法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外币投资折算差额所引起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当计算确定所拥有的数额,按照计算确定的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的数额。 (1)对于因子公司接受捐赠和对资产进行法定重增值所引起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接受捐赠和确认的法定资产重估增值,应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对于因子公司接受外币投资折算差额所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在外币投资折算差额为贷方余额时,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在外币折算差额为借方余额时,母公司应借记“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八、对于境外子公司以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母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将境外子公司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额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并以折算为母公司本位币后的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于境内子公司采用与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编报的会计报表,也应当按照本规定将其会计报表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1)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2)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3)“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列示。 (4)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列示。 (5)年初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的数额列示。 2.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1)损益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应当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也可以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在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时,应当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平均汇率根据当期期初、期末市场汇率计算确定,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计算确定。平均汇率计算方法一经采用,前后各期必须连续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确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变更理由及变更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2)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折算后损益表该项目的数额列示。 (3)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的“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 (4)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的其他各项目的数额计算列示。 (5)上年实际数按照上期折算后的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数额列示。 3.财务状况变动表。 (1)有关收入、费用各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或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2)有关增减长期负债、增减长期投资以及增减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项目,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3)有关资本的净增加额项目,按照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 (4)其他项目均按照折算后的子公司的其他报表相应项目的数额列示或计算填列。 (5)“流动资金来源和运用”中的“流动资金增加净额”项目,按照“流动资金各项目的变动”中的“流动资金增加净额”列示。 (6)“流动资金来源合计”减去“流动资金运用合计”后的余额与“流动资金增加净额”不一致时,其差额在“流动资金运用合计”项目之后,“流动资金增加净额”之前,单列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 九、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在相互抵销下列项目的基础上,合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1.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规定。 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贷方余额时以负数表示)。 对于子公司之间相互投资,母公司应当比照上述做法,将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相对应另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有关项目中相应的数额相互抵销。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包括应收、应付、预收及预付等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应付和预收等项目,贷记应收和预付等项目。 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的债券,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应当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应付债券”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项目。 对于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发生的差额,应当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长期投资中债券投资的数额高于相对应的应付债券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合并价差”项目,贷记“长期投资”项目;当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的数额低于相对应的应付债券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长期投资”项目,贷记“合并价差”项目。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后,其已抵销的应收账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数额也应予以抵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坏账准备应当以抵销后应收账款计提的数额列示。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抵销已抵销的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 对于以前会计期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因内部应收账款抵销而抵销的坏账准备的数额,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坏账准备”项目,贷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对于本期内部应收账款增加而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坏账准备”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对于本期内部应收账款减少而冲销的坏账准备进行抵销,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管理费用”项目,贷记“坏账准备”项目。 3.存货项目中,由内部销售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应当予以抵销,并以抵销后的数额列示。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损益表中有关部分。 4.固定资产等有关项目中,由于内部销售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应当予以抵销,并以抵销后的数额列示。有关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损益表中有关部分。 5.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 6.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的数额根据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列示。 十、合并损益表 合并损益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损益表为基础,在抵销下列项目的基础上,合并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销售收入的抵销: (1)内部销售商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时,应当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从内部购进该货物所发生的购进成本的数额(即出售公司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项目。 (2)内部销售商品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时,应当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存货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商品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内部销售商品的成本数额(销售商品公司销售收入减去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存货”项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抵销)和“营业成本”项目。 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根据销售商品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乘以内部销售收入的数额确定。 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3)在内部销售商品部分售出的情况下,应当分别已实现内部销售的数额和未实现内部销售的数额进行处理。 (4)对于上一会计期间存货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处理 ①上一会计期间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内部销售形成的存货,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视为本期销售实现处理,其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在本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视为本期实现利润处理。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根据上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存货中抵销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营业成本”项目。 ②上期结转存货应当视同本期购进的存货处理,并以此分别按照上述(1)至(3)的情况,抵销内部销售收入、内部销售成本和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固定资产交易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一方销售自身的产品,另一方购买对方产品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固定资产购售活动。 (1)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①将内部销售收入与该内部销售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相互抵销,即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该产品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该产品的销售成本的数额;在合并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②在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内,每期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都必须将该固定资产原价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直至该固定资产退出企业集团止。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应当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其数额为上一会计期间该固定资产原值中抵销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 (2)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销。 ①在发生该固定资产交易的会计期间,应当进行如下抵销处理: 在发生固定资产交易的当期,应当将内部销售收入与该内部销售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中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相互抵销,即在合并销售收入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交易的销售收入的数额;在合并销售成本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交易的销售成本的数额;在合并固定资产原价项目中抵销该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营业收入”项目,贷记“营业成本”和“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在计提折旧时,还应当将该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抵销。抵销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在采用直线法时,即该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总额除以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间。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计折旧”项目,贷记“管理费用”等项目。 ②在发生该固定资产交易以后的会计期间到该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时止,应当进行如下抵销: 将内部销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予以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项目。 将内部购进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抵销。其抵销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计折旧”项目,贷记“管理费用”等项目。 将内部销售固定资产原价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以前会计期间已计入累计折旧的数额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累计折旧”项目,贷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 ③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时,应当将该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总额减去报废清理以前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中已计入以前各期折旧费用的数额(即已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数额)后的余额予以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贷记“管理费用”项目和“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项目。其中抵销管理费用项目的数额为该固定资产当期计提的折旧额减去按照不包含有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固定资产原价计提的折旧额的差额。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其交易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将其固定资产交易视为企业集团外交易。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抵销处理。 3.母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发生的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利息支出相互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财务费用”等项目。 4.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权益应当予以抵销。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的有关规定。 5.子公司“净利润”项目扣除母公司投资收益后的余额,即为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抵销分录,参见本规定中合并利润分配表的有关规定。 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应当在合并损益表中单列“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在“净利润”项目之前列示。 6.全部损益减去少数股东所持有的损益后的余额为净利润。 十一、合并利润分配表 合并利润分配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利润分配表的数据为基础,通过抵销子公司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数额编制。 在合并工作底稿编制中,应当分别不同情况,编制如下抵销分录进行抵销: 1.对于全资子公司,应当将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资本公积项目、盈余公积项目和母公司损益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项目、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项目相互抵销。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权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项目。 在上述抵销发生抵销差额时,其差额应当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贷记“合并价差”项目;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借记“合并价差”项目。 2.对于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将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项目、资本公积项目、盈余公积项目和母公司损益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与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子公司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项目、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项目相互抵销。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抵销分录时,借记“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项目,贷记“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或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储备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已分配优先股股利、已分配普通股股利)、“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其中,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根据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计算确定。 在上述抵销发生抵销差额时,其差额应当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贷记“合并价差”项目,当上述抵销分录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时,应当借记“合并价差”项目。 十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损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基础编制。 1.少数股东本期损益应当作为流动资金来源(或作抵销流动资金来源项目)处理,其数额在“流动资金来源”中“固定资产折旧”项目之前,单列“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反映。 2.少数股东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作为流动资金来源处理,其增加的数额在“其他来源”中“资本净增加额”项目之后,单列“少数股东资本增加额”项目反映。 3.子公司将利润分配给少数股东,应当作为资金运用处理,其分配的数额在“流动资金运用”中“利润分配”与“其他运用”之间,单列项目“少数股东利润分配”项目反映。 十三、合并会计报表的附注 合并会计报表除附注会计报表应附注的事项外,还应当附注如下事项: 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母公司所持有的各类股权的比例; 2.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增减变动情况; 3.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即本规定第二条第3款所规定的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情况(包括名称、持股比例)、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以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对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投资的处理方法; 4.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非子公司(即本规定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被投资企业)的有关情况,包括名称、母公司持股比例以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原因; 5.子公司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在未进行调整直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在合并会计报表中说明其处理方法; 6.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经营业务与母公司业务相差很大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有关资料。 7.需要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四、本规定使用的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合并会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母公司,是指通过对其他企业投资,对被投资企业拥有控制权的投资企业。 子公司,是指被另一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公司,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和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控制权,是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权益性资本,是指能够据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经营决策有投票权的资本。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程序和处理方法。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由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拥有的份额。 外币,是指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 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是指将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揭示的子公司会计报表折算为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揭示的会计报表。 内部交易,是指由母公司与其所有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范围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交易。 十五、合并会计报表格式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损益表 3.合并利润分配表 4.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内容 它通常包括两部分内容:(1)购买企业(或母公司)投资成本与被并企业(或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即商誉或负商誉。(2)被并企业(或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被并企业(或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中国财政部于1995年2月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合并价差“也包括企业集团内部债券投资数额与内部应付债券数额相互抵消发生的差额”。 性质 合并价差性质上,合并价差主要是由于母公司在证券市场上通过第三者取得子公司股份时所支付的高于或低于子公司发行该股份时的价格。根据中国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价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长期投资项目下面,作为长期投资的调整项目来反映,属于抵减附加类帐户。当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额大于其在子公司所占份额时,记入借方;反之,则记入贷方。 从数值上看,合并价差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成本(或购买成本)与子公司净资产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它既包括母公司投资成本与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包括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用公式表示如下: 合并价差=投资成本-净资产帐面价值=(投资成本-净资产公允价值)+(净资产公允价值-净资产帐面价值)。 处理方法 合并价差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控股合并下),对合并价差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1)将合并价差分解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及商誉(或负商誉)两部分,并将商誉或负商誉在有效年限内分期摊销,转入合并利润表,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则按资产的使用年限或负债的存续期加以摊销,调整有关费用或成本。这种处理方法所编制的合并报表能较为正确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合并价差的摊销较为繁琐。目前,美国等一些国家规定采用这一处理方法。(2)合并价差并不分解为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或负商誉)两个部分,也不需加以摊销,而是以一个总数列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中国财政部天1995年2月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消,抵消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为贷方余额时以负数反映)”。此法处理简单,但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够正确,尤其在合并价差较大时,合并净利润和资产均被虚计,甚至在被并资产均已消失的情况下,仍列示合并价差,显然不够合理。从理论上说,还可以有第三种处理方法,即不将合并价差分解为两个部分,仍以一个项目列示,但需在一定期限内摊销。 与股权投资差额的区别 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产生的时间不同 股权投资差额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产生。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①认证券市场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购买价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②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非上市公司,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③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由于被投资单位历年累积盈亏所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而合并价差则在编制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时产生,其目的在于平衡母公司长期投资与同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母公司的份额相互抵销时所产生的差额以及企业集团内部债券投资额与内部应付债券相抵销时所产生的差额。 合并价差(二)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的构成内容不同 (1)股权投资差额是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其计算公式为: 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一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持股比例 从理论上讲,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按公允价值计算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或者被投资单位有未入账的商誉。在这种情况下,低估的资产或未入账的商誉,在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时,也应按低估的资产价值确定,从而虚增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在按不完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投资企业的利润也会虚增;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则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的某些资产高估所致或因经营管理不善等产生的负商誉,在这种情况下,高估的资产或未入账的负商誉,在计提折旧、摊销费用时,按高估的资产价值确定,从而虚减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因此股权投资差额按来源分为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企业投资时,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中属于母公司股权份额的部分,用公式表示:股权投资差额I=(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一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母公司股权比率第二层次:企业投资时所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即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购买成本与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属于母公司股权份额部分之间的差额。用公式表示:股权投资差额Ⅱ=购买子公司成本一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母公司股权比率(2)合并价差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权益性资本投资抵销时所形成的合并价差,另一部分则是企业集团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所形成的差额。权益性资本抵销时所形成的合并价差,根据其来源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合并时,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中属于母公司股权份额的部分。用公式表示:合并价差Ⅰ=(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一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母公司股权比率第二层次:合并时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即母公司购买子公司的购买成本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属于母公司的股权份额。用公式表示:合并价差Ⅱ=购买子公司成本一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母公司股权比率第三层次:合并价差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采用不完全权益法核算时所形成的。在不完全权益法核算时,对于母子公司内部交易所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影响母公司所占子公司权益而未包括在子公司净利润中的数额,母公司账上未予确认,只在合并报表工作底稿上反映。这样,在编制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权益中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就会出现差额。 合并价差的第二部分即集团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时所形成的差额,则是由于企业集团内部一成员企业从第三者手中取得另一成员企业发行的债券时,由于债券购回成本与发行企业应付债券账面价值不一致,相互抵销时可能发生的差额。 (三)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的列示不同 股权投资差额既作为会计科目又作为会计报表项目列示,在母公司日常的账面处理程序中,股权投资差额要随经济业务活动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处理,而合并价差在日常的经济业务中并不进行任何处理,只能作为合并报表项目列示,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起一个轧差数的作用。 (四)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方式不同 股权投资差额在母公司账上进行摊销,摊销额计入当期损益。摊销额一方面冲减合并价差,另一方面增(减)当年合并损益。而合并价差则是在合并工作底稿上作出摊销,摊销额一方面冲减合并价差,另一方面增(减)当年合并损益,并不影响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账面价值,是一种“表摊”行为,母公司并木做任何账务处理。 (五)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摊销的结果不同 股权投资差额最终会被摊销为零,而合并价差一般不会减少为零,除非合并价差只由股权投资差额构成,这是由二者的本质内容所决定的。此外,公司在披露相关信息时,应在资产负债表内“长期投资净额”项目下增设“其中:合并价差”项目,并在此项目下再增设“其中:股权投资差额”项目,以反映合并价差和股权投资差额的数额。 联系 合并价差合并价差与股权投资差额的联系由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颁布在前,在实行时,并不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分期摊销其投资额与在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份额的差额,所以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反映这一差额的合并价差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具体会计准则实施后,股权投资差额在投资时即产生。由于股权投资差额与合并价差都包含了子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中属于母公司股权份额部分和母公司购买子公司成本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属于母公司股权份额部分之间的差额。这样,当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价差将逐渐减少,其减少额等于“股权投资差额”每年的摊销额。[1]
本词条有如下别名:公司财务分析 财务报表分析,又称公司财务分析,是通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对比,综合地分析和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股市的投资者来说,报表分析属于基本分析范畴,它是对企业历史资料的动态分析,是在研究过去的基础上预测未来,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向各种报表使用者提供了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各种不同数据及相关信息,但对于不同的报表使用者阅读报表时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来说,股东都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如主营收入、每股收益等,但发起人股东或国家股股东则更关心公司的偿债能力,而普通股东或潜在的股东则更关注公司的发展前景。此外,对于不同的投资策略的投资者对报表分析侧重不同,短线投资者通常关心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以及其他可作为“炒作”题材的信息,如资产重组、免税、产品价格变动等,以谋求股价的攀升,博得短差。长线投资者则关心公司的发展前景,他们甚至愿意公司不分红,以使公司有更多的资金由于扩大生产规模或由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虽然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大量可供分析的第一手资料,但它只是一种历史性的静态文件,只能概括地反映一个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这种概括的反映远不足以作为投资者作为投资决策的全部依据,它必须将报表与其他报表中的数据或同一报表中的其他数据相比较,否则意义并不大。例如,琼民源96年年度报表中,你如果将其主营收入与营业外收入相比较,相信你会作出一个理性的投资决定。所以说,进行报表分析不能单一地对某些科目关注,而应将公司财务报表与宏观经济面一起进行综合判断,与公司历史进行纵向深度比较,与同行业进行横向宽度比较,把其中偶然的、非本质的东西舍弃掉,得出与决策相关的实质性的信息,以保证投资决策的正确性与准确性。
存货模式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wiki.mbalib.com/)存货模式(Inventory Model) 存货模式 存货模式是将存货经济进货批量模型原理用于确定目标现金持有量,其着眼点也是现金相关总成本最低。 这种模式下的最佳现金持有量,是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与证券变现的交易成本相等时的现金持有量。 存货模式特点 假设不存在现金短缺。因此,短缺成本属于无关成本。也不考虑管理成本。存货模型是一种简单、直观的模型;它的缺点是假设现金流出量稳定不变,即每次转换数量一定,不存在淡旺季现金需求量变动的影响
来源 货币空间价值时间价值在西方通常称为货币时间价值,其概念并不完全统一。关于时间价值的概念,西方国家的传统说法是:即使在没有风险和没有通货膨胀的条件下,今天l元钱的价值亦大于一年后l元钱的价值。他们认为:“今天的钱比明天的钱更值钱。”货币所有者放弃了今天用钱的机会,会带来损失,因而需要取得报酬或补偿,按牺牲时间计算的这种牺牲的代价或报酬,就叫做时间价值。 马克思没有用“时间价值概念,但却揭示了这种所谓“耐心报酬”就是剩余价值,只能由工人劳动创造,不可能由“时间”创造,更不可能由“耐心”创造。资金运动的全过程是:G-W⋯P⋯W'⋯G',G'=G+△G。从中可以看出,处于终点的G'是由W'实现的结果,而W'即包含增值额在内的全部价值是形成于生产过程的,其中增值部分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从此分析中人们可以推出,空间价值也不可能由“空间”创造,而只能由工人的劳动创造。货币资金之所以具有时空价值,在于货币资金是作为生产要素不可或缺的手段,是创造价值的条件,价值的创造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空间。 原因 剩余价值理论是研究人与人的生产和分配关系的社会科学,所以它必然要随着人们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发展。马克思曾经指出“时间就是金钱”,但在经济的变革中,空间又何尝不会体现价值。这些都说明劳动创造需要时间和空间,但如果资金所有者将钱封存不用,是不可能得到报酬的。 可见,节省时间和选择空间只是为财富的创造提供了条件,作为资本的货币只有在不断更新的运动中才会产生价值增值。否则,“如果把它从流通中取出来,那它就凝固为贮藏货币,即使藏到世界末日,也不会增加分毫”。因此,并非所有货币都有时间价值和空间价值,而只有把货币作为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才能产生时空价值。 计算 纯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资金供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表现为由于时间的变化而产生的价值增值额,从财务管理角度来看,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率”,它排除了一切与时间无关的因素。但如果公司改变了经营领域,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超出“时间”范围而追求“空间”的价值利益就无从表达。这样看来,就似乎与投资报酬率的内涵不相符了。所以,新经济变革下需要改进和创新,赋予投资报酬率新的内涵。 货币空间价值按公司经营领域是否发生变换划分为静态和动态的投资报酬率。在稳定经营(不改变经营领域)时,空间价值对投资收益率的影响甚微,所以暂不考虑。这种不包括空间价值的投资报酬率即为静态的投资报酬率。一旦经营领域发生了变化,就必须考虑空间价值的收益,这样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收益,此时的报酬率即为动态投资报酬率。 综上所述,“货币空间价值”应该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领域的变化(包括产品领域和地域领域)而实现的资金价值增值。它有两种表现形式:其相对数即空间价值率是指扣除时间价值、风险报酬和通货膨胀贴水后的平均资金利润率或平均报酬率;其绝对数即空间价值额是资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来的真实增值额,即一定数额的资金与空间价值率的乘积。 为了更好地理解此定义,给予以下说明: 1、静态的投资报酬率适用于公司处于“稳定经营”的状态,即公司从注册之日起。不改变产品领域和地域领域的持续经营;而动态的投资报酬率则适用于上面任一因素改变的情况,这说明动态的投资报酬率不仅仅包括时间价值、通货膨胀贴水和风险收益,还包括空间价值。 2、经营领域的变化,即指公司冲破初始业务与地域的限制,通常指产品领域和地域领域的变化。产品领域的变化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扩大企业规模、分散经营风险、增加企业的竞争力而开展的多元化经营,如跨行业经营的集团公司的业务扩张,拥有制药、汽车、房地产等八大产业的三九集团就是很好的说明。 3、地域领域的变化要相对复杂一些,分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地域领域的变化指纯粹的地理位置的变化,诸如跨市县、省份、国界的经营;广义的区域变化指地理位置以及周围环境共同影响的经济位置的变化,经济位置受地理位置以及周围的经济、社会、行政、技术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其中任一因素的变化都会使公司经营领域突破现有地域范围限制。 4、此定义没有使用“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的概念,因为空间差异各异,环境、人文等因素的存在都会给企业所有者带来不同的收益,如果将其定义在以整个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的基础上,势必会夸大空间价值,误导企业的投资决策。 外延 空间价值的外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拟投资的产品领域与原有产品领域的平均资金利润率的差额部分。 2、公司拟进入的地域领域与原有地域领域的平均资金利润率的差额部分。 3、由于社会、经济及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经济位置发生变动,从而引起区域平均资金利润率变动的部分。 4、对于既跨产品领域又跨地域领域公司的空间价值,即为以上三个方面的差额之和。这里的差额指排除了通货膨胀、时间价值、风险报酬等因素影响后的纯空间价值,要因地制宜,不能人为夸大或放小空间价值。 符号问题 在任何经济中,无论是资本主义经济,还是社会主义经济,人们都能发现利息率为正。这反映了两个潜在的影响因素:经济商品的生产能力和时间偏好。资本是一种在生产其他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商品。 货币空间价值1、一般情况下,人们会生产人们将立即消费的商品,或者是未来具有生产能力的商品。人们花力气和时间生产那些具有未来生产能力的商品的一个原因是,人们相信推迟现在的消费可以使人们获得比现在所获得的更多的财富。因为商品的生产能力具有时间价值,所以生产能力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和正利息率的一个基础。 2、另一个基础是人们对时间的偏好。如庞巴维克从心理因素分析: 1)认识的缺陷。对自己未来的需要考虑得不完善,因而会低估那些满足将来需要的物品。 2)意志薄弱。人们在选择现在与未来的享受时,偏重现在的享受,把计划用于将来使用的钱财提前花费。 3)人生的短促和生命周期的不确定,使人们在选择现在和未来的物品时,总是轻看将来的物品。一般来说,人们认为现在使用商品比等到将来再使用它们具有更多的好处。 人们似乎已经默认了利率的符号为正值。在已出版的财务管理书刊中人们见到的时间价值都是正值,实际上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诚然,上面分析的两个因素对利息率是有影响的,但第二个基础所依据的是主观价值论,把正利息率寄托于人们的心理因素,并非完全正确。无论空间价值还是时间价值,都存在负值的可能性。就时间价值而言,在通货膨胀紧缩时期,通货膨胀补贴是负值,当它大到一定程度,就会使整个利率的符号显示为负号,只是这种极为特殊的情况人们在时间价值的计量模型中没有给予考虑。就空间价值而言,由于各地区的分部收益差距不同,如一部分出现巨额亏损时,空间价值率的符号就不再是正值了。它对整个利息率模型的影响是什么?如何消除这种负面影响?都需要进一步探索。 相关问题 货币空间价值货币空间价值之所以长期被忽视,主要原因在于其计量的困难,如缺乏数据支持,用何种方法求取,既能准确计量空间价值,又能符合经济事实等。中国对空间价值的研究甚少,但也取得了些许进展。 东北财经大学的乔世震教授曾经提出过“资产价值补偿系数”。他以土地估价为例,预先确定最劣空间价值为基准价值,根据资产价值补偿率以及价值空间的数量来推算非最劣空间的资产价值,通过这一方法,计算出“资产价值补偿系数”,恰与货币时间价值的“普通年金终值系数”相同。唐现杰教授则根据分部报告与空间价值计量的关联性,借助企业的分部报告提供的数据,再结合数学、经济学的理论,采用直线回归方法,计算分析企业的货币空间价值。这两种方法虽然简便,但不符合经济事实,计量结果不精确,但都在解决货币空间价值计量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法。空间价值模型不是孤立的,它必须与财务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存在,因而必须将其融入到财务管理的投资、筹资、营运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价值分析中去,才能发挥其经济作用。但如何融入却是一个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理论的发展与完善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时间、路径必不可少,需要理论界与实务界研究者的共同努力。 综上所述,企业投资不仅存在时间价值,也存在空间价值。其本身有着丰富的内涵与外延,它将与时间价值共同构成财务理论的基石。当前,技术和全球化正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知识经济与网络经济的汇合促成了企业结构的空前变化,将空间引入财务理论,必将开辟新的境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