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美国非农数据 美国非农数据(即:美国非农就业数据,非农业就业人数)是美国非农业人口的就业数据,由美国劳工部每月公布一次,反应美国经济的趋势,数据好说明经济好转,数据差说明经济转坏。非农数据会影响美联储对美元的货币政策,经济差,美联储会倾向减息,美元贬值,经济好,美联储会倾向加息,美元升值。 美元指数是以可自由兑换的六国货币(欧元,日圆,英镑,加元,瑞士法郎和澳元)为基准,通过某种加权运算得出的反映美元走势的一种指数。指数升,说明美元在兑大多数货币升值,指数跌,说明美元兑大多数货币贬值。 黄金价格严格来说是和美元无关的,但是美元是国际间最常用的结算货币,所以国际间的某些以美元报价的黄金,会受到美元走势的影响。黄金是世界上最好的避险货币,当世界经济萧条,或者地缘政治恶化的时候,黄金的价格就会上升,其余的和美国没什么联系。 美国非农数据的重要性 数据的重要性取决于市场的焦点。过往市场对一些经济数据尤其敏感,特别是重头戏的贸易数据、净资本流入、国内生产总值等,甚至是领先指标、每周首次申领失业救济金人数等,都可以借此数据大炒特炒一番。但现时部份数据的影响力已经大减,投资者对屡创新高的贸易赤字开始感到麻木,对同创新高的净资本流入亦毫无惊喜。现时市场所关注的,已经从贸赤的老问题转移至通货膨胀的问题之上,所以对有关通货膨胀之数据如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之重视程度越加提高。 由此可见,数据之影响力会随着市场焦点而转移。唯有一个数据的影响力却历久不衰,说的就是美国就业报告中的非农业就业新增职位。就业报告通常被誉为能够令外汇市场做出反应的所有经济指标中的“XO”,它是市场最为敏感的月度经济指标,其中外汇市场特别重视的是随季节性调整的每月就业人数的变化情况,这组数字由美国劳工部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公布。 该份报告提供了包括与就业相关的信息,分别由两个独立的调查结果而得出来,包括了企业调查和家庭调查。企业调查是由劳工统计局与州政府的就业安全机构合作汇编,根据的样本包括约38万个非农业机构,提供有关非农业部门的就业情况,平均每小时工作和总小时指数,又称薪资调查(Payrollsurvey);其中家庭调查资料是由美国普查局(CensusBureau)先作当期人口调查(CurrentPopulationSurvey),主要以抽样所得的6万户家庭作为调查对象,然后劳工统计局(BLS)再统计出失业率。提供有关劳动力、家庭就业和失业率。而非农业就业人数则衡量在所有非农业工业中有收入人员的数字,例如制造业和服务业等。因此非农就业人数能反映出制造行业和服务行业的发展及其增长,数字减少便代表企业减低生产,经济正在步入萧条及衰退。当社会经济繁荣时,消费自然随之而增加,消费性以及服务性行业的职位也就增多。当非农业就业数字大幅增加时,反映出经济发展相当健康,理论上对汇率应该有利。因此,该数据是观察美国社会经济和金融发展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果该数据长期向好,美元通常会受到支撑而走强。 能够称得上“XO”,当然因为它有翻天覆地的能力。由于数字本身的好坏预示着美国经济前景的好坏。因此,在数据公布前的一、两天,只要市场上有任何关于这数值的猜测时,市场便会风起云涌。远的不说,数月前尤记得非农公布前两天的一家调查机构ADP预测非农数据,该数据显示美国公司6月预计新增工作岗位36.8万,5月为增加12.2万,暗示美国经济依然非常强劲,上述数据迫使许多分析师调整原先对美国劳工部6月非农就业人口增幅的预估,即市美元受到热烈追捧。新增就业人数大幅增加,可能会巩固市场对于FED再度升息25个基点以对抗通货膨胀的预期。如果就业人口大幅增加伴随着失业率下降,FED决策者将更加警惕,因为这可能代表通胀压力将加重。结果数据令人相当失望,6月非农就业人口只增加12.1万人,结果美元在紧接的一个星期犹如坐过山车一样,升得快,跌得更快。平均来说,作为美国第一大数据,非农业就业人数,平均也有大概192点的波幅,美元走势是龙是虫,还看非农。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非农就业数据将对美联储是否决定在未来几个月降息产生影响。近期美国公布的一系列数据,包括未决房屋销售,ISM制造业报告等,并没有改变市场对美国经济前景的看法。 非农面面观 要数外汇市场上最受人关注的美国经济数据,非美国劳工部于每月第一个周五所公布的就业数据莫属。就业数据当中,以及最位重要 这个数据之所以能对股市及汇市用如此大的影响力,主要有以下数个原因。 第一,这个数据公布及时。这个数据是每月第一个公布的重要经济数据,而且这个数据在调查所得后,一个星期即由劳工部公布,所以能让市场及时得知美国最新的就业情况。 第二,这个收据详细的指出美国的就业情况,而公布的资料对预测整国经济状况非常有用。所以,当市场得到这些资料后,就可以对国内生产总值有大概的预测了。 第三,这个数据所关乎的,正正是美国一般家庭的收入情况。显而易见,当国民的就业情况改善,收入增加,那么就会带动各个消费环节,而美国的经济太约有七成的增长可以说是以内部消费为主,所以得知就业数据,就可以预测到美国整体的消费情况了。 另一个原因为什么市场那么关注这个就业数据,是因为市场上的分析师,经济学家对这个数据所预测的往绩令人感到尴尬,常常出现实际数字与市场预期大有出入,所以整个市场都会关注实际的数字,以便调整本身对经济情况的预测。 这个就业数据主要由两个独立调查组成,一部份是由家居调查所得,另一部分则由企业调查所得。家居调查,顾名思意,是指由调查人员以电话及邮件对国民的就业情况作出访问调查。企业调查则是由公司报告其公司员工的聘用及薪酬情况。从以上两个渠道,调查人员便可以编制就业数据了。 家居调的资料来自美国60,000个家庭,而调查的一般回答率为百份之九十五。所有调查都会在该月下旬附近进行。调查的所得其实对不少行业都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例如广告行业。因为这个调查报告内里包括国民普遍的就业情况及前景,另外也有不同年龄级别的就业情况,甚至不同的性别,族裔的就业情况都可以在报告中找到。而从家居调查的所得数据,编制出来的就是失业率了。 另一个就是企业调查,企业调查被市场认为是更具参考价值的数据。调查数据来自400,000家公司及政府部门,包含500个不同行业,涵盖的就业人口多达四千万以上,占整个非农业就业人口近一半。调查所得的数据有非农业新增职位数目,不同行业的薪酬趋势,聘用情况,每周工时,工资,超时工资的具体资料等等。所以这个企业调查报告更能详细的告诉我们就业情况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对了解整个经济的发展极具参考价值。 那么,既然两个调查所调查的对象不同,那么所得到的资料又会否不同呢。事实上,由于两个报告所涵盖的范畴不同,所以所得出的数据有时会出现不同。 家居调查所访问的就业情况会包括农业人口,自顾人仕及家庭佣工等,而企业调查所调查的,仅仅是非农业的企业就业情况。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手段比较恶劣,如有的故意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虚假的内容特别重要,以及因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而造成了严重后果等。构成这一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概述虚假证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中介市场的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与事实不相符合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会计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文书等虚假的证明文件。这里的提供不只是单纯的交付行为,而应包括制作(无形伪造)与交付。成立本罪还要求情节严重。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也包括单位。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虚假的证明文件而提供。客体要件虚假证明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中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如公司法第23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第152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这对建立工商企业制度、规范公同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故意或过失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行为,可能致使不具备成立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成立。从而破坏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妨碍了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评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有关公司成立或经营情况的各类虚假的证明文件,主要有以下几类:(1)评估报告。资产评估事务所及评估师对公司发起人以物产、工业产权、专利技术折抵注册资本而开具的评估报告或证明。(2)验资报告。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查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法有关条款的规定。(3)验证报告。除对资金情况验证外、注册会计师还应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近三年公司经济利润情况表及公积金提取情况表等文件进行审查,然后开具验证文件。(4)审计报告。审计师对公司各类经营情况进行审计,然后开具审计报告。(5)其他报告。如会计报表、律师的法律意见书等。客观要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证明文件,在这里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告等中介证明,所谓虚假的证明文件,是指上述证明文件的内容不符合事实、不真实,或杜撰、编造、虚构了事实,或隐瞒了事实真相。虚假,既可以是全部内容虚假,又可以是其中的主要内容虚假。就其表现而言,则由于各种证明文件的内容不同而多种多样,如资产评估师明知公司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抵资本或股本与实际不符,或高于其实际价值,或低于其实际价值,但仍不加指出,仍然出具评估证明;或者公司提出的折抵数额本来与实际相符,却又故意压低或抬高物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折抵数额或股本。验资人员明知公司发起人没有出资或没有足额出资而证明其出资或足额出资;或在他人本来足额出资时却说没有足额出资。验证人员,明知公司的财务报告内容不实,会异致股东和社会公众重大损失不予指出或者对公司可能造成股东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损害的公司财物会计处理予以隐瞒或作不实报告。审计人员,代表国家对即将成立的公司金融状况审查过程中,发现股份制公司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变动情况,连续3年的经营情况有虚假内容而置之不理或帮助公司作假等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提供虚假证明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给公司、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提供虚假证明给公司用于进行非法发行股票,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虚假出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造成恶劣影响的;等等。主体要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本罪的主体是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体。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1)资产评估师。公司成立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为自己股款的,其在公司中的所持股份数额,应由资产评估师作出评估,并拿出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2)注册会计师。公司成立的发起人应当一次性地按所认股份的数额缴足股金,并由章程规定或者事先约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单位出具收款单据;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应有足够的注册资本,对于发起人认购股金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情况,注册会计师应该认真核实有关帐目,加以验证,出具有关证明材料。(3)审计师。审计师代表国家依法对即将成立的公司金融状况进行审计,其中包括对股份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会变动情况表、连续二年的经营情况表等依法进行审查,对虚假的,能够使认购股票的法人或公众股民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文件应及时予以揭露,并予以相应的处理。反之,如果出任审查的审计师与公司恶意串通,为公司出具虚假的证明文件,使其他法人或公民在经济上遭受损失,造成严重影响,则该审计师构成本罪主体。(4)其他人员。除上述三类人员外,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他行使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职权的人亦可成为本罪主体,这些人虽不具有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及审计师的职称(如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师),但受委托从事了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法律服务的工作,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因此,这些人亦可能构成本罪的主体。根据本节第231条之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评估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与公司恶意串通,指定其人员为该公司出具虚假的验资证明等文件,情节严重的,则该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有虚假内容但仍决意提供。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是他罪如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至于其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贪图钱财、有的是碍于情面,有的是讨好他人,有的是迷恋女色,有的是有求于他人,有的是出于报复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认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故意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隐瞒罪证的行为。本罪与伪证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犯罪主体不同。伪造罪中的犯罪主体,是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及翻译人员;而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资产评估、验资或验证的评估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等。(2)侵犯的客体不同,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3)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伪证罪,其行为人行为方式表现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判过程中、故意出具虚假的证言、鉴定结论以及翻译文件等。而本罪中,行为人的行为是在公司申请登记或公司经营的验资、验证过程中,所出具的虚假证明文件也都是有关公司成立、经营等内容的。(二)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故意犯罪、犯罪对象都是内容有一定意义的证明文件,但是,两者的区别还是十分明显的。主要表现在:(1)犯罪客体不同,妨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及其信誉。其犯罪对象为公文、证件、印章。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活动。其侵犯的对象为有关公司成立或生产经营的证明文件。(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后者表现为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不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本罪表现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审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它是有权制作者出具了不真实的证明文件。(3)犯罪主体不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能构成,其主体为自然人,不包括单位。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行为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份才能构成。具体说,其主体为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或单位。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处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相关词条变造货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串通投标罪贷款诈骗罪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妨害清算罪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集资诈骗罪口袋罪侵占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强迫交易罪参考资料1、http://www.lawtime.cn/info/xingfa/zmxjphshzyscrlsczx/2006082425321.html2、http://www.tzqlawyer.net/zmxj/html/?470.html3、http://www.dahe148.com/cidian/html/newslist2/5595.htm4、http://www.xuanbao.gov.cn/law/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609
港币货币制度 香港货币制度是香港法律规定的货币流通的结构和组织形式。货币制度的选择对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都是至关重要的,不恰当的货币体制会带来潜在的货币危机。 2010年01月07日,香港金管局宣布,香港截至2009年12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2558亿美元,比上年减少0.2%,在全球名列第七。目前香港的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的10倍,占港元货币供应M3的55%。外汇储备排行前六位的分别是中国内地、日本、俄罗斯、台湾地区、印度和韩国。 香港货币制度的变迁 20世纪70年代初,香港政府当局就提出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口号,并不遗余力地推进香港金融业的发展。港英当局调整了金融制度以利于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一方面充分发挥自由市场经济的种种优势,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政府着意转换消极不干预经济的角色,加强对金融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达到积极不干预经济政策的目的。货币制度的变化就是金融制度调整的一个重要内容。 香港的货币制度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1842年英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次年英国政府与清朝政府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给英国作为殖民地。由于英国的殖民统治和中国历史传统的共同影响香港的货币制度具有独特之处。在香港没有垄断货币发行权的中央银行,港币的发行与货币供应量的控制是由两家商业银行和香港政府共同承担。自19世纪中叶至今香港的货币制度经历了银本位制、英镑汇兑本位制、外汇汇兑本位制和联系汇率制度四个时期。其中,货币制度变化中的两个时期即由英镑汇兑本位制到外汇汇兑本位制 由外汇汇兑本位制到联系汇率制度主要是在20世纪的60、70年代完成的。 英镑汇兑本位制在香港延续的时间最长。从1935年12月6日~1972年7月6日,除1941年12月25日~1945年9月23日之外,香港一直实行这种货币制度。一段时间内,英镑作为主要的国际支付手段和储存货币相当坚挺。这一货币本位制在香港实施较好。二战后 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世界货币制度进入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时期。英镑和港币的固定联系遭受冲击。1949年和1967年英镑先后出现两次大幅度的贬值。英镑汇率波动影响港币的稳定。香港经济也因此受到严重的损失。1972年6月,英国又一次爆发国际支付危机。英国政府在6月23日宣布任由英镑浮动英镑区成员只限于英国和爱尔兰。海外英镑区成员成为历史名词。随后,1972年7月6日香港政府宣布港币与英镑脱钩与美元挂钩,当时港币的汇率是1美元=5.65港元,允许外汇市场汇率在这一汇率上下2.25%的幅度内波动。由于美元的不断贬值,港英当局于1974年11月取消港元与美元的固定联系同时取消外汇管制,首次宣布港元自由浮动。在这一货币制度之下,作为纸币发行准备金的外汇基金不再只是由单一的英镑金融资产构成,还包括美元等多种外汇资产。这一时期的香港货币制度也可称为外汇本位制。这一货币制度直到1983年才被联系汇率制度所取代。 随着香港三家发钞银行地位的确立与新会计制度的运行,1983年10月17日,香港政府宣布港元与美元直接挂钩,联系汇率制正式生成。但直到 1987年,联汇制的内容才逐步完善。联汇制最重要的特点是:联系汇率与市场汇率、固定汇率与浮动汇率并存。一方面,外汇基金通过对发钞银行的汇率控制,维持官方预定的1:7:8的汇率水平。在联汇制下,港元发行须由发钞行按照规定的7.8港元兑1美元的汇价,以百分之百的美元向外汇基金换取发钞负债证明书,挂牌银行向发钞行取得现钞也要以百分之百的美元进行兑换;回笼货币时,同样要分别以负债证明书和港元换回美元,这样便形成了一个固定汇率的银行同业港元买卖市场。另一方面,在外汇公开市场上,港元却是自由浮动的,无论是银行同业之间还是银行与公众之间的交易,汇率都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的,没有任何人为的干预。 参考文献 ↑ 香港金管局:香港外汇储备全球排行第七
学校名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中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简称:首都经贸大学 英文: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缩写为CUEB成立时间 1956年 学校简介历史沿革 校园风光(图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6月合并、组建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一所已有五十多年的建校历史,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专业比较齐全、优势较为突出,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校园占地总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00 余万册,拥有中外文期刊2000 多种。学校组成 学校设有工商管理、会计、财政、金融、经济等14 个学院和系,本科教育设有33个全日制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企业管理、统计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多个硕士点(一级硕士点8个)、MBA、MPA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48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86人,教授、研究员等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101人,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354人,讲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28人;有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216人。目前(截至2010年9月)全校在籍学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68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0027人,专科生340余人,来自5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600余人,成人夜大、函授生7923人。学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地处中央商务区(CBD),以研究生、 留学生、成人教育为主。校园风光(图2)学术力量 学校设有人口研究所、经济研究所、首都经济研究所、不动产研究所以及CBD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WTO)研究中心、企业家与企业制度研究中心、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公司研究中心、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等26个研究机构。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人口与经济》、《当代经理人》等学术期刊,面向国内外发行。学术成果 学校鼓励、支持并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投身首都经济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探讨,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工作,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为首都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努力发挥首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学校完成的市政府重大课题《首都经济》中的重点课题《我国经济发展态势和北京经济发展对策研究》,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首都经济研究》等,受到了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学界的好评。CBD 研究中心已被确定为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近五年来学校教研人员主编的学术专著有多项获得各部门的奖励,获省部级以上的奖项达30余项。其中《中国农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国企业理论五十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公司治理结构运行与模式》、《博弈论应用与经济学发展》等众多成果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4届中国图书奖、教育部第三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第二次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以及北京市第七届、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国际合作 校园风光(图3)学校已与国外50多所大学正式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以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关系。目前,学校有来自5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留学生攻读学士、硕士、博士课程以及进修汉语。该校与澳大利亚开办的合作培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会计学硕士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项目,首次在中外合作办学中将学位教育与执业资格教育融为一体。近年,我校每年推荐优秀毕业生赴英国、瑞典、法国进行为期一至两学期的学习或攻读硕士学位;每年派出多批教师、研究人员赴国外进修、攻读学位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校每年聘请近30多名国外教授、学者来校进行学术讲座和讲授专业课程。历史沿革 校园风光(图4)概述 经济贸易大学是由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于1995年6月合并而成的经济管理类综合性高等学府,是北京市市属重点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前身——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的建校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北京经济学院的发展史 解放后,在新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的前期,即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为了提高劳动干部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经中央财委批准,建立了北京劳动干部学校,同时还建立了劳动部北京实验工人技术学校(校址同在朝阳区红庙)。学校教师来自劳动部、二机部和国内多所大学,有北大、清华、西安交大、华东师大等。劳动干部学校设置劳动经济、劳动保护和锅炉检学校掠影(5张)验三各班,在全国各省市招收调干生。于1956年2月正式开学上课。学校办学条件虽然简陋,但是却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957年1月,在第一届学员毕业之际,毛泽东、刘少奇、陈云、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了全校师生员工;1957年6月,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南海第二次接见我校教师和劳动保护训练班的毕业生。这在高校发展史上是罕见的。 1958年10月,经劳动部党组研究,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同志批准,将北京劳动干部学校与北京实验工人技术学校合并,升格为北京劳动学院。学院设劳动经济系、劳动保护系,并为二机部代设机械系和热能动力系。 1963年春,国家物资总局(后改为物资部)根据刘少奇主席:要办一所培养“识货工程师”的高等学校的指示精神,经协商,将劳动学院接着办,劳动经济系与劳动保护系保留并继续发展,增设物资管理系,校名改为北京经济学院。 校园风光(图5)文化大革命期间,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被下放到河南息县五七干校参加劳动。 1974年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北京经济学院、原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等4个管理类的系(1978年人大复校时退出)、北京工商管理专科学校三个学校合并,归北京市领导,校名仍为北京经济学院。学院设置8个系科,即劳动经济系、劳动保护系、物资管理系、工业经济系、财政贸易系、政治经济系、会计系、统计系等。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北京经济学院各系科面向北京市全面招生。 1977年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原北京经济学院各方面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986年北京市把经济学院列为市属重点学校。 同时,图书馆工作、后勤工作、校园建设、学生工作都得到了全面发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图书馆学科和专业设置更加合理 — 学院以面向首都、面向实际、面向基层,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开拓精神的现代经济管理人才为宗旨,调整了学科设置。在重视基础学科建设的同时,增设了新兴技术与交叉应用学科专业,发展成为拥有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技术科学即文、理、工结合,以培养应用型、管理型人才为主的综合性财经院校。学院设有8个系、14个专业、1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个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人口经济研究所)和成人教育部及密云大专部。 学院教学科研队伍得到了充实— 逐步引进了一批硕士、博士、专家学者来校任教,包括全国著名经济学家付筑夫教授、著名人口学专家孙敬之教授、享誉国内外的著名经济学家、社会活动家罗元铮教授等。20世纪90年代初期,教师队伍中已拥有教授、副教授151人,讲师184人。 教育教学设施得到了扩展——新教学楼、图书馆楼、办公楼先后落成并投入使用,建立了计算机中心、电化教育中心,实习工厂和各种实验室也得到了相应发展,教学硬件条件得到了普遍改善。 招生规模逐年扩大,从原来只招收本科生的学校发展成为既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又招收大专生、函授生、师资班、留学生等办学形式比较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师们编写出版了大量新教材和专著,发表了大量论文,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了全面提高。1979年至1992年出版论著250部、教材973部、译著119部、辞书手册等603种,发表论文2638篇、译文433篇。承担国家、有关部委、北京市科研课题107项、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5项、国际合作项目12项、其他项目109项。 为了推动学术交流和加强教材出版,学院建立了“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创办了《经济与管理研究》和《人口与经济》等学术性刊物,面向全国发行,受到读者广泛好评,多次被评为全国和北京市优秀期刊,扩大了学院的影响。 学院实行开放式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友好往来和学术交流,到90年代初期,学院已经与美国、日本、及欧洲一些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关系,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团体和学者来院访问和讲学,并先后接纳外国留学生200余人,在国外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北京财贸学院的发展历史 新中国成立不久,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大批财经干部和专业人才。从1951年起,北京市委选派了一批从战争年代锻炼出来的革命干部到财贸战线担任领导并创办了银行、商业、供销、粮食等各类干部学校和训练班。1958年6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将6所干校和银行训练班合并为北京财政贸易干部学校。学校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北京市副市长程宏毅任校管委会主任。毛泽东同志的秘书田家英、红旗杂志社主编苏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卫兴华和北京市副市长王纯等都曾亲临学校授课。 1960年根据程宏毅副市长的指示,在北京财政贸易干部学校成立中专部,即北京财贸学校。学校设置财政、银行、商业企业、外贸、商品学专业。并从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外贸学院、北京师范大学调入30多名教授、讲师和中青年骨干,充实师资队伍,着手筹办北京财贸学院。1962年北京财贸学校独立办学,隶属北京市委财贸部领导,党的关系由市委大学工作部负责。办学十年,培养了中专毕业生4000余人,其中不少人担任了北京市司局级领导职务和大型商场的高管。1973年北京市委决定将“文革”期间解散的北京财贸学校重新恢复,更名为:北京财经学校,学校设置商业经济、工业经济、财政、金融专业。1974年从中央财金学院调入两批教学骨干和管理干部。1976年重新恢复北京财贸学校的名称,在市委财贸部的主持下重新筹建北京财贸学院。 校园风光(图7)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北京财贸学院。先设置财政、金融、商业经济三个专业,预定规模为2000人,当年招收了第一批本科生。北京财贸学院建立后,自强不息,努力开拓。 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三个专业的基础上,又开办了社会急需的新专业或专门化。如1981年的工商行政管理专业、1986年的保险管理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信贷与投资专门化、1987年的国际市场营销专门化(后改为国际贸易专业),1993年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我校是全国最早设立该专业的五所院校之一)、广告学专业。受到考生和用人单位的欢迎。截止到1993年总共设置了9个专业、10个专门化,形成了传统专业与新兴专业并举,大专业与多方向相结合的格局。 学院重视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1985年实行了有指导的学分制,增开了选修课。1989年选修课由1978年的10门增加到160门。 学院从1992年实行主辅修制,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开设的辅修专业有金融专业(含国际信贷与投资)、贸易经济专业(含国际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经济法专业。试点中,参加辅修的学生占了1992级学生的51.4%,增加了学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适应能力。 学院重视校风、学风、考风建设,以院系干部的好作风、教师的好教风来促进学生的好学风、好考风。他们确定的校风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丰富扎实的科学技术知识,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我们确定的学风是:勤奋、严谨、求实、创新。1993年10月15日,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同志还专门为我校题写了学风的8个大字。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从1985年起将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从1986年起始终不渝地实行第三小学期的教学制度。仅在1986—1991年的5年中,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就达9000人次,教师达500人次。他们还加强了实验室的建设,增加了课内的实践环节。90年代初我们建立了北京地区高校的第一个金融股票模拟市场,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围绕教学的需要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出版了全国第一套工商行政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系列教材,为全国十几所院校所采用。该院教授主持编写了有西南联大、中央财大、武汉大学等高校参加的《农业保险》等教材,这是我国第一本权威的农业保险教材。从1986年到1991年,该院完成的科研项目1250个,达3800多万字,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的36项。从1986年起,该院还招收了金融、会计、房地产经济专业的研究生。1992年该院校内外的史学家举办了《中国近代史系列讲座》,河北廊坊卢村农民乐团还演出了1900年义和团抗击八国联军的祝捷乐章《神团颂》,激扬了师生的爱国主义热情,使他们又受到一次深刻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该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思想、传统和办学特色。 校园风光(图8)为了“走出胡同办大学”,在时任国家教委副主任的彭佩云、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鑫、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李金华的关怀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88年把占地16.5亩、建筑面积仅有14000平方米的枣林前街68号院内的校舍出让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得出让金4500万元。全校1200名本科生、700名教职工,携带上千吨的办学设备、32万册图书,迁址到远郊房山县窦店87403部队的军营办学。把部队低矮的抗震棚改造成教室,养鸡场改为图书馆、阅览室。教工日行百公里上下班,学生乘火车上学。历经3年,行程45万多公里(相当地球赤道11圈半),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在没有增加国家一分钱投资的条件下,换来了地处丰台区花乡占地236.5亩、拥有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现代化的校园,使办学条件在市属院校名列前茅。这是全院领导与师生同甘共苦、遵照市领导“多困兴学”的指示,努力奋斗的结果,这就为学院的长远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这是北京财贸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对北京市高等教育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它也为“走出胡同办大学”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办学成就 原北京经济学院和原北京财贸学院自1995年合并成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来,成绩斐然,令人瞩目。学校现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七大学科,设有工商管理、会计、财政、金融、学术会议(14张)经济、劳动经济、安全工程与环境、人文、成人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15个学院和外语系。本科教育设有33个全日制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归属研究生院,设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劳动经济学等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多个个硕士点,MBA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全校在籍学生2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2268人,全日制本科生10023人,专科生404人,来自5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601人,成人夜大、函授生7900余人。 经过50年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上下求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已经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大学,成为北京市乃至全国培养经世济民之才,造就国家社会栋梁的摇篮。现在,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正在为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办成全国一流的财经院校而共同努力奋斗。学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 121 号(校本部) 邮编:100070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里 2 号(红庙校区)邮编:100026现任领导 柯文进 党委常委、党委书记 王家琼 党委常委、校长 冯培 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 杨世忠 党委常委、副校长 杨军 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 王文举 党委常委、副校长 郝如玉 副校长 赵凤启 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丁立宏 党委常委、副校长知名学者 知名学者 研究领域 文魁 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中国经济改革的理论和实践 郑海航 企业组织理论 王文举 博弈论和经济仿真、数理经济学、管理经济学 郝如玉 税收理论、中国税务代理制度建设校园活动(14张) 黄荣清 人口统计、人口经济、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城市人口 郝梅瑞 管理科学、微观数量经济、家庭经济 邹昭晞 企业战略管理、国际企业管理、运筹学 柴建设 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系统工程,矿山安全 赵仑 财政理论研究、税收理论研究、资产评估理论与实务研究 洪亚敏 土地经济、住房制度及不动产评价 丁芸 城市经济、财政税收 张强 区域经济、城市郊区经济 吴少平 经济运行效率、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研究 黄津孚 企业管理理论、人力资源管理 戚聿东 产业组织、公司治理、财务管理 蒋三庚 CBD 研究、现代服务研究 汪平 公司财务理论与财务政策 贾墨月 国际金融、外汇改革 庹国柱 保险学、社会保障 王利 数量经济 张连城 经济增长、周期、政策 杨河清 劳动经济、人力资源管理、证券管理 纪宏 统计学 杨一平 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网络及多媒体技术开发应用 杨世忠 会计学、企业财务成本管理、企业经济分析 丁立宏 统计学、投资分析 姜亢 噪声与振动控制、人类工程学 李晓安 法理学 王雨本 经济法学、公司法、企业法 吴冬梅 人力资源管理和公司治理结构 张仁侠 企业生产运作管理、现代化管理方法、企业文化、技术经济学 李平生 产业经济、商务旅游 付磊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实务 刘仲文 会计理论、会计推测、人力资源会计理论、国际会计理论 李树生 金融理论与金融政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王曼怡 国际金融、金融风险管理 贾金思 国际贸易与中国对外贸易、世界贸易组织 祝合良 商品流通、期货贸易、品牌管理、黄金市场 刘雄 劳动经济、社会保障 童玉芬 人口与劳动计量 陈荣荣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刘黎明 应用数学 安鸿章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王树新 老年人口学、老年人口问题、养老保障研究师资队伍 截至2005年12月,我校教职工1483人,其中专职教学、研究人员641人,专职教师中教授96人,副教授273人,讲师263人。博士生导师20人,硕士生导师216人。组织机构 学校设有工商管理、会计、财政税务、金融、经济等15个学院和系,本科教育设有33个全日制教育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和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企业管理 、统计学、产业经济学、国民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余个学术型硕士点、MBA 等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 学校现有教职工 1483 人, 其中专职教学、研究人员641人 ,教授 96 人,副教授 273 人,讲师 263 人;有博士生导师 20 人,硕士生导师 216 人。目前全校在籍学生21000 余人,其中研究生 22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0000余 人, 专科生580余人,来自 50 多个国家的留学生600 余人,成人夜大、函授生近8000人。学校本部位于丰台区花乡,地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丰台园内,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红庙校区位于朝阳区,地处中央商务区( CBD ),以研究生、 留学生、成人教育为主。 学校设有人口研究所、经济研究所、首都经济研究所、不动产研究所以及 CBD 研究中心、世界贸易组织 ( WTO )研究中心、企业家与企业制度研究中心、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中心、公司研究中心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等26个研究机构。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人口与经济》、《当代经理人》等学术期刊,面向国内外发行。学校荣誉 学校鼓励、支持并积极组织专家、学者投身首都经济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与探讨,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工作,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为首都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努力发挥首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学校完成的市政府重大课题《首都经济》中的重点课题《我国经济发展态势和北京经济发展对策研究》,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首都经济研究》等,受到了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学界的好评。 CBD 研究中心已被确定为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近五年来学校教研人员主编的学术专著有多项获得各部门的奖励,获省部级以上的奖项达30余项。其中《中国农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国企业理论五十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政策研究》、《公司治理结构运行与模式》、《 博弈论应用与经济学发展》等众多成果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4届中国图书奖、教育部第三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第二次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以及北京市第七届、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学校层次 该校在《2007中国大学评价》编制的2007中国大学社会科学100强排名中名列第九十六。 在2008中国大学研究生院经济学100强中排名第三十,在2008中国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学100强中排名第八十五。(来源: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主持的《2008中国大学评价》/搜狐教育)国际交流 该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大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以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交流和友好往来关系。目前,学校有来自50多个国家的500多名留学生攻读学士、硕士、博士课程以及进修汉语。该校与澳大利亚开办的合作培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会计学硕士和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项目,首次在中外合作办学中将学位教育与执业资格教育融为一体。近年,该校每年推荐优秀毕业生赴英国、瑞典、法国进行为期一至两学期的学习或攻读硕士学位;每年派出多批教师、研究人员赴国外进修、攻读学位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校每年聘请近30多名国外教授、学者来校进行学术讲座和讲授专业课程。 近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录取分数线 .sch-fsx-tab{height:30px;margin-bottom:-1px}.sch-fsx-tab .selec-span{float:right;display:inline;margin-right:-10px;line-height:22px;color:#333;font-size:12px;vertical-align:top}.selec-span select{margin-right:10px}.sch-fsx-tab ul{float:left;height:29px;margin-top:1px;width:260px}.sch-main{margin-bottom:10px;border:#ddd 1px solid}.lemma-main-content .sch-main table{border:none;color:#333;font-size:12px;margin-top:0}.lemma-main-content .sch-main table td{line-height:28px;text-align:center;border:none;padding:0}.sch-fsx-tab ul li{background:transparent url(http://img.baidu.com/img/baike/bgs4.gif?t=1) repeat scroll 0 -234px;color:#333;position:relative;float:left;border:#ddd 1px solid;border-bottom:none;line-height:29px;height:27px;margin-right:4px;display:inline;width:97px}.sch-fsx-tab ul li.current{background:#fafafa;height:27px;border-top:2px solid #44a701;font-weight:bold}.sch-fsx-tab ul li a{text-decoration:none;margin-left:13px}.sch-fsx-tab ul li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sch-fsx-tab ul li.current a{color:#000;font-weight:bold;cursor:default;margin-left:10px} .sch-fsx-tab ul li.current a:hover{text-decoration:none}.sch-main tr.odd{background:#fafafa}.sch-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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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代尔-弗莱明-多恩布什模型(Mundell-Fleming-Dornbusch Model,简称MFD Model) 概述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系统地分析了在不同的汇率制度下,国际资本流动在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分析中的重要作用,它是凯恩斯的收入-支出模型和米德(Meade 1951)的政策搭配思想的综合。蒙代尔(1963)在他的论文“固定和浮动汇率制下资本流动和稳定政策”,弗莱明(1962)在他的论文“固定和浮动汇率制下国内金融政策” 中,利用了凯恩斯理论的扩展宏观分析框架,即由美国经济学家汉森和英国经济学家希克斯在凯恩斯《通论》基础上创立的IS-LM模型,融入国际收支的均衡,研究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内外均衡的实现问题。该模型假定短期内价格水平不变,这是对凯恩斯刚性价格思想的继承。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是宏观经济的一般均衡分析模型,它包括三个市场即商品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在这里外汇市场的均衡不仅仅是经常项目的均衡,而是随着二战后国际资本流动的增强,加入了资本项目的分析,其假定资本流动是国内和国外利差的函数。在均衡状态的条件下,经常项目的盈余或赤字由资本项目的赤字或盈余来抵消,即模型不仅重视商品流动的作用,而且特别重视资本流动对政策搭配的影响,从而把开放经济的分析从实物领域扩展到金融领域。 该模型重点研究了在不同的汇率制度下和不同的资本流动条件下宏观经济政策一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效果。该模型的重要性在于它的政策含义,即一国怎样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搭配实现宏观经济的内外均衡,它是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的条件下建立的理论模型,同样也适用于浮动汇率制条件下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搭配,这也是该模型生命力长期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是开放经济下宏观经济学的优秀模型,它对理论界的贡献是巨大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多恩布什(Dora-busch)继承了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中不变价格的特点,融入到货币模型的短期分析中,建立了汇率决定的粘性价格货币模型(Dorn-busch 1976)。1976年多恩布什在他的论文“预期和汇率动态” 中提出了汇率的超调理论(overshooting)。多恩布什的超调模型放弃了弹性价格的假设,继承了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中固定价格的分析,假定在短期内价格粘性,并采取了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中的商品和货币市场均衡的分析,即IS-LM的均衡曲线,超调模型是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的一种扩展。同时他对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进行了修正,在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中,假定是静态预期,而多恩布什引入了理性预期的分析。但长期内仍然假定购买力平价假说是存在的,即在长期内此模型又符合弹性价格货币模型的特征。 粘性价格介于不变价格和弹性价格之间,它假定商品市场的价格变化是缓慢的,滞后于资产市场的调整。在弹性价格的货币模型的分析中,假定利率平价和购买力平价都是成立的,也就是说商品市场和资产市场的调整都是瞬时的,不存在时滞,但实际上在短期内不同的市场对外部冲击反应的调整速度可能是不同的。不同的调整速度导致商品市场和资产市场并不是同时达到均衡,资产市场调整的速度通常要快于商品市场的调整速度,即短期内商品价格是粘性的,价格的调整是滞后的,因此在短期内利率平价是存在的,但是购买力平价是不成立的。 多恩布什的超调分析可用下图表示。图1中的MM曲线是货币市场的均衡曲线,表示汇率和价格水平是反向变化的;triangle p=0曲线表示商品市场的均衡,当超额需求不存在时,汇率和价格水平同方向变动,它的斜率为正;45度线表示价格水平和汇率水平的长期均衡,即购买力平价曲线。 蒙代尔-弗莱明-多恩布什模型 如果货币供应量增加,货币市场的均衡曲线MM右移到MM1,在短期内,价格粘性,商品市场不能立即出清, 而实际货币存量增加,货币市场均衡则实际货币需求必须增加,这样在短期产出水平一定的条件下,货币市场出清的唯一方式是利率下降,利率下降,资本外流,汇率由Sa上升至Sc,即由A点移到C点。从长期来看,商品市场的缓慢调整,价格将相应上升,这将逐步消化掉部分货币存量的增加,实际货币供应量将下降,利率上升,汇率下降,直到新的均衡点B,经济体系又恢复到长期均衡状态,其中SbSc。是短期内汇率超调的部分。 多恩布什提出的汇率超调思想是开创性的,它的贡献在于充实了对汇率变动的短期分析,总结了汇率超调这一重要的经济现象。超调分析的理论前提是商品市场与资产市场存在着不同的调整速度,后者快于前者。这一理论前提假定具有其客观合理性,因为在现实中,我们可以明显的感觉到金融要素的流动性要大大强于实物要素的流动性,金融市场的调整速度要快于商品市场的调整速度。多恩布什模型和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是一脉相承的,是开放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的重要理论模型,共同形成了Mundell-Fleming-Dornbusch模型的分析框架。 相关词条 粘性价格货币分析法 相关链接http://wiki.mbalib.com/wiki
隐性养老金债务定义 在养老金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累计制或半基金累计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已经工作和退休的人员没有过去的累积,而他们又必须按照安得制度领取养老金,那么他们应得的,实际又没有“累计”的部分即形成了隐性养老金债务。隐性养老金债务情况 国务院体改办最新测算,目前中国的隐性养老金债务逾7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8500亿美元,占去年国内生产总值(GDP)80%以上。中银国际的研究报告指出,国内31个省份中,有1/3面临养老金支付困难。近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比重为10%,估计到2030年,比重将增至22%。而按照中国新的三级制养老保障体系将使养老基金于2030年时超过1.8万亿美元。三级制第一级为强制性供款,雇主按员工实际工资13%(日后提高至16%)缴纳,上限为省级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退休后职工可享有省级平均工资的20%。第二级为个人账户管理养老金。由雇主按工资额7%(将来下调至3%)缴纳,雇员则缴纳4%,每年上调1%,2005年前达8%,一共达工资额的11%。退休后职工按月获发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累积金额。第三级为自愿性,发挥补贴作用。目的是以抵扣税款方式鼓励雇主雇员双方按工资额5%缴纳。职工退休后每月以年金方式发放。
耐久财订单所谓耐久财是指不易耗损的财货,如汽车、飞机等重工业产品和制造业资本财。其它诸如电器用品等也是。耐久财订单(Durable Good Orders)代表未来一个月内制造商生产情形的好坏,就定义而言,订单泛指有意购买、而预期马上交运或在未来交运的商品交易 把握升浪起点现在机构底部建仓名单耐久财订单是制造业出货、存货及新订单报告(Manufacturers' Shipment、Inventories and Orders)里相当重要的一项,被视为制造业景气的领先指针。此处所谓的耐久财,是指不易耗损的财货,一般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三年的财货,如国防设备,飞机等运输设备,企业机器等资本设备,及一般消费性耐久财如汽车,家电用品等。在这份报告中,涵盖耐久财及非耐久财的统计,但其中以耐久财部分最受注意;原因在于非耐久财(如食品,衣物等)的需求变动不大而容易预测,因此真正值得注意、影响制造业景气的,便是耐久财部分。耐久财中,国防等相关设备在GDP中属于政府投资,民间企业机器设备等支出属于私部门投资中的资本设备投资,一般消费性耐久财则属于“消费”里的耐久财消费项目;因此耐久财的变动状况,对于GDP的表现有很大影响。 耐久财订单的基本原理 由于制造商在拟定生产计划之前,必须先有订单,因此耐久财订单能用来预测制造业生产变化及景气波动,最受市场关注,同时也是领先指标的组成项之一。通常商务部会在每月中率先公布前一个月耐久财订单的数据,再于次月初公布非耐久财的数据(即所谓的工厂订单),并同时对先前公布的耐久财部分做出修正,因此耐久财订单也是一项时效性很高的统计数字。不过由于这项数据波动很剧烈,且通常会在随后公布的工厂订单报告中做出幅度很大的修正,应用上必须特别注意。耐久财订单波动剧烈的原因来自于国防及运输设备(如航空公司订制飞机)等金额庞大订单的增减,很轻易便能造成当月订单大幅波动。因此分析师在分析这项数据时往往会把波动剧烈的国防及运输设备项目忽略不计,或者利用其移动平均值来观察趋势。而由于这项数据相当难以预测,且波动幅度往往剧烈,因此在公布的时候常出乎意料,而造成市场激烈反应。 耐久财订单的统计方法 以美国为例,耐久财订单由美国商务部负责,每个月向全美5千家大公司,全球7万个生产场所搜集必要资料,再予以公布。因为耐久财订单中包括国防军事设备,扣除其中的非国防用的资本财订单(属国内生产毛额中的组成份子),可以代表未来的厂商投资支出。根据统计证实,非国防用途的资本财,约等于国内生产毛额投资项目的15%,但是美元如果走强,则可能会使上述的推论打折扣。因为:1、非国防用途的资本财订单仅有一小部分是给国外买主,这部分没有计算在国内生产毛额的投资项目中,反而被归类在出口项目中。2、非国防用途资本财排除了自国外购入的部分,这部分虽并入国内生产毛额的投资项目中,但在国外进口增加的部分中往往被忽略。美国耐久财订单的公布日期为每个月22日到28日。 耐久财订单由美国商务部负责,每个月向全美5千家大公司,全球7万个生产场所搜集必要资料,再予以公布。因为耐久财订单中包括国防军事设备,扣除其中的非国防用的资本财订单(属国内生产毛额中的组成份子),可以代表未来的厂商投资支出。 根据统计证实,非国防用途的资本财,约等于国内生产毛额投资项目的15%,但是美元如果走强,则可能会使上述的推论打折扣。因为第一、非国防用途的资本财订单仅有一小部分是给国外买主,这部分没有计算在国内生产毛额的投资项目中,反而被归类在出口项目中。第二、非国防用途资本财排除了自国外购入的部分,这部分虽并入国内生产毛额的投资项目中,但在国外进口增加的部分中往往被忽略。 一般来说,耐久财订单基本上有以下两个缺点: 1.数据在公布后,事后修正幅度很大。 2.数据的代表性问题,常有某一个月订单金额大幅提升而下两个月却大幅下降的事情发生,主要的关键是美国国防部有时会有大金额的订单所引起。另外市场也注意扣除运输部门后的数据,因为运蝓部门如汽车、船、飞机等,都屈于高单价的产品,该部门数据的变化对整体数据有很大的影响,而使得耐久财订单的数据失真。 耐久财订单数据解读 根据统计证实,非国防用途的资本财,约等于国内生产毛额投资项目的15%,但是美元如果走强,则可能会使上述的推论打折扣。因为第一、非国防用途的资本财订单仅有一小部分是给国外买主,这部分没有计算在国内生产毛额的投资项目中,反而被归类在出口项目中。第二、非国防用途资本财排除了自国外购入的部分,这部分虽并入国内生产毛额的投资项目中,但在国外进口增加的部分中往往被忽略。 耐久财订单的缺点 一般来说,耐久财订单基本上有以下两个缺点: 1、数据在公布后,事后修正幅度很大。 2、数据的代表性问题,常有某一个月订单金额大幅提升而下两个月却大幅下降的事情发生,主要的关键是美国国防部有时会有大金额的订单所引起。另外市场也注意扣除运输部门后的数据,因为运蝓部门如汽车、船、飞机等,都屈于高单价的产品,该部门数据的变化对整体数据有很大的影响,而使得耐久财订单的数据失真。
巡警向记者展示缴获的伪造人民币硬币伪造货币罪,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制作、发行货币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行为。伪造、变造货币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国家货币的信誉,严重危害国计民生。由于伪造、变造货币成本小,利润大,一些犯罪分子在高额利润诱惑下不惜铤而走险。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变造货币的犯罪也呈增长的势头。因此,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虽然都是针对货币实施的犯罪行为,但是二者的构成条件、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都有明显区别。 本质概述 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伪造货币罪与变造货币罪虽然都是针对货币实施的犯罪行为,但是二者的构成条件、社会危害性以及处罚都有明显区别。 1.伪造货币罪的构成条件: 伪造货币罪(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而为;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伪造货币”,是指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图案、色彩、形状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制作方法,将非货币的物质非法制造为假货币,冒充货币的行为。本条所说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外币是指境外正在流通使用的货币,既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货币,还包括可在中国兑换的外国货币,如美元、英镑、马克等,以及在中国尚不可以兑换的外国货币,如卢布等。根据刑法的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是出于何种目的,使用何种方法,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变造货币罪的构成条件: (1)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即具有变造货币非法牟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对货币进行剪贴、涂改,不构成犯罪。 (2)行为人必须具有变造货币的行为。“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货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货币为基本材料,通过挖补、剪接、涂改、揭层等加工处理,改变原货币数量、形态或面值的行为。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式变造货币,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变造货币是以真货币为基础进行加工处理,因此变造的货币在某种程度上有原货币的成分,如原货币的纸张、金属防伪线、油墨等。而伪造货币则是将非货币的一些物质经过加工后伪造成为货币,伪造的货币则不具有货币的成分。这是伪造货币与变造货币最大的不同。 (3)行为人变造货币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3.对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的处罚 伪造货币罪对伪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两个档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二档是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种刑罚应符合下面条件之一:(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即在伪造货币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是指伪造的人民币或者外币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至于多少数额是“特别巨大”,法律没作规定,可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确定。(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主要是指以伪造货币为常业的,伪造货币技术特别先进、规模特别巨大的等情况。 对于变造货币罪的处罚,刑法也规定了两档刑:对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构成要素 (一)客体要件 这张“错币”原来是骗子伪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国货币管理制度,二是外币管理制度。所谓本国货币的管理制度也就是指人民币的管理制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具有强制流通力,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国家对货币印制和发行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货币发行权属于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的唯一印制和发行机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印制和发行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日常的现金收付和货币发行工作,来组织货币的投放与回笼,控制货币的供应量,调节货币的流通规模,使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适应,保持货币的基本稳定。任何伪造人民币的行为都会侵犯上述货币管理制度。所谓外币管理制度,是外汇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外汇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外汇的收、支、存、兑等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的制度。根据1997年1月14日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国家对外汇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的方针,禁止外汇自由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同时,公民和单位,可以持有外币,并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人民币。在特定地区或部门,还可以用外币直接购买商品或支付服务费用。因此外币在一定意义上同人民币具有相同的性质,伪造外币同样侵害我国的货币管理制度,危害了交易的安全。伪造货币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秩序,损害国家货币的信誉,严重危害国计民生,应为法律所不许。 本罪的对象是货币。所谓货币,也称通货,是指在一国或地区具有强制流通力的、代表一定价值的、用作支付手段的特定物。货币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币。中国的货币为人民币,这里的“人民币”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它不仅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纸币和硬币,也包括国务院授权中国银行发行的外汇兑换券。有人认为,外汇兑换券是限定在临时入境的港、澳、台、各国华侨及外宾五种人使用而且限于在指定范围内流通的有价证券,它是中国银行发行的,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性质是不一样的。我们认为,外汇兑换券虽然在发行时并未明确属于国家货币还是有价证券,但其实际上是作为含有外汇价值的人民币代用券使用的,它与人民币的基本职能并无实质差异,中国银行发行也是基于国务院的授权,这与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授权发行人民币道理是一样的,因此应把外汇兑换券视为广义上的人民币看待,这也是我国理论上的通行看法,实践中也是予以承认的。所谓外币,即外国货而,指境外正在流通的货币,包括外国钞票和外国铸币。需要注意的是,“外币”与“外汇”的含义是不同的,“外汇”除包括“外币”外,还包括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如外币有价证券(外国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如外国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和其他外汇资金。可见“外汇”的外延遮大于“外币”,伪造“外币”以外的其他外汇并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最难伪造的七张钞票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造权的人,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多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对于伪造的货币应当注意必须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造的,与真币相似的假币。如果不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作的,而是构成诈骗罪,不是构成本罪即伪造货币罪。伪造的货币,主要应在于它与真币的相似性,而不在于其相同性,即不要求与真币完全相同,一模一样。尽管科学技术已非常发达,致使伪造假币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伪造的效果极为逼真、难以辨认,但行为人毕竟是以假币冒充真币,因而有的自然不可能达到与真币完全一致的程度。其相似性则只要求足以蒙蔽、欺骗他人,达到以假币乱真、可使人信以为真即可。伪造货币,其行为的结果是假币。假币根据制造方法的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一是机制胶印、凹印假币;二是石板、蜡板、木板印假币,三是誊印假币;四是复印假币;五是照相假币;六是描绘假币;七是板印假币;八是复印、制板技术合成假币;九是仿照硬币铸造的假币;等等。 本罪系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其不要求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前提。至于未遂的标准,则应视其伪造的行为是否实施完毕而定。如果行为人仿照某种货币进行伪造,实施了所有制造工序的行为,即构成既遂,反之则为未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营利目的,否则不构成犯罪。但是本条并未对主观目的予以规定,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伪造货币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而不必过于苛求其必须具备什么目的。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而伪造极少量的货币的,可视为本法第13条所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而不认为是犯罪。 罪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伪造货币罪本罪为行为犯。一般说来,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但这并不是说一定就构成犯罪,这是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货币的行为只有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标准,在没有出现新的司法解释前,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有关伪造国家货币罪的定罪处罚标准予以认定。按照《解释》的规定,下列伪造国家货币的行为应当依照原刑法第122条的规定定罪科刑,第一,伪造国家货币总面值在500元以上不满15000元的;第二,伪造国家货币币量50张以上不满1500张的;第三,伪造国家货币的总面值或币量虽然没有达到上面第一、二种情况规定所应达到的数量,但具有严重情节的。所谓情节严重,则是指因伪造国家货币受过刑事处罚的,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国家货币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等情形。这样,如果伪造国家货币的数量就总面值而言未达到500元,且就币量张数而言未达到50张,并不具有法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况,则就可以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主体特征(初犯还是常犯)、认罪悔罪态度等诸方面全面分析后,要么认定为不构成犯罪,要么认定为犯罪,但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至于外币,在没有新的司法解释前,其数额可以按外汇牌价折合成一定的人民币予以计算。 (二)区分本罪的一罪与教罪 行为人实施伪造货币犯罪行为后,通常还会继续实施其他相关行为,从而触犯其他罪名,如行为人出售或运输其伪造行为人使用其伪造的货币骗购财物、行为人走私其伪造的贷等,其行为分别又触犯了出售或运输伪造的货币罪、诈骗罪、走私伪造的货币罪。对此应定一罪还是定数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呢?根据本法第171条第3款之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出售、运输的货币,在这里应是指为伪造者自己所伪造的,即出售或运输所指向的假币与伪造的假币乃是同一宗假币。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伪造行为与出售或运输行为才存在着吸收与被吸收的关系。此时出售或运输行为乃属于伪造行为的继续,是伪造行为的一种后继行为,这种后继行为是前行为即伪造货币的行为发展的自然结果。因为伪造者要达到其目的,一般要伴随着运输或出售的过程,因此,对这种后继行为,应被主行为即伪造货币的行为所吸收,不再有其独立的意义,定罪只按伪造货币罪进行,在量刑上则作为二个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如果伪造货币或者运输或者出售的不是自己伪造的那宗货币,此时,运输、出售假币的行为与伪造货币的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从而不存在吸收与被吸收关系,对此,应当分别定罪,再实行并罚。 涉及处罚 根据本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本条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伪造货币罪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值得注意的是,适用此条,应‘严格依照犯罪集团的认定条件看是否能构成伪造货币的犯罪集团,只有构成犯罪集团时,其首要分子才可依本幅度量刑。如果不能构成集团犯罪,仅是一般性的纠合、聚集数人的共同犯罪,对于起指挥、组织等作用的犯罪分子仍只能按一般的共同犯罪的主犯处罚原则处理,如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亦不能直接适用这一项,而应依其他项进行严厉处罚。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参照《解释》第4条第4款的规定,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15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这里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所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参照《解释》,其主要是指:第一,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货币的;第二,从事金融、财会等工作的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伪造人民币总面值达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达100张以上的;第三,伪造人民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第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第五,因伪造货币受过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货币的行为,伪造的人民币总面值达到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的;等等。 刑法释义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伪造货币罪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8日第一条 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不足三千张(枚)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行为人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案例播报 伪造货币罪广东亿元特大假币案一审宣判8被告人均服判 震惊中国、伪造人民币1亿多元的广东河源市特大制假案,日前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连群曦犯伪造货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南、陈开权、李永仟、周云华、陈白银、陈红、郑林雄犯伪造货币罪,分别判处14年以下5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不等的罚金。8名被告人对法院的一审判决都没有异议,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河源市中院审理查明,连群曦、李南等8名被告人分别来自广东省、四川省和贵州省。2006年4月,李文胜、老朱(均另案处理)等人租下李永仟、陈红夫妇租来的位于源城区河紫路的东源县灰沙砖厂内一场地,用作印制假人民币的工场。 2006年10月12日,连群曦、李南组织陈开权、周云华、陈白银开始印制假人民币,连群曦负责调色质量,李南协同连群曦一起监督假币印刷的质量,他们两人每天进入制假工场查看并监督、指导印刷。陈开权、陈白银、周云华3人昼夜轮班开机印刷;陈开权负责上墨、装版和晒版等工作;陈白银、周云华负责上纸、清洗机器;郑林雄负责清理假币废料及场内卫生;李永仟负责联系包装纸箱及运输车辆;陈红负责开门、望风、做饭送水等后勤服务。 连群曦等人在河源市区疯狂印制假人民币不到半个月时间,当地公安机关便于2006年10月21日接到线报,一举将该制假窝点捣毁,并在制假窝点现场、住处及附近抓获上述8名被告人,缴获1999年版100元面额假人民币1055256张,数额共105525600元,以及作案工具一批。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鉴定,缴获的1999年版人民币1055256张属机制半成品假人民币。 河源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连群曦等8名被告人伪造的货币面额达一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该案被告人在伪造货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捕,属伪造行为尚未实施完成的情形,依法可认定为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可比照既遂适用从轻或减轻处罚。对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印刷机、小车及通讯工具等应予以没收,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词条 变造货币罪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串通投标罪 贷款诈骗罪 单位受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 妨害清算罪 非法经营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专利罪 集资诈骗罪 口袋罪 侵占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 强迫交易罪 参考资料(1)http://www.tzqlawyer.net/aljj/html/1602.html(2)http://www.shenmeshi.com/Social/Social_20080818174253.html(3)http://www.148com.com/html/changshi/18/08/20080918/435804.html(4)http://www.148com.com/html/Special/03/05/02/20080226/105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