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账户自由化(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目录 1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概述 2资本账户自由化的风险 3资本账户自由化的风险防范 4资本账户自由化的实行 资本账户自由化的概述 资本账户自由化通常是指一国允许其资本账户中的各种资本自由流动,即居民可以自由地进出国际金融市场进行投资和筹资,非居民也可以自由进出国内金融市场进行投资和筹资。资本账户自由化是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中力度最大的开放措施。发展中国家为了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弥补其工业化进程中的“资本短缺”,在实行利率自由化、金融业务和机构准入自由化的同时,也实行资本账户的自由化。资本账户开放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许多潜在的经济效益。 资本账户自由化的风险 资本账户自由化带来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量风险资本的流入和资本的突然性逆转影响宏观经济稳定 资本账户自由化带来的国内需求过旺会使国内利率升高,国内紧缩货币政策只会使情况恶化。国内利率的升高会诱导更多的短期国际投资资本流入,使经济过热,带来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真实汇率升值和经常账户赤字的扩大。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外部债务增加会导致货币贬值,最终引导国外商品相对价格的重新调整和商品贸易流自我转向。在固定汇率制度下,外部失衡的增加,会使人们对现行汇率制度失去信心,诱发货币贬值预期,从而增加金融的不稳定性。此外,流入发展中国家的短期资本相对于FDI而言,由于期限较短,并且主要投资于证券股票市场,对经济波动的敏感度极高,具有很高的不稳定性。当资本流入国的经济出现波动,或者出现汇率贬值预期时,大量短期资本就会抽光,从而加速东道国的外部流动性危机。如1986年,估计流入泰国的外国银行贷款有410亿美元,1997年则逆转为320亿美元的流出。 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国际债权人都低估了对东南亚国家发放短期贷款的风险。而当危机在泰国爆发时,债权人得知东亚国家的短期债务总额已经超过外汇储备总额后,为了避免债务人无力支付短期债务,迅速撤离了资本。一般而言,大规模货币贬值和资本外逃会使风险预期进一步增加,如果此时国内政策失误,危机就会进一步加重。而货币贬值又导致大量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又会恶化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银行不良资产增加和银行破产,金融体系便面临崩溃。 当上述问题出现时,外国债权人无法确信债务能够收回,在货币贬值的情况下,他们将迫不及待地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重新进行评估,而且越来越不愿意继续放款。在许多情况下,拒绝继续放款本身就会引发破产。货币和金融状况的恶化不断蔓延,反过来又使得资本进一步流出,货币进一步贬值。在这一恶性循环过程中,即使是那些借款很审慎的企业也难以保持其信誉。于是,金融部门的问题便外溢到一般经济活动中,从而使得产出大幅度下降,经济活动大量萎缩。 二、过度借款和道德风险危及银行体系稳定 发展中国家实行资本账户自由化,使得大量的私人资本通过银行中介进入东道国,导致银行存款激增。由于发展中国家都存在或明或暗的政府担保和补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银行大量放贷,出现贷款膨胀,而代表银行股东经营的银行经理人员,又往往因为这种担保而产生道德风险问题。在资本账户自由化情况下,银行经理人员有动力通过提供高的存款利率到国外去寻找存款;银行从而用这些资金为高风险项目提供贷款,为消费贷款提供资金,推动国内高消费。当银行股本金占银行总资产比率愈低时,这种道德风险会更加突出。私人资本的大量流入带来金融机构膨胀。通过对房地产和股票投机的大量贷款,推动资产价格不断上涨,产生资产“泡沫”,这样拉动起来的消费膨胀,又会提高国内总的消费需求,从而产生过旺的消费需求,导致我们前面论述的通货膨胀,巨额经常账户赤字和真实汇率升值。 Gavin和Haumaan(1995)发现金融危机之前总出现贷款膨胀。当银行资产迅速扩张时,银行很难得到有关资产质量的信息。因为当经济形势比较好和银行信贷膨胀时,借款人的流动性要求极容易得到满足。这样的贷款膨胀会导致总体银行资产质量恶化。如果银行不良资产比例过高,将由银行危机进一步引发国际收支危机。如果一国的汇率是浮动的,那么国际收支危机就会导致国内货币贬值。 总之,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存款保险制度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担保,会导致国际债权人和国内银行经理人员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出现超贷和超借综合症,从而影响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经济,使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突增。 三、为国际投机资本特别是国外套利基金冲击本国金融市场打开方便之门 所谓投机资本,是指投机者为了在短期内获得较多利润而投出去的资本。由于投机资本要求在短期内完成利润的实现,极其强调资本的流动性。因此,绝大部分投机资本活跃在金融领域。可以说投机资本基本上都属于金融资本。所谓国际投机资本,或称国际游资,是指那些没有固定的投资领域,以追逐高额利润而在各市场之间移动的短期资本。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目前在各市场中频繁出入的国际投机资本大约有不下2万亿美元,约等于全球产出的20%。另据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估计,1997年,仅在纽约、东京和伦敦金融市场上,每天大约有6500亿美元的外汇交易,其中仅有18%用来支付国际贸易和投资,另外82%用于国际金融投机。 资本账户开放为国际投机资本在各国游动打开了方便之门,也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带来了极高的风险。国际投机资本在各国间的游动,使得国际信贷流量变得不规则,国际信贷市场风险加大。国际投机资本所推动的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以及汇率、利率的大幅振荡使金融工具的风险加大。 国际投机资本进入一国,纯以牟利为目的,并非进行实质性投资,即使参与实质性投资,也都含有投机成分和潜在动机,因而会给一国经济带来潜在性危机,加大金融风险。特别是巨额游资借助于现代通讯技术、金融衍生工具及投机技巧的运用,更是加大了市场风险。在股票、期货、房地产等极富投机性的市场上,巨额游资可以轻易地在较短时间内吹起金融泡沫,引发市场的暴涨暴跌,而且,这种狂热的投机活动还会很快地由一地波及它地,或由一种投机对象波及到各种投机对象,引起市场连锁反应。国际游资的这种“金钱游戏”可能将一国经济和金融形势的不稳定迅速传递给所有的其他国家。 国际投机资本在一国的流入与流出,妨碍东道国制定和执行独立的货币政策。国际投机资本的游动往往与东道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呈反方向性。在资本账户开放的条件下,如果一国为抑制通货膨胀,会采取紧缩银根提高利率的措施,以此减少货币供应量,但利率的提高却可能招致国际资本的大量流入,使该国货币供应量增加,加剧通货膨胀。而如果一国经济出现衰退现象,就会降低利率以增加货币供应量,而此时国际资本流出,反而加剧经济衰退;同时,外资的急剧抽逃还会引起东道国货币币值急剧贬值,诱发货币危机和债务危机。在国际投机资本中,套利基金发挥了领头羊的作用。套利基金一般是设在离岸中心的共同基金或与发达国家的合伙基金,使有关监管当局鞭长莫及和监管无法可依。套利基金的特点是大量借款,从事高杠杆性投资,加剧风险行为。例如索罗斯手下的量子基金和老虎基金在90年代的货币投机中曾取得20%的投资收益率,其投资行为和决策成为其它基金和投资者模仿的对象,因此,一旦风吹草动,从众行为又会造成资本大量流出,造成有关国家货币贬值,经济陷入混乱。 资本账户自由化、国际私人资本的大进大出使发展中国家银行面临极高的市场风险。流入的资本中短期债务比例越高,金融系统面临银行危机和系统金融危机的概率越高。一国金融市场的动荡,又会通过资本流动迅速传染到其他国家,当投资者对一国经济发展失去信心,产生该国货币贬值预期时,国际投机资本便会大量撤离,当局为了维持汇率稳定,不得不动用外汇储备干预;当外汇储备不足以干预外汇市场时,则不得不放弃现行汇率,听任货币贬值,货币危机爆发,一国的货币危机再通过贸易和资本渠道迅速传染到邻国和贸易关联国。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中国因为没有开放资本账户,从而避免了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可见,资本账户自由化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资本账户自由化的风险防范 针对资本账户开放带来的巨大风险,可以采用以下手段来消除和防范 (一)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扩大短期国债发行规模,完善冲销干预的手段。这样既可以从市场方面消除游资流人的渠道,化解游资流人的压力;也可以减轻和化解通货膨胀的压力。 (二)改革现行外汇市场运行机制,解除人民银行被动吃进所有外汇的义务,建立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化解外汇资本流人导致基础货币同步增长的压力。 (三)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一是适度增强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外汇储备币种与进出口和外债币种要相匹配,适时适度调整外汇储备篮子货币中的各个币种比重。二是实行人民币汇率目标区间的浮动汇率管理制度。三是适时调整中心汇率及目标区间的大小。 (四)改善外汇管理,堵塞资本流动中的漏洞,让游资通过变相资本流动的渠道受到制约。 (五)继续改革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构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防范银行经理人员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六)继续推进证券市场的改革。丰富金融工具品种,解决股权分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资本账户自由化的实行 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和一体化,资本管制的存在意义和有效性越来越弱。中国应该遵循一套渐进的、能够不断校准的方案,来进一步推进资本账户自由化。应该优先进行的关键性改革包括:建立可持续的公共财政;使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具有活力;在利率自由化方面取得进展;使汇率体制更富弹性;加强审慎规制和监管。 资本账户自由化可以按照四个步骤来进行:第一,放宽直至取消对外直接投资限制,实现机构和公司进行国际证券投资的自由化;第二,取消除短期债务工具出售外的其他证券投资流入限制,逐步取消对初级证券发行的限制;第三,在流入和流出两个方向上,都取消对证券发行的限制,实现居民证券投资自由化,逐步放宽直至取消金融机构对外商业借款限制;第四,放宽国内非金融企业的对外商业贷款,取消所有其他限制,代之以审慎规则,最终实现中国资本账户的完全开放。
通用信托业务指那些既可以由个人作委托人,也可以由法人作委托人的信托业务。 通用信托的产生:随公司法人的涌现,法人信托成为信托主要业务个人作为受托人不能适应信托业务要求信托财产所有者多元化,信托机构业务的多重化开列了通用信托业务。 通用信托业务的种类:1.投资信托;2.不动产信托;3.公益信托;4.处理债务信托;5.管理破产企业的信托.
国内首家外资村镇银行——曾都汇丰村镇银行(Cengdu HSBC Rural Bank) 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概况 2007年12月14日,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Hubei Suizhou Cengdu HSBC Rural Bank Company Limited)正式开业,汇丰成为首家进入中国农村市场的国际性银行。 汇丰村镇银行是汇丰银行的全资子公司,目前拥有22名员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为了表示母公司对汇丰村镇银行的大力支持,汇丰银行执行董事王冬胜将出任汇丰村镇银行董事会主席。他表示:“汇丰村镇银行将以专业的、可持续的、可盈利的模式经营,帮助中国农村地区释放出巨大的经济潜力。” 汇丰选择在随州市曾都县开设首家城镇银行,主要原因是该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形成了汽车、机械、服装和高科技等强势行业。汇丰认为,曾都的农村经济形态有极大的可持续性,很契合汇丰在融资和海外网点方面的优势。同时,曾都也是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最早指定的36个地区之一。 据悉,新银行按照商业银行条例运营,开业初期阶段主要提供企业和个人存款服务,向农业相关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向出口型企业提供贸易服务和结算银行服务,未来将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包括2008年后期计划向农民提供直接贷款,或通过与信用社、农村互助社以及农业企业的合作,向农民提供间接贷款。根据法规,银行最大额贷款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汇丰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人民币,因此该行向企业提供的贷款上线是50万元人民币,不设下线。 “2008年汇丰银行将在内地农村设1至10家支行,未来两三年内大致会设立30家支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主席郑海泉说:“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尚未完全开发的中国农村市场,将为汇丰银行的业务发展带来新机遇。”
目录 1即期外汇交易概述 2即期外汇买卖的方式 3即期交易实例 4即期外汇买卖相关术语 即期外汇交易概述 即期外汇交易(Spot Exchange Transactions):又称为现货交易或现期交易,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但可以满足买方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以避免外汇汇率风险。 即期外汇买卖的方式 1、顺汇方式的外汇买卖 顺汇(favourable exchange)是一种汇款方式,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以某种信用工具(如汇票),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支付方式。 其过程是银行在国内收进本币,在国外付出外汇。因其汇兑方向与资金流向一致,称为顺汇。在顺汇方式下,客户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汇票,等于该银行卖出外汇。 顺汇所涉及的当事者有: ①汇款人(remitter),通常为债务人或付款人; ②收款人(payee),是指债权人或受益人, ③汇出行(remitting bank),是受汇款人委托向收款人汇款的银行; ④解付行(paying bank),是受汇出行委托,接收汇出行的汇款并向收款人解付款项的银行,也称汇入行。 汇出行与解付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银行收妥本币,卖出外汇后,按照客户的要求采用电汇、信汇和票汇方式通知债权人或收款人所在国的分支行或其代理行,按当天汇率将其外币存款账户上的一定金额的外汇支付给收款人。这样,该外汇银行在自己账户上增加了客户支付的本国货币,而在国外的外币账户存款却减少了相应的外币额。 顺汇的三种具体形式: 根据交割方式不同,可将即期外汇交易分为三种。 电汇交割方式,简称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银行卖出电汇是汇款人的申请,直接用电报、电传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电汇交割方式就是用电报、电传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银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帐。电汇的凭证就是汇款银行或交易中心的电报或电传汇款委托书。 票汇交割方式,简称标汇(Demand DRAFT,D/D)。银行卖出汇标是指汇款银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国外汇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前往,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交割是指通过开立汇票、本票、支票的方式进行汇付和收帐。这些票据即为汇票的凭证。 信汇交割方式,简称信汇(Mail Transfer)。银行卖出信汇是汇款银行应汇款人伯申请,直接用信函通知国外的汇入银行委托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交割方式是指用信函方式通知外汇买卖双方开户行或委托行将交易金额收付记帐。信汇的凭证就是江款行或交易中心的信汇付款委托书。 上述三种汇款方式的成本与效益是不同的。在汇款收付过程中,收入本币与付出外币之间因汇款方式的不同存在着时差,从而决定不同汇款方式的不同汇率,而汇率高低又取决于时差的长短。汇款在途时间长,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多,收益就大,但费用会变小,因此银行报价也较低,反之,时间短,银行可利用这笔资金的时间就短,收益就小,但费用会变大,这就是银行报价较高的原因。一般来说,电汇在途时间最短(1~2天),银行无法利用这笔资金,因而电汇汇率较高。信汇与票汇主要是靠邮寄,传递时间较长,银行有机会利用这部分汇款来获利,其汇率要比电汇汇率为低。实际上,这之间的差额,相当于邮寄期间的利息收入。现阶段汇率一般都是以电汇汇率为基础来计算的,电汇汇率成了即期交易的基础汇率。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国际通信日益电脑化,邮期也就大为缩短,因此几种汇款形式之间的差别正在逐渐缩少。 2.逆汇方式的外汇买卖 逆汇(adverse exchange)即托收方式,是指由收款人(债权人)出票,通过银行委托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汇票上所列款项的一种支付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与信用工具的传递方向相反,就称之为“逆汇”。 对外汇银行来说,在逆汇方式下,客户向银行卖出汇票,等于银行付出本币,买进外汇。外汇银行接受收款人的托收委托后,就应通知其国外分支行或代理行,按照当日汇率向付款人收取一定金额的外币并归入其开在国外银行的外汇账产上。其结果,该银行国内本币存款账户余额减少了,而在其外币存款账户上却增加了相应的外币金额。 即期交易实例 例如在1998年9月10日,纽约花旗银行与日本东京银行通过电话达成一项外汇买卖交易,花旗银行愿意按1美元兑136.85日元的汇率卖出100万美元,买入13 685万日元;而东京银行也愿意按同样汇率卖出13 685万日元,买入100万美元。9月11日,两家银行分别按对方的要求,将卖出的货币解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内,从而完成这笔买卖。 即期外汇买卖相关术语 即期外汇买卖是外汇市场上最常见的买卖形式。其交易量居各类外汇交易之首。为此必须清楚与其有关的若干概念。 1.交割。指买卖成交后“钱货两清”的行为,交割日为成交当天,称当日交割(value today);交割日为成交后第一个营业日,称翌日或明日交割(value tomorrow),交割日为成交后的第二个营业日,称即期交割或即交割(value spot)。 2.营业日。指两个清算国银行都开门营业的日期,一国若遇节假日,交割日按节假日天数多少顺延。 3.交易员。指外汇市场上的经办人。其职责是每天将企业、公司或私人客户买卖外汇的命令集中起来,按各种外汇将这些用书面或电话陆续发给银行的命令进行登记,尔后根据头寸和价格决定买进或卖出,使银行之间很快地找到对象而成交。外汇交易员之间,往往使用神秘性的技术语言(行话),并且要在几秒钟之内当机立断,交易技术性强。例如,客户向一家银行询价,银行交易员必须考虑对方的资信、买入或卖出的币别和数量、银行本身外汇头寸情况以及市场汇率趋势等,立即决定报价。 4.报价。指外汇银行在交易中报出的买入或卖出外汇的汇价。一般采取“双档”报价法,即外汇银行在交易中同时报出买价(bid rate)和卖价(offer rate)。如US$1=HK$7.7516~7.7526,前者为买入价,后者为卖出价。银行的买卖价格之差(spread),就是外汇银行买卖外汇的收益,一般为l‰~5‰。在实际操作中,外汇交易员不申报全价,只报出汇率小数点后的最后两位数。同上例,如果当时汇率为US$1=HK$7. 7516~7,7526,则香港银行接到询问时就仅报出:16~26或16/26。这是因为外汇汇率变化一天之内一般不会超过最后两位数,用不着报全价,这也是银行报价的习惯。如果汇率在一天内暴涨暴跌,打破惯例,又当别论。 5.基本点(point),简称点,指表示汇率的基本单位。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基本点为万分之一货币单位,即汇率小数点后第四个单位数(0, 0001)。极少数货币因面额较大,其基本点有些不同,如日元的价格变动主要在小数点后的两位数上,因此它的基本点为0.01单位货币。下面为用点数报价的几个例子: 即期报价 差价 US$/FF 5.5762/74 12基本点 US$/J¥ 135.15/25 10基本点 US$/SF 1.4890/00 10基本点
国办发〔2009〕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西部地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 一部署,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日趋明显。但西部地区经济总量小,产品处于产业链低端,生产方式比较粗放,自我调整能力弱,目前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西部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 良好势头,是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客观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大国内需求、挖掘发展潜力、拓展回旋空间,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西部地区要坚定信心,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 重深化改革开放,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牢长远发展基础 扩大铁路网规模。加强西部铁路客运专线、区际通道和“三西”煤运通道建设。强化既有线路扩能改造,加快神朔线扩能改造和兰渝、南广、贵广、太中银等一批重点铁路建设。开工建设西安至宝鸡客运专线、西安至安康铁路增建二线等。 加快干线公路网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银 川至武汉、西安至合肥等8条西部开发干线公路建设。开工建设连霍高速安西至星星峡段、库尔勒至西宁西部通道敦煌至当金山口段等重点公路。加强西部地区国省道改造,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乡村“畅通工程”和“通达工程”,重点解决乡镇、行政村通公路和乡镇通沥青(水泥)路问题。继续开展农村乡镇客运站、农村公路渡口码头改造和渡改桥等专项建设。进一步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北部湾沿海港口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枢纽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快推进西安、成都、重庆等区域枢纽机场改扩建,以及阿尔山、固原、吐鲁番等支线机场建设。完善干线机场功能,新开工建设一批支线机场,积极促进支线航空发展。 大力推进实施重点水利工程。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防洪工程建设,支持“润滇”、“泽渝”、“兴蜀”、“滋黔”等水源工程建设。加大四川都江堰、宁夏青铜峡、内蒙古河套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开工建设四川亭子口、内蒙古海勃湾、西藏旁多等水利枢纽工程。 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西气东输二线、骨架电网、农村电网改造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西电东送电网。推进宁东等大型煤电基地建设,尽快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加强城镇、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庆、成都、西安等西部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大力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动西部地区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抓紧做好中 亚、泛亚、南亚等国际运输通道规划研究。加快国家高速公路、西安—成都和重庆—贵阳—南宁等铁路通道以及中国至周边国家(地区)铁路通道前期工作步伐。推进陆上能源资源战略安全大通道建设。开展引汉济渭、重庆观景口、新疆布尔津河西水东引一期工程、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巩固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组织实施好巩 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落实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和退耕农户培训等各项措施,解决退耕农户当前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做好荒山荒地造林工作。完善退牧还草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扩大实施范围,加强人工饲草地、牧区水利和棚圈建设,以建促退推动草畜平衡和舍饲圈养。 继续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三北防 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甘肃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等重点工程。抓好黑河、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推动黄河、长江中上游水土保持和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加快编制祁连山水源涵养区、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加 大云南迪庆两江流域生态保护力度。推进石漠化水土流失治理。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丹江口库区及上游、 三峡库区、黄河中上游、滇池等重点流域、区域水污染防治力度,继续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做好环境监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工业污染治理。深化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淘汰和关闭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地 质灾害防治,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重点地区土地开发与复垦。推进灾区建筑废弃物等资源化。 三、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积极改造中低产田,大力 发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四川成都平原、陕西关中平原、内蒙古河套地区、宁夏沿黄地区、甘肃河西走廊等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优质棉、糖料、油料、烟叶、水果、花卉、茶叶、 蚕桑、马铃薯、畜产品、中药材、天然橡胶等生产基地建设,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甘肃天水航天育种示范区和广西、云南亚热带农业示范区建设。扶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提高产业化水平,加强农业农村先进 实用技术转化应用和科技服务。 推进工业优化升级。组织实施和认真落实国家 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积极发展技术引领型产业,提高航天航空、现代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国防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推动陕西阎良民用航空、甘肃金昌新材料、四川成都生物、德阳重大装备制造等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优化发展资源利用型产业,促进能源化工及矿产资源加工业集约发展,提高 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成新疆独山子石化1000万吨炼油、100万吨乙烯项目,加快长庆、涩北等一批重点油气产能建设。逐步建设鄂尔多斯、塔里木、准噶尔、柴达木、四川盆地石油天然气的开发、综合利用和外输基地。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在西部地区部署国家 科技基础设施,继续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科研院所、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围绕西部地区面临的共性关键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继续保持和加大对西部高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国防工业科技优势,鼓励军民结合、军地结合,支持绵阳科技城发展。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区基础设施,积极发展自然生态旅游、乡村民俗旅 游,培育和开发一批精品旅游景区线路。继续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及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积极培育电 子商务服务业,着力发展文化、会展、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加大地方金融资源整合力度,大力完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公司治理,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到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扩大西部地区农村小额贷款覆盖面。 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发挥东部地区资金、技 术、人才、管理优势和西部地区资源、市场、劳动力优势,引导东部地区产业向西部地区梯度转移。依托交通干线、枢纽,选择一批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开展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试点,推动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园区和东西部地区互动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严把产业政策关、环境保护关和资源集约利用关,防止落后产能 向西部地区转移。研究制定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具体政策。国家审批、核准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在西部地区布局。 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城市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国有林区(场)、垦区、矿区棚户区、城市棚户区以及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的改造力度。扩大游牧民定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加快完成边境一线地区茅草房、危房改造。推进边远地区乡镇教师、医务人员周转房建设。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 入,逐步取消公益性建设项目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解决西部地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10年基本实现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加快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及农村沼气。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西部地区大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连锁经营 向农村延伸。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落实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的措施。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移民扶贫工作,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优先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开发,加大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办法。 做好农民创业就业工作。在总结四川南充、甘 孜和甘肃甘南等地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县(市),扩大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范围。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星火科技培训、雨露培训计划。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扶持农民 工返乡创业,提高非农收入。 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普及巩固九年义务教 育,继续支持并尽快完成西部地区剩余42个县的“两基”攻坚任务。争取3年内基本解决农村“普九”债务问题。支持民族地区“双语”教育。继续实施农村初中 校舍改造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危房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基本实现每个地级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继续支持高等教育发展,逐步提高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的高考录取率。 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医院标准化等医疗卫生专项建设经费中给予西部地区更大倾斜。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受益程度。加强重大疾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加快妇幼卫生、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扩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范围。 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西新工程第四期、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流动舞台车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建设,提高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级标准。做好西部地区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大遗址保护,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等建设。加强抢救性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落实促进高校毕业 生、农民工和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努力提高就业水平。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先保后征。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加大人才开发力度。进一步完善西部地区人才 开发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体制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等西部开发急需的各类人才。鼓励和支持设立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西部人才开发资金渠道。积极引进智力,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西部地区创业。增加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对长期坚 持在基层工作的教师、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医务人员给予资助。完善干部交流机制,引导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鼓励社会志愿者到西部基层服务。 六、统筹区域发展,积极培育经济增长极 推动重点经济区率先发展。积极推进成渝、关 中—天水、广西北部湾等重点经济区成为引领和带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加快重庆、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步伐,推动关中—天水经济区率先构建创新型区 域,支持西安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推动广西北部湾地区开发开放,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积极推进广西钦州、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建设。研究设立西安陆港型综合保税区的可行性。开展成渝经济区、陕甘宁革命老区、内蒙古呼包鄂、新疆天山北坡等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进跨区域城市一体 化建设,加快成渝城乡一体化以及西安—咸阳、乌鲁木齐—昌吉等城市一体化进程,引导各类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 引导资源富集区可持续发展。抓紧在青海柴达 木、内蒙古鄂尔多斯、四川攀枝花、新疆准噶尔、贵州六盘水等资源富集区开展循环经济区试点,推进资源有序开发。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形成一批能源、矿产资源重要接替区。加快甘肃白银、宁夏石嘴山、云南个旧、陕西铜川、重庆万盛区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研究制定资源富集区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西藏、 新疆、宁夏以及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贵州南部、广西北部、云南东部以及新疆南疆三地州、武陵山区、川北地区、甘南地区等集中连片特困民族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探索开发模式。支持发达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劳务输出对口支援工作。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特困人 口集中的民族自治县发展县域经济。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计划,组织编制边境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增强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重点解决好革命老区的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突出问题,鼓励依托能源、矿产、农业、红色旅游等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推动重点边境城镇跨越式发展。加快重点边境口岸城镇建设步伐,完善边境经济合作区功能,扩大边境互市贸易规模,提高出口加工水平。积极推动广西东兴、云南瑞丽、新疆伊宁、内蒙古满洲里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合作,建成沿边开放的桥头堡。 七、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 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强化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构建责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研究建立 生态补偿机制,先期在青海“三江源”等大江大河源头区、生态位置极为重要的区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进一步完善西部大开发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 加强东中西部地区互动。坚持政府推动、市场 运作、机制创新、互利共赢的原则,鼓励东中部地区设立各类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推动东西部地区共建长期稳定的能源及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建立和完善各类跨行政区的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和行业性组织。继续建设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西部国际博览会等东西部地区互动平台。积极推动东 部发达地区对口帮扶西部贫困地区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形成东中西部地区协调互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大引进国际产业 资本和金融资本力度,提高西部地区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支持国际资本通过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重点项目和企业。实施“走出 去”战略,引导、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企业积极参与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区域合作组织的平台作用,广泛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建立中亚投资经贸合作示范中心,加快霍尔果斯国际合作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大力发展边境贸易,积极探索边境地区开发和对 外开放的新模式。 八、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全面完成规划任务 全面推进民生工程恢复重建。实施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优先保障灾区群众的住房建设,200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任务,全面启动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抓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重视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群众的困难。 加快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重建。优先安排干线 公路、农村公路、县乡公路客运站、通信、电网和供电设施等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和新建城镇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做好受损堤防、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堰塞湖治理,确保汛期防洪安全。结合群众就业推进产业重建,加快农业生产设施和农产品市场恢复,促进旅游业振兴。 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切实解决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财税、金融、土地、环保、产业等方面政策。统筹用好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国外优惠紧急贷款、企业自筹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做好项目、资金、物资等衔接工作。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根据实际 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开展灾区长期稳定发展规划研究。 九、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组织保障 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资金投入要继续 向西部地区倾斜,逐步增加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投资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重点投向西部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灾后恢复重建等领域,增加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通过政府投入带动银行贷款和 社会投资,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狠抓政策和工作落实。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发展改革委要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完善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西部大开发的重大问题,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1]
基本信息 作 者: 李文群,尧金仁 著 出 版 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1 字 数: 281000 页 数: 235 开 本: 16开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302167723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经济 >> 保险 定价:¥35.00内容简介 本书资料详实,来源可靠。在写作过程中,作者严格恪守“资料性”、“介绍性”和“述评性”的写作要求,在大量的资料中特别筛选出一些新颖、严谨而权威的出版物,同时紧密结合内地保险业转型发展中迫切需要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实际情况,系统、全面而客观地介绍和宣传香港保险业的成功经验,以收“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效。 本书是对香港保险业有兴趣的人士学习、了解和研究香港保险业的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既是保险从业人员、保险监管人员、保险研究人员、大学学生、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企业年金人员等的学习资料,也是大陆人士赴香港工作和学习不可多得的指南。编辑推荐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如何应对来自世界保险界的挑战?如何加强政府对保硷界的监管?如何在国内合理配置保险资源?如何进行保险领域的培训?甚至如何在中国兴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金融保险中心?各界人士要回答不少的问题,要做不少的保险研究工作。香港是世界上最成功的保险中心之一。奉书对香港保脸进行了比较详尽的介绍,为内地保险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枚“它山之石”,可赏、可鉴。 ——泰康保险首席执行官,资产管理公司CEO段国圣 本书作者在香港保险公司的从业经历,是中国每位职场人士珍贵、鲜活的职业规划教材,本书是保险业相关人士和高校学生的重要参考书,对于关注保险业的普通大众,也是一本轻松有趣的普及读物。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龙清目录第1章 香港作为国际保险中心的演变 1.1 香港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1.2 香港保险业的发展现况概览 1.3 香港保险业主要指标及统计数据概要 1.4 香港作为国际保险中心的成功要素 1.5 香港保险业未来的挑战及前景第2章 香港的一般保险业务 2.1 一般保险业务概况 2.2 一般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2.3 一般保险业务毛保费的组合 2.4 一般保险业务的申索 2.5 一般保险业务的储备金 2.6 一般保险业务的承保业绩 2.7 一般保险业务的费用率 2.8 一般保险业务中的法定业务 2.9 专业再保险公司业务 2.10 一般保险业务在香港维持的资产 2.11 一般保险业务的市场分析第3章 香港的长期保险业务 3.1 与长期保险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指标 3.2 香港长期保险业务概况 3.3 香港的个人人寿业务 3.4 团体人寿业务 3.5 退休计划业务 3.6 年金及其他业务 3.7 市场分析 3.8 香港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3.9 香港强积金业务的发展 3.10 香港投资相连业务的发展 3.11 香港人身保险教育培训 3.12 香港人身保险发展前景第4章 香港的强积金计划 4.1 强积金计划概述 4.2 强积金计划的规管 4.3 强积金市场概览第5章 香港保险业的监管 5.1 监管机构及监管法例 5.2 对保险人的监管 5.3 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 5.4 投诉 5.5 保险业咨询委员会 5.6 自律制度及同业组织 5.7 防止洗黑钱及打击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措施 5.8 通过谅解备忘录的形式加强与国际及本地间的监管合作 5.9 相关的指引及最新的法例发展 附录一 承保商专业守则 附录二 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 附录三 香港强积金有关词语定义 附录四 按保险业务类别列出的获授权保险公司数目 附录五 按注册成立地点列出的获授权保险公司数目 附录六 香港保险中介人的数目 附录七 香港的银行保险 附录八 香港《保险公司条例》关于长期业务类别的定义 参考资料摘要第1章 香港作为国际保险中心的演变 1.1 香港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保险业是香港最古老的行业,正如一本书上所言:“在香港,没有任何一项商业活动能像保险一样反映香港历史的发展”。1805年外商怡和洋行与宝顺洋行等在广州共同创办谏当保险行(Canton Insurance Society),又称广州保险社。1841年,英军占领香港后,同年怡和洋行便将谏当保险行从广州迁到香港,成为香港最早的保险公司。香港早期的保险公司以银团形式组成,业务的发展与贸易活动息息相关,主要从事船舶及货物保险,后来逐渐经营火险及意外险等一般业务。而人寿保险则出现较晚,第一张寿险保单于1898年面世。 香港保险业自1841年至今已有166年的历史,综观香港保险业的发展轨迹,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缓慢发展期 从1841年到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爆发,以保险代理为主的发展阶段。在这段期间,香港经济发展缓慢,保险业务主要由外资洋行操办,这些洋行只是在经营贸易和航运的同时附带地做保险代理,有的一家代理十多家保险公司的业务。这阶段的外商保险公司根据英文“Insurance CO”译称“燕梳公司”,保险公会则称“燕梳行”。在1903年有2家华商保险公司(无人寿保险公司),1941年增至约20家,其中有5家是人寿保险公司。这一阶段香港保险市场实际上由英资公司所垄断和操纵,保险业务主要集中于航运及贸易方面,且绝大多数是由英国保险公司委托其在香港的代理行出单承保的。第二阶段:基本停顿期 1941 年12月起至1945年8月止,即香港为日本所占领的沦陷时期。由于所有英资保险公司完全被接收,不少英籍雇员被关在集中营,资金冻结,无法营业。日占领当局迫令所有华商保险公司恢复营业,但当时香港和英国信息中断,原来华商和境外的分保合同不能履行,大额业务的风险无从分散,为此华商保险公会成立火险分保组,以相互分保形式,暂时解决同业向外分保的困难,业务十分有限。华商保险公会火险分保组一直继续至今日,但作用已不大。第三阶段:迅速发展期 从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以直接经营为主的发展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段时期,中国内地大量进口外国物资,香港的转口贸易发展迅猛,带动保险业务发展。随着香港经济的起飞并走向多元化,经济营运环境不断优化,香港的保险需求剧增,不但吸引大量英国以外的海外资金来港发展保险事业,也促使本地有实力的华资涉足保险业,因此有不少保险公司陆续开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以上海为主的国内资金大量涌入,英美资本的保险公司也纷纷将原来设在中国内地的机构迁来香港,以香港地区作为其向东南亚扩展业务的据点。加上香港人勤奋敬业,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经济日益繁荣,从而带动保险业蓬勃发展。加之保险业与银行业的兼容、产寿险业的兼营以及保险业投资行为多元化等,使得香港保险市场十分活跃。在多股力量的推动下,香港的保险业更是一日千里地蓬勃发展起来。特别是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众多实力保险企业纷纷踏足这块风水宝地,随着全球的资金、技术、人才大量输入,香港迅速发展成为亚太地区的主要保险市场之一。这些外资保险人在引进国际资本的同时,也为香港保险市场注入了国际化的保险经验和管理技术。 此时的香港保险业基本上是以当地公司直接经营为主,保险业务也不断地创新和走向多元化,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体系。伴随着香港经济的起飞与内地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内地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来,香港的经济活动更趋活跃,保险业的地位也大大提高,保险业务趋于多元化、集团化和国际化,并逐步发展成为亚洲区的一个重要国际保险中心和全球最开放的保险中心之一。 虽然英商洋行代理多家外国公司承保的情况仍存在,英资公司在香港保险市场仍占优势地位,英国注册的保险公司及伦敦“劳合社”在香港保险法例下仍有限度享有某些特权。但由于多国资本已大举到港设立分支公司,或将香港作为地区总公司,英商在保险市场的传统垄断地位己逐渐消失。
简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CBRC)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的成立,将使中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真正齐备,标志着我国“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格局的正式确立,对于增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竞争能力、更大范围地防范金融风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确立了央行宏观监管和银监会微观监管的新型银行监管体系。 银监会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在中央为银监会,一般在各省设立银监局,在各地级市设立银监分局。主要职能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03年3月中国中国人民银行首次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一司、银行二司、非银行司、合作管理司、银行管理司,中央金融工委现有人员组成(银行业协会也将有可能从人民银行并入银监会),将统一为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负责制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负责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内控的监管,重视其公司治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促使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自建国50多年来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一体的时代的结束。主要职责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银监会的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监管对象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 经银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监管原则 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原则。 独立性原则: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法律保护,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协同原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管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监管理念 ①“管风险”,即坚持以风险为核心的监管内容,通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风险进行跟踪监控,对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②“管法人”,即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金融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并通过法人实施对整个系统的风险控制; ③“管内控”,即坚持促进银行内控机制的形成和内控效率的提高,注重构建风险的内部防线; ④“提高透明度”,即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通过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监管措施 A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 B.实地查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账表、文件、档案等各种资料 C.对金融机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核准 D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其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做出说明 E收集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资料,运用—定的技术方法研究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总体状况工作目的 第一,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第三,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第四,努力减少金融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标准 良好监管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要努力提升中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 对各类监管设限要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要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惩治腐败 银监会党委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了《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具体意见》分为七个部分共24条,涉及制度46项,具体工作71项,全面体现了《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充分体现了银监会系统的实际。在整体结构上注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者并重;在任务安排上做到近期具体、中期原则、远期宏观;在工作内容上坚持继承中发展、总结中创新。《具体意见》坚持与监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监管工作改革发展相结合,力求做到既全面部署和深入推进银监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又为银行业监管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 为保证《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银监会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负总责,党委委员、副主席唐双宁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怀邦具体负责,明确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二是制发了银监会机关实施《具体意见》任务分解表。分解表将《具体意见》的任务化分为197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完成时限和措施要求。三是银监会党委书记刘明康与各位党委委员,各位党委委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银监局局长近日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责任书的双方要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银监会的《具体意见》负领导责任。银监会领导简介主席 刘明康 刘明康,男,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能源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银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主席。 1985.01--1987.02 英国伦敦城市大学研究生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1.11 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1979--1993.01 先后在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伦敦分行和福建省分行工作 1993.01--1994.01 福建省副省长兼省政府秘书长 1994.01--1998.03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1998.03--1999.03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1999.03--1999.07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1999.07--2000.06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2000.02--2003.03 中国银行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 2003.03--2005.0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2005.0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以及许多知名大学客座教授。还担任香港银行学会资深会士、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及金融稳定理事会下设的监管合作常设委员会副主席、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决策委员会成员以及马来西亚中央银行下属金融领导力国际中心董事会董事等职务。副主席 蔡鄂生 蔡鄂生,男,1951年出生于湖北,大学,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1968.12--1970.12 山西省绛县农村插队 1970.12--1975.04 解放军高炮七十一师六三一团战士 1975.04--1978.02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区办事处干部 1978.02--1982.02 山西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02--1984.06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金融管理司干部 1984.06--1986.10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体改处副处长(其间:1985.03-1985.07 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1986.10--1988.03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三处处长 1988.03--1990.07 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计划司金融体改处处长 1990.07--1992.03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体改司规划试点处处长 1992.03--1994.01 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储蓄管理司副司长 1994.01--1994.05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司长 1994.05--1998.07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司长(其间:1995.03--1995.07 中央党校学习) 1998.07--1998.09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司长 1998.09--2000.02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2000.02--2001.05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兼上海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1.05—2005.12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其间:2004.09--2005.01 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B班学习) 2005.01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副主席 周慕冰 周慕冰,男,1957年生于重庆,研究生,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1975.07—1978.03 四川省荣昌县柏林公社插队知青 1978.03—1981.01 江津师范专科学校(现重庆文理学院)中文系学习 1981.01—1982.02 四川省荣昌县第四中学教师 1982.03—1985.01 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5.01—1985.09 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师 1985.09—1988.07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88.07—1990.03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体制司金融体制处副处长 1990.03—1992.08 中国工商银行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处长 1992.08—1993.05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洋浦分行筹备组组长 1993.05—1995.02 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兼中国工商银行洋浦分行党组书记、行长 1995.02—1997.10 中国工商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7.10—2000.11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0.11—2001.02 重庆市渝北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1.02—2001.12 重庆市渝北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12—2002.12 重庆市渝北区委书记 2002.12—2003.02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3.02—2004.03 重庆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4.03—2004.04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4.04—2010.12 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间:2005.09—2006.01中央党校第38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B班学习) 2010.1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副主席 郭利根 郭利根,男,1955年出生于北京,大专学历,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1972.12--1984.12 中国人民解放军57316部队战士、技师 1984.12--1988.11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干部 1988.11--1991.02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政治处副处长 1991.02--1993.03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机关干部任免处副处长、处长 1993.03--1994.05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系统干部处处长 1994.05--1998.08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副司长 1998.08--2001.01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教育司副司长、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培训中心副主任 2001.01--2003.07 中国人民银行人事教育司司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兼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共中国人民银行纪委委员 2003.07--2005.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5.06—2005.1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2005.1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华庆 王华庆,1953年8月生于上海,经济学博士,研究员。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所长,金融行政管理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主要负责人,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银监会党委委 员、主席助理,中国银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 曾在美国乔治敦大学、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做研究工作。副主席 王兆星 王兆星,男,1959年出生于吉林,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1978.09--1982.07 吉林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金融专业学生 1982.07--1985.07 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7--1987.08 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教员 1987.09--1990.07 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0.08--1991.01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证券处干部 1991.Ol--1994.02 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 1994.02--1996.05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银行管理处副处级调研员 1996.05--1996.08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业务综合处处长 1996.08--1998.08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银行机构管理处处长 1998.08--1999.03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机构管理处处长 1999.03--2002.11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副司长 2002.11--2003.07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副司长、中国银行监管组组长(正局级) 2003.07--2005.0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三部主任 2005.06--2007.1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2007.1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 目前担任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学位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主席助理 阎庆民 阎庆民,男,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1984. 7—1995.12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计划处干部、副处长、处长 1995.12—1998.11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兼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分局副局长 1998.11—2002.10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副主任 2002.10—2003. 7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副司长、中国农业银行监管组组长(正局级) 2003. 7—2007.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正局级)、主任,人事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2007.11—2011. 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非系统风险(Idiosyncratic Risk / Nonsystematic Risk) 非系统性风险是指对某个行业或个别证券产生影响的风险,它通常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的全面联系,而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非系统风险,是指发生于个别公司的特有事件造成的风险,例如,公司的工人罢工,新产品开发失败,失去重要的销售合同,诉讼失败或宣告发现新矿藏,取得一个重要合同等.这类事件是非预期的,随机发生的,它只影响一个或少数公司,不会对整个市场产生太大的影响.这种风险可以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即发生于一家公司的不利事件可以被其他公司的有利事件所抵消.由于非系统风险是个别公司或个别资产所特有的,所有也称”特有风险”,由于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分散掉,也称”可分散风险”. 由于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分散化消除,因此一个充分的投资组合几乎没有非系统风险,假设投资人都是理智的,都会选择充分投资组合,非系统风险将与资本市场无关.市场不会对它给予任何价格补偿。通过分散化消除的非系统风险,几乎没有任何值得市场承认的,必须花费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