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宁波监管局分别发布公告,鉴于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吸收合并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吸收合并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同意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这也是有案可查的全国首例村镇银行解散。 据介绍,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行的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分别由吸收合并后的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继承,其主发起行仍为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不影响存贷款等相关业务办理。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目前全国共有1600多家村镇银行,是我国数量最多的一类银行。一小部分村镇银行发展停滞不前,经营管理问题较多,长年亏损,适时退出市场是恰当的。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吸收合并,能够实现强强联合,充分整合中银富登在当地的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全面周到的金融服务。 董希淼表示,村镇银行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双重特点,应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下一步应对村镇银行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合规成本,鼓励其发挥小法人机构扁平、灵活等特点。”
2020年已结束,大连银行的一笔4500万股股权仍未寻到买家。 去年12月末,大连银行第六大股东锦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联集团”)所持有的大连银行4500万股股权,在拍卖中再度因无人问津而流拍,这已是该股权第二次流拍。不出意外的话,该笔股权未来将进入变卖程序。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爽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股权时,相关法院一般先进行两次拍卖,若两次拍卖均没有买家竞买,后续将采用变卖方式继续进行处置。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在短短数月以来,这已是大连银行第二次出现前十大股东所持股权被司法拍卖的情况。早在今年8月份,该行第十大股东东兆长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兆集团”)的1亿股股权也曾被放到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 一笔股权两度拍卖 均未觅得买家 拍卖信息虽被围观逾千次,但最终没能等来“下单人”,大连银行的股权拍卖确实有些尴尬。 阿里司法拍卖网信息显示,因在规定拍卖时间内没有人参与竞买,截至2020年12月29日10时,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的大连银行4500万股股权再度宣告流拍。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该笔股权为大连银行第六大股东锦联集团持有,此笔4500万股股权的评估价为16785万元,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设定为9399.6万元。司法拍卖信息显示,由锦联集团所持有的大连银行此笔4500万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早在2020年12月12日,该笔股权就曾进行首次拍卖,当时的起拍价为11749.5万元。由于首拍出现流拍,在半个月后进行的第二次拍卖将起拍价进行了大幅下调,但结果是一样的,还是没有买家现身。 大连银行发布的2020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锦联集团持股数量高达1.8亿股,持股比例为2.65%,位列该行第八大股东。据锦联集团官网介绍,其旗下企业是锦州银行(港股00416)和大连银行最大和最重要的股东之一。 据陈爽爽律师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若网络司法拍卖连续两次流拍,应当自二拍流拍之日起15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陈爽爽指出,网络司法拍卖财产的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市价的70%;而变卖财产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最低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50%。 近年来,为了尽量降低起拍价格,加快处置进度,通过分拆成功处置银行股权的案例屡有发生。2020年8月份,大连银行1亿股股份就曾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挂牌,被拍卖的股份为该行第十大股东东兆集团所持有,最终也以流拍收场。该股权的评估总价为3.73亿元,总起拍价为3.17亿元。由于这次拍卖股份数量较大,法院将这1亿股股份平均分拆成5个拍品进行拍卖,每个拍品的起拍价为6341万元。 资料显示,东兆集团成立于2006年,以投资为主导、实业为基础,产业涵盖建筑施工、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产业导入、医疗康寿和矿业等领域。与锦联集团一样,东兆集团也曾多次跻身“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股权流拍背后 再遇困局盈利持续下滑 短短半年时间,前十大股东所持股权多次被司法拍卖,最终将大连银行推上了前台。 资料显示,在经历了2014年、2015年净利润连续大幅下滑后,东方资产于2015年年末入主成为大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大连银行盈利下滑的尴尬局面一度出现好转。2016年年报显示,该行实现净利润10.35亿元,较2015年增长逾7倍。 但自2019年以来,大连银行的经营再次遭遇困局。2019年该行实现净利润12.51亿元,同比下降3.81亿元,降幅达23.33%。截至2019年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升至3.93%,较年初增加1.64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净利润下滑的情况在2020年仍在持续。该行披露的2020年三季报显示,当年前三季度,大连银行实现净利润为6.88亿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23.04%。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司法拍卖平台上处置银行股权,意向接盘方除了要关注起拍价的高低之外,对相关银行的经营业绩也会比较重视。在目前上市银行估值普遍处于低位的背景下,如果相关银行的业绩不佳,这笔股权就很难受到青睐,毕竟在二级市场可以买到价格更便宜、质量更好的上市银行股权。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热点问题答记者问。在谈及如何看待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类似小贷、保险、理财等业务时,该负责人表示,数字经济正前所未有地改变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金融领域数字化转型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提高了风险防控水平。同时,金融数字化快速发展也带来了网络安全、市场垄断、数据权属不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对于金融科技发展,银保监会一贯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坚守风险底线的态度,把握好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平衡。 该负责人指出,最近中央金融管理四部委再次约谈蚂蚁集团并公布了重点内容,强调的突出问题和整改要求,不仅是个性的,也有一定的普遍性。建议所有互联网平台都要对照自查,及早整改。监管部门将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必须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便利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防范风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质要求,使金融科技成为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力量。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全面纳入监管,持牌经营,坚决制止违规监管套利。可以有一定的过渡期,但总的方向不会改变。必须坚决鼓励公平竞争、强力破除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及时严格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伪创新”“乱创新”严厉打击,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三是对各类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 四是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要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确保金融创新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我国金融科技应用总体走在世界前列,法律法规和风险监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对金融科技监管,必须坚持依法合规原则,贯彻法治精神,完善监管体系,补齐制度短板,不断适应金融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趋势,增强监管措施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该负责人说。
往年1月份银行房贷额度相对充裕,2021年情况却有所变化。 近日,一位大中型银行支行行长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估计,2021年该行的房贷额度不会宽松。这个表述的背景是,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出台了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通知。 根据该通知,各家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最高不能超过32.5%,规模越小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上限越低。 房贷额度 不比2020年宽松 刚迈入2021年,要换房的吴女士(化名)就开始催促贷款中介,尽快联系银行放款。2020年11月就拿到贷款承诺函的吴女士,但由于银行年底贷款额度不够,已经等了一个多月。此前贷款中介的说法是,元旦后就可放款。 不过,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联系到的一家贷款中介表示,往年的1月是各家银行房贷额度最充足的时候,但银行这几天反馈,2021年情况较为异常,额度普遍较紧。 “2020年的个人房贷就已经很紧张了,2021年恐怕也不会宽松。”一位大中型股份制银行支行行长对记者表示。 根据去年12月31日出台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银行进行分档: 其中,中资大型银行——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港股00939)、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港股01288)、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港股03988)(维权)、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港股03328)、邮政储蓄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不超过40%,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32.5%; 中资中型银行——包括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港股03968)、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行情600000,诊股)、中信银行(行情601998,诊股)(港股00998)、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民生银行(行情600016,诊股)(港股01988)、光大银行(行情601818,诊股)、华夏银行(行情600015,诊股)、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行情000001,诊股)、北京银行(行情601169,诊股)、上海银行(行情601229,诊股)、江苏银行(行情600919,诊股)、恒丰银行、浙商银行(行情601916,诊股)(港股02016)、渤海银行(港股09668)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不超过27.5%,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20%; 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不超过22.5%,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17.5%; 县域农合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不超过17.5%,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12.5%; 村镇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不超过12.5%,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7.5%。 部分银行 个人房贷业务或超限 今年1月1日开始,银行对房地产贷款实施集中度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银行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调整额度。其中,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4年。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上市银行2020年半年报数据发现,如果按照2020年6月末的水平,大部分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业务都在限额范围内。不过,也有部分银行偏高,比如,建设银行、邮储银行(行情601658,诊股)(港股01658)的个人住房贷款超过32.5%;招商银行超过20%,略高于现行标准中对应的限额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6月末,大部分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占比要低于2019年末的占比:一方面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个人买房计划延后了;另一方面,也印证了市场对2020年房贷并不宽松的感受。 随着房贷集中度管理的实施,意味着2021年购房者如果要申请房贷,去大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可能相对容易。 银行预警 避免成为最大的房东 历来炒房热的背后必有资金助推。银行房贷额度审批,是房地产买卖中最重要的一环,也是打击炒房热的“七寸”。 2020年,在疫情冲击下,为保证实业不断流,央行采取非常规手段面向小微企业释放流动性。然而,M2的快速增长,在市场流动性的助推下,先后在深圳、上海等地出现房产交易量上升、房价上涨的现象。 去年12月,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一篇署名文章中表示,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要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 这意味着,对于银行业,需要未雨绸缪,以避免成为风险接棒者。据报道,去年9月底,监管部门要求大型银行控制房贷规模,要求多家大行新增涉房贷款占比降至30%以下。当时,控制个人住房贷款增长,已是山雨欲来。 2021年,对于银行而言,只有做大各项贷款余额的规模,才能按比例提高房贷业务额度,该如何利用好有限的房贷额度带来最大的经营成果,各家银行都要开动脑筋了。
近年来,智能化服务的广泛应用,正在深刻、持续地改变公众的生活消费方式,特别是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非现金支付成为不少商家和消费者喜爱的支付手段。然而,一些商户、机构等市场主体对自身在现金收付中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等原因,存在不愿意收取现金等现象,给一些依赖现金支付的消费者带来不便。人民银行的调查显示,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一是部分医疗、出行、水电煤气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普通生活消费等领域由原本的“面对面”线下场景逐步变为线上办理,有的甚至取消了现场服务;二是“非接触式”等新消费模式很多没有考虑现金收付需求,造成对部分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的消费及支付障碍;三是一些商户服务人员热衷于引导顾客安装APP、关注小程序,容易产生歧视、排斥现金情况。 目前我国大约有13%的居民主要通过现金支付。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的公告。公告明确提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 此次公告的一大亮点,是围绕公众各类日常生活场景的消费需要,区分不同场景和消费模式,坚持分类管理与普遍适用的原则,对不同主体的现金收付行为提出了不同要求。公告规定: 对于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保、医疗、教育、水电煤气等公共服务类收费,收费单位或其委托代收机构要具备人工现金收付通道,由人员值守并收取现金; 对于铁路、道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单位,以及涉及零售、餐饮、居民服务和娱乐行业等的大中型商业机构,应具备现金收付通道,由人工或自助现金机具收取现金; 对于经营主体和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易或提供服务的,应支持现金支付; 对于线上、线下混合经营且支持线下付款的,在线下收款环节应支持现金支付; 对于全部交易、支付和服务均在网络完成的,可以不收现金; 对于在线下采取无人销售方式经营的,也可以不收现金,但应以适当方式满足消费者在手机电量不足、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公平、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工具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可以提高消费者支付体验。人民银行打造多元化支付条件下的现金和谐流通环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地使用现金;二是持续优化人民币设计水平,发挥其文化传播功能;三是强化大额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四是支持多元化支付方式发展,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在保障现金收付渠道通畅的前提下,选择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五是不断完善现金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现金服务水平。 在日常生活中,公众或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应妥善保留相应的证据或线索,通过城市政务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智能客服不“智能”,甚至成为服务短板,其中固然有技术不成熟的原因,但最根本的,还在于一些金融机构对电话客服认识上的偏差,过于重视智能化、低成本,而忽视了便利化、满意度 “您好,欢迎拨打客服热线,普通话请按1”“您好,我是智能客服,请说语音指令”……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越来越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客服电话实现了高度智能化,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代替人工上岗,既为金融机构节省了不少成本,也让电话客服更具科技范儿。 然而,智能科技的应用,有时没有带来想象中的完美。冗长繁杂的语音提示、一环套一环的子母菜单、总也找不到接不通的人工服务,让用户仿佛进入了迷宫一般,常常是话费没少花,问题没解决。近来,一些金融机构还取消了传统数字菜单服务,改为由用户直接说指令、发语音,原本希望以此简化操作,结果却是事与愿违,一些用户指令无法被正确识别,让原本就不熟悉服务流程的用户更加无所适从。“抱歉,我没有听懂您的指令,接下来为您转接按键操作”“当前人工客服繁忙,建议您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业务”……沟通不顺畅、解答不对路的客服体验,消耗着用户的时间和耐心,也降低了人们对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平心而论,人工智能技术引入金融服务中本是一件好事,以机器人取代人工,可以提高客服系统反应速度、延长服务时间。在解决重复率较高的问题上,智能客服也确实表现出人工客服无法比拟的优势。然而,也要看到,金融业务往往具有复杂性,很多问题需要专业化、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如果匆匆忙忙推行“机器换人”,甚至在某些领域、某些时段全面实施机器值班,有时可能会导致客服沟通质量和效率下降,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还要看到,当前金融机构大力推进线上业务、自助办理,用户对于金融机构电话客服的依赖度有所上升。在这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更应该通过提供优质电话客服,弥补网点减少带来的服务缺失。可现实情况却是,电话客服这种方便快捷的沟通方式,成为不少金融机构降低成本的首选,用户需求却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2020年“3·15”前夕,有媒体对包括多家银行在内的企业电话客服展开调查,结果显示,有七成多的受访者表示遇到过客服电话打不通、没回复的情况,个别客服电话甚至在用户长时间等待后自行挂断,更有77.3%的受访者表示,目前的语音、文字识别技术不能代替人工客服的工作。 智能客服不“智能”,甚至成为服务短板,其中固然有技术不成熟的原因,但最根本的,还在于一些金融机构对电话客服认识上的偏差,过于重视智能化、低成本,而忽视了便利化、满意度。客户服务不同于商品销售,需求千差万别,很难做到整齐划一。指望用简单化、标准化、程式化的机器人客服解决所有问题,无异于缘木求鱼,最终可能是客服越来越“智能”,问题却越来越难解。 事实上,科技应用与服务质量、低成本与高效率并不矛盾,而是可以相互促进的。这需要金融机构更多考虑用户需求,从不同用户的实际需要出发,优化智能客服程序设计,提升客服系统应变能力,并根据实际需求保留相应的人工服务。最近,北京电信推出了“尊长专席”服务,利用实名制与大数据识别等技术,让老年市民拨打客服电话时可跨过机器人应答环节,迅速接入人工客服。类似这样的人性化设计,值得许多金融机构学习借鉴。 电话客服,是金融机构的服务窗口,无论生活怎样改变、科技怎样发展,都应保证服务质量,这是金融机构对消费者应尽的责任义务,也是金融机构生存发展的制胜之道。希望更多金融机构的客服电话能成为既聪明又贴心的“帮手”,成为用户越来越喜爱的热线,为金融机构赢得更多信誉。
2020年被业界称之为“央行数字货币元年”,刚刚踏入2021年,深圳再发数字人民币红包,商家们也做足准备。 据悉,在前期“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促消费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期联合人民银行开展了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此次“福田有礼数字人民币红包”新年促消费活动面向在深个人(不限户籍)发放红包,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红包数量共计10万个,共计2000万元。“福田有礼数字人民币红包”采取“摇号抽签”形式发放,抽签报名通道自2021年1月1日0时正式开启。值得注意的是,报名预约截至1月4日上午10点。 “福田有礼数字人民币红包”可于1月7日8时至1月17日24时在深圳市已完成数字人民币系统改造的10000余家指定商户无门槛消费。记者查询发现,此次可使用数字人民币红包的商家范围不仅限于福田区,涵盖了商场超市、生活服务、日用零售、餐饮消费、服饰家电这五大门类。 记者在深圳罗湖区、福田区的多家大型超市和购物中心看到,许多店铺的收银处都已经贴有“数字人民币红包”标签。在罗湖区东门的一家大型商场,有接受数字人民币的商户表示,早在此前“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派发时就已经熟悉了操作流程,有新的POS机设备专门用于刷数字人民币,银行的工作人员经常会派人前来检查系统、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而且这种支付方式资金到账快。此次深圳福田的数字人民币红包发放之后,将带来哪些支付和消费新体验,值得拭目以待。 实际上,此前已经有过两次数字人民币红包发放。2020年10月,深圳市政府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启动“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面向在深个人发放1000万元“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红包数量共计5万个。2020年12月,苏州市面向符合条件的苏州市民,发放2000万元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红包数量共计10万个。除了不断拓展的线下应用场景,银行、保险、第三方支付机构等金融机构逐渐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 其实,深圳在数字货币领域一直走在前列。《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指出,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也提出,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圳下属机构的基础上成立金融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而在近日,《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出炉,其中就提出推动数字货币应用。
2020年对银行业来说是备受挑战的一年,受疫情冲击,银行业在业绩、资产质量、展业等方面都遭遇挑战,而监管机构对于银行业务、风控、合规等方面“走偏”行为的矫正处罚也丝毫未放松。1月3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2607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13.09亿元。以罚促改,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成为行业“主旋律”。展望2021年,“强监管”仍将贯穿始终,影响银行业格局。 2607张罚单合计13.09亿元 2020年以来,银保监会和各地银保监局密集“出手”。2021年1月3日,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2607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约13.09亿元。 从罚单数量来看,2020年一季度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罚单529张,累计罚没金额约2.27亿元。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处罚610万元,银保监局本级处罚约1.22亿元,银保监分局本级处罚约9866.5万元。 2020年二季度,罚单数量虽有所增加,但金额较上季度有所减少。据统计,二季度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罚单557张,累计罚没金额达到1.54亿元。 2020年三季度,监管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处罚金额达到全年高点的6.53亿元,罚单数量739张。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处罚3.88亿元,银保监局本级处罚约1.83亿元,银保监分局本级处罚约8223万元。 到了2020年四季度,监管对银行业的处罚力度稍有放缓,去年四季度,银保监系统共向银行业各类机构和个人开出罚单782张,累计罚没金额达到2.75亿元。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处罚5428.36万元,银保监局本级处罚约1.45亿元,银保监分局本级处罚约7653万元。 从监管力度来看,2020年依旧是“严监管年”,市场多认为2021年这一态势仍将延续。对未来的监管基调,金融监管研究院副院长周毅钦预测,2020年的整体罚单数量和罚单总金额都超过2019年,这和过去几年的处罚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双罚比例有所增加,罚单数量和罚没金额创出新高。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一方面和部分银行的不良经营行为有关,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自身也在不断提升微观监管技术。进入2021年,国内金融形势仍然不稳定,银行经营环境并未明显改善,央行的宏观审慎结合银保监会的微观审慎管理,将继续发挥强有力的监管力度,仍将保持高压态势。 屡触信贷违规“红线” 虚假贷款、利益输送、审慎不严……2020年的罚单基本涵盖了银行业市场乱象和存在问题的主要类别,其中最为突出的依旧绕不开贷款业务违规操作。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银保监系统至少开具了496张涉及信贷问题的罚单,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均涉及其中。仅从最近的大额罚单来看,11月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港股03328)温州分行就因为“内控管理严重缺失,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办理虚假抵押贷款”等原因收到千万级别的高价罚单,总计金额为2820万元,为11月单笔处罚金额最高。无独有偶,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又在12月末收到一张百万元罚单,涉及金额130万元,处罚原因同样与贷款违规问题相关。 贷款业务违规一直是各家银行频频触及红线的“重灾区”,也是监管的重中之重。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涉贷罚单”中,信贷资金违规向股市、楼市输血等原因较为典型。2020年,银保监系统针对银行业至少开具了130张违规涉房贷款罚单,被处罚原因多为“信用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以及“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等;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以及“对‘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同样占比较多。 “涉贷罚单”为何屡禁不止?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分析认为,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内控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信贷违规业务频出的背景原因。而对于2020年来说,疫情也促进了违规现象的发生,商业机构在疫情冲击之下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应急性贷款的需求,从而导致不合规的行为发生。此外,对房住不炒的政策法规不重视也是违规现象发生的一大原因。 首开“EAST”罚单 梳理2020年的罚单,除了较为常规的信贷业务违规、掩盖不良、股权违规乱象之外,数据安全治理也越来越受到监管的重视。5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国有行、2家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罚,罚款金额共计1770万元。 其中,有7家银行存在分户账账户数据应报未报的问题;6家银行存在资金交易信息漏报严重的问题;4家存在理财产品数量漏报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漏报的问题;2家银行存在贷款核销业务漏报或错报问题。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监管机构此前也针对金融机构EAST系统数据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开具过罚单,但罚单主体均为保险公司,主要违规行为涉及“通过EAST系统调取某公司交易流水”等问题。 而此次是监管机构首次针对银行EAST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开出行政处罚,可见未来,银行合规数据报送、数据治理将是监管工作的重点。 王红英进一步指出,当前银行创新成果非常多,也引入了一些金融科技技术、大数据的管理,但从这些业务来看,很多银行并没有一套严格系统管理的规章制度,存在业务先行,规章滞后的普遍现象,这也就导致了一些违规问题存在,从而加速了风险暴露。对监管来说,应对创新业务模式制定更加细化的监管政策和措施,才能使银行在目前比较复杂的经济背景下做到有法可依。 需加强源头预防 2020年,在疫情的冲击之下,银行普遍面临净利润下滑、不良走高的现象,银行业的风险也越发引人关注。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着力加强股东行为监管与违规关联交易整治,规范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治理主体的履职行为,严格信息披露,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 对于2021年银行业监管趋势,王红英直言,“2020年这些罚单无疑对整个银行业是非常重要的警示。2021年,银行首先应从制度上建立健全防范信贷风险的综合性措施。一方面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进行规章制度层面的创新,另一方面在越来越复杂的经营环境当中,进一步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水平,从业务专业层面进一步去防范风险”。 “2020年罚单数量和罚单金额屡创新高,暴露出银行的内控机制存在缺陷,在业务流程的内部审核环节存在问题。”正如周毅钦所言,少部分银行业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发生违规行为的同时抱有侥幸心理。未来,银行应加强源头预防,强化内部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培养,把控业务风险,自查自纠,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建立起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