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市场部是一个企业 中营销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企业的营销组织由市场部和销售部组成。按职能划分,市场部负责拉近产品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销售部负责拉近产品与消费者的物理距离职责 一、市场部的职责 市场部的主要职责有十五大方面。 1) 制定年度营销目标计划。 2) 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 3) 对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的调查。 4) 对竞争品牌产品的性能、价格、促销手段等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5) 对竞争品牌广告策略、竞争手段的分析。 6) 做出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发展方向和规划。 7) 制定产品企划策略。 8) 制定产品价格。 9) 新产品上市规划。 10) 制定通路计划及各阶段实施目标。 11) 促销活动的策划及组织。 12)合理进行广告媒体和广告代理商的挑选及管理。 13) 制定及实施市场广告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 14) 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15) 负责产销的协调工作。 市场部在产品不同阶段侧重点各有不同 1) 在产品导入期,市场部的职责重点有: 对消费者购买心理行为的调查;制定产品上市规划:制定通路计划及各阶段实施目标;制定产品价格;制定产品企划策略 2) 在产品成长期,市场部的职责重点有: 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制定年度营销目标计划;负责产销的协调工作 3) 在产品成熟期,市场部的职责重点有: 对竞争品牌广告策略、竞争手段的分析。对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发展方向和规划。制定产品企划策略。制定广告策略。施品牌规划。 二、市场部经理的职责 市场部经理全面负责市场部门的业务及人员管理,其具体职责是: 1) 全面计划、安排、管理市场部工作。 2) 制定年度营销策略和营销计划。 3) 协调部门内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 4) 制定市场部的工作规范、行为准则及奖励。 5) 指导、检查、控制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实施。 6) 配合人力资源部队市场人员的培训、考核、调配。 7) 拟定并监督执行市场规划与预算。 8) 拟定并监督执行公关及促销活动计划,计划安排年、季、月及各项市场推广策划。 9) 制定广告策略,包括年、季、月及特定活动的广告计划。 10) 场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分析,并未产品的开发、生产及投放市场做出准备。 11) 拟定并监督执行市场调研计划。 12) 拟定并监督执行新产品上市计划和预算。 13) 制定各项费用的申报及审核程序。 三、市场调研主管的职责 1) 负责市场调研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 建立健全营销信息系统,制定内部信息、市场情报收集、整理、分析、交流及保密制度。 3) 为本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信息决策支持。 4) 协助市场部经理制定 各项市场营销计划。 5) 组织进行宏观环境及行业状况调研。 6) 组织对企业内部营销环境调研。 7) 组织对消费者及用户调研。 8)对销售渠道的调研。 9)收集竞争厂家的市场情报和各级政府、业界团体、学会发布的行业政策和信息。 10)提出新产品开发提案。 四、市场部营业企划主管的职责 1)制定各种不同的通路配置计划。 2)负责竞争产品信息的整理与分类。 3)制定产品的分销计划。 4)制定通路的培训、激励和控制政策。 5)定期分析、评估通路。 6)与销售部及时沟通每月销量计划并适量安排生产。 7)控制产成品、包装式样和库存数量。 8)控制物流。 9)协同进行促销计划。 五、市场部产品企划主管的职责 1)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判定产品寿命、新产品开发周期。 2)负责产品开发,并与研发、生产、采购、财务等部门共同进行产品商业化运作企划。 3)负责产品全方位企划,包括价格企划、包装企划、通路企划、延伸企划。 4)协助广告及促销企划部门进行产品广告及促销企划。 六、市场部广告企划主管的职责 1)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广告费用计划 2)负责企业各项产品、公关活动的策划及执行 3)正确地选择广告公司 4)督导广告及制作代理公司的工作 5)制定产品不同时期的广告策略 6)进行广告艰检测与统计,并保持与生产调研主管的业务沟通 7)及时进行广告、公关活动的效果评估 七、市场部促销企划主管的职责 1. 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进行年度、季度、月度及节假日的各种促销活动; 2. 负责拟订各种促销方案,并监督各种促销方案的实施与效果的评估; 3. 指导、监督各区域市场促销活动计划的拟订和实施,制定市场促销活动经费的申报以及审批程序,并对该项程序予以监督; 4. 促销品的设计、制作及发放管理; 5. 区域销量的分析统计及提出推进计划; 6. 制定不同时期、不同促销活动的各项预算,并依据预算控制促销经费的使用。 八、市场部推广制作主管的职责 1. 制定年度推广计划; 2. 负责各商场专柜、专卖店的美术设计与制作以及POP的设计与制作; 3. 负责各种推广方案的制定; 4. 推广制作费用预算与控制; 5. 负责各种推广方案的实施,并对方案的实施予以监督,并进行销售的评估。 九、市场部理货员职责 1. 安排固定的走街拜访线路; 2. 直接拜访零售店客户; 3. 完成商品化陈列工作,有效进行陈列位置、空间位置、地面陈列的管理; 4. 进行有效的购买点援助器材的张贴、悬挂及陈列; 5. 培育零售商店对于商品化陈列工作的积极态度和对深度分销的较多认识; 6. 积极了解并获得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积极利用有效渠道对相关信息进行反馈并提出建议; 7. 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保持亲善的态度,树立公司的专业形象; 8. 积极有效利用促销资金,以最经济的方式运作并保持高效率; 9. 完整、准确、及时地制作、呈报各类报表; 10. 在市场代表的指导下,管理促销人员具体工作部门和任务 1.产品市场部:负责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战略,即未来几年我们向市场提供什么有价值的新产品,其工作重点是发现创新的源泉,完成新产品的定义。 2.市场开发部:负责现有产品的定位和市场推广战略,包括产品定位和价格策略,要给市场明确的信息,我们的产品与竞争对手相比其价值体现在哪里,它的“上家”是产品市场部,因为很多素材和信息均来自产品市场部。 3.市场宣传部:负责新老产品的具体活动,如广告,促销,活动,产品介绍等,作用是激发市场需求,与市场有效的沟通,工作重点是宣传手段和方法。 4.销售支持部:向销售渠道如自己队伍,代理商,零售商提供支持。包括产品培训,竞争分析,销售技巧,销售工具等。图书信息 书 名: 市场部 作 者:刘永炬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年1月1日 ISBN: 9787111324393 开本: 16开 定价: 39.00元内容简介 《市场部》凭借作者扎实的理论根基,总结多年的中国市场实战经验,对涉及市场部结构搭建、组织管理、工作流程、策略技巧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同时十分符合中国现代企业的运作特点,是中国的企业管理者从事市场相关工作的实用读物。作者简介 刘永炬,中国科技协会注册高级管理咨询顾问。中国广告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方圆润智营销顾问有限公司、上海皇宇润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清华、北大、上海交大等多所著名大学MBA、EMBA、CEO班特聘教授。中国市场总监、中国营销总监、国际职业经理IPM等职业认证的特聘讲师。多家著名咨询机构的咨询顾问指导。多家市场研究机构的营销顾问督导。多家4A广告公司的市场顾问。多家经济媒体的顾问。中国某些著名企业的年度营销咨询顾问。中央党校、多家省市管理学院、社科院研究院、多所著名学府、民办商学院、国外在华著名学府分院等兼职讲师。多家著名培训机构、咨询机构签约讲师。多家著名经济媒体的特约顾问讲师。几十家著名经济网站的著名签约顾问专家。曾出版《渠道》、《推广》、《市场部》、《销售部》等营销实战类专业图书共30余部,本本畅销。图书目录 前言 第1章 市场部的组织 1 第2章 市场部的职责 35 第3章 市场部的流程 65 第4章 市场部的业务 93 第5章 市场部的应用表格 153 第6章 市场部人员的工作锦囊 191 第7章 市场部市场工作策略要点 233 附录 市场部常用名词 249
上解中央支出 是指地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的规定,上解中央的各项支出。
承担责任继续履行 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对于预期违预期违约约,合同履行期到后,除非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否则违约方就应当继续履行:A.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B.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过高的;C.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履行的。赔偿损失 又称违约损害赔偿、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数额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违约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数据分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定金 如果双方当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的任一项责任形式,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选择的责任形式和相关救济成本也是有所不同的。特征履行之前 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大相关书籍多数都有一定的履行期限,在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合同履行期限前发生的违约是“可能的违约”。如果债务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或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即使这种行为发生在合同履行期之前,债务人的行为也会违反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表明他根本漠视了其应负的合同债务,因此应构成违约。期待债权 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现实的债权的侵害。由于合同规定了履行期限,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债权人不得违反合同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自己的债权,所以在履行期限届至以前,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只是期待权而不是现实债权,对债务人来说,这种期限也体现为一种利益即期待利益,该利益应当为债务人享有。实际违约侵犯的是已到履行期的债权。任何一方 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其主张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将不履行合同的危险,如特定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将标的物转卖给第三人,或买受人在付款期到来之前转移财产和存款以逃避债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其承担预期违约责任。补救方式 在补救方式上与实际违约也有差别。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违约数据分析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在默示预期违约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如果已有合同义务的履行时),要求预期违约方提供充分的保证,如果在合理的期限内默示违约方未能提供充分担保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可能违约 预期违约是一种可能违约。由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届至前,因此是否履行合同取决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则预期违约缺乏实际存在的基础,也有一种可能是因一方当事人最终仍不履行合同而转为实际违约,因而预期违约并不必然承担违约责任。而实际违约一般必然承担责任。构成条件明示毁约 明示毁约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合同履行期到来前这段时间内,同时债权人接受毁约的意思表示必须预期违约是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作出,否则就会构成实际违约。毁弃合同 当事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地、无条件地、确定地、不含糊地作出。如果一方的语言是含糊其辞的,不能表明其肯定将不履行其义务的意图,该语言就不能构成毁弃合同,同时,毁弃合同的表示必须是不附条件的。重大威胁 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重大的,对合同重要内容的不履行。只有当事人一方的不履行构成对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重大威胁,才会构成明示毁约。默示毁约 1、一方当事人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只有当事人一方预见明示预期违约到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能力履约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使他的期待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时,才可能构成默示毁约。 2、一方当事人的预见须是合理的,有确切证据的。由于默示毁约中毁约人并未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即将届至的合同义务,所以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须有确切的证据。 3、必须能预见到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只能预见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不会构成根本性违约,由于并未使当事人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其借助合同可取得的期待利益并未受重大影响,故也不构成预期违约。 4、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前,否则即为实际违约。 5、对方须无明确地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为明示毁约。法律制度与实际违约的关系 中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条就是对实际违约进行的规定。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具有质的统一性。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一样,“实质二者都是实际违约”。而王利明教授认为“违约形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违约形态体系和内容。”。区别 虽然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一样,都可能导致合同的解除及损害赔偿的提起,但两者显属不同的责任形式,它们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 1、违约时间不同。实际违约是合同履行期已经届满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要相关数据求,预期违约是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当事人明示或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根据大陆法的原理,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来临之前,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也就不会构成实际违约。 2、违约责任的提起时间也不同。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而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债务人明示或默示将不履行合同,如果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提出预期违约要求才会构成预期违约,如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才提出预期违约的要求,就会丧失提出预期违约的机会。 此原则是由英国1855年Averyv.Bowden一案的判例确定的。该案中原告与被告订立了一份为期45天的租船合同,规定原告应按约定将船开到俄国的敖德萨港口为被告装货。船抵达后,被告因货源不足而拒绝提供货物装船,同时被告建议原告离开港口,由于当时装船期限尚未届满,所以原告拒绝接受被告的建议而仍然留在港口要求被告履行合同。结果在装船期届满前,英俄克里米亚战争爆发,合同因而无法履行。船主以被告违约为由诉请赔偿,法院认为,在因战争而使合同无法履行前被告并未违约,即使被告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原告没有视此为预期违约而解除合同立即行使诉权,相反,他作了另外的选择,使战争爆发前合同仍然为有效,从而丧失了胜诉权。合同系因不可抗力的战争而被迫解除。而对实际违约而言,并不存在违约责任提起时间的选择,只要债权人在实际违约发生后的有效诉讼时效内提出请求,其请求都应得到支持。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很有必要分清两者提起时间的不同,否则可能使自己陷于被动。 3、两者的外在表现形式不同,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预期违约生活中很常见的违反义务。因此讲,预期违约只是一种违约的可能,最终可能并不产生违约责任。在明示毁约中可以由于债务人撤回毁约的而使违约的责任归于消灭,而在默示毁约中,只要债务人能提供充分的保证,债权人也可以不要求债务人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当事人对预期违约享有选择权,而对实际违约一经发生就成为既定的事实,无法改变。 4、两者的处理方式和导致的后果不一样。预期违约行为发生后,债权人可要求对方提供履行担保,在得到必要的履行担保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如对方不愿提供担保或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要求的,债权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而实际违约行为发生后,实际的损失就已经形成,债权人所能做的就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默示毁约与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也有学者称为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以前,有权暂时中止债务的履行。不安抗辩权与默示毁约非常相似,它们都是解决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可能不履行义务的危险而设立。二者都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同时违约方对是否继续履约没有明确表示的情况下,而且两项规定都赋予债权人在对方为履行提供足够的担保前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两者差异 1、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以双方履行债务时间有先后之别为前提,并且只有先履行的一方才能行使;而预期违约则没有此前提条件。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求债务人的履行应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负有先行给付义务的一方在先行给付以后,另一方才作出给付。正是因为履行时间上有先后,在一方先行给付以后,因对方财产状况恶化等原由而有可能得不到对待给付的情况下,才能形成不安抗辩问题。默示毁约制度的适用则恰恰不需要这一前提条件,它能够广泛地发挥作用,及早地防止或制止各种可能有害于合同履行、危及交易秩序的行为,同时赋予受害人以各种补救的权利,而不安抗辩权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却很有限。 2、中国《合同法》对不安抗辩权发生的原因规定了四种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而预期违约的理由则不限于此,除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原因可以主张预期违约外,债务人的行为或实际状况及某些外界因素均可以成为预期违约所依据的理由。预期违约发生的原因外延要比不安抗辩权大得多。 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与债务人是否有过错并无关联。大陆法认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有过错。“只须财产显形减少,相对人有无过失,在所不问”。只要在合同订立之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生符合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几种情形,债权人就可以提出不安抗辩权。而预期违约一般是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在明示毁约中,行为人直接是主观上不同意履行,其主观过错是很明显的。即使在默示毁约中,行为人也是具有过错的。因为在默示毁约中,由于债务人未提供履约保证则表明债务人主观上也是有过错的。 4、预期违约会导致合同解除或守约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安抗辩权只是一种延期抗辩权,只能是债权人在对方不能提供充分担保也未履行时有权解除合同,但并不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属于违约责任制度的范围,不安抗辩权属于抗辩制度的范围。抗辩权设可能为权利人提供救济。因此可以讲,不安抗辩权只是一种防御性保护,而预期违约则是一种攻击性保护。明示毁约与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指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而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由于拒绝履行与明示毁约一样,都是由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而引起的,因此大陆法学者常常将明示毁约包括在拒绝履行之中,从而使拒绝履行与明示毁约两种形态合二为一。在他们看来,明示毁约只不过是拒绝履行的一种特别的情形,明示毁约应包容于拒绝履行制度之中。不同点 明示毁约与拒绝履行之间还是存在许多不同点: 1、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拒绝履行是发生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而明示毁约必须发生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在理论上讲,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前后都可以拒绝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但根据大陆法的一般观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债务人并不负有给付的义务,因此履行期限到来之前的拒绝履行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拒绝履行,只能构成明示毁约。而对于明示毁约行为,如债权人到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后才提出,此时债权就会失去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的机会,只能要求对方承担拒绝履行的责任。因此,债务人作出不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时间是明示毁约与拒绝履行的最根本的区别。 2、两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并不一样。对于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而对于构成明示毁约的行为,受害方可以对合同的效力进行选择,受害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主张解除合同,或要求毁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可对债务明示毁约的行为不提出任何异议,等待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到来,此时如毁约方未撤回其毁约的意思表示,也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则预期违约就转化为实际违约,债务人的行为就构成拒绝履行。违约条件明示预期违约 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违约方的自愿、肯定地提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时,构成预期违约。有人认为,由于违约方在作出违约的表示后,另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一种要求对方撤回违约表示的催告,才能证实对方的表示为最终的表示,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提前违约,这种方式有一定道理。但按新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违约方作出违约的表示是明确肯定的,就构成预期违约,而不必等受害人催告其是否有意撤回。 2、必须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在履行期限尚未到来之前,一方明确提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才构成违约,如果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提出违约的,则构成实际违约。违约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包含了将要毁约的内容,如果他仅表示缺乏支付能力,如经济困难或不情愿履行,则不构成明示预期违约。 3、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合同规定的决定合同性质的义务,主要债务不履行将导致合同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目的根本没有实现。 4、明示预期违约无正当理由。在审判实践中,债务人作出预期违约的表示,常辅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这就需要准确地分析这些理由是否构成正当理由。这些正当理由主要包括:债务人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合同具有无效或不成立因素;合同债务人因显失公平或欺诈而享有撤销权:有权被免除义务因素,如因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等,只有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才构成预期违约。默示预期违约 新合同法规定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预见的情况包括几种情况:一是没有能力履约,如出现资金困难、支付能力欠缺、欠债过多难以清偿等;二是不履行合同,如对方商业信用不佳,已将部分货物转卖出去等。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默示违约方都没有明确表示他将违约,否则构成明示预期违约。 2、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的预见须有确切的依据。一方预见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会不会违约,毕竟是一种主观判断。为了使此种预见具有客观性,就必须要借助于一定的客观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默示违约,否则,必然会出现主观臆断默示违约,滥用合同解除权的现象。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是一方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让对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预见到履行期限届满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谓“确切证据”,是指要求预见的一方必须举出证据证明对方届时确定不能或不会履约,其所举的证据是否确切,应由审判人员予以确定。 根据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当对方出现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这四种情况时,对方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其提供担保而拒不提供的,也可认为其有确切证据,则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意义 预期违约制度的产生,是由于多种经济、社会原因促成的,而不是纯粹的法律逻辑产物。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诸多经济和社会因素瞬息万变。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来说,自从合同订立到合同的履行期间内,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测的新情况新变化,并使得合同在今后无法履行或难以履行。例如,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企业可能因故调整其经营范围,或者合同确定的标的物无法获得或丧失,都会导致未来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允许采取预期违约就能够适应多种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变动,使得合同和合同法真正成为反映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其次,预期违约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效率违约理论认为,社会的经济效益表现为社会资源流向最需要该资源的地方,这是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环节。 就局部来讲,有些债务人可以通过预期违约的方式,避免或者减少损失,甚至借此获利,就全社会来说,预期违约也并非必然带来不良后果。从这个意义来讲,预期违约与效率违约理论有密切关系,即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再次,预期违约有利于公平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务人已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且法律又没有预期违约制度,就使债权人处于两难境地:一是等待实际违约的发生,或者同时采取消极措施,以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二是在实际违约来临之前,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损失。采取前种措施,意味着损失会必然出现,除非债务人届时继续履行义务。采取后种办法时,一旦债务人届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则会陷债权人于不利。因为预期违约人的违约降低了对方享有的合同权利的价值,因此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允许受害人提出诉讼,也可以迅速了结他们之间的债务或赔偿纠纷。 由此可见,预期违约并非全无依据可言,但它显然与传统的合同法理论有不尽协调之处。一方面,传统合同法理论通常将违约行为损及的权利视为现存的权利,也就是说,违约行为是以违反已到期的义务为前提的。预期违约则是违反未到期的义务,它损害的是未来的权利,不是现存的权利。对未来义务的违反,在本质上是对债权人期待权这一现存权利的侵犯。这也是对合同法传统理论的修正。违约责任补偿原则 1、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并可申请法院、仲裁机关适当增加、减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市场进入障碍主要来源 行业进入障碍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劳务绝对数量增加时,其单位成本相对下降。规模经济作用于企业的几乎每一个职能:采购、开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迫使行业新加入者必须加大投入,以较大的生产规模进入,并冒着行业在位者强烈反击的风险;要么就只能以较小的规模进入,长期忍受高成本劣势。2、消费者信赖障碍 现有在位者经过苦心经营,已经在品牌、知名度、信誉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他们通过有效的经营措施在消费者心目中建立了一种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差别优势,这种优势往往会影响消费者的好恶和取舍,独到的优势还会引起消费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信赖、支持以及对其他产品或者服务的拒绝或者情绪抵制,这也构成进入障碍。新进入行业的企业要么采取特有的措施,要么必须支付足够的成本和经过长期的努力来树立自己的信誉和争取自己的消费者。3、资金需求 行业的新入者必须面临资金压力,特别是资金或者技术密集型行业,不仅需要基本建设、设备购置,而且研究开发、制造、广告宣传、市场开拓等等,处处都需要资金支持。如果企业不能筹集足够的资金,哪怕市场前景再好,贸然进入也不能做出基本的必要铺垫,导致失败。4、转换成本 转换成本是指企业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者一个产品转 向另一个产品时必须支付的成本,一般包括:设备的置换或者新增或者添加辅助设 备、产品和工艺的重新设计、原材料供应的调整、员工的再训练、市场的重新调整 等等,转换成本过大,企业不能支付或者不能消化,同样要冒成本过高的风险。5、销售渠道 行业中正常的销售渠道、容易开拓的、或者开发成本低、含金量高的销售渠道已经被在位者占领,如果新入者没有自己的销售渠道,就必须支付更大的开拓成本,给予中间商更大的优惠和支持。特别是面对那些分销体系建立得非常成功的在位者,他们已经与中间上形成有效的战略伙伴关系,新入者就不得不另劈蹊径。6、技术障碍 行业的在位者将产品技术、设计等通过专利等方式据为己有,为新入者设置障碍。7、优惠的资源占有 行业在位者经过长期的经营,已经能有效控制最有利的资源,如原材料供应、供应商技术支持、政策优惠等等,新入者不管如何扩大规模,也很难摆脱这样的障碍。8、经验 行业的新入者一般都面临经验不足的问题,一些多角化经营失败也是由于在技术上、市场和销售上、管理组织上的不熟悉和缺乏经验,而行业在位者经过长期的生产经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或者诀窍而具有优势。9、政府行为 对于政策优惠和补贴,行业在位者长期享受,经营中已经降低了成本或者风险;同时政府出于产业布局、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等角度,对有些行业的进入会进行限制。区域市场进入的六大障碍 进入一个新的区域市场时,会面临不熟悉市场结构特征、企业及产品品牌知名度低、关键客户不易接触等六大方面的压力,要突破不仅要有一腔热血,更要有正确的心态和工作方法。障碍一:心理障碍 信心不足和急于求成 心理障碍主要是面对一个新的市场,心里总觉得没底,到底能不能拓展成功,充满了对市场未知的茫然,和对万一不成功的担忧,因此,工作未开展,先背上了巨大压力。 而在心态上的另一个表现是急于求成,未做好准备就进入战场,期望快刀斩乱麻,一下子就能奠定立身之本。但在遇到挫折后,又心理恐慌,心灰意冷,内心疲惫,而影响到整个工作的进程。 解决方法:制定明确的行动纲领并在实施的过程中矫正。 有压力其实未必是坏事,反而说明了工作的责任心,责任心是成功的保障。但信心不足和盲目开展工作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区域经理应有的心态和做事方式。这都需要科学的工作方法来弥补。 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步骤有助于减弱压力和提高工作的条理性,计划应包括分阶段的不同目标和达成目标的方式:具体的市场调研日程、重点客户计划、人员构架和工作分工、市场支持和社会资源的联络等,计划要明确重点工作事项,所有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展开,良好的计划可以减少工作的盲目性,使自己和团队的工作有序展开,并且能提升工作效率。在计划制定后,关键是按计划实施,并依照PDCA的原理,在实际的工作中,校正计划的偏差,不断总结,找到正确的行事方式。障碍二:市场未知 不了解区域市场环境的个性特征 由于初来乍到,对于市场环境并不了解,包括客户的采购方式、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销售渠道的网络分布、竞争对手的市场表现、区域人文文化和商业文化特征等都不甚了解。在不了解市场的情况下,和客户的直接沟通也会陷于困境,会处于商务谈判的劣势地位。 解决方法:建立市场数据库 到一个新的市场,首先要建立自己的信息数据库平台。由于市场的变化和工作的深入,这个数据库也处于一个不断充实和完善的过程。这个数据库平台,应该包括:销售网点分布情况、重要销售网点和重要客户分布、不同类型客户购买特征、重要客户规模和关键联系人、竞争对手的主要市场策略和销售政策等。建立数据库可以通过市场走访、目标客户拜访、寻找专业人士座谈、重要销售点观察、internet数据查询、电话拜访、消费者调研和访谈等方式,总之,建立了数据库和市场信息平台,就建立了立足市场之本,有了重要的数据信息支持,就成为与关键客户谈判,进入市场的重要砝码。 对于地域人文文化的理解则需要较长的过程,而在建立数据库的过程中,通过与当地消费者、客户、专业人士等的接触,也是积累此方面经验的重要途径。障碍三:知名度低 客户对企业和产品缺乏了解 在与客户的洽谈中,由于知名度低客户缺乏信心,第一是没有市场宣传,客户对于企业和品牌不了解,第二是产品属于新产品,没有市场先例,业绩状态未知。 解决方法:实施营销攻势,建立客户信心 知名度的提高在于公司资源的相关支持,形成市场拉力是化解推销压力的有效手段。知名度的提高可从空中作战和地面攻击两方面实现。空中作战包括广告和营销公关活动的影响和口碑传播。广告是常用的扩大知名度的方法,公关活动的设计又可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是以轰动性的活动迅速赢得市场,二是通过长期的坚持使市场逐步升温。西铁成在进入美国市场时,采用的是用直升飞机向地面抛撒手表的方式,是第一类的方式;长期坚持则是围绕一个主题,阶段性的持续活动开展。一些保健品就通过针对老年人的关怀计划,长期实施扩大市场份额。地面攻击则是采用售点的促销和人员推广的方式。一些啤酒和香烟产品就是通过夜场的人员推广和店面广告来促进销售和扩大知名度。 除了形成市场拉力建立市场信心之外,在推力方面,也要通过建立客户信心赢得市场进入的许可证。建立客户信心需要从五方面着眼,第一,理清卖点。将企业业绩、产品创新、品牌定位、服务支持、销售政策方面的优势加以罗列,让客户清洗了解;第二,陈述市场支持力度。客户在采购时的最大顾虑就是下一级客户对产品缺乏了解,因此,通过从空中和销售现场的推广投入起到疏通销售渠道的作用,将企业在此方面的投入加以陈述,有利于建立客户信心;第三,榜样的力量。树立市场榜样,给予大力支持,以其业绩为佐证,能让在犹豫的客户打消顾虑;第四,利益测算。帮客户算笔账,测算实际销售可获得的收益,以及阐释相应的销售政策支持,包括阶段性的销售奖励措施等,让客户觉得有甜头;第五,服务支持。包括提供免费资讯、协助渠道疏通、定期拜访机制、及时的问题解决机制等,使客户有信心。障碍四:竞争和替代 竞争对手早进入市场 竞争和替代会有三种主要类型:第一,早进入市场,与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客户对于新产品和新品牌的接受意识较弱,对于未知风险和获利能力存在顾虑;第二,竞争者在品牌和产品上市场认同度更高,因而更具有较强的讨价还价能力;第三,竞争者有更低的价格,而客户更倾向于成本导向,使我方处于不利地位。 解决方法:组合拳建立核心竞争优势 与竞争者竞争,关键要明确我方的竞争优势和竞争方略。竞争优势来源于多个方面:产品、服务、资讯、资源、低成本等,在产品方面的优势,譬如品质更佳,曾在其它区域市场有口皆碑,创新型产品,能为客户带来更大的收益;服务包括为客户带来更大的便利,为客户开拓新的生意渠道,及时的问题解决体系等;资讯则是为客户提供最新的市场动态信息,提供专业培训、科学管理体系、提供到其它市场学习和考察的机会等;资源则是企业为产品和品牌推广的整体投入、对于重要客户的专享销售政策、协助客户进行下线渠道拓展、为客户带来新的生意伙伴等;低成本则是长期合作的优惠政策,以及客户可能获得的其他实惠等。 针对不同的客户,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具体的销售政策也可依据客户的重要性而有所差异。面对竞争时,更应将强调我方独有的竞争优势,发现竞争对手的关键竞争力所在,并罗列我方的现有竞争优势和潜在竞争优势,从而形成相比较竞争对手的优势。 在进入某区域市场时,曾面临某重要客户选择合作伙伴,与该客户的合作是进入该市场非常重要的契机。此时面临与两大品牌及综合实力更强的竞争对手的竞争,综合分析发现,在品牌力、市场熟悉程度、市场资源拥有量方面处于明显劣势。为了实现与该客户的成功合作,拿到进入市场的入场券,于是制定了相应的战略部署,第一,在服务方面采取紧随策略,对于客户的需求及时提供解决方案,第二,产品力上不落后,对于客户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获得客户认同,第三,态度决定一切,以专业专注,不辞辛苦的精神赢得客户尊重,第四,补课策略加快对于市场的熟悉,加强市场研究力度,定期为客户提供市场资讯,强化客户信心。最终打败强大的竞争对手顺利进入新区域市场。障碍五:店大欺客 关键客户气势逼人,接近不易 关键客户往往是维持长期获利的重要客户。而由于这些客户财大气粗,对于初进入市场还没有根基的服务商,常会有意无意设置诸多门槛,本身与关键人物接洽不易,而在谈判中又因客户讨价还价能力更强,而使合作陷于艰难境地。 解决方法:明确客户地位,制定攻克秘计 明确关键客户地位。首先对于客户在未来市场中对企业所起到的作用进行分析,对于其在品牌昭示、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方面的贡献进行综合指标评判,依据其重要性制定相应的客户政策。 确定客户接触策略。在接触方式上有直接接触法、寻找killer法。直接接触法是直接电话预约联络接洽,登门拜访,建立关系,由不熟悉到熟落,先推销自己再推销企业和产品。寻找killer法,则是采用有客户关系的人与客户联系。由于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关系基础,因此,重点只是以新的产品满足其需求,可以缩短接纳企业和产品的过程,在此,关键是要找到正确的人(不仅拥有客户资源,更拥有诚信的品质)。 确定客户擒获策略。在擒获方式上可采取迂回攻克法、坚持不懈法、利益诱惑法、树立样板法等。迂回攻克法是采取田忌赛马的方式,对于大客户先建立联系,放长线钓大鱼,将重点放在二线客户的突破,待建立市场地位再突破,以在其它客户面取得的成绩为例证,说明产品的受欢迎程度,加之以某个别客户的收益实力,算出以其实力地位会有更大受益,将压力转嫁到客户身上;坚持不懈法是建立关系,持续联络,寻求突破;利益诱惑法则是说明企业进入市场所投入的兵力部署,对于其的特殊政策等;树立样板法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一方面是要将之作为样板,二是以其他客户所建立的样板来证实企业和产品实力。障碍六:购买习惯障碍 决策者多,担心改变的风险 某鸡精产品在进入酒楼细分市场时,就面临酒楼市场进入不易的障碍。其一是客户已经习惯了惯常的购买方式,没有觉得不妥;其二是其已经习惯性购买和使用某品牌产品,对于转换成本和未知风险存在顾虑;其三是购买决策者较多,决策周期长。这些问题主要体现的是购买习惯的问题,也是在进入新区域市场时,市场难以突破的重要原因。 解决方式:购买习惯的顺应和改变,通路规划 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无非两种方法,其一是改变购买习惯和行为,其二是顺应客户的购买习惯和行为。改变购买习惯和行为,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第一,要设法影响到所有参与决策意见者,第二,要给他们购买和使用的理由,第三,要设法加快其购买决策的进程。可以采用的方式是鼓励试用、强调购买的利益、加强服务跟踪、强势品牌形象影响等。顺应客户的购买习惯和行为,则主要是要追根溯源,了解其购买的上线通路,通过对上线通路的营销力的加强,反过来对其施加影响。为了深度挖掘市场,扩大市场销量,这两种方式可同时采用。 由此,进入新市场也面临通路规划的课题,通路规划会依据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对于高端形象的产品,相对通路简单,重点是理清目标消费者的消费场所,树立市场样板,突破能支撑该形象的客户通路。改变客户购买习惯的努力是通过品牌力、产品卖点、营销支持、以及在售点和其他方式的推广努力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实现。对于大众消费品而言,通路设计可从上施加影响,从下疏通市场,以对购买习惯有所顺应亦有所改变,顺应是顺藤摸瓜,先突破具有网络资源的大客户,给予政策支持,改变是影响中端和终端市场对产品的认知状态。在通路规划方面,既要有短期设计又要有长期规划,前期的目标是进入市场,中期的目标是快速成长,长期的目标是市场深化和市场巩固,因而在通路形式上都应有不同的构想。突破障碍 以上的六大障碍,也构成进入区域市场的六大重要工作事项:轻装上阵,做好计划;了解市场,建立数据库;通路规划,顺应和改变客户习惯;市场支持,建立品牌知名度;知己知彼,确立核心竞争优势;树立样板,突破重点客户。做好这六个方面的工作,是获取区域市场成功的锦囊。
上缴利润是指经营使用国有资产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或合同规定上缴给国家的一部分税后利润。上缴利润是国家向国有独资企业收取国有资产收益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采取国有国营方式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军工企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重点企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有关财税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国家和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拟定本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逐步健全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它预算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本市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决算草案报告;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各项财政性资金和财政专户,编制各项财政综合预算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和执行财政收入分配有关政策,拟定和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运行,平衡政府财政综合财力。 (三)根据本市经济税源、预算收入安排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本市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税收信息进行预测分析,掌握税收动态;加强税收稽查,开展税法宣传,改善税收执法环境。 (四)参与本市宏观经济政策的拟定,参与产业政策、基建投资、劳动工资、价格、顾炬,局长、党组副书记经济贸易、特定信用担保、外汇、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和改革方案的拟定;拟定社会保险资金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市级财政专户并加强监督使用;运用财政、税收、补贴等经济杠杆,组织实施积极支持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举措。 (五)贯彻实施中央对本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市与区县的财政分配关系;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负责管理彩票发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定,统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和政府性基金等票据。 (六)管理和监督由市级财政承担的经济建设、教科文、农业、行政政法、社会保障等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市的贷款及其项目财务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七)管理和指导本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考核、评审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委派制,会同有关部门有庄晓玖,党组书记、副局长重点的向国有资金使用单位委派财务总监,并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等实施管理、指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 (八)负责本市各项税收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办理各类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负责日常税务稽查和违章处理;负责各种税收票证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税务代理机构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九)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税收征收管理;落实国家有关涉外税收政策,贯彻执行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各项税收协定。 (十)负责本市财政税收管理现代化及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财税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税务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本市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市税务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本市财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许建斌,党组成员、副局长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财税理论和财税政策,分析财税信息,掌握财税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财政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 (三)人事教育处 (四)信息技术处 (五)综合规划处(综合经济研究室) (六)财政监督处 (七)预算处 (八)国库处 (九)行政政法处 (十)教科文处 (十一)经济建设处 (十二)农业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十三)社会保障处 (十四)企业处 (十五)会计处 (十六)涉外经济处 (十七)税政处 (十八)国有资本金预算管理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人员编制 上海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65名。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事项 (一)国资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属经营性国资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执行国家和本市国资监管制度。市属非经营性国资由市财政局监管,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部分市级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制定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行政办法 (1)贯彻实施中央对本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市与区县的财政分配关系;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分配关系;负责管理彩票发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定,统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和政府性基金等票据。 (2)管理和监督由市级财政承担的经济建设、教科文、农业、行政政法、社会保障等支出;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市的贷款及其项目财务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3)管理和指导本市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考核、评审和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委派制,会同有关部门有重点的向国有资金使用单位委派财务总监,并对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等实施管理、指导;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 (4)负责本市各项税收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办理各类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负责日常税务稽查和违章处理;负责各种税收票证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税务代理机构和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工作。 (5)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税收征收管理;落实国家有关涉外税收政策,贯彻执行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各项税收协定。管理方向 (1)负责本市财政税收管理现代化及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和发展工作。(2)负责本市财税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3)负责本市税务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本市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市税务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4)负责本市财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5)研究财税理论和财税政策,分析财税信息,掌握财税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6)承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公开指南关于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和本机关工作实际,特编制《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供参考。《指南》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指南》在“上海财税”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分类 《指南》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上海市财政局及其直属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凡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财政业务办理,政府采购,财政数据,监督举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 相关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意见不一致,但政府信息内容可以根据行政机关权限作区分的,按照有权机关的意见办理。相关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意见不一致,且政府信息内容难以区分的,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一)市政府委办局之间,区(县)政府之间,市政府委办局与区(县)政府等行政主体之间在信息发布协调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市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决定。发生争议的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报送有关材料或情况说明。(二)同一区(县)行政主体之间在信息发布协调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区(县)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会同本区(县)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同区(县)的行政主体之间在信息发布协调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政府部门协调决定。(三)本市行政主体与不属于本市行政管辖权范围的行政主体之间就政府信息发布事宜需要协调时,本市行政主体认为需要协调的,应按程序向市、区(县)政府请示处理。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发布协调,有关工作不得违反《条例》、《规定》关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处理的时限要求。行政机关之间开展本规范所指的发布协调工作时,可以通过公函、会议等形式进行。经协商一致后,发布协调的结果可以通过书面等形式确定。各相关行政机关之间应当加强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科学、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的能力。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或者市政府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性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预付费和预交费的区别 其实很多人都会把二者的混淆起来。其实二者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预付费之前已经说了,那么预交费就是提前在用户帐户里预存一定的话费金额。预交费对应着后交费。比如中国移动的全球通和动感地带,前者是后交费的品牌,而后者是预交费的品牌。从这个区别上来讲,预付费和后付费是业务的计费手段,而预交费和后交费是一种用户缴费手段。两者没有必然的可比性。但是从现网来说,往往二者是有某种关联的,比如全球通这个后交费品牌,往往使用的业务都是预后付费的,而动感地带,也往往使用很多预付费的业务。预付费现象的若干实例 家住并州南路的叶先生接到煤气公司通知,他预存在煤气卡内的100元费用已用完,请马上续交。这一次,叶先生直接预付了300元。顺便,他又在电费卡里预存了300元,他解释说,“来回交钱太麻烦”! 杨先生为方便加油,办理了一张中国石化公司的加油卡,工作人员告诉他,除了要缴纳20元的办卡费用外,卡内的预存费用必须在500元以上。杨先生感到不解,询问原因,得到的答案是:“这是公司的规定。” 对于省城某高校大三学生小王来说,他日常生活涉及到的最大一笔预付费是存在饭卡里的饭费。小王告诉记者:“学校为让学生交预付费,要求各个卖饭的窗口不得接受现金,每天吃饭时间,还有工作人员负责检查。”预付费水表王女士家中安装的中国电信极限宽带同样是预付消费,她给记者认真地算了一笔账,“如果一次性支付600元就可以使用一年,免交一次性接入费、工料费和安装调试费360元。一年之后,按每月40元交费。如果不包年,则需要缴纳一次性接入费和工料费280元,以及安装调试费80元,每月上网费同样是40元。相比之下,我当然会选择包年业务,但这就不得不预交费用了!”关于预付费各方观点 消费者:应返还一部分利益 不少消费者对一些垄断行业收取预付费提出了质疑,“这么多预付费,在我们消费完毕之前,都被用做什么?是放到银行赚取利息?还是投放到资本市场里投资?” 以固定电话为例,太原市内固定电话用户约有100余万户,而吴老先生算了一笔账,“假设每部电话每月预存话费50元,100余万部电话每月预存话费高达5000余万元。一年收取的预存话费就达6亿元左右。这笔钱如果存入银行,按照现行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0.72%计算,光利息就是数百万元。然而,这笔赢利去了哪里?我们这些固定电话用户是真正的出资人,却没有见到一分钱的赢利,也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 与电话费一样,电费、煤气费、油费等的预收费用在消费完毕之前去了哪里,消费者同样毫不知情。采访中,消费者纷纷表示:“这笔费用的赢利应该以返利或让利的形式返还给我们。” 企业:这是主动服务意识 用户向10060的话务员提出质询。话务员称,固定电话在安装时,状态设置分为两种,一种是“当月消费”型,必须是月初把话费预存了,用于本月话费的消费;另一种是“次月消费”型,是在话费消费完成后,再缴纳话费。但是,在每一部固定电话安装时,网通公司已自动将其初始状态设置成“当月消费”型。如果消费者不愿意用“当月消费”型,可以将话机密码告知10060话务员,或者带上机主身份证到网通营业大厅办理将其更改成“次月消费”型。 一位通讯行业的负责人称:无论是哪种消费类型,这笔钱最终都用于消费者的日常消费,预收费用是企业的一种主动服务意识的体现。炮轰之声:变相非法集资 “拥有垄断优势的行业强收预付费的行为属于违法!”频频向垄断行业“叫板”的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郝劲松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它们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公平原则。本来,在不违反公平原则、消费者与相关服务提供方之间自愿互利的前提下,服务提供方收取一定的预付费用本来无可厚非,为防止少部分用户在消费时恶意透支,收取预付费是企业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在这部分费用发生后产生的利益,应该返还消费者。然而,目前一些垄断行业,向消费者强行收取预付费,这在法律上属于霸王条款,是不当得利,是变相的非法集资!目前,保守估计山西省有1000万固话用户,若每个用户每月预存50元,一个月的总预存款就是6亿元,如果这笔钱仅仅用来在银行存款获取利息,对于消费者来说还相对安全;如果这笔钱用于投资,一旦投资失败,最终受损失的依然是消费者。” 预付费并不仅仅存在于垄断行业,在一些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也有预付费,但为了吸引客户,他们往往会让出很大一部分利润来返还消费者。某著名西餐厅为了吸引顾客,并吸纳资金,他们也推出预付消费卡,如果在卡内存入500元,消费者在用餐时将享受八八折优惠,并得到一张50元的代金券;存入1000元,享受八五折,获150元代金券等,存入的金额越多,享受的折扣和优惠越多。
三提五统 “三提五统”。是指村级三项提留和五项乡统筹。村提留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从农民生产收入中提取的用于村一级维持或扩大再生产、兴办公益事业和日常管理开支费用的总称。包括三项,即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 乡统筹费,是指乡(镇)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向所属单位(包括乡镇、村办企业、联户企业)和农户收取的,用于乡村两级办学(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民办公助事业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