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央行和银监会昨日联合公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对车贷业务品种进行细分,并扩大了放贷机构范围。在个人汽车贷款和用于商业用 途的企业汽车贷款方面,新《办法》沿用1998年的规定,设定了最长为5年的贷款期限,并彻底终结“零首付”,贷款买车最少要自付两成。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4〕 第2号令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第5次行长办公会议和2004年8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主席:刘明康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第五条 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 第六条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第二章 个人汽车贷款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四)个人信用良好; (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一)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资信评级情况; (二)贷款担保情况; (三)所购汽车的性能及用途; (四)汽车行业发展和汽车市场供求情况。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证明; (三)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五)贷款催收记录; (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第三章 经销商汽车贷款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汽车经销商发放的用于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的贷款。 第十四条 借款人申请经销商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 (二)具有汽车生产商出具的代理销售汽车证明; (三)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四)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五)经销商、经销商高级管理人员及经销商代为受理贷款申请的客户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经销商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经销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营业地址; (二)各类营业证照复印件; (三)经销商购买保险、商业信用及财务状况; (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号); (五)所购汽车及零部件的型号、价格及用途; (六)贷款担保状况; (七)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十六条 贷款人对经销商采购车辆和(或)零配件贷款的贷款金额应以经销商一段期间的平均存货为依据,具体期间应视经销商存货周转情况而定。 第十七条 贷款人应通过定期清点经销商汽车和(或)零配件存货、分析经销商财务报表等方式,定期对经销商进行信用审查,并视审查结果调整经销商资信级别和清点存货的频率。第四章 机构汽车贷款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对除经销商以外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机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十九条 借款人申请机构汽车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借款人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定文件; (二)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合法资产; (三)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 (四)无重大违约行为或信用不良记录; (五)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条 贷款人应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为每个机构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加强信贷风险跟踪监测。 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对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机构发放机构商用车贷款,应监测借款人对残值的估算方式,防范残值估计过高给贷款人带来的风险。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发放商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70%;发放二手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50%。 前款所称汽车价格,对新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汽车生产商公布的价格的较低者,对二手车是指汽车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与贷款人评估价格的较低者。 第二十三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资信评级系统,审慎确定借款人的资信级别。对个人借款人,应根据其职业、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资信级别;对经销商及机构借款人,应根据其信贷档案所反映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资信级别。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发放汽车贷款,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所购汽车抵押或其它有效担保。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直接或委托指定经销商受理汽车贷款申请,完善审贷分离制度,加强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催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建立二手车市场信息数据库和二手车残值估算体系。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根据贷款金额、贷款地区分布、借款人财务状况、汽车品牌、抵押担保等因素建立汽车贷款分类监控系统,对不同类别的汽车贷款风险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类汽车贷款的风险级别。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应建立汽车贷款预警监测分析系统,制定预警标准;超过预警标准后应采取重新评价贷款审批制度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不良贷款分类处理制度和审慎的贷款损失准备制度,计提相应的风险准备。 第三十条 贷款人发放抵押贷款,应审慎评估抵押物价值,充分考虑抵押物减值风险,设定抵押率上限。 第三十一条 贷款人应将汽车贷款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建立与其他贷款人的信息交流制度。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贷款人在从事汽车贷款业务时有违反本办法规定之行为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对该贷款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贷款人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贷款人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工程车辆的贷款,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颁布的《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即将实施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对消费者、银行、汽车销售商到底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呢?首都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主任庹国柱分析,这次的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特别是汽车金融市场,同时加强了银行的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改变和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从消费者来讲,尽管贷款条件提高了,但是对消费者从信用方面是一个很好的规范。至于对汽车行业来讲,贷款的条件比较严格了,但资金来源的渠道扩大了。这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一个新的条件和环境,对推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非常有好处。货款六大变化 变化一:车贷不再银行垄断 从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试点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以来,车贷业务都是商业银行“独享”业务。而伴随着新办法,能经营车贷业务的机构也扩大到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以及汽车金融公司,该条款其实也是在法律上给已经获批的大众、丰田等汽车金融公司一个“名正言顺”的地位。另外,在2006年以后,估计届时获批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外资银行也有望在车贷上“插上一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长期利率期货 长期利率期货则是指期货合约标的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利率期货,即以资本市场的各类债务凭证为标的的利率期货均属长期利率期货,包括各种期限的中长期国库券期货和市政公债指数期货等。美国财政部的中期国库券偿还期限在1年至10年之间,通常以5年期和10年期较为常见。中期国库券的付息方式是在债券期满之前,每半年付息一次,最后一笔利息在期满之日与本金一起偿付。长期国库券的期限为10年至30年之间,以其富有竞争力的利率、保证及时还本付息、市场流动性高等特点吸引了众多外国政府和公司的巨额投资,国内购买者主要是美国政府机构、联邦储备系统、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保险公司等。在各种国库券中,长期国库券价格对利率的变动最为敏感,正是70年代以来利率的频繁波动才促成了长期国库券二级市场的迅速扩张。
简介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荷兰AEGON保险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02年5月各出资50%共同组建,于2003年5月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4.5亿元人民币。2004年12月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筹备批准在北京成立首家分公司,2005年5月海康保险北京分公司正式开业。2005年5月30日获保监会批准在南京筹建分公司。2005年9月海康保险江苏分公司正式开业。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介绍 海康人寿保险主要经营医疗、养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分红、投连、万能保险等方面。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保险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各出资50%组建而成,于2003年5月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海康人寿总部位于上海,目前注册资本为14.5亿元人民币,迄今已在北京、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天津、青岛与河北等地建立了省级分公司。 2009年12月,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企业形象全面升级,标志着公司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篇章。全新的企业标识红蓝相间,代表着组成海康人寿的两大合作伙伴——拥有160多年领先行业经验的国际保险专家,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以及具有强大资信力评级的本土实力伙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这样独特的结合让海康人寿成为名符其实的“实力团队”。这一品牌理念更在每一位海康的员工身上得到体现,所有的海康员工通力协作,组成“实力团队”,为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提供最佳的产品与服务。与此同时,海康人寿携手国际知名钢琴演奏家郎朗,将海康的品牌理念带给更多的消费者。 在未来的几年内,海康人寿将以适度进取的业务拓展策略,在全国范围内陆续设立分公司,将专业、优质、全面的保险服务带给全国的民众。 公司大事记: ·2002年5月,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各出资50%共同组建,总部设在上海。 ·2003年5月,正式获得营业执照,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 ·2005年5月,海康人寿北京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5年9月,海康人寿江苏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6年9月,海康人寿山东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7年9月,海康人寿浙江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8年4月,海康人寿广东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8年10月,海康人寿天津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9年4月,海康人寿青岛分公司正式开业 ·2009年6月,海康人寿河北分公司正式开业
汽车贷款利率定义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借款发放的用于购买本人名下自用汽车(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家用轿车汽车货款或7座(含)以下商务车)的贷款。汽车货款利率名词概述法定利率 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合同利率 贷款人根据法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同谋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某一笔具体贷款的利率。汽车贷款利率确定 《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金融机构对客户发放的各项贷款,不管利率如何调整,在贷款未到期前,一律按合同利率计息。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期限到期后,不再实行原合同利率。 贷款合同期内原则上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贷款遇利率调整仍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遇利率调整时,借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贷款利率,合同中约定调整的,在合同期间可按月、按季、按年调整,合同中无约定调整的,仍执行原合同利率。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若新利率低于原利率,在签订展期合同时一般按原利率确定或按照有关法规双方协议确定。汽车货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作为商业贷款利率的一种,汽车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比银行基准利率要稍微高一点,比如现行的普通银行汽车贷款利率一般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10%,调息前,央行基准年利率为1年期5.31%,2-3年期5.40%。汽车贷款利率为1年期5.841%,2-3年期为5.94%。调息后,央行基准年利率为1年期5.56%,2-3年期5.60%。汽车贷款利率为1年期6.116%,2-3年期为6.16%。2011汽车贷款利率 六个月5.35 一 年 5.81 一至三年 5.85 三至五年 6.22 五年以上 6.40 从今年4月6日起,一年期存款、贷款基准利率上调25个基点,分别为3.25%和6.31%。其他各档次的存、贷款利率也分别进行上调。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加息调整中,活期存款利率上调10个基点,由0.4%提高到0.5%。 各项贷款 单位:% 六个月 5.85 一 年 6.31 一至三年 6.40 三至五年 6.65 五年以上 6.80 汽车贷款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锌期货 一、锌的自然属性及应用 锌是自然界中分布较广的金属元素。主要以硫化物、氧化物状态存在。矿物有闪锌矿、菱锌矿、硅锌矿、异极矿、水锌矿等。由于锌熔点较低故冶炼中多采用密闭鼓风炉法生产及电解法生产。纯锌为银白色金属,元素符号Zn,原子量65.4,比重7.1kg/dm3,熔点419℃。 锌具有良好的压延性、抗腐性和耐磨性,是10种常用有色金属中第三个重要的有色金属,广泛应用于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电、化工、汽车、军工、煤炭和石油等行业和部门。 锌和许多金属能组成性能优良的各种合金。最主要的是,锌与铜、锡、铅等制成黄铜,用于机械制造业;锌与铝、镁、铜等制成压铸合金,用于制造各种精密铸件;钢铁及各种铸铁表面镀锌能防止腐蚀,含锌喷涂材料和各种抗腐蚀材料得到广泛应用;锌加工材是制造干电池的主要材料。锌的化学物,如氧化锌和立德粉是医药、橡胶、颜料和油漆等行业不可缺少的原材料。 二、市场分布 (一)国际市场 1、锌资源主要分布 世界锌储量丰富。据美国地质调查所资料,截止1998年底全世界拥有锌储量(金属量)为:锌19000万吨;储量基础为44000万吨。世界铅锌储量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中国、墨西哥、北朝鲜和秘鲁等几个国家,它们拥有铅锌储量占世界铅锌总储量的68%。 2、锌的产量 世界锌的主要生产国有:中国、加拿大、日本、美国、西班牙、德国、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意大利、墨西哥和俄罗斯,其中以中国产锌最多,其次为加拿大。 据国际铅锌研究小组统计,2005年全世界锌产量达1022.6万吨,同比减少了1.2%。 世界主要地区锌产量 单位:千吨 资料来源:ILZSG 3、锌的消费 世界锌的消费量与世界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因为经济发展总能表现为建筑业、汽车业和家电设备的发展,而这将直接导致锌消费量的增长。锌消费量的近50%用作防腐蚀镀层,近20%用于生产黄铜(包括直接应用的再生原料锌),约15%用于生产铸造合金,其余的则用于轧制锌板、锌的化工及颜料生产等。 锌消费相对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亚洲地区的锌消费量成为锌消费的主要增长点。锌的主要消费国有:中国、美国、日本、德国、韩国、意大利、法国、英国和俄罗斯等。 2005年全球消费锌1061.6万吨,较2004年略有减少。 世界主要地区锌消费量 单位:千吨 资料来源:ILZSG (二)国内市场 1、锌资源主要分布 我国探明的锌资源储量为3300万吨。我国有铅锌矿产地700多处,主要为:黑龙江省的西林;辽宁省的红透山、青城子;河北省的蔡家营子;内蒙古自治区的白音诺、东升庙、甲生盘、炭窑口;甘肃省的西成(厂坝);陕西省铅硐山;青海省的锡铁山;湖南省的水口山、黄沙坪;广东省的凡口;浙江省的五部;江西省的冷水坑;江苏省的栖霞山;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大厂;云南省的兰坪、会泽、都龙;四川省的大梁子、呷村等铅锌矿。 2、锌的生产 我国是世界主要锌生产国。据有色协会统计,2005年全国锌产量达到271万多吨,占世界总产量的26.3%,居世界第一位。 3、锌的消费 在我国,锌的最终消费主要集中在建筑、通信、电力、交通运输、农业、轻工、家电、汽车等行业,中间消费主要是镀锌钢材、压铸锌合金、黄铜、氧化锌以及电池等。2005年我国锌消费量为315万吨,占世界总消费量的30%。 4、锌的进出口 目前,我国既是世界上最大的锌生产国,又是最大的锌消费国。我国的锌矿山和冶炼厂的数目比世界上其他国家锌矿山和冶炼厂的总数还要多。但是,由于国内的锌精矿消耗量超过了国内的供应能力,仍须大量增加锌精矿的进口量。 2004年净进口额达到4.4亿美元。全年净进口精锌15286吨,净进口合金180892吨,净进口锌精矿616074吨实物量,净进口锌材54706吨,净进口废料75430吨实物量,净出口氧化锌46449吨实物量。 三、LME锌期货合约 四、上海期货交易所将上市锌期货 早在1990年代初,锌就是与铜、铝、铅、锡、镍等基本金属并列的中远期交易品种。但锌的交易规模逐年递减,至1997年锌交易基本停止。1998年,在期货市场的结构调整中,有色金属交易品种只保留了铜和铝,锌等品种被取消。 然而,锌的价格也在2006年不断走高。在市场需求看涨的同时,企业对如何抵御国际市场快速波动的风险意识亦不断增强,关于锌期货重返市场的呼声不断。 2006年3月14日,上期所在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制定并实施产品开发规划,加紧钢材、铅、锌、石油期货和铜期权等品种的开发及上市准备,力争取得重大突破"的目标。 上期所的有关报告指出,目前国内锌价的主要基准来自上海有色金属网的上海锌价(SMM报价)。但业内人士认为,SMM存在价格虚高和变化太快等方面的不足,此外,作为公开报价平台,SMM并不具备套期保值的功能。 而有资格进行套期保值的,仅限株洲冶炼、葫芦岛有色等少数几家大型企业,其他企业则只能通过外资企业来进行保值,受其提高展期费用和升贴水的影响,只能被动接受高价。锌期货的推出,将为市场提供一个重要的投资与避险渠道。 "中国很快推出锌期货,主要缘于2006年国际锌价的巨大变化。LME(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金属锌期货和金属铅期货甚至代替了金属铜一贯的领头地位。"高盛全球业务部门的一位分析师表示。 2006年5月有色金属步入调整行情后,锌表现相对强势,屡屡成为市场的领头品种。根据LME情况看,锌的市场活跃程度仅次于铜和铝期货。 中国亦是世界上最大的铅锌生产国和消费国。面对国际价格的显著变化,国内用锌企业更加敏感,保值、避险的需求也更加强烈。 目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海外套保交易的仅有30余家大型国有企业,其中约20家金属生产、加工企业拥有海外金属交易机会。而对于国内的大多数生产、贸易和加工企业而言,金属锌的期货交易还是个新事物。 据了解,上期所将对国内金属锌相关企业进行培训,让企业了解金属锌期货的有关交易规则与程序。 上期所有关人士表示,具体方案已提交有关部门,等待批准。一个新的有色金属期货品种有望于今年亮相。在1月13日深圳举行的期货大讲堂上,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市场部高级总监陈建平表示,上期所已经完成推出锌期货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已将具体的方案提交有关部门,等待批准。 五、国外锌期货 目前LME和COMEX都上市交易锌期货品种,而LME的锌期货从成交和市场参与程度都是国际上最大的,已经吸引了包括投机、套利、套保客户的参与,其中对冲基金也积极在锌期货上布局,而爆出大幅亏损的“不凋花”和“红风筝”基金都曾参与LME锌期货期权交易。 参见: *期货 有色金属
简介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海尔集团旗下的青岛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美国纽约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合资寿险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11月2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现为人民币3亿元,总部设在上海,专门为社会大众提供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至2005年底,海尔纽约人寿共有员工330余人,代理人近1400人。公司核心 海尔纽约人寿坚持以职业代理人渠道为核心,电话行销、银行保险等多元化营销渠道并举的保险销售模式。公司继承了纽约人寿已经延用了160多年的、并不断完善的、专业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和培训技能,在代理人的招聘、培训和管理上有一套成熟而完善的系统。对代理人的要求除买保险也是一种投资需拥有高学历,更需要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海尔纽约人寿主张“代理人的主要任务不是推销产品,而是发现客户真正的需求”。因此,代理人进入公司后将接受纽约人寿成效卓著的“黄金系统”的培训,代理人不仅对产品熟悉,还具备了家庭理财、金融和税务等方面的综合知识,能够用财务需求分析系统”全面了解客户的财务情况,并为之提供符合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海尔纽约人寿高素质、服务专业的代理人队伍在各地市场上赢得了“学院派”代理人的美誉。公司服务 银行保险在公司多渠道营销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客户可以在相关银行网点,根据自己的需求,结合理财计划,填妥投保单,即可轻松享受到海尔纽约人寿为其提供的保障服务。 而电话行销开始于2004年2月,近年来发展迅速。客户只需一个电话,便可以联络到海尔纽约人寿的电话行销专员。电话行销专员将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保障设计,客户也可以选择传真投保,或者由专人上门服务。因此,电话行销业务也日益受到客户的青睐。产品开发 在产品开发方面,海尔纽约人寿始终紧随市场主流,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要,不断努力地开发新产品。从最初单一的保障型产品,到后来方便理财的两全保险、储蓄保障两用的终身寿险、满足退休需求的年金产品,再到2006年刚推出的“财溢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目前公司在售的个险产品总数已超过30个,产品体系日益完善。 公司于2005年获得团险业务经营许可后,海尔纽约人寿已经初步建立起基础的团险短险产品线,现有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等8款团险产品,而这些产品在青岛市场已开始销售。客户服务 在客户服务方面,海尔纽约人寿秉承了股东海尔集团“真诚到永远”的服务理念和创新精神。不仅在服务的质量上严于要求,在服务措施上更是要求不断推陈出新。目前公司已推出800免费客服热线、短信实时查询保单信息、VIP客户俱乐部、电话变更保单项目、SOS金卡会员等一系列便捷、个性化的服务,深受客户好评。在专业技术上,海尔纽约人寿继续沿用在2004年所开发的两套新的作业系统:保单影像管理系统和新业务自动核保系统。虽然这两套系统在保险业已有多年的成熟应用,但我们在实现这些系统时,仍然致力于不断创新,在设计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力求方便用户,同时努力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效益。 在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各方面都不断进步的同时,海尔纽约人寿也不断地在向全国拓展。2004年,海尔纽约人寿迈出了向全国拓展的第一步,成功进驻了西部重镇成都并设立了分公司。而成都分公司开业第一个月就获得保费收入接近345万元人民币,实现了开门红。而在2005年,海尔纽约人寿又成功进入股东海尔的所在地——青岛。凭借着股东海尔的卓著声誉以及“学院派代理人”的精英队伍,青岛分公司第一个月提交保费332万,又创历史新高。此外,公司也在当年获得了经营团险业务的经营许可,成立了团险行销部门。年底,公司又分别在四川德阳和山东烟台设立了两个营销服务部,南京分公司也获得了筹建批复。至此,海尔纽约人寿自身业务弓箭形拓展的轮廓已日渐显现。 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致力于向社会大众提供真诚而专业的服务,力争成为最值得信赖的寿险公司。2005年公司入选由世界经理人周刊与世界金融实验室联合评选出的 “中国10大倍受赞赏的保险公司”,而成都分公司也当选“‘CCTV中国年度雇主调查’成都最佳雇主”公司。 2006年7月,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正式开业。这是海尔纽约人寿继成都和青岛后,在国内设立的第三家分公司。 2010年,纽约人寿公司从海尔纽约人寿公司撤出,海尔纽约人寿公司现在为海尔集团独家拥有。
重组 LCF洛希尔集团目前的业务主要是并购重组,就是帮助大企业收购兼并其他的企业,或者对其资产结构进行重组。LCF洛希尔集团的并购重组业务主要在欧洲,在2006年世界并购排行榜上可以排到第13位。 罗斯柴尔德在亚洲有一个办公室——香港,不过,这个办公室的正式名字叫做“荷兰银行-罗斯柴尔德”,因为它在亚洲的业务处于荷兰银行的控股之下,自己的发言权不大。甚至某些人事权,都是由荷兰银行主管的。创建 LCF洛希尔集团旗下的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53年由Edmondde Rothschild创建,总部设在巴黎,并由洛希尔家族控股的以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为主要业务的金融集团,在全球多个国家设有代表处。 Edmondde Rothschild的儿子Benjaminde Rothschild为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的控股股东。于2006年1月进入中国,并于当年获得QFII资格。占据领导地位 洛希尔金融集团 一直占据金融服务业的领导地位。作为家族企业,爱德蒙得洛希尔金融集团主要经营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业务,其经营资产达800亿美元,拥有2500多名专业人才。其总部设在巴黎和日内瓦,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总部设在巴黎,并由洛希尔家族控股的以私人银行和资产管理为主要业务的金融集团,在全球多个国家设有代表处.爱德蒙得洛希尔金融集团进入中国,欧洲爱德蒙得洛希尔家族银行集团的法国子公司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在上海的代表处成立。据悉,这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首家家族私人银行的代表处.全球改名 2010年起,LCF Rothschild Group全球更名为Edmond de Rothschild Group,并相应更换logo。
销售面积 指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 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