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资本充足率 目录 1、 什么是核心资本充足率 2、 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3、 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核心资本充足率(core capital adequacy ratio) 什么是核心资本充足率 ...... 核心资本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参考值>=4%)。 核心资本又叫一级资本和产权资本,包括普通股,盈余,优先股,未分配利润,储务账户。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资本充足率达到8%,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4%。 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时,不能简单地套用巴塞尔协议指出的公式,即不能简单地把虚有的帐面资本仍作为资本进行计算,必须考虑已形成的大量未核销的不良贷款损失因素和非信贷资产损失因素。 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时,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资本投资的50%;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资本投资的50%。 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
标准银行集团 目录 1、 标准银行集团简介 标准银行集团(Standard Bank Group)——非洲最大银行 标准银行集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tandardbank.co.za/ 标准银行集团简介 ...... 标准银行集团(Standard Bank Group Ltd.),其前身为标准银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69年,总部位于约翰内斯堡。 标准银行集团为约翰内斯堡交易所(SBK.JO)上市公司。以资产论为非洲最大的银行,2006年排行全球第106名。 标准银行集团业务遍及18个非洲国家及其他21个国家(地区),在台北设有分支机构,同时在香港、俄罗斯、新加坡和巴西拥有全面银行服务资格。该行在南非共有 713家分支机构,在非洲其他地区则设有240家分支机构。截至2006年底,Standard Bank的资产总额超过9,700亿兰特,拥有42,000多名员工。
杭州联合银行 杭州联合银行全称为“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2005年6月8日,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辖内的农民、农村工商户和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建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总行设在浙江省省会城市杭州。 杭州联合银行实行“三会一层”(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行长为首的经营管理层)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截止2005年11月末,全行共有员工1200余人,其中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员工占比95%,专业技术人员占比71%;下辖营业网点112个,主要分布在杭州市区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六大城区;各项存款余额200余亿元,贷款余额140亿元,资产310余亿元,综合实力名列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前茅。
地方性商业银行 目录 1、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定义 2、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分类 3、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4、 地方性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地方性商业银行(Local commercial banks)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定义 ...... 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指业务范围受地域限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虽然今年来我国地方商业银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其在资产规模、机构数量和人员总数等方面还远不能同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分类 地方性商业银行是指业务范围受地域限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我国地方性商业银行主要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城市信用合作社。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地方财政、企业入股组建而成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因为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所以其法定经营范围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是相同的,区别在于这些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功能是为本地区经济的发展融通资金,重点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信用合作社是由个人集资组成的以互助为宗旨的一种合作性金融组织,简称“信用社”。其基本的经营目标是以简便的手续和较低的利率,向社员提供信贷服务,帮助经济力量薄弱的个人解决资金困难,以避免高利盘剥。 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人民主治理,主要为入股人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由县内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实行民主治理,主要为入股农村信用社服务的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同时,联合社对农村信用社实行治理、监督相协调。 城市信用合作社(简称城市信用社)是城市合作金融组织,是由个体工商户和城市集体企业入股组建、入股者民主治理、主要为入股人提供金融服务、具有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城市信用社联合社是由城市信用社出资组成的金融机构,是城市信用社的联合组织,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联社对当地城市信用社进行行业归口治理、监督、协调和服务。 地方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营业务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办理个人储蓄。 办理农户、个体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存贷款业务。 代理银行委托业务及办理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城市信用合作社的主营业务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城市信用社的主要业务是: 办理城市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实行承包租赁的小型国有企业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 办理城市个人储蓄存款业务。 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业务。 代办保险业务及其他代收代付业务等。 (三)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营业务 因为城市商业银行也是属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所以其法定经营范围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是相同的。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买卖政府债券。 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地方性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1988年,从北京开始,陆续出现了以城市名命名的商业银行。它们是由各城市原来的城市合作银行更名而成,而原合作银行则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我国共有112家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中国农业银行成立以来曾一直是农行在农村的基层组织,90年代初期开始从脱离农行系统。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人民主治理,主要为入股人服务。目前全国共有35544家农村信用社。80年代后期,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开始组建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是由个体工商户和城市集体企业入股组建、入股者民主治理、主要为入股人提供金融服务,目前我国有731家城市信用社。
外汇账户 目录 1、什么是外汇账户 2、 外汇账户的种类 3、 外汇账户适用的客户 4、 设立和使用外汇账户的基本原则 5、 外汇账户的办理条件 6、 外汇账户的业务功能 7、 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8、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的变更和注销 外汇账户(Foreign Exchange Account) 什么是外汇账户...... 外汇账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及个体工商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的账户。 外汇账户的种类 外汇账户的分类: 按外汇账户的性质或外汇资金来源划分,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贸易、服务等经常项目外汇,如外汇结算账户、暂收待付账户、境外捐助账户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资本项目外汇,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外债专户、外币股票专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资本金外汇账户、外债账户等。 按账户的功能划分,可分为两类,即外汇结算账户和专项账户。 外汇结算账户,用于经常项目项下频繁的收支结算,如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 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特定外汇收入或用于特定外汇支出的账户,如境外捐助账户、还贷专户、临时账户等。 按账户的资金形式划分,可分为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 按开户期限划分为临时账户和长期账户。 按开户区域划分为异地账户和本地账户。 按账户的币别划分为美元账户、港币账户、日元账户等各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币种账户。 外汇账户适用的客户 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有收汇需求的单位及个人(指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设立和使用外汇账户的基本原则 设立和使用外汇账户,有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1.核准制原则。设立外汇账户应当持相应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凭当地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到当地银行设立外汇账户。经过外汇管理机构审批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银行才能为客户设立外汇账户,并在外汇管理局准许的外汇活动范围以内,办理外汇结算。 2.限额管理原则。这是目前结售汇总体原则的体现,允许设立账户保留外汇虽然是结售汇原则的一个特例,但并非意味着账户余额可以无限度地扩大,因此几乎所有外汇账户都有限额控制或结汇条件的设置。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作为结售汇制度的配套措施,在保障结售汇制度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允许企业保留一部分外汇,减少买卖差价及手续费的损失,有利于企业资金调配,给企业的结算提供了方便。外汇账户中暂时闲置不用的外汇资金,可以在账户中存储,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也允许转作外汇定期存款,这是企业合理经济行为。未经当地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将外汇账户内资金转存定期存款,是一种逃避限额管理行为。 3.真实性原则。各类账户都有各自的收支范围,不能互用和转作他用,如经费专户不能作为外汇结算账户使用;外汇保证金账户是银行为规避风险、为信用证结算方式设立的专用账户,直接在外汇保证金账户上办理外汇收付。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外汇账户的使用及其真实性进行事后核查,实行年检制度。经年检合格的账户,准许继续使用;经审核不合格的账户,如违规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改正后允许其继续使用,如违规情节较重的,暂停其使用直至撤销。暂停使用的外汇账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用于外汇的收付。 4.合规性原则。涉汇单位的外汇账户只能设立一个,各种不同的币种在同一个银行视为一个账户,设立第二个以上账户必须经过当地外汇管理局批准。未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同一家银行或在不同的银行不能多头开户o 5.专有性原则。外汇账户由批准的设立者专用,不得将账户出借、串用和转让给他人使用。 外汇账户的办理条件 单位在向银行申请开户时应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 外汇登记证 2. 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3. 预留银行的印鉴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的法人代码证 5.开户申请 6. 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金需提供由外管局签发的开户核准件 外汇账户的业务功能 1. 下列外汇可存入本存款账户 (1)由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汇入、携入或寄入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如为外钞,需按当日的外钞买入牌价和外汇卖出牌价套算成外汇入账。不能立即付款的外币票据,需经银行办理托收,收妥后方可入账。 (2)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保存的外汇。 (3)外商投资企业所持有的外汇。 (4)国外金融机构持有的外汇。 (5)其他符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外汇。 2. 本账户的存款币种 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等,以其他外币存入,按存入日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上述任意一种货币入账。 3. 本账户的其他功能 (1)可汇款至境外。汇出款项的货币种类原则上应与外币存款的货币种类相同,如汇出其他种类货币的外汇,按外汇买卖办理。 (2)可转入本单位在存款银行或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其他外币存款账户。 (3)根据存款单位所属人员的离境需要,可凭有关证明酌情提取外钞。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属中国工商银行。 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一、项目名称:外汇账户的开立、 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193号令); 2、《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87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国际承包工程等项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90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义乌市境外驻华商务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复【2003】113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关于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06】19号)。 三、申请材料: (一)开户提交材料: 1、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开立资本金账户申请书》; 2、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 3、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如合资合同、章程中关于资金到位进度的条款、投资方关于缴付投资款的书面通知等)。 (二)账户变更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基本情况、变更事项及其原因等); 2、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 3、企业应提供商务部门关于资本变动的批复、变更后的批准证书及工商变更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如发生账户迁移,应提供能反映原外汇账户贷方累计出资情况的进账单及余额的对账单; 5、企业如以其外债转增资本,应提供外汇局出具的外债注销证明; 6、原开户资本金账户核准件(验后返还);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注:3、4、5、6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外汇局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核准。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的,或已经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及资本项目外汇帐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可持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凡未办理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的,应持以上资料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 异地企业在咸阳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在咸阳外汇支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五、办理期限:资料齐全,即时办理; 六、实施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的变更和注销 外国投资者办理专用外汇账户的变更和注销,应向外汇局提交以下资料: (1) 外国投资者本人或其委托他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说明变更事项及原因) (2) 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 (3) 退回原开户核准件企业联,银行联(如银行已归档,不能退回,则应提供银行销户通知) (4) 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在材料审核无误后,外汇局将为企业办理专用外汇账户的变更或注销手续。
外汇储蓄账户 目录 1、什么是外汇储蓄账户 2、外汇储蓄账户的开设 3、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 4、相关条目 什么是外汇储蓄账户...... 外汇储蓄账户,是指用于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既可以用于现金收付,也可用于转账收付,其功能类似人民币的“结算账户”。 外汇储蓄账户的开设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1)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3)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相关条目 外汇结算账户
复合货币存款 目录 1、 什么是复合货币存款 2、 复合货币存款的主要特点 什么是复合货币存款 ...... 复合货币存款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构成的一种用于计值的记帐单位存款。特别提款权存款和欧洲货币单位存款就属于复合货币存款。 具体做法是,当存户用某一种货币存入银行时,银行按该种货币与当天的复合货币的比价折合成记帐单位记入存款帐户。存款到期时,其本金和利息再根据到期当天记帐单位与该种货币的比价结算。 复合货币存款的主要特点 1、存款起点高。如特别提款权的存款起点为一百万单位,不到起点不能开户。 2、客户风险低。客户把一种货币的汇价风险分散到几种货币上,减少由币值下跌、利率和汇价波动引起的损失。 3、银行费用较高。银行要经过精确的计算按不同的比重把这种存款分割成原来的货币,再以原货币形式投入国际信贷市场,这样做比较复杂,费用也高,故该存款难以普遍推行。
巴塞尔核心原则 《巴塞尔核心原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起草,主要内容是关于银行监管的25条原则。目的是用于指导各国监管当局在从事银行监管时应遵循的一些原则。这25条原则到底是银行监管的最低标准还是最佳作法,曾经引起过各个国家的激烈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