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巴塞尔委员会本身不具有法定跨国监管的权力,所作结论或监管标准与指导原则在法律上也没有强制效力,仅供参考。但因该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影响大,一般仍预期各国将会采取立法规定或其它措施,并结合各国实际情况,逐步实施其所订监管标准与指导原则,或实务处理相关建议事项。在“国外银行业务无法避免监管”与“适当监管”原则下,消弭世界各国监管范围差异是巴塞尔委员会运作追求的目标。巴塞尔委员会制订了一些协议、监管标准与指导原则,如《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等。这些协议、监管标准与指导原则统称为巴塞尔协议。这些协议的实质是为了完善与补充单个国家对商业银行监管体制的不足,减轻银行倒闭的风险与代价,是对国际商业银行联合监管的最主要形式。这些文件的制定与推广,对稳定国际金融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核心原则外,委员会还制定了评估各项原则达标情况的详细指导文件,即核心原则评估方法。该文件1999年第一次发布,也在这本次审议中一并进行了修订。 2004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新资本协议》框架。据调查,有88个非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国家(或地区),包括非洲、亚洲、加勒比海地区、拉丁美洲、中东和非巴塞尔监管委员会的欧洲国家(或地区)准备实施新资本协议,而且大部分国家也制定了在2009年前实施新资本协议的规划。加上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计划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国家已超过100个。 从1979年开始,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牵头举办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它是多边银行监管论坛,每两年举行一次,旨在促进各国(地区)银行监管当局的交流和合作。 各国的代表机构为中央银行,如果中央银行不负责银行业的审慎监管,则该国的银行监管当局也可是代表机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每年举办三至四次会议,几乎所有的委员会会议均在瑞士巴塞尔举行。设在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为委员会提供秘书处,除承担巴塞尔委员会的秘书工作外,它还可以随时为所有国家的监管当局提供咨询,并受邀为地区性监管组织和其它官方机构自己组织的培训班授课。主要宗旨 该委员会的主要宗旨在于交换各国的监管安排方面的信息、改善国际银行业务监管技术的有效性、建立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及研究在其它领域确立标准的有效性。需要强调的是,委员会并不具备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特权,其文件从不具备亦从未试图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不过,它制定了许多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提倡最佳监管做法,期望各国采取措施,根据本国的情况,通过具体的立法或其它安排予以实施。委员会鼓励采用共同的方法和共同的标准,但并不强求成员国在监管技术上的一致。 提到银行监管,就不能不提到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是1974年由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倡议建立的一个由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当局为成员的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讨论有关银行监管的问题。成员国家包括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巴塞尔委员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国际清算银行的总部所在地瑞士的巴塞尔。被广泛视为银行监管领域的首要国际组织。 该委员会的主要宗旨在于交换各国的监管安排方面的信息、改善国际银行业务监管技术的有效性、建立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及研究在其它领域确立标准的有效性。需要强调 的是,委员会并不具备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特权,其文件从不具备亦从未试图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不过,它制定了许多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提倡最佳监管做法,期望各国采取措施,根据本国的情况,通过具体的立法或其它安排予以实施。委员会鼓励采用共同的方法和共同的标准,但并不强求成员国在监管技术上的一致。 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堵塞国际监管中的漏洞,它遵循着两项基本原则:没有任何境外银行机构可以逃避监管;监管应当是充分的。另外,近年来,委员会把主要精力投入在资本充足性的研究之上。为了强化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消除因各国对资本充足率要求不同而产生的不平等竞争,经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批准,委员会于1988年7月公布了著名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其中提出了统一的风险加权式资本衡量标准,并规定最迟于1992年年底开始实施。此后,委员会又多次发布资本协议的补充及修正协议,不断对该体系加以完善,逐步将结算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纳入资本衡量系统。自1998年以来,这一协议不仅为各成员国所采用,而且实际上已为几乎所有拥有国际性银行的其它国家所采用。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每年举办三至四次会议,几乎所有的委员会会议均在瑞士巴塞尔举行。设在巴塞尔的国际清算银行为委员会提供秘书处,除承担巴塞尔委员会的秘书工作外,它还可以随时为所有国家的监管当局提供咨询,并受邀为地区性监管组织和其它官方机构自己组织的培训班授课。重要任务 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堵塞国际监管中的漏洞,它遵循着两项基本原则:没有任何境外银行机构可以逃避监管;监管应当是充分的。另外,近年来,委员会把主要精力投入在资本充足性的研究之上。为了强化国际银行系统的稳定性,消除因各国对资本充足率要求不同而产生的不平等竞争,经十国集团中央银行行长理事会批准,委员会于1988年7月公布了著名的“巴塞尔资本协议”,其中提出了统一的风险加权式资本衡量标准,并规定最迟于1992年年底开始实施。此后,委员会又多次发布资本协议的补充及修正协议,不断对该体系加以完善,逐步将结算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纳入资本衡量系统。自1998年以来,这一协议不仅为各成员国所采用,而且实际上已为几乎所有拥有国际性银行的其它国家所采用。历次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览 1974年9月由国际清算银行发起,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加拿大、比利时、瑞典十国集团及中央银行监督官员在巴塞尔开会,讨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督与管理问题,自此形成了一系列的文件。 ——1975年协议(库克协议) 该协议对海外银行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监管的重点是现金流量与偿付能力,这是国际银行业监管机关第一次联合对国际商业银行实施监管。此外,该协议提出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一是特定的国际银行集团的结构问题对具体监管的影响;其二是强调监管当局之间信息交流的重要性。 ——1983年协议 由于各国的监管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东道国与母国之间监管责任划分的实际适用上也存在不同意见,致使1975年协议的弱点充分暴露。为此,巴塞尔委员会于1983年5月得到修订。该协议的两个基本思想是: 其一是任何海外银行都不能逃避监管; 其二是任何监管都应恰如其份。该协议对1975年协议的多数原则都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说明。 ——1988年协议 该协议全称《巴塞尔委员会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该协议中的衡量标准和资本水平的规定,是为了通过减少各国规定的资本数量差异,以消除银行间不公平竞争;同时,委员会认为资本比率的高低又直接影响各跨国银行的偿债能力。 1988年协议比1975年协议和1983年协议中关于东道国和母国联合监管国际银行的协议又前进了一大步。因为,通过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银行业监管机关可以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及风险资产的监管,也对衍生工具市场的监管有了量的标准。 1988年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四个方面组成:资本的组成;风险加权制;目标标准比率;过渡期和实施安排。 ——1992年7月声明 该声明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针对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给国际银行业监管带来的教训而作的。声明中设立了对国际银行最低监管标准,使得各国银行监管机关可以遵循这些标准来完成市场准入、风险监管、信息取得的要求。具体内容: 第一,所有国际银行集团和国际银行应该属于本国有能力行使统一监管的机构所监管。 第二,建立境外机构应事先得到东道国监管机构和银行或银行集团母国监管机构的同意。 第三,东道国监管当局拥有向银行或银行集团母国监管当局索取有关跨国分支机构信息的权力。 第四,如果东道国监管当局认为,要求设立机构的一方在满足以上几个最低标准方面不能使其满意,从达到最低标准的谨慎性需要考虑,该监管当局可以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包括禁止设立该机构。新版(2006)《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全文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 (巴塞尔核心原则) (2006年10月) 目 录 修订说明 核心原则 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 修订说明 1.本文件是1997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1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修订本。此后,核心原则评估方法2相继出台。为了达到良好监管实践的基本要求,许多国家都将核心原则作为评估本国监管体系的质量和明确未来工作要求的标杆。实践证明,各国核心原则达标情况的自我评估效果良好,有助于各国发现监管制度和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确定工作的重点。巴塞尔核心原则的修订本再次突出了开展自我评估的重要性。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一直在金融部门评估计划中利用核心原则评估各国银行监管体系和实践。然而,1997年以来,银行监管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通过实施核心原则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于监管制度和实施方面出现了不少新问题、人们的认识也不断加深,委员会相应颁布许多文件。基于上述情况,有必要对核心原则及评估方法进行修订。 2.在修订核心原则和评估方法的工作中,委员会力求确保1997年核心原则总体架构的连续性及可比性。实践证明,1997年的架构运转良好。因此,委员会不考虑对核心原则进行大范围的修改,而是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现行架构需要修订的一些方面,以便做到与时俱进。修订工作不会在任何方面对以往工作的有效性提出质疑,更不会对依据1997年的框架对有关国家的评估及改革方案提出质疑。 3.修订工作的另一目的是,在可能的情况下,提高核心原则与证券、保险相关标准及反洗钱和透明度标准之间的一致性。但是,上述部门出台的核心原则旨在针对各个部门不同的主要风险点和监管任务。因此,原则之间合理的差异将继续存在。 4.在修改工作中,委员会与核心原则联络小组(该工作小组由委员会部分成员国、非十国集团国家监管当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高级官员组成,定期举行会议)密切配合,充分吸收了联络小组所做的工作。委员会还就修订稿的内容征求了其它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包括国际保险监管官协会(IAIS)、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和支付和清算体系委员会(CPSS)的意见。应委员会的邀请,各地区监管组织也对修订工作提出了意见。3在定稿之前,委员会还在各国监管当局、中央银行、国际行业协会、学术界和其它有关方面广泛征求了意见。 核心原则 5.核心原则是良好监管实践的最低标准,适用于世界各国。4核心原则和评估方法制定为强化国际金融体系做出了贡献。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银行体系存在的问题会给一国和全球的金融稳定造成威胁。委员会认为,在世界各国实施核心原则将有助于大大提高国内外金融稳定,并为强化有效的监管体系奠定很好的基础。 6.巴塞尔核心原则规定了有效监管体系应遵循的25条原则。这些原则总体上可划分为七个方面的内容:目标、独立性、权力、透明度和合作(原则 1),许可的业务范围(原则2至5),审慎监管规章制度(原则6至18),持续监管的各种方法(原则19至21),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原则22),监管当局的纠正及整改权力(原则23)和并表及跨境监管(原则24至25)。各类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则1-目标、独立性、权力、透明度和合作: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要求每个银行监管机构都有明确的责任和目标。每个监管机构都应具备操作上的独立性、透明的程序、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充足的资源,并就履行职责情况接受问责。适当的银行监管法律框架也十分必要,其内容包括对设立银行的审批、要求银行遵守法律、安全和稳健合规经营的权力和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另外,还要建立监管当局之间信息交换和保密的安排。 •原则2-许可的业务范围:必须明确界定已获得执照并等同银行接受监管的各类机构允许从事的业务范围,并在名称上严格控制“银行”一词的使用。 •原则3-发照标准:发照机关必须有权制定发照标准,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标准的申请。发照程序至少应包括审查银行及其所在集团的所有权结构和治理情况、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的资格、银行的战略和经营计划、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以及包括资本金规模在内的预计财务状况;当报批银行的所有者或母公司为外国银行时,应事先获得其母国监管当局的同意。 •原则4-大笔所有权转让:银行监管当局要有权审查和拒绝银行向其他方面直接或间接转让大笔所有权或控制权的申请。 •原则5-重大收购:银行监管当局有权根据制定的标准审查银行大笔的收购或投资,其中包括跨境设立机构,确保其附属机构或组织结构不会带来过高的风险或阻碍有效监管。 •原则6-资本充足率: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反映银行多种风险的审慎且合适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规定,并根据吸收损失的能力界定资本的构成。至少对于国际活跃银行而言,资本充足率的规定不应低于巴塞尔的相关要求。 •原则7-风险管理程序: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和银行集团建立了与其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匹配的综合的风险管理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以识别、评价、监测、控制或缓解各项重大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的大小评估总体的资本充足率。 •原则8-信用风险: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一整套管理信用风险的程序;该程序要考虑到银行的风险状况,涵盖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信用风险(包括交易对手风险)的审慎政策与程序。这应包括发放贷款、开展投资、贷款和投资质量的评估、以及对贷款和投资的持续管理。 •原则9-有问题资产、准备和储备: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建立了管理有问题资产、评价准备和储备充足性的有效政策及程序,并认真遵守。 •原则10-大额风险暴露限额: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的各项政策和程序要能协助管理层识别和管理风险集中;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审慎限额,限制银行对单一交易对手或关联交易对手集团的风险暴露。 •原则11-对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为防止对关联方的风险暴露(表内外)所带来的问题并解决利益冲突问题,银行监管当局必须规定,银行应按商业原则向关联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对这部分贷款要进行有效的监测;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或缓解各项风险。冲销关联贷款要按标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 •原则12-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在国际信贷和投资中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有效政策和程序,并针对这两类风险建立充足的准备和储备。 •原则13-市场风险: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准确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各项政策和程序;银行监管当局应有权在必要时针对市场风险暴露规定具体的限额和/或具体的资本要求。 •原则14-流动性风险: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反映银行自身的风险状况的管理流动性战略,并且建立了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及日常管理流动性的审慎政策和程序。银行监管当局应要求银行建立处理流动性问题的应急预案。 •原则15-操作风险: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应具备与其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匹配的识别、评价、监测和控制/缓解操作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原则16-银行帐户利率风险: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与该项风险的规模及复杂程度相匹配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银行帐户利率风险的有效系统,其中包括经董事会批准由高级管理层予以实施的明确战略。 •原则17-内部控制和审计: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与其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的内部控制。各项内部控制应包括对授权和职责的明确规定、银行做出承诺、付款和资产与负债账务处理方面的职能分离、上述程序的交叉核对、资产保护、完善独立的内部审计、检查上述控制职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合规情况的职能。 •原则18-防止利用金融服务从事犯罪活动: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具备完善的政策和程序,其中包括严格的“了解你的客户”的规定,以促进金融部门形成较高的职业道德与专业水准,防止有意、无意地利用银行从事犯罪活动。 •原则19-监管方式: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要求监管当局对单个银行、银行集团、银行体系的总体情况以及银行体系的稳定性有深入的了解,工作重点放在安全性和稳健性方面。 •原则20-监管技术: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应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银行监管当局必须与银行管理层经常接触。 •原则21-监管报告: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具备在单个和并表基础上收集、审查和分析各家银行的审慎报告和统计报表的方法。监管当局必须有手段通过现场检查或利用外部专家对上述报表独立核对。 •原则22-会计处理和披露:银行监管当局必须满意地看到,银行要根据国际通用的会计政策和实践保持完备的记录,并定期公布公允反映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的信息。 •原则23-监管当局的纠正和整改权力:银行监管当局必须具备一整套及时采取纠改措施的工具。这些工具包括在适当的情况下吊销银行执照或建议吊销银行执照。 •原则24-并表监管:银行监管的一项关键内容就是监管当局对银行集团进行并表监管,有效地监测并在适当时对集团层面各项业务的方方面面提出审慎要求。 •原则25-母国和东道国的关系:跨境业务的并表监管需要母国银行监管当局与其它有关监管当局、特别是东道国监管当局之间进行合作及交换信息。银行监管当局必须要求外国银行按照国内银行的同等标准从事本地业务。 7.只要各项主要目标能得以实现,核心原则对不同的监管方式持中性的态度。核心原则无意覆盖各类体系的不同需求和不同情况。相反,各国的特殊情况应在评估时通过评估人员与本国监管当局之间的对话适当考虑。 8.各国应对辖区内所有银行实施核心原则。6各国可超越核心原则以求达到最佳监管实践的要求,特别是市场和银行发达的国家更加如此。 9.提高核心原则的达标程度,有助于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然而,这并不一定能够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也不会因此就避免单个银行的倒闭。银行监管不能也不应该确保所有的银行都不倒闭。在市场经济中,倒闭是承担风险的内容之一。 10.委员会鼓励各国在会同其它监管部门及有关各方的配合下落实核心原则。委员会希望国际金融组织和捐助机构利用核心原则帮助各国强化监管工作。在监测各项银行审慎标准的实施方面,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合作。委员会还将继续加强与非十国集团国家监管当局的合作。 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 11.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取决于一些外部因素或前提条件。虽然这些前提条件不在银行监管当局的直接管辖范围之内,但是实践中它们对银行监管的有效性有直接的影响。如果前提条件不完善,银行监管当局应提请政府注意这些问题,以及这些问题对实现监管目标的现实或潜在的负面影响。作为工作的一项内容,银行监管当局应对此有所反应,力争降低上述问题对监管效果的不良影响。这些外部因素包括: •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 •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 •有效的市场约束;和 •适度的系统性保护机制(或公共安全网)。 12.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实现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这方面工作不是由银行监管当局负责。然而,如果注意到现行政策有损于银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健性,监管当局要做出反应。 13.如果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金融体系及市场的稳健性和发展将会受到影响。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以下内容: •有助于公平解决争议的长期实施的商业法律体系,其中包括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和私有财产法; •国际普遍接受的综合、明确的会计准则和规定; •对规模较大的公司进行独立审计的体系,以确保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包括银行)相信各类帐目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各类帐户应是按照既定的准则制定的,并且审计师对其工作负责; •有效独立的司法部门和接受监管的会计、审计和律师行业; •具备针对其它金融市场以及在适当情况下这些市场的参与者的明确规章制度和充分的监督。 •安全、有效的支付和清算系统,确保金融交易的清算,并且控制交易对手风险。 14.有效的市场约束取决于市场参与者能否得到充分的信息、管理良好的银行能否得到适度的财务奖励,是否存在使投资者对其决策结果负责的各项安排。这里涉及的许多问题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借款人向投资者及债权人提供准确、有意义、及时、透明的信息。如果政府试图影响或改变商业决定(特别是贷款决定)以实现公共政策目标,市场信号将受到扭曲,市场纪律将受到削弱。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政府提供贷款担保,则应披露担保内容,并采取措施,当政策贷款违约时,对金融机构予以补偿。 15.总体来说,确定适度的系统性保护是涉及其它部门(包括中央银行)的政策问题,特别是在需要动用公共资金时。由于对相关部门的情况十分了解,银行监管当局一般也能发挥一定作用。重要的是要明确系统性保护(或安全网)与正常机构日常监管两者之间的区别。在处理系统性问题时,一方面要解决影响金融体系的信心问题,避免问题扩散到其他健康的银行,另一方面要注意将对市场信号和市场约束的扭曲降到最低点。7在许多国家,存款保险体系就是系统性保护的一种形式。如果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合理,有助于降低道德风险,它可提高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防范有问题银行的风险扩散。
意外伤害险内容 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1.目前保险市场上有哪些意外伤害保险? 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2.意外伤害保险有何特点? 1)、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意外伤害险3.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哪些?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自残、殴斗、吸毒等所致意外伤害; (3).因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注射药物所致意外伤害; (4).因战争、核辐射等不可抗力所致意外伤害。4.怎样的伤害属于意外伤害?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伤害是由被保险人自身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二是非本意的伤害。是指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的或违背其主观愿望的。 三是突发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四是非疾病的。因为疾病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之内。5.如何理解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责任期限?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特有的概念,指从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定期限,通常为18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在责任期限内身故或残疾,而且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直接原因,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6.如果责任期限结束时治疗仍未结束怎么办? 如果责任期限结束时还不能确定最终是否造成残疾及残疾程度,那么就以这一时点的情况确定残疾程度,保险公司按这一残疾程度给付残疾保险金。这种情况,通常需要医疗专家小组作出鉴定。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后,保险责任终止。以后,即使被保险人经过治疗痊愈或残疾程度减轻,保险公司也不退回全部或部分残疾保险金。同理,即使被保险人加重了残疾程度甚至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也不追加给付保险金。7.有工伤保险,还需要意外伤害保险吗?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项目,属于强制保险,所有企业必须参加,主要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如果企业效益良好,则可在参加工伤保险之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作补充,以增进企业职工的福利。8.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 这两个险种都能给企业或单位的职工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二者却属于不同范畴的保险,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1).两者的被保险人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职工。 (2).两者的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 (3).两者的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4).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5).保险金额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雇员年工资的一定倍数,而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额由投保方自行确定。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类保险适用于乘坐客运航班的人士。保险期限一般从被保险人踏入合同指定的航班机(或等效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地走出舱门为止。 有的保险公司将这一险种的承保范围扩展到火车、轮船、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有些险种的保险期限被扩展到一年。 注意:保留好原始票据,以免索赔时发生纠纷;这里所说的交通工具主要指营运交通工具,自驾车不包括在内(可以投保其他相应险种)。出国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类保险适合因公或因私短期出国或前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保险金额最低为1万元。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的有效签证期限内,从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被保险人登上前往境外的交通工具时起,至被保险人离开返回境内的第一交通工具时或投保时注明的出国天数届满时(以先发生者为准)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指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因此在责任期限内不幸残疾或身故,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本文介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般知识,请您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具体险种的保险条款,弄清保险责任及相关约定。 根据《保险法》,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都可以经营这类保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对比项目车上人员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对象指定座位上的人员,为不确定的人。一般为确定的人事故范围使用车辆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所有意外伤害事故赔偿范围属于车主需要负担的丧葬费、伤亡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等项目。身故、残疾和医疗费用,部分还包括紧急救援和费用垫付等增值服务。价格水平司机座位每万元约40元左右,其它座位每万元约25元左右。每万元约10元左右适合状况车辆经常由不同人员驾驶或搭载不同人员车辆主要由固定几个家庭成员使用可享意外伤害险的因素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外来意外伤害 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突发意外伤害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非本意的意外伤害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非疾病意外伤害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 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简介 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各个银行对于个人工资贷款的相关规定不尽一致,这里以民生银行“薪加薪”个人工资保证贷款为例,对个人工资贷款业务进行说明。贷款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职工;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 4、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工资收入×90%×期限月份。贷款的最高限额为每笔不超过人民币二十万元。贷款期限 期限不超过借款人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不变;如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借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满一年后,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合同利率应按新的法定利率确定。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借款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借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保证函; 4、借款人近3个月内缴纳的公用事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信费)帐单任一; 5、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办理批量贷款申请时需提供 1、以上资料的1、3、4部分; 2、如借款人所在工作单位为企业,另提供该单位近期的财务报表。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出个人工资贷款申请; 2、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偿还能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向借款人作出答复; 3、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还款方法 贷款实行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公司简介 恒安标准人寿于2003年12月1日正式注册成立,在国内首创职员制销售模式。公司坚持立足天津、辐射全国的发展战略,目前已经在天津、北京、江苏、山东等省市开展业务。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职员制”理财顾问营销模式、精湛的产品研发技术以及公正、公平、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司文化是恒安标准人寿核心战略优势。恒安标准人寿利用英国标准人寿在寿险领域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市场的特点,积极开发新型保险产品。“职员制”的专业理财顾问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依据客户的家庭情况、资产状况、收入水平、及社会发展等诸多因素协助客户确定合理的生活方式与财务安排,其中包括健康规划、保障规划、子女教育规划、养老规划、储蓄规划。 恒安标准人寿在推进战略发展的进程中,始终怀有建设品牌价值与实现社会认同的愿景。公司确立了“始于自律、合于知行、成于同心”的品牌价值观,并明确提出“生活比生存更广阔”的品牌主张,希望能够明确的引导公众对生活的思索,完善他们的做事准则,期待对其生活态度的转变与进步有所贡献。公司股东英国标准人寿 1825年,英国标准人寿创立于具有悠久历史的苏格兰首府爱丁堡。经过近200年的发展,英国标准人寿已进入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世界上最大的保险与金融服务公司行列,2002年已列世界保险公司中第29位,在2006年《财富》全球500强公司中位居第172位。 标准人寿为金融服务集团,是英国最大的金融服务机构之一,业务遍及北美、欧洲和亚洲的多个国家,核心业务包括提供人寿保险及退休金、投资管理、银行及健康护理保险产品。近年来,标准人寿积极拓展其在亚洲的业务,2002年11月1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建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并于2003年12月正式挂牌营业。 标准人寿拥有约10,000名雇员,分布在英国、加拿大、爱尔兰、德国、奥地利、印度、香港及中国大陆,服务于全球700多万客户,管理资产逾1200亿英镑。从保费收入和管理的资产看,标准人寿是英国最大的寿险公司之一,其寿险和养老金业务的市场份额约占11%。在英国的股票市场上,标准人寿是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1996年至2005年连续十年被评为“英国年度最佳寿险和养老金公司”,2005年财务顾问服务大奖中第十次评为五星级供应商,2006年货币市场大奖中获选为最佳退休金供应商。在过去五年内,获业内奖项逾50个。 标准人寿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在英国伦敦交易所上市。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成立于2001年12月,由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授权行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它是由原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1984年成立)、泰达集团和建设集团统筹组合而成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目前泰达控股总资产945亿元。其经营范围涉及金融、基础设施、土地开发、工业、物流、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和会展酒店等行业。拥有泰达集团、泰达建设集团等15家全资子公司,泰达股份(000652)、津滨发展(000897)和滨海能源(000695)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滨海快速、天津钢管集团公司等30余家控股公司和渤海银行、渤海保险、恒安标准人寿公司等40余家主要参股子公司。 作为新型国有企业的代表,泰达控股一直在探索一条适合现代国有企业发展的模式。通过几年的市场实践,泰达控股确定了以“资源拓展”为核心的战略发展方向,并且在金融、实业、房地产开发、现代交通、能源供应、垃圾发电、海水淡化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颇有建树,成为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和区域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公司特色“职员制”营销模式 恒安标准人寿自成立之日起,在国内首推“职员制”的营销模式,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销售队伍。 “职员制”是一套吸引、发掘、培养、留存专业销售人才的系统,其目标是培养职业理财规划师。他们专业、高素质、高产能,真正贯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理念,能够为客户提供有价值和值得信赖的服务。物有所值的产品 恒安标准人寿的产品开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传承标准人寿传统的强大精算实力,运用国际上先进的风险管理和投资运营技术并结合对中国市场的深入理解,为中国消费者打造物有所值、量身定做的保险产品。细致无忧的服务 每一张保单的签订都被视为一种长久关系的建立,无论十年、二十年还是更长的时间,客户服务部都将珍视与每一位客户的合作,并把客户的需要作为思考问题的核心。源于英国的培训体系 恒安标准人寿非常重视借鉴英国标准人寿丰富的培训经验,由英国标准资深培训专家亲自开发教学资料,保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专业理念得到良好贯彻。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塑造符合财务规划职业定位的专业人才,因此非常注重培训的全面性和长期性,除了介绍公司的产品及其功能之外,还设有有关投资理财知识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方面的课程,循序渐进地提高理财年顾问的知识和技能。公司产品 恒安标准人寿传承了标准人寿在英国及其它国家的市场经验,运用国际上先进的风险管理和投资运营技术并结合对中国市场的深入理解,积极创新中国的寿险产品,使中国的消费者得以与欧洲消费者共享成熟的保险理财计划。营销渠道 公司构建了个险、银保、团险、多元行销等四大营销渠道,力求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服务。 1.个险——首创职员制营销模式,培养专业、值得信赖的理财顾问,由他们根据客户的家庭责任、资产结构、收入情况及职业生涯发展等诸多因素提供寿险保障和财务规划建议,充分体现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模式。 2.银保——通过和各大银行的合作实现强强联手,优势互补,为客户购买公司优质产品提供便利渠道。 3.团险——传承了英方股东标准人寿团险服务理念的精髓,形成了“轻松管理,自主把握”的主张,帮助企业切实解决员工福利保障需求,并使其获得自主的、轻松愉悦的服务体验。 4.多元行销——与经代公司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经代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品牌和价值观 恒安标准人寿深知,一个企业的价值观是企业文化形成的基础,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使企业获得强大的并能够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公司确立了“始于自律、合于知行、成于同心”的价值观,要求员工诚信、专业、具有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积极进取,服务客户。公司提出“生活比生存更广阔”的品牌主张,旨在启发公众对寿险功能和意义更深层次的思索——寿险可以为客户在不同人生阶段提供安全保障,帮助其实现财富积累,提高生活品质。公司大事记 2003年: 12月1日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 2004年: 3月18日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天津举办开业庆典。 7月26日 推出国内首款累积式分红产品。 9月30日 率先在天津市场推出首张通俗化保单。 2005年: 1月6日 恒安标准人寿在天津获得了经营团险业务的许可。 6月13日 恒安标准人寿和泰达足球俱乐部开展长期战略合作。 7月20日 恒安标准人寿第一家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在青岛举行开业庆典。 2006年: 3月20日 恒安标准人寿北京分公司举办盛大的开业庆典。 4月 恒安标准人寿赞助中央电视台大型文化考察活动“玄奘之路”。 7月6日 恒安标准人寿成功冠名天津最具价值的地铁站——“营口道 恒安标准人寿站”。 9月10日 在天津举办“发现之旅——健步行”大型市民体验活动。 10月26日 恒安标准人寿江苏分公司举办盛大的开业庆典。 11月22日 恒安标准人寿“生活比生存更广阔”品牌推广主张全新亮相。 2007年: 1月27日 获“2006年度中国保险业最受信赖外资寿险公司”荣誉称号。 3月 获全国文明诚信窗口单位 6月 获“中国生活方式最佳品牌(保险)”奖 岁末 获“网民最信赖外资寿险公司”称号 2008年: 1月 获“2007年度中国保险业最受信赖外资寿险公司”荣誉称号 岁末 获2008年中国最佳社会公益奖
业绩 自2001年,御银已经成为建行总行、农行总行、邮政总局的入围采购商;同时获得中国农业银行银空电子客票机的批量采购订单和南方航空公司的自助值机订单;并成为广发、深发、兴业、银联、商行、农信、城信等银行所信赖的客户。在ATM的合作营运市场上御银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首席ATM运营商”。同时,御银ATM已批量出口东南亚及北欧一些国家。研发 御银研发人员200多人,全部为大本及以上学历,并有多年的ATM研发工作经验,御银每年将销售收入的11%投入到研发中,其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获得多项国家级、省级奖项。品质 御银一贯注重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高标准、精细化、零缺陷的高品质理念始终贯穿于规划、研发、采购、生产到客户服务的整个经营过程,坚持设计规范化、采购全球化、 生产标准化、检测手段多样化,御银的产品质量还源于软硬件产品均获得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客服 客户满意是御银工作的标准,御银把售后服务视为渗入企业经营管理及业务增值收益的一部分,御银系统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将ATM开机率纳入维护人员的绩效考核,专业化的服务网络和实时报修途径为用户提供全面、可靠、周到、快捷的服务。御银全国设有100多个服务网点,超过5000万元散件和整机备件库,370名资深的专业维护工程师,30部维护车辆,为银行提供365天,7*24小时的专业服务,承诺20分钟电话响应,60分钟现场响应,60分钟内修复或整件更换;始终坚持“三个不漏:一个不漏地记录客户来电、一个不漏地解决客户问题、一个不漏地跟踪问题处理结果;两个保证:保证按预约及时服务到位,保证服务满意率达到100%;一个避免:坚决避免用户因同一问题拨打二次电话”,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愿景 御银以“科技先导、管理一流、品质优胜、服务至上”作为公司一贯的宗旨;以高标准的商业道德、质量优异、客户成功为所有商业活动的行动取向;秉承求实、创新、诚信的企业精神,研发自主品牌为主导,以现代化的管理体制与国际同行,优化研发、制造、营销、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提高经营质量,致力于成为提供银行自助产品世界级研发生产基地及多元化金融服务集团,实现“国内一流企业、国际知名品牌”长期战略目标,树立全球性的强势品牌。
集团简介 忠利集团藉助120个当地营业网点(集团控股公司或银行)以及它自身的海外办事处,在全球各大洲50个市场上开展保险业务。就险种数量而言,忠利集团为欧洲第四大保险集团。就营业额看,忠利集团已跻身世界10大保险集团之列。 集团全部营业网络置于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之下,由集团公司制定协调政策,并赋予下属每家公司广泛的自主经营管理权限。 忠利集团成立至今,其组织结构分为两部分:一、位于特里埃斯特的忠利集团总部,负责全球经营拓展业务,并制定集团内部的协调政策。二、位于莫里亚诺 威内多的忠利集团国内部,负责意大利保险市场业务。 忠利保险将业务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部分,财产保险由设在莫利亚诺威尼托(Mogliano Veneto)的,负责意大利市场的公司(Direzione per l’Italia)负责经营;人身保险则于2001年1月并入忠利人保公司统一经营。公司的商业运作主要分为:销售服务、市场服务、忠利经济管理机构、公共关系及网络建设服务以及预算和报告5个部分。 该企业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一百七十一。该企业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三十。忠利与中国 忠利集团一贯重视其在亚洲的业务开拓。目前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在日本、香港、新加坡和迪拜设有分公司。亚洲是进一步发展集团保险业务的潜在的重要地区。 忠利保险从创建初期就以国际化为自己的使命,并以日益增长的兴趣研究着象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所提供的各种可能性。事实上,忠利保险早在1910年就已进入中国。当时,它在上海成立了一家专门从事承保火险和水险的代理机构。接着在1924年,忠利保险将承保业务逐渐扩展到上海以外的地区,在北京、天津、广东和河北成立了分公司。 1996年,随着中国逐渐向国际投资者开放,忠利保险在北京设立了代表处以收集当地市场信息并着手与中国政府部门的广泛合作,同时开始为一旦获得营业执照后成立合资公司而寻找当地合资伙伴。1997年忠利保险在上海成立了第二家代表处。这两家代表处的成立是忠利保险为在中国承保风险业务,直接参与中国保险市场而迈出的第一步。 1999年3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出资10万美元在中国特困地区云南省麻栗坡县资助建立一所学校和一座医院。1998年12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在一级市场上通过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认购了2000万美元的由中国财政部发行的环球债券。1998年9月至1999年1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与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合作开展了题为"保险资金运用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题研究。 1998年6月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参加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各国保险法规和保险监管介绍"一书的编辑工作,提供了全套详细的意大利主要的保险监管法规。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在意大利威尼斯附近拥有一家忠利学校,致力于培训集团及其他公司的经理,至今已邀请了10位中国保险公司的经理参加了培训。忠利保险与中国在保险业务上的合作始于1978年。过去二十年来,忠利集团以再保险的形式为在中国境内的一些风险提供承保业务。 作为世界上主要的建筑、安装工程承保公司之一,忠利保险有限公司已为中国的许多大型工程项目提供了主要再保险人的服务。忠利保险有限公司是世界上最主要的航天和航空承保公司之一。近十年来为中国长城工业公司的“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发射提供了系列再保险服务。公司规模 忠利集团在世界五大洲的40个国家开展业务,是欧洲第三大保险集团,寿险业务排名第一。忠利集团在全球拥有61500多名雇员,是一家真正的拥有国际化网络的跨国集团。2005年忠利集团的保费收入达到628亿欧元。在2005年美国《财富》全球500家大公司排名中忠利集团名列第21位。在过去的几年中,忠利保险巩固了其世界领先保险集团的地位。在亚洲的主要市场中,忠利保险重新成立了办事处和分支机构,在中国、日本、菲律宾、泰国和印度设有寿险和非寿险营业机构;其中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经保监会批准,于2002年1月在广州成立的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后经批准于2006年1月由广州迁址北京;截至今年上半年,中意人寿在广东省累计投入资金达3.4亿元人民币,在广东省内的人民币及外汇资产存量余额为4.12亿元人民币。重大事件2002年 2002年11月,意大利最大的保险公司忠利保险公司已于近日通过与当地贸易集团的战略联合,将正式进入泰国的人寿及非人寿保险市场。忠利公司与泰国一家家族企业共同建立了两家合资公司,一是忠利寿险(泰国)公司,一是忠利保险(泰国)公司。该泰国家族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从罐头菠萝的生产和出口到房地产和保险等多领域。2006年 2006年6月,意大利最大保险公司忠利保险集团以高达39亿欧元(约合49亿美元)现金出价收购本国的拓路保险股份公司(Toro Assicurazioni SPA),这将使其本少于16%的产险市场份额增至22%。忠利保险集团6月26日表示,集团将以每股21.2欧元从私有企业De A gostini S.P.A(经营范围涵盖工业和金融等领域)购入拓路保险56%的股份。此次收购是忠利集团加强零售客户基础、并减少对机构客户(如银行和投资公司)依赖战略的一部分。收购也将使集团在意大利北部富庶地区的市场份额从11%扩大到18%。共同首席执行官Giovanni Perissinotto在与多名分析师的电话会议中表示,集团还计划继续在意大利外推行增长策略。2006年 2006年9月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Generali)首席执行官吉奥瓦尼表示,联合信贷银行对圣保罗银行的收购意向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忠利保险公司将成为新银行的第三大股东。2007年 2007年通过与荷兰PPF集团在布拉格组建合资公司,意大利忠利保险集团开始对中、东欧业务机构进行整合。PPF集团是捷克最大产、寿险保险集团Ceska Pojistovna A.S.的所有者。忠利4月26日宣称,新合资公司将把集团和PPF在中、东欧的所有保险机构联合起来。此前,忠利在中、东欧的控股机构是由忠利控股(维也纳)公司打理。4月27日,惠誉评级将忠利的财务实力评为“AA”。该评级公司表示,忠利在东欧相对分散的业务机构将因此次交易而得到改善。2008年 2008年1月4日,前高盛(Goldman Sachs)执行官Claudio Costamagna可能接替安东尼·本海姆(Antoine Bernheim)出任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董事长一职。
简介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五十多年发展历史的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以来,我行立足南粤大地,秉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经营宗旨,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城乡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1998年9月,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2006年11月,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顺利完成统一法人体制改革。2009年11月18日,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7日,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2009年12月11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广州农商银行总行大楼——信合大厦(9张)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广州。目前,总行内设21个部门,下辖373个支行,263个分理处,营业网点遍布广州城乡,网点数列广州地区银行同业机构首位。截至2010年9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692亿元,贷款余额1121亿元,业务规模位居全国农商行前三甲,在广州地区位列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后,居第五位,并成功入选国际权威杂志英国《银行家》2010年全球银行业1000强并排名第377位,在国内84家上榜银行中排名第22位,国内新上榜32家银行中排名首位。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广州农商银行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成为国内首家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地方性银行机构。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了“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协调统一、合理制衡的原则,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起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特点、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秉承“社区银行”、“零售银行”的发展定位,积极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立足市场与客户需求,加快产品创新步伐,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深受市场认可的业务品种,包括金百合、融易贷、e顺通、金麒麟理财等社区金融消费系列产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业流动资金贷款、村社综合授信贷款等支农系列产品以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仓单质押担保贷款等中小企业融资新产品。加大科技软硬件投入力度,成功上线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大小额支付、支票影像交换、信贷管理、财务管理、网上银行、国际结算、人力资源管理、事后监督等电子化系统,为未来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规划,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各种途径回报社会,累计向慈善机构、贫困村镇、失学儿童、受灾地区等捐款近2000万元,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开展喜闻乐见、参与程度高的文体活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致力于发展成为治理完善、管理先进、经营稳健、实力雄厚、富有广州特色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广州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和国家中心城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发展简史 2009年7月7日,经广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广州市政府启动了广州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工作。2009年11月18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2009年12月7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开业。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广州。目前,总行内设21个部门,下辖373个支行,263个分理处,营业网点遍布广州城乡,网点数列广州地区银行同业首位。截至2009年11月末,各项存款余额1448亿元,贷款余额868亿元,业务规模位居全国农商行前三甲,在广州地区位列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后,居第五位。发展历程 1951年 广州地区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成立; 1998年09月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2003年12月 广州农信社各项存款超500亿元; 2006年11月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并开业,顺利完成统一法人体制改革; 2007年12月 广州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超1000亿元; 2009年04月 广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筹备工作正式启动; 2009年12月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开业。各项存款余额超1500 亿元,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成功上线。 2010年06月 广州农商银行在国际权威杂志英国《银行家》发布的“2010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排名全球银行第377位,居国内84家上榜银行第22位, 居今年我国新上榜的32家银行首位。 2010年08月 广州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淮滨珠江村镇银行、潢川珠江村镇银行正式开业。 2010年12月 广州农商银行发起设立的三水珠江村镇银行正式开业。产品与服务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了“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协调统一、合理制衡的原则,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起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特点、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法人治理模式。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秉承“社区银行”、“零售银行”的发展定位,积极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立足市场与客户需求,加快产品创新步伐,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深受市场认可的业务品种,包括金百合、融易贷、e顺通、金麒麟理财等社区金融消费系列产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支农系列产品以及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仓单质押担保贷款等中小企业融资新产品。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规划,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各种途径回报社会,累计向慈善机构、贫困村镇、失学儿童、受灾地区等捐款近1000万元,体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开展喜闻乐见、参与程度高的文体活动,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将按照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标准,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构建广州区域金融中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个人业务储蓄业务 活期储蓄 整存整取 零存整取 存本取息 定活两便储蓄 存款证明 通知储蓄存款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楼宇按揭贷款 、二手楼宇按揭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房产抵押循环授信贷款 个人生产经营授信额度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 房屋装修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房产拍卖按揭贷款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其它农户贷款系列(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新希望”助学贷款 “新家园”住房贷款银行卡业务 产品简介 太阳卡集储蓄、消费、理财、积分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持卡人凭太阳卡,可在全球范围贴有“银联”标识的POS机上刷卡消费,并可获赠广州农商行太阳卡消费积分,参与积分兑奖;同时可以享受广州农商行提供的网上交易、交费易、ATM、POS和代收代付等其他服务。广州农商行太阳卡(8张) 业务特色 广州农商行借记卡为标准银联借记卡,集储蓄、消费、理财、积分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持卡人凭卡,即可享受广州农商行提供的网上交易、交费易、ATM、POS和代收代付等其他服务。 收费情况 开卡工本费、年费、ATM跨行取款手续费特色业务 “自汇通”定期汇款 “自汇通”定期汇款是面向个人客户的汇款产品,客户只需到网点办理一次申请,即可按客户约定的条件定时定额将款项汇到他行的指定账户。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人民银行针对到广东地区打工的内地农民工而专门设计的一种便捷、低成本结算方式。 保管箱业务 保管箱业务是指我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有关规定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条件,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文件、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的服务项目。公司业务对公存款及结算业务融资业务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出口押汇 村镇企业贷款 打包放款 房地产项目开发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进口押汇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外汇担保人民币贷款 政府采购支付保证项下供应商短期融资贷款 并购贷款 “三旧”改造贷款 票据贴现融资业务 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特色业务 村镇企业速效政策 客户差别化管理 中小企业融资政策 微小贷款国际业务外汇存款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定期存款设立外汇账户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单位外汇账户国际结算 电汇、托收、信用证贸易融资业务 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押汇贴现、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外汇贷款
集团概况 德国安联集团德国安联集团(Allianz Group),全球保险业巨头,世界五大资产管理公司之一。 安联保险集团于1890年在德国柏林成立,至今已有120年的悠久历史,现总部设于德国巴伐利亚州首府慕尼黑市。 作为一家世界领先的综合性保险和资产管理公司,安联集团的业务遍及所有的金融领域,范围包括寿险和健康险、财产险和责任险,再保险领域中所有险种以及风险管理咨询,并在全球范围内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是一家世界领先的综合性保险集团和资产管理集团,目前约有18万名员工为客户提供服务。其中,集团最重要的保险业务广泛分布于全球的77个国家和地区,总客户数量约8000万,70%的保费收入来自于德国以外业务。 德国安联集团2009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上,安联集团名列第20位,在专业保险公司当中排名第1,在泛金融企业当中也仅次于荷兰国际集团(ING)和比利时的德克夏银行,名列第3。凭借在全球保险和金融服务领域中的坚实地位和雄厚财力,安联集团拥有全球信用等级评审机构如标准普尔(Standard&Poor)和美国保险评审机构A.M.Best所评定的高等信用评级,分别为AA+和A++。盈利能力 德国安联集团在遭遇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安联集团业务的多元化保证了盈利的持续性,2009财政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仍然实现了稳健的增长,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74亿欧元,比上年增长了5.2%;实现净收益47亿欧元,比上年增长13.2%;宣布的每股现金红利为4.10欧元,比上年增加17%。集团保险业务偿付能力继续提高,2009财年底集团偿付率达164%,比上年提高了7个百分点。年末集团资产管理总额突破12000亿欧元,其中客户委托第三方资产总额达到了9260亿欧元,比上年末增加了31%,再创历史新高。2010年一季度安联保险集团的经营业绩实现了强劲复苏,营业总收入达306亿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实现净收益15.9亿欧元(约合2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理赔案例 德国安联集团安联保险集团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全球性著名保险公司,拥有深厚的保险业务经验积淀,曾在许多著名的历史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在公司创立不久,就成功赔付了1906年美国旧金山大地震、1912年“泰坦尼克号”沉没对客户造成的巨大损失。2001年美国“911事件“发生之后,安联集团成为赔付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累计净赔付达15亿欧元之多。2002年欧洲大范围水灾,安联集团的赔付额达7.6亿欧元;同年美国的新奥尔良飓风灾害,安联集团的赔付额约为6亿美元。1985年前西德曾遭遇一次历史罕见的冰雹袭击,大量的房屋、财产受到损毁,理赔申请接踵而至,在这种情况下,安联作出了一个令人惊讶的决定,那就是赔付额在20万欧元以下的申请免去理赔调查,直接开具支票,以尽快帮助客户弥补损失,重建家园,这创造了史无前例的理赔速度。在2008年的512汶川地震发生之后,安联集团在第一时间就预见到四川地区客户的损失,迅速组织了上千万元资金用于中德安联公司的客户理赔服务。作为世界领先的保险集团,安联不光专注于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理赔服务,还积极致力于客户安全与保障体系的建立。集团旗下的蒙迪埃尔救援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救援公司,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的第三方紧急救援机构都建立了合作关系,安联的海外旅行保险作为申根国家使馆的指定推荐产品,开通了24小时紧急救援热线,可以为客户在国外旅行途中遭遇意外和疾病时提供雪中送炭的救助。发展历史 德国安联集团1890年WilhelmFinck和CarlThieme两位德国人在柏林市共同创立了安联保险公司。创业伊始,安联十分注重业务的创新性,积极开设新险种,在1900年就率先开办工程险了业务,如今在该领域它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通过收购国内保险公司,建立和完善销售网络等一系列措施,安联很快跃升为德国保险界的先导,并积极寻求向外发展,至1913年安联的保费收入当中已有1/5来自于德国以外国家。 1922年安联寿险公司成立,进一步拓展了业务发展空间。1949年,安联总部由柏林迁至慕尼黑。随着二战后德国经济迅速崛起成为欧洲最大的经济体,安联保险集团也在此期间实现了飞速的发展。 从1950年代起,安联先后在法国、意大利等地开设分公司,不断在德国境外拓展集团规模。在1980和90年代,许多德国以外的著名保险公司纷纷加盟安联集团,其中包括意大利的RAS、英国的Cornhill、美国的Fireman'sFund和瑞士保险集团ELVIA,在吸收了各国保险公司优秀业务经验的同时,安联集团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1998年初,安联又成功收购了世界第六大综合保险公司-法国AGF保险集团,规模与市场份额再次得到了迅速的提升。投资领域 德国安联集团作为世界最大的投资者之一,安联集团拥有西门子电气、巴斯夫化工、大众汽车、拜尔制药、道达尔石油等世界著名工业集团的股份,同时也投资于德意志银行、巴黎银行等知名的银行业机构。 另外,安联集团还是全球300多家分支机构的主要股东。通过广泛的国际客户服务网络,安联得以成为许多在中国有大量投资的国际著名工业集团的亲密伙伴。作为主要承保人,安联为世界500家最大公司中的近百家公司提供保险服务,包括IBM、可口可乐、波音、宝马汽车、阿尔卡特等跨国巨头。 作为国际主要的工业险承保人之一,安联在世界各地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工程师。这些专家不仅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还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为他们设计特殊保险保障。设在慕尼黑近郊的安联技术中心为世界保险企业唯一的专业研究机构,专门从事工业事故的研究预防和机动车安全性的改良。该中心以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的研究成果和技术经验为工业客户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汽车安全气囊的诞生同安联技术中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安联承保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遍布世界各地,例如马来西亚452米高的国家石油公司双子塔、曼谷地铁、印尼发电厂、丹麦与瑞典之间的奥利申跨海大桥、美国旧金山金门大桥、德国法兰克福歌剧院、新加坡轻轨等。 安联集团还介入了许多好莱坞电影的拍摄与制作,《泰坦尼克号》、《哈利-波特》等大片均选择安联集团作为了承保人。 安联保险集团投资修建了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主赛场——位于慕尼黑市的Allianz-Arena大球场,目前该球场是德甲豪门拜仁慕尼黑与慕尼黑1860两队共用主场。此外,安联保险集团还常年赞助世界一级方程式汽车赛及威廉姆斯车队(WilliamsF1Team),代表全球最高水准的莱德杯(Ryder Cup)高尔夫对抗赛和美洲杯帆船赛(America’s Cup)等经典体育赛事。 在亚太地区,安联集团拥有强大的业务网络,并在几乎所有的重要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地区总部设于新加坡。为了加强在亚太区的市场地位,安联的举措不断: 1998年底,安联收购了澳大利亚第七大保险公司MMI的全部股份,使其成为安联的全资子公司; 在亚太其它地区,安联持股89%的安宜信用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于1999年4月正式开业;同年5月,安联收购韩国第一人寿保险公司后成为韩国最大的外国保险公司;6月,安联在中国台湾收购了两家保险公司从而进入台湾保险市场;7月,安联在越南获得经营非寿险业务的许可证成为当地首家外商全资保险公司。 目前,安联集团在亚太区的业务发展已进入第二阶段。在此过程中,安联将注重加强其亚太区市场地位、增加包括资产管理在内的市场份额。安联集团已建立起遍及亚太区的业务网络,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华业务 安联集团早在1910年就与中国建立了关系,当年安联于上海成立了在华首个办事处。1970年代末中国保险业刚开始恢复之际,安联董事会代表团就于1979年访问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部,建立了同中国保险界的联系。此次访问后不久,安联集团同人保正式签订了关于再保险和保险技术传输的合作协议,成为首家与中国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的国际保险公司,后来安联还陆续与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公司签订了技术传输合作协议,为改革开放后中国保险业的起步和发展作出了贡献。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安联集团于1993年12月在北京开设了第一家代表处;1994年在上海和广州成立了代表处。在安联上海代表处,有来自总部设于欧洲的安联风险咨询和顾问公司的技术专家提供的有关技术和风险管理的咨询。在同济大学,安联出资建立了中德学院安联保险教研室提供保险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旗下的德累斯顿银行也设立了教研室提供金融专业研究课程。 1998年底,安联在华的寿险业务经营机构——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获准营业,这是欧洲保险公司在华第一家企业,安联拥有该合资公司51%股份成为控股股东。 2002年安联集团与国内著名的国泰君安证券在上海合资成立了国安联基金管理公司,这是第一家获准筹建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 2003年安联集团在华第一家财产险经营机构安联保险广州分公司成立。 2006年安联集团作为工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出资10亿美元认购了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64.32亿H股;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安联在华银保业务最重要的合作伙伴。 2006年安联大众人寿保险公司变更为安联集团与中信信托组建的合资公司——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总部位于上海,安联继续保持控股地位,拥有51%的股份。目前该公司已在上海、广东、深圳、江苏、浙江、四川、山东、北京等地开设了分公司,今后数年内还将扩展到湖北、福建等地。 2006年安联集团旗下的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AllianzGL)和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PIMCO)入选了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的10家资金管理机构,负责具体运作社保基金海外投资,其中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主动型资产管理公司之一,而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债券基金管理公司,2007年该公司聘请了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先生担任经济顾问。 2007年安联集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成立了安联银保学院,共同培训银行保险专业的管理人才与销售人才。 2008年5 12汶川地震发生后,安联集团积极帮助灾区进行恢复重建工作,先后在四川德阳绵竹市捐资修建了安联齐福小学、安联齐福幼儿园和安联孝德小学、安联孝德幼儿园。 2009年安联集团作为太平洋保险公司引进的基础投资者,出资1.5亿美元认购了太平洋保险公司在港发行的H股。 长期以来,安联以其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与中国的金融、保险界保持着密切合作,有力地保障了一批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如大亚湾核电站、二滩水电站、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上海的大众汽车工厂、上海地铁一、二号线、广州地铁一号线、香港新机场、上海金茂大厦、日照电厂等大型项目均由安联集团承保。同时,安联集团还积极发展中国其它领域的重要客户,其中包括联想、海尔、康佳、美的等国内知名企业。此外,不少在华投资的德国企业也为员工选购安联的团体保险产品。 今天,安联保险集团在华已经拥有了包括寿险、非寿险、信用保险、基金管理业务在内的全部核心业务,是目前唯一一家获得了寿险和非寿险业务在华经营许可的欧洲保险公司,安联在中国的公司包括: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经营寿险)、安联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经营财产险)、安宜信用保险有限公司(香港)、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附录2009年财富世界500强主要保险和再保险公司 公司名称 2008年营业总收入(亿美元) 2009年排名 国家/地区 安联集团(Allianz)1423.94620德国伯克希尔哈撒韦(Berkshire Hathaway Cooperation)1077.8641美国忠利保险(Assicurazioni Generali)1031.0347意大利安盛集团(AXA Group)802.5773法国慕尼黑再保险(Munich Re Group)675.15495德国生命保险(Nippon Life Insurance)666.21196日本州立农业保险公司(State Farm Insurance)613.434111日本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Met Life)550.85132美国中国人寿保险(China Life Insurance)545.341133中国第一生命保险(Dai-ichi Mutual Life Insurance)520.125139日本法国国家人寿保险(CNP Assurances)384.817196法国明治安田生命保险(Meiji Yasuda Life Insurance)380.825197日本住友生命保险(Sumitomo Life Insurance)363.076217日本英杰华集团(Aviava)355.058221英国加拿大鲍尔集团(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351.25226加拿大东京海上控股株式会社(Tokio Marine Holdings)348.70231日本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Zuric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323.49255瑞士纽约人寿保险(New York Life Insurance)314.162269美国安泰保险金融集团(Aetna)309.507276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Manulife Financial)309.475276加拿大国泰人寿保险(Cathay Life Insurance)298.522291中国台湾好事达保险公司(Allstate)293.94295美国利宝相互保险(Liberty Mutual Ins. Group)288.55304美国 以下略.。德国法兰克福证交所DAX30指数成份公司 阿迪达斯体育用品安联集团巴斯夫化工拜耳制药宝马汽车德意志商业银行戴姆勒汽车汉莎航空德国邮政银行德国电信德国意昂电力集团费森尤斯医药器械抵押不动产控股汉高化学英飞凌科技半导体林德集团曼恩重工集团默克制药麦德龙商业慕尼黑再保险莱茵集团SAP软件萨尔茨吉特钢铁西门子电气蒂森-克虏伯K+S农业化学大众汽车德国证券交易所德国商业银行大陆汽车零部件及轮胎股份德国安联的草根研究 德国安联集团是世界上最大的综合性保险集团之一。也是全球五大资产管理机构之一,业务范围包括银行、资产/基金管理、人寿、医疗、财产和意外保险等方面。为了保证投资者资金的稳健,安联集团创造了一门与传统的金融理论和方法不同的独门功夫—“草根研究”。 稳健创造“草根研究” 因为安联管理的资金庞大,而且涉及面极广,所以它在为投资者选购股票的时候,流程非常严谨,第一位考虑的就是稳健。 而草根研究就是安联集团用于旗下基金在做投资决策时的参考、辅助和佐证。具体说就是,安联公司派出调研人员,长期亲临上市公司,对其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实地调研。比如要在药厂买股票,安联集团并不是首先看其基本面,而是对医院医务工作者进行大量访向,询问他们是否会为病人开出此类药物、这个药疗效怎么样等等。从大量的访问中得出调查研究报告,并以此对该公司的财政报告和成长性作出判断,进而反证该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这些调研人员在某种程度上担任着 “记者”的任务。如果有研究员对某一个公司有兴趣,便会编成报告交予这些“记者”。这种选股方式是传统被动式金融研究一个特别好的互补。通常市场的动向要比华尔街财务报表早三至六个月。 缘起“游戏机” 1987年,安联购入了一只业绩非常优秀的游戏机生产企业的股票,该公司的电子游戏机等玩具一度风靡儿童市场。但有一天,当安联的首席投资执行官回到家中时,发现女儿已经改为热衷玩另一种品牌的游戏机了,并告诉爸爸其他小朋友也像他一样,都不玩以前那家公司生产的游戏机了,因为有些过时了。 安联集团通过财务报表来判断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具有一定时滞性,当其产品从鼎盛走向衰退之初,并不能立刻从报表上反映。于是,他开始着手建立一只非金融研究团队,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跟踪、调研和分析的流程和方法,用于对传统的以财务报表分析为主的金融研究的补充和反证。 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一支300多人的草根研究团队遍布世界各地,分别由医生、律师和经销商等组成。“草根研究”理论和方法也已逐步完善,并在安联集团的全球范围作为系统的“独门兵器”予以运用,对投资收益贡献良多。 “红酒”来庆功 1999年12月,安联集团草根研究员通过对大量的市场实地调研,发现2000年英国和美国市场对高档红酒需求的增长极为强劲,而其中澳洲southcorp公司生产的高档红酒,虽然每瓶价格比市场同类产品高出12澳元,但仍然最受消费者喜爱。因此草根研究员向公司相关行业的研究员发出报告,提请行业研究员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