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 【颁布部门】农业部 【法规文号】农业部令第11号 【颁布日期】1992-05-12 【实施日期】1992-05-12 【是否有效】 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全文】 《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审计暂行规定》 农业部令第11号 (1992年5月12日农业部令第11号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工作的指导机构,是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审计业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审机构的指导。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的审计工作。 第四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建立审计机构的,由其负责合作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审计机构的,由乡(包括镇,下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计机构负责其审计工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审计机构和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审计机构统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 第五条 凡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的,都应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 审计人员应当经过考核,发给审计证,凭证开展审计工作。 第六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二章 审计范围和任务 第七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的审计监督范围: (一)乡合作经济组织; (二)村、组合作经济组织; (三)村和联村合作基金会等集体融资组织。 乡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按照1990年农业部令第17号《乡镇企业系统内部审计暂行规定》执行。 第八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前条所列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资金、财产的验证和使用管理情况; (二)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四)承包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五)收益(利润)分配情况; (六)村(社)提留(或承包费)、乡统筹费和其它集体专项资金的预算、提取和使用情况; (七)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使用情况; (八)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 (九)侵占集体财产等损害合作经济组织利益的行为; (十)乡经营管理站代管的集体资金管理情况; (十一)农村合作基金会等集体融资组织的资金收支、分配情况及其经济效益; (十二)当地人民政府、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等委托的其它审计事项。 第九条 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审计机构对乡合作基金会等集体融资组织进行审计。 第十条 家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同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使用乡统筹费、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单位的使用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审计监督。第三章 审计职权 第十一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和提供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损害合作经济组织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有权制止;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有权采取封存有关帐册、资产等临时措施。 第十二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第四章 审计程序 第十三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确定审计事项后,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 第十四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项目,审查凭证、帐表,查阅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证明人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应当由提供者签名或盖章。 第十五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主动听取农村群众和民主理财组织的意见。 第十六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后,向委派其进行审计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应当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 审计报告在报送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七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并向农民群众公布。 第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结论和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申请复审。上一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结论和决定。特殊情况下,作出复审结论和决定的期限,可适当延长。 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 第十九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应当检查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应当对合作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按月或按季进行经常、全面的审计监督。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提出通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规定的收支、用工和非法所得的收入,应当在审计结论和决定中明确,分别按规定上缴国家,或退还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户。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一)拒绝提供帐簿、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二)阻挠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农村合作经济审计人员,可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给予处分,或向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被审计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 (四)泄露秘密的。 第二十六条 对经济处理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作出处理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 第二十七条 对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可接受委托向合作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提供审计服务,其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审计机构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什么是内部审计控制 内部审计控制是指由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所进行的控制。 内部审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对单位内部的各种经济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及有效进行独立的评价,以确定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是否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等。 从这个意义上说,内部审计控制是对其他内部控制所进行的再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的方式 目前,内部审计部门存在着三种隶属关系,也可以说是三种组织结构的设置方式或控制方式: 1、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受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的领导,内部审计人员不受企业经营业务部门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约束而独立性最高。 2、内部审计部门受企业总经理的领导,独立性有所减弱但操作中更为有效。 3、内部审计部门受本企业财务总监的领导,独立性为三者之中最弱。 通常情况下,内部审计部门直属领导的层次越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就越强,权威性也会越大。我国企业中,目前比较普遍采用的是第二种方式的领导体制。内部审计控制的关键点 1、保持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控制在实施过程中,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是进行独立的控制。 2、保持审计监督的及时性,与外部审计控制形成互补之势; 3、加强对子公司和下属部门的审计监督。这是内部审计的重点。
定义 内审-在当前许多企业需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到通过,取得证书时专门用于内部审查的专用名词。 不管是ISO9000,还是TS16949等质量管理体系,在认证公司到企业认证前都首先由内审员(即了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又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自己在企业内部审核,看有哪些不完善,先自己予以改正。企业在获得质量管理体系后,由公司内部人员组织、参加内审员培训,这些参加并获得内审员资格证的人员方可进行企业的内部审核! 这个自我审核的过程就叫内审。 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理念的发展及启示 摘 要: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框架、内容及其所体现的理念的发展,即从独立性到客观性、将视野扩展到组织外部、增加组织价值以及重视风险管理。这些,对于发展我国内部审计提供了一些启示。 关键词:国际内部审计;审计准则;理念发展;启示一、现代内部审计发展的三个转折点 内部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至今已经历了古代内部审计、近代内部审计和现代内部审计三个发展阶段。现代内部审计始于美国。1941年被认为是现代内部审计的开始。1940年之前在美国,内部审计只是外部会计公司的一个助手。1941年,Victor.Z.Brink完成了他在纽约大学的博士学位的论文,该论文阐述了包括内部审计性质和范围在内的内部审计突破性的研究成果。Brink指出内部审计应该作为公司管理层的服务者,而不是作为外部审计(外部会计公司审计)的助手。Brink凭借这篇论文成为美国“内部审计”这个学科的“开山祖鼻”。同年,北美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主任JohnBThurston写了一本名为《内部审计的原理和技术》的内部审计专著。Brink还于1942年出版了美国第一本全面的、系统的论述“内部审计”方面的书《内部审计原理和实务》。此书一直不断更新,并于2001年发行第五版。以上事件标志着内部审计的系统理论已开始形成,是内部审计的第一个转折点。 1978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正式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准则》。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雏形。所以1978年是美国内部审计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内部审计历史发展过程中第二个转折点。《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首页就是全面综合地对“内部审计”的概念进行了严谨的定义,在当时的经济和审计领域这个定义已经是相当完美。此准则颁布后十年来被世界各国的审计领域普遍认可,并被翻译成9种语言。 1999年6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及其属下的研究基金在反复进行讨论、研究、向各方征求意见后,正式颁布了《内部审计实务框架》。正如财务会计准则框架一样,《内部审计实务框架》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核心,所以1999年6月是美国内部审计历史发展过程中第三个“历史性转折点”。相关文件陆续颁布。二、内部审计实务框架 当前各国内部审计遵循的《内部审计实务框架》由三个层次组成: (一)第一个层次是强制性的,其核心内容有《内部审计定义》、《道德准则》、《内部审计实务准则》。 1.《内部审计定义》 内部审计师协会在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服务,其目标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经营。它通过一套系统、规范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以帮助组织达到目标。”[1] 2.《道德准则》 制定道德准则的目的是在内部审计职业内促进道德文化。道德准则对于内部审计职业来说是必要和适当的,这是由于内部审计是建立在一种信任的基础上的,这种基础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提供了客观保证。道德准则在内部审计定义上加以扩展。 3.《内部审计实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由《属性准则》、《绩效准则》、《执行准则》组成。《属性准则》论述从事内部审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特性。《绩效准则》则论述内部审计活动的本质,并提供衡量内部审计绩效的质量标准。《属性准则》和《绩效准则》适用于全部内部审计活动。《执行准则》将《属性准则》和《绩效准则》运用于特定业务(如遵循性审计、舞弊调查、对控制的自我评估项目)。《属性准则》和《绩效准则》只有一套,而《执行准则》可能有多套,每套对应内部审计活动的一种主要类型。 (二)第二个层次是《实务建议》(即以前的指南),不是强制性的,但是也经过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批准并强烈推荐使用。它能够帮助解释内部审计实务准则,或将准则运用于特定的内部审计环境。虽然有一些实务建议可能适用于所有内部审计师,但其他的主要用于特定的行业、特定的审计领域,或者特定的地域。 (三)第三个层次是《发展和实务指南》,包括了各类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开发或者批准的材料,不具有强制性。其中包括研究报告、书籍、讨论会以及其他还没有资格成为强制性准则的与内部审计实务有关的产品和服务,是审计实务框架中内容最多、最广泛的部分。《发展和实务指南》用以帮助实施《道德准则》、《实务准则》和《实务建议》,提供了最佳实务提示和技巧。三、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理念的发展 以上简单介绍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框架,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理念的发展,并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从独立性到客观性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的旧定义体现在其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责任的声明》(1990修订本)中:“内部审计是一个组织内部为检查和评价其活动和为本组织服务而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功能,它要提供有关检查活动的分析、评价、建议、咨询意见和信息,以协助本组织成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通过新旧定义的比较,我们可以注意到,在新的定义中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更强调了客观性。 在传统观念中,“独立”是内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特征,也被认为是保证内部审计效果的一个重要要求。然而,从本质上说,客观是一个更为根本和广泛的概念。[2]在新定义的草拟过程中,指导任务小组最初并未使用“独立”这一概念,也没打算界定它。他们认为含义更广的“客观”是内部审计职业的显著特点。而目前“独立”的要求,则对内部审计人员造成了不必要的约束,它限制了由谁来提供服务以及可以提供哪些服务。而且,把“独立”凌驾于其他概念之上,会使内部审计部门在提供服务时相对于外部服务提供者处于竞争的劣势,因为后者往往处于“更独立”的位置上。 内部审计部门能为企业增加价值就是因为他们对改进经营与控制的分析与建议是客观的。独立是为了保证客观,是一种手段,而客观才是最终的目标。试想如果审计活动是独立的,但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反映事物的客观面貌,那这种活动就没有效率和效果,甚至造成决策失误,十分有害。反过来,只要保证了客观,就不必要死守独立不放。对于内部审计来说,其形式上的独立性肯定不如外部审计,如果就此认为内部审计不如外部审计,那是十分荒谬的。 长期以来,人们经常混淆了目标和手段的区别。虽然目标和手段应该是统一的,但是将手段作为目标则必然导致目标的异化,导致手段最终失去意义。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原来倡导的以规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模式,由于一味以规则(即手段)为重,最终导致不少公司钻规则的空子,发生了安然和世通等等假账丑闻。这种模式至少造成了以下问题: (1)没有明确清晰的目标,大量的细节掩盖了准则的用意; (2)过多的例外和界限测试,为财务设计者获得所需要的结果提供了方便; (3)大量的详细指南,其中包含了大量互相矛盾的处理。 最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对美国财务报告采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体系的研究》,[3]认为需要摒弃目前美国以规则为导向的模式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倡的以纯原则为导向的模式,而采取以目标为导向的模式。此举鲜明地说明了目标是第一性的,而规则,甚至于原则,都只是一种达到目标的手段。方向错了,则手段再完善也只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于更快速地偏离目标;方向对了,则所有的手段都可以因此而发展起来。比如,从历史上看,独立审计目标的演变,即从查错防弊到验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直到现在的两者皆重,其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也随之发生变化,或者说也随之发展。制度基础审计和审计抽样的运用,都是在验证财务报表公允性阶段才发展起来的。没有这个目标,这些方法、程序的确立是很难想像的。 因此,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这些研究成果、成功的经验以及失败的教训,都为我们理解内部审计的本质,进而制定我国自己的内部审计准则,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需要说明的是并非说独立性的概念毫无用处了,作为一种手段它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独立”是个变量,对它的解释以及其重要程度依赖于一系列因素,如企业的行业类型、地区及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服务的本质等。遵守独立性有助于达到客观性。在美国会计学会当前的研究中,“独立”被表述为“无阻碍地决定工作范围和无阻碍地完成工作的能力”,指导任务小组最后采用了这一理解,保留了“独立”,认为“内部审计活动应该在决定内部审计范围、开展工作以及汇报成果时不受干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独立是对审计活动而言,客观是对内部审计师个人而言。显然审计活动是以内部审计师为基础的。为了保持客观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内部审计师: (1)不应该参加任何有可能损害或者假定会损害他们无偏见的评估的活动或关系。包括可能与组织的利益有冲突的活动或关系。 (2)不应该接受任何可能损害或假定会损害他们职业判断的东西。 (3)应该披露所有知道的重要事实,只要如果不披露将会歪曲对所审查的活动的报告。 (二)将视野扩展到组织外部 内部审计,按常人理解,仿佛必须由组织内部的人员和机构进行。然而这是一种误解。在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的新定义中,“内部”一词被抛弃了。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审计业务,是一种范围性概念,不同于“由内部审计人员从事的审计业务”的主体性概念。虽然有一些人认为“内部”这个概念是内部审计职业最重要的特质,然而在理论上保留这一概念是有缺陷的。这一措辞试图使内部审计职业垄断所有相关的服务,执行所有职能,试图阻止外部人参与内部审计服务的竞争。而且随着服务范围的扩展,在企业内部拥有所有需要的技术变得不经济,这也造成了许多企业从外部购买服务,即所谓的内部审计外部化。“内部”这一概念唯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内部审计服务仍应由企业内部进行管理,而不应完全放权给外部。 内部审计业务部分或全部拓展到外部,其明显的优势体现在: 1.获得规模经济。外部审计组织不仅在组织规模上,而且在业务规模上都是经济的。高额的服务成本费用可在大量的客户那里得到补偿或分摊,因此能够实现等效服务下的成本最低,或成本相同下的更高效服务。大部分审计业务是要由人来完成的,但有些部分要用到计算辅助技术和管理分析技术,这些技术中的软硬件成本不是一般单位愿意承担或能够承担的,但一流的会计公司却能够也愿意承担,因为这些固定成本可以分摊到大量的客户中去。 2.降低总成本。组织如果建立一个自己的内部审计部门,需要支付员工的薪金、培训费和管理费用,内部审计外部化则能节省这些费用,而且企业可只在需要时聘用,以保持支出控制的灵活性。即将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所需的固定成本转换为变动成本,将不可控成本变为管理部门的可控成本。同时,如果由外部审计人员承担内审工作,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可与外审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这意味着外审人员能更多地依赖内审工作,企业也可因少支付审计费用而获益。 3.保持适当的组织规模。几乎每个企业都能从内部审计职能中受益,但对中小规模的企业来说,设置一个只有一两个人的内审部门很难招募到顶尖人才,也无法建立足够的专家意见数据库。会计师事务所则可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析并提供菜单化的专业服务,以在不同的时间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4.使管理层关注核心竞争力。内部审计部门的日常审计往往是低效的,还可能会分散管理层的精力。如果实行内部审计外部化,企业就可腾出管理时间和管理资源,使管理层能够关注于核心竞争力领域,集中精力追求更具战略意义的目标,而不是将大量精力耗费在低回报的日常管理中。 5.组织在外购内部审计服务时,占有主动权。组织在决定采取内部审计服务外购时,可按照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优势进行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占有主动权。在接受服务的过程当中,通过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对内审工作进行监督,可评估外部审计人员的服务质量,确定合约的完成情况。如果对其服务不满意,由于市场上还有其他可提供内审服务的外部人员,企业可以与聘用者签订长期价格协议或考虑重新引入内审机构。 6.外部审计组织具有先进的审计技术,丰富的审计经验,而且部分一流的会计公司还拥有独特的质量控制与保障制度。 因此,随着内部审计的发展以及外界对内部审计要求的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外部化将是一种潮流。我们应该顺应潮流,打破成规,以提升组织的价值、帮助组织达到目标。 (三)内部审计的终极目标是增加组织价值 传统内部审计理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经济管理、经济评价、经济鉴证等职能。这种认识也反映在旧的内部审计定义中。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中认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服务,其目标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经营。”这完全不同于传统理论上的“独立评价功能”论。 “增加价值和改进经营”的提出,使得这一职业充满前所未有的活力。在传统概念下,内部审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降低代理成本而设计的,人们不关心它对企业经营的贡献,而且这种贡献往往是无形的。而在如今的高度竞争且成本“过敏”的市场上,各大公司纷纷将其业务流程分为增值过程和非增值过程,然后尽可能地压缩非增值过程,期望公司内每一个人都为其创造价值。归根到底,一个组织只有具有价值才有存在的必要,也才能够存在下去,否则在社会上必无立足之地。因此任何活动,只有为企业创造或者增加价值,才能为组织所重视,才能存在下去。内部审计如果还固守过去的阵地,只能被淘汰出局。新的角色定位要求内部审计积极参与价值创造活动,这样才能为自己的继续存在争得一席之地。内部审计如果不以增加组织价值为目的,则为组织所不容。内部审计在参与价值创造的同时,要向世人昭示其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让公司的管理部门、董事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样才能保持和提高职业地位。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应把成本降低的幅度或效率增长的幅度等作为衡量内部审计工作绩效的标准,这样做会削弱其工作的客观性。因为内部审计工作对价值创造的贡献往往是间接的。 同时,内部审计关注的活动也因此提升至组织整体的层次,而不再是过去针对个人或某一部门的活动。其目标的核心定位于帮助一个企业达到战略目标,即增加价值,还将内部审计与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和关键成功因素联结在一起。关注层次的提升,使得内部审计从一个局部职能的“功能性思维”转向从整体价值链来考虑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从全局、长期着眼,促成各个部门各个方面的有效合作。这也在实质上扩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能,并要求在内部审计人员的招募、培训、团队构建活动中充分考虑这方面的因素。 (四)将风险管理放到重要位置 在审计领域,“风险”一词仿佛较多地与独立审计相联系。传统的内部审计也着重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营机制。[4]然而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的风险也普遍增大,例如内部的有财务和经营信息不足、政策计划和标准贯彻失败、资产流失、资源浪费和无效使用等等,外部的有消费者偏好变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等等。因此企业迫切需要内部审计通过一套系统、规范的方法来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及控制、治理过程的效果。顺应这种要求,新的定义中也加进了风险管理的内容。企业的总体管理控制机制一般更倾向于把管理控制系统与组织的长远目标,以及不能达到这些目标的风险联系起来。为了帮助企业达到目标,必须重视风险管理。新定义表明控制不再是抽象的、暗含的,而是能实实在在地帮助组织进行风险管理和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程序,而且对于每一种情形都有多种“正确的”的方法。风险控制体制使内审人员必须随着全球市场和竞争性质的变化、新的资产形式的产生,以及信息获取工具的变革而不断改进控制手段。“一种控制手段适用于各种控制”的说法和通用的控制模式已不再存在。 风险控制系统也决定了鉴证与咨询服务能为组织创造价值。在此方面不乏成功的实例。如某外贸集团公司下属10多家子公司,集团内部审计师对这些子公司2002年下半年业务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发现在1000万元以上大金额进口商品合同中仅豆粕一个商品就占16%,涉及金额5亿元。按照国际惯例,购买豆粕须提前半年签订期货合同。各子公司不约而同地进口豆粕,对整个集团来说占压在某个商品上的资金过多,势必会增大经营风险。内部审计师立即向集团管理层提出建议,豆粕进口须做套期保值以避免价格下降造成的经营风险。果然2002年南美洲豆粕大丰收,豆粕国际市场价格一路狂跌。内部审计师的建议使集团避免了近2亿元的损失。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企业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而内部审计在帮助企业实现其目标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日益受到管理当局的重视。但是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务中均有不少需要改进之处。如何抓住机遇,在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同时发展内部审计职业,是每一个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 (审经责发[2004]65号 2004年11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纪委、组织部、监察厅(局)、人事厅(局)、审计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人事(干部)部门、审计部门: 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在全国普遍推开。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16号),2001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审办发[2001]7号),要求逐步开展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狠抓落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进一步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健康地发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扩大到地厅级,具体的审计范围、审计管辖、审计组织、审计实施程序、审计要求等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现就进一步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预防作用和威慑作用,又要注重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务求实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突出监督重点,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进而根据现有的审计力量确定每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项目,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避免计划外大量追加审计项目,使有限的审计力量发挥更大的效用。要有计划地开展任中审计,前移审计关口,切实解决审计数量多、时间短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现实矛盾,避免和纠正因盲目追求审计数量而忽视审计质量的问题,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分步实施,逐步深化。 二、统一思想,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经济责任审计是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的共同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统一步骤,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地要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有效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特别是在审计计划的制定、研究和处理审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审计结果利用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积极拓宽和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做到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 三、总结经验,探索方法,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以提高审计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为原则,不断探索有效的审计方法和工作方式。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对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如是否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以及不能有效履行经济责任而造成业绩平庸、管理不善等问题,尤其要注意探索和规范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价标准等,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真正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效果方面发挥作用。 四、重视成果运用,建立有效机制,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文件,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转化运用机制,使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制度化,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加大对审计查出案件和审计移交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审计机关要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通报或公告制度,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透明度。 中央纪委 中央组织部 监察部 人事部 审计署
南京审计学会成立于1985年12月,挂靠在南京市审计局,本届为第四届。第四届会长储永宏,副会长宋帼芸、胡宝生、徐卫平、徐卫华,秘书长缪克华。个人会员1172名,理事59名,其中常务理事18名。 学会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双百方针,组织和推动会员开展审计学术活动,提高南京地区审计工作者的审计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为发展南京地区经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学会的主要任务:l.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推动会员积极从事审计研究活动。研究、探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审计工作过程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2.宣传、推动贯彻国家有关财经、审计工作的法令、方针、政策。传播、介绍国内外审计工作的新信息、新经验和学术上的新成果。3.开展审计咨询活动,提供咨询、信息服务,培训审计人员,普及审计知识。4.建立同全国各地审计学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联系。5.反映会员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意见和建议。6.承办审计及相关课题的研究,开展优秀审计论文评选。 学会近些年影响较大的学术或科研活动主要有:1.经济责任审计研究。2.外资审计研究。3.计算机审计研究。4.乡镇审计研究。5.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后的审计研究。6.改善我市外资企业投资软环境的研究。7.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研究。
简介 南京大学中国审计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7年12月,是由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审计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单位的支持下,联合具有一定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起成立的研究与协作机构。中心依托于南京大学会计学系。 中心发起单位有(依拼音先后次序排列):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兴光、南京大学会计学系、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中心的宗旨在于联合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力量,对我国审计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以期建立一个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高层次研究与沟通平台,以增进职业界、理论界、企业界、监管层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理解、沟通与合作,提升我国审计理论与实务水平。 中心的总体目标是: (1)成为审计职业界与理论界、企业界、监管层及社会公众进行对话、合作的平台; (2)成为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具有鲜明特色的高层次审计研究中心和应用型审计人才培养基地; (3)成为我国审计领域重要的思想库和信息库; (4)成为职业界相互交流执业与管理经验的沟通平台和提升员工业务素质的培训基地。 中心成立后,将主要进行以下活动: (1)每年举行一次审计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就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与实务问题(包括经典审计案例)展开研讨和交流; (2)每年确定一批研究课题,采用高校与实务界合作的方式,展开调查、研究; (3)利用社会资源与南京大学会计学系的力量,围绕会员单位开拓市场、提升形象、加强内部治理、提高执业人员业务素质、塑造品牌等主题,开展卓有成效的拓展工作; (4)不定期出版有理论研究与实用价值的审计研究报告,实现审计理论与方法的纵深挖掘、横向集成、业内共享,从而促进我国审计理论与实务水平的提高; (5)利用南京大学会计学系与会员单位的力量,根据需要,向会员单位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及培训等服务; (6)其他相关活动。 竭诚欢迎所有关心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与本中心开展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北京永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财政部门批准,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依法从事审计、验资、司法鉴定、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决)算审计、财务会计顾问、税务咨询及代理服务、尽职调查、知识产权咨询等有关业务。 公司始终以“诚实守信、公正、高效”为服务宗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为客户保密”的原则,通过卓有成效的服务,为广大客户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永勤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发展,不断挖掘每个员工的潜能,将员工的智能及员工个人的持续进步转化为永勤事业发展的永续动力,永勤有一支精锐的人力资源团队,拥有业务素质高、职业道德优良,具有较深专业造诣、年龄结构合理教育背景良好的执业队伍。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并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 目前永勤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60余名,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及丰富实践经验的青年人才是公司的业务骨干。 公司发展目标:将高水平的专业服务与技术创新相结合,以客户的效益为己任,以高质量的产品为社会服务。
制度审计(System Audit) 在审计领域划定以后,人力资源制度审计主要关注以下问题:企业是否有根据目标设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这些制度遵循得如何?是否制定了适当的人力资源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结果是否达到了目标?典型的制度审计程序为:识别内部控制制度参数和管理目标;检查现行制度,并确定相关控制目标;确定能够实现控制目标的期望控制制度;将现行制度与期望制度进行比较;对控制制度进行测试;在对审计证据进行分析综合的基础上,就控制制度是否为有效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以及在实际中是否得到了遵守等作出评价。制度审计的目标 制度审计的目标是确定企业是否建立了能够确保人力资源得到经济、有效利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这类制度的实施状况,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审计的隐含假设是存在最佳管理实践,如果依照最佳管理实践确定的制度或公认管理原则能够有效地付诸实施,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就有可能经济、高效地发挥作用。因此,Collins认为,有助于实现绩效目标的管理原则包括公平对待雇员,经济、有效地管理雇员,掌握全面、可靠的雇员绩效信息,识别未能实现预期绩效的雇员和根据绩效进行适当的激励。制度审计的优缺点 制度审计主要关注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性及其执行程度,试图通过审查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来评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对企业绩效和价值的影响。制度审计的优点在于,它关注制度的设计和整合,有助于促进管理的公平性。但现实中是否存在最佳管理实践,这一点在管理学界仍然存在争议。此外,这种审计并不评价制度绩效,没有充分关注绩效和目标的实现,而是过多地强调人力资源管理绩效与企业绩效的强相关性(Dolenko,1990),更糟的是,这种审计有可能仅流于形式,为了证实而证实。同时,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本身并不直接对企业绩效产生显著的影响,而是通过组织学习及其所产生的知识能力等间接作用于企业绩效。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一、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定义 内控制度审计(以下简称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符合性及有效性所进行的测试与评价。内控制度审计既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审计项目实施,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和方法。随着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内控制度审计作为一种审计程序和方法,越来越引起内部审计部门的重视并在实践中逐步推广运用,对内控制度审计执行怎样的审计程序,是值得审计人员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五个阶段 内控制度审计一般要经过调查了解内控制度、描述内控制度、找出关键控制点或关键环节、进行符合性测试和综合评价等五个阶段:(一)初步了解企业内控制度的整体构架 了解内控制度,首先要正确理解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并不是单位内部的一项独立制度,也不是所有制度的总和,而是包括在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准确地说:它是由按照一定的控制目的而由有关控制点和控制措施所组成的控制系统。了解企业内控的整体构架,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流程,对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控制活动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具体来讲应包括: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组织机构、主要业务流程、相应控制环节、控制措施和手段以及有关内控制度健立健全和完善情况。了解内控总体构架的目的是为确定内控审计目标服务,因此,了解内控总体构架时可根据不同的审计目的确定重点,切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如财务结算系统内控制度审计,重点针对财务结算审批程序;物资管理内控制度审计,重点针对物流进行中的各项内控制度;加油站内控制度审计,重点针对油品采购、销售内控制度。(二)对内控制度进行记录和描述 审计人员通过初步了解企业内控制度整体构架后,采用文字说明、调查表、流程图或检查表等方法对内控制度进行记录和描述。文字说明是将被审计单位的内控系统,以简洁的文字叙述表达出来;流程图法是运用符号和图形对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和文件凭证的流动程序进行调查的方法。流程图能从整体的角度,很清晰地反映出被审单位内控系统的实际情况,便于审计人员了解企业的控制程度和检查控制点的设置,可直观地发现内控中的不足之处。另外,便于审计人员根据控制程度的变化随时进行修改。因此,笔者认为,内部审计应更多地采用流程图配简洁文字说明的方式来描述内控制度。例如在开展公司加油站内控审计中,审计人员通过绘制流程图及简单说明,对加油站经营的各个环节以及相关控制点,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进行内控制度测试奠定基础。(三)抓住内控的关键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环节 关键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环节是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控制点或控制环节,抓住关键,审计才能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在物资管理内控制度审计中,我们通过调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物资管理的内控进行全面了解,确定以物资计划编制、价格审核审批、选择供应商、合同签订、验收、结算等为控制点和控制环节,在后期围绕这些关键控制点进行审计核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对内控进行符合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指审计人员在了解内控制度后,对那些准备信赖的控制系统的实施情况和有效程度进行的测试,也称为遵循性测试。符合性测试的根本目的是:查明被审计单位的各项控制措施是否都真实地存在于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活动中,是否确确实实、始终如一地遵守了制度规定的全部要求,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其遵循制度的程度如何,有无失控和不完善之处。 符合性测试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业务程序测试,即选择若干具体的典型业务,沿着它所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检查,考察有关的控制点是否符合规定并能认真执行,以判断各项控制措施的遵循情况;二是功能性测试,即针对某项控制的某个控制环节,选择若干时期的同类业务进行检查,查明该控制环节的处理程序,在期间内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以物资管理审计为例,可以选择不同时期发生的几项物资采购业务,检查其在 “申请”、“计划”、“合同”等各个业务程序中是否被认真执行。 需要强调的是,符合性测试一定要保证足够适当的样本量,样本量太大,浪费审计资源,样本量太少,结论缺乏说服力。经过对内控制度的初步了解后,认为控制系统较为健全,则测试的范围就可小些,如果控制系统极不健全,则控制风险较大,就相应扩大抽查的样本。(五)对内控制度系统综合评价 审计人员通过对内控制度初步调查、对内控进行描述、抓住关键控制点以及环节、符合性测试等,对被审单位的内控制度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就可以对内控制度的可信度给予评价,并找出内控的不足,为健全内控、加强管理提出审计建议。 1、对内控制度本身是否健全进行评价。可以从人员素质控制、组织控制、业务程序控制、信息质量控制、资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等主要方面进行评价。 2、对内控制度合理性进行评价。评价内控制度合理性,一般应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一是需要对内控制度的协调性进行适当评价,一项内控制度往往涉及企业的若干职能部门,各部门会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各自的业务观念制定一些控制制度,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内控制度的不协调;二是要评价内控制度的经济性;三是要注意内控制度的适用性;四是评价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存在重点控制环节以及是否简洁合理;五是要注意内控制度的灵活性。 3、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主要是评价实际执行的内控制度中是否有偏差,设置的控制点是否真正达到了控制的目的,并注意控制环境对整个内控制度有效性的影响。同时对被审单位是否设置了内控制度信息反馈环节进行审查并评价,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是确保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它们能及时地将在控制过程中偏离控制目标的偏差和原因反馈给管理部门,以便采取必要的调节措施,实现有效控制。 通过对企业内控制度进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后,审计人员就可以说明被审单位内控的现状,内控制度上发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弱点,并提出改善内控制度的具体建议。 内控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而测试和评价内控制度,则是现代审计的基础,正确实施内控制度审计程序以及进行综合评价,对开展好内控制度审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三、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这些制度的检查、测试也就构成了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管理制度的检查、测试中:1、责任控制制度。 责任控制制度是以确定经济组织内部各部门、各环节、各层次及其人员的经济责任为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检查各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职责是否经过恰当授权,各种岗位责任制赋予各职能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是否达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的目的。2、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及保护财产而形成的种制度。它主要检查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会计事项的处理是否遵循必须经过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来完成,是否经过复核,以防止差错、舞弊的发生。3、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控制制度是指经济组织为了保证会计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主要是各种凭证的记录、传递,资金的使用,债权债务反映,会计报表编制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制度和程序。主要是通过账证、账账、账表之间的相符关系,检查会计数据的可靠性;通过账实核对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以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通过严格的复核审批制度,以保证会十十业务处理的合法性;通过定期编制计算平衡表检查所有数据的正确性等。4、经营方面各个循环系统的控制制度。 它是经济组织内部为实现经营目标而实现生产经营和管理所必须经过的环节和业务操作的控制制度:如成本控制、购销控制、物资控制、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制度等。通过检查这些环节的控制是否严密,反映企业是否能正常进行经营活动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5、财产、凭单管理制度。 财产、凭单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经济组织的财产和各种凭证单据而建立的控制制度。如财产物资的保管、清点、验收、领用、计划、合同、单据等各个环节,都应实行专人管理。 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其重点是放在对于制度内各个控制环节的审查上,目的在于发现制度中控制的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