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概述 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英国等先进工业国打着亚当·斯密自由贸易大旗,杀气腾腾涌入德意志经济领域,强烈冲击着脆弱的民族工业。分崩离析中的德意志显得那么虚弱,无力与英法等国争锋于贸易战场。 但是德意志没有被亚当·斯密唬住。李斯特对此洞若观火:斯密提倡的自由贸易,反映的是英国作为先发国的利益;德国需要贸易保护,因为它处在后发的位置上。如果按部就班跟着走,只能永远为英国伐木或者牧羊,成为被掠夺的对象。 对此,他有一个精彩的比方:“当一个人已登上了高峰以后,就会把他登高时所使用的那个梯子一脚踢开,免得别人跟着他爬上来。 为此,1841年,李斯特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幼稚工业保护论”。 李斯特认为:在现代化的第一阶段,后发国应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吸收先发国的生产力。像西班牙、葡萄牙那样“对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现代化的第二阶段,后发国向先发国推进过程中,应像美、法那样采取保护主义政策,保护本国工业。在现代化的第三阶段,已成为先发国的强国,应像英国那样“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度以后,再行逐步恢复到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所限制的竞争。” 幼稚工业保护论影响了19世纪的德国和美国,影响了20世纪的日本,使他们都能在保护主义的篱笆后面成长,强大之后又转而推行自由贸易。这一点对今天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依然有着积极意义。 当英国工业化的车轮滚滚向前时,德国仍然是个农业国家,停留在中世纪田园生活的时代。在这个国家,政治家和有识之士的最大愿望就是,使德国进入工业国家的行列,能与英国分庭抗礼。他们迫切地感到,德国必须有自己的经济学,没有别的理由,只因德国是个后进的国家,因此德国的经济学必须是后进国家的经济学。于是,一个有名的贸易理论———幼稚工业保护论便应运而生了,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成为其代表人物。 在政治经济学方面,李斯特是亚当·斯密的批判者。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自由贸易的主张,代表着英国有产阶段的利益,他们不仅要求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也开展自由竞争,这有利于英国发财致富,却会牺牲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他指出:“在这种情况(自由贸易)下,整个英国就会发展成一个庞大的工业城市。…… 最上等的美酒就得供应英国,只有最下等的劣酒才能留给自己,法国至多只能干些小型女帽业那样的营生。德国看来对英国世界没有什么别的可以贡献,只有一些儿童玩具、木制钟、哲学书籍等,或者可以有一支补充队伍。他们为了替英国人服务,扩大英国的工商优势,传播英国文化,牺牲自己,长途跋涉到亚洲或非洲的沙漠地带,就在那里沦落一生。” 李斯特为德意志民族发出抗议的呼声:“德国人为英国砍伐木材、生产扫帚和牧羊已经够久了。” 1841年,李斯特出版了他一生最重要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经济体系》。该书着重分析了德国的历史和现实,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贸易保护的思想。作为贸易保护的立论基础,李斯特首先提出了经济发展阶段说,将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共分为五个时期,即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时期和农工商时期。不同的时期,应当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头三个时期属于贸易政策的第一阶段,“对比较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农业上求得发展;第二阶段是,用商业限制政策,促进和保护工业、渔业、海运事业和国外贸易的发展;最后一个阶段是,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度以后,再行逐步恢复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限制的竞争,使从事农工商业的人们在精神上不致松懈,并且可以鼓励他们不断努力去保护既得的优势地位。 按照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的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对参与双方都有好处,如果一种商品,在别国的生产费用较低,就无须在本国生产,因为花钱向别国购买更为合算和有利。李斯特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经济落后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的目的是发展本国的生产力,这是最根本的。古典贸易理论只是强调落后国家可以花钱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只是着眼于眼前使用价值的增加,而没有考虑到一个国家,尤其是经济落后国家生产力的进步。向别国购买廉价商品,虽然从表面上看要合算一些,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德国等落后国家的生产力就不能获得发展,德国将永远处于落后和从属于外国的地位。而保护性关税,起初虽然会使工业品的价格提高,但经过一定阶段,生产力提高了,商品价格和生产费用就会跌落下来,甚至会跌到外国商品以下。因此,“保护性关税如果会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这就是说,为了生产力的发展,即使暂时牺牲一些使用价值,也是值得的。 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所具有的一切生产力中,没有一种比得上工业。在他看来,工业是资本和劳动岗位的创造者,一个国家,如果只从事农业生产,就好比一个人只用一只手进行工作。但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一个落后国家如果没有保护,要想成为新兴的工业国家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些国家的工业很多都是幼稚工业,还没有走向成熟,羽翼未丰,经不起先进国家廉价商品的冲击。只有对其中一些有前途的工业进行保护,才能使它们尽快地成熟起来,参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带动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这就好比一只雏鹰,必须经过精心的哺育,才能展翅高飞,搏击风雨。 在李斯特贸易理论的指导下,德国最终实现了工业化,跃进世界发达国家的行列。 幼稚工业保护理论的主要内容 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建立在三大理论基础上 :国家经济学 、社会经济发展五个阶段论及生产力理论 。其中生产力理论是核心。建立在这三大理论基础上,他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 (1)提出发展阶段论 ,批判比较成本理论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的特点。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尽管有其长处,但却只是适合英国的情况,或者说只是从全世界共同发展出发的,而没有考虑到各国情况不同、利益各异,这不是一种普遍适用于各国的理论。 李斯特特别强调每个国家都有其发展的特殊道路,并且从历史学的观点,把各国的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他认为,各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前三个阶段必须实行自由贸易 ;当处于农工业时期时,必须将贸易政策转变为保护主义;而经济进入发展的最高阶段,即农工商业时期时,则应再次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只有这样才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否则将不利于相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 李斯特认为,由于英国已进入农工商业时期,它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是正确的,但绝不能否认保护贸易政策在英国经济发展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至于德国,由于它还处在农工业时期,所以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 (2)提倡生产力论,指出比较成本论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一个国家的财富和力量来源于本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生产力是国家强盛的基础。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原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李斯特正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主张在农工业时期的国家必须采取保护贸易的政策。 李斯特认为,在当时,如果英国的自由贸易学说不加区别地应用于各国 , 就会使先进的英国商品充斥落后国家 ,包括李斯特的祖国──德国。从短期来看 ,落后国家可以买到一些廉价商品,似乎占了便宜;但从长远看,落后国家的工业却因此发展不起来,社会生产力得不到提高,就会长期居于落后地位和从属地位。反之,如果德国采取保护贸易政策,从短期看,某些商品价格,特别是先进的工业品价格是高一些,但是 ,为了培育自己的民族工业,就应当忍受暂时的牺牲。经过一段时期,民族工业发展起来了,原来依靠进口的商品──先进工业品的价格就会降下来 。这样,看起来似乎开始时减少一些财富,但却通过保护贸易,发展了自己民族的生产力,即创造财富的能力,这才是真正的财富。李斯特说:“保护关税如果会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 (3)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反对古典学派的放任自由原则。李斯特认为,要想发展生产力,必须借助国家力量,而不能听任经济自发地实现其转变和增长。他承认当时英国工商业的发展,但认为英国工商业的发展也是由于当初政府的扶植政策所造成的。德国正处于类似英国发展初期的状况 ,应实行在国家 干预下的保护贸易政策。 李斯特主张通过保护关税政策发展生产力,特别是工业生产力。他认为,工业发展以后,农业自然跟着发展。因此,他提出的保护对象有几个条件 :① 幼稚工业才需保护 。② 在被保护的工业得到发展 ,其产品价格低于进口同类产品并能与外国竞争时,就无需再保护,或者被保护工业在适当时期(如30年)内还不能扶植起来时,也就不需再保护 。③ 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也不需要保护。④ 农业不需要保护。 基于李斯特主张保护的是幼稚工业,并且主要是通过关税保护,所以,人们把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称作幼稚工业保护论或关税保护贸易理论。 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启示 李斯特等人倡导的幼稚工业保护理论对经济比较落后的、并希望通过工业化实现经济起飞的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总体看来,它给我们的启示有: 1、经济处于落后地位的国家不能简单的认为只要进行对外贸易就可以获得经济利益,从而获得经济发展的动力。对于经济落后的国家而言,发展生产力是最重要的,工业化是实现经济起飞的必由之路。 2、幼稚工业保护对象是要有选择的。一方面强调具体对象的选择,即工业选择标准问题。另一方面是时间阶段问题,即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应选择不同的工业部门进行保护。 3、任何超出本国资源优势的保护措施都是极端的选择,而在要素比较优势的基础上、着眼于推进本国经济的工业化就能够实现一种动态的贸易保护政策,或以推进工业化为目标的积极对外贸易政策。 4、幼稚工业保护不是绝对的排斥进口,要将对外贸易作为经济发展的外部动力,通过进口,尤其是技术的进口,提高工业发展水平。 5、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当其具备与其他国家竞争的实力时,可以逐步走向贸易自由化,扩大市场范围。幼稚工业保护论的反对观点 对幼稚工业保护理论的反对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一方面,对于某些工业的不恰当保护将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扭曲,反对者承认保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福利,但是,跟多的证据表明关税这种保护形势并不比自由贸易更能提高福利,因为一旦存在外部性,资源配置的扭曲谁是追加投资的企业难以收回成本。因此,即是通过关税保护,最终成本会降低,但是国内市场的扭曲将会使企业蒙受更大的损失,而直接对该产业补贴可以有效的避免这种不利的情况。 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有必要对幼稚工业进行保护,又会出现对幼稚工业的鉴别问题,一般认为,幼稚工业的数量相对较少,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加以考察,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制造业属于幼稚工业的范畴。 对幼稚工业的保护应该是暂时的,但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高保护率一旦形成,就很难得到调整。Krueger和Tuncer(1982)研究表明,在 Turkey案例中,实行高保护率的产业的成本并不比为实行保护的产业的成本有明显的降低,从实证的角度看,还不能断定对幼稚工业的保护一定是有害的还是有益的。我国幼稚工业保护的必然性及措施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有了独立而又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总体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还相差不少。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虽然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和德国的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而且出口商品已经从以初级产品为主转向以轻工业产品为主,近几年我国出口商品中资本密集向产品占了多数,机电产品占51%,高新技术产品占27%,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占第三位。这些数字是喜人的,但透过这些数字我们要分析这些数字出现的原因。我国目前经济增长对出口是有一定的依赖的,而且我国特有的“三来一补”的加工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的50%以上,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中的52%来自于加工贸易,而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中更有90%以上来自于加工贸易。可见,我国目前仍处于产品生产链的末端,出口产品中的大多数是劳动力密集型的组装加工,还没有独立拥有核心技术。加工贸易作为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其产业关联效应很小,即它对我国自身的产业结构的影响较小。我国出口中的50%以上是由外商企业完成的,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在内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出口总额占我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还不到一半。同时,我国对外贸易的扩张主要依靠劳动力资源这种生产要素禀赋,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还达不到发达国家水平。我国纺织业、制鞋业等劳动力密集型出口产品的贸易摩擦不断升级,而加工贸易中的资本密集型工业的外商投资也受到来自南亚和东南亚的威胁。 二是,在世界贸易中占很大比重的汽车、计算机等高附加值产品贸易中,我国处于绝对逆差的地位。我国现有贸易结构贸易结构很不利于我国掌握生产中的核心技术。 三是,外资,尤其是跨国大公司,均看中了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纷纷进行投资。如利润极高的日用品行业充斥着外国品牌,宝洁、联合利华、德国汉高等世界品牌占据了中国市场主流,即使是中华牙膏也被联合利华收归旗下。为什么本国企业不能进入利润率高的行业?在中国逐步履行加入WTO的承诺过程中,将会有更多的行业对外资开放,这对优质工业部门是冲击也是挑战。若幼稚工业保护没有壮大就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很有可能会使外资占上风,我国工业的整体发展也会受到威胁。 幼稚工业保护的措施: 幼稚工业的保护措施大体上可以分为贸易保护措施和产业保护措施。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有关税和配额,产业保护措施主要有补贴以及政策鼓励。 1、自幼稚工业保护提出,关税就是被广泛采用的贸易保护手段。在WTO框架下,进口关税保护是一项基本原则,因为它比非关税保护措施透明度高,而且更有非歧视性。但进口关税水平有上限,而且WTO各成员国的进口关税水平应该是逐渐下降的,过高关税水平是很容易招致贸易诉讼和报复的。 目前,我国的名义税率正在逐步调低,但长期以来,我国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差是很大的。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1)、政府关税的减免政策,特别是对“三资”企业原材料、机器设备、中间品的进口减免;(2)、走私严重;(3)、假合资骗取关税优惠;(4)、执行关税减免政策时管理不严导致部分企业舞弊、欺诈行为。所以,我国已采取措施逐步较少关税减免的范围并降低关税减免幅度、取消部分关税减免优惠的措施,这有利于企业和地区间的公平竞争。 由于我国实际关税水平较低,降低名义关税对国内企业和市场的冲击将不是很大。但要注意通过制定合理的关税结构对国内产业和市场渠道有效的保护作用。实际上,发达国家也对其竞争力较弱的产业实行较高的有效保护。由于产业之间大多具有前后关联,所以就关税结构而言,下游产业的关税水平较高,上游产业的关税水平较低,这就形成了原材料、半制成品、制成品税率逐步上升的关税结构。这种关税结构可以使处于生产下游的工业部门或的价格较低的原材料和中间生产投入品,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制成品也受到了高关税的保护,国产品油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但这种关税结构也使得生产上游工业部门的开放程度较高,缺乏有力的关税保护。要对这些工业进行有效保护,一方面可以通过产业政策加以扶持,如给予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另一方面可以使用非关税措施进行贸易保护,如配额等。 2、在关税保护的实际力度逐渐下降的情况下,应该更加注重非关税措施的运用。但目前我国对非关税措施的运用仍然不足。张曙光等近期的研究表明, 我国的贸易保护程度并不高, 远低于日本。在选定的25 种产品中, 我国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等价的加权平均值为43. 29% , 其中经过调整的关税率为21. 74% , 非关税数量限制的关税等价为21. 55%。日本采取价值量方法对1989 年五大类产品(食品和饮料、轻纺产品、金属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的贸易保护程度进行了估计, 关税和非关税数量限制的关税等价为178. 2% , 其中平均实际关税率为4. 7% , 非关税数量限制的关税等价为173. 5%。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大幅度调整了贸易保护措施。1996 年4 月1 日, 我国不仅大幅度地将进口关税水平由35. 9%降至23% , 还取消了176 种商品的进口配额, 削减配额商品约30%,而加入WTO后的协定关说平均税率要降至10%左右。在关税力度下降时,更应该注意非关税保护手段的使用。虽然进口关税的福利效应优于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但在国内市场不完全竞争、国外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况下,要确保和增加国内的垄断利润, 配额的作用优于关税的保护, 即便同时会加大国民福利的净损失并可能导致低效率生产。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最大不足主要体现在分配环节, 这一环节容易产生寻租或寻求非生产利润现象。塔洛克最早提出了寻租概念, 他认为进口许可证作为稀缺资源存在着“租金”, 一些企业及个人花费寻租成本以取得由于租金带来的收益。后来, 克鲁格将寻租理论运用到进口配额的分析中。在发展中国家, 围绕着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分配环节产生了大量的拉关系、走后门、贿赂官员、游说政府等寻租行为, 导致了部分官员的腐败, 损害了社会风气。为了减少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环节中的寻租行为及官员违规现象, 政府应强化以下三个方面: (1)、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引入监督机制; (2)、严厉打击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分配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加强法制化力度; (3)、实行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招标制度, 实际上,招标作为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的分配方法已被某些国家的经验及我国出口配额招标的实践所证实, 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减少寻租现象的方法。 3、如果说贸易保护政策可以通过限制某些商品的进口达到对国内幼稚产业保护的目的, 那么产业政策则是从增强幼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角度来实施扶持和保护的,这也正符合幼稚工业保护的根本目的。相对贸易政策而言, 产业政策在为幼稚产业提供扶持和保护时, 更具主动性,我国的幼稚工业保护措施中更主要的应该是产业保护措施,政府应该起主导作用。 首先,政府产业政策要做的就是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这是因为:我国的工业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保护状态中发展起来的,而国有企业是我国工业的主要载体,工业部门产业竞争力不高直接就表现在国有企业竞争能力差上。实际上,国有企业本来就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从产生之日起就没有在完全意义上的市场中进行生产,而是接受行政命令进行生产。但现在,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国有企业不得不参与到市场的竞争中去,这就使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注意经济效益、只被动完成任务的国有企业处于劣势。所以产业政策中应该包括国有企业改革。“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是国有企业改革基本要求。同时作为现代宏观经济调控者的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注意集中配置资源。这一方面是因为幼稚产业保护的目的和其他国民经济目标是一致的;另一方面这是规模经济行业的特殊要求。 十五大报告指出: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大企业集团是国家经济的支柱,是规模经济的象征。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大企业集团生产总值已占到资本主义世界生产总值的40%,并控制了50%的世界贸易、80%的工业研制、90%的高科技、75%的国际技术转让以及对发展中国家90%的技术贸易。当今世界经济的竞争就是大企业集团、大跨国公司的竞争。拥有大企业集团、大跨国公司的数量以及其规模状况是衡量一国在国际经济中地位的标志。据统计,全球500强的销售额占世界总产值的20%以上。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的500强的大公司的销售额占本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4到1/3,而我国的500家大企业销售额总和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1997年底我国已选定宝钢、海尔、北大方正、华北制药、长虹和江南造船等六家企业,每年向他们提供不少于2000万元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扶持他们成为国家的先遣队,在2010年左右进入世界500强。 其次,政府优先进行国内采购。政府采购可以为企业提供一笔相当于无息贷款的启动资金,这就有助于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1996年1月1日,WTO 的“政府采购协议”正式生效, 该协议规定, 凡超过15万特别提款权的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对外招标, 但签字国只有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瑞士、挪威等15 个国家。该协议没有得到众多发展中国家响应的原因之一是发展中国家需要通过政府优先本国采购来发展本国工业。从历史上看, 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等对本国产业都公开或不公开地使用过政府优先国内采购政策。从现实中看, 许多国家仍不同程度地采取政府优先国内采购政策扶持本国幼稚产业成长。例如, 印尼立法规定: 政府采购要以最有利的价格购买本国商品, 而且数额较大的合同须以对方反购本国非油产品为条件。因此,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有理由采取政府优先国内采购政策以扶持幼稚产业成长。 产业政策的具体的使用手段的选择是多种多样, 如生产补贴、优惠融资、减免税收等。实际上,若把关税和生产补贴在提供同等保护率的情况下进行比较, 可以发现: 如果以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 则关税优于补贴。因为关税不仅使国内生产量上升, 而且使社会总需求减少, 而补贴仅使国内生产量上升, 所以关税能更大程度地减少对外支付; 如果以增加国内生产、鼓励进口替代、扶持国内幼稚产业为目标, 则补贴较关税更有效、国内的福利损失也更小。因为补贴不提高国内市场价格, 消费者福利不受影响, 而生产者比征收关税时更有保障、更愿意增加产量。但是补贴的经济效果往往受到政府财力的强烈约束。其它如优惠融资、税收减免等也同此理。 我国幼稚工业的保护是要加强的,尤其是在逐步履行加入WTO的承诺中。我国目前正在逐个开放国内市场,虽然开放程度在一定时间内是一定的,但应该看到,国内各市场全面开放的时间不远了。在全面开放前必须是幼稚工业得到充分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竞争中不至于落后。
李斯特的保护贸易学说概述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是19世纪上半叶德国著名的经济学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历史学派的主要先驱者,保护贸易的倡导人。他将汉密尔顿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加以发扬,综合成为一个更为系统和完整的理论体系,而被后人推崇为保护贸易理论的鼻祖。其主要著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该书系统地阐述了他的保护贸易理论尤其是保护幼稚工业理论。 19世纪初期的德国,是一个落后的封建农业国,虽然工业已获得较迅速的发展,但其发展水平远比工业革命已经完成的英、法两国落后,而且与已进入工业革命阶段的美国和荷兰等也存在相当差距。德国受到英、法等国自由贸易政策的冲击,大量廉价商品涌入德国的市场。因而怎样摆脱外国自由竞争的威胁,保护和促进德国工业的发展,成为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的迫切要求。李斯特的保护贸易学说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的。 李斯特的保护贸易学说主要内容 李斯特建立了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这一理论在承认自由贸易利益的前提下,主张以保护贸易为过渡,扶持有前途的工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实现自由贸易。 1、生产力理论 李斯特所谓的生产力是指一切创造财富的能力,其发展是一国财富力量的根本源泉。他认为财富的生产力比财富本身要重要得多,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发展生产力是推动一个国家强盛兴旺的根本途径,因为生产力可以使一个国家在物质财富的数量上获得无限的增进。而工业在发展生产力上所起的作用十分巨大,所以,发展国内工业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最有效的途径,国家应该高度重视。他主张德国和一些经济落后国家应实行保护关税政策,以保护国内工业和市场。 同时他也承认,采取保护关税政策阻止廉价的英国工业品进口,会使德国工业品价格提高,在价值方面受损,并使国民生产率有所降低。但他把这看成是发展德国工业和提高国民生产率的一个条件,经过一段时期后,德国工业将会得到充分发展,生产力也将随之得到提高。而且也有利于国家竞争实力的增强,有利于德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经济独立。因此,德国应允许在国内自由竞争,对外实行保护政策,国家也应扶持幼稚工业,使其在国内外市场站稳脚跟。 2、历史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又从历史演进的角度出发,用历史方法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他指出:从经济方面看来,各国的经济发展可以分为原始末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五个阶段。各国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的贸易政策也应不同。由未开化转人畜牧或农业初期发展阶段的国家,进行自由贸易是大有好处的;而处在农工业阶段的国家,由于本国现有的幼稚工业已有一定的基础,尚未发展到能与外国产品相竞争的地步,则必须实施保护关税制度来保护国内工业的大力发展以避免国外竞争的猛烈冲击,但这种保护贸易政策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当进入农工商阶段后,由于国内工业产品已足以同世界上的先进国家进行竞争,则可逐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根据西欧各国和美国的历史和经济特点,李斯特认为,葡萄牙与西班牙等国处在农业时期;德国和美国处在农工时期;法国处在由农工时期向农工商时期转变的阶段;只有英国是处在农工商时期。所以,李斯特认为德国应实行保护幼稚工业政策。 3、对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的批评 根据上述两个基本理论,李斯特主要从三个方面尖锐批评了古典经济学派。 一是古典经济学派贸易学说忽略了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特点。古典经济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认为,各国按照地域分工和“比较成本”可以形成和谐的国际分工,并在这种分工的基础上实行自由贸易。李斯特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是以世界经济主义为基础的,没有考虑到国家的存在和各国经济发展的特点,把将来世界各国经济高度发展之后才能实现的经济模式作为了论述经济问题的出发点。。他认为,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应当制定适合本国经济特点的理论和政策。当时德国所处的历史阶段落后于英国,因此应当实行保护贸易,以发展德国的生产力。 二是只单纯追求当前的财富交换,不考虑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根据比较利益说,在其它国家能用较低成本生产的商品,本国就不必再生产,而可以通过对外贸易来交换它。他认为,这种英国资产阶级所追求的,经英国古典学派所论证的自由贸易理论只符合于英国的利益,而不利于其它国家。虽然建立本国的工业暂时须付出较高的代价,但却能带来生产力的增长和对外竞争力以及国家实力的增强。 三是片面强调自由竞争,否定国家干预经济的作用。李斯特认为一国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和资源来维持生存和保持独立,尤其那些经济落后的国家,如果不推行保护贸易制度,非但不能发展国内工业,促进经济发展,还会危及自己的独立地位。还以英国和德国为实例,指出世界范围的自由贸易,符合工业发达的英国资本进行对外经济扩张和垄断世界市场的需要。而作为工业落后的德国,如果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就永远不可能发展到经济发达国家的水平。 4、保护关税制度 根据以上论述,李斯特又提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措施,进一步阐述了保护贸易学说。他认为,经济落后的国家只有依靠保护关税制度,才能发展生产力,并进入先进国家行列。李斯特还认为,保护贸易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生产力的进步,而且保护贸易政策的最终目的仍然是进行自由贸易。保护贸易并不是要保护所有产业,农业产品和原料等不需保护,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在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时,也不需要保护。只有那些处于农工业阶段国家的刚刚开始发展,且遭遇国外强有力的竞争而又无法相抗衡的新兴工业,才需要保护。与国家工业发展有关的那些产品,也应加以保护。 李斯特还十分强调受保护的产业要有发展前途,即受保护产业应具有潜在的发展优势,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护和发展之后能够成长起来,并能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而且保护的重点是那些对国家独立自主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幼稚工业(如纺织工业)。同时,对不同工业部门的保护程度要区别对待。那些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即建立和经营时需要大量资本、大规模机械设备、高度技术知识和丰富经验以及人数众多的、生产最主要的生活必需品的工业部门,要特别注意保护,其保护税率应该与它们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对于其它较次要的工业部门,则给予较低程度的保护,其税率应比照主要工业部门适当降低。部分产业只有待保护条件成熟后才能进行保护。保护时间应以三十年为最高期限。在此期限内,被保护的工业仍无法独立发展时,就无须再保护。换言之,保护贸易不是保护落后和低效率。禁止输入和征收高额关税是建立和保护国内工业的主要手段,同时以免税或征收少量进口税的方式鼓励复杂机器的进口,以促进国内工业的发展。 此外,李斯特也指出,在尽量利用本国资源,发展本国工业的同时,也应利用一些有利可图的国际分工,否则,也是不可取的。 李斯特的保护贸易学说意义 首先,李斯特的国际贸易学说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从重商主义分解出来的资产阶级国际贸易学说的两大学派——自由贸易学派和保护贸易学派的形成。 其次,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不仅对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为经济较落后的国家指明了一条比较切合实际的国际贸易发展道路,至今,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再次,他把对生产力的研究放在首位,以生产力理论同古典学派的绝对成本说和比较成本说分庭抗礼,用保护贸易理论来抨击自由贸易理论,用历史发展阶段论和民族主义来反对英国古典学派的世界主义;强调保护的过渡性和有选择性,且最终目的是实行自由贸易,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最后,保护幼稚工业理论也存在许多缺陷:对生产力的理解比较含糊,对影响生产力的因素的分析也很混乱;对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歪曲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真实过程;保护对象的选择缺乏客观具体的标准等。 李斯特保护贸易论的缺陷 1、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标准太片面。 李斯特以部门经济的发展程度为标准,把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时期。李斯特实际是在表明,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应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标准进行划分。这种观点太片面,太不严格。我们知道,生产力只是人类进行生产的一个方面。人类在进行生产时,除了与自然界发生关系外,相互之间还结成一定的关系,即生产关系。人们改造自然和发展生产力的活动,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进行的。每个人在生产中都处于不同的地位和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以及它们与生产资料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这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中是一种重要的标准。李斯特忽视了这一标准,因此说,他所提出的划分标准是片面的。 2、过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并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如果说斯密的自由贸易思想过分强调了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的自发调节作用是走向了一个极端,那么,李斯特的保护贸易思想过分强调国家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作用则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现实的经济运行和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要使经济协调、稳定、快速地向前发展,既离不开斯密所说的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在经济运行幕后的自发调节,也离不开李斯特所说的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在经济运行台前的人为调节。这就如同一个人生活中需要右手但也离不开左手一样,只有让两只手协调起来共同行动,才会获得最佳效果。
补偿原则论的产生 补偿原则论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H.霍特林于1938年提出。稍后,英国经济学家R.哈罗德试图用历史事实来解释个人间效用的比较和福利标准的检验问题,从而从另一个侧面提出了补偿原则论。再后,卡尔多把补偿原则论与福利经济学联系在一起。补偿原则被提出后,希克斯立即大加发挥,并提出了自己的理论。稍后,美国经济学家西托夫斯基又加以补充。到了1949年,英国经济学家李特尔不同意原有的补偿原则论把收入分配问题完全撇开的做法,重新引入收入分配问题,并以此作为补偿原则论的补充。这样,从卡尔多、希克斯、西托夫斯基到李特尔(I.M.D.Little),新福利经济学的补偿原则论就最终形成了。 补偿原则论的基本思想 补偿原则论的基本思想是,对于一种使一郎分社会成员受益而使另一部分社会成员受损的社会变动,如果受益者得到的好处能够补偿受损者遭到的损失而有余,那么这一变动就能使社会福利增加。对受益者的所得能否对受损者作出补偿并仍有剩余所作的考察和比较,就是补偿检验。这里所说的补偿可以是假想的。 补偿原则论的内容 补偿原则论是为了克服帕累托最优条件论的局限性而提出的。在帕累托看来,假定一个社会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如果能够通过某种措施、政策等的改变,增加某些人的福利水平,同时又不以别人的福利减少为代价,那就表明社会的总福利仍有可能增加,社会尚未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假定社会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对这种状态的任何改变,都无法在不牺牲某些人福利的前提下提高其他人的福利水平,这表明社会已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按照帕累托的论证,任何变动使一些人福利水平提高,而没有人福利水平降低,即使一些人好起来而没有人坏下去,经济福利就有了增加。 假定有两种情况,A和B。在B境况下,有些人的福利高于在境况A下,而没有人比境况A下的福利水平低,这就表明竟况B比境况A要好一些。换句话说,在境况A下通过某种变动达到境况B,可以使有些人福利增加而没有人福利减少,因此境昆A并没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境况B优于境况A。但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如果在境况B,某些人好起来,而另一些人坏下去,那么B和A将是无法比较的。帕累托最优论的局限性就很咀显了。这就成为新福利经济学在考察福利间题时遇到的一个困难,补偿原则论就是为克服这种困难而提出的。补偿原则论认为,如果按照帕累托最优条件的标准,要求一些社会成员福利水平的改善不能造成其他社会成员福利水平的恶化,那就会否定改变经济政策以增加社会福利的说法,因为任何政策的改变都会使某些少、得利,某些人受损如果在改变政策以后。一些人得利,另一些人受损。但如果能采取其他一些政策或措施,使那些得利者补偿受损者而有余,那就增加了社会福利,那就不失为正当的经济政策,这就是所谓补偿原则论。关于补偿问题,卡尔多、希克斯、西托夫斯基和李特尔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标准。
自由贸易理论的概述 自由贸易理论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是国际贸易的核心理论,成为整介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主线,甚至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理念和目标,对后世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贸易理论和政策选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在实践中,自由贸易也成为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全球竭力推崇的政策目标。然而,纵观国际贸易历史,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选择却长期背离自由贸易原理,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才不断倾向开放和自由化,而20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又促使人们对自由贸易理论特别是比较利益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运用进行重新思考。这是因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所处地位及条件不同,自由贸易的利益在这两类国家间的分配存在着巨大差异。 自由贸易理论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表明,它既能增进贸易利益,又带来不可避免的代价。但是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在贸易自由化中的获利及付出的代价大小是不一的,有的国家经济地位提升了,有的却被边缘化了。—个重要原因是自由贸易理论所描述的自由贸易利益的实现有着或明或暗的一系列前提条件,而不同的国家这些贸易条件的具备程度是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对自由贸易政策不能一概照搬。 亚当·斯密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创始者,首创性地提出了分工学说。他的绝对利益论认为,不同国家生产同样的商品成本不同,一国应放弃成本绝对高的,而选择成本绝对低的进行专业化生产,并彼此进行交换,这样两国的劳动生产率都会提高,成本会降低,劳动和资本能得到正确的分配和运用。而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需要自由贸易的国际市场。因此,他认为自由贸易是增加国民财富的最佳选择。但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论无法解释当一国在所有产品的生产成本上较之另一国均处于绝对优势或绝对劣势时,仍能过行互利贸易的原因。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论”则解决了这个问题。他认为该国应根据“两优相较择其重,两劣相较取其轻”的比较利益法则,选择优势较大或劣势较小,即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行专业化生产,而放弃优势较小或劣势较大产品的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说成为以后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基石,为自由贸易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根据。此后,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流学派就—直倡导自由贸易,并将其作为贸易政策追求的理想目标。而在贸易实践上,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19世纪中期以后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以英国为主的各主要西方国家都实行了自由贸易政策。二战后迅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以及GATT和WTO所建立的多边贸易体制都深受此理论的影响。 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与前提 自由贸易理论的核心是自由贸易可使参与贸易的双方均获得贸易利益, 它通过对贸易原因的近于完美的实证分析和逻辑推论而得出。这是自由贸易理论获得广泛认同的主要原因。但是,理论和实践都证明,自由贸易利益在不同类型国家间的实现是不均衡的。而且,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和李嘉图的自由贸易理论是在理想经济分析模型中建立的,这也是自由贸易理论的前提。这一模型主要包括三个基本假定,一是“简单化”的假定,即假定货币是“中性化”的参加贸易的国家只有两个、商品只有两种、生产商品的要素只有两类,不考虑商品的运输费用;二是“静态化”的假定,即假定一国的生产要素总量、生产技术水平、国民收入分配形态、居民消费偏好是既定的、不变的,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自由流动;三是“完美化”的假定,即假定参与贸易的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市场完全自由竞争,价格具有充分的弹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前提及按自由贸易理论所论述的国际分工格局自由地参与国际贸易外,自由贸易理论所描述的自由贸易利益的实现还有着其暗含和内在的其他前提。主要是: 1.国际分工可按各国的绝对或比较优势无条件进行。可以说,分工是两国进行贸易和获得贸易利益的前提条件,只有实现分工,自由贸易理论的贸易利益才能实现。在现实经济中,在自由贸易理论所论述的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两国各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能够进入对方国家市场,分工是能够实现的。而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劣势的国家,其有比较优势而没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要在市场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进入对方国家市场是很难的。毕竟,劣势产品占领强势产品的市场是不符合成本和价格竞争法则的。相反,在所有产品的生产上都处于优势的国家,则可以完全占领劣势国家的市场。但自由贸易理论暗含的前提是自由竞争下分工可无条件进行。 2.因分工造成的各国产业调整无须成本。若按自由贸易理论所述,两国根据各自的绝对或比较优势所在进行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那么,原来投资于绝对劣势和比较劣势产业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就必须移到新选择的产业上来,有些具有专甩性的资产如生产设备则将被淘汰。而无论是转移或被淘汰,作为国家范围的产业调整,成本都是巨大的。这一成本在两国贸易利益中所占比重有多少,以及由于该成本的存在,产业调整乃至国际分工能否顺利达成,自由贸易理论在阐述它的理论基础和贸易前提—分工时,没有予以考虑。而与之相对的,现代动态竞争的贸易理论就认为,调整既不是瞬间发生的也不是不需成本的。 3.各国市场容量相等,贸易收支完全平衡。在自由贸易理论关于参加贸易的国家只有两个、商品只有两种、商品生产要素只有两类的假定,即“2—2—2”分析模型中,还暗含的—个前提就是,两国各自的出口额等于对方的进口额,贸易收支完全平衡。即两国的市场容量相同,国内的供求处于恒定均衡状况。然而,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取决于市场范围的大小。对外贸易也取决于本国和对方国家市场的需求和供给能力。不同的供求状况,导致不同的贸易结果,并非只要有绝对和比较优势就可以完成自由贸易。在现实经济中,各国或多或少地存在贸易顺差或贸易逆差,几乎不存在贸易收支完全平衡的状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4.规模报酬不变。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发展了比较利益学说。他们创立的要素禀赋论认为,各国的要素禀赋是有差异的,要素的禀赋状况影响要素的价格,进而影响产品的生产成本,一国只有专业化生产和出口其丰裕要素密集型的产品,进口稀缺要素密集型的产品,才能获得贸易利益并增加整个社会福利。要素禀赋论是以资源禀赋差异为基础的比较利益理论。作为继绝对成本论和比较成本论之后最有影响的自由贸易理论,其研究模型和假定与比较利益论基本—致,但相对于比较利益论的各国劳动生产率或技术水平差异既定的假定,要素禀赋论假定各国劳动生产率或技术水平是不存在差异的,因此,其另一重要假设是规模报酬不变,即厂商的生产函数不随其规模的扩大而改变,因而扩大规 影响商品的价格,进而影响贸易的基础。 自由贸易理论的要点 自由贸易理论的要点有: (1)自由贸易可形成互相有利的国际分工。在自由贸易下,各国可按照自然条件,比较利益和要素丰缺状况,专门生产其有利较大或不利较小的产品,这种国际分工可带来很多利益,如专业化的好处、要素的最优配置、社会资源的节约以及技术创新等等。 (2)扩大真实国民收入。各国根据自己的禀赋条件发展具备比较优势的部门,要素就会得到合理有效的分配和运用,再通过贸易以较少的花费换回更多的东西,从而增加国民财富。 (3)自由贸易下,由于进口廉价商品,国民开支减少。 (4)自由贸易可加强竞争,减少垄断,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在自由贸易条件下,要与外国同行进行竞争,这样就会消除或削弱垄断势力,从长远看,能促进一国经济增长。 (5)自由贸易有利于提高利润率,促进资本积累。对外贸易可阻止国内利润率下降的趋势,通过商品进出口的调节,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收入水平,增加资本积累,使经济得以不断发展。 自由贸易理论的发展阶段 自由贸易理论的演变与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18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60年代的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第一次产业革命使得自由贸易理论开始出现,这一时期的自由贸易理论通常称之为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第二阶段是在19世纪中叶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第二次产业革命的发生使自由贸易理论的发展出现了重大转折,这一时期的自由贸易理论可称之为现代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第三阶段的自由贸易理论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自由贸易理论,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出现带来了自由贸易理论的创新和全面发展。 1.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 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以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论和约翰·穆勒的相互需求原理为发展主线。 斯密在其经典巨著《国富论》中特别强调指出,由于自然与社会因素的差异,各国在生产同种商品时会有不同的劳动生产率,因而形成各自绝对生产成本的差异,也就是各自绝对优势的不同。一国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原因在于该国在生产某种商品时存在绝对优势。 基于绝对成本论的研究成果和重大陷阱,李嘉图以相对成本论补充和发展了这一学说,回答了绝对成本一理论所没有解决的问题。李嘉图指出:当一国同另一国相比,其在两种产品的生产中均处在绝对劣势(优势)时,只要它在两种产品上的比较成本同另一个国家相比是有差别的,则仍有资格(必要)参与自由贸易。比较成本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每个国家都会有一种比较优势,或者说是相对优势,都能通过贸易获得比较利益。这里的比较优势,就是更大的绝对优势和更小的绝对劣势,即“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权取其轻”之理。关于贸易利益的分配问题,英国经济学家穆勒运用相互需求原理做出了一定的解释。首先,他运用比较优势原理,说明实际贸易条件必定介于两国国内两种商品交换比例所确定的上下限之问,超出上限或下限,国际贸易不会发生。其次他得出结论,实际的贸易条件取决于贸易国各自对对方商品的相对需求强度。外国对本国商品的需求强度大于本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强度,实际贸易条件就接近于外国国内这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这个实际的贸易条件对本国就有利。反之,如本国对外国商品的需求强度大于外国对本国商品的需求强度,则实际贸易条件就接近于本国国内这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这个实际的贸易条件对外国就有利。 2.现代学派自由贸易理论 现代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以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的生产要素禀赋学说以及其后提出的与生产要素禀赋说相背离现象的里昂惕夫之谜为发展主线。 生产要素禀赋学说又被称为赫—俄模型,其主要内容是:不同商品的生产需要投入不同的生产要素比例,而不同国家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因此,一国应生产那些能密集地利用其较充裕的生产要素的商品并出口,以换取那些需要密集地使用其较稀缺的生产要素的进口商‘品,各种要素的价格将会因商品和生产要素的移动以及进一步发展或因其中一种遇到较小阻力而趋于均等化。 在早期,里昂惕夫对赫—俄原理确信不疑,按照这个理论,一国拥有较多的资本,就应生产和输出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输入较稀缺的劳动力要素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基于以上认识,他利用投入一产出分析方法对美国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进行具体计算,其目的是对赫—俄原理进行验证。结果发现,作为世界上资本最充裕的国家,美国出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即要素充裕度差异不能有效地决定贸易方式。这一由里昂惕夫发现的赫一俄理论与贸易实践的巨大背离现象使美欧国际贸易学术界大为震惊,被人们称为里昂惕夫之迷或里昂惕夫悖论。里昂惕夫之谜引发了西方经济学界大规模的辩论和验证,由此带来了二战以后自由贸易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3.二战以后自由贸易理论 二战以后的自由贸易理论根据其成因可以分成两大群:第一群是为解释里昂惕夫之谜而产生的,被称为新要素贸易论;第二群是为解释新的国际贸易格局而产生的,可称之为国际贸易新理论。新要素贸易论认为,在考虑国际贸易中商品的比较优势时,人力技能、技术进展在国际贸易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它是对生产要素禀赋学说的发展与补充,所不同的是赋予了生产要素新的内涵,突破了原来的局限,这一理论群主要有人力资本论、人力技能论和技术差距论。关于国际贸易理论的创新,囿于文章篇幅的限制,本文仅介绍国际贸易原因理论。它们主要有:需求相似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产业内贸易理论。首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当代国际贸易的实践,调查结果发现有三个十分显著的贸易事实不容忽视:知识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贸易产品知识化;工业化国家经济结构的趋同化;部门内贸易的主导化。这些是传统的贸易理论所无法解释和不能预见的。针对这些重大变化,国际贸易新理论做出了一些令人信服的解释。 自由贸易理论三个阶段之间的演变与发展 进一步分析各阶段的自由贸易理论学说,可以发现,它们对于生产要素的分析和在阐述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两个方面存在着很强的继承和发展关系。 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对国际贸易进行了最初的系统的理论研究,特别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成本学说,是研究国际贸易原因的第一座里程碑。它们是此后许多国际贸易理论得以补充、引申和发展的根源,尤其是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至今仍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在假定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不能自由转移的前提下,劳动成本的绝对差异或比较差异成为国际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现代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以生产要素禀赋学说为主体,它把贸易理论的分析扩大到一个要素以上,即资本和劳动力双要素分析法,明确提出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异是国际贸易产生的唯一原因。由于生产要素供给的差异,供给充裕的要素价格便宜,而稀缺要素的价格昂贵,这样,不同国家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就导致生产成本的不同,从而导致商品的价格不同,于是产生了贸易的比较利益。要素禀赋学说以大量理论假设为前提,这就无法解释当代国际贸易现实,同时里昂惕夫之谜也带动了西方经济学界对国际贸易各种新现象的分析,促进了二战以后国际贸易理论的创新和对生产要素理论更加全面地认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对生产要素的认识和分析不论在深度方面还是在广度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在广度方面的扩展,表现在新要素观点的提出。新要素观点认为,在考虑国际贸易商品比较优势时,除了以往的资本、劳动和自然资源要素以外,还有其它要素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该理论赋予了生产要素新的内涵,突破了原来的局限,提出了人力资本、技术差距、研究与开发和规模经济等可以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的见解。生产要素分析在深度方面的新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1)生产要素的异质性。忽视生产要素质的差异,就无法对贸易做出完整或合理的解释。 (2)生产要素禀赋的变动性。技术进展、人口增加和资本积累等因素作用所产生的要素禀赋的变动性,必然会影响一个国家比较优势的变动,从而影响国际贸易的流向、种类和规模。 (3)生产要素配置比例密集型特征的变换。它认为各国的商品生产函数不同,一种商品在一国是资本密集型的,在另一国则可能表现为劳动密集型,所以赫一俄模型所揭示的贸易流向在两国都可能是不正确的,这样就会出现里昂惕夫之谜。 (4)技术进步与生产要素密集特征的转移。技术进步通过影响各种要素的投入量和产品的产出量而促成产品要素密集特征发生变化。 新要素贸易论和新贸易理论从某些方面说明了各国在贸易竞争优势中存在差距的原因,但它们的解释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例如,规模经济理论指出规模经济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但什么国家的公司会获得这些优势?在哪些产业?技术差距论未能解释技术差距为什么会出现?什么国家会获得技术领先的优势?产品生命周期理论未能解答:为什么一些国家的某种产品在国内市场很小或发展缓慢的情况下仍能成为世界领先者?为什么许多国家的产业并没有像该理论预测的那样失去竞争优势?面对这些新问题,迈克尔·波特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即“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他认为,一个国家的产业能否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取决于该国的国家竞争优势,而国际竞争优势是由以下六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决定的,它们是要素条件、需求条件、市场结构与公司战略、相关产业与支持性产业、政府以及机遇。波特的理论较好地填补了新贸易理论的空缺。当然,没有一个绝对好的理论可以完全解释所有的贸易现象,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发展,贸易理论也将随之获得完善与发展。 自由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 自由贸易理论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是国际贸易的核心理论,成为整个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主线,甚至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理念和目标,对后世各种不同类型国家的贸易理论和政策选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在实践中,自由贸易也成为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全球竭力推崇的政策目标。然而,纵观国际贸易的演进历史,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选择却长期背离自由贸易原理,直到20世纪7O年代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才不断倾向开放和自由化。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迅猛发展,尤其是2O世纪9O年代以来,我国与世界的联系Et益紧密。对外贸易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同时,自由贸易理论也不断地通过规则和一系列制度的制定而被应用到实践领域,成为指导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指针。我国于2001年12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更加频繁,贸易的自由度进一步扩大。我国从贸易往来中获得的巨大收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利用国内廉价而丰富的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根据自由贸易的比较优势原理,一个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往往出口需求大,以这种产品所需资源为基础的产业就得以发展,以前闲置的资源能够被利用,可以使国内一些资源的价值提高。我国具有资源优势,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大量资源被廉价地闲置。通过对外贸易,我国已经把国内资源转换成具体的多样化的出口产品,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 2.补充稀缺资源,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和谐发展 除了固有的资源分布所导致的部分资源短缺外,我国在发展经济,尤其是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生产最终消费品所需的资本品、机器设备、中间投入品、技术以及管理经验等资源也存在大量缺口。这在我国经济发展的20多年的时间里已经充分显现出来。通过自由贸易可以使我国获得这些必需的短缺资源,并由此带动国民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同时,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还可以争取时问、节省资金、少走弯路,加速经济发展。 3.带动其他产业和行业发展 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产业往往是其主导产业,出口的增长,会对国民经济增长产生较大拉动作用,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对外贸易也是需求传递的重要渠道。通过自由贸易,发达国家的大量现代化商品进入我国,使我国的消费偏好逐渐向这些新商品转移,从而产生新的需求,进而刺激国内相关部门的生产扩张。当前,国际贸易的这种作用已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消费观念传人我国,促使我国的消费理念和投资理念不断更新,并推动我国相关产业和行业的发展。我国目前的消费和投资现状也正彰显了这些变化,如,假日经济(休闲经济)、美容经济、大量中介服务机构的出现。 当然,自由贸易除了给我国带来上述利益以外,还带来了其他方面的益处,如,降低了贸易领域的交易成本,增加了整个社会福利。因为相对灵活、自由的贸易使得往来各方遵守共同的交易规则或国际惯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或合约执行成本及可能出现的寻租行为。因此,减少了贸易过程中出现的净损失。 自由贸易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 2O世纪9O年代以来,伴随着通讯技术和运输等基本设施的发展,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贸易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纳入到全球经济网络之中,其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经济自由度也不断扩大。但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又促使人们重新思考自由贸易理论特别是比较利益理论在一些国家的运用。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并且在国际分工和贸易中所处地位及面临的约束条件也不同,自由贸易的利益分配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我国不断推进的更加自由的贸易政策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丧失一部分经济权利 自由贸易不仅使贸易商品,也使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变得更具流动性,且流动无序,使经济运行速度加快,这不仅增加了政府实行宏观调控的难度,而且使政府面I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综合国力及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还比较弱,在部分产业或行业的国际分工中仍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难以完全控制本国的生产结构和经济局势,特别是我国现在作为世界的“制造工厂”,许多研究、开发和销售渠道并不掌握在我方手中。因此,我国在对外贸易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限制和问题。而发达国家由于控制了国际经贸规则和制度安排,则可以在资本、资源、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世界市场上获得最大化收益。因此,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贸易自由化更有利于发达国家构筑以其为中心的国际经济。而且在主要体现和反映发达国家利益的制度基础上进行自由贸易,我国的国家主权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因此,我国要想在整个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争得平等的权利,获得较好的国际发展环境,仍需要进行不懈的长期努力,以便能够在游戏规则和相关制度的制定中掌握更大的话语权,使我国能够作为一个大国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作用,不断改善我国的贸易条件。 2.支付高昂的产业转移及调整成本 按自由贸易理论,一国根据各自的绝对优势或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那么,参与自由贸易的国家原来投资于绝对劣势和比较劣势产业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就必须转移到新选择的产业中来,有些具有专用性的资产如生产设备则将被迫淘汰。对外开放以来,为了实现与国际接轨,我国已经对经济结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和调整。计划经济时代及改革开放初期所作出的一些投资成了巨大的沉淀成本,由于缺少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使之退出障碍非常大,且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相对落后,其产业转移和调整的能力也较差,所以许多在发达国家通过一定的技术改造可以重新使用的资产,在我国则只能被淘汰。同时,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城市则出现了大量的下岗职工,他们再就业的能力比较差。因此,这种产业转移可能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若处理不当,则可能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无论是产业转移还是产业淘汰,作为国家范围的产业调整,我国付出的成本都将是巨大的。 3.某些行业或产业可能出现贫困化出口增长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本一劳动比率较低,在国际贸易中主要是利用自身廉价劳动力和资源的比较优势,以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与发达国家高质量、高附加值的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制成品相交换,一些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因此,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只能以量取胜,靠低价竟销,基本上属于“贫困”出口。这主要是因为经济增长的初期收益被贸易条件恶化导致的损失所超过。这种过度依赖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和价格竞争力的出口模式,使得我国劳工福利被牺牲、收入分配格局恶化、内船增长受到抑制,以及经济持续增长的基础和动力被削弱。如我国许多产品经常受到反倾销的调查,这已经使我国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影响了我们产品的国际声誉。一些产品在进口国遭到某些群体的抵制或焚烧,如2004年9月发生在西班牙的焚鞋事件,2005年3月发生在俄罗斯的扣押装着温州鞋子的集装箱事件,以及我国许多电子产品在国外被调查的一系列事件。这些事件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和警醒,在参与国际贸易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争取更多的主动权和发言权,以避免陷入“贫困化增长”的怪圈。
什么是自由贸易政策 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自由进出口,服务贸易自由经营,也就是说国家对贸易活动不加或少加干预,任凭商品、服务和有关要素在国内外市场公平、自由的竞争。自由贸易政策是自由放任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自由贸易政策的发展历程 自由贸易政策为经济实力强制国家所采用,为国内成长产业集团所推动,它们是主要受益者。对经济实力薄弱的国家及幼稚产业,却意味着市场被外国占领,它们是主要受害者。因而自由贸易被认为是"强者"的政策。 英国是最早实行自由贸易政策的国家,它最先完成产业革命,是19世纪最强大的工业国家,1850年其工业产量占世界30%。同时英国又是最大的殖民帝国,版图占地球陆地面积四分之一,殖民地面积超过本土10倍。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商品销向全世界,原料、食品购自全世界。这就决定英国必须冲破国内保保护贸易的限制,积极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其主要措施有: (1)废除谷物条例。该条例是当时重商主义保护贸易的重要立法,为保持国内粮食价格处于较高水平,用征收滑准关税的办法,限制谷物进口。经过工业资产阶级与地主贵族之间的长期斗争,该条例终于在1846年废除,工业资产阶段从中获得降低粮价、降低工资的利益,被视为英国自由贸易的最大胜利。 (2)改革关税制度。1842年英国进口目共有1052个,1859年减至419年,1860年减至48个,以后又减至43个。把极复杂的关税税则加以简化,绝大部分进口商品不予征税,并基本上废除出口税。 (3)签计自由通商条约,1860年英法通商条约以及后来的英意、英荷、英德等通商条约,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放弃贸易歧视,意味着通商条约,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放弃贸易歧视,意味着英国自由贸易政策在国际上的胜利。 (4)取消对殖民地的贸易垄断。解散特权贸易公司,开放殖民地市场,把殖民地贸易纳入自由贸易体系。法国是当时第二个工业强国,从19世纪中叶起也逐渐倾向于自由贸易。1853~1855年期间,曾降低煤、铁、钢材、羊毛、棉花进口税。1860年全部取消禁止进口货单,接着又废除出口奖励金,降低原料进口税,并同一些国家签订旨在推进自由通商的商约。德国工业落后,直到19世纪60年代才逐渐放松以关税为主要工具的保护政策,出现自由贸易倾向。从1865年修改关税法开始,1867年修改关税同盟条约,以后又废除出口税及部分进口税,降低进口税率,关税壁垒政策具有自由色彩,反映南方种植园主用农产品出口换回低价工业品的要求。北方胜利后,转到保护贸易方面,不断提高工业品进口关税,就工业品贸易来说,美国并未出现自由贸易时代。 从世界范围来看,1860~1880年这20年间,是自由贸易的黄金时代,它是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相适应的。随着自由竞争向垄断的过渡,自由贸易又逐渐为保护贸易所代替。从19世纪8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60年间,是自由贸易衰亡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实力大为增强的美国竭力鼓吹贸易自由化,主张降低关税,取消数量限制,实行无差别待遇的互惠原则,在它的影响下,建立起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为中心的国际经济贸易体制。经过40余年的矛盾与冲突,从世界范围来看,关税壁垒大为削弱,贸易数量限制有所放宽,贸易自由化取得进展。但其他各种形式关税壁垒却大为加强,新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有增无减,贸易自由化成为经济大国进行贸易扩张的工具。 自由贸易:英国称霸世界的经济哲学 自由放任的缺失 英国的时代是自由资本主义的时代,英国的兴盛是由自由资本主义支撑的。因此,打破大陆封锁,“不仅是不列颠的军队的胜利,也是市场经济的胜利。”而在拿破仑看来,这只不过是“小店主”的胜利。1852年英国议会曾发表一项原则声明,称自由贸易是英国的国策。英国靠“自由放任”达到兴盛的顶峰,因此也希望自由资本主义的时代永远保持下去。但时代终究变化了,到19世纪下半叶时,自由资本主义走向了终结。英国人不得不承认,自由放任过时了。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一书中这样说:“19世纪可被称为自由主义时代,但是到了这个世纪的末叶,这项伟大运动却大大地衰落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那些代表自由主义思想的人都遭到了毁灭性的失败。……它正在对自己失去信心。它的使命似乎已经完成。”自由主义正在被抛弃,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古典自由主义向新自由主义转变。所谓古典自由主义,即斯密和李嘉图等人提出的、反对国家干预的自由放任学说,它是19世纪英国政府制订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但是,面对19世纪后期的强烈的市场竞争和英国经济优势地位的丧失,以及贫富不均、环境污染等工业化负面问题的加重,古典自由主义指导思想开始受到质疑。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英国经济地位下降的同时,古典自由主义的主流地位也在发生动摇和变化。特别是当德国等新兴国家依靠国家支持,经济实力迅速发展甚至超过英国的时候,新自由主义社会思潮和政策主张也开始在英国出现。人们一般将牛津大学教授托马斯·格林看成新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他最早提出了积极自由的概念,并主张用政府干预式的自由代替放任主义式的自由,认为国家权力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对个人自由的损害,积极自由不是削弱而是促进人的道德自由。格林的思想意味着英国哲学在相当程度上认同了德国哲学的理念,而德国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在本质上是国家主义的。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霍布豪斯认为,以平等为基础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社会条件和公共福利的改进,将使个人获得更大的安全保障,自由也将随之增加。国家应该采取积极的干涉措施,通过有效的改革活动为自由提供基本的社会条件。霍布豪斯指出,自由主义之所以在1910年前后能够绝处重生,原因在于“与社会主义交换思想的过程中吸取了不止一个教训”,从格拉斯顿传统出发的自由党人已在很大程度上认识到:“自由贸易虽然为繁荣奠定了基础,但是并没有使大厦落成。”1936年约翰·凯恩斯发表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提出了著名的凯恩斯理论。该理论从根本上否定了英国从斯密就开始的自由主义理论传统,提出利用国家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即通过刺激消费达到充分就业,从而消除贫困。国家的作用在凯恩斯的理论中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自由放任时代在英国的彻底结束。 第二,无形帝国向有形帝国转变。政治家思想的转变很好地迎合了新自由主义思想,突出体现在帝国问题上。19世纪70年代以后,英国失去了工业垄断的地位,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的商品越来越多地挤进国际市场;而且,德国和法国甚至西班牙、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都在拼命争夺或者保住自己的殖民地。在这种情况下,自由贸易和开放英帝国的市场是否更有利于其他国家?更重要的是,英国要不要与其他国家争夺更多的殖民地,即使承受负担也在所不惜?这一问题在19世纪最后30年中一直是议会两大政党最大分歧所在。自由党政府所坚持的传统“自由帝国政策”越来越受到质疑,保守党的有形帝国政策似乎更受青睐。但不管是哪一种帝国,英国人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不要用战争和生命来换取。而正是战争使英国从帝国的地位上滑落下来,一战加速了英国从无形帝国向有形帝国的转变。在战争中,英国被迫放弃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转而实行对经济的直接控制,保证国家按照战争需要来组织生产。因为战争,金本位被中止,平衡财政被破坏,自由贸易政策被更改,而这三者正是战前维持无形帝国经济发展的三大支柱。对于英国这样一个岛国来说,自由贸易是它的立国之本,帝国则是维系贸易顺利进行的保证。当英国强大之时,无论是无形帝国还是有形帝国政策都可以保证其在全世界的贸易优势地位,但如果国力下降到与其他国家差不多时,无形帝国论的基础就失去了,即使有悖于自由放任的思想,英国最终选择有形帝国也是无可奈何之举。 第三,自由贸易政策被终止。关税是自由贸易的核心问题,即使一战使英国在经济上已不再像过去那样风光无限,但它仍在力图坚持自由贸易的政策,到1931年9月止,仍有80%以上的进口商品免税。不过在30年代大萧条的打击下,英国的金本位制已形同虚设,自由贸易政策实在是难以为继了,英国被迫对经济政策进行调整。1932年议会通过《进口关税法》,规定除小麦、肉类和英国不生产或短缺的原材料外,所有的进口商品都要征收进口税。该法案的出台,标志着英国实行几个世纪的自由贸易原则被放弃了。内维尔·张伯伦私下说:只有《进口关税法》这样的政策才能够救帝国。甚至连保守党领袖斯坦利·鲍德温都说,自由放任已经走到尽头,就如同奴隶贸易一样。自由贸易是英国经济政策的基石,也是英国在19世纪称霸世界的经济哲学。自由贸易政策的终止,标志着英国衰落了,属于不列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什么是自由贸易主义 自由贸易主义是指建立在地域分工、比较利益的基础上的国际贸易理论,遵循着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教训,主张经济上的自由放任,反对干涉贸易自由的政府措施。自由贸易主义理论观点 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认为,国际商品交换的根本原因在于相同商品在不同国家的成本差异,而引起这种成本差异的因素是不同国家在劳动生产率方面的绝对差异。各国应从事自己在劳动生产率方面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的生产,继而进行交换,从而使双方在交换中获得绝对利益。亚当·斯密主张自由贸易,主张利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国际贸易,而反对政府干预。 大卫·李嘉图提出的“比较利益”学说,进一步完善和修正了斯密的“绝对利益”假说,提出了商品的成本差异来源于不同国家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异。李嘉图高度推崇自由贸易,建立起了古典经济学的完整大厦,其提出的比较优势原理,是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 作为新古典贸易理论的代表,H一0模型,即要素禀赋理论认为,各国应该充分发挥自身要素方面的优势,生产和出口自己要素禀赋较为丰富的那部分产品,而进口那些要素缺乏的产品。自由贸易主义的利弊 1.自由贸易的利处 (1)实行自由贸易在理论上可使得贸易双方从贸易中获得利益,从而促进各国乃至整个世界福利水平的提高。自由贸易能够使各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自身所稀缺的商品或服务,使得本国可以从贸易创造中获得利益。而一旦采取贸易保护措施,贸易创造所引起的利益增加须抵消因贸易转移所引起的利益减少,从而使福利的增加量减少。 (2)能够使得资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有效配置,促进本国经济发展。自由贸易政策的实行,使得资本、劳动、技术等要素在国际间实现了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对于贸易各国吸引外资,吸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运行效率有着重要作用。 2.自由贸易的弊端 (1)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由于贸易条件恶化,并不能从自由贸易中获得应有的利益,即自由贸易所产生的利益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之间的分配是不均衡的。以墨西哥为例,在加入NAFTA后,墨农牧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而且随着农产品关税的进一步解除,这一状况还将继续恶化。自1994年以来,墨西哥农牧业所占GDP的比重已由6.34%降至5.5%。享受高额补贴的美国农产品也大量涌入墨西哥市场。 (2)本国民族工业可能受到冲击,国家经济安全难以保证,幼稚产业和中小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陷入困境,就业水平受到冲击,国内就业压力加大。
自然资源说概述 自然资源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凡涅克(Jaroslav Vanek)和波斯特纳(Harry Postner)等。他们认为,里昂惕夫之谜所以产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里昂惕夫在对美国的对外贸易进行经验验证研究时,仅拘泥于要素禀赋理论关于贸易模型只包含资本和劳动两种要素的假定,忽略了自然资源这样一种非常重要的要素。一旦将自然资源要素纳入理论讨论的范畴,“谜底”也就自然而然地毫无玄妙可言了。 就此,凡涅克指出了两点: 1、在美国,有些自然资源的确是相对稀缺的,或者美国为了对本国的自然资源加以“战略性保护”,显得相对稀缺。因此,美国每年都从国外大量进口自然资源密集型商品; 2、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自然资源要素投入同资本要素投入之间一般说来存在极强的相互跟进(或曰相互补充)的关系(Complementary Relations),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资本要素和自然资源要素不可以相互替代。这就是说,需要耗费大量自然资源的商品,在其生产过程中,一般也要投入大量的资本要素。 凡涅克认为,从以上两点认识出发,里昂惕夫之“谜”是不难理解的。美国进口商品中资本要素的相对密集程度较高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从中不能推出美国变成了一个资本要素相对稀缺的国家,因而需要从国外进口资本密集型商品的结论。这种现象只是反映了美国大量进口的自然资源密集型商品(Natural Resources Intensive Goods)同时又是资本密集型商品的客观现实。 凡涅克举例说,美国每年都要进口大量的石油和石油制品。这些当然属于自然资源密集型商品之列。然而,原油的勘探、开采、提炼、运输,以及各种石油制品(如汽油、柴油、液化气、天然气等)的制作、储存、运输的整个过程中,势必要有巨额的资本投入。这样,石油和石油制品同时又是资本密集型商品。因此,美国在大量进口石油和石油制品的同时,物化在这些商品中的资本要素也一并进口到了美国,这是毫不奇怪的。但是,这种贸易流向只能归因于美国的石油资源“相对”稀缺(众所周知,美国自身的石油储藏其实相当可观,只是出于更为“经济”的考虑和“保护”本国战略资源的目的,美国更倾向于进口廉价石油罢了),而决不能归因于美国的资本要素供给不足。况且,多方面材料表明,尽管美国的确地大物博,但随着美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它的自然资源也正在变得相对稀缺起来。同时,为了有意识地保护自身的自然生资源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左右美国对外贸易结构及其商品流向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在凡涅克看来,里昂惕夫恰恰是没有充分注意到这个因素,才导致了“谜”的出现。 1975年,波斯特纳根据凡涅克的自然资源说,重新验证了加拿大1970年的对外贸易结构和商品流向。波斯特纳发现,无论是从总体情况考察,还是同美国的双边贸易,自然资源要素在加拿大的对外贸易中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个自然资源要素相对丰裕的国家(A country relatively abundant in natural resources),加拿大主要是出口自然资源密集型商品。由于自然资源密集型商品生产过程中自然资源要素投入同资本要素投入之间存在相互跟进的关系,导致加拿大出口商品中的资本密集程度相对提高,因而看起来,加拿大好像是在出口资本密集型商品。 参考文献 凡涅克. 要素比例理论:自然资源要素研究(J).《Kyklos杂志》,1968年,第4期H. 波斯特纳. 加拿大国际贸易中的要素构成(J).《加拿大经济学会会刊》,1975年
什么是自有品牌战略 自有品牌战略是指零售企业通过搜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需求特征的信息,提出新产品功能、价格、造型等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进一步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生产,最终由零售企业使用自己的商标对新产品注册并在本企业内销售的战略。由于自有品牌能够给零售商带来更多的利润,赢得顾客的忠诚,因而受到越来越多零售商欢迎,开发、销售自有品牌商品已成为世界名店广泛采用的营销策略。 自有品牌是相对于传统的生产厂家品牌而言的。商业自有品牌的生产除了上面提及的由商家向厂家提出产品的性能、规格、质量、包装等要求,商品收购后以自己的品牌上架销售外,也可以是商店自己生产的方式。近年来国际大型商业企业普遍采用自有品牌的经营战略。著名的马狮百货公司是英国最大且盈利能力最强的零售商业集团,经营的所有商品只用一个“圣米高”牌,是世界最大的“没有工厂的制造商”。英国主要超市0%以上的商品为自有品牌,最高者达54%;美国超市中40%以上的商品为自有品牌;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有近40%的大百货公司开发了自有品牌。世界百货联合会成员有20%—40%的商品都打自己的品牌。目前,西方商业自有品牌的发展相对于厂家品牌的发展有加快的趋势。国外大型零售企业使用自有品牌,从而使其经营的商品赢得自有品牌信誉,进而成为商店的信誉,最终提高了本企业的效益,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自有品牌战略的实施 学者们一致认为,实施自有品牌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具有营销差异化,但是对于如何实现差异化,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1)低廉价格主张 绝大数学者认为,自有品牌的竞争优势在于低廉的价格。从美国自有品牌发展的历史看,自有品牌的市场份额与个人可支配收入密切相关,在个人可支配收入增加比率较高的年份,自有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反之则较高(Kevin Lane Keller,1998);Hoch和Banerji(1993)也认为,自有品牌的增长和下降呈现出循环的变化趋势。当经济处于萧条时期,顾客可支配收入较少,这时自有品牌的数量就增长迅速,例如,在美国1981-1982经济衰退的时候,自有品牌的市场份额一度达到17%,而过去的20年间,美国自有品牌占据的市场份额平均为14%(Quelch & Harding,1996);相反,当经济处于繁荣时期时,社会制造商品牌发展繁荣。这说明自有品牌吸引消费者主要在于低廉的价格。另一方面,在现实的零售市场上,自有品牌价格通常比制造商品牌低20%-40%(McGoldrick,2002)。 Gable,Fairhurst和Dickinson(1993)主张,当零售商在制定自有品牌价格时,应该以同类商品的制造商品牌价格为标杆,再根据顾客的感知差异,进行价格调整。在商品的陈列中,同类商品中的自有品牌和制造商品牌通常临近陈列,这样让顾客易于比较。Hoch和Banerji(1993)也一再强调,零售商提供“高质量——相对低价格”的产品将是最正确的选择。 低价格是相对于制造商品牌的同类产品而言,因此主张这种策略的学者赞成模仿制造商的产品,且以自有品牌和低价销售。Gable,Fairhurst和Dickinson(1993)提出了标杆法(Benchmarking),当零售商在选择自有品牌的商品种类时,特别是对于时尚商品,可以模仿制造商的商品。这是因为预测顾客需要是一件非常复杂且有风险的事情,当看见顾客大量高价购买某种商品时,零售商推出同类商品的自有品牌,不仅没有市场风险,而且会比制造商节约分销费用。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零售商推出了很多模仿制造商品牌的自有品牌产品(Burt & Davis,1999),因而曾被指控“误导消费者”(Balabanis& Craven,1997)和“偷窃制造商品牌价值”(Kapferer,1995)。 (2)其他差异主张 传统上的自有品牌是低价的象征,但是现在自有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已经从低价格向高质量转移,零售商可以提供迎合高阶层的消费品,制定高价,直接与社会品牌进行竞争(Verhoef,Nijssen & Sloot,2002)。Hoch和Banerji(1993)提出了相同的意见,他们认为零售商选择的自有品牌商品应该是制造商品牌的补充,而不是替代。零售商自有品牌应该避免和制造商品牌商品面对面的竞争。零售商在选择自有品牌的种类时,要考虑此类商品中现有制造商品牌的情况,如果制造商的品牌数越多,制造商投入的广告及促销密度越大,该零售商自有品牌的市场分额将会越小。 Clark(1981)认为,最成功的自有品牌是那些与现有品牌相比具有明显“优点”的品牌。这些优点可能是产品质量、服务便利,也可以是低廉价格。McGoldrick(2002)也持有类似观点,对于自有品牌来说,定位不明确不可能成功,但定位不一定以价格为基础,如果一个自有品牌与其它品牌的差异仅仅是价格,它将很快消失。 (3)品牌名称命名 McGoldrick(2002)提出自有品牌名称命名的三种思路:1、直接采用零售商企业名称。2、采用零售商名称+店铺名称。3、不同的属类采取不同的品牌名称。前两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将自有品牌直接和零售商联系起来,增加自有品牌的知名度与忠诚度,但是缺点在于自有品牌的失败会给零售商带来很大的风险。对于第三种品牌命名方式,Dunne,Lusch和Griffith(2002)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品牌战略:1、与名人合作,直接用某名人的名字作为自有品牌的名称,在顾客心目中快速建立品牌认知、品牌形象和品牌信任。如,Target直接用著名的建筑师Michael Graves命名自有品牌。2、与传统的优质供应商合作,给顾客呈现一个差异化的高度认知的品牌名称。如,沃尔玛在它的小电器上使用GE的品牌名字。3、重新利用旧品牌。因为旧的品牌在顾客心目中还存在形象认知,如沃尔玛就购买了宝洁在尿布和洗漱用品类停止使用的品牌“白云”。4、为自有品牌建立一个独立的部门或独立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一条生产线,并对部门或公司进行品牌宣传。如Target设立一个独立的部门来管理自有品牌,并把部门命名为“Archer农场”。“Archer农场”的产品不会出现在其他的折扣店中,而且它陈列在Target店中单独的一个区内,这样会让顾客认为它完全是一个单独的公司,而且生产的产品很新鲜。自有品牌战略意义 (1)有利于增强商品的竞争力。 自有品牌的实施增强了商品竞争力,最突出地表现在它实现了商品的低价。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大型零售企业自己生产或组织生产有自家标志的商品,进货不必经过中间环节,大大节省了流通费用;二、自有品牌商品仅在本企业内部销售,其广告宣传主要借助宝贵的商誉资产,自有品牌商品耗费的广告费大为减少;三、自有品牌商品的包装简洁大方,节省包装费用;四、大型零售企业拥有众多连锁分店,进行大批量销售,使生产取得规模效益,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了薄利多销。此外,由零售企业提出的新产品开发设计要求,显著缩短了新产品的开发周期,降低了开发成本。 (2)有利于形成特色经营。 如果仅仅经营制造商的品牌商品,那么零售企业之间在商品品种构成方面基本上相同,很难形成自己的特色。实施自有品牌商品战略,根据市场情况及时组织生产和供应某些自有品牌商品,可以使企业的商品构成和经营富有特色,企业以自有商品为基础向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借助于商品又可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独特的诉求。 (3)有利于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优势。 大型零售企业在长期的经营中形成了独特的管理运营模式,一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零售企业将以企业自身名称命名的商品通过在企业内部销售,可以把商场的良好形象注入到商品中,使得人们很容易把企业的优质服务和严谨管理同自有品牌商品的优良品质联系在一起,进而转化成对商品的信赖和接受,而自有品牌商品的成功经营,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强化顾客对企业的满意度。可以这么说,自有品牌战略的实施,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流动起来,也等于给企业增加了利润来源。通过商品赢得商标的信誉,使这种商标的信誉最终变成企业的信誉,从而赢得稳定的市场。 (4)有利于掌握更多的自主权。 传统零售企业只经营制造商的品牌商品,这种“搬砖头”式的经营方式使零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主要是价格和利润受厂家的限制。如果实施自有品牌战略,企业就可以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特性的信息,提出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要求,进一步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生产或自行设厂生产,迅速推出顾客需要的相应产品,最终在本企业内以自有品牌进行销售,取得市场经营的主动权,同时也获得了制定价格的主动权。企业不仅获得商业利润,还可以获得部分加工制造利润,增强了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零售企业成为市场经营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从厂家的销售代理人转变成为顾客的生产代理人。 (5)有利于准确把握市场需求。 大型零售企业的优势集中体现在收集消费者信息的能力和营销能力上,自有品牌战略的选择,使大型零售企业的这种优势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他们直接面对消费者,能够迅速了解市场需求动态,并及时做出反应,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在零售企业中的广泛应用使这种优势更加明显。从这一点看,大型零售企业实施自有品牌战略往往能够领先生产者一步,无形中增强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另外,零售商实施自有品牌战略,还有利于提高零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实施自有品牌战略,首先要求零售企业的经营者要革新经营观念——以“主动营销”取代传统的“被动零售”;其次,要求零售企业必须造就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因为此时的零售商不仅只是销售商品,还要负责产品开发设计、品牌管理、生产与质量检验、促销宣传等一系列复杂的整体营销工作。商品品牌是商品质量和企业形象的市场表现,是企业信誉的标志。零售企业的全体员工必须积极工作,竭尽全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以保证质量为核心,共同维护零售企业自有品牌的信誉。自有品牌战略产生的原因 随着商业集团的扩大,配送功能的齐全,西方工商结合的形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企业开始围绕商业定单转,最有代表性的表现就是商业企业自有品牌的发展, 国际大型商业企业普遍采用自有品牌的经营战略。著名的马狮百货公司是英国最大且盈利能力最高的零售商业集团,经营的所有商品只用一个”圣米高”牌,是世界上最大的”没有工厂的制造商”。英国主要超市30%以上的商品为自有品牌,最高者达54%;美国超市中40%以上的商品为自有品牌;日本80年代末就有近 40%的大百货公司开发了自有品牌。 在中国,商品绝大部分使用的是制造商品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流通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如何不断地创新改革,谋求自身在新的商业零售体系中的市场地位已成为当务之急。实施自有品牌战略,被越来越多企业所关注。 (一)广告、包装费用少、提高零售商与生产商之间博弈能力、有利于形成零售市场的差异化优势。实施自有品牌战略,厂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组织生产和供应某些自有品牌商品,可以使企业的商品构成和经营富有特色,同时企业以自有商品为基础向消费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借助于商品又可进一步强化企业形象,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企业自身对消费者独特的诉求。 (二)对零售商来说,发展自有品牌,最大的好处在于其低廉的成本。以沃尔玛为例,其自有品牌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很高。沃尔玛开发的sam'schoice可乐,价格比普通可乐低10%,利润却高出10%,在沃尔玛门店中的销量也仅次于可口可乐。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零售业整体进入微利状态,价格战成为大多数零售商在竞争中采取的最简单也最有效的竞争手段。长期的促销或价格战不但使供应商的利益受损,商业企业自身的企业盈利水平也必然降低,企业在管理和各方面的投入自然跟不上,这对于企业长远发展也非常不利。 (三)零售商可以充分利用产品的无形资产优势。大型零售企业在长期的经营中形成了独特的管理运营模式,商品名称在消费者心目中往往都是根深蒂固。对于信誉好、知名度高的企业以企业名称命名自有品牌商品并在企业内部销售,把商场的良好形象注入到商品中,人们极容易把企业的优质服务和严谨管理同自有品牌商品的优良品质联系在一起,进而转化成对商品的依赖和接受,而自有品牌商品的成功,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强化顾客对企业的满意度。自有品牌战略的实施,使企业的无形资产流动起来,也等于给企业增加了一个利润来源。通过商品赢得商标的信誉,并使这种商标的信誉最终变成商店的信誉,从而赢得稳定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