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劳动生产率 比较劳动生产率(Comparative Labor Productivity) 定义 比较劳动生产率、二元对比系数和二元反差指数是二元经济结构的三个主要测度指标。 比较劳动生产率,即一个部门的产值同在此部门就业的劳动力比重的比率,它反映1%的劳动力在该部门创造的产值(或收入)比重。 比较劳动生产率大致能客观地反映一个部门当年劳动生产率的高低,通常第一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低于1,而第二、三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高于1。比较劳动生产率越高,表明本部门的产值与劳动力比值越大。第一产业和第二、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距越大,经济的二元性越显著。 从时间序列考察,当经济结构二元性处于加剧阶段时,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降低,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逐渐升高;在两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别达到最高点后,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又转而逐渐升高,从低于1的方向趋于1,非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则趋于下降,从高于1的方向趋于1。所以,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变动轨迹呈现“U型”特征。同时,非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变动轨迹呈现“倒U 型”特征。 计算公式 设G为总产值(或总收入),L为劳动力总数,G1为农业部门产值(或收入),G2为非农业部门产值(或收入),L1为农业部门劳动力数,L2为非农业部门劳动力数。又设B1为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B2为非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很显然G1 + G2 = G,L1 + L2 = L。则,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数学计算公式: 比较劳动生产率 相关词条 二元反差指数;二元对比系数;二元经济模型;库兹涅兹产业结构论;巴斯塔布尔标准;比较静态分析 相关链接 http://wiki.mbalib.com/wiki
什么是货币轻重论 中国古代以货币与商品流通的关系为研究对象的货币理论。其奠基者为管仲,代表作是《管子》。《管子》货币理论中的轻重,是指不同币材的货币之间的关系。它主张实行多元化货币制度,即珠玉、金银、刀布三种货币同时并行流通.他在分析轻重问题时,常常是从一种货币出发,以一种货币为标准,相对于其他货币,孰轻孰重,这就摆脱了货币的自然重量,也就不再是子母相权的关系了。 货币轻重论的主要内容 货币轻重论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币的起源、本质及职能,货币流通同商品价格的关系,封建国家的货币政策和价格政策等。 ①关于货币的起源,货币轻重论是先王造币说者。 ②关于货币伪本质,货币轻重论者还没有认识到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是一种特殊商品,也是人们劳动的结晶.货币轻重论对货币本质的认识,还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观念 ③关于货币的各项职能。对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管子》认为,货币是便利民众交易的工具,货币流通犹如沟渠,离开它,商品流通便无法进行,有了它,万物交易方能有条不紊,尽畅其流.货币轻重论没有明确指出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但实际上是承认货币具有支付手段职能的,它主张借贷关系的借出与偿还。财政工的缴纳与支付、贷款的计息等,都使用货币.实际上是肯定了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货币轻重论者巳明确地认识到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货帚轻重论者巳明确地认识到货币是财富的代表,可以储藏,具有储藏手.段的职能,认为储藏货币同储藏谷物一样重要,提倡二者并重,货币轻重论对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缺乏明确的认识。 ④关于货币流通量同商品价格的关系,这是货币轻重论的另……,重要内容.它认为,物价之涨落,是随流通中货币数量之增减而定,单位货币的价值也是随流通中货币数量之多寡而升降.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增加,物价上涨,单位货币的价值下降,反之,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减少,物价下跌,单位货币的价值上升.由此可见,货币轻重论在论述货币流通量同商品价格关系的时候,陷入了货币数量论的泥潭.这是因为它们还没有价值这-,科学概念,还不知道货币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商品,因而错误地认为商品的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 ⑤关于货币政策首先是铸币权问题,货币轻重论非常重视货币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将货币视为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工具。其次是货币本位问题;货币轻重论主张实行多元化的货币制度,即。珠玉为上币,黄金为中币,刀布为下币”。 ⑥关于价格政策,它的基本思想是不求价格的完全稳定,认为价格随时都在变化,国家只需在物价太贵或太贱时采取措施调节就可以了。 ⑦在国际贸易方面,货币轻重论主张的是:因天下以制天下-的原则,。可因者因之,可乘者乘之”(《管子·轻重乙》),即在国际贸易中灵活运用价格政策。 相关条目 货币商品论货币金属论货币名目论
2011年3月11日,日本气象厅表示,日本于当地时间11日14时46分发生里氏8.9级地震,震中位于宫城县以东太平洋海域,震源深度20公里。东京有强烈震感。美国地质勘探局将日本当天发生的地震震级从里氏8.9级修正为里氏8.8级。北京小部分区域有震感,对中国大陆不会有明显影响。不过,此次地震可能引发的海啸将影响太平洋大部分地区。北京时间3月13日,日本气象厅再次将震级修改为9.0级。 地震地理图 灾情简介 2011年3月11日14时46分(北京时间13时46分)发生在日本本州东海岸附近海域的里氏8.8级(13日改为里氏9.0级)地震, 震中位于北纬38.1度,东经142.6度,震源深度约20公里。日本气象厅随即发布了海啸警报,称地震将引发约6米高海啸。 北京小部分区域有震感,但对中国大陆不会有明显影响。不过,此次地震可能引发的海啸将影响太平洋大部分地区,但对中国大陆不会有明显影响。 据权威人士表示,由于此次地震发生在日本东北部,距离中国大陆比较远,且中国大陆架性质决定了在这段距离中有一片相对较浅的海域,所以对大陆不会有明显影响。但应该注意环 航拍仙台北部地区在太平洋地区由此引发的海啸。 此次地震震级的测定,中国地震局网一开始发布的是里氏8.9级地震,美国地质勘探局发布的是8.8级。该权威人士表示,中国习惯使用面波震级,而美国往往较多地使用体波震级或矩震级,这是关注地震波不同方面得出的不同数据,在物理上能够解释。中国距离日本距离较近,他认为测量数据应该更接近于准确。 随后美国地质勘探局将日本当天发生的地震震级从里氏8.8级修正为里氏9.0级。 据央视13日最新报道,日本气象厅发布地震震级调整为9.0级。据统计,自有记录以来,日本此次的9.0级地震是全世界第五高,1960年发生的智利9.5地震和1964年阿拉斯加M9.2地震分别排第一和第二。 日本地震将严重影响大宗商品供需 假设大部分电网基建并没有遭到永久性损坏,我们认为此次地震可能将使残余燃料油和裂解柴油、液化天然气、英国天然气和稻谷价格面临上行压力;而裂解石脑油和迪拜相对于其他等级原油的价差存在下行压力。 核电产能下降26% 尽管目前日本所有的港口均已关闭,但一旦恢复运营且假设大部分电网基建没有遭到永久性损坏,我们预计发电所需的替代燃料需求将大幅上升。具体而言,我 们预计液化天然气、残余燃料油和柴油进口将上升,从而抵消12.5 GW 核电产能(50 万桶油当量/日)关停的影响。重要的是,由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维修、测试和重新获得商业运营批准,核设施的关停可能持续数年。 20%炼油产能关闭 此次地震对成品油市场的影响可能大于天然气市场,因为在这些商品需求上升的同时供应却出现下滑。有相关报道称日本关闭的炼油产能可能达93.5 万桶/日,这虽然会对部分成品油市场形成上行压力,但对原油的影响可能刚好相反。我们认为由于迪拜需求受到的影响最大,此次地震将使迪拜较其他等级原油价格的价差面临下行风险。不过重要的是,油价的下行压力可能只是暂时的。从中长期看,如果炼油产能恢复而核电产能仍关闭,原油价格总体上仍会面临上行压力。 大地震对日本科技板块的影响 高盛日本研究团队总结了此次地震对科技行业的影响,短期内整个供应链将受到严重影响: 尤其是对智能手机零部件、半导体芯片行业。 具体来看, 手机/智能手机供应链可能会有以下企业受到影响: 水晶元器件: Epson Toyocom在福岛的工厂因位于出事核电站区域而关停 (Epson Toyocom是全球最大的水晶元器件供应商之一);Epson在八户地区的水晶元器件工厂;Nihon Dempa Kogyo在宫城的Furukawa NDK厂. LCD浸蚀/光刻/压印企业: Nikon在宫城的新厂(最主要的高解析度产品供应商) 被动元器件: Murata在仙台和Tome的工厂(全球主要的声表面波元件、减噪元件以及高频器件供应商) 中小尺寸LCD玻璃基板: Asahi Glass在Yonezawa的工厂以及其在宫城的抛光工厂. 连接器: Hirose Electric 其他盈利可能受影响的公司: Olympus (内窥镜), Nikon(LCD浸蚀/光刻/压印;SLR镜头), Sony(蓄电池), Citizen(手表机芯、LED), Renesas(半导体), Nippon Chemi-Con(电极箔), Alps Electrics, Taiyo Yuden, Nitto Denko(医用胶带)
目录 1 什么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2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 3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认定 4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处罚 什么是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中的欺诈,是指采取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误导投资者作出错误选择的作法。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妨害清算罪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实施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是制作了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而未实施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达到“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发行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 (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单位。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能成为犯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依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所制作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等不是对本公司状况或本次股票、债券发行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仍然积极为之者。因而本罪行为人的罪过实质是诈欺募股或诈欺发行债券。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认定 (一)在实践中应注意区分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企业;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旗号,虚构公司或者假冒其他公司实施的。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要是通过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来欺诈他人,而发行股票和债券往往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诈骗罪发行股票、债券是非法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所谓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纯属伪造虚构的。 3、两罪主观上都是故意的,但故意内容和犯罪目的是不同的,诈骗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非通过制作虚假的文件来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 4、客体也是不同的,诈骗罪侵犯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本罪主要是侵犯了证券发行的管理秩序。 (二)本罪与集资诈骗罪的界限 本罪与集资诈骗罪都实施了欺骗他人的行为,但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表现在:(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企业;而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主要是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旗号,虚构公司、企业或假冒公司、企业实施的。(2)主观方面不同。两罪虽然在主观上均为故意,但其内容和目的有所不同。本罪有虚假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故意和非法募集资金的目的,而非法募集资金是由于筹建公司、企业或公司、企业本身的业务发展,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罪则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即行为人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3)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国家的证券市场管理制度;而集资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是在公司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发行债券的领域内犯罪,即以虚假方法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办法来欺诈他人,发行股票、债券一般是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的;而集资诈骗罪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其行为人发行股票、债券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非法发行的。 (三)本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界限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公司法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两罪的共同点在于都违反公司法的规定,都侵犯了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股东、社会公众和债权人的利益、主观上也都出于故意,但两罪仍有明显区别,表现在:(1)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企业;而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均可构成该罪主体。(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是以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办法并且一般是经过主管部门批准而发行股票、债券;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未经批准而发行股票、债券,即行为人发行股票、债券的行为在程序上不合法,本身不具有制作虚假募资文件的欺诈性、强调的是未经审批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行为。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擅自发行股票、债券行为,又采用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对此,应从其中一罪从重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处罚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财政税是以纳税人拥有的财政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我国现行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就属于这类税收。
什么是包络曲线 包络曲线(Envelopcurve)是由所有短期成本曲线(总成本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最低点轨迹构成的相应的长期成本曲线。 雅各布·瓦伊纳(JacobViner)在研究成本理论时,他提出了今天人们都熟悉的包络曲线概念,即长期平均成本曲线是无数条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包络曲线。当时瓦伊纳认为,在长期中企业总可以通过调整生产规模实现平均成本最低,因此,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应该是无数条短期平均成本曲线最低点组成的轨迹。 包络曲线概述[1] 包络曲线是西方经济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分析长期成本的一种方法。作为重要的长期成本的分析工具之一,只有正确的理解了包络曲线的真正含义,在运用包络曲线的时候才会恰如其分、得心应手。为了理解包络曲线,首先要清楚一定的前提。从时间的角度看,厂商在成本分析中有短期和长期之分,划分的标准是厂商能否全部调整生产要素的投人量。在短期内,厂商只有一部分生产要素可以变动,另一部分生产要素不能变动。例如,在短期内厂商可以改变劳动力的使用量,改变原材料、燃料等的投人量,但不能变动厂房规模和设备数量。于是成本也就相应的分成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而在长期内,厂商的全部生产要素投人量都可以变动,如厂房规模、机器设备数量。由此,成本相应地分为短期成本和长期成本。从长期来看,厂商量有充足的时间调整所有投人要素,不存在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的区别;但是生产者只要进行了投资,进行了调整和选择,机器、设备、厂房等成了固定生产要素,便开始了短期的经营。因此长期成本是计划中的成本,经营中的成本是短期成本,长期成本与短期成本的这种辩证关系是包络曲线形成的基础条件。 在成本分析中,成本可以分为总成本、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相应的短期成本有短期总成本(STC),短期平均成本(SAC)和短期边际成本(SMC),长期成本也有长期总成本(LTC)、长期平均成本(LAC)和长期边际成本(LMC)之分。包络曲线的理论只涉及到了总成本和平均成本,没有涉及到边际成本。对于理论的研究,无论是短期成本、长期成本,还是总成本、平均成本,所特指的对象应该是同一个行业的同一个厂商,这些成本只能是从不同的维度来描述同一个对象,因而它们在描述这一对象时,既应该有各自的特点,而且彼此之间又应该有相互关系的一致性,不应该前后矛盾。在推导包络曲线时,“可无限细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条件。可无限细分是相对于不可细分的条件来讲的,不可细分指的是生产要素的投人只能以自然数的数量增减,例如劳动力的使用,厂商可以增加1个、2个、甚至是成百上千的劳动力,但是却不能增加1.2个劳动力,劳动力是不可细分的生产要素。可无限细分就是可以出现1.2的情况,还可以更细,细到任意两个数之间都可以再细分下去,这个条件实质上讲的是生产规模变化的“连续性”,即发生了最微小变化的新的生产规模也是有意义的。这种“可无限细分”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条件,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抽象,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包络曲线的形状。 包络曲线的推导过程[1] 在长期成本的分析中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可以改变,对于某一特定的产量水平,厂商可以任意调整生产要素的投人量并实现在此基础上的特定的生产规模,那么厂商总会找到一个最佳的生产规模—即使用成本最低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这个生产规模就是在长期分析中所要寻求的生产规模。沿着这一思路,并根据长期与短期的辩证关系,长期总成本曲线就可以描述了,见图1: 包络线 在图1中,假定STC1,STC2,STC3分别代表三条不同的短期总成本曲线,也表示三种可供选择的生产规模。当产量为Q1时,则Q1A1<Q1A2,厂商选择STC1代表的生产规模;当产量为Q2时,厂商选择STC2代表的生产规模。由此可知,厂商的长期总成本曲线是各短期总成本曲线相交点之下的弧线段相连构成的一条不规则的曲线(图中粗线所代表的曲线)。这是生产要素不可细分条件下的长期总成本曲线的推导。如果生产要素可无限细分,包络曲线的推导过程是完全一样的,长期总成本曲线形状与走势没有变化,只是上述的弧线段被换成了“点”—即特定产量下所需总成本的最低点,相应的包络曲线也就变成了一条由一系列最低点连接而成的光滑的曲线(如图lb中的LTC曲线)。从图上看,LTC曲线是由特定产量水平下相应STC曲线上的最低点的连线构成的,即LTC曲线与所有STC曲线的最低点相切。由推导可见,长期总成本曲线是对所有相应短期总成本曲线的“包络”,这条长期总成本曲线就被称为对应的短期总成本曲线的包络曲线。 包络曲线不仅指长期总成本曲线对短期总成本曲线的包络,而且还包括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对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包络。长期平均成本的地位在成本分析中尤为重要。长期平均成本可以由长期总成本与产量之商获得,由于长期总成本曲线上的每一点都代表一个最佳生产规模即这点对应的是特定产量下的短期成本的最低点,所以长期平均成本也就表示:在长期分析中厂商生产各种产量所需要的最低平均成本。根据这一点,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也可以描绘了。 图二 假定生产规模可以无限细分,每一个Q对应有一条SAC曲线,每条SAC曲线都有一个最低平均成本点,这些最低点就是长期分析中各产量水平所对应的最低平均成本,把这些点连起来就是长期平均成本曲线,见图2。同样,长期平均成本曲线也是与所有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相切的曲线。 到此,长期成本曲线对相应短期成本曲线的两条包络曲线已经得到了—所有短期总成本曲线的最低点与对应长期总成本曲线相切,即所有的短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与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相切—所以笔者将包络曲线定义为,包络曲线是由所有短期成本曲线(总成本曲线和平均成本曲线)最低点轨迹构成的相应的长期成本曲线。
什么是集体经济 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然而,在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人们只承认集体经济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弱化甚至否认了集体经济还具有劳动者资本联合的特征。否认了劳动者个人产权,是传统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最大区别。所以,集体经济要还原其合作经济的本来特征,就必须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进行改革。在我国,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体现着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财富和国家税收。 我国集体所有制经济改革发展状况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集体企业进行了改革,如,改主管部门统收统支、统负盈亏为企业独立运算、自负盈亏,改生产型为生产经营型,改单一的固定工资为按劳分配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并恢复劳动分红制度,率先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与企业内部配套改革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但是,这些改革没有解决企业产权这个关键问题,随着宏观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入,一部分集体企业开始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企业制度创新,尤其是90年代以来,以职工持股为特征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股公司大量出现,形成国有、集体、个人产权相结合的混合合作制经济。集体经济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由传统单一组织形式向多种实现形式转变; 由传统封闭的经营方式向社会化经营方式转变; 由传统生产经营体制向资本运营体制转变; 企业积累方式向资本积累方式转变; 由传统企业制度逐渐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由传统企业产业制度逐步向现代产权制度转变。改革的步伐加快收到了明显效果。 以传统集体企业为例,改革以来,企业减少48%,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迅速发展,1998年与1996年相比,平均年增长70%,据2000年统计,100多个县以上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的占企业总数的 78%,还有的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联合、兼并、租赁、承包、中外合资、出售、合伙、私营、公有化民营等。 改革改制促进了集体经济的新发展。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0年与1998年相比,规模以上集体大幅度减少,而平均多户企业的资产由1867万元增加到2682万元,增长了43.7%;企业发展速度加快,2002年全国规模以上集体、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3644亿元,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为12.4%,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 但是目前有相当一部分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包袱沉重,加之旧观念和产权制度的影响,难以冲出传统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中陷入困境。这主要表现在:传统集体经济处于萎缩状态,集体企业和从业人员大幅度减少,利润下降,企业负债率居高不下,集体资产流失严重,离岗、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等。事实证明,传统的集体企业不深化改革是没有出路的。 当前集体经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1年年底,全国集体企业户数从1991年的338万户降至220万户,年均降速超过10万户;从业人员从1991年的3628万人降至1241万人,年均递减200余万人;集体企业职工的生活十分窘迫,2001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453元,集体企业职工仅为6667 元,低于平均水平40%,全国城镇离岗职工年平均生活费为2020元,集体企业职工为789元,低于平均水平60%。由于改革滞后,集体经济改革中凸显几大问题: 一是法规滞后。当前,集体企业沿用的仍然是1991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1990年6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随着改革的深入,这些法规早已不能解决集体企业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甚至还阻碍了集体企业改革的步伐。 二是管理体制缺位。经过几轮机构改革,政府与集体企业之间的关系仍未理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务院机构中没有专门管理集体企业改革的部门。 三是改革不配套。无论是税收、融资、兼并、破产,还是解除劳动关系,国家没有出台任何旨在支持集体企业改革的政策,虽然同属于公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政策环境上有着巨大差异。这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1)从融资政策上看,银行历来贷款是“先国有,后集体”; (2)从兼并破产改革看,国有企业破产时资产变现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而集体企业破产资产变现首先用于归还债务,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由财政部门兜底; (3)从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看,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国家给予基本生活费,财政、社保、企业三家抬,而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则不能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国有企业职工解除、改变劳动关系,国家允许给予经济补偿,集体企业职工则无此政策; (4)从税收政策上看,过去在执行税前还贷政策时,国有企业的各种支持贷款可以税前还贷,而集体企业只有 60%的贷款可以税前归还,其余40%则须用税后利润归还。 在困扰集体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各种矛盾中,产权是个核心,集体企业的产权关系十分复杂,主要问题是产权主体不清、归属不明和界定困难。 从名义上看,集体企业的产权为劳动群众共同占有,但实际上,无论是经营者的选择、重大项目的决策,还是资产的收益和处置,都不由集体企业职工决定,这种“名为集体所有,实为职工空有”的产权状态,使得集体企业改革缺乏动力主体、素质主体以及风险主体,最终陷入集体企业的主管者和经营者因没有产权而缺乏改革动力,职工空有名义产权而没有决策权,无力推动改革的尴尬。 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对策思考 针对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立足于长远,着眼于当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用改革发展的办法认真加以解决。因此,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改革,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已成为必然的要求。只有对集体企业进行彻底改制,集体企业才能获得新生。 集体企业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 按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明晰集体企业权益的归属,实现产权主体人格化,给予集体职工经济补偿,实现身份置换,确定“模糊产权”、“无主产权”的法律地位和利益主体,彻底消除“名为集体所有,实为职工空有”的虚拟产权主体和模糊产权关系,将集体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或私营企业。 集体企业改制时,应重点解决以下六个问题: 一是尽快出台新的全国性的集体经济改革、改制的法律法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和明晰集体企业的产权主体。新的法律法规必须突破集体资产只能共有的限制,把现代集体经济定性为合作经济。 二是依照“谁投资,谁所有”与“谁积累,谁所有”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一定区域内劳动者所有、联合经济范围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与集体企业职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不同边界,来明晰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看,集体资产中虽然有投资人出资积累的成分,但更大量的是集体企业职工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通过自身的劳动并承担相应风险的情况下创造积累而成的。所以,集体企业中没有明确投资主体或投资主体权益之外的资产,都应属于劳动群众积累的资产。 三是改制的集体企业要同时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并根据职工工龄、创业贡献、技术创新、岗位责任的因素不同,给予经济补偿。集体企业职工的劳动关系及身份是历史形成的,当时国家倡导全民就业,但又无法将就业人口用全民职工的办法全部包下来,只好采取全民和集体职工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显然,集体职工是计划经济用工制度的产物。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长期以来集体企业中的用工制度已经演变成为事实上的终身制,职工成了“企业人”,因而在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同时解除集体企业与原来企业的劳动关系,让集体企业职工从“企业人”转化为“社会人”,集体企业在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时,可比照国有企业的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资金的来源同样可以是企业的净资产,也可以是现金或债权。 四是适当考虑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利益。集体企业的资产是集体企业职工共同拥有的,理应包括已退休的老职工,所以,集体企业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时,应同时解决两个问题:明晰集体企业在职职工对企业拥有的产权,留出一块资产用于补充退休职工社会保障的不足和解决生活困难。 五是联社组织应转为合作经济行业管理协调机构。长期以来,手工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联社组织通过成员单位上缴利润和管理费形成合作事业基金,然后又将部分基金或投或借给所辖集体企业,联社既是行政主管部门,又是投资人,成为“婆婆加老板”。但是就其根源来说,联社资产实际是从所辖集体企业资产转化而来的,所以联社的净资产并不归联社机关人员所有,联社改革时应将其资产归还给联社范围内的劳动群众。 六是要明确负责集体经济改革、改制政策的政府部门。目前集体经济改革、改制中的诸多重大问题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负总责研究,这是集体经济改革、改制长期滞后的体制原因。政府部门既要负责制定集体经济改革、改制政策,也要负责指导各地执行政策。组织机构不落实,一切都是空话。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产权的复杂性,集体企业改制也应在政策指导下分类推进,循序渐进,切忌“一刀切”、齐步走,力求规范和平稳。
单项商品比价指数正文 反映同一市场、同一时期一种商品和另一种商品之间比价关系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指标。用以研究两种相关商品之间价格变动程度。这一指数是一种商品的价格指数与另一种商品的价格指数进行对比计算的。公式为: 式中的交换品是要进行研究的商品,被交换品是用来同研究品进行比较的商品。这一计算公式也可以用不同时期两种商品的比价进行指数计算,即: 单项商品比价指数分为农产品单项比价指数、工业品单项比价指数和工农业商品单项比价指数三大类。农产品单项比价指数指一种农产品收购价格与另一种农产品收购价格之间比价关系的变动趋势,包括①不同粮食作物收购价格之间比价的变动,如小麦和玉米、稻谷和甘薯等;②粮食与其他经济作物、畜产品、土特产品收购价格之间比价的变动,如小麦与棉花、玉米与生猪、稻谷与茶叶等;③各种单项经济作物收购价格之间比价的变动以及各种单项土特产品收购价格之间比价的变动,如棉花与烤烟、茶叶与蚕茧等。 工业品单项比价指数指一种工业品出厂价格与另一种工业品出厂价格之间比价变动趋势。进行比较的产品品种,主要是在生产上或消费中相互有关的产品,如以下几类单项产品:①矿产品、原材料与制成品之间出厂价格比价的变动,如生铁与钢材等;②零部件与整机之间的比价变动;③机制产品与手工产品之间的比价变动;④可以相互代替的产品之间的比价变动;⑤进口工业品与国产同类工业品之间比价的变动等。 工农业商品单项比价指数指一种农产品收购价格与一种工业品零售价格之间交换比价的变动趋势。主要在以下产品间进行计算和对比:①在农产品和以它为原料的工业品之间进行对比,如棉花与棉布、甘蔗与白糖等;②在国家收购的农副产品与供应的农业生产资料之间进行对比,如棉花与农药、稻谷与化肥等;③在可以互相代替使用的工农业产品之间进行对比,如煤炭与柴草、红糖与小枣等;④在国家收购的主要农副产品与销往农村的日用工业品之间进行对比,如小麦与食盐、大米与白布、小米与火柴等。配图相关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