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概述 股指期货合约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一种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股指期货合约的内容需要在交易前事先明确,一般包括如下的内容: (1)合约乘数与合约价值 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物为表示股价总水平的一系列股票价格指数,由于标的物没有自然单位,这种股价总水平只能以指数的点数与某一既定的货币金额的乘数的乘积来表示,乘数表明了每一指数点代表的价格,被称为合约乘数。 合约乘数是将以“点”为计价单位的股价指数转化为以货币为计价单位的金融资产的乘数。合约价值则等于合约指数报价乘合约乘数。由于指数点和合约乘数不同,全球主要交易所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也不相同。 合约价值的大小与标的指数的高低和规定的合约乘数大小有关。例如,股票指数为300点,如果乘数为500美元,合约价值就是300×500=15万美元。当股票指数上涨到1000点时,合约价值就变为1000×500=50万美元。 (2)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是指股指期货交易中每次报价变动的最小单位,通常以标的指数点数来表示。投资者报出的指数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合约价值也必须是交易所规定的最小变动价值的整数倍。比如,S&P5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是0.1点,只有报1478.2或1478.3 进行交易才有效,而1478.25的报价是无效的。 (3)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为了防止市场发生恐慌和投机狂热,也是为了限制单个交易日内太大的交易损失,一些交易所规定了单个交易日中合约价值最大的上升或下降极限,这就是涨跌停板。股指价格只能在涨跌停板的范围内交易,否则交易就会被暂停。 涨跌停板通常是与前一交易日的结算价相联系的。如果出现了在涨跌停板交易的情况,随后的交易只允许在这个范围内进行。如果出现连续几天涨跌停板,交易就会被暂停。并非所有的交易所都采用涨跌停板的限制,譬如,香港的恒指期货交易、英国的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交易都没有这种规定。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 (CME)不但规定了每日价格最大的跌幅为20%(上涨没有限制),而且还规定了在达到最大跌幅之前必须经历的一系列缓冲阶段及如何执行的程序。该程序称为“断路器(Circuit Breakers)”,是1987年股灾后的产物。 (4)合约月份与交易时间 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结算所在的月份。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股指期货合约月份不尽相同。某些国家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以3月、6月、9 月、12月为循环月份,比如2006年2月,S&P500指数期货的合约月份为2006年3月、6月、9月、12月和2007年3月、6月、9 月、12月。而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最近的两个季月(季月指3月、6月、9月、12月)。例如,2006年2月,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合约月份为2006年2月、3月、6月、9月。表3-5显示了全球主要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的交易时间是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可以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时间。一些交易所规定交易时间为每周营业5天,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一般每个交易日分为两盘,即上午盘和下午盘。一些交易所已经实现了全天候交易。 (5)持仓限额一些交易所对投资者规定了最大持仓限额,制定最大持仓限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少数资金实力雄厚的投资者凭借掌握超量持仓操纵或及影响市场。有些交易所为了及早发现与监控资金雄厚的大户的动向,还设置了大户持仓申报制度,如香港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就有这方面的规定。 (6)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是指股指期货在合约到期月份中最后可以交易的一天;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结算日,是指股指期货在合约到期月份进行实际现金结算的一天。 需要指出的是,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不一定在每月的月末。最后结算日一般在最后交易日之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例如,S&P5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第三个周五之前的那个周四,最后结算日为合约月份第三个周五。 (7)结算方法与交割结算价股指期货交易中,大多数交易所采用当天期货交易的收盘价作为当天的结算价,CME的S&P500股指期货合约与香港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交易都采用此法。也有一些交易所不采用这种方法,如西班牙衍生品交易所(MEFFRW)的IBEX-35股指期货合约规定为收市时最高买价和最低卖价的算术平均值。 交割结算价(Final Settlement Price)是在最后结算日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一个结算价,它是未平仓的合约进行现金交割的依据。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股指期货合约 以下是2006年1-6月全球成交量最大的十个股指期货合约
什么是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中金所的规定缴存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引进结算会员共同担保机制,在股指期货市场一开始运作时就有一笔相当数量的共同担保资金,可以增加中金所应对风险的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进一步强化中金所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市场平稳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结算担保金的分类、计算及分担方法都作了说明。 结算担保金分为基础担保金和变动担保金:基础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中金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担保金数额;变动担保金是指随着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的担保金。 中金所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根据市场总体情况测算出全市场的结算担保金总额,结算担保金总额为上一季度日均交易保证金的8%。 每个结算会员根据业务量按比例分担结算担保金总额。结算会员应分担的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总额×(2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中金所上一季度日均交易量+80%×该会员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中金所上一季度日均持仓量)。 结算会员分担到的结算担保金数额大于其结算担保金余额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中金所指定银行的结算担保金账户补交差额部分;分担到的结算担保金数额小于其结算担保金余额,且大于其基础担保金数额的,中金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担保金余额与分担结算担保金的差额部分划至结算会员账户;分担到的结算担保金数额小于基础担保金部分的,中金所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担保金余额与基础担保金的差额部分划至结算会员账户。 中金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情况随时调整结算担保金的收取标准和收取时间。结算担保金应当以现金方式缴纳。 结算担保金与结算准备金的不同 结算担保金的概念与结算准备金完全不同。结算担保金制度作为一种防范违约风险的常用手段,在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韩国交易所等国际市场通用。中金所也借鉴了国际通用做法,与目前国内商品期货市场不同,要求部分有实力的机构作为结算会员可以与交易所直接进行结算,而其他不具备结算能力的机构不能直接与交易所结算,而是与签订协议的结算会员进行结算。这样,交易所的会员架构呈金字塔型。为避免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直接向市场扩散,增加市场抵抗风险的财务资源,从而增强市场整体的抗风险能力,保护全体市场参与者的根本利益,中金所采用结算担保金制度。中金所规定结算会员依交易所规定以现金方式缴纳结算担保金。也就是说,结算担保金仅仅是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结算会员不得向交易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 结算担保金制度:金融期货的护航使者 结算担保金制度是国际上开展期货交易的交易所普遍采用的风险防范制度,用于增加应对市场的风险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以进一步强化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结算会员通过缴纳结算担保金,作为应对结算会员违约的共同担保资金。结算担保金制度使股指期货市场初始运作时就有一笔相当数量的共同担保资金,为市场平稳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收取方式各有不同 国际上,开展期货交易的各大交易所在结算担保金的收取上大多采用向结算会员收取基本结算担保金与变动结算担保金(按会员一定时期的交易量或持仓量比例计算而得)之较大值的方式。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伦敦清算所、我国台湾期货交易所、我国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都采用这种方式,但是基本结算担保金与变动结算担保金的具体收取方式有所不同。 欧洲期货交易所、伦敦清算所、我国香港交易所按不同类型的结算会员收取不同的基本结算担保金;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我国台湾期货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不分结算会员类别收取基本结算担保金。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伦敦清算所按会员交易量计算收取变动结算担保金;台湾期货交易所按会员交易数量和持仓数量的比例(各 50%)计收变动结算担保金;香港交易所根据持仓计算收取变动结算担保金。 当结算会员出现违约,即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时,各交易所便会依照规定的顺序动用违约结算会员的交易保证金、违约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非违约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及交易所风险准备金、其他财务安全措施等给予赔偿。笔者对各国交易所非违约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和交易所风险准备金动用顺序的先后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各交易所(清算所)由于所处的法律环境、所有制结构和配套的其他财务安全制度的不同,资金动用的先后次序会有所不同。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采用先动用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方式,但是采用此种方式的交易所通常有其他的财务安全措施作为补充,例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由母公司或大股东保证条款、新加坡交易所有不可撤销的银行信用状等。没有该类财务安全措施的交易所则倾向于将交易所风险准备金放在非违约会员的担保金后面进行赔付,如我国台湾期货交易所、伦敦清算所、韩国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都是采用此种方式的。 有限联保与无限联保 当违约结算会员的结算担保金无法弥补损失,根据非违约结算会员需承担的金额上限规定可分为“有限联保”和“无限联保”两种形式。有限联保是指结算会员以其缴纳的结算担保金总额作为赔偿上限,而无限联保则需要结算会员对动用所有前期缴纳的结算担保金总额后的不足部分继续进行分摊。联保方式的选择与结算会员是否需要持有交易所股份有很大的关系。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悉尼期货交易所等交易所的结算会员拥有交易所的股份,所以采用“无限联保”制度。 通过对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欧洲期货交易所、伦敦清算所、我国台湾期货交易所、我国香港交易所等全球多家期货交易所和清算所的风险防范制度的深入研究,我们发现结算担保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财务安全制度被各国的期货交易所和清算所普遍采用。虽然结算担保金的英文名称各不相同,如Security Deposits、Clearing Fund、Default Fund等,收取及动用程序也有一定差异,但基本精神都是交易所通过向结算会员收缴结算担保金作为应对结算会员违约的共同担保资金。
什么是空头跨期套利 在熊市行情中,由于投资者看淡现货后市,远期合约下跌更快,抗跌性更弱,此时我们可以买入近期合约,卖出远期合约,这种套利方式称作空头跨期套利。 空头跨期套利分析 1、当股票市场趋势向下时,且交割月份较远的期货合约价格比近期月份合约的价格更容易迅速下跌时,进行空头跨期套利的投资者,买进近期月份合约而卖出远期月份合约。 正如套利者所料,市场出现下跌,远期即12月份合约与近期即6月份合约之间的差额扩大,于是产生了净差额利润(-0.5+1.00)×500=250美元。 2、如果股票市场趋势向下, 且交割月份较近的期货合约价格比远期月份合约的价格下跌快时,投资者就卖出近期月份期货合约而买入远期月份合约,到未来价格下跌时,再买入近期合约卖出远期合约。 正如套利者所料,市场出现下跌,远期即12月份合约与近期即6月份合约之间的差额扩大,于是产生了净利润(1.00-0.5)×500=250美元。
短期利率期货概述 短期利率期货是指期货合约标的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利率期货,即以货币市场的各类债务凭证为标的的利率期货均属短期利率期货,包括各种期限的商业票据期货、国库券期货及欧洲美元定期存款期货等。 短期利率期货以短期利率债券为基础资短期利率期货以短期利率债券为基础资产,一般采用现金结算,其价格用100产,一般采用现金结算,其价格用100减去利率水平表示。两种最普遍的短期利减去利率水平表示。两种最普遍的短期利率期货是短期国债期货和欧洲美元期货。率期货是短期国债期货和欧洲美元期货。 短期国库券是由美国财政部发行的一种短期债券,首次发行时间为1929年12月。由于短期国库券流动性高,加之由美国政府担保,所以很快就成为颇受欢迎的投资工具。短期国库券的期限分为3个月(13周或91天)、6个月(26周或182天)或1年不等。其中,3个月期和6个月期的国库券一般每周发行,三年期的国库券一般每月发行。与其他政府债券每半年付息一次不同,短期国库券按其面值折价发行,投资收益为折扣价与面值之差。 短期利率期货的报价与定价 假设短期国债的现金价格为95.00,对于当前的5%的利率水平。如果交易者预测3个月后利率将下跌,那么他就要买进一份3个月期的利率期货。3个月后,利率如他预测的那样下跌至3%水平,则对应于97.00的利率期货价格。此时,他卖出利率期货,则赚取2.00(97.00-95.00)的收益。 假设短期国债的现金价格为P,则其报价为: (360/n)×(100-P) 其中, 其中,n为国债的期限。比如,3个月期的国债,其现金价格为98,则它的报价为: (360/90)×(100-98)=8 即此国债的贴现率为8%,它与国债的收益率也不同,国债的收益率为: 利息收入/期初价格,即: (360/n)×(100-P)/P 在我们的例子中,收益率为:(360/90)×(100-98)/98=8.28 % 短期美国国债期货的报价 短期美国国债期货的报价为: 100-相应的短期美国国债的报价=100 -(360/n)×(100-P) 短期国债期货的价值则为: 100-(n/360)×(100-短期国债期货的报价) =100-(n/360) ×{100-}=P 比如,在上面例子中,短期国债期货的报价则 比如,在上面例子中,短期国债期货的报价则为:100-8=92,短期国债期货的价值为:98。
什么是盘中试结算制度 盘中试结算是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风险控制的一种的措施,也就是期货公司基于风险控制的需要,在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依据股指期货合约最新成交价或试算周期按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确定的试结算价对客户持仓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试结算,以便评估客户持仓风险状况。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每天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盘中试结算,并可在交易过程中根据每一次盘中试结算的结果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划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盘中试结算制度的类型 1、定时盘中试结算 交易所每日进行3次定时的盘中试结算,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根据每一次盘中试结算的结果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2、不定时盘中试结算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在交易过程中向风险较大的结算会员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并可通过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从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结算会员必须按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会员未能按时补足的,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暂停开新仓、强行平仓等风险控制措施。 举例说明: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每日结算价为最后一小时的成交价位的加权平均价。 例:价格变化为1800.0成交2手,1800.2成交1手,1800.4成交3手,1800.6成交1 手,1800.8成交2手 加权平均价=(1800.0×2+1800.2×1+1800.4×3+1800.6×1+1800.8×2)/(2+1+3+1+2)=1800.4
什么是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性 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性是指现货市场价格受相关期货市场影响而出现的波动变化程度。 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性的概述 一些市场观察家认为,期货交易使相关的现货价格更加容易发生波动,甚至认为,特别是在股票市场上,由于引进了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因而才造成了近年来股市的大幅度波动。因此,主张对期货交易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于是,这一问题逐渐成为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投资大众关注的一个焦点,引起了理论界和实际部门的密切注意和广泛研究,特别是对某种期货新品种上市前后现货市场价格变动的比较研究。大多数研究报告所得出的结论与上述观察家的观点正好相反,他们认为,期货交易的出现并没有加剧相关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不仅如此,反而还使相关现货市场的价格更趋稳定。不过,各家之说,均有不同的实践依据,短期内还很难得出完全一致的意见来。看来,还需要有一个实践的过程。
什么是转递交易 转递交易又称滚动法(Rollover)、换月交易(Swiching),是指某交易人士了结某期货商品的交易部位的同时,在同一交易所建立一个相同的但交割月份错后的交易部位。 转递交易实例分析 例如,某交易人士于1月份买入1手3月玉米期货,由此便建立起了多头部位,到2月份他卖出2手3月玉米期货平仓了结的同时,建立了空头部位;于是,这时他再行买入2手5月玉米期货,由此他实际上再次建立起了多头部位。因为,此时他在平仓了结手中持有的空头头寸的同时,还形成了一个多头头寸。 转递交易应用 一般来说,转递交易是从事套期保值的交易人士经常使用的交易方法,即在乎仓了结近期合约部位的同时,再建立一个较远期的与之相匹配的交易部位,以形成新的套期保值循环。利用这种滚动交易方法,交易人士不仅可以在市场行情出现不利于自己的情况寸及时转换经营方式,等待获利机会,而且不致因市场行情发生逆转而造成整个交易链条的中断,从而可以为该交易人士以后获得长久收益奠定一个必要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