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抵押担保证券 商业抵押担保证券(CMBS)是指将传统商业抵押贷款汇聚到一个组合抵押贷款池中,通过证券化过程,以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的融资方式。CMBS的价格根据评级机构的评级来确定;投资银行再参考评级后,确定最后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行。CMBS的销售收入将返给地产的原始拥有者,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盈余则作为公司的运营资本。 商业抵押担保证券(Commerc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CMBS)为1种不动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将多种商业不动产的抵押贷款重新包装,透过证券化过程,以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该项产品具有发行价格低、流动性强、充分利用不动产价值等优点,因此问世25年来,在全球不动产金融市场迅速成长,为传统银行贷款之外,地产开发商筹资的新选择。以美国区域为例,目前商业抵押担保证券占商用地产融资市场的3分之1比例。 目前开发多元化融资渠道主通过四种方式,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和商业地产贷款抵押证券“CMBS”(Commercial Mortgage-based Securities)。其中商业贷款抵押证券是一种证券化的创新融资方式。">编辑]商业抵押担保证券的产生发展 CMBS诞生于1983年。当时,美国Fidelity Mutual人寿保险公司将价值6000万美元的商业地产抵押贷款以证券的方式出售给另外三家人寿保险公司,从此开始出现了商用房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这一崭新的证券化形式。这一交易被评为AAA级。之后多家商业银行、储贷机构和投资银行纷纷仿效这一交易方式。上个世纪90年代初,随着评级机构逐步确立了交易的评级标准。20世纪80年代末期,美国不动产市场严重衰退,再加上其他因素,造成商业性不动产抵押贷款违约不断,拖累专门从事不动产抵押贷款的储贷机构。为了处理倒闭银行与它们手上的不良债权,美国国会立法成立清算信托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RTC)。20世纪90年代中期,商业性不动产不良债权的清理已有相当好的成效,RTC因此逐渐淡出CMBS市场,同时金融机构渐渐将RTC处理商业性不良债权证券化的技巧普遍应用到商业性不动产抵押贷款中,大大推动了CMBS的发展,CMBS逐渐成为一种比较成熟和相对稳定的融资手段和技术。其发行量从80年代平均每年20亿美元的水平增加到90年代初平均每年160亿美元水平,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美国CMBS市场增长了 10倍,2005年美国CMBS的发行量猛增到2000多亿美元,2007年发行量更高达3000亿美元,至2007年底发行在外的未赎回债券金额约为 7770亿美元,是目前最大的CMBS交易市场。 中国CMBS的发展 中国房地产业经历了二十多年的风雨,在新世纪进入了商业房地产时代。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商业房地产开始在中国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出现,其主要以较成规模的百货店为主。20世纪90年代,以深圳、广州为代表的沿海开放城市越来越多地引进了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店、便利店等当时在国外比较先进的商业经营理念,促使商业房地产得到进一步发展。在新世纪的几年,商业房地产进入了快速成长期。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国内商业地产的资金比重陡增11.8%。回顾房地产业的发展历程,我们看到商业房地产的发展轨迹,也可以看到商业房地产发展的巨大潜力。商业地产深受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关注,是投资机构加大投资的焦点。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以及银监会公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监督管理办法》,意味着CMBS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其发行在中国己具备了初步的法律框架。2006年,万达集团在澳洲知名银行麦格理银行的帮助下,成功地以商业地产抵押担保证券(CMBS)的方式融资近十亿元人民币,开创了国内CMBS成功筹资的先例。">编辑] CMBS的优势与风险 伦敦巴克利资本的CMBS研究部主任汉斯·韦伦森表示,过去,由于与银行保持着紧密的长期合作,借款人不太可能在资本市场寻找借款。但是许多人已经发现,通过银行借钱并不是最有效的融资方式。Trepp LLC公司商业发展部总监吉姆·萨维斯基说,证券化贷款正对贷款价格和条件产生巨大的影响,证券化为欧洲的资产负债表放贷人提供了选择,这些证券化产品正在创建极具竞争力的贷款环境。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CMBS的优势在于发行价格低、流动性强、放贷人多元化、对母公司无追索权、释放商业地产价值的同时保持未来增长潜力及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等。 对证券发起人而言,CMBS通过为传统的债务和资产融资形式提供融资选择,为发起人提供更有效、成本更低的融资来源,使发起人的融资来源更加多元化,同时发起人可将相对不流动的金融资产变成流动的、可交易的金融资产,补充其资金来源,用于再融资活动,此外,发行者还可以更容易地将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转移,有助于发起人提高各种财务比率,从而更有效地运用资本。对投资者而言,CMBS能够提供比同等期限的政府债券更高的收益,而信用、期限和支付结构的无限多样性和灵活性,可以使投资产品满足不同投资者的个性化需要。 与目前最成熟、最发达的美国CMBS市场相比,CMBS在欧亚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亚洲和澳洲已经建立了CMBS市场,但中国和东欧尚未试水。尽管欧洲和亚洲CMBS市场发展很快,但其主要形式还是单一借款人交易,这令许多专家担心。商业抵押证券协会(CMSA)国际部联合主席查尔斯·罗伯茨表示,单一借款人交易的地产比较单一,所有的鸡蛋都在一个篮子里,风险很大。美国的投资者已经不再介入单一借款人和单一地产交易了。欧洲抵押银行股份公司(Eurohypo AG)总经理兼证券化部主管卡罗琳·菲利浦说,投资者倾向于将多个借款人、多种地产的CMBS交易视为首选投资。“这样可以分散风险。”惠誉公司 (Fitch Ratings)的分析师罗德尼·佩雷蒂尔说,多个借款人交易所占比例越大,对全球CMBS市场的发展推动就越大。 与此同时,借款人财务数据的披露缺乏透明度也令欧亚地区CMBS的潜在投资者非常担忧。佩雷蒂尔强调说,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对于所有的CMBS市场都非常重要。在某些市场,透明度低本身就是一种风险,要想创建真正有效的市场,必须首先克服这种风险。商业抵押证券协会首席执行官多蒂·坎宁安也表示,为了使CMBS更自由地在市场上交易,投资者需要知道地产和债券的业绩如何。">编辑] CMBS在中国的适用性 CMBS确实具备独特优势。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CMBS的优势在于发行价格低、流动性强、放贷人多员化、对母公司无追索权、释放商业地产价值的同时保持资产控制权和未来增长潜力,以及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等。CMBS可以使投资人和融资方获得双赢,不仅使得融资方获得较低成本的贷款,同时还能使得投资人获得心仪的风险和回报。随着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关注,美国纽约大学房地产学院劳伦斯·朗瓦教授表示,在中国推行CMBS比REITS更容易。同时,商业抵押证券协会首席执行官多蒂坎宁安也给出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中国开展CMBS业务的时间将比人们想象得快——也许就在今后5年内。 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十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六次提高利率,并在2008年年初正式宣布货币政策从稳健转向适度从紧,由此进入银根紧缩时代。货币政策的紧缩对快速增长的地产业无疑是一场严峻考验。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银行的贷款总量达到资金需求的75%,其中2~3成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以及3~4成的个人房贷依靠于银行。尽管近年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结构有所变化,如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占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的比重有所上升,但是在近3万亿人民币的房地产投资中,仍有6~7成资金来自于银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将使地产公司的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未来地产行业资金来源将经历结构性调整,而CMBS 无疑成为了地产商关注的焦点。 从房地产市场的角度来看,近几年中国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形成了一定的泡沫,但应该看到这种泡沫主要集中于住宅市场领域,而商业地产尤其是其中的工业地产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还存在较大的增值空间。目前,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其目的也在于稳定住宅市场的价格,但在银根紧缩的环境下商业地产也存在被错杀的可能。而CMBS正好可以为商业地产注入新鲜血液,又不违背国家稳定住宅市场的政策决心,银行可以利用CMBS分散金融风险,机构投资者又有了新的投资对象,大力发展CMBS还可以分流在股市和楼市兴风作浪的过剩流动性,可谓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度建设,支持、引导CMBS在中国健康、快速地发展。 另外,按照银监会 2005 年的统计,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为1%,而商业地产贷款不良率则高达7%。而CMBS是处理不良资产的有效方法。 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 CMBS 所走的资产证券化的大方向不会错,这已经被大多数国家经验证明是成功的,而且还有助于我国建立现代化的金融体系。国内的CMBS 要成功发展起来,还需要政府、银行、保险公司、评级机构等各方积极培育,大力推动,以及健全的法律制度为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保驾护航。参考文献↑ 1.0 1.1 1.2 1.3 钟琴华.商业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CMBS)在中国的适用性.湖南社会学网 ↑ 刘杰中.商业抵押担保证券.digitimes.com.tw↑ 韩晟.商业抵押担保证券(CMBS)将成地产融资的蓝色梦想.财富时报.2005-12-5相关条目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抵押贷款债务证券清算信托ABS
什么是出口信用证押汇 出口信用证押汇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发运货物后按信用证要求制备单据,提交银行申请议付,银行审单后提供给出口商的短期资金融通。出口信用证押汇适用于与国外进口商按信用证方式结算并有融资需求的出口企业。出口信用证押汇的优势 (1)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出口商就可以提前得到偿付,加快了资金周转速度; (2)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可以增加出口商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提供融资能力; (4)办理出口押汇可以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实现财务费用的最小化。出口信用证押汇的适用情况 (1)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肯定高于押汇利率。
可转换证券的定义 可转换证券是指可以被持有人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或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由于具有转换成普通股的利益,因此其成本一般较低,且可转换债券到期转换成普通股后,企业就不必还本,而获得长期使用的资本。但这一方式可能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分散,且如到期后股市大涨而高于转换价格时会使公司蒙受财务损失。 可转换证券包括可转换证券和转换优先股等,它是在普通债券和普通优先股的基础上附加了以普通股为基础资产的看涨期权。 可转换证券融资的优缺点 1、可转换证券融资的优点 首先,可转换证券通过出售看涨期权可降低融资成本。通常,可转换证券的利率或股息较低且限制性条款较不苛刻,使公司在在换股之前可以低廉成本筹集资金。另一种观点右把可转换证券的发行看作是未来股票发行或配股,它可以帮助公司避开不利的市场条件,而等其好转时用高于债券发行日股价的转换价格延续普通股融资。大部分的可转换证券都是没有抵押的债券。 其次,可转换证券有利于未来资本结构的调整,债券或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可降低财务杠杆,为今后进一步融资创造了条件。 2、可转换证券融资的缺点 首先,一个高速成长的公司在其普通股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利用可转换证券融资的成本要高于普通股或优先股,因为持有者可以被低估的转换价格成为普通股股东,获取丰厚的股利。 其次,如果可转换证券持有人执行转换,将稀释每股收益和剩余控制权。事实上,在转换并未发生时,公司的财务报表也必须按规定公布“充分稀释”后的每股收益。 第三,若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则大部分可转换债券不会转换为普通股票,无助于公司走出财务困境,并导致今后股权或债券融资成本增加。
什么是公开保理 保理是指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根据销售货款是否直接付给保理商,保付代理业务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公开保理即公开保付代理,是指保理商收购出口商的应收帐款后,公开与国外进口商发生关系。 公开保理的做法 在公开保理中,出口商首先与保理商签订合同,约定由保理商向出口商购买国外进口商所欠的短期债务。 合同签订后,出口商的每一笔售货必须向保理商进行信用核定。出口商装运货物后按正式发票格式将发票送交进口商,注明客户应将本发票下出售或转让的帐款直接付给保理商;同时,将货运提单与装运收据的副本送交保理商。保理商凭装运单据向出口商支付现款。国外进口商在到期日向保理商汇付货款。
什么是可转债融资 可转债融资是一种介于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之间的融资方式。 顾名思义,它首先是“债”,可转债投资人是以债务协议的方式将钱借给公司,“可转”就是给予投资人可以将 “债”转换成公司股份的权利,投资人暂时是公司的债权人而非股东。在特定条件下(通常是下一轮股权融资时),投资人将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转换成公司的优先股,所以,可转债通常又被称为是后续股权融资的过桥贷款。可转债融资的好处 (1)公司的好处 1. 可转债避免给公司估值。尤其是对于初创公司,在募集种子期资金时,公司的估值可能很低,而且很难确定。这样,如果直接进行股权形式的融资,对创始人的股份稀释很严重。另外,公司可能会很快完成一个新产品的开发、新业务拓展,或者其他重大里程碑事件,这些都确信会实质性地、有说服力地提高公司的估值。以可转债的方式避免估值问题,将投资人权利谈判推迟,并通过转股折扣或认股权证的方式给予可转债投资人相应的回报; 2. 省钱。公司可能没有太多的资金实力,不值得花时间和费用进行股权融资。可转债的文件比A轮股权简单,在律师费上省钱。没有太多条款需要律师讨论,他们只需要修改一下样本文件即可; 3. 简便快捷。可转债协议容易理解,Term Sheet通常只有1-2页,最终的交易法律文件也不会超过10页,这相当于A轮融资的Term Sheet长度。因为需要的文件和调查更少,也不需要就估值问题进行谈判,可转债融资通常能够比股权融资快; 4. 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在可转债融资之后,创始人控制绝大部分或全部的董事会席位,可转债投资人,尤其是天使,不需要董事会席位。而种子期的股权投资人,尤其是VC,通常需要。另外,如果是可转债,你可以从事有利润但是不需要退出的业务,可转债投资人可能会比较高兴,因为可以从公司获得分红,而VC不在乎分红,VC会影响公司的业务和战略。 可转债是个有用的融资工具,尤其是对于非常早期的创业企业。这种融资方式可以让投资人在不必跟创业者谈判估值的情况下投资进来,而把估值问题留给后续投资人。对于早期公司来说,时机和资金都是非常重要的,尽快获得资金、尽快将精力发展业务发展上,是至关重要的。 (2)投资人的好处 可转债融资对投资人也有吸引力: 1. 节省时间、人力成本。可转债融资可以节省投资人大量尽职调查及谈判的时间与成本; 2. 资产处置优先权。因为这些投资人在转换前是公司的债权人而非股东,如果公司在后续股权融资之前破产,可转债投资人可以在公司股东之前优先获得公司资产的主张权; 3. 规避阶段性法律风险。投资人在投资对象面临一些阶段性的政策、法律风险时(比如,企业在申请某些需特许经营的牌照且还在等待批复时),采取可转债的方式,可以规避这种风险,当这种风险消除时,他们就可以将债权转化成股权。 4. 转股的价格折扣。可转债投资通常包含一个转股时的价格折扣,使投资更有吸引力。可转债融资的弊端 弊端之一:不能统一创业者和投资人的利益。 由于可转债通常拥有合格融资价格20%-40%的价格折扣,可转债的投资额能够转换成多少公司股份,决定于A轮融资的价格:价格越高,转换的股份越少;价格越低,转换的股份越多。为了获得更多的股份,可转债投资人有动机与A轮投资人一起打压公司A轮融资的估值。如果公司是给可转债认股权证,结果也是一样。但创业者当然是愿意公司A轮融资的估值越高越好,这样对原始股东的稀释会越少。当然,可转债投资人并不愿意有人质疑他们的动机与创业者不一致。 弊端之二:可转债投资人在VC投资时不转换的影响。 可转债投资协议中可以设置在VC融资时偿还或转换,但是如果投资人不愿意转换,创业者有多大把握顶级VC愿意投资呢?VC会想:他们为什么不转换呢?是不是有些公司内幕我们不知道呢?可转债投资人放弃转换对公司发展没有信心的表现,是个很坏的信号。 弊端之三:到期偿还问题。 如果公司发展遇到问题,可转债带给创业者的后果可能比较严重,如果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可能会导致公司被投资人接盘、或者破产,甚至有可能让创业者个人承担连带的债务责任。可转债融资的基本条款 不像传统的VC股权融资比较标准的条款,可转债融资的条款根据项目的不同,差别很大。但是,大部分可转债融资中,有些常见的典型条款。 (1)可转债的期限(Term) 可转债的期限通常根据不同情况变化比较大,比如公司预计的下轮融资时间、重要的里程碑时间、产生收入时间等,但大部分可转债的期限是6个月至2年之间,通常,大部分案例是在6-12个月,期限越短对投资人约有利。到期时,如果没有转换成股份,公司必须在投资人的要求下还本付息。 (2)可转债的利率(Interest) 可转债既然是“债”,自然就有利息。利率是某个固定的比例或者是一个参考利率加上一个比例。比如,年利率15%,或银行同期利率上浮5%等,通常可转债的年利率在10%-20%之间。利息在可转债期满时支付,大部分情况下,利息在转换成股份时也计算在内,而不单独支付现金。 国内有相关法律规定约束利率上限,目前是不能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否则双方的投资协议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3)激发自动转换的事件 通常,可转债在公司的“合格融资(Qualified Financing)”时自动转换成股份,而通常投资人对“合格融资”的定义是公司募集到一定数量的资金(包括或不包括可转债的本金),并且可以约束是向VC募集的。 比如,一个300万的可转债融资,自动转换的前提可以是公司获得了超过1000万的后续股权融资(不包括可转债转换后300万)。在这种合格融资发生时,投资人的本金和应计利息应按照其他投资人同样的价格、转换成与其他投资人同样类型的股份(比如A类优先股)。有些可转债可能要求投资人放弃利息或利息以现金支付。 合格融资的募集额通常定得很高,以保证公司获得了合适的估值。通常的额度是根据可转债帮助公司到达某些里程碑之后,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合理募集的资金。通常至少是300万美元以上。如果募集额定得太低,公司可以完成一个对公司有利的有问题的股权融资,从而损害可转债投资人利益。通常应该设置一个底限数额,或者是可转债数额的3倍,两者之间的高者,从而避免这个问题。 (4)投资人风险补偿机制 可转债投资人通常除利息之外会要求更多,以补偿在合格融资之前对公司进行投资的风险。通常是获得转股时转换价格的折扣,或者获得认股权证,二者选其一。 价格折扣率(Discount Rate) 在转换价格折扣的情况下,可转债投资人的转换价格是合格融资的投资人(VC)价格的一个折扣。折扣率从10%到40%,视合格融资的预期远近,越近折扣越小。比如,如果某可转债投资人的本金和应计利息合计为110,000元,如果在合格融资时没有价格折扣直接转换,那么如果后续融资(假设A轮)时的股价是 2.00元/股,此可转债能够转换成55,000 ($110,000 ÷ $2.00)股A类优先股。但是,如果同样数额的可转债,有20%的转换价格折扣,那么就可以转换成68,750($110,000 ÷ $1.60)股A类优先股。公司和可转债投资人在考虑转换价格折扣的时候应该小心,有些VC不愿意参与投资这样的项目,因为购买A类优先股时,有人的价格比VC更低,他们可能会要求可转债投资人放弃这个权利。 认股权证比例(Warrant Coverage) 认股权证的方式可能不会导致后续投资的VC的不满。认股权证允许可转债投资人购买后续合格融资时发行的股份,购买价格通常是与VC相同的价格。认股权证的数量通常是可转债投资人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一般是20%,但也会如转换折扣价格一样,根据预期后续融资的远近有所变化。比如,假设某可转债的本金是 100,000,利息是10,000,20%的认股权证。后续的A轮合格融资发行股份价格是2.00元/股,投资人将能在A轮融资时转换成55,000 股,并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2.00元/股的价格购买10,000股($100,000 x 20% ÷ $2.00)A类优先股的权利。注意两点:第一,利息没有包括在认股权证的计算中;第二,认股权证的有效期至少5年。大部分认股权证在公司被出售时过期,有些在公司IPO时过期。 (5)是否有预定的价值(Assumed value) 要考虑两种情况下的转股价格: 1.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公司在可转债到期时没有完成新的VC融资。比如,公司发行6个月到期的可转债,但是6个月内没有新的融资,可转债的转换价格怎么确定?通常,投资人会要求一个在发行可转债时公司的价格,这个价格通常是上一轮融资的价格(如果有的话),或者是双方同意的一个估值方法。 2.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公司在下一轮融资之前被并购了。比如,如果公司接受了100万的可转债投资,但是公司在可转债到期之前,以1亿的价格出售了,如果投资协议没有特殊约定,投资人只能拿回自己的本金和利息(100万加上10%的利息)。而创业者能得到9900万。作为投资人,他们当然希望与创业者的利益一致,因此,投资人应该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获得比利息高一些的回报,比如要求:(1)提高利率或固定回报率(如,3倍利率、3倍的本金、等);(2)可以将可转债按预先确定的价格转换成普通股或优先股(以获得股份增值),这样投资人可以享受增值潜力的机会。 (6)提前到期 大部分可转债约定在公司破产时自动到期,但是,有些可转债也要求在其他一些情况下提前到期,包括里程碑未达到、丧失重要客户、违背公司对投资人的承诺和保证,等。 没有获得投资人的同意,投资人通常不希望公司在即将获得A轮融资或被出售之际提前偿还债务,这样等于剥夺了他们的获利机会。 (7)到期后的权利 可转债到期后,公司可以:(1)偿还债务(但可能比较困难,因为公司可能没钱);(2)请求投资人延长期限;(3)如果已经有VC投资过,允许投资人将可转债转换成上轮优先股,按照预先确定的转换价格(比如上轮价格)。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投资人可以强迫公司破产。有时,如果公司无法支付,强势的投资人可能会要求控制董事会或其他事情。 (8)担保 投资人可能会要求公司以部分或全部资产对可转债进行担保,甚至要求创始人个人进行无限责任担保,视投资人的风险偏好程度而定。 (9)对后续融资的权利 可转债投资人在后续VC融资时,除了可以按折扣价格转换成同类股份之外,还有哪些权利。比如,优先认购权、优先出售权、价格优惠、等。 (10)保护性权利 投资人也许会要求某些保护性权利,比如,公司特定事务的否决权。这些权利可以防止公司在没有投资人同意的情况下,做某些事情,比如后续融资、出售公司、借其他债务或实施新的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等。 (11)其他要求 投资人可能会要求进入董事会,以正式董事身份或作为观察员。有些投资人会要求在公司达不到关键里程碑的时候,获得额外的权利,比如更高的认股权证比例或转股价格折扣。这些可能不是标准的,但随着资本市场的趋紧,这些苛刻的条款也越来越常见。
什么是债务筹资 债务筹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要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筹资方式。就其性质而. 言,是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单方面资本使用权的临时让渡。">编辑]债务筹资的资金成本 1、企业债券筹资资金成本分析 企业债券资金成本率=债券年利息×(1-所得税率)/(债券面值-发行费)×100% 发行企业债券的筹资成本较低。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企业债券利息在所得税前利润中开支的,属于免税费用,这样可使发行债券筹资的实际成本降低,而发行股票筹资向股东支付的利息,属于利润分配的,是在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支付的,属于非免税费用。存在公司法人和股份持有者的双重课税的问题。故发行企业债券筹集的资金成本较主权资本筹集方式的资金成本低;二是发行债券筹资也可使股东获得财务杠杆收益,当公司赢利时,可以增加每股税后赢余。这点与发行优先股筹资和借款筹资是一致的;三是债权人的求偿权先于普通股和优先股股东,使债权人风险相对于股东风险较小,从而导致其资金报酬率较低,即对于筹资者而言,募集资金的资金成本较低。 2、借款筹资资金成本分析 借款资金成本率=利息×(1-所得税率)/(筹资总额-筹资费)×100% 借款筹资资金成本也较低。原因有:借款属于直接筹资,筹资费用较少;借款利息在税前开支,属于免税支出;借款筹资可使股东获得财务杠杆收益;债权人风险较小,使筹资者的资金成本较低。 3、融资租赁资金成本分析 融资租赁资金成本无特定计算公式,因具体情况而具体分析,总的来说,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筹资,其资金成本较高。出租人是通过租金获取报酬的。因此,租金总额比租赁物价值要高,而且一般来说,融资租赁的利率较债券或借款的利率都要高很多。所以,融资租赁筹资的资金成本较高。但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筹资,承租企业可以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根据我国现行财务制度和制度的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而折旧费是可以在成本中列支的,故而可以省税。但总的来说,融资租赁成本较债券或借款的利率都要高很多。因此,在下文讨论何种债务筹资方式资金成本较低时不再讨论融资租赁方式筹资的筹资成本。">编辑]债务性筹资经营利弊分析 在资本结构一定的条件下,企业从息税前利润中支付的债务利息是相对固定的,当息税前利润增多时,每一元息税前利润所负担的债务利息就会相应地降低,扣除所得税后可分配给企业所有者的利润就会增加,从而给企业所有者带来额外的收益,即财务杠杆利益。同理,由于负债经营的作用,当税前利润下降时,税后利润下降得更快,从而导致企业所有者收益大幅度下降,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对企业来说,采用债务性筹资经营即负债经营必须衡量由其带来的收益和风险损失。 (一) 负债经营对企业的积极作用 1、负债经营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规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的成败除了与竞争方式等有关外,还取决于企业的竞争实力,即企业的资金规模。企业通过举债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足够的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参与市场竞争。 2、负债经营可使企业得到财务杠杆效益,提高企业股东的收益。在投资利润率大于债务利息率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支付的债务利息是相对固定的,当息税前利润增加时,每一元息税前利润所负担的债务利息就会相应降低,从而给企业所有者带来额外的收益。 3 、负债可以使企业获得节税收益。企业负债应按期支付利息,根据现代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负债利息应在税前支付。在同样经营利润的条件下,负债经营与无债经营企业相比,由于上缴的所得税减少,企业可获得潜在的利益。 4、负债经营可减少货币贬值的损失。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利用举债扩大再生产比自我积累资本更有利,因为通货膨胀可以导致货币贬值,借款与还款时的利率差,使债务人偿还资金的实际价值比没发生通货膨胀时的价值要小,实际上债务人将货币贬值的风险转稼到债权人身上,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损失。 5、可以降低综合资金成本。企业借入资金,不论盈亏均应按期偿还本息,对于债权人来说风险较小。同时,企业除还本付息外,不再承担其他经济责任,不象发行股票那样,在税后还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股利,而且企业支付的利息是在成本中列支的,不需要负担所得税。因此,比较而言,债务的资金成本一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从而有利于降低综合资金成本。 (二) 负债经营对企业的消极作用 1 负、债经营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进行负债经营必须保证投资收益高于资金成本,否则,将出现收不抵支或发生亏损,降低了偿债能力。在负债数额不变的情况下,亏损越多,以企业资产偿还债务的能力就越低,财务风险也就越大。过度的高额负债,使筹资风险增大,不仅需要支付巨额的利息,而且降低了企业的安全性和竞争能力,危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最终将因无力偿还债务而破产倒闭。终极的财务风险表现为企业破产清理后的剩余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 2、过度负债降低了企业的再筹资能力。企业过度负债,导致债务负担过大。企业债务到期,若不能按期足额的还本付息,就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誉。若是信誉好的企业, 可以很容易地举新债还旧债;但是信誉不好的企业,金融机构或其它企业就不愿再给此企业提供资金,再筹资能力也就降低了。 3、负债比率过高,可导致股票市场价格下跌。就股份制企业而言,负债经营所产生的财务风险,不仅影响企业所有者权益,而且还会影响到股票的市场价格。当负债率超过允许范围,负债比率越高,股票风险越大,其市场价格也必然随着下降。 4、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资金的周转。企业负债经营必须按期支付本息,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如果还款期限比较集中,短期内要求企业筹集巨额资金还债,就会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和使用。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完全依靠自有资金从事经营活动,不发生负债风险, 这对控制资金成果的不稳定性是有利的,在企业经营上也是稳妥的。但是当需要借款时, 为保持经营的稳妥性而拒绝借款, 就会失去发展的时机。因此, 过于保守的经营方式, 在许多情况下是不适宜的, 而应该学会善于利用社会资金, 利用借款负债经营。但是, 负债经营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如果不仔细分析、盲目借款, 也是不妥的。只有在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时, 负债经营才是有利的。同时, 在提高借入资金对自有资金的比例时, 要充分考虑财务风险的大小。所以要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搞好债务性筹资风险的控制。">编辑]债务筹资存在着风险 虽然负债经营使企业得到财务杠杆效益和节税效益,但也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企业债务筹资风险受下列因素的影响: (一)企业经营活动的成败。负债经营的企业,其还本付息的资金最终来源于企业的收益。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那么企业就不能按期支付债务本息,这样就给企业带来偿还债务的压力,也可能使企业信誉受损,不能有效地再去筹集资金,导致企业陷入财务风险。 (二)负债结构。借入资金和自有资金比例的确定是否适当,与企业财务上的利益和风险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财务杠杆作用下,当投资利润率高于利息率时,企业扩大负债规模,适当提高借入资金与自有资金之间的比率,就会增加企业的权益资本收益率。反之,在投资利润率低于利息率时,企业负债越多,借入资金与自有资金比率越高,企业权益资本收益率也就越低,严重时企业会发生亏损甚至破产。 (三)利率变动。企业在筹措资金时,可能面临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利率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企业资金成本的大小。当国家在实行“双松”政策,即扩张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时,货币的供给量增加,贷款的利息率降低,企业此时筹资,资金成本较低,企业所负担的经营成本减少,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的筹资风险;相反,当实行“双紧”政策,即紧缩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时,货币的供给量萎缩,贷款的利息率提高,企业此时筹资,资金成本增加,企业所负担的经营成本提高, 这样企业就要承担较大的筹资风险。 (四)汇率变动。企业倘若筹借外币,还可能面临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当借入的外国货币在借款期间升值时,企业到期偿还本息的实际价值就要高于借入时的价值。当汇率发生反方向变化时,即借入的外币贬值时,可以使借款企业得到“持有收益”,即由于借入外币的贬值,到期仍按借入额归还本金,按原利率支付利息, 从而使实际归还本息的价值减少。 (五)债种结构。债种结构是指企业采用不同的融资渠道所筹集来的资金比例关系。从大的方面考虑,即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商业信用这四种负债方式的多样化,使企业不仅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取得所需资金,而且可以通过商业信用以及证券市场等渠道获取资金。但不同的债务筹资方式,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是不同的,所以其资本成本的水平不一,对企业约束程度也就不同,从而对企业收益的影响肯定是不同的,因此,债务筹资风险的程度也就不同。">编辑]债务筹资风险的管理策略 企业只要举债经营就存在财务风险,因此,因负债筹资而引起的风险是每个企业都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风险管理与控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应确定适度的负债数额,保持合理的负债比率。 负债经营能获得财务杠杆利益,使企业获得较高的收益,也可以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一定要做到适度负债经营。企业负债经营是否适度,是指企业的资金结构是否合理,即企业负债比率是否与企业的具体情况相适应,以实现风险与报酬的最优组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择最优化的资金结构,是复杂和困难的,对一些生产经营好,产品适销对路,资金周转快的企业,负债比率可以适当高些;对于经营不理想,产销不畅,资金周转缓慢的企业,其负债比率应适当低些,否则就会使企业在原来商业风险的基础上,又增加筹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过高,一般在70%左右,有的在80%以上,为了增强抵御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我国企业必须着力于补充自有流动资本,降低资产负债率。 (二)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相结合。 企业可用短期债务来筹资,也可用长期债务来筹资。不同期限结构的债务对企业债务筹资风险具有不同的影响。在资金总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成本较低的短期资金增加,企业利润就会增加;如果流动资产水平保持不变,则流动负债增加使流动比率下降,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减弱,增加债务筹资风险,即高风险高报酬。但是,并不能说短期债务筹资高于长期债务筹资就是好的,企业的资金筹集要从企业的投资、发展规模和自身的需求来考虑。 (三)债务期限与投资期限相结合。 企业在进行筹资与投资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资产占有与资金来源合理的期限搭配,合理规划债务的期限,使其与投资期限相衔接,并安排好企业的现金流量。保守的企业管理者一般应该选用债务期限稍长于投资回收期的债务筹资方式。如果选择了债务期限过长的筹资方式对降低企业的债务筹资风险有利,但长期资金短期使用,资本成本太高;反之,若选用还款期过短的筹资方式,虽对于降低资本成本有利,但企业过于频繁的偿债、举债,债务筹资风险自然就会增加,而且一旦企业的现金流量不稳定,就会影响到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性。所以按投资期限的长短来安排和筹措相应的债务资金是企业控制债务筹资风险的有效方式之一。 (四)债务筹资保险。 保险,既是一种银行信贷分配的调节杠杆和补充形式,又是一种债务筹资风险分散机制,是对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得到赔偿的保证。债务筹资保险,即采用保险、担保等方法将部分风险转嫁的做法,保证企业的安全性。鉴于我国企业目前银根紧缩,信用疲软,债务筹资风险恶化的局面,有必要且有可能将保险机制引入大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用来稳定企业的资本结构,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控制债务筹资风险的恶化。 (五)根据利率走势安排资金。 对由利率变动带来的筹资风险,应认真研究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根据利率走势,把握其发展趋势,并以此做出相应的筹资安排。在利率处于高水平时期,尽量少筹资或只筹急需的短期资金。在利率处于由高向低过渡时期,也应尽量少筹资,不得不筹的资金,应采用浮动利率的计息方式。在利率处于低水平时,筹资较为有利。在利率处于由低向高过渡时期,应积极筹集长期资金,并尽量采用固定利率的计息方式。 总之,企业负债经营,就必须承担筹资风险。企业应正确认识筹资风险,掌握筹资风险的防范措施,使企业既获得负债经营带来的财务杠杆收益,同时又将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使负债经营更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参考文献↑ 童璘珏.市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成本研究↑ 黄玲.企业债务性筹资分析.集团经济研究↑ 3.0 3.1 赵忠伟.我国企业债务筹资的管理策略
什么是国际项目融资 国际项目融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资金,并以项目自身的收入资金流量、自身的资产与权益,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也是无追索或有限追索的融资方式。 国际项目融资的方式 1.BOT方式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方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一般为国际财团),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实质上,BOT融资方式是政府与承包商合作经营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特殊运作模式。在我国又叫“特许权融资方式”。 2.国际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是金融租赁,是指当项目单位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出租给项目单位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总额相当于设备价款、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满时,项目单位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融资租赁的方式有:衡平租赁、回租租赁、转租赁、直接租赁等。">编辑] 国际项目融资的信用结构 国际项目融资的信用结构有三项要点:首先,国际贷款人的债权实现依赖于拟建工程项目未来可用于偿债的现金流量,即其偿债资金来源并不限于正常的项目税后利润;其次,国际项目融资要求以建设项目的资产权利作为项目运营和偿债的安全保证,它不同于以资产价值为抵押的普通担保;最后,国际项目融资通常需创造足以防范或分散各种项目风险的多重信用保障结构,包括借款人或主办人提供的有限担保、完工担保人提供的项目担保、项目关系人提供的现金流量缺额担保、项目产品用户提供的长期销售协议及政府机构提供的政府担保或承诺等。">编辑] 国际项目融资的特点 尽管国际项目融资具有结构复杂性和类型多样化的特点,但与传统的国际贷款融资相比,国际项目融资通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国际项目融资以特定的建设项目为融资对象。尽管项目融资的借款人可以为独立从事项目开发的项目公司(通常如此),也可以为并非单纯从事项目开发的项目主办人;但在通常情况下,贷款人要求对项目资产和负债(包括股东投入的股权资产和贷款人投入的项目贷款资产)独立核算, 并限制将项目融资用于其他用途; 在项目主办人作为借款人的情况下,贷款人将要求主办人将项目融资仅投向该特定项目或项目公司,并要求将项目资产与主办人其他资产相分离,由此形成主办人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融资。这一特征表明,国际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并非依赖于借款人(包括主办人或项目公司)的信用,而更主要依赖于项目投资后将形成的偿债能力和项目资产权利的完整性;在此情况下,贷款人显然不希望项目资产中除项目融资之外仍含有复杂的对第三人的负债。 2、国际贷款人的债权实现主要依赖于拟建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以及该现金流量中可以合法用来偿债的净现值。正是基于这一特征,国际项目融资的贷款人在决定贷款前必须对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做出可靠的预测,并且须通过复杂的合同安排确保该现金流量将主要用于偿债,同时往往要求取得东道国政府关于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批准或特许;依项目具体情况,上述因素均可能成为制约国际项目融资文件生效的前提条件。 3、国际项目融资通常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但根据不同国家法律的许可,又可通过借款人或项目主办人提供有限信用担保。国际项目融资的资产担保并不以资产变价受偿为目的,贷款人要求此项担保意在获得资产控制权,它仅为项目融资信用保障结构中的一环;国际项目融资中的有限担保是在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不足以确保偿本付息的情况下,由借款人或项目主办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补充性的信用担保,它使得贷款人取得了补充性的有限追索权,如果贷款人依项目具体情况不要求提供此种有限担保,则构成所谓“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由此可见,在国际项目融资中,项目资产担保和有限担保并不是主要的信用保障手段,它们的作用与保障项目未来的收益力相联系。 4、国际项目融资具有信用保障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针对不同融资项目的具体风险状况,国际贷款人往往提出不同的信用保障要求,其目的在于分散项目风险,确保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可靠地用于偿还贷款。实践中通常采用的手段包括: 要求项目主办人或投资者对项目首先进行一定的股权投资,使项目融资仅占到项目资产总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60%以上),以分散贷款风险;通过项目完工担保合同(Turn Key)锁定工程工期、工程价格和工程质量,以避免完工风险;通过签署原材料长期供应合同,以锁定项目运营成本,避免项目运营风险;通过签署旨在以稳定价格售买项目产品的长期销售合同,以确保现金收入总量,避免市场风险;此外,国际项目融资通常要求取得项目所在国政府的特许和保证,并且通常须设立旨在按约付款和收款的信托受托人(Trustee),以确保项目融资的法律条件和偿债之可靠。 5、与上述特征相联系,国际项目融资具有融资额大、风险高、周期长、融资成本相对高的特点。由于国际项目融资以对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以旨在提高偿债效率的法律安排为条件,因而此类融资的准备工作成本、贷款利率和未来风险均较传统的国际贷款融资为高。">编辑] 国际项目融资风险 国际项目融资中的常见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信用风险 在大多数情况下,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是依靠一定的信用保证结构支撑起来的。因此,组成信用保证结构的各方项目参与者是否有能力履行其合同义务,是否愿意并且能够按照法律文件的规定在需要的时候履行其所承担的对项目融资的信用保证责任,这就构成了贯穿于 项目融资各个阶段的信用风险。 (二) 完工风险 项目融资中的完工,通常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同与一般项目建设意义上的完工,即它不仅是指项目按照设计建设完成,而且通常要求在所规定的成本范围内按时开工,并且达到预期的生产能力,也就是所谓的“商业完工”标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的不同,项目融资中各方实际采用的“商业完工”标准可以有很大的差别。 项目完工风险是指项目因故中途停建,或不能按规定的质量标准竣工投产,或不能按期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或盈利能力。完工风险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因为如果项目不能按照预订计划完工投产,项目融资所依赖经济基础就受到了破坏。而且从国际上的实践经验来看,项目建设期出现完工风险的概率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是比较高的。因此,贷款银行对项目的完工风险都非常重视,通常会要求投资者或工程公司等其它项目参与者提供相应的“完工担保”作为保证。 (三) 生产经营风险 项目的生产经营风险是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行阶段中所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等风险因素的总称。它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主要的核心风险。项目生产经营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资源储量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资源储量风险是指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地下资源开发项中,资源的实际储量可能小于预测的储量。资源实际储量的多少直接影响着项目的未来收益,从而对项目贷款本息的收回构成风险。能源和原材料供应风险是指项目投产后,项目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和原材料的价格、质量和供应量发生变化,从而对项目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至于经营管理风险,通常是指由于项目难以获得合格、称职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较高素质的劳动力,从而对项目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四)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的变化对项目收益所产生的影响,它包括价格和市场销售量两个要素。项目产品的销售是项目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偿还项目贷款本息的根本保证。如果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势必影响到项目的收益和贷款银行的贷款资金的收回。为了降低项目风险,项目融资一般都会安排项目产品的长期销售协议作为对融资的支持。通过这种长期销售协议的安排,项目产品的买方实际上对项目融资承担了一种间接的财务保证义务,前面我们曾经介绍的“无论提货与否均须付款”和“提货与付款”合同,就是这种协议的典型形式。 (五) 金融风险 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又称货币风险)两个方面。国际项目贷款的借款、收入和支出,往往以几种不同的货币计价,因此,如果有关货币之间的汇率发生变化,则会产生汇率风险。至于利率风险,则是指由于贷款利率发生变化而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 (六) 政治风险 在国际项目融资中,投资者和所投资项目、贷款银行和所贷款项目往往不在同一个国家。这样,项目就面临着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政治形势和制度环境以及与此有关的政策措施对项目的建设、营运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造成项目政治风险的原因有很多,如战争、内乱、国有化,以及外汇管制、拒发进出口许可证和营业证、提高税率、增加提成费、控制原材料供应和项目产品定价等。政治风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即项目所在国由于某种政治或外交上原因,对项目实行征用、没收,或者对项目产品实行禁运、联合抵制,中止债务偿还的可能性。另一类表现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稳定性风险,即项目所在国在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税收制度、劳资关系、环境保护、资源主权等与项目有关的敏感性问题方面的立法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完善,法律是否经常变动。降低政治风险的办法之一就是政治风险保险,包括纯商业性质的保险和政府机构的保险。另外,在一些外汇短缺或管制严格的国家,如果项目本身的收入是国际硬通货,贷款银行也愿意通过项目融资结构在海外控制和保留相当部分的外汇,直接用以偿还贷款,以减少项目政治风险和外汇管制风险。 (七) 环境保护风险 目前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普遍开始关注工业项目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各国纷纷颁布了日趋严格化的环境保护立法,这些立法以及环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对项目开发带来不利影响,比如迫使项目生产效率降低,增加项目生产成本或增加额外投入以改善项目的生产环境,甚至迫使项目无法继续生产经营下去。因此,贷款银行对于项目的环境保护风险也必须充分加以重视。在一般情况下,通常应要求项目的投资者或借款人承担项目的环境保护风险,因为投资者被认为对项目的技术条件、生产条件和环境条件的了解比贷款银行要多。同时,贷款银行在对项目贷款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时也应该把环境保护问题列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编辑] 国际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一)国际项目融资合同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较多,所以有关合同也要签订多个。有关的合同文件都是为了明确项目发起人、投资人、项目产品市场、项目担保人等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合同的结构主要有三类:两元结构的合同、三元结构的合同、四元结构的合同。 两元结构的合同是:项目投资者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融资合同(贷款合同或投资合同),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项目担保合同(完工担保合同,或产品购买合同,或投资合同)。概括说就是一份主投资的合同,一份担保合同。 三元结构类型的合同是:投资者向项目发展公司投资,项目发起人对投资者提供担保。投资者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投资合同,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签订完工担保合同。项目发展公司操作的项目投产后,其产品销售给特定的买家或大众市场后,再用销售收入偿还投资或贷款。所以项目发展公司与买家要签订销售合同。发起人为买方担保付款来购买项目发展公司的产品,或运输及电讯服务。发起人单位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四元结构的合同是:项目的投资者是商业银行,它作为项目的贷款人先向其所属的子公司贷款,他们之间先签订一份贷款合同。该子公司不是商业银行,而是一家普通的商业公司,所以子公司的作用在于可以从事商业银行所不能从事的货物买卖活动,子公司还可以从事商业银行不能经营的商品预付款业务。该子公司再转付约定的款项给项目发展公司,为未来产品的预付款。该子公司与项目发展公司签订一份预付款合同。项目投产时将产品交给该子公司,该子公司再将产品出售给第三家真正的买主,用销售产品获得的款项偿还贷款人的本金和利息,即子公司与买家要签订销售合同。发起人单位与该子公司签订一份担保书,保证项目公司履行合同的义务。 (二)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 一个项目融资可能要签订若干合同,这些合同包括贷款或投资合同,还有技术与管理合同、完工合同、产品生产合同与销售合同,还有各种担保抵押合同等。这些合同彼此独立,但又相互联系。合同的法律问题主要围绕两个基本问题展开,一是投资者如何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问题。二是项目发展商为完成项目并使其转入商业运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问题。 1、补偿的问题 贷款银行对项目融资后,如果项目最终不能还款,或担保不能兑现时,法律采取的措施要求赔偿。但是,赔偿的数额是多少要经过司法程序才能够确定,英国法律不允许预先确定赔偿数额,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变成一种惩罚。美国的判例法也采取了相同态度。我国司法机关在这类案件中,采取的做法是在调解的基础上,将项目的当事方与债务重组,并继续完成该项目。在项目投产后按重组的合同规定偿还。因为能源、交通和通讯等基本建设项目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是非常需要的,任何项目半途而废都是浪费。 2、项目融资的追索权 项目融资的追索权是指项目的投资人因未如约获得项目运作的经济收益而对项目经营方提出的赔偿的权利。项目融资的追索权与票据法上的追索权不同,票据法上的追索权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赔偿的权利,可以称为法定的追索权。而项目融资的追索权是根据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追索权。 由于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较长,工程建成后形成的市场也是独特的,所以,项目融资的追索权多数是有限的,而较少是无限的。所谓有限是指追索权只限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收入范围,或者限于项目形成的产品收入范围等。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殊性,采用有限追索权有利于工程最后的完工和形成生产能力。 如果项目合同中规定了有限追索权,就意味着贷款银行也为此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即贷款银行不是无条件可以向借款人追债,而是在符合有限追索权条款的情况下,才可以追索贷款,而且追索权只限于项目投产后形成的现金收入,或限于项目不动产的抵押的处分,而不能够直接向项目公司或发起人单位追索。有限追索权的风险在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源风险和不可抗力的风险。 (三)特许权与债权人协议 1、特许权在项目融资中的作用 项目融资中的特许权是指获得项目开发或建设的特别批准的权利。由于项目融资进行的工程不是一般项目,而是一个国家基础建设工程,例如高速公路、水电站、火力发电厂、移动通讯项目等。这些项目的发展建设不是任意的,而是由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正是由于项目是特许的,才具有了融资的市场保障,才具有融资的吸引力,获得特许权也是具有市场价值的融资谈判优势。 项目建设之前获得东道国政府的特许是融资的先决条件,有些项目开发可以采用中外合资或合作的方式,例如土地开发、高速公路建设、能源项目建设等。有些项目的发展受到国家公共政策的限制,只能授权予中国的公司开发。因此,只有获得特许权的项目发展商,才能够对外融资。 2、债权人协议的作用 由于项目融资的资金数额较大,所以,需要许多家金融机构的参加或投资性的公司参加,投资者之间需要有内部的协议。但是,这种内部协议不是银团贷款协议,而是类似与股东联合投资或联合贷款协议,他们需要委托一个代表监管项目的操作、资金的使用、代理全体投资者接收保证人的担保,这样全体投资者在世界各地不必经常聚在一起开会,又能提高监管效率。同时也事先约定在项目提前还款或清盘时的比例份额。
什么是国际贸易融资 国际贸易融资是围绕国际贸易结算的各个环节所发生的资金和信用的融通活动。 当代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 1、融资方式多样化 2、融资手段更为灵活 国际贸易融资的作用 1)国际贸易融资能够有效地促进国家贸易的发展 2)国际贸易融资能够促进银行业务的发展 3)国际贸易融资能够有效地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并促进经济发展 商业银行开展国际贸易融资的品种 适合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开展国际贸易融资的品种,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货权或动产质押授信业务; 2、出口退税托管贷款; 3、出口信用险项下融资; 4、出口保理业务; 5、大力发展银行融资风险较低的福费廷业务; 6、供应链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