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是互联网的立业之本。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跟用户的直接接触,决定了这个行业的一个特质:就是一切最终的决定权全部在用户手上。在这个行业里面,用户是最终和最挑剔的裁判员。在用户的选择面前,一切商业法则,战略,模式或者壁垒都会变得次要。任何公司,无论大小,都有平等的机会在用户面前展示自己,能获取用户的支持,可以快速发展;相反,只要用户有任何的不满,那么只要一个点击,就可以让公司的服务在用户眼前消失,被竞争对手取替。 所以,互联网市场的竞争和博弈,到最后就是看谁可以让用户用得舒心,更便利,看谁可以为他们创造更多的价值。 正因为这个原因,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白热化。颠覆性的技术,产品和体验源源不绝。无论是哪一个互联网企业,无论现在有多大的优势,只要稍有松懈,就会被用户抛弃,被对手超越。
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我国一直按照原刑法规定的投机倒把罪予以认定和处罚,但该罪的口袋化特征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生活的迅猛发展和复杂多变。l993年2月2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第38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规定过于原则,实践中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仍按投机倒把罪认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将之作为单独罪名加以规定,对于有力打击现在社会广泛存在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本法于本条明定此罪,其意亦在于此。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伪劣商品罪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所谓伪劣产品,从广义上而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的规定,这里的“产品”,应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但不包括建筑工程。即除了建筑性以外的一切伪劣产品,不管是工业用品还是农业用品,不管是生活用品还是生产资料,不管是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还是没有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都可能包括在本罪的伪劣产品之中。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包括: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致使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 (2)伪造产地或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3)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4)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淘汰产品的, (5)伪造检验数据或者检验结论的; (6)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7)产品或其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如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没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限期使用的产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但裸装的仪器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没有警示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或标明储运注意事项的等等; (8)失效、变质的等等。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对象的伪劣产品,不是属于上述广义上的伪劣产品。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只能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不合格的产品;失效、变质的产品;等等。如果不是生产、销售上述实质上的伪劣商品,虽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行为表现为四种情况: l、掺杂、掺假,即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入与原产品并不同类的杂物,或者掺入其他不符合原产品质量的假产品。如在芝麻中掺砂子,在磷肥中掺人颜色相同的泥土等。 2、以假充真,即生产者、销售者将伪造的产品冒充真正的产品,主要表现为生产、销售的产品名称与实际名称不符,或者原材料名称、产品所含成份与产品的实际名称、成份不符。如将党参冒充人参、将猪皮鞋冒充牛皮鞋等。 3、以次充好,即以质量次的产品冒充质量好的产品。主要表现为将次品冒充正品,将等次低的产品冒充等次高的产品,将旧产品冒充新产品,将淘汰产品冒充未淘汰产品,将没有获得某种荣誉称号的产品冒充获得了某种荣誉称号的产品等。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主要表现为将没有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冒充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将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冒充没有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等。只要实施上述其中一种行为便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实施多种行为的,也只以一罪论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要求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管是个体生产、销售者,还是单位生产、销售者,都必须达到这个数额,否则不以本罪论处。销售金额反映了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规模、行为持续时间、危害范围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即销售金额与上述情节的严重程度都是成正比关系的销售金额大,反映出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规模大、行为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广、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严重;反之亦然。而且,这种规定的可操作性强,便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和处罚犯罪。 另外,依本法第l49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不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合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假种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不构成本节所定其余各罪的,但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定为本罪予以处罚。同时,如果该行为同时构成本罪和本节其余之罪的,应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生产者、销售者。实践中,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均能构成该罪。根据本节第15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 本罪往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故意以“假、劣”冒充“真、好”。本罪多以营利和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但本条并未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过失不构成本罪。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必须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能构成犯罪。因此,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可由有关工商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并罚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与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选择性要件,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生产或销售中的任何一个行为,就适用本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又实施了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是否数罪并罚则要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分析。 1、如果行为人既生产了伪劣产品,又销售了自己生产的伪劣产品,则销售行为是生产行为的延续,对这两种行为不能数罪并乱 而仍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罪处罚。 2、如果行为人生产了伪劣产品,又销售了他人生产的伪劣产品,且销售金额都在5万元以上,则应按生产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两罪并罚。(三)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一般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欺骗手段;而诈骗罪常常亦以冒充销售产品的工商活动来实现。两者往往极易混淆。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所侵犯的是市场管理的正常活动及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其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等权利;而诈骗罪则是对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侵害。 (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一般表现为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但也可以是出于其他非法目的,如为了不正当竞争,通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冒充为他人生产的产品,毁坏他人名誉,以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等;而后者则只能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诈骗罪是完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受害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而本罪则是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工商管理等市场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等工商活动中使用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带有欺诈性质的手段进行非法的经营活动。处罚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 l、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本法第150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 【罪名解读】 一、概念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劣产品。所谓伪劣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包括: (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致使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以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 (2)伪造产地或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3)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4)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淘汰产品的, (5)伪造检验数据或者检验结论的; (6)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7)产品或其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如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没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限期使用的产品没有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没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但裸装的仪器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没有警示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或标明储运注意事项的等等; (8)失效、变质的等等。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对象的伪劣产品,不是属于上述广义上的伪劣产品。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只能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不合格的产品;失效、变质的产品;等等。如果不是生产、销售上述实质上的伪劣商品,虽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生产者、销售者。实践中,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均能构成该罪。根据本节第15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往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故意以“假、劣”冒充“真、好”。本罪多以营利和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但本条并未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是构成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必须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才能构成犯罪。因此,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可由有关工商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生产伪劣产品行为与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并罚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与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选择性要件,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生产或销售中的任何一个行为,就适用本条的规定,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或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行为人既实施了生产伪劣产品的行为,又实施了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是否数罪并罚则要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分析。 1、如果行为人既生产了伪劣产品,又销售了自己生产的伪劣产品,则销售行为是生产行为的延续,对这两种行为不能数罪并乱 而仍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罪处罚。 2、如果行为人生产了伪劣产品,又销售了他人生产的伪劣产品,且销售金额都在5万元以上,则应按生产伪劣产品罪和销售伪劣产品罪两罪并罚。 (三)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一般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欺骗手段;而诈骗罪常常亦以冒充销售产品的工商活动来实现。两者往往极易混淆。两者有着本质的不同: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所侵犯的是市场管理的正常活动及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其人身健康及财产安全等权利;而诈骗罪则是对财产的所有权造成侵害。 (2)犯罪目的不同。本罪一般表现为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但也可以是出于其他非法目的,如为了不正当竞争,通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冒充为他人生产的产品,毁坏他人名誉,以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等;而后者则只能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诈骗罪是完全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受害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而本罪则是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工商管理等市场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等工商活动中使用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带有欺诈性质的手段进行非法的经营活动。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 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4.5 法释〔2001〕10 号) 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四条 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食用后,致人死亡、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第五条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六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造成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死亡、严重残疾、感染艾滋病、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可视为“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 第七条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一般以二万元为起点;“重大损失”,一般以十万元为起点;“特别重大损失”,一般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第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查处职责,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 (二)放纵依法可能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 (三)对三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 (四)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条规定处罚。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受产品质量管理监督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但建筑工程和军工产品以及诸如毒品之类的国家严禁自由流通的产品除外。因而,作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对象的产品而言,可 以用于流通的工业、农业、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动产,以及军转民产品、可流通的高科技产品这几类产品成为该罪主体在理论上、司法实践上一般不存在歧义。但诸如建设工程、军工产品、限制流通物是否能够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则不无疑问。 基于商品是指通过交换进入消费的、用于满足人们需要的、凝结了人类劳动的产品这一观念,我们认为,正确界定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对象,首先应当以是否以交换为目的这一标准着手,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足以供他人、社会使用为目的即不是以交换为目的,则不能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性。而在认定作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对象的“商品”内涵后,伪劣商品的认定就至关重要了。 伪劣商品在行政法规中涵义并未统一,有了“广义、狭义之分,如1989年国务院《关于严厉惩处经销伪劣商品责任者意见》规定,伪劣商品包括:(1) 失效、变质的;(2)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3)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这即是广义上的伪劣商品。国务院同时还规定,经销某些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这些产品包括:(1)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 (2)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3)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4)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编号和有效期的;(6)高标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7)属处理品(含次品、等次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8)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指标和使用说明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这些商品也属于伪劣产品,这是在更广义上使用的。《产品质量法》第37、38、 40条规定的伪劣产品则包括:(1)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2)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 (3)不合格的产品;(4)失效、变质的产品。这些即属于较狭义的伪劣商品。而1997年刑法第140条规定的四种伪劣商品即属于较狭义的伪劣商品。以这些法规规定看,生产、经营上述伪劣商品的法律责任可以是民事的、经济的,也可以是刑事的、行政的。因此,在理解作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时,有不同的见地:有以《产品质量法》第37、38、40条的规定来界定其范围的;有以刑法第140条规定的四种行为方式来界定伪劣产品范围的;有的只是在客观方面描述了刑法第140条规定的四种行为方式,而没有涉及伪劣商品的界定;有的在根据《产品质、量法》界定伪劣产品的范围后,而在认定本罪客观方面行为时,又将伪劣产品“的范围根据刑法规定予以了缩小。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观方面〈一〉、故意形态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一点在理论上已取得共识,但对故意的内容却不无争论,理论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1)主张本罪只限于间接故意,不包括直接故意在内。这其中包括了两种见解.一是认为本罪故意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故意违反国家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会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用户、消费者的结果,为了牟利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二是认为本罪故意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会发生侵害企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结果,并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2)这种主张没有明确本罪的故意为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只是对故意内容进行了描述,如有的认为“所渭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伪劣产品,而仍然生产、销售。”有的则认为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还有的认为其故意表现为“明知自己在生产、销售中所从事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故意实施”。(3)主张本罪故意中“既有直接故意,也有间接故意。故意的内容为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和销售。”二〉、故意内容中的“明知 ” 既然在本罪中,生产者、销售者对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是明知的,那么就存在一个如何认定“明知”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上, “明知”包括已经知道与应当知道两钟情形,所谓“已经知道”,就是对将要发生的事实及其危害性已知晓明白;所谓“应当知道”,即是指根据行为人的年龄、经历、学识、职务、职业以及职责等,推断其对某些事实情况及其危害性的明白知晓。一般地,在判断对本罪主观罪过上明知时,难以认定的自然是应当知道的认定。 对生产伪劣产品者而言,“明知”作为其罪过形式是不言自明的。国家制定了《产品质量法》以及其它一些有关工农业产品的生产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详细地规定了各类产品的各种生产标准和其它相关质量标准,不符合这些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投放市场。因此,生产优质、合格的产品是生产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生产标准与质量标准,负有法定的注意义务,如果在知道不符合生产标准的情况下,仍然进行生产,无疑是一种故意行为。而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掺杂、掺假,或者以假产品冒充真产品,以次品冒充优质品、正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这些行为无疑都带有故意心理,因为生产产品过程中、产品质量是需要经过层层把关的。关于销售者是否明知自己销售的产品为伪劣产品,则需要予以科学地把握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判断销售者是否明知,不应仅凭口供,应根据一切主、客观条件进行综合衡量,通过案件的具体情况,对销售者的心理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我认为,判断这种“明知,主要分析以下几点:(1)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格。如果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2)进货渠道是否正当,卖方有无正当合法手续。如果近货渠道、购买手段都不正当,行为人就应当预见到购进的可能是伪劣产品。如果依然购进并予以销售,就可认定行为人 “明知”;(3)产品有无质量合格标记。如果产品没有相应的应当具备的质量合格标记,就可以确定行为人明知销售的是伪劣产品;(4)买卖、交接伪劣产品的方式方法以及时间地点。如果动用非正常的方式方法进行交易,行为人就可能明知是伪劣产品而予销售。另外,如果是某些特殊产品,销售者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鉴别认识能力,在行为人不具备对这些特殊产品的认识鉴别能力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对其是否伪劣产品不能明知,若行为人具备这种认识鉴别能力,而仍然购进伪劣产品予以销售的,则可以认定行为人的“明知”。当然,在认定行为人对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否明知时,应当综合上述几种因素进行考虑,而不是截然割开它们的内在联系。只有通过正确认定生产者、销售者的主观心态,判断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是否为故意,我们才能正确理解立法精神,既不放纵某些罪犯.也不殃及那些确实不“明知”的行为人。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 在处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时,销售金额是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而刑法是将生产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选择性罪名规定。这样作为纯粹的生产伪劣产品行为而言,其销售金额如何认定,则不无疑问。 因此,如何认定销售金额,就成为司法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一个疑难问题。目前司法实践对此还没有统一的解释与计算认定标准,而销售金额在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认为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商品没有扣除成本、税收等的所有违法收入。”二是认为销售金额“既指实际已经销售出玄的产品金额,又指尚未销售而可能销售出去的产品金额。”或者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经营金额。”或是指“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货值总额。”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中国方正出版社1997高西江主编:年版 2、马克昌主编:〈〈经济犯罪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赵秉志主编:〈〈新刑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高铭暄主编:〈〈新编中国刑法学〉〉(下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张穹主编:〈〈刑法适用手册〉〉(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6、周道鸾等主编:〈〈刑法的修改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 7、谢望原:〈〈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载《中国刑事法杂志》1999年第三期
举例 接下来介绍一下各种名牌的生产日期的简介biotherm(碧欧泉) 通常是由两个英文字和三个数字组成 例如:cv150 第一个英文字母 c 代表产地 第二个英文字母 v 代表制造那年 后三位数表示那一年的第几天 s=1997 t=1998 u=1999 v=2000 所以cv150就是2000年的第150天制造 保存期限通常是三年..就是到2003年5月 另外赫莲娜 hr, lancome, vichy跟biotherm的批号表示法是一样的estee lauder(el)雅诗蓝黛 大部分都是三码批号 例如:k61 第一个字母 k 代表产地 第二个数字 6 代表月 第三个数字 1 代表年 所以k61是2001年6月制造的 至于月份表示为:1 2 3 4 5 6 7 8 9 a b c共12个月 至于5码, 依序代表 厂 货 月 年 批 clinique倩碧跟el的批号表示法是一样的kose(高丝) 批号有四码,例如:l902 第一个字母 l 代表生产月 第一个数字 9 代表生产年 所以l902表示1999年12月生产的,所以保存期限至2002年11月 同理,若批号为c821, 则是1998年3月制造,保存期限到2001年2月,以此类推 月份的表达关系h2o 批号格式如:9254h53 第一个字符 9 是指1999年 接着三个字符 254 是指1999年第254天生产的clarins(娇韵诗) 批号格式如:603129 第一个数字为年号 6 代表1996 次两位数为月次 03 就是3月 10**** 是2001年,后面的数字则是输入的货柜号. 保质期:至少3年 regarding expiration date, on each clarins packaging a code number is printed which contains the fabrication date.your product has been fabricated in february 2001. unopened products can be kept for at least three years and for one year after being opened. it is necessary to keep them tightly closed and away from heat and light (especially oils). we strongly recommend using sun products during the following year after being opened.贝佳斯 出厂日期格式如:len03c 第一个字母 l 代表2000年 中间两个数字 03 是3月,依此类推.. j=1998年 k=1999年 l=2000年 m=2001年 贝佳斯是另外还有一套表示方法,因为我的贝佳斯是上面那种,所以没有再多提。 贝佳斯的出厂日期还有分为新旧版两种的 新版包含四个部分, 依序代表的是年.批.月.日。如j是1998, k是1999, 4月1日则为401 旧版包含四个部分, 依序代表的是年.批.月.日。如8是1998, 9是1999, 4月1日则为401 所以你们的mj730应该是2001年7月30号出厂的啦。chanel(香奈尔) 它的批号有四码, 只有前二码与制造日期有关。 例如: 95xx 表示是1999年11月制造的 96xx 表示是1999年12月 97xx 表示是2000年1月 98xx 表示是2000年2月 99xx 表示是2000年3月 00xx 表示是2000年4月 01xx 表示是2000年5月 02xx 表示是2000年6月 03xx 表示是2000年7月 04xx 表示是2000年8月 05xx 表示是2000年9月 06xx 表示是2000年10月 07xx 表示是2000年11月 08xx 表示是2000年12月 09xx 表示是2001年1月 10xx 表示是2001年2月 11xx 表示是2001年3月 12xx 表示是2001年4月 13xx 表示是2001年5月 14xx 表示是2001年6月 15xx 表示是2001年7月 16xx 表示是2001年8月 17xx 表示是2001年9月 18xx 表示是2001年10月 19xx 表示是2001年11月 20xx 表示是2001年12月 chanel不论是保养品或是彩妆品的保存期限, 一律是三年.vichy(薇姿) 第一个字母是好像都是v,具体指哪就不清楚了。w就是2001年。 (有待补充) 九、guerlain(娇兰) 制造日期表示通常为五码 例如 dl2bo 第一个英文字 d 代表的是年份 d=1999 第二个英文字 l 代表的是月份 l=7 后面的三码无意义 dl2bo表示1999年7月制造 年份代号如下 p=1996, s=1997, v=1998, d=1999, m=2000, u=2001, z=2002, j=2003, y=2004, w=2005 月份代号如下 h=1, e=2, b=3, x=4, t=5, k=6, l=7, n=8, f=9, r=10, a=11, c=12台湾产品(不知道是否通用?) 制造日期是89.02 2000年产品。 通常台湾用的年号和公历差11elizabeth arden(雅顿) 批号格式如:4pb 第一个数字表示年 4 表94年制造 后面的英文表示厂名 (我还是有点不明白呢?家里的2ab,算哪一年的?) 如新 批号格式如:4f053 第一个数字 4 表示是1994 第二个字母 f 表批号 后面三个数字 053 表示该年第53天产佳丽宝(嘉娜宝???) 批号格式如:dd 第一个字母 d 表示84年 第二个字母 d 表示4月 字母与数字的转换关系如下: 依a,b,c,d,e,f,g,h,i,j ,k ,l 表1,2,3,4,5,6,7,8,9,10,11,12依此类推marykey(玫琳凯) 批号格式如:4m03为94年8月3日。 第1个数字 4 代表94年 第2个字母 m 代表8月(字母与月份的对应关系???) 第3、4数字 03 代表日期3日。 思妍丽 批号最后四位,依次是两位月、两位年的最晚使用时间 1204是2004年12月前使用 :) body shop body shop没有标制造日期 不过有序号可以看 Exxx D表示1996年 E表示1997年制造 依此类推 Origins ( 品木宣言 ) 大部分都是三码批号 例如:k61 第一个字母 k 代表产地 第二个数字 6 代表月 第三个数字 1 代表年 所以k61是2001年6月制造的 至于月份表示为:1 2 3 4 5 6 7 8 9 a b c共12个月 至于5码, 依序代表 厂 货 月 年 批 Red Earth 出厂日期的部分写着 199x/xx/xx (有标明年/月/日) 保存期限则是写2年 自己加一下就知道可以用到什么时候啰... 资生堂 上面有标一串数字 例如2003 09 就是2003年九月到期 他家的真的好难 我问了专柜的小姐也不知道怎么看 要看计算机才能查到YSL ( Yves Saint Laurent 圣罗兰 ) 有关YSL商品的标示 例如标号为 EMB 60350 22411 00189 则看法为....22411>第一个字 2 >2002年 第二个2开始 241为当年度的第241天制造 所以是2002年8月制造... Kiehl's ( 契尔氏 ) 因为同属L'OREAL集团 所以跟BIOTHERM LANCOME看法一样 通常是两个英文字母+三位数字 先看第二个英文字母 W是2001年 X是2002年 Y是2003年 而后面的三位阿拉伯数字代表那一年的第几天出产的 譬如nX196 就是2002年大概6月的时候制造的 CK k 12月 (a一月 以下类推) 19第19天 9 99年雅芳 雅芳的美国货制造日期的看法,例如42356 那个尾端的6指1996 235是自1/1算到8/22的天数..代表了月及日... 4指第四厂in制造国.. ex:753 第一个表1997..若是8就是1998 第二位的5表月份 第三位的3表日期...10以上从a开始..11表b 所以有可能看到的是71n.....SOFINA 制造日期判读:标示外盒及瓶底,共四位数,末码为西历年,前三码为 该年度之第几日制造...如 1438,应为 1988年第 143 日制造。CD: CD(迪奥)保养品的制造日期可以看批号得知~ 根据我询问专柜小姐的结果~是说:以批号中的前两个符号为准! 第一个"数字"代表制造年份 1 2 3 .... 2001年 2002年 2003年....(以此类推) 第二个"英文字母"代表制造月份 (其中英文字母"I"因为和阿拉伯数字的"1"很像..怕会混淆..所以跳过)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牛奶的生产日期的鉴别 提供给大家一个鉴别真正牛奶生产日期方法,一般牛奶包装上会有一个生产日期(那是给消费者看的)。还有一个英文和数字组成的暗号,这组暗码才是真正的牛奶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08 05 10(给消费者看的) 暗码:HDC8 H(代表年份 A:01年 B:02年 C:03年 D:04年 E:05年 以此类推 H:08年... 有的时候年份会省略,只显示几月,几日) D(代表月分 A:01月 B:02月 C:03月 D:04月 E:05年 以此类推 E:05月...K:11月 L:12月) C8(代表日 1-9日前面加A:A1,A2,A3,A4,A5,A6,A7,A8,A9; 10-19日前面把1变成B:B0,B1,B2,B3,B4,B5,B6,B7,B8,B9; 20-29日前面把2变成C:C0,C1,C2,C3,C4,C5,C6,C7,C8,C9; 30-31日前面把3变成D:D0,D1) 这就说明牛奶的真正生产日期其实是08年4月28日 再举一例 生产日期 07 06 01(给消费者看的) 暗码:JEB4 就表示真正的生产日期其实是07年5月14日 我们一天可以生产好几个日期,举例: 生产日期 08 09 19 暗码:HIB1(08年9月11日) 生产日期 08 09 23 暗码:HIB1(08年9月11日) 以上两个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同,但是真正的生产日期是一样的,都是9月11日。到9月17日左后就先把包装上的9月19号的牛奶送到各个超市,卖 完后到9月21日左右再把包装上是9月23号的牛奶 送到超市,其实都是9月11日生产的。也就是说我们在9月11日这一天同时生产了9月19日和9月23日的牛奶。有时一天生产4,5种 不同的日期.。如何看化妆品生产日期化妆品瓶上标志上 经常出现在化妆品瓶身上的上述标志,一串由数个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字符串。护肤品生产批号 欧美的护肤品都标有正确的生产批号,日本的生产批号较乱,生产批号是每生产一批一个批号。一般的护肤品保质期三年,彩妆五年.
定义 生产者物价指数(Producer Price Index, PPI)与CPI不同,主要的目的是衡量企业购买的一篮子物品和劳务的总费用。由于企业最终要把它们的费用以更高的消费价格的形式转移给消费者,所以,通常认为生产物价指数的变动对预测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是有用的。用途 生产者物价指数是用来衡量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所需采购品的物价状况;因而这项指数包括了原料,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等(美国约采用3000种东西)三个生产阶段的物价资讯。(过去衡量大宗物资批发价格状况的称为批发物价指数或趸售物价指数 Whole sale Price Index,WPI)它是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以消费者的立场衡量财货及劳务的价格)之先声。 将食物及能源去除后的,称为“核心PPI”(Core PPI)指数,以正确判断物价的真正走势---这是由于食物及能源价格一向受到季节及供需的影响,波动剧烈。 理论上来说,生产过程中所面临的物价波动将反映至最终产品的价格上,因此观察PPI的变动情形将有助于预测未来物价的变化状况,因此这项指标受到市场重视。 中国企业的利润率已经稳定在了上升之后的水平上,而生产价格指数(PPI)增速高于消费价格指数(CPI)增速的局面并没有导致利润收缩。如果我们以净利润总额对销售额的比率来表示中国企业的平均利润率,那么可以看到,2003年以来中国企业的利润率开始上升。而近年来虽然原材料成本大增,但利润率仍处于周期高位。从经验性研究来看,企业利润率和PPI-CPI增速差额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与许多人认为的情况恰恰相反,而且下游产业同样存在这种正相关关系。如果说企业利润率和PPI-CPI增速差额之间确实存在着经验性因果关系,那么从数据来看,事实是PPI增速的加快往往意味着利润增速的上升。调查类别 调查8大类商品:① 燃料、动力类; ② 黑色金属类; ③ 有色金属材料类; ④ 化工原料类; ⑤ 木材及纸浆类; ⑥ 建材类:钢材、木材、水泥; ⑦ 农副产品类; ⑧ 纺织原料类。
个人荣誉 甘文维入选“全球汽车业最具影响力人物” 2007年6月著名权威杂志《Motor Trend》推出了最新一期“全球汽车业最具影响力人物榜单”,在这份50人的榜单上,通用汽车占据了惊人的14席,充分显示了这个全球最大汽车制造商在业界的巨大影响力。而引人瞩目的是,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总裁兼总经理甘文维首次上榜,即高居第21位,同时他也是中国汽车行业中惟一入榜之人。 甘文维入榜的理由是“带领通用汽车中国公司超越了所有对手,成为中国最大和最受欢迎的汽车制造商,尤其在别克品牌的销量上,他击败了全美国所有的经销商”。甘文维的首次入榜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中国在全球汽车市场版图上日益重要的位置,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汽车市场,且保持了稳定的高增长。 有着在通用汽车从事多年财务工作经验的甘文维,秉承了财务从业人员一贯的低调、严谨、理智的特性,但在中国汽车市甘文维场——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竞技场上,低调的甘文维却是最重量级的“角斗士”。2005年5月,戴着在欧洲公司取得骄人业绩的光环,甘文维入主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当年,通用汽车在中国的销量达到了近67万辆,首次登上中国销量最大的汽车制造商宝座。2006年,通用汽车更以超过87万辆的销量,巩固了其在中国汽车市场的领跑者地位。荣膺“07年度中国十大创新英才” 甘文维2007年2月23日,“2007•中国十大系列英才颁奖典礼”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举行, 100名社会各界人士分获了10个类别的中国十大英才称号。其中,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总裁兼总经理甘文维荣膺“2007年度中国十大创新英才”殊荣。 甘文维获奖后表示:“中国十大创新英才”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更是社会各界对通用汽车多年来以创新求发展的不懈努力的充分肯定和褒奖。通用汽车始终视创新为企业的生命线,不断在各个领域加大创新步伐,为中国创新型社会的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今后,公司将坚持企业创新,从而为中国社会、中国汽车工业和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多更好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作为中国汽车工业的领袖企业,多年来,通用汽车在汽车产品、技术、服务、市场等多个领域内的创新力度和成效均走在了业界最前沿。从第一家将公司世界级的领先产品引入中国进行生产的汽车制造商;到形成国内最为丰富的品牌和产品阵容,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中国市场日益增长且不断细化的汽车消费需求;通用汽车在中国打造了最为完整的汽车产业价值链,从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从工程设计到汽车金融信贷等。 2007年,通用汽车在创新工作上同样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去年,通用汽车首开行业先河,在中国成立了前瞻技术科研中心和中国车用能源技术研发中心,以期更好地帮助中国打造可持续发展交通体系;另外,公司还成立了在华的第八家合资公司——安吉安信信息服务公司,成为第一家把汽车信息服务解决方案引入中国的汽车制造商。得益于行之有效的企业创新,通用汽车在中国的发展快速而稳健,2007年,通用汽车成为中国第一家销量突破一百万辆的跨国汽车制造商。 “在未来,通用汽车将继续不遗余力的开展创新工作,并且将公司的各种创新解决方案快速推向中国市场,例如,我们将继续通过 ‘绿动未来’、‘绿色供应链’等项目,和广大消费者、在华合资企业以及供应商分享公司的清洁能源创新解决方案,而通用汽车也将继续加大相关环保车型在中国市场的投放力度,我们马上就将在中国推出首款混合动力车型。”甘文维说。 中国十大系列英才评选活动是中国一项最具权威性与客观性的年度评奖活动,由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全国工商联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内外权威机构联合主办,包括2007年在内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四届,在国内外拥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用汽车公司成立于1908年。目前,通用汽车已在中国建立了五家合资生产企业、一家合资汽车设计中心、一家合资汽车金融服务中心及两家全资企业,员工总数近20,000名。通用汽车在中国进口、生产和销售凯迪拉克、Saab萨博、欧宝、别克、雪佛兰及五菱等品牌的系列产品,所提供的产品系列之丰富位居所有在华跨国汽车企业之首,涵盖中高档轿车、多功能旅行车、紧凑型轿车和微型车等。2006年,通用汽车在华销量达到了876747辆,同比增长31.8%,2007年通用汽车在华销量达1,031,974辆,同比增长18.5%,在中国市场继续保持领先地位。1978-2008环球人物榜候选人 通用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兼总经理 1975年,澳大利亚人甘文维加入通用汽车公司。2005年5月1日起正式担任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总裁兼总经理,负责通用汽车在中国包括内地、台湾以及香港地区的业务运营。 1997年,通用与上汽集团共同投资成立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开始在中国投资并全面发展汽车业务,在中国进口、生产和销售别克、凯迪拉克、雪佛兰、欧宝、Saab萨博及五菱等品牌的系列产品。目前,通用汽车已在中国建立了8家合资企业和2家全资子公司,拥有员工超过20000人。连续三年成为在华汽车销量最高的跨国汽车制造商。 通用汽车秉承“立足中国、携手中国、用心中国”的宗旨,积极投身能源安全、自然环境保护、公共医疗健康、教育及人才培养、道路交通安全等众多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并携手上汽集团共同成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全球合作伙伴。 入选理由: 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企业,通用汽车正在甘文维的率领下迎接着来自中国汽车市场的巨大挑战,“致力于与中国共创和谐美好生活” ,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在即将迎来中美建交三十周年的历史时刻之时,我们不禁对通用的未来有着更多的期盼。理想中国市场 每1000中国人拥有100辆汽车 甘文维中国日益实现汽车的普及化,如果现在的趋势能够继续下去的话,中国的汽车拥有量将会增长四倍达到每千人有一百辆汽车,将在十年内实现。 在过去五年里面,中国逐步从国际市场上不为人所知的国家成为一个业界的领先者,今天中国实现了很多人认为是很难实现的目标,就是快速建立一个先进的世界级汽车产业,那么它在创新、质量和成本方面都是业界的领先者,要实现这个目标,我想大家会提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政府如何能够保证国家的汽车工业以一种可持续的方式发展。第二个问题,中国如何能够实达到理想的平衡,一方面鼓励外资的进入和中国的企业建立伙甘文维伴关系,另一方面鼓励本土公司的发展。 在我看来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非常相关的,大家都知道中国在过去五十年里一直是专注于国内汽车,前三十年里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汽车工业,技术水平是相对比较低的,而生产的产品都是一些质量不是特别高的和车。70年代通用董事长建议成立同中国建立一个合资企业,六年之后中外汽车的合资企业成立了,从此以后中国汽车工业走上高速发展的道路。今天看到中国的汽车工业正在飞速发展,而合资企业正是这种飞速发展的强劲动力。中国有很多中产阶级,他们希望拥有自己的车,而这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梦想,同时中国基础设施的发展也是非常快的,使得中国乘用车的速度飞速发展,超过德国,去年超过日本。尽管取得这些成绩,我们仍然不能够忽视这样一个现实,中国的汽车工业仍然是在发展阶段,现在中国的汽车拥有量是每一千人有24辆。向前看中国政府能否在外资和本国公司之间达成良好的平衡,如果这样一种平衡偏向某一方的话,是否可能导致一种进一步退两步的风险。 作为全球汽车业制造商的代表,大家可能都不会感到奇怪,因为我本人非常支持要建立一种良好的平衡,大家可能感到非常奇怪的一点,通用公司不仅仅是同中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希望中国本土的汽车产业得到发展。合作伙伴是实现质量、可靠性、环保、安全的推动力,并且能够提高汽车工业的水平包括本土公司的生产水平。因为这能够使整个汽车产业变得更加有竞争性,同时也能够更加中国越来越多有想法的消费者们的要求。企业文化 作为通用汽车来说,建立伙伴关系一直是植根于我们的企业文化,特别是在中国。通用汽车中国公司的目标是要同我们的合作伙伴一起建立在中国最好的汽车集团。我们同上汽建立了七个合资企业,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汽车核动力汽车的制造,以及汽车制造与设计,另外不仅仅在销售领域,同样也在市场开发和汽车的融资方面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合资企业都对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很好的影响。我们也把一些国际品牌比如别克、雪弗莱引进到中国,把全球的技术引入中国,并且使它更加适用于中国市场。在我们的合资企业和生产的产品中都使用了这些技术,我们也把全球的车型改造成适合中国消费者的独特车型。 此外我们还把全球的技术和知识转化为中国本地的生产力。中国的汽车工业迈入下一个重要阶段之后,我们仍然不会改变我们的战略。中国汽车工业的下一步怎么样?我们中国的汽车工业不仅仅满足世界市场的需求,向海外出口,同样中国有机会不仅仅参与到汽车工业的下一阶段的发展,也应该成为下一阶段发展的领导者,特别是在汽车工业的技术开发方面以及替代燃料汽车的开发方面。因为在中国市场这些技术非常相关,而且提供非常丰富的机会。 甘文维中国日益实现汽车的普及化,因此在中国采取这些方案做法是非常关键的。如果现在的趋势能够继续下去的话,中国的汽车拥有量将会增长四倍达到每千人有一百辆汽车,将在十年内实现。同样中国的汽车消耗的石油也将在2020年翻三倍达到2.56亿吨。另外一个原因,替代燃料的汽车日益成为国际市场所需要的产品,如果中国要在国际汽车行业发挥领导的作用,就需要不仅仅成为一个汽车的制造商,同样也要成为汽车技术运用和创新的领先者。但要实现这点,我们需要合作和伙伴关系,因为这个任务是如此重大,没有任何一个公司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独实现。要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业界领先者都已经投入了数十亿计的美元,把多年积累起来的经验和技术都投入到替代能源汽车的发展中,而通用汽车也一直致力于成为可持续交通的推动者。我们采取了以下的战略,减少了汽车尾气的排放,提高燃料的效率。 零排放和氢燃料动力电池是可以实现我们目标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和工具,只有通过这种方法,我们才能够减少汽车对环境的污染,并且减少汽车对能源的依赖。通用汽车的目标是要在2010年引进具有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推动体系,并且同现代的内燃机相比,能够提高现代内燃机的性能、耐用度和成本。通用汽车一直在同中国的合作伙伴分享我们在清洁能源方面的做法,并且同中国的企业、政府和学术界进行很好的合作,在过去的两年里我们和上汽签署了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我们正在努力共同开发混合燃料的公交车,我们现在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果,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将会开发长度更长的混合燃料公交车。技术目标 同样我们也在乘用车普通小轿车上面采取清洁能源的做法,包括开发一些氢燃料的电池,我们的目标是在2008年之前在中国制造出混合燃料的汽车。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就是泛亚技术下属的机械和设计部在整个项目当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的合作伙伴上汽不仅仅接受我们所提供的技术,同样也为我们贡献了很多的力量,因为这种合作伙伴的关系都是双向的,他们也在整个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工程以及其它的供应商开发方面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这个国家向着汽车朝着下一步迈进的时候,中国政府也可以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中国政府的政策将决定中国的汽车工业在世界汽车工业当中扮演领先者的地位。大家都同意中国应该在中国汽车工业当中扮演领先者的地位,也相信中国本土的汽车制造者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发挥,而这就需要我们获得强有力的政府支持和业界支持,支持本土汽车工业。中国需要继续支持合资企业,因为这种合作关系证明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把中国的汽车工业融入整个全球产业是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共同合作,我们才能够实现这样一个几乎难以实现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先进的在创新、质量和成本方面世界领先的汽车工业,并且通过合作我们可以尽快比大家期望更早地实现这个目标。面临的难题 甘文维随着日前上海通用汽车金桥整车南厂的落成,以及上汽通用五菱成功收编青岛颐中汽车工业园,通用汽车在华已经形成了近85万辆整车的年生产能力。尽管没有透露具体目标,但首次面对中国媒体,甘文维显然不愿错过表态的机会。他强调,产能的提升充分体现了通用汽车对中国市场未来远景的坚定信心。 目前,中国汽车市场已经成为通用在全球的第二大市场,地位非常重要。从甘文维当天给记者的今年上半年产销数字看,通用汽车在华合资企业已经取代大众而成为第一。对此,甘文维说,暂时的销量第一并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通用汽车仍要提供适合中国消费者的产品,与中国市场共同成长,在中国市场取得长期的成功。 尽管刚刚从欧洲到中国履新,可是甘文维的背景材料显示,从1998年9月起,甘文维有着长达3年的通用汽车亚太总部运营执行官的经历,负责通用汽车在亚太地区的运营综合管理。而此时恰恰是上海通用项目开始发力、上汽通用五菱项目紧锣密鼓的阶段,甘文维对通用汽车在华发展脉络和战略应该是了如指掌。 据了解,在通用汽车内部,其主要领导大多出自两大系统——一个是生产体系,一个是财务体系。甘文维的前任墨斐是出自生产系统,而甘文维恰恰是来自于财务系统。要有所作为,既要继承其前任的做法,又要有自己的创新,他也许只有务实一条路。 甘文维在此次见面会上,甘文维向记者们通报:通用汽车在华汽车总销量达到308722辆,比上年增长18.9%,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上海通用和上汽通用五菱分别以135381辆和172368辆的销售量,在各自细分市场中的表现均引人瞩目。 这一组数字看上去很美,特别是首次超过德国大众同期在华的业绩。但是,仔细分析这组数据的构成,甘文维也许真的遇到了难题。 首先,作为通用汽车在华合资骨干企业的上海通用,上半年业绩增长一般。记者注意到甘文维所谈企业的次序,先上海通用,后上汽通用五菱。因为通用对前者持股50%,而对后者只有34%。但是,两相比较,一些令甘文维难以释怀的难题就显现出来: 今年上半年,前者的增长率仅有6.35%(去年同期销售127296辆);而后者的增长率高达48.7%,明显比前者的业绩更高。 前者的车型都是从通用汽车引进的;而后者只引进一个微型轿车Spark,其主导产品还是合资前就有的自主品牌——“五菱”。 前者在上海、烟台和沈阳三个基地生产,部分产能放空;而后者目前的生产仅限于柳州一地,生产能力已经达到极限。前者建设初期的投资预计是15亿美元;而后者成立时的总投资额不到1亿美元。 其次,除微型车以外,通用汽车在国内细分市场的优势并不乐观。因为先于日韩企业在华合资,通用汽车在国内汽车的细分市场上保持领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优势正在被蚕食、被化解。 1~5月,在上海通用销售的10万辆汽车当中,约四分之一是消化以往的库存。 显然,谨慎、务实的甘文维并不轻松。
瑞士糖 作为软糖始祖的“瑞士糖”(Sugus),1929年诞生于瑞士。目前“瑞士糖”(Sugus)主要行销欧洲和亚洲的许多国家。“瑞士糖”(Sugus)口味多样的果味软糖逐粒包装、粒粒清甜。 Sugus(瑞士糖)自1963年从欧洲引入亚洲以来,凭借着优秀的产品品质以及醒目、喜庆的包装,已经成为各国亲朋之间的馈赠佳品及个人消费的最流行糖果品牌。 多种天然的水果口味,果汁味道芬芳持久,好嚼劲道,妙趣无比,这就是Sugus(瑞士糖)的魅力所在。 “瑞士糖”(Sugus)原为卡夫公司旗下品牌。并在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2006年4月,作为箭牌公司收购卡夫公司部分糖果资产交易的一部分,箭牌公司从卡夫公司接收其在中国大陆的“瑞士糖” (Sugus)的市场营销和销售业务,并进行生产设备移交。同年9月,“瑞士糖” (Sugus)在箭牌中国正式投产。“瑞士糖”(Sugus)是箭牌公司的首个主要软糖品牌,拥有多种水果口味——真正好滋味,幸福齐分享。广告主角 女主角sugus瑞士糖电视广告友谊篇演员:黄衣服的:何静(MOMO) 电视广告(TVC): SUGUS瑞士糖广告(安慰篇)(和好篇)(看帅哥篇) 杂志: 《数码精品世界》/《男人装》08年3月/《时尚》/《爱格》封面及所有内页 《瑞丽服饰美容》/《体线健康》/《人像摄影》/《MISSDESK桌面女郎》第一期/《MOKO》 《爱慕》封面及内页/《艾丝》/《男人志》/《乐天使》/ 《新京报》北京/《精品购物指南》北京/《假日一百》天津 平面广告: 华硕笔记本(Eeep贝壳机) 奥林巴斯相机 摩托罗拉手机(中国) 手机图片(韩国) 网游代言: 《穿越火线》/《英雄岛》 节目录制: 《爱猜电影》 影视作品: 《街舞少年》/《宝贝别哭》蓝衣服:张璇 张璇·电视剧作品 2008《爱要有你才完美》饰演-- 李欣儿 导演:杨玄 合作演员: 霍思燕 朱雨辰 谭俊彦 岳跃利 2007《大秦直道》饰演--李贤 导演:陈家林、萧锋 合作演员:寇世勋 杨幂 丛珊 李源 程皓枫 2008《像莎士比亚一样恋爱》饰演--小镜 导演:阿宇 合作演员:吴晗歆 刘端端 孙昊 2009《流星蝴蝶剑》饰演--香川秀 导演:李惠民 合作演员:王艳 刘德凯 黄维德 陈楚河 陈意涵 张璇·电影作品 2008电影《海之梦》饰演--燕子 导演:肖锋 合作演员:董洁 蒋恺 张伟欣 2008胶片电影《沂蒙六姐妹》饰演--秀 导演:王坪 合作演员:曹苑 刘琳 李念 王莎莎 吴刚 李晨 范智博 电视电影《替身情缘》又名《迷宅》--淑贤 短片《比你更》《白白》《cbc》 张璇·广告作品 《胃安片》 《得利斯食品》 《斯达旅游鞋》 《小龙王食品》 《猎国游戏》 《周大福金饰》 《瑞士糖系列广告》90后网络新秀王锐浩Rey的粉丝称号 王锐浩其英文名是Rey,Rey跟瑞发音相似,所以就取名为瑞士糖。一部分集中在王锐浩百度贴吧,王锐浩吧会员名是瑞士糖。摩尔庄园皇家骑士团团长瑞琪的粉丝称号 瑞琪是摩尔庄园的原皇家骑士团团长,现为龙骑团成员,由于其在摩尔庄园中长相帅气,英勇勇敢,和蔼可亲,而且年轻,所以颇具人气。全中国有很多支持瑞琪的同学。一部分聚集在百度瑞琪贴吧,瑞琪吧的会员名以及所有支持瑞琪的人的统一称号为瑞士糖。
中国民乐知名品牌乐器 古筝: 敦煌 金声 虎丘 琼花 朱雀 乐海 雅特 华韵金韵 天韵等,产地以扬州为主,另外河南兰考的中州古筝等也较为知名。敦煌、朱雀是公认的专业筝,市场最为认可的是敦煌,不过近年来市场上仿冒较多;琼花古筝是中高端定位,价格不菲;另外以网络直销擅长的弘扬古筝市场占有率也颇高。 钢琴:国产品牌以珠江 星海为主,不过近年来国内也兴起了很多新的钢琴厂家,多以合资为主。 二胡:苏州二胡历史悠久,工艺精美。 上海敦煌的二胡产业发展也很完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钢琴 第一组(Group 1A-Group 1C)最高质量的演奏级钢琴 Group 1A:Blüthner 博兰斯勒(德) Bosendorfer 贝森朵夫(奥地利) Fazioli 法西奥里(意) Steingraeber & Sohne 斯坦格列泊索纳(德) Steinway & Sons 汉堡产斯坦威(美) Group 1B:Bechstein,C.贝茨坦斯(德) Forster,August 霍斯德奥格斯特(德) Grotrian 格罗川(德) Sauter 萨德(德) Group 1C:Kawai,Shigeru 手工卡瓦依(日) Steinway & Sons 纽约产斯坦威(美) 第二组(Group 2A-Group 2C)高性能钢琴 Group 2A:Estonia 伊斯坦尼亚(伊斯坦尼亚) Mason & Hamlin 美森翰林(美) Schimmel 舒密尔(德) Group 2B:Bechstein 贝茨坦斯(德) Haessler 海斯勒(德) Schulze Pollmann 舒尔茨波尔曼(德) Seiler 塞乐尔(德) Steinberg,Wilh.斯坦伯格(德) Walter,Charles R.奥尔特查尔斯(美) Yamaha 雅马哈(日) Group 2C:Baldwin 鲍德温(美) Bohemia 波西米亚 Irmler 欧米勒 Kemble 肯宝(英) Petrof 佩洛夫(捷克) Vogel 伊人 第三组(Group 3A-Group 3C)较高级别消费型钢琴 Group 3A:Boston 波士顿(美) Kawai 卡瓦依(日) Perzina 博丝纳 Pramberger,J.P.普拉姆伯格 Weber,Albert 威伯 Yamaha 雅马哈(日 ) Young Chang 英昌 Group 3B:Baldwin 鲍德温(美) Essex 艾塞克斯 Kawai 卡瓦依 Knabe,Wm.柯纳比 Weber 威伯 Yamaha 雅马哈 Young Chang 英昌 Group 3C:Kohler&Campbell 科伦金堡 Pramberger,J.普拉姆伯格 第四组(Group 4A-Group 4D)中级消费型钢琴 Group 4A:Brodmann 波得曼 Ebel,Carl 玉保卡尔 Heintzman 海资曼 May Berlin 美柏林 Perzina 博斯纳 Steinberg,Gerh. 斯坦别克 Group 4B:Everett 艾弗雷特 Hallet,Davis 哈莱特,戴维斯 Nordiska 诺的斯卡 Story & Clark 斯托立克拉克(美) Weinbach 布拉格(捷克) Group 4C:Bergmann 伯格曼 Essex 艾塞克斯 Kohler & Campbell 科伦金堡 Miller,Henry F 亨利米勒 Palatino(AXL) 帕拉天奴 Pearl River 珠江 Remington 雷明顿 Ritmuller 里特米勒 Samick三益 Steigerman 斯坦克曼 Weber 威伯 Group 4D:Cable, Hobart M. 豪巴特卡布里 Cristofori 克利斯多佛利 Everett 爱福莱特 Falcone 富尔肯 Gulbransen 古尔布兰森 Hallet, Davis 哈莱特,戴维斯 Hamilton 翰美登 Hardman,Peck 哈德曼 Meister,Otto 麦斯特尔 Nordiska 诺的斯卡 George · Steck 乔治·斯泰克 Steigerman 斯坦格曼 Story & Clark 斯托立克拉克(美) Suzuki 铃木 Vivace萨德 Wurlitzer 沃立舍(美) Wyman 怀曼 等级划分考虑了音乐设计、工艺、 耐久性、 质量控制以及质量保修的可靠性。 通过与许多钢琴技师、经销商和其它行业人员的接触,以及自己三十年钢琴界的经历,我付出努力以找到各种已知观点的共同点。等级划分和评述在性质上是主观的,并不科学。 当品牌之间进行比较时, 请应用一些常识来加以判断。立式琴与立式琴比较,三角琴与三角琴比较,只有尺寸相似的琴相互之间才可以比较。 钢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的,主要是根据制造商的用意来加以划分。一种类型是制造达到很好标准,甚至是尽可能达到最好标准,价格则根据制造成本和营销成本来确定。我把这种类型的钢琴称为“演奏级”钢琴。另一种类型的钢琴以特价出售,通过调整材料、工艺、生产方法和地点来满足价格要求,我称之为“消费级”钢琴。两种类型的钢琴都是有必要的,因为不是每个人都需要或买的起最好的钢琴。 每种类型的钢琴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两组,共计四组。1、3组代表两种类型中质量最好的钢琴,2、4组代表每一类型中质量稍微差一些的钢琴,但成本要低一些,结果经常是一种更好的价值体现。所以如果你冲着质量买的话,一般你可以查1、3组。如果你想物有所值,你可以查2、4组。 在这本书中,我把这四组中的每一组又分为几小组,每一小组包括一个或多个品牌(基本一样),品牌以字母顺序进行排列。重要的是,两个品牌排在一起,并不说明它们的特点相似。例如,一个品牌音乐设计很好,但质量控制有问题;另一个品牌设计一般,但质量控制很好。虽然不一样,但通过平衡,最终它们可能基本是等同的。当然,这取决于音乐设计与质量控制对你来说哪个更重要。 ----就象没有人不知道钢琴的标准音高是A—440一样,拉里·费埃这个名字在美国钢琴制造业里大名鼎鼎!无论是西装楚楚的琴行销售人员,还是大小工具揣在身上的钢琴技师,只要谈起钢琴质量的孰优孰劣,他们顺手翻出的必是拉里·费埃的《新旧钢琴选购指南》。这本洋洋大观的专著,1990年出版后,一版再版,至今已是洛阳纸贵。
品牌简介 “班尼路”品牌所一直坚持的发展理念就是:物超所值、大众化。在产品组合方面 班尼路,“班尼路”以男、女、中性的休闲服为主导,产品强项是基础休闲服及针织类衣料,如T恤等。“班尼路”善于集合当季流行元素,如在服装的颜色配搭及各种配衬品中渗入潮流成分。“班尼路”产品,特别适合较为含蓄、注重质料而又追赶潮流的顾客穿着。“班尼路”想要塑造的生活形态是舒适自然而又大方轻便的。“班尼路”既深入大众潮流,而且又穿着舒适、大方自然。为大众提供日常生活的基本装束。 班尼路服装抓住了年轻人的性格特点,崇尚自由、奔放,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母公司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收购Baleno品牌,将品牌重新包装,并创立班尼路集团有限公司及班尼路品牌。“班尼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至今,已有九个年头。班尼路发展相当迅速,业务由广州、香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伸延至台湾、武汉、长沙、黑龙江等地,新加坡及中东地区亦有班尼路的分公司及店铺。为加强市场占有率,“班尼路集团有限公司”开拓了特许经营方式,令店铺覆盖率及营利大大提高。截至2005年6月份,公司于国内及国外共有自营店及其它经营类型班尼路店约3000间,店铺分布于中国大陆、新加坡、约旦、沙地阿拉伯及伊朗等地。而公司的员工人数方面,人数逾15,000人 。可见公司在短短九年已发展得相当迅速而蓬勃。品牌故事 “班尼路”品牌由1981今,已有24史,也算得上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品牌。“班尼班尼路路”品牌本身为一个意大利品牌,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在香港经营。据说期间“班尼路”也曾经邀请过周润发、张曼玉等天王巨星作为形象代言人,品牌在香港红极一时。后来进入大陆进行销售,但由于种种原因,经营不是很理想。 1996年,香港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出手收购了“班尼路”商标,并创立“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重新将班尼路商标进行品牌包装,使得班尼路品牌获得了新生。进入国内市场后,时逢广州天河城开业,班尼路意外地获得了一个别的牌子退租的铺位,开设了卷土重来后的第一家专卖店,随着吉之岛等的相继红火,班尼路在天河城大获成功,一炮走红。自1996年成立后,班尼路就致力于中国及东南亚地区的业务发展,并拓展不同类型的服饰品牌。目前班尼路服饰公司旗下已经推出十多个品牌,其中较著名的品牌主要有六个,包括:班尼路、生活几何(S&K)、互动地带(I.P.ZONE)、纯真传说(BAMBINI)、水虹(Baleno Attitude)以及衣本色(ebase),整体看来班尼路在国内市场推出新品牌的步伐还没有打住,也许还会有更多新品牌推出。母公司德永佳集团有限公司于1996年收购Baleno品牌,将品牌重新包装,并创立班尼路集团有限公司及班尼路品牌。班尼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至今,已有九个年头。品牌理念 班尼路坚持其发展理念为:物超所值、大众化;产品组合方面,则以男、女、中性的 班尼路休闲服为主导。为加强市场占有率,班尼路邀请天王巨星刘德华及王菲为品牌代言人,并迅速开设自营店及特许经营店,让班尼路这个品牌遍布中国大陆及东南亚市场,广为消费者所认识及认同。下属品牌 1、“班尼路”(baleno):舒适、自然、物超所值的大众服饰 “班尼路”经德永佳集团运作发展至今已有九年多时间,现已进入成熟期,业绩稳步上扬,并采用自营店与特许经营商双管齐下的策略。“班尼路”品牌所一直坚持的发展理念就是:物超 班尼路所值、大众化。在产品组合方面,“班尼路”以男、女、中性的休闲服为主导,产品强项是基础休闲服及针织类衣料,如T恤等。“班尼路”善于集合当季流行元素,如在服装的颜色配搭及各种配衬品中渗入潮流成分。“班尼路”产品,特别适合较为含蓄、注重质料而又追赶潮流的顾客穿着,“班尼路”品牌的目标年龄层锁定为18-40岁的人士。“班尼路”想要塑造的生活形态是舒适自然而又大方轻便的。“班尼路”既深入大众潮流,而且又穿着舒适、大方自然。为大众提供日常生活的基本装束。“班尼路”还邀请了天王巨星刘德华作为品牌代言人,并迅速开设自营店及特许经营店,这让“班尼路”的品牌知名度迅速传遍中国及东南亚市场。 2、“生活几何”(S&K):主要针对时尚、爱“酷”一族 1997年,不管是对中国内地还是对香港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年份,于是班尼路有限公司决定成立一个能够冲出香港、迈向世界的时尚品牌,“生活几何”因此诞生。“生活几何”把目标顾客锁定为周围追求时尚、喜爱不羁生活态度的年轻人,顾客年龄层定位在16-28岁之间。2002年,“生活几何”还邀请了当时最具人气的台湾天王级流行音乐组合F4作为形象代言人,这使得“生活几何”的品牌地位更加巩固。 在品牌形象上,“生活几何”可以说是一个年轻人想起时尚便会联想到的品牌。“生活几何”的衣饰胜在款式多,价格合理、搭配方式多种多样。单看“生活几何”的店铺形象,就仿如一个国外品牌,形象够酷且很醒目,“生活几何”要求店铺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除了在店铺形象上力 班尼路求时尚外,还不断提升货品质量,并在布料、剪裁、款式等细节上不断改良,不断增加顾客的新鲜感成为“生活几何”的终极追求。 3、“互动地带”(I.P.ZONE):给消费者带来的是街头文化。 2000年,街头文化盛行,“互动地带”品牌也因此在亚洲诞生,产品主要以年轻人休闲服饰系列为主。而“互动地带”的销售点遍布全国,包括香港、台湾及澳门。“互动地带”的产品,专为有性格和有触角的年轻顾客群而设,“互动地带”包含着美国、日本的街头文化,如街上的“滑板青年”、摇滚发烧友是“互动地带”的典型形象。“互动地带”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年轻的顾客群,不过现时定位是以中、大学生及年轻人为主要目标顾客类型。“互动地带”把顾客年龄层锁定在15-25岁之间。“互动地带”希望目标顾客拥有独特个性,并且热爱时尚生活。“互动地带”把主力市场定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并积极开展自营店。不断提高质量及提供优惠价格是“互动地带”发展市场的战略。 4、“纯真传说”(Bambini):无邪最永恒 该品牌于1997年6月26日诞生。“纯真传说”的英文Bambini,是一个意大利单词,意指 班尼路“孩子”;Bambini的中文名称则是“纯真传说”——身穿“纯真传说”的年轻人,无论穿得怎样“邪”,依旧“纯真”。凭借一批专业设计师的协助,“纯真传说”塑造起了自己的文化特色。“纯真传说”凭着清晰的品牌发展理念,务求属下产品与日本时尚产物并肩齐行。“纯真传说”是一个属于年轻人的品牌,顾客年龄层锁定在15-22岁 之间,他们是懂得追求时尚和勇于突出自我的年轻人,他们是永不流于俗套的。所以,“纯真传说”的品牌形象是新颖以及别具特色的。“纯真传说”的产品胜在多变化而且有特色,而且还能融合生活文化。“纯真传说”也一直在为建立更鲜明的品牌形象努力。“纯真传说”选用更富特色的面料,加上独特的设计超越了自己同类型的竞争对手。 5、“衣本色”(Ebase):因为休闲更见本色 “衣本色”2000年3月于香港诞生。“衣本色”的产品以女性服装及饰物(手链、项链、凉鞋等)为主。目前“衣本色”的店铺遍及中国内地以及港台等地,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等地均已有自营店。 在快速萌芽阶段,“衣本色”的顾客最初是以穿运动服的小女生为主,其次是休闲一族。不过经过几年的发展,现在穿“衣本色”的人就以都市休闲一族为主了。 目前,“衣本色”的顾客年龄介乎15-35岁之间。“衣本色”的服饰无论是上班、逛街、还是约会都适合穿着。穿“衣本色”的人懂得享受瞬时的快乐,擅长追赶潮流,她们追求方便、寻求价廉物美以及购物乐趣。她们不断接受新事物,对生活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每星期必然会逛逛街,以搜罗潮流服饰。 “衣本色”的产品款式多而量少,“衣本色”的货品周转期相当快速,“衣本色”就是务求把新鲜感带给顾客来取胜。 6、“水虹” (Baleno Attitude):不仅时尚而且高雅 这算得上是班尼路公司的一个高端品牌,跨入水虹专卖店,首先就会看到巨幅的王菲形象画在冲 班尼路击着视线。“水虹”是专卖纯女性服装的品牌,于1999年秋冬在台湾开始经营。直至2000年4月28日,广州有了第一间店。之后“水虹”发展至上海、北京、西安及长沙等地。2002年5月,“水虹”的总部从台湾搬到广州。2003年,“水虹”邀请天后级歌手王菲为形象代言人,以彰显“水虹”有品位、有个性的形象。“水虹”不断加强饰物性产品类型以拓展“水虹”产品的变化,比如女性高级内衣就是“水虹”涉足的一环。“水虹”的品牌形象是时尚和斯文高雅的。“水虹”的产品胜在价格合理、款式优雅。“水虹”的服装设计是其的强项,加上一个天后级的形象代言人,以及卓越的销售技巧和优质的服务态度成为“水虹”占领市场的法宝。“水虹”的目标顾客主要是时尚的白领女性,年龄介乎20-28岁之间。这班顾客不仅懂得打扮,而且会享受打扮的乐趣,她们还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水虹”的产品相当的多元化,凭借“水虹”强大的宣传攻势,“水虹”的业务也蒸蒸日上。市场定位 二十世纪盛行崇尚自然之道,追求简单大方的设计,消费者讲究个人衣著品味班尼路,喜欢自我配衬。 质优价廉更是消费的必然之道,且要求舒适的购物环境,如室内装修,灯光,货场摆位设计,货场整洁及背景音乐等的配合;更加重视整体客户服务,包括销售前服务如售货员服务及售后服务如货品更换,裤长改短等。 故此班尼路重新把消费者所付出的金钱应获得的价值重新定义,共五项: 大众化设计 廉宜的价钱 优良质素 优质的客户服务 舒适的购物环境品牌文化 公司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人员越来越多,对事情每个人可能都会有自己不同的 班尼路看法,如果每个人都按自己所想去做的话,同一件事可能会有一百种不同的做法,整间公司就会像一盘散沙一样,难以维系。所以在公司内,让所有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方向、共同的目标去做事情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令大家能有一个共同的方向和目标呢?这就需要大家有一些共同的理念、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文化。而公司文化,就是指引班尼路在工作中应如何去做事情。①有所值 Valueformoney 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均为客户觉得物有所值 让顾客觉得物有所值,从产品质量、服务态度、购物环境上体现。 产品质量:首先把好质量关,不让有问题的货品流出货场;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给予即时的更换。 服务:亲切、友善的服务。除了销售外,还与客人进行更多的资讯交流。如:相关的护理衣物的用品及售卖的地方;着装方面的资讯等。 购物环境:营造干净、舒适的购物环境。 班尼路让公司的每一样物品物有所值,如陈列物料的使用。 让公司的每一位员工体现出个人的价值所在。 一方面公司有很多的机会让同事去体现自己的价值;另一方面,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我们对自己应有更高的要求,不断地自我增值。②创新 Innovation 不墨守成规,具突破性的创新思维,以增加竞争能力。 人们习惯于用以往常用的思维方式来看待和解决问题,因为这些方式曾经奏效过。但我们要清楚,过去不等于现在。倘若能突破已有的知识经验,改变一下常规的思维方式,我们的思路就有可能被打开,从而产生许多新的思想、新的方法和新的创造。③精简 Simplicity 在既定的制度下简化工作的流程,减少做不为客户增值的事情。 班尼路工作中有效、简单的方法,一起分享。工作程序的简化是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简单化还体现在人际关系上,简单理解就是有话当面说。④信任和尊重 TrustandRespect 建立互信的团队,对客户、同事、上司、下属、供应商等给予尊重。 应时刻保持一种尊重他人的态度。如: 与同事沟通时的礼貌用语。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维护阿姨清洁干净的洗手间;带走他人派发的资料;改动他人作品时征询意见。 积极回应:对他人的号召,无论正确与否,我们都应从正面去分析、回应。⑤服务 Service 事事以客户服务为前提,超越客户的期望。 对外:事事以客户服务为前提,提供细心、周到的服务,务求超出客户期望。 对内:对同事/部门做好内部服务 如:同事间相互关心、支持;对其他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 后勤部门清晰自己的服务对象,及提供服务的重要性。品牌人物 2003年金秋,荣膺“2000-2002年度全国百家明星侨资企业”;2004年新年伊始,再传喜讯,获授“2000-2002年度广东省明星侨资企业”称号,这家在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中,为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连获殊荣的企业就是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而成班尼路就该品牌主人事业传奇的,是过去国人十分陌生的一个名词-班尼路服装品牌。 传奇中的人物叫陈勉,一位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曾在美国送外卖,后成为美国一电脑公司华人员工薪酬最高的香港人。 在他的服装王国总部里,只有一群紧贴世界服饰潮流的服装设计师和营销人员,再就是每天进出十数个货柜运送服装的大型运输车队。服装的生产基地不属于这个王国,但为这王国服务,同样为其服务的1700家服装店铺则分布于中国内地、香港、台湾、东南亚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城市;半数店铺属于王国拥有,叫直管店;半数属于盟友,叫加盟店。这样的一家服装企业,2000年-2003年销售总额32亿元,每年上缴天河区纳税总额均超过5000万元,除班尼路外,还拥有另外5个服装品牌。 陈先生开创班尼路公司,也并非一帆风顺,96年回国投资,外资在商业零售业受政策制约,不能独资,与友谊公司合作,友谊上市后,退出合作,不得已再转与一中小企业合作,外资占大股份,还要国务院特批。公司运作的头3年亏了1.3亿元,处于生死边缘。陈先生不气馁,终于捱过危机,飞跃发展。 陈先生经营班尼路的战略是,分工合作,最初自己没有设计能力时,产品开发交给外国人做,内地厂家承接加工生产,自己主打分销网络,产品走中低档加少量高档的路线。企业发展壮大后,陈先生计划要将中国的人才带入世界,于是班尼路有了自己的设计队伍,广州公司的财务总监监管香港财务等。 陈先生回国创业的体会是,中国政府对外商支持很大,先是减税让利,现在又注重服务意识,让外商更觉得欣喜;广州和上海是守法而值得信任的城市,国有企业是最守约的企业。品牌荣誉 班尼路获奖情况广东区 2005-2006年“班尼路”、“生活几何”和“衣本色”荣获“2005-2006年度中国超级品牌”的光荣称号。 2000-2005年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授予班尼路牌休闲服连续六年荣列“全国市场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荣誉证书。班尼路2005年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班尼路牌T恤衫“同类产品市场销量第一位”荣誉证书。 2005年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班尼路牌牛仔服“同类产品市场销量前十位”荣誉证书。 2005年班尼路牌休闲服被评为“中国休闲服饰十大影响力品牌”。 2005年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荣获“ISO9001:2000认证”。 2004-2005年度班尼路休闲装系列产品被列为“中国市场知名品牌质量、信誉、服务满意单位休闲服装行业十佳品牌”。 2004年班尼路集团被权威零售业杂志(TheRetailBusinessMagazine)评为亚太零售行业500强之一,排名195。 2004年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荣获“广州市著名商标”----“生活几何”、“互动地带”、“水虹”商标得奖。 2002-2004年中国商业联合会授予班尼路牌T恤“同类产品销量第一名”荣誉证书。 2002年“班尼路”品牌荣获广州服装行业协会颁发“广州十大知名品牌”。 2001年参加广州国际服装节荣获“优秀布展奖”。 1998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授予广州友谊班尼路服饰有限公司“全国外商投资出口先进企业奖”。二、香港区 2006-2007年“班尼路”荣获“2006-2007年度香港超级品牌 班尼路”的光荣称号。 2007年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敬赠奖牌。 2006年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授予班尼路集团有限公司“最佳创建品牌企业奖”的荣誉。 2005年香港区班尼路荣获香港旅游发展局评选为“优质旅游服务”计划认可商户。 2003年荣获“Baleno与您同行为社群,圣雅各布和您携手再创新”山顶步行筹款外界团体筹款最高奖冠军。 2002年联校科技应用大赛——微电脑操控机械车,筹备委员会敬赠奖牌。 2002年荣获中秋粤曲敬老大会,温馨护老中心奖牌。 2001年中国就业发展奖励计划,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事务处敬赠奖牌。北京区 2004年第八届京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颁发“北京市民最受喜爱的香港品 班尼路牌”。 2003年北京蓝岛大厦颁发“最佳合作供货商”。 2002年北京金伦大厦举办的消费者调查荣获“受消费者喜爱品牌”奖项。 2002年北京翠微集团颁发“最佳合作供货商”。 2001年满意消费在北京Baleno被选为“优秀品牌”。 1999年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优秀销售奖”。 1999年第七届文化购物节“浪潮杯”促销竞赛获得“销售优胜单位”。上海区 2000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颁授“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武汉区 2004年武汉公司驻武商集团柜台被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为“2004年度销售银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