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国泰君安期货公司是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资收购浦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基础上设立而成。公司注册资本1.6亿元,具有商品期货经纪业务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是国内首批获得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同时也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一号会员。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上海、北京、杭州、天津、深圳等中心城市设有营业网点或业务代表。荣誉 2009年1月,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了“上海期货交易所2008年度交易进步奖会员”、“大连商品交易所2008年度最具成长性会员”和“郑州商品交易2008年度最快进步奖会员”。研究员翟旭荣获上期所“2008年度黄金优秀分析师”称号。 2008年7月7日,在百度举办的“2008亿万网民心目中的理财品牌榜评选”活动中,国泰君安期货荣获 “2008亿万网民心目中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期货公司”奖项。 2008年5月7日,在由证券时报主办的“谁是伟大时代的领跑者——首届中国优秀期货公司”评选中,国泰君安期货被评为“最具成长性期货公司”,国泰君安期货公司总裁何晓斌博士被评为“期货业最具影响力人物”。国泰君安期货营业网点分布 国泰君安期货北京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上海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苏州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杭州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宁波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深圳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广州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天津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四平营业部 国泰君安期货天津营业部坐落在繁华的小白楼CBD,具体地址在和平区郑州道18号港澳大厦6层,联系电话:23023170. 营业部每周日举办免费的期货相关讲座,欢迎您的光临.
概述 金融结构理论戈德史密斯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金融工具是指对其它经济单位的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金融机构即金融中介机构,指资产与负债主要由金融工具组成的企业;金融结构是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他认为金融发展的实质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戈德史密斯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世界上只存在一条主要的金融发展道路,在这条道路上,金融结构的变化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尽管不同国家的起点(起始时间、发展速度)各不相同,但它们很少偏离这条道路,只有战争和通货够胀例外。金融结构理论从研究方法到基本结构都对研究金融和金融发展问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主要内容 金融结构理论戈德史密斯对比了世界上35个国家百余年的金融史料与数据后,创造性地提出了衡量一国金融结构与发展水平的存量和流量指标;第一次对各国金融发展的差异进行了数量研究和比较研究;研究并揭示了金融深化的内部路径和规律;提出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问题的重要性与研究方向。他认为在自由企业经济中不同的金融相关比率产生类型绝然不同的金融结构。他把各种金融现象归纳为三个基本方面: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金融工具是指对其它经济单位的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金融机构即金融中介机构,指资产与负债主要由金融工具组成的企业;金融结构是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 (一)关于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 戈德史密斯认为不同类型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存在、性质以及相对规模体现了该国的金融结构。金融发展是金融结构的变化,通过对一国金融结构的剖析就能掌握该国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发展趋势。 (二)关于金融相关比率 金融相关比率的变化反映了金融发展的基本特点,即金融上层机构与经济基础结构在规模上的变化关系。相对于国民产值而言,金融相互关系的密度越高。金融相关比率越高,可以预期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相关比率会上升并作为衡量经济发展阶段的一个尺度;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占全国金融资产比率反映了储蓄和投资机构化的程度。这个比率越高,说明通过金融机构间接储蓄的份额就越大于直接储蓄的份额;金融机构在全部资产中的份额变化说明了储蓄过程中银行体系地位的变化,即新金融机构的产生以及现有机构在增长率上的差异。金融相关比率(FinancialInternationalRatio—FIR)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符号说明: r——裁截比率,表示截止时间; Fr——定时期内的金融活动总量; Wr——国民财富的市场总值; β——平均资本产出率; γ——GNP实际增长率; π——物价变动率; k——资本形成总值对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η——为外部融资比率; n——非金融部门金融工具发行量对资本形成总值比率; φ—金融单位发行的金融工具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 λ——分层比率,某类金融机构对其它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与它们对非金融部门的发行总额之比; ξ——为海外净债权率。外国发行量对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θ——为受价格波动影响的金融工具净发行额的比例; ——价格敏感资产的价格平均变动比率。 现在,金融相关比率已经成为衡量一国金融发展程度的最重要指标,实际的简化应用以GNP代表经济活动总量成为分母,以金融负债——一般以广义货币供给量M2表示和金融资产之和代表金融活动总量或金融工具总额成为分子,金融资产分为银行资产和有价证券S,其中S为股票市值和债券市值之和。 金融结构理论(三)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戈德史密斯把金融上层结构对经济发展影响的理论探讨精简成一个判断,即以初级证券和二级证券为形式的金融上层结构,为资金转移到最佳的使用者手中提供了便利,它使资金流向社会收益最高的地方。从这种意义上说,金融上层结构加速了经济增长速度。改善了经济的运行。 储蓄与投资的分离。戈德史密斯特别强调的是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主动作用。他认为,由于金融工具的出现和金融机构的成立而扩大金融资产的范围,导致了储蓄和投资的分离。而储蓄与投资的分离能够提高投资收益并提高资本形成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同时通过储蓄与投资两个渠道的金融活动提高了经济增长率。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储蓄和投资分离为两个相互独立的职能,这种特殊的分工克服了资金运动中收支不平衡的矛盾。一方面使一个单位的投资可以大于或小于其储蓄,摆脱自身储蓄能力的限制;另一方面为储蓄者带来增值,使得储蓄不仅是财富的贮藏,还能增加收益。正因如此,无论是储蓄者还是投资者都能接受金融活动带来的社会分工。这种角度的分析主要适用于工商企业、家计部门和政府等非金融经济单位发行的债券、股票等初级金融工具而言的。资源配置的优化。戈德史密斯认为金融机构对经济的引致增长效应就源于对储蓄者与投资者资金供求的重新安排。金融机构的介入使投资和储蓄的总量超出了储蓄者和投资者在不存在金融机构时的直接融资总量,而且金融机构能更高效率地在潜在投资项目之间进行资金分配,以提高边际收益率。这种储蓄的再分配反映了金融机构经营的效果,它对经济增长与展所产生的引致增长效应比金融上层结构的业务经营对储蓄和投资总量所产生的效果更有意义。 发达金融机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通过提高储蓄、提高投资总水平与有效配置资金这两条渠道来实现的。金融结构越发达,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提供的选择机会就越多,人们从事金融活动的欲望就越强烈,储蓄总量的增加速度就越快。在一定的资金总量下,金融活动越活跃,资金的使用效率就越高。因此,金融越发达,金融活动对经济的渗透力越强,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就越快。注重金融工具供给和强调金融机制的正常运行是金融结构理论的核心,也是金融自我发展及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所在,这一观点被后来的金融发展理论所继承。 (四)关于金融发展的内在路径 戈德史密斯认为,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的存在是不容质疑的,任何近期的国民收支平衡表的比较都足以表明各国在金融相关比率水平、全部金融资产中金融机构资产的份额、金融工具之间的关系以及国民生产总值中金融工具的规模、金融机构资产在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机构中的分配中存在巨大差异。他通过数量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证明了“只有一条主要的金融发展路径。这条路径的特点是:金融相关比率、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资产中的份额、银行体系的地位都具有某种程度的规律性,只有在为战争融资或通货膨胀时才显示出规律性的偏差。在这条道路上,不同国家在不同日期从这条道路上起步,不同日期有两层含义,即从不同日历年度起步或从不同的非金融经济发展阶段起步。沿着这条路径。各国有不同的发展速度,这一速度仍然包括日历的和经济发展阶段的涵义,但各国偏离这一路径的程度很小”(戈德史密斯,1969)。 基本判断 金融结构理论中国1978年以前的计划经济是基于马克思的理论而形成的。特别强调社会生产整体上的计划性和可控制性。1949年开始,中国开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和银行业的基本国有化,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全国现金、结算和信贷中心,统揽金融业务。在银行内部相应实行“统收统支”的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存款、贷款利率和汇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当时金融体系是根据计划经济的运做需要而被设计出来的,其致命缺陷在于该体系无法自我实施,金融系统作为一种附加的实施机制来促进计划经济的实现。在中央政府对民间资金的强有力控制下,各种可能引致金融结构调整的经济、制度因素均被压抑。 1978年以后的金融改革进程中,中国开始分解原来的国家银行组织制度,分离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并依据《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内容逐步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资产风险管理以及银行业务经营的多样化改革,组建和发展起来一批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逐步扩大外资银行的准入范围;积极创立和发展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方兴未艾,传统的资金供给渠道被彻底打破,传统的计划管理的金融宏观调控手段也被市场化手段所取代。现在,中国经济的货币化和金融化程度日益提高,金融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金融业得到长足发展,并有力地推动了金融体系作为最重要的储蓄吸纳和投资转化机制的形成,金融成了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索。但是金融结构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也对中国金融发展产生着巨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金融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间接融资比重在社会融资总额中居于主体地位,直接融资发展相对明显不足。国有企业来自银行的贷款比重过高,通过证券市场筹资的比重明显偏低;由于历史原因,中国人为地压抑直接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由此形成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为辅的金融结构现状。资本市场发展的不足及间接金融在社会融资中居于主体地位决定了中国的金融体制中。企业对银行的高负债经营特征,加剧了经济运行的风险。 其二,强调外资引进。对引进外资后的使用效率、投资流向关注不够,忽视资本有效形成,或是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外资依赖,影响着国内资本积累机制的形成。 其三,利率、汇率工具的灵活度不足,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体现,自动防范金融风险的稳定机制和对风险投资或对中小企业发展起支持、扶植作用的风险型金融机构缺乏。 其四,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之间的矛盾尚未根除。中国成立政策性银行的目的,是为了化解专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商业化与社会化之间的矛盾,为金融体系改革创造条件。但是,虽然国有银行传统的政策性业务已被剥离,但由于种种原因多数重新拥有了新的政策性权益。 其五,居民持有的金融工具结构不平衡,存款比重过大。储蓄过度集中于居民部门,投资过度集中于企业部门,储蓄与投资分离程度过高。 其六。在金融体系中,国有银行仍居于主导地位。据相关统计,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已有一半左右来自于非国有经济,中小企业在全部企业数中占99% 以上,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如中小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却为数不多,中小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比重较低,等等。 借鉴与启示 金融结构理论在戈德史密斯的金融发展理论中,金融相关比率处于特殊的重要地位。金融相关比率已经成为目前衡量一国金融发展程度的应用最广泛和最重要指标。在金融相关比率衡量的特定金融发展程度下,通过对储蓄和投资关系的重新安排。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产生着巨大影响,所以,影响金融相关比率计算的因素间接地反映了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根据金融相关比率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如果不考虑价格波动、外生的资本产出率和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化因素,那么决定金融相关比率的因素就只剩下三个实体性因素:非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δ=kη、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φ=φ(1+λ)和外国发行的金融工具对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ξ。这三个因索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金融行为对储蓄和投资的重新安排,最终影响到资金向最有效率的投资部门的流动。进而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 这一将资金从盈余方导向短缺方的过程就是金融中介过程。金融中介过程包括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种渠道,前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后者通过金融市场进行。相应地,一国金融体系就包括了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两个部分。随着金融的发展,金融体系所承载的功能日益丰富,并由其基本的融资功能衍生流动性便利或流动性保险、资源汇聚和所有权分割、风险管理、信息生产、为投资者提供监控和激励手段等功能。这些功能的实现程度与作用大小,在金融相关比率的计算中,分别通过非金融部门的外部融资率和金融中介比率体现出来。前者反映了金融工具的丰富程度和以金融工具为核心的金融市场的完善与效率;后者反映了金融机构的运营与作用,其中包含了一国的金融政策取向。所以一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应注意以上各个方面的完善与发展。 金融结构理论戈德史密斯的研究证明了金融结构的趋同性,从而金融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提供了经验与教训。许多研究已经证明。以下几方面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要打破单一银行体系。中央银行的政策业务从金融业务中分离出来,形成多家、多性质的银行共存的格局;其次是金融市场的开放,主要是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制度障碍的削减;再次是实施相关的金融深化措施,推进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创新,如价格和利率市场化改革、开放货币市场、银行体系表外业务的拓展;最后是资本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改变单一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主导的市场结构以及政府宏观调控技术途径的多样化,监管体系的科学化。 应该注意。一是国家金融中介机构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互补大于竞争[TMesse(2000),Terr(2002)],高效运作的资本市场需要健康的中介金融机构作为支付和清算体系予以支持。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打破垄断,形成良性竞争的格局,增强金融机构的自生能力极为重要。二是金融结构趋同并不意味着金融发展的程度相同,金融结构的改革与调整应考虑本国的金融改革起点、宏观经济政策的现实取向以及本国特有的人文因素。 外资流入对弥补本国资本形成所需资金的不足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外资流入的增加和对外资依赖的提高,将增大一国的外债负担。外资流入以后,可能使国内资源短缺加剧,从而导致大量进口,形成国际贸易巨额逆差,最终导致本币贬值,进而使国内储蓄贬值。并且,如果外资多流向非生产性领域,尤其是特别偏好消费品工业投资形成的消费偏好导向的需求结构;与国内私人投资争夺消费品市场,产生消费挤压效应。这种需求结构限制了国内经济的增长,也不利于国内资本积累机制的形成。因此,无论是外资流入还是货币发行都无法从根本上弥补投资——储蓄缺口。 资本持续形成带来的积累对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必要的资本积累是重要的催化剂。按照罗斯托的现代化理论,发展中国家必须立足于国内金融体制的发展来建设完善资本形成与积累机制。20世纪40年代末建立的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型进一步论证了只有持续的资本形成,发展中国家才会有持续的经济增长。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投入的加强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源泉。资本形成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在一定的条件下,资本形成的多少决定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因而资本形成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或约束条件。 金融结构理论但值得注意的是,高投资率、高资本形成率并不必然带来经济的持续高速健康增长。拉美国家经过20世纪7O年代的高投资下的经济增长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从发展中国家资本形成发展历程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经济发展不仅取决于资本形成水平,而且还要注意该国银行体系动员储蓄、储蓄——投资转化效率和投资效率,对于这些方面,金融体系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再者,如果在金融相关比率的计算公式中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则发现通货膨胀影响兀对金融发展存在负面影响,体现为衡量金融发展的FIR指标与兀呈负相关关系。这对被迫在国内通过货币发行来增加投资的急功近利行为敲响了警钟。 目前,制约中国金融发展和货币政策操作的主要因素在于金融结构的不均衡。在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过程当中,应特别注意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引致效应,金融结构改革与调整不仅是量的扩张,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即把握金融发展的内在规律,考虑国情,逐步推进金融结构调整与结构优化。同时,也应该加强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互动关系的深入研究,关注金融发展与结构优化对经济增长的储蓄与投资的结构效应,充分认识伴随经济发展金融结构的变动与发展趋势和金融中介机构的地位调整。从历史与科学的角度深入认识金融体系的职能,并从金融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进程中吸取经验与教训,立足实际,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体制。[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第二条 [从业人员] 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适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章 从业基本准则第四条 [诚实信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第五条 [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第六条 [专业胜任]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第七条 [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第九条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第三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第十条 [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 [利益冲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反洗钱]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条 [礼貌服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得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第十九条 [公平对待]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二十条 [风险提示] 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答复,不得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授信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所在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物的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和授信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助执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漏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资产。 第二十四条 [礼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内的礼物收、送,应当确保其价值不超过法规和所在机构规定允许的范围,且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不得是现金、贵金属、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反商业习惯的礼物; (二) 礼物收、送将不会影响是否与礼物提供方建立业务联系的决定;或使礼物接受方产生交易的义务感; (三) 礼物收、送将不会使客户获得不适当的价格或服务上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娱乐及便利] 银行业从业人员邀请客户或应客户邀请进行娱乐活动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属于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并且在第三方看来,这些活动属于行业惯例; (二)不会让接受人因此产生对交易的义务感; (三)根据行业惯例,这些娱乐活动不显得频繁,且价值在政策法规和所在机构允许的范围以内; (四)这些活动一旦被公开将不至于影响所在机构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 [客户投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不轻慢任何投诉和建议; (二)所在机构有明确的客户投诉反馈时限,应当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 (三)所在机构没有明确的投诉反馈时限,应当遵循行业惯例或口头承诺的时限向客户反馈情况; (四)在投诉反馈时限内无法拿出意见,应当在反馈时限内告知客户现在投诉处理的情况,并提前告知下一个反馈时限。第四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 第二十七条 [尊重同事]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或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第二十八条 [团结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十九条 [互相监督] 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第五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 第三十条 [忠于职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一条 [争议处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 [离职交接] 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三十三条 [兼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四条 [爱护机构财产]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费用报销]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电子设备使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 (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 (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媒体采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第三十八条 [举报违法行为]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第六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 第三十九条 [互相尊重]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第四十条 [交流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一条 [同业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十二条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第七章 银行从业人员与监管者 第四十三条 [接受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监管机构坦诚和诚实,与监管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接受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四十四条 [配合现场检查]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如实、全面地提供资料信息,不得拒绝或无故推诿,不得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五条 [配合非现场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保密级别报送非现场监管需要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十六条 [禁止贿赂及不当便利]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向监管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管人员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不当利益、便利或优惠。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惩戒措施] 对违反本职业操守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相应惩戒,情节严重的,应通报同业。 第四十八条 [解释机构] 本职业操守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职业操守自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概述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在中国的发展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市场微观结构是仅指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广义的市场微观结构是各种交易制度的总称,包括价格发现机制、清算机制与信息传播机制等。显然,期货市场的微观结构概念比一般广义的微观结构概念还要宽泛一些,因为期货市场所交易的“资产”是一份合约,而不是有价证券。而合约中既包括了部分交易与清算机制的内容,也包括了影响其市场价格行为的其它条款。因此合约设计本身也构成期货市场微观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的核心是金融资产交易及其价格形成过程和原因的分析,因此目前对该理论的应用主要集中在资产定价领域,拓展开去,该理论在公司财务和收入分配等方面也将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研究起源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是对金融市场上金融资产的交易机制及其价格形成过程和原因进行分析。一般认为该理论产生于1960年代末,德姆塞茨1968年发表的论文《交易成本》奠定了其基础。但真正引起人们重视源于1987年10月纽约股市暴跌。这次事件使人们去思考股市的内在结构是否具有稳定性、股市运作的内在机理是如何的等有关股市微观结构问题。 从该领域的权威著作美国康奈尔大学奥哈拉教授(2002年美国金融学会主席)的”MarketMicrostructureTheory”来看,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的主要领域包括:(1)证券价格决定理论:主要包括交易费用模型和信息模型。分析证券市场价格决定中交易费用和信息的影响;(2)交易者的交易策略研究:先验地将交易者分成两种类型(知情交易者和非知情交易者,根据是否有信息优势)或三种类型(将非知情交易者进一步分成相机性交易者和噪音交易者),从个体最优化的角度来分析不同交易者的交易策略选择;(3)价格序列的信息含量分析。(4)交易机制的分析与选择。 研究交易机制的目的就是如何改善我们对市场交易机制的设计,以使得市场更为有效地实现其资源配置效率和促进分工发展的职能。衡量证券市场的绩效有6个主要标准:流动性、透明度、稳定性、高效率、低成本、安全性,这六项标准构成设计证券交易制度目标的6个方面,证券交易制度的目标之间存在既统一又矛盾的辨证关系。因此,交易机制的选择是在这些指标之间进行某些权衡与选择。由于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由于发展时间不长,还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但其主要研究对象是确定的。它主要研究证券市场价格决定的微观机制及其相关问题。在传统的瓦尔拉斯均衡中,研究证券市场价格的决定是把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充其量引入一个拍卖人,而没有考虑市场参与者作为微观个体在价格形成中的作用,因此,市场交易机制就像一个黑箱,具体里面的参与者如何从个体优化的角度进行互动博弈来影响价格的形成没有考察。而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定价则是通过分析市场参与者之间如何利用信息进行互动博弈形成价格。事实上,传统理论隐含了证券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而现实的市场由于存在交易费用(如存货成本)、不对称信息,是不完全竞争的。因此进行市场微观结构分析能更好地刻画市场的本质。 研究内容 许多学者注意到现实中证券交易机制的多样性以及交易者行为策略的复杂性,逐渐认识到不同交易机制在价格发现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策略影响不同,不同交易机制下的市场质量也不同。因此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研究必然要涉及到不同交易机制下价格形成机理、市场参与者行为策略和市场质量(malketsquality),所以,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证券交易机制,市场参与者行为和市场质量研究。 理论体系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以微观经济学中的价格理论和厂商理论作为其思想渊源,而在对其核心问题——金融资产交易及其价格形成过程和原因的分析中,则用到了一般均衡、局部均衡、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市场连续性、存货理论、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多种理论与方法。根据研究方法的不同,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于存货的研究方法,由此得出的模型统称为存货模型。存货模型认为,作为市场中介的做市商在做市时将面临交易者提交的大量买入和卖出的指令,而这些指令本身所具有的随机性决定了在买入指令和卖出指令之间会存在不平衡,为消除这种不平衡以避免破产,做市商必须保持一定的股票和现金头寸,而这些头寸的保有又会为其带来相应的存货成本,所以买卖报价价差即是做市商为弥补存货成本而设定的。H.Stoll等人在后来的研究中扩展了存货成本的范围,除因保有现金、股票头寸而产生的存货成本之外,还包括指令处理成本和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成本等。在存货模型中,所有交易者都是根据做市商的报价和自己的最优化条件来决定买卖行为,而做市商在避免破产(股票和现金头寸减少至零)的前提下,以最大化单位时间内的预期收益为目标来设定其买卖报价。因此,所有的交易者和做市商都不是知情交易者,他们拥有同质的信息。产生价差的原因是包括存货成本在内的交易成本,而不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致的信息成本。根据分析方法的不同又可将存货模型分为3类: 第一类以M.Garmen为代表,着重分析指令流的性质在证卷交易价格决定中的作用。Garmen1976年认为有每个交易主体根据自身最优化而决定的指令流在市场上汇集时会产生量上的不相等,于是他假设市场主体的随机市场指令流是依据泊松过程而产生,并以此为基础建模描述资本市场中这种“时间上的微观结构”。 第二类以Stoll、Ho等人为代表,通过分析做市商的决策最优化问题来考虑交易成本(包括存货成本在内)对证券价格行为的影响。Stoll1987年认为,市场价差反映了做市商承担由做市行为所导致的风险而付出的成本,但其研究仅限于单时期内的最优化问题。后来Ho-Stoll(1981)和OHara.Oldfield(1986)通过多时期模型考虑了存货的时际作用。 第三类以Ho-Stoll(1983)为代表,着重分析多名做市商对价格决定的影响。存货模型的核心是指令流的不确定性问题,从而引起做市商的存货持有问题。由于这种研究方法得出的结果对现实的描述与解释能力有限,因此也就促使其他研究方法的引入。 第二阶段,基于信息的研究方法,由此得出的模型统称为信息模型。其基本特征是用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信息成本(而非交易成本)来解释市场价差。它不仅可以考察市场动态问题,即市场价格的调整过程,还可以对知情交易者和不知情交易者的交易策略做出解释。 Glosten和Milgrom(1985)提出的序贯交易模型首次将动态因素引入信息模型,从而将交易视为传递信息的信号。考察了做市商根据从指令流中学习到的信息对价格进行动态调整的过程,这一过程被称为贝叶斯学习过程,它也是信息模型中分析价格动态调整过程的重要工具。随后,Easley和OHara(1987)考察了交易规模对价格行为的影响,其研究表明,做市商的定价策略与指令规模有关,数量较大的指令往往以较差的价格成交。在1992年,他们又证明了交易的时间性对价格行为的影响,而且交易间隔会影响价差大小。这类信息模型主要是用于分析做市商的定价策略,而不能用于分析交易者的交易策略。 以上的信息模型是以做市商的报价行为作为研究对象,而后来的模型则将对象拓展至知情交易者和不知情交易者的交易策略,交易模型也由序贯交易模型转为批量交易模型,相应地,其分析工具也由贝叶斯学习过程转为理性预期分析框架。其主要特点是行为主体根据观察到的市场数据所作的有关他人信息的推测将影响行为主体的决策问题。在以知情交易者为考察对象的信息模型中,知情交易者根据私人信息、按一定的交易策略进行交易,目的是使预期盈利最大化;而不知情交易者则出于流动性需要进行交易,而在以不知情交易者为对象的信息模型中,又将其细分为相机抉择流动性交易者,前者的交易目的是使预期损失最小化,而后者则出于流动性需要进行交易。 理论应用 首先是资产定价方面的应用。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模型通过考察信息融入价格从而影响价格的过程研究了有效价格的形成机制及价格波动性的根源,而且明确地给出了私人信息对买卖报价价差的影响程度的估计,这些方面对于资产合理定价均有重要意义。 如何具体说明微观市场因素(如信息)对资产定价的影响?一个困难在于,到目前为止,资产定价模型虽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但尚未能够完全对现实状况加以描述和解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虽得到广泛认同,但它仅反映了系统性风险(用8系数表示)对资产收益率的影响,而不能准确地衡量市场均衡过程或投资者对特定股票要求的收益率。近年来,它还受到诸如小企业效应、市盈率平均效应和一月效应等反例的挑战。Fama和French1993年声称,公司的资本市场化规模和市场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比8系数更能解释股票的平均收益率。随后提出的套利定价理论(APT)作为对CAPM的修正引入了影响资产收益率的多种因素,但该理论有效性同样受到来自多方面的质疑(如Ferson,Sarkissian和Simin,1999)。 就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而言,它认为作为交易中介的做市商知道知情交易者所掌握的私人信息比它多,则这些知情交易者在知道股价被低估时买入,在知道股价被高估时卖出;并由于知情交易者具有不交易的选择权,而做市商有义务按其买卖报价进行交易,那么做市商在与这些知情交易者进行交易时总是受损者。为了避免破产,做市商不得不用与不知情交易者所获盈利来冲抵这些损失,而这些盈利的来源就在于做市商设定的买卖报价价差。因此,价差反映了做市商用来自不知情交易者的盈利冲抵来自知情交易者的损失这一事实。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微观结构模型还考察了做市商根据从指令流中得到的信息对价格进行动态调整从而达到有效定价的这样一个学习过程。能否从其收到的指令流中推断关于资产真实价值的信息取决于做市商对这些指令流中基于私人信息占有而做出的那部分指令所占比重的估计。依照这样的逻辑,若以指令流作为已知量,使用市场微观结构模型就可得出对做市商在执行这些指令时因信息不对称而需承担的信息成本的估计,从而也就可以确定由信息成本决定的那部分买卖报价价差的幅度。 这种对基于私人信息占有进行交易加以估计的方法已被用于频繁交易股票和非频繁交易股票价差差异的研究(Easley,Kiefer,0’Ham和Paperman,1996)。此外,这种方法在对私人信息在不同股票交易场所具有不同影响的调查中也得以体现(EasleY,Kiefert和0’Hara,1996)。在O’Hara和S.Hvidkjaer正在进行的一项研究中,他们以l984-1991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股票的交易为样本,试图估计这些交易中由私人信息占有而引致的那部分所占的比重。研究结果表明,对于那些有代表性的股票而言,大约有20%的交易是由于占有私人信息而发生的,且此比例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其次是公司财务的应用。在公司财务领域,Modigliani和MertonMiller的研究成果是其理论基石之一。该理论认为,在信息完全且不存在税收和其他市场缺陷时,企业的总价值和资本成本与其资本结构无关.而是取决于它的基本获利能力和风险。一旦信息完全这一假设被推翻而考虑到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时,这种资本结构无关论的正确性无疑就受到严峻挑战。那么将同样基于信息不对称而提出的金融市场微观结构模型用于公司财务领域的研究会得出怎样的结果呢?目前,这方面的研究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展开。 第一,在不同地点上市对证券发行企业是否有影响?Christie和Huang(1994)通过对从NASDAQ市场上市转移到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股票的研究发现,由于纽约证券交易所报价机制和交易安排的改进而使每股的交易成本大约下降了5%。就此更有说服力的证据可在Amihud、Mendelson和L(1997)的研究成果中找到,他们发现交易机制的改变有助于提升股价。以上两项研究成果均说明金融市场微观结构会对二级市场中的资产价格产生影响。 第二,金融市场微观结构是否会影响一级市场中的证券交易从而影响企业筹资成本?由于数据取得方面的困难,有关这方面的实证研究多集中于考察证券市场交易机制与首次公开发行中普遍存在的定价低估现象的联系。其中比较有代表生的是Ellis、Michaely和O’Ham(1999)的研究。他们选取1996-1997年在NASDAQ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近300家企业为样本。由于在NASDAQ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中,主承销商就相当于做市商,因此主要关注了IPO中承销商的作用,尤其是交易机制和承销机制相互作用的情况。其研究得出两条重要结论:一是做市商对证券保有的头寸大小取决于公开发行后该证券价格的走势。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证券,往往以持有很大头寸作为一种价格支持的方式,否则价格的过大波动将加大发行人的筹资成本。二是承销商将从定价抵估中获利,但这部分收益仅占其承销费收入的一个很小的比重。 最后是其福利效应。因为市场微观结构的不同将影响市场的竞争性,而且什么样的信息被允许进入市场将影响证券收益的分配,所以将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用于福利效应(即收入分配)领域的研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主要关注的问题包括:监管者是否应允许有悖于时间优先原则的指令偏好的存在,市场应否是透明的,市场是否应同等对待每一指令或是为迎合某些特殊需要而优先考虑与之相关的指令等等。 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多采用实验方法,即在市场微观机制的设计过程中,通过控制某些条件使其不变而考察特定因素的影响。Bloomfield和O’Ham(1999)就采用这种方法研究了市场透明度对证券市场走势的影响,以及透明市场在非透明市场的竞争冲击下能否持续下去等问题。其结果表明,知情交易者多选择进入非透明市场,因为这种市场环境能使其凭借信息优势而获得非正常利润;而就做市商而言,由于在非透明市场中它可从收到的指令流中获取更多的非公开信息,从而能更有效地调整买卖报价以使其价差收入能弥补因执行知情交易者的指令而遭受的损失。在透明市场中,做市商只能争取做到不亏损,而在非透明市场中则可获利。那么,透明市场与非透明市场的竞争力比较就显而易见了。因此,金融市场微观结构对市场参与者和市场竞争性均有重大影响。 此外,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在福利效应领域的一些研究成果还具有宏观层面上的意义。目前普遍出现实力雄厚的本国企业争取境外上市的现象,这将对本国经济产生何种影响已成为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关注的重点。 通过以上对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已有研究成果的综述及其应用前景的展望,不难看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差距。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及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这种理论研究上的滞后将对现实发展产生很大的阻滞作用,所以对这个问题需给予足够的重视。[1]
简介 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下称“国投中谷”)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公司是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单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会员单位,公司的高管人员是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以良好的信誉、安全快捷的交易通道、规范严格的风险管理、丰富稳健的交易经验,竭诚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期货服务,努力实现“客户、股东、员工价值最大化”的企业使命。 公司现在有大连、郑州、广州、北京四个营业部。服务 近3年来,国投中谷期货依托股东在粮油行业的资源优势,通过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为产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交割服务、风险管控体系设计等特色服务,不但有效提升了公司经纪业务的溢价能力,而且打造了一支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粮油产业链的精耕细作终于铸造出了“最具竞争力农产品专业化期货公司”的品牌,并荣获某国内媒体评选的2008年度“最佳机构服务奖”。 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首推的“一站式交割服务”,在业内成功树立了服务现货产业的品牌形象。许多现货企业选择中谷期货,看重的就是其所提供的细致入微的交割服务。 所谓“一站式交割服务”,即受客户委托可以为其提供代客户设计交割方案、套保方案,代客户联系交割仓库、发货接货、交割预报,代客户办理现货检验、仓单注册、质押、注销,协助客户办理现货发运及提供交割税票处理等一条龙服务。对于现货企业来说,其最初参与期货市场多以能否顺利交割为支持。期货公司做好交割环节服务,为产业客户提高交割效率,降低交割成本,不仅能减少现货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的风险,而且还能增强他们利用期货市场的信心。 为了更好地满足一些高端客户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个性需求,公司根据多年来在风险控制、信息研发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设计出了高端系统解决方案,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 具体包括:协助设计套期保值业务组织体系(包括组织架构、绩效管理体系、风险管控流程、研发和交易操作流程);协助培训研发、操盘、风控等专业化人才;协助设计套保方案;提供个性化的专项研发报告等。 创新商业模式,从“专业化公司”走向“期货理财和风险管控专家” 交易代理依然是期货经纪公司目前的主流商业模式,而随着期货监管政策的逐步放开,资产管理将是未来应重点发展的模式,咨询与培训则是服务性和辅助性的。未来国投中谷期货将选择服务多个客户群,价值链有限集成型的商业模式,即利用国投中谷期货交易交割平台,为以机构户为主的客户群提供优质的国内期货经纪代理服务,并充分利用集团现货背景优势和自身套保优势,适时向目标客户推出期货资产管理产品与服务。 除了期货经纪业务,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国投中谷期货参与协管以后,通过综合国际大粮商、国内基金公司及投资公司的先进经验,在组织设计上重塑了投资与研发的职能分工,构建了“研投一体”投资模式,通过多年实践,期货团队的投资理念日趋成熟,投资产品不断丰富,已形成多种类型的固定套利模型,自营盈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也都得到了有效提升;在国际期货业务方面,中谷粮油集团作为首批可开展境外期货业务的大型国有企业之一,其国际期货业务在中谷期货的协管下,一直奉行“稳健经营、风控第一”的原则,成为目前农产品领域运营最好的持牌企业。在交易、结算、风控、外汇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与流程日臻完善,并打造了一支熟悉国际期货的专业化团队。 当然,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国投中谷期货始终把风险控制工作作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风控是期货公司的生命线。国投中谷期货在内部构建了五级风控体系,在经纪业务和协管的资产管理、国际期货套保业务之间设立了严密的防火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监管政策,并建立了规范的风控制度和流程,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风控团队,这是公司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2004年以来,公司经纪业务以及协管的两块业务未发生一列风险事故,即便是在极端行情频现的2008年。 2008年以来,国际商品市场的大幅波动,使许多家企业在经营中与套期保值有了不解之缘,加之媒体的推波助澜,企业与套保的话题一直延续到2009年,品种从大宗商品到外汇,然而,企业在套保方面的水平差距之大,恐业外难以了解。2008年底,国家审计署对中粮集团期货衍生品交易进行审计后,对中粮粮油(中谷粮油集团与中粮集团整合后,业务划入“中粮粮油”)提出了表扬,指出中粮粮油在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方面有非常完善的管控流程,取得了有效规避经营风险的效果。 国投中谷期货希望能成为首批CTA和境外期货代理试点企业,以便更好地发挥实践经验和专业团队优势。下一阶段,国投中谷期货将继续发挥公司在服务粮油产业和机构客户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为更多的相关企业提供信息研发、风险管理、套期保值以及期货理财等专业化服务,努力将国投中谷期货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期货理财和风险管控专家”。社会成就 2008年 上海证券报“最佳机构服务奖” 2008年 大连商品交易所优秀会员奖 2008年 郑州商品交易所企业服务奖 2009年 郑州商品交易所市场成长奖 2009年 郑州商品交易所企业服务奖】 2009年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品种优胜奖 2009年 郑州商品交易所强麦品种优胜奖 2009年 大连商品交易所市场服务奖 2009年 大连商品交易所产业拓展最佳会员奖 2009年 搜狐财经最佳期货公司研发团体奖(农产品) 2010 年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价中,被评为A类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银行不良记录: 1.客户在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银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目前状态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2.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银行、同业、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最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3.经发卡行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行为。 4.客户在银行征信系统最近12个月内曾经出现过逾期6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3”)。
“金融二论”就是金融发展二阶段论。(1)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得•麦金农和爱德华•萧提出的金融压制和金融深化合称为“金融二论”。当金融业能够有效地动员和配置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的蓬勃发展加大了金融需求并刺激金融业发展时,金融和经济发展就可以形成一种互相促进和互相推动的良性循环状态,这种状态可称作金融深化。但若由于政府对金融业实行过分干预和管制政策,人为压低利率和汇率并强行配给信贷,造成金融业的落后和缺乏效率从而制约经济的发展,而经济的呆滞反过来又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时,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就会陷入一种相互挚肘和双双落后的恶性循环状态,这种状态就称作金融压制。 (2)金融压制政策所带来的金融萎缩严重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使得发展中国家陷入金融萎缩和经济萎缩的恶性循环。为解除对金融资产价格的不适当管制,进行了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的改革。金融深化是指一个国家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呈现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状态。通过金融深化可增加储蓄、扩大投资、提高就业量和总收入以促进经济增长。然而,发展中国家要实现金融深化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政府放弃对经济活动特别是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干预和管制;第二,政府允许市场机制特别是利率汇率机制自由运行。这样,一方面健全的金融体系和活跃的金融市场就能有效地动员社会闲散资金并促使其向生产性投资转化,还能引导资金流向高效益的部门和地区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经济的蓬勃发展,通过增加国民收入和提高各经济单位对金融的需求,又刺激了金融业的发展,由此可以形成金融——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3)麦金农和萧提出的“金融二论”,引起了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的重视,一些国家以此理论为依据,推行了以金融自由化为核心的金融改革。从实践的结果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并未达到该理论所描述的目标。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推行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中国家频繁爆发金融危机,更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对“金融二论”中的一些观点和主张产生了怀疑。解除不合理的管制或过度干预是必要的,但过分强调金融自由化、完全自由放任则是行不通的。要改变经济发展落后的局面,仅解决金融问题、强调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对“金融二论”进行认真的辨析,才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正确对待和借鉴该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