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应收账款让售 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专门收购应收账款为业的金融公司,从而取得资金的资金融通方式。具体操作为:企业在发货前,向金融公司申请贷款,金融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按应收账款净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从预给让售方的款项中抵扣。客户到期的应收账款,直接支付给融通公司,同时承担坏账风险。应收账款让售方式,由于融通公司要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无形中为企业提供了专业咨询。且融通公司信息灵活、专业化程度高,有利于坏账的收回。另外,企业不要承担“或有负债”的责任。因此,此方式对企业而言是较好的一种融通方式应收账款让售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让售可分为无追索权让售和有追索权让售两种情况, 无追索权让售无追索权让售是指应收账款购买方即金融机构要承担收取应收账款的风险,即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而出售方则承担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的损失。为此,金融机构在购买应收账款时,一般要按一定比例预留一部分余款,以备抵让售方应承担的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的损失,待实际发生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时,再予以冲销。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出售方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增加货币资金,支付的手续费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预留的款项计人其他应收款,并冲减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待金融机构实际收到应收账款时,再根据实际发生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的具体情况,同出售方企业进行最后结算。 例如,某企业于2004年1月1日将500000元的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出售给当地某家银行,该银行按应收账款面值的4%收取手续费,并按应收账款面值的5%预留账款,以备抵可能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2004年5月10日,该银行实收账款480000元,发生销售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 17550元,实际发生坏账损失2450元;2004年6月1日该企业与银行进行最后结算。 根据上述资料,该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1。2004年1月1日出售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455000 其他应收款25000 财务费用20000 贷:应收账款500000 2。2004年5月10日收到款项,实际发生销售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 借:产品销售收入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550 贷:其他应收款17550。 2004年6月1日与工商银行进行最后结算。 借:银行存款7450 贷:其他应收款7450 有追索权让售有追索权让售是指出售方企业应承担向购买者即金融机构偿付的责任,在已让售应收账款上发生的任何坏账损失,均应由让售方企业承担。由于金融机构对无法偿付的应收账款具有追索权,对于这类出售业务,根据其性质不同也有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是按销售业务处理,即在交易发生时注销应收账款,同时将金融机构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是按借款业务处理,即在交易发生时不注销应收账款,而是增加一个负债类账户,一般记入其他应付款或应付票据,金融机构收取的手续费作为融资成本,需要在应收账款持有期内摊销。 依前例,假设出售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以下是分别按销售业务和借款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 1。按销售业务 2004年1月1日出售应收账款,会计分录同前。 2004年1月1日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5‰;计提坏账预备2500元时,由于应收账款在出售时即已注销,因此可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账户。 借:治理费用2500 贷:其他应收款 2500 2004年5月10日收到款项,实际发生销售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时,会计分录同前,并要冲销多计提的坏账预备5元。 借:其他应收款50 贷:治理费用50 2004年6月1日与银行进行最后结算。 借:银行存款5000贷: 其他应收款5000 2。按借款业务处理 2004年1月1日,出售应收账款获得出售款。 其他应收款25000 待摊费用20000 贷:其他应付款500000 2004年1月1日计提坏账预备2500元。 由于应收账款没有注销,应先贷记坏账预备账户,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再予以注销。 借:治理费用2500 贷:坏账预备2500 2004年1~5月份摊销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4000 贷:待摊费用4000 2004年5月10日收到款项,发生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时,会计分录同前,对实际发生坏账损失进行相应处理。 借:坏账预备2450 贷:其他应收款2450 并须冲销多计提的坏账预备50元。 借:坏账预备50 贷:治理费用50 借:其他应付款500000 贷:应收账款500000 2004 年6月1日与银行进行最后结算时,会计分录同前。 以上两种方法的会计处理,都是在假设到期欠款客户能及时付款的基础上进行的。若到期欠款客户不能及时付款,出售方企业应承担连带责任,负责付款,此时,须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依前例,按销售业务处理,到期欠款客户不能支付款项,若出售方企业存款账户有足够的款项,金融机构可直接扣除,即: 借:应收账款500000 贷:银行存款475000其 他应收款25000 若出售方企业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不能用货币资金支付,应作逾期贷款处理,即: 借:应收账款500000 贷:短期借款475000 其他应收款25000 同理,依前例,按借款业务处理,若到期欠款客户不能及时付款时,金融机构直接扣款,即: 借:其他应付款500000 贷:银行存款475000 其他应收款25000 当出售方企业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金融机构无法直接扣款时,也应作逾期贷款处理,即: 借:其他应付款500000 贷:短期借款475000 其他应收款25000
什么是应收账款抵借 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合同明确规定信贷机构或代理商借给企业资金所占应收账款的比率,一般为应收账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业在借款时,除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外,还需按实际借款数据出具标据,如果作为担保品的应收账款中某一账款到期收不回来,银行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 抵借方式的特点 1、是一种循环的自我清偿的贷款,在会计意义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财务概念中却可以是长期借款; 2、抵押方继续保留应收账款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坏账的责任。应收账款抵借的分类 (1)一般性抵借:即不指定具体条件的抵押贷款,当旧账结清后,新账继续充当抵借。 (2)特定抵借:即指定某一项或数项应收账款作为抵押,随着这些账款的收回,抵押关系自行消除。
什么是应收账款出售 应收账款出售,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给第三方(如金融机构、投资公司)以筹集资金的行为。目前,我国尚无这种业务。 当应收账款的出售作为销售处理时,该项业务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同时增加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是,大多数应收账款的出售都赋予购买者在收不回账款时对出售者的追索权,所以从经济实质上说,应收账款出售实际上是以应收账款作抵押取得贷款,并不是真正的销售。因此,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已经出售的带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购买方在期末仍然没有收回,则出售方应将出售应收账款所得现金归入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相反,出售以后期间如果该应收账款收回,则应调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调减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由于售让方将承担收账成本和坏账损失,出售时,售让方会向训方收取一笔较高的费用。此外,为避免销货退回与折让的损失,售让方一般只付应收账款金额的80-90%,会计核算时,前者作为费用,反者为应收款。 因所有权已经转移,应收账款出售无须单独反映。 有时,企业出售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sale of receivables with recourse),要求出售方(企业)在某些条件下偿还售让方(金融机构),我国会计教材通常称 “有追索权让售”。有追索权让售介于应收账款出售和应收账款划之间,出售方放弃某些利益并承担坏账风险,售让方取得利益并承担与应收账款相关的风险。出售方报告有追索权让售的方法有两种:一是作为销售,二是作为负债。根据FASB第77号准则-《出售方对有追索权让售的报告》的规定,有追索权让售作为销售报告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作为负债报告: (1)出售方放弃对应收账款中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如果出售方日后对账回应收账款有选择权,则意味着未放弃控制; (2)出售方能够合理估计对售让方的义务; (3)如果没有追索权条款规定(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售让方不能要求出售方购回应收账款。作为负债报告时,出售应收账款的收入列为负债,应收账款列为资产。 应收账款出售的选择 应收账款作为企业持有的一种债权,是企业的一种财务资产,可以考虑转让。应收账款转让分为两种,即以应收账款抵押借款和应收账款让售。应收账款让售后,假如出现应收账款拖欠或客户无力清偿,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信贷机构不能向企业追索。 应收账款让售实质上一种融资,不过,转让了应收账款也就转让了风险!这样,应收账款让售也有了抵御坏账的风险,又由于及时回笼了资金,自然也没有了汇率风险。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担损失。 应收账款出售与负债融资相比,成本相对较低,是一种值得考虑的转移风险的方式。从本质上来看,保付代理是应收账款出售的一种。包买票据(Forfaiting),又称福费廷,也是一种特殊的应收账款让售,即包买商(Fortaiter,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从本国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买断经过外国进口商银行承兑或担保的中长期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凭证的金融交易。因为包买商买断的汇票、本票、或其它应收债权都有银行独立性保函/ 备用信用证担保,风险比较小,而福费廷业务的加入,进一步降低了坏账风险,更主要的是它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及时收回了资金,转嫁了汇率风险,提前了办理核销和退税手续,改善了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福费廷业务主要针对大型设备和BOT项目的出口,因为收款周期长,金额较大。 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 1、必须进口商同意并能找到高资信担保人时; 2、出口商必须确保债权凭证的有效性和银行担保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免除包买商的追索权。而且福费廷业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所以福费廷业务的缺点是相当明显的,只能有选择地做。 应收债权出售的帐务处理 (一)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1.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预计未来要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现金折扣) 营业外支出(倒挤) 坏账准备(全部结转)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04年4月12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8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双方约定,乙公司应于2004年8月1日付款。2004年5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中国银行协商后约定:甲公司将应收乙公司的债权卖给银行,价款为35万元,如果乙公司不能偿付此债权,甲公司不负连带偿付责任。根据以往经验,甲公司预计乙公司退货10%%。2004年7月6日乙公司退货,价税合计3.51万元,所退商品的成本为2.3万元。甲公司将所退商品验收入库。则甲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出售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4年5月1日甲公司将应收账款卖给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35 其他应收款4.68 营业外支出7.12 贷:应收账款46.8 ②2004年7月6日乙公司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51 贷:其他应收款3.51 同时:将当初预估的偏差调整“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1.17 贷:其他应收款1.17 ③将所退货物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2.3 贷:主营业务成本2.3 2.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核算 视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方式。 (二)、应收账款出售的会计处理 1、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的会计处理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在会计处理上应作为一项销售业务,确认损益。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的款项借记“其他应收款— — 出售扣存款”科目,按售出应收债权已提取的坏帐准备金额,借记“坏帐准备”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售出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 应收账款融资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 应收账款融资收益”科目。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如果等于原已记入“其他应收款—— 出售扣存款”科目的金额,应按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的金额,分别借记“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出售扣存款”科目;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的金额若与原预计数有差额,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外, 对应补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款,通过“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对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例2:2004年3月1日,某小企业将其300000元应收账款(已提取坏帐准备15000元)以无追索权方式,出售给桥南工商银行,银行按应收账款总额的10%预留余款以备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及退回,并按应收账款的15% 收取手续费,另外收取3000元的融资利息。 企业从银行实际融资222000元,出售应收账款的收益为15000元。 (1)3月1日,与桥南工商银行签订无追索权协议,将应收账款出售时:借:银行存款222000元,其他应收款—— 出售扣存款30000元,财务费用—— 融资手续费48000元,坏帐准备15000元;贷:应收账款300000元,营业外收入—— 应收账款融资收益15000元。 (2)5月底收到银行通知共收回账款266000元,发生现金折扣2600元,销售折让及退回23400元,坏帐损失8000元,其中坏帐损失由银行负担。借:财务费用2600元,主营业务收入20000元,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元;贷:其他应收款—— 出售扣存款26000元。 (3)6月1日,企业与银行最后结算余款4000元。借:银行存款4000元;贷:其他应收款—— 出售扣存款4000元。 2、有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有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具有追索权,在实务中,根据其业务性质不同按不同的会计方法处理;一是按销售业务处理;二是按借款业务处理。当有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满足以下3个条件时: (1)出让方企业放弃对应收账款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控制; (2)按有追索权之条款,出让方企业的义务能合理估计; (3)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要求出让企业再买应收账款。 这才确认为一项销售业务,其会计处理与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的会计处理基本相同,只是坏帐损失由企业承担并计入管理费用。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出售如果不满足以上3个条件时,即在有关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有权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偿,或按照协议约定,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金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债权,则表明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并未实质上脱离企业,不是应收账款的出售,应按借款业务处理。 承例2:如果公司与桥南工商银行签订的是有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协议,其他条件相同,按销售业务处理。 (1)3月1日,与桥南工商银行签订有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协议时:会计分录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出售的会计分录。 (2)5月底收到银行通知共收回账款266000元,发生现金折扣2600元,销售折让及退回23400元,坏帐损失8000元,其中坏帐损失由企业负担。借: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2600元,主营业务收入20000元,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元,管理费用—— 坏帐损失8000;贷:其他应收款— — 出售扣存款34000元。 (3)6月1日,企业与银行最后结算余款4000元。借:其他应收款—— 出售扣存款4000元;贷:银行存款4000元。 从以上例了可以看出,应收账款出售不同于应收账款质押,二者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关键在于判断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风险是否发生了转移。另外金融机构是否购买应收账款,不取决于小企业出售方的信誉,而在于欠账客户的信用,只有那些信用好的欠账客户所欠的应收账款,才能成为金融机构的收购对象。故而需筹资的小企业为了能顺利地转让应收账款,融资所需资金,在将商品(产品)赊销给客户时,一定要合理地确定赊销对象,这样才能为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创造条件。
什么是市场化投融资 市场化投融资是指企业以获取赢利为目的,依据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行债券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非国有独资的公司制企业是市场化投融资的主体。市场化投融资的分类 市场化投融资主体的融资又分为企业信用融资和项目融资。 企业信用融资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进行的各种融资活动; 项目融资是以合资成立的股份制项目公司为主体,在政府的支持下,以项目本身收益为基础进行的商业融资活动。 主要融资渠道有: (1)私募发起人、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 (2)依托企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 (3)国内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 (4)项目融资,包括BOT、BOOT、BOO、PPP、PPT等; (5)留存收益(利润)等内源融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核心 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在于: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三分开,即存在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多方参与建设,多方参与运营,谁出资谁收益,是多元市场化的所有制经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市场化投融资的优点 市场化投融资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减轻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 缺点主要有: (1)融资速度慢,融资量越大操作程序越复杂; (2)企业信用融资受企业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确定;项目融资往往都是针对大型建设项目,需要政府大量的政策支持才能保证有足够多的稳定现金流,形成相应的融资能力; (3)可靠性相对较差,操作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整个融资计划失败。相关条目政府投融资
什么是实物资本融资 实物资本融资主要是指土地、办公场所、组织设施等实物资本的融通。实物资本融资的分类 实物资本融资的分类主要有社会捐物、租赁、资产变卖三个融资渠道。 1.社会捐物。社会对公共事业组织发展的支持,除了社会出资之外,还有实物的形式,即社会捐物。社会捐赠包括图书、电脑、医药、服装、仪器设备等一切具有实物形态的物品。社会捐物一方面对公共事立的“爱心超市”,使社会闲散资源变为需要帮助的救急资源,让特困群体得到了实际的帮助。 2.租赁。企业的生产活动往往比较单一,大量的生产设备被一次性购买后,很可能是一直用到再次更新的时候。对于公共事业组织而言,如果为了举办某次活动而购买了大量的设备,活动过后这些设备可能将被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浪费。所以,公共事业组织可以通过向租赁公司租借设备等固定资产,用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来代替一次性支付货款的购买,这样既解决了资金周转的问题,也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 3.资产变卖。资产变卖是将公共事业组织的某部门或某一部门的资产:变卖以筹集所j焉资金的方法。资产变卖的对象不仅包括不必要的部门或旧损的设备,有时考虑到组织自身的发展现状,为r优化结构、提高组织的管理效率,也可能变卖新设的部门或新的设备,以挪出部分资金用于其他相关部门的投入。资产变卖融资的过程是公共事业组织资源再分配以及资金从效益低的占用转移到效益高的占用的过程,具有速度快、适应性强的优点。
什么是存货融资 存货融资是指出口商以存储在仓库(一般由银行指定)中的货物作担保,依靠进口商的付款作还款来源,与应收款融资不同,出口商融资时,货物还没有运出。但是还款方式和应收款融资一样是货物出口后收回的资金,所以存货融资必然包括应收款的管理。 存货融资的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如下:出口商将货物存入仓库(如果是国内企业出口货物一般是放入保税仓库);银行获得货物的担保权益;银行需要对货物进行检验以保障自己的担保权益;银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资金;出口商销售货物给进口商;仓库将提货信息通报银行(主要是帮助银行掌握货物的实际销售情况);进口商支付相应货款至银行的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的收款即作为出口商的还款本金及利息;如果有余额,银行再转付给出口商。 如果出口商要求融资时已经找好买家,也可以选择应收款融资,不过对银行来说显然存货融资比单纯的应收款融资风险要小,因为银行已经检验过仓库中的存货,仓库协助银行监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当然相应的成本银行将转移到出口商的融资成本之中。如果出口商要求融资时还没有找到买家,那么存货融资是非常恰当的融资方式,因为出口商可以先获得资金,再进行销售,利用销售款归还银行。特别在出口商本身是中间商,需要资金向货物提供者付款,但是又没有找到买家时可以考虑存货融资方式,在货物销售之前利用银行融资对外支付。存货融资的做法 1.留滞权 银行对企业的所有存货都有留滞权,但企业仍然可以出售存货,因而抵押品的实际价值可能低于贷款时的存货价值,所以银行只同意给信誉好、偿债能力强的企业发放此类贷款。 2.信托收据 滞留权的上述缺陷,又发展出另一种形式的存货融资即信托收据。企业以存货为担保向银行取得抵押贷款,贷款时开具“信托收据”交给银行,表明企业是受银行委托代为保管商品。存货可以留在原地即企业的仓库,也可以搬至指定仓库。此后,企业每销售一笔货物,应取得银行同意后才能提货,随后将收到的货款交给银行,作为归还贷款的一部分,等到贷款本息还清,信托收据便被注销。信托收据融资的缺点是银行可能对企业存货销售情况监管不到位。按照协议,企业销售信托收据上注明的特定商品,售出后的货款应交给银行,冲减贷款额。如果企业不将货款交给银行,银行就必须清楚存货是否售出。如果企业经营场所分散,或远离贷款银行,查验就非常不便。 3.仓库收据 一个公共仓库是专门从事储存商品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某些商品如烟草、酒类在销售前储存一段时间品质会更好,通常就采用仓库收据的方法进行融资和储存。 4.存储融资评价 下面一个例子来说明融资实际利率。 例:设一家企业在冬季生产家具,待来年销售,因此利用存货融资。在这两个月之内,仓库的固定费用为2000元,存货价值为200000元,银行按其价值的70%给予贷款,利率为14%,则: 实际利率存货融资优缺点资金数量具有灵活性。因为融资量与存货量相连,而存货量又是直接与融资需要联在一起的。场地仓库这种形式使银行更愿意接受存货作为抵押品。场地仓库公司的专人监控,能够减少企业管理、保险费用及失窃的可能,都可能为公司节省开支。不利之处是要签订协议,分开保管,以及要支付固定费用等。
什么是战略结盟式融资 战略结盟式融资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以某一种方式合作,从而取长补短,共同承担商业风险,实现共同的商业目标。战略结盟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其最明显的优势和最具诱惑之处在于它的高度兼容性。它可以将融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拓展以及跨国经营等多种业务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种能够满足结盟各方不同战略需要的有效机制。战略结盟各方通常以突破自身业务发展的某些局限作为结盟的首要目标,然而只有在它们自身也能够提供满足对方需求的有利条件时,这种结盟才有可能实现。 战略结盟式融资的具体方式 战略结盟式融资的具体方式包括合资企业、参股投资、知识产权转让、企业合作合约,以及企业的收购和转让。 (1)合资企业是指由两家或多家企业结盟建立的独立于母公司的企业,合资结盟的各方用现金、存货、销售渠道、生产工艺、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从筹资的一方来说,选择合资方式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他方法筹资不可能或者代价太大。当然,如果筹资方的主要经理人员与其他有实力的公司的决策者关系很好,或者有关政策可以使合资企业享受诸如税收、进出口权等方面的优惠,这种选择可能更为有利。从投资的一方来说,只要对筹资方企业的某一个业务部分如某一产品或部分市场感兴趣,它就可能为建立合资企业注入资金。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在于如果筹资方没有确定的可供选择的合资伙伴,那么临时寻找合资伙伴可能很小,对于小企业来说,操作跨国的合资企业可能相当困难。 (2)参股投资是指通过购买某个公司50%以下的股份而作为少数股东参与结盟的方式。参股投资的金融形式可以是普通股票,也可以是可转换的优先股票、可转换的债券或带有购股权的债券。另一种形式是由实力相当的公司通过交换部分股权形式形成业务互补。以出售部分股权方式筹资的企业大都是一些力图快速成长的小企业,他们在选择参股伙伴时往往也要考虑业务互补的因素。 (3)知识产权转让指一家公司将其生产某种专利保护产品或提供某种独特服务的权利,独家工艺或技术,商标或其它的知识财产让渡给另一家公司,从而换取一定经济上的回报。 (4)企业收购和出让指通过购买和出让企业全部或主要部分的股份实现控制企业或融资目标。企业的出售与收购是同一过程的两种相反相成的行为,一个企业如果不是由于经营困难而被迫出售的话,作出接受别人控股条件的出售选择往往限于企业的某个分部或子公司。
什么是应收账款转让?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应收账款转让筹资数额一般为应收账款扣减以下内容后的余额:(1)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金折扣;(2)贷款机构扣除的准备金、利息费用和手续费。其中准备金是指因在应收账款收回过程中可能发生销货退回和折让等而保留的扣存款。 应收账款转让分类 应收账款转让按是否具有追索权可分为附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和不附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其中,附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有关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向转让应收账款的企业追偿,或按照协议规定,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金额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由企业承担;不附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有关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向转让应收账款的企业追偿,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由银行承担。 应收账款转让的具体方式及其特点 利用应收账款转让融资主要有两种方式,即以应收账款为抵押借款和应收账款让售。 (1)应收账款抵借 应收账款抵借是指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合同明确规定信贷机构或代理商借给企业资金所占应收账款的比率,一般为应收账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业在借款时,除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外,还需按实际借款数据出具标据,如果作为担保品的应收账款中某一账款到期收不回来,银行有权向借款企业追索。 抵借方式的特点:1、是一种循环的自我清偿的贷款,在会计意义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财务概念中却可以是长期借款;2、抵押方继续保留应收账款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坏账的责任。 (2)应收账款让售 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信贷机构,筹集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筹措的资金是根据销售发票金额减去允许客户在付款时扣除的现全折扣信贷机构收取的佣金以及在应收账款上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和折让而保留的扣存款后的余额确定。扣存款占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10%左右。应收账款让售后,假若出现应收账款拖欠或客户无力清偿,则企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信贷机构不能向企业追索,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担损失。 让售方式的特点:1、让售方式相当于一种销售行为,要确认损益;2、让售既转移了收款权利,同时也转移了坏账风险。 应收账款转让的财务成本 应收账款转让作为一种企业融资方丈,与负债相比它的筹资成本低,财务风险小,是一种理想的融资渠道。 应收账款让售的资金成本包括支付给信贷机构的代理费(这是对代理机构由于应收账款风险的转嫁而进行的补偿)和留置金两部分。应收账款让售的资金成本K1为: K1=支付的代理费/(应收账款面值-支付的代理费-留置金) 与应收账款让售相对应,对于应收账款抵押贷款融资,其资金成本包括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应收账款的变现费用、应收账款所带来的坏账损失以及由于使用借款所要支付的利息。在这四项资金使用成本中,前三项都是在进行应收账款让售融资时不会发生的。其中,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指应收账款若变现投入生产领域而给企业所带来的收益,这部分收益由于资金被应收账款所占用而无法取得,因而将其归入负债融资的使用成本中。应收账款变现的费用指企业为了应收账款能够收回所支付的各种收账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等。坏账损失,指应收账款因收不回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若用公式表示,那么抵押贷款融资金成本K2为: K2=(机会成本+应收账款变现费用+坏账损失+利息)/应收账款面值 从应收账款让售的资金成本与抵押贷款融资的资金成本两相对比中,可以看出,应收账款让售的资金成本较低。特别是在融资量很大的情况下,企业要从资本市场上拆借到所需的资金,就必须支付比少量融资高的利率,此种情形之下,应收账款让售融资的优势更加明显。 应收账款转让筹资的优缺点 应收账款转让筹资的优点主要有: (1)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 (2)节省收账成本,降低坏账损失风险,有利于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应收账款转让筹资的缺点主要有: (1)筹资成本较高: (2)限制条件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