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益资金成本 权益资金成本是指企业的所有者投入企业资金的成本,指企业的优先股、普通股以及留存利润等的资金成本。权益成本包括两部分:一是投资者的预期报酬率,二是筹资费用。 权益资金成本的计算 权益资金的成本计算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是由于投资报酬不是事先规定的(优先股除外),它完全由企业的经济效益所决定。另外,与债务利息不同,权益资金报酬,也就是股利,它是以税后利润支付的。因此不会减少企业的所得税上缴。通常在各种资金来源中,权益资金成本要高于债务资金成本。 权益资金主要有优先股、普通股和留用利润三种形式。权益资金的成本也包含两大内容:投资者的预期投资报酬和筹资费用。 1.优先股资金成本。 优先股的成本也包括两部分,筹资费用与预定的股利。 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某企业发行优先股总面额为300万元,总价为340万元。筹资费用率为5%,预定年股利率为12%。则其资金成本率计算为: 由于优先股股利在税后支付,不减少企业所得税。而且在企业破产时,优先股的求偿权位于债券持有人之后,优先股股东的风险比债券持有人的风险要大。因此,优先股成本明显高于债券成本。 2.普通股资金成本。 普通股的资金成本率计算公式如下: 例:某企业发行普通股股票市价为 2 600万元,筹资费用率为4%,预计第一年股利率为14%,以后每年按3%递增,则其资金成本率计算为: 3.留用利润资金成本。 企业的留用利润是由企业税后净利润扣除派发股利后形成的。它属于普通股股东,包括提取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从表面上看,企业使用留用利润好像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但实际上,股东愿意将其留用于企业而不作为股利取出后投资于别处,总会要求与普通股等价的报酬。因此,留用利润的使用也有成本,不过是一种机会成本。其确定方法与普通股相同,只是不考虑筹资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某企业留用利润120万元,第一年股利为12%,以后每年递增3%,则留用利润成本率计算为:
分类 盘存法相关书籍1、按具体做法的不同,有直接盘存法和监督盘存法两种。1)直接盘存法,指查账人员在实施查账时,通过亲自盘点有关财物来证实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的一种盘存方法。2)监督盘存法,指在盘点有关财物时,查账人员不亲自盘点,而通过对有关盘点手续的观察和在场的监督,来证实有无问题的一种盘存法。也有将这种盘存方法列入观察法范畴的。在查账过程中,多数采用监督盘存法。由于财产物资方面极易贪污,也极易弄虚作假和舞弊,而财产的所有者都很关心授权经管人员经管的财产是否完整,因此,确定财产物资的实有情况,就成了查账的重要内容。2、根据盘点的范围大小,盘存法还可分为全面盘存法和抽样盘存法。1)全面盘存法是对列入检查范围的所有财产物资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方法。2)抽样盘存法是在列入检查范围的各种物资中,抽取一部分价值较大、收发频繁、容易流失的物资进行盘点方法。运用盘存法对货币、物资进行盘点查证,可以验证被查单位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和会计记录的真实正确性,有助于发现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非法行为,也有助于为评价被查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及经济效益情况提供依据。 要点 库存商品盘存盘点准备工作 1、确定需要盘点的财物并予以封存。被查单位的财物种类繁多,全面盘点不大可能,且也无必要,因此,应根据查账目标和应审查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需要盘点的重点。一般可按如下标准来衡量:1)是否未盘点过?2)账面反映存量是否合理?3)在成本中所占比重是否过大?4)该物品是否属紧俏贵重物品?5)该物品是否为日常生活必需?6)该物品以往是否发生过舞弊问题?若上述问题都是肯定的,则应该成为盘点的重点。在应盘点的财物确定好以后,若不能立即同时盘点,且又难保证不让被查单位知道情况时,则应交需要盘点的物资予以封存,贴上封条后将钥匙交财物经管人保管。 2、调查了解有关财物的收发保管制度,并对各项制度控制功能的发挥情况做出评估,找出控制的薄弱环节,明确重点。 3、确定参加盘点的人员。在盘点成员中,至少要有两名查账人员,一名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实物保管人,同时,还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 4、结出盘点日的账面应存数,即通过审阅、复核、核对,将账面记录和计算错误予以消除。 5、准备记录表格,检查度量器具。对于有关用来盘点的度量器具,一定要经过检查,以防弄虚作假而使盘点结果失真。 6、选择恰当的盘点时间。盘点时间的选择,一般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为准,宜选择在每天的业务终了后,或是业务开始前。 账务盘存进行实地盘点 准备就绪,应立即着手进行盘点,对于一般的财物盘点,查账人员主要在场监督,看看工作人员是否办理了应该办理的手续,同时,注意观察有关物品的质量;对于特别重要的财物盘点,查账人员除了监督、观察外,还应进行重点,如现金的盘点、其他有价证券的盘点、贵重物品的盘点等。 盘点完毕,应将其盘点所获的实际情况,如实地填在事先准备好的表格上。 确定盘点结果通过盘点获得的结果,再与账存进行比较,就能知道账实之间是否相符,以及不符的差距若不相符,则到底存在什么问题,还要运用其他方法进一步检查落实。 盘点结果确定以后,应由所有在场人员(尤其是实物保管人、财务负责人及查账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盘存法主要用于各种实物的检查,如现金、有价证券、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固定资产等。 在具体运用盘存法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实物盘存一般采取预告检查,如有需要也可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如果实物存放分散,应同时盘点。若不能同时盘点,对未盘点实物的保管,应在查账人员的监督下进行。2、不能只清点实物数量,还应注意实物的所有权、质量等。3、任何性质的白条,都不能用来充抵库存实物。4、在确定盘点小组的入选时,不能完全听从被查单位的意见,以防串通合谋舞弊。5、确定盘点结果,不要轻易作结论,尤其是涉及到个人的问题,更应谨慎从事。6、若遇有检查日与结账日之间不一致时,应进行必要高速高速时,可分别按以下公式进行: 结账日账面应存数=盘点日账面应存数+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的发出数-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的收入数 结账日实存数=盘点日实存数+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发出数-盘点日与结账日之间收入数 注意,第一公式中的盘点日账面应存数,是在盘点准备阶段确定的,一般认为无核算错误的账面存数,而不是被查单位提供的盘点日账余额:两公式中两个调整项,数据相同,但无论是期间的付出也好,还是期间的收入也好,若要用来调整,则必须经过查账人员的审核,只有认为正确无误时,才能用来调整。 注意问题 有价证券盘存1、盘点应尽量采用突击盘点的方式,特别是对被查单位重要的财产物资(主要是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贵重金属、有价证券、有关票据单证、易移为生活用途的物资等)进行检查更是如此。 突击盘点的效果有时是预告盘点无法比拟的,突击使被查单位的有关保管人员和财会人员事先无法“布防”,尚来不及填补便置于检查之下;因为有些财产物资造假、对付盘点检查十分容易,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如对付现金盘点,财务部门可以从本部门财会人员口袋里凑出足够的现金垫入金库,而查账人员对此难以辨识;企业也还可以将其财产物资从一处迅速移动到另一处,以应付检查;所以实施突击的盘点能取得攻其不备的效果,为保证这一效果对同类物资的盘点应实施同步检查,对不能同步盘点的,应采取封存等暂时的保全方法。 2、妙用监督盘点。通知盘点时,查账人员要与被查单位有关人员商议盘点的分工,由查账人员提出盘点清单,交被查单位执行,同时静观其反映,对被查单位反映强烈或冷淡的盘点物资,查账人员应特别注意盘查监督;在监督盘点中发现异常的物资,而被查单位有意回避或转移视线的,应改为查账人员亲自盘点;对查账盘点后发现错假问题不大的物资,可中途交由被查单位盘点(改为监督盘点),监督盘点应有所侧重,对重要物资、容易出错的物资要严加监督,抽样复核,对一般物资可适当放宽。记住监督盘点的重点不仅仅监督物,还要监督人,不仅要视其结果,而且要分析其过程。 货物盘存法3、盘点不仅对实物清点,而且还要检查与其相关的其他物件,如白条、票据、其他抵押物等,这些物品常常与财产物资的变动相关,查账人员应注意分析取证,发现异常、弄清事由;对物资的查证不但要检查其数量、价值,还要结合有关账面记录检查其归属性、质量和流动方向经济领域违法乱纪活动的发生不仅出现于财产物资的数量和计价之中,而且经常出现于其所有权、使用权及其流转变动之中。 4、盘点的时间一般选择于上班前或下班后,这不仅对被查单位正常业务的影响最小,而且对形成检查工作结论最为有利,例如如果选择了上班时间实施盘点,经清点发现被查单位现金库中存放着大量现金,查账人员无法确定其是否为现金超限,因为被查单位存在着下班后解送银行的可能,因为发现时还不构成错误;但查账人员上班前或下班后查出其现金然库里“过夜”,现金超限的事实清楚,容易做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结论。 5、参加盘点的人选最好选配二人以上查账人员,至少一位被查单位财务部门(盘点现金)或仓库(盘点库存)保管部门的人员参加,但也不宜让被查单位派许多人介入。因为人多手杂,容易出现错误和混乱,参加盘点的人员不能完全听任被查单位指派,特别是不能让违法乱纪的嫌疑人参与;在亲自盘点中,盘点的分工应由查账人员决定,被查单位有关人员也可以适当参与协作。在监督盘点中,查账人员应清楚盘点的程序,并严格按照规定既定的程序执行,任何改变程序、减少工作环节的举动都要被查单位有关人员做出证明。 6、如遇到盘点日与被查单位结账日不一致,查账人员应对其进行调节,调节法经常使用于核对法和核实法之前,即先对一些不具可比性内容进行“修理”,使之同处于一个起点,具有基本可比性。一般需要调节的内容有:计量单位、指核内容、时间单位、计算方法、完工程度、价值价格。 7、区分对待固定资产盘点与存货(或其他流动资产)盘点。存货和固定资产具有不同性质,不同的核算和管理特点,具有不同错弊形式和表现,因此对其盘点检查也应体现出内容和形式的侧重。 存货盘点地点灵活,可于财务部门、生产部门、仓库等保管部门、销售部门和其他存货的存放地;而固定资产因为移动性差,对其盘点多于座落地或运转地。 存货的盘点主要是对其数量和价值的清查,而固定资产的盘点主要是对其品名、型号、规格、新旧程度、使用年限、运行状况等的核对。存货盘点主要采用清点、计量、盘查等方法,而固定资产盘点主要采用观察、询问、审阅等技术方法。 存货盘点大多应采取突击盘点,并需要较多的人手和时间,而固定资产盘点可不采用突击形式,所需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要少。[1]
会计报表审计会计报表审计,是指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所进行的审计。各类企业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判断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最常规的审计业务。通常提供给公司的股东、上级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 简介会计报表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进行的审计。在西方称为财务报表审计。这种审计的目的在于查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是否按照一般公认会计准则(中国是《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报表审计是股份公司出现后,由于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股份的社会化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方式。在西方国家,从名义上讲,会计报表审计是保护股东权益的一种手段,但从实际效果看,会计报表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包括了与被审计单位有财务联系的各个方面。例如,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准则说明书》中,就详细规定了审计人员所应考虑的有关事项。会计报表审计是现代审计中理论最完备,方法最先进的一种审计方式。具体审计目标关于会计报表审计书籍1.真实性:指报表反映的事项真实存在,有关业务在特定会计期间确实发生,并与帐户记录相符合,没有虚列资产、负债余额和收入、费用发生额。2.完整性:指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帐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帐外资产。3.合法性:指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存货计价、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计算、销售确认、投资、报表合并基础等方法的改变经过财税部门批准,经过调整后没有违规事项。4.准确性:指准确无误地对报表各项目进行分析、汇总并反映在有关会计报表中。5.所有权和义务:指列入报表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实为被审计单位所有,负债为其法定偿还的债务责任,对或有负债作了充分说明,没有遗漏和不具产权的列报。6.公允性:指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的表述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7.一致性:指编制报表时,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上前后期保持一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报表内各项目之间、本期报表与前期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的数字保持一致。8.表达与揭示:指会计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中被恰当地分类、描述和揭示,并对报表使用者关心或会计报表无法揭示的内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揭示。审计内容会计报表审计会议首先要检查各类报表是否编报齐全,仔细阅读报表说明,注意报表反映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变动情况与其他会计期间的分析对比,有关重大影响因素是否予以揭示,并要结合报表内容的审计,验证报表附注说明是否真实。审计要点如下:1.资产负债表审计审计人员应注重检查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的正确性、报表项目的完整性以及报表所反映项目和内容的一贯性。(1)检查资产负债表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及格式编制,复算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 (2)将本期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字与前一期或各期相比,查明有无变动较大或异常情况;同时,检查资产负债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并进行复算核对。(3)全面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与总帐科目或有关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以总帐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帐各分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及余额之和相核对,检查帐与帐之间的记录是否相符。(4)审计人员在上述检查中应特别注意,经分析比较,若出现某些项目的数额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相符的情况,就要对这些项目作重点检查,从总帐科目追查至原始凭证,必要时应结合对往来帐的函证、对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项资产的盘点,核实报表数字的真实性。2.损益表审计(1)检查损益表内各项目填列是否完整,有无漏填、错填;核对各项目数字之间的勾稽关系。(2)检查损益表与其他报表的勾稽关系,特别注意核对损益表所列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本年发生数,是否与其附表数一致,损益表所列净利润是否与利润分配表数字一致。(3)核对损益表各项目数字与相关的总帐、明细帐数字是否相符,同时通过分析核对,发现有关损益项目数字的变化是否异常,并对疑点作进一步检查。(4)结合对成本费用、销售收入、利润分配等有关明细帐的检查,核实成本费用、各项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等项数字是否准确,必要时要检查有关原始凭证。(5)结合对纳税调整的检查,核实所得税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各扣除项目进行详查,审查有关明细帐和原始凭证,注意有无多列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超过标准等问题。3.现金流量表审计(1)检查合并报表编制的基础。即审核:合并报表内容的全面、完整性;子公司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子公司会计政策差异、母子公司往来业务、债权债务、投资资料,子公司利润分配、股权变动资料);母子公司决算日和会计期间的一致性;母子公司之间会计政策的一致性;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核算处理的正确性。(2)检查确认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母公司的长期投资帐和表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批准文件,确实属于合并范围的企业。对于应合并而未合并的子公司,要查明因何种原因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对于不应合并而进行了合并的企业,要查明母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而收购(转让)股份等情况。(3)检查企业集团内部经济往来情况。即检查母公司提供的有关经济往来的资料是否完整,并通过核对合并报表的抵销关系,验证合并报表的真实性。①检查母公司对子公司投资收益的处理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少数股东权益是否予以正确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是否相抵销。②检查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的相互抵销情况。根据有关资料,核实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存在;检查母公司是否按程序和规定将核对一致的债权债务进行抵销,对债权债务不一致的情况逐项核对,确定应否抵销及抵销多少;检查内部应收帐款所计提的坏帐准备是否与管理费用进行了抵销,抵销金额是否正确。③检查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相互抵销是否正确。在检查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抽查部分抵销分录,用以查证母公司将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间的内部销售和未实现利润抵销的正确性和真实性。(4)检查集团公司是否编制完整的抵销会计分录,运用规定的抵销程序编制分录进行测试,看是否存在已进行汇总而未编制抵销分录以及抵销分录的编制不正确等问题。专项审计所需资料会计报表审计一般会计报表审计--各类企业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判断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最常规的审计业务。通常提供给公司的股东、上级单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一般审计所需主要资料清单:1、未审会计报表及附注,所有会计凭证、账册及各期会计报表。2、现金盘点表、全部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3、往来账户询证函回函。4、存货、固定资产盘点表、折旧计算表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权证明。5、长短期投资/借款,投资/借款协议合同、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被投资单位会计报表、截止会计报表日的被投资单位经审计会计报表,抵押担保资料。6、所有税种全年纳税资料、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税收优惠批文、纳税鉴定文件。7、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备案、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许可证、公司章程、协议。8、设立、变更验资报告,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外资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外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提供给外经委、外汇管理局、工商局、税务局、财政局、海关、统计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各单位关注的内容不一样,但均能在一份报告中集中体现。 除一般审计所需资料外,外资审计还需资料清单:外经局批文、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外汇登记证、外债登记证、外债反馈表、外汇账户开户核准件、外汇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外汇年检审核--专门对企事业单位外汇收支情况、账户使用情况、外汇法规遵循情况进行的审核,提供给外汇管理局。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境外机构设立的代表处等开立外汇账户的所有单位。外汇审计所需主要资料清单:1、外币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2、外汇登记证、外债登记证、外债反馈表、所有外汇开户核准件。3、外汇资金、往来等会计帐册资料。代表处经费支出审计--代表处从事应税业务或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办法纳税的,年终需要向税务局提供经审计的全年经费支出情况,以及税金交纳情况。由事务所审核其经费支出计算是否正确,各项税金是否足额,按时交纳,并出具审核报告。外国企业(机构)常驻东莞代表处审计所需主要资料清单:1、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登记证、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派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期审计报告。2、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重大经营变动情况说明。3、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税收优惠及批文、纳税鉴定文件。4、经费支出表(分项、按月列示),费用类所有原始凭证及帐册。5、现金盘点表、期末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6、固定资产清单及折旧计算表,固定资产产权证明、相关评估报告。事业单位审计--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也需要对年终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认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通常该审计报告提供给其上级单位。专项审计主要包括离任审计、清算审计、改制审计、净资产审计、固定资产折旧专项审计、司法鉴定审计、财产转移审计、贷款审计、移民审计、物业管理收费审计、会计报表审阅。离任审计--指对法定代表人整个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是考核责任人任职期间的业绩,明确划分前后任的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除一般审计所需资料外,离任审计还需提供:1、离任人在任期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报告。2、离任人基本情况的介绍资料。3、上级部门对企业检查的处理、通知文件。清算审计--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以及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的审计。通常包括破产清算审计、合同约定终止清算审计等。税务主管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税务清缴,出具完税证明前,工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注销登记前都需要该审计报告。除一般审计所需资料外,清算审计还需提供:1、清算开始日会计报表及附注、近三年全部账目、近三年会计凭证2、近三年各年全部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3、所有税种近三年各年纳税资料、纳税申报表及缴款书4、清算公告(三次)、清算决议及批文、清算委员会确认的财产清单改制审计--全民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变其所有权性质,通常是在变更为按《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需要进行的审计。包括初始投资认定审计、财产损失认定审计、财务状况认定审计。该审计报告可提供给财政局、工商局、企业上级单位等相关部门。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指对特定财务数据、某一会计报表或整套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特定主体商定的审计程序,并将执行情况及结果报告与委托方。如净资产审计、固定资产折旧专项审计。司法鉴定审计--在诉讼中接受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对涉及诉讼经济事项的事实、形成过程、原因及结果进行的专项审计。通常我们对这种审计实施特殊的审计程序,其结果具备法律效力。除一般审计所需资料外,司法鉴定审计还需提供:被审单位的起诉书、调解书、判决书财产转移审计--对股东投入到公司的实物资产是否已移交给公司、是否已登记入账、并办理了相关财产转移手续进行的一种专项审计。该审计报告通常是提供给工商局办理登记的必要文件。贷款审计--提供给银行,作为审查企业是否具备银行要求的贷款条件,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在审计报告中我们不仅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同时也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发表意见。是银行规避贷款风险,企业展示经营状况必不可少的依据。移民审计--提供给使馆,以反映申请移民人士所拥有企业的经营结果的专项审计。通常包括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指标分析等内容。同时提供专业人员翻译的英文报告。上市公司做会计报表审计注意事项 会计报表审计一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风险准则的要求,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二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发现舞弊准则的要求,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以职业怀疑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由于舞弊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 三是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时,按照审计报告准则的要求,采用新的审计报告格式出具审计报告。由于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仍然按照原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编制,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时,仍需提及上市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时适用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不提及“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比较数据是否正确列报。 四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的要求,形成明晰的审计工作记录。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日后60天内,及时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审计档案。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应当在审计业务中止后的60天内将审计工作底稿归档。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订政策和程序,使业务工作底稿保存期限符合准则的规定。对于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至少保存10年。对于执行原准则形成的永久性档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保存,也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永久保存。 五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与治理层沟通准则的要求,就自身责任、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以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直接沟通。 六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修订并贯彻执行质量控制制度,以保证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内部独立的机构或人员对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注册会计师只有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完成,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报表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会计报表,是指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责表、损益表(或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相关附表。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单位,是指负责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和实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会计报表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准则办理。 第二章 审计目的与范围 第六条:会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以下方面发表审计意见: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二)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 (三)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地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 第八条: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及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确定。 第九条:审计的范围一般应限于约定的会计报表报告期内的有关事项,但凡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关和影响注册会计师做出专业判断的所有方面,均属于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 第十条:由于审计测试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固有限制,可能存在会计报表某些反映失实而未被发现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如果发现可能导致会计报表反映严重失实的迹象,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排除。第三章 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了解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同委托人就审计约定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商谈,并考虑自身能力及能否保持独立性,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注册会计师承办审计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审计约定事项和被审计单位业务情况后,制定审计计划,并根据审计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计划。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计划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一般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在必要时,也可以采用详细审计的方法。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进程中,应当采用恰当的方法,包括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第十七条:首次接受委托涉及的会计报表期初余额,或在需要发表审计意见的当期会计报表中使用了前期会计报表的数据,注册会计师应进行适当的审计。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会计报表的期初余额、期后事项、或有损失及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等重要事项予以关注。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可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业务助理人员。注册会计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聘请专家协助工作时,应当考虑其能力和独立性,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复核。第五章 审计报告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分析、评价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第二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审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是否存在未调整事项及未充分披露事项等,并根据其对会计报表是否存在未调整事项及未充分披露事项等,并根据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分别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表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时,应明确说明理由,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准则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参考资料[1] 深圳会计网 http://www.jlwanda.cn/zhishi[2] 新浪财经网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70209/10263328302.shtml[3] 中国电子简历网 http://www.chinacv.net/web/lw/1/yulew_229.htm[4] 中华企管网 http://www.qg.com.cn/management/tools/policynlaw/05/05093.htm
资金信托 所谓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按照委托人数目的不同,资金信托又能分为单独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的即为单独资金信托,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委托的,则为集合资金信托。 概述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机构)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资金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一项重要的信托业务,也是信托机构理财业务的主要存在方式。 关于受益权的转让:信托文件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信托文件规定为受益人办理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类型 资金信托漫画 信托机构在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其单独管理信托资金,即称为单独管理资金信托;为了使受托资金达到一定的数额,也可以采取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做法,通常称为集合资金信托。 1、单独管理资金信托 又可分为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和指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其中,特定单独管理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指定资金的运用方法及标的,包括投资标的类别、名称、数量、时期、交易价格等,信托机构并无裁量权。 其资金运用的范围包括: 存放金融机构的存款或信托资金; 投资国债或企业债券; 投资短期票券; 国内上市股票; 国内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其它经主管机关核定的业务。 而指定单独管理运用资金信托业务是指结合信托机构自身信托投资及土地开发业务专长,引导信托资金投资于政府编列预算执行的开发项目。 2、集合资金信托 按照接受委托的方式,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社会公众或者社会不特定人群作为委托人、以购买标准的、可流通的、证券化合同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统一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第二种是有风险识别能力、能自我保护并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特定人群或机构为委托人,以签订信托合同的方式作为委托方式,由受托人集合管理信托资金的业务。 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 1)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2)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3)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4)基础建设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拟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状况,在适当时期向社会(委托人)公开发行基础设施投资信托权证募集信托资金,并由受托人将信托资金按经批准的信托方案和国家有关规定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资金信托。 5)贷款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信托计划中或其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 6)风险投资信托,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 合同 2007年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资金投向领域数量和规模分布图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按照法律、行政关系的规定设立。 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信托目的; 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受益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受益人的范围; 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信托期限; 信托资金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安排; 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信托事务的报告;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的揭示与承担; 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信托合同还可以载明信托财产的交付,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法。改变方法时受托人的建议和委托人的指示,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信托财产的审计或者评估,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关于风险申明: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在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风险申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2)信托投资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投资公司负责赔偿。 3)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内容。 风险申明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按照法律、行政关系的规定设立。 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信托目的; 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受益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受益人的范围; 信托资金的币种和金额; 信托期限; 信托资金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权限;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处分的具体安排; 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时间和方法; 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其他费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受托人报酬计算方法,支付期间及方法; 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方式; 信托事务的报告;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的揭示与承担; 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信托合同还可以载明信托财产的交付,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的具体方法。资金信托漫画 改变方法时受托人的建议和委托人的指示,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信托财产的审计或者评估,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关于风险申明: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在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应当在签定信托合同的同时,与委托人签定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风险申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二)信托投资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投资公司负责赔偿; (三)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项准则 1、《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已明确了获得中国证监会业务资格认定的证券公司可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故当然也就可以从事资金信托业务。但由于《暂行办法》制订的法律基础主要是《管理办法》,则《暂行办法》所指的资金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并不包括获得中国证监会资格认定的证券公司。(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2、信托投资公司可经营的本外币业务,虽然包括作为企业间的中介,企业间的资金可以做到合法的间接拆借(同商业银行的此功能一致),但这不表明信托投资公司可开展存贷款业务。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资金信托取得的资金,必须专户管理(不同的资金信托也有此要求),类似于证券投行业务中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既然信托投资公司因资金信托业务取得的资金既非其负债,也非其资产,并须专户管理,故信托投资公司若开展(变相)吸收存款业务缺乏法律/财务基础。 3、依《暂行办法》第4条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若违反规定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按照非法集资处理,而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者承担。《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表明,若发行人非法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其应当停止发行、退还所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显然,如有损失,赔偿责任应由发行人承担)。《暂行办法》在此处的规定与《公司法》及民法的过错责任原则不一致,委托人应特别关注。委托人在签订资金信托合同时,同时会签订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申明书”)。申明书须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若信托投资公司依信托文件(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资金而导致的损失由信托财产(信托资金)承担;反之,赔偿责任由信托投资公司承担,若仍不足赔偿,由信托财产(信托资金)承担。 4、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以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和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办理负债业务。发行相关凭证,在法律上反映了合法凭证持有人拥有因凭证而反映的一种合同关系中,其享有要求权,即委托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要求权,因此信托投资公司会在其会计报表上记录为负债。因为禁止信托投资公司负债,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禁止其相关发行业务/发行职能。 5、《暂行办法》限定了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其接受资金信托合同的上限为200份(含200份)。证券投行业务中,已有不少拟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方案中将员工持股问题间接通过信托投资公司持股予以解决。同一信托投资公司,接受资金信托合同的上限为200份(含200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当前民营企业的上市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大陆IPO发行的主流,而民营企业一般全员均为股东(特殊的如股份合作制企业),人数很多,则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规定。 6、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文件,应在首页右上方用醒目字体载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该段文字很重要,保险合同及其相关文件也会在首页有同样法律意义的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16条规定,保险人应主动向投保人说明/解释保险合同、接受投保人询问、不得故意/过失隐瞒事实或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托投资公司若有类似行为,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7、信托文件(信托合同)在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信托投资公司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这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则,但应注意,同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一样,债权人对债务人有且仅有通知业务而无须征得其同意;则受益人转让其信托受益权时,应履行通知义务。 8、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应指定信托执行经理及其相关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托执行经理的人员,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托经理资格证书》。信托业的资格管理,同证券业、保险业一样。证券业、保险业已经开展了全国范围的相关资格考试,只有合格的人方可从事相关业务。 参考资料 [1] 新浪财经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lczx/20050822/15581906937.shtml[2] 金融界 http://www.jrj.com.cn/newsread/detail.asp?newsid=755244
炒手就是以极高的频率,靠着良好的盘感,进去后单子在手里面一般不会停过1分钟,赚上1,3个点马上出来,砍仓一般也不会超过1,2个点,因为有极高的成功率,极低的手续费,资金利用率高,可以80%的仓或满仓操作,所以一天下来资金增长迅速,这种方式在所有的期货操作方式里面是系统风险最低的一种,理论上来说,因为他的时间片段是最小的,如果能3个月有80%的日子赢利,哪么下3个月基本是这3个月的重复,但中长线就不一定了,因为每次的操作时间片长,他们操作上10年可能只相当于炒手操作10天的次数。操作次数越多应越能反映真实的成功率。但炒手的交易成本是最高的,所以低手续费是一个基本条件,因为炒手的平仓赢利手续费至少要吃去一半。
什么是固定期限掉期协议 固定期限掉期协议又称恒定到期利率调期是一种掉期(利率交换)协议形式。它使得购买者能够锁定所收到现金流的久期。是一种短期浮动利率VS长期调期率的利率调期交易。短期浮动利率一般为3个月或者6个月的LIBOR,长期利率为两个期限的调期利率的差。 CMS是指某一固定年期的掉期利率,该固定年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是由ISDA(国际掉期与衍生金融产品协会)在纽约时间早上11:00根据多家国际一流银行所报的利率掉期的市场均值来制定公布,是一个基准报价。 在一般的利率掉期协议中,交易双方约定在一定时期内,在一笔象征性本金数额的基础上互相交换不同性质的利率(包括基于不同基准的浮动利率、固定利率等)款项的支付。 固定期限掉期协议的概述 固定期限掉期协议在北美市场上是一种比较流行的利率调期方式,有着比较活跃的报价。从属性上,最适合在银行间市场上交易员进行收益率曲线交易。利率由于其期限结构特性形成了收益率曲线,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除了方向上的变动,还体现为曲线的变缓或者变陡。如下图为2003年6月6日到l2月5日的美元调期率曲线的变动。方向上体现为曲线的上移,形状上体现曲线变陡。因此就曲线形状投资而言,我们可以在2003年6月6日采用收入10Y Swap Rate-2Y Swap Rate,付出3M LIBOR加上spread的方式的利率调期交易来反映我们对市场的看法。 采用固定期限掉期协议交易, 由于其本身在久期(duration)上是中立的,没有任何利率方向的风险。收益率曲线的形状主要反映的是对经济增长速度和联储政策的预期,相比利率方向上的变动,其变动率要小得多,交易的潜在风险和收益易于控制。相比于传统的收益率曲线交易工具,比如买入和卖出不同期限的国债,恒定到期利率调期交易可以回避时间上的roll down、time carry.time decay等交易的影响,也可以避免国债上回购交易和逆回购交易的烦琐。现在整个美元利率的市场情况比较适合采用恒定到期利率调期作为交易工具,一方面由于持续受2003年夏天美国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刺激,经济数据持续相好,对联储加息的预期持续加大,导致曲线变陡;另一方面由于对通货紧缩和劳工市场的忧虑,联储连续强调维持低利率不变,使得曲线有变缓的趋势,整体市场并未呈现出单边方向,适合交易。我们相信,工具的简单性和当前的利率宏观环境将使得恒定到期利率交易在亚洲市场越来越活跃。 固定期限掉期协议的特点 CMS的特点是交换双方中,一方的利率会根据市场上的掉期利率(不是LIBOR)进行阶段性调整;另一方的利率则一般是LIBOR、固定利率或其他形式的有固定期限的利率。 固定期限掉期协议的目标市场 目标市场: 1.希望维持负债久期的公司或者投资者。 2.希望通过预测利率曲线的形态获利的公司或投资者。 固定期限掉期协议的优势与劣势 优势: 1.维持久期不变 2.灵活性更大,不像DIRF协议(Differential Interest Rate fix)一样,必须知道究竟何时长期债券利率和短期债券利率利差会变化才能获利。 劣势:发生损失时损失没有下限。 固定期限掉期协议实例分析 例:假设现在的利率互换市场上,六个月LIBOR是5.0%,三年期的掉期利率是6.5%,则现在六月期LIBOR和三年期掉期利率之差为150个基点(一个基点=0.01%)。若一个投资者认为六个月LIBOR和三年期掉期利率在未来两年内的平均差值将达到50个基点,那么他可以签订以下的CMS协议 收到:六个月LIBOR 付出:三年期掉期利率 - 105个基点 在每半年中, 1. 若三年期掉期利率 - 六个月LIBOR > 105 个基点, 则投资者有资金流出。 2.若三年期掉期利率 - 六个月LIBOR < 105 个基点, 则投资者有资金流入。 由于现在两者之差是150个基点,因此最初六个月投资者将支付45个基点。但是若投资者的假设正确,即未来两年内三年期掉期利率和六个月LIBOR之差的平均值的确为50个基点,那么投资者将赚取55(=105-50)个基点的利润。这份协议的优势在于三年期掉期利率和六个月LIBOR差额究竟在未来哪一天开始缩小并不重要,只要它们的差额平均值小于105个基点,投资者就能获得收益。而如果签订DIRF(Differential Interest Rate Fix),由于投资者并不确定何时利差会变小,同样不能获利。
简介 社会成本(Social cost)是指按全社会各个生产部门汇总起来的总成本,也可以指某一种产品的社会平均成本。有时对于某一行业或部门的平均成本,也称为社会成本。在现代西方社会,还有一种解释,是将整个社会中由于各种企业对社会带来的各种各样的污染和公害等也称之为社会成本。既认为一定时期由于企业生产出各种产品或劳务,而又认为是对整个社会所付出的代价。[1] 提出背景 社会成本一词是著名经济学家庇古在分析外部性侵害时首先提出来的。社会成本是产品生产的私人成本和生产的外部性给社会带来的额外成本之和。社会成本的分担与补偿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由于纯公共品对每一消费者都有正的外部性,社会成本由政府来承担,其他的经济主体以一种间接公平的方式自动分担成本。因此,社会成本分担与补偿的研究重点是准公共品和私人品。[3] 如何计算社会成本 计算部门或整个社会的社会平均成本,一般采用统计的方法,把企业的产品成本逐级汇总,然后形成社会平均成本。但一般社会平均成本往往更多的是指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理论概念,一般很难直接计算。但在社会主义国家,如政府对企业成本有一定的管理和控制权的话,那便使直接计算这种成本成为可能。[1] 计算社会成本的意义 明确社会平均成本呆以为了解整个社会和掌握本个业的成本管理水平提供了依据。我们可以将本企业的实际成本与部门和社会的平均成本进行比较,找出差距,并能看企业的成本水平是否符合社会的经济效益要求,或者对其更好。 社会成本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它能反映整个社会或部门的平均劳动耗费量的耗费水平。从宏观上了解一定时期花费了多少劳动,创造了多少产品,其社会价值如何。同时,作为产品价格制定的依据,一般只能是社会平均成本,而不可能是个别企业的产品成本。[1] 主要分类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与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教育资源占有不均衡、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平等,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社会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不断加剧。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必将阻碍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育的社会成本教育成本是指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支付的直接与间接教育费用。我国教育成本的主要分担者是政府和消费者个人。虽然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资在不断增加,但投资总量不足以使学生的费用下降。另外,财政教育投资结构也不尽合理,城市的教育投资远远高于农村,致使教育成本在城乡之间的分担比例极不合理。教育投资不仅关系到受教育者个人的未来发展,更关系到一个国家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低收入居民一旦放弃接受教育,就会大大降低我国人力资本的储备水平,从而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政府在教育投资方面更应有所作为。 医疗卫生的社会成本医疗供给和教育供给一样有相当大的城乡差距。一方面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为城市的政府雇员、退伍军人、教育工作者、大学生和国有企业的 职工提供了较好的医疗服务,他们分担的成本较少;另一方面我国大部分的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广大的农民由于医疗条件低下、没有医疗费用分担渠道,就医的私人成本很高。这种成本分担的不合理显然是造成居民贫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公平的重要因素。 环境成本环境成本的不公平转移。环境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是“在一定时间和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环境作为一种公共资源,长期以来未能引起经济学界足够的重视。环境问题的实质,是私人品的生产对公共资源的无偿掠夺和肆意破坏。私人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按照清晰的产权思路进行的,每一环节都是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展开的。为了追求高的利润水平,厂商不加净化处理就地排污,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厂商的环境成本无条件地转嫁到了所有的社会成员身上,显然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社会成本分担。 国企改革的社会成本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逐渐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转变,但国有企业改革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社会成本,如企业在实施减员增效后的下岗职工安置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等。因此,下一步的国有企业改革一方面要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要在降低国有企业社会成本的同时,避免产生新的社会成本。 在解决社会成本方面,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对不同群体的正当利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有力的保障。当前,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建立成本约束制度,控制社会成本总量;建立与完善产权、环境和资源保护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合理有效的产权制度可以减少不合理外部性的影响;政府应该积极承担公共品的社会成本,例如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成本,并对影响社会公平的行为积极加以纠正,加强事先干预,弥补市场失灵。[3] 社会成本的“脾气” 如果不主动地支出社会成本,它就会强迫性地、往往是惩罚性地要求加倍支付 现在,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加,人们开始认识到经济增长也有环境成本,但对于社会成本,大部分人的头脑中还缺乏清晰的概念。环境一旦污染,治理成本可能高于当初的经济收益。而在社会发展和社会事业上欠账,其影响更深远,牵涉面更广,其付出社会治理成本也就更高昂、更难办、更不可预料。因此,需要确立“社会成本”概念。 人们都懂得经济成本非支出不可,但有些人却以为社会成本似乎可出可不出,可多出可少出,不知道社会成本有一个相对必要的“量”,它有一个最低限度,也有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适应相均衡的“量”。如果不主动地支出社会成本,它就会强迫性地、往往是惩罚性地要求支出,甚至被迫加倍支出。例如,社会安全成本,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大都有这样的经验,如果只追求经济快速增长,那么社会发案率可能以比经济增长率更快的速度增长。 这些年,安装防盗窗的楼层越来越高,防盗门越来越高级,可另一方面,出现了越“防”越“盗”的奇怪现象。在一些大城市,仅居民小区保安人员就有几十万人,公安、警察队伍的人员和经费数量也与GDP比肩增长。经济发展上去了,而人们的安全感却在下降,社会管理成本剧增,社会失序现象频现,社会关系趋冷,社会认同不足,凡此种种,加大了社会成本。 社会成本还有一个也许不同于经济成本的地方,就是它的自动转化:如果把社会成本区分为积极的社会成本与消极的社会成本的话,那么,主动去缩小和控制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使得贫穷较少发生,不满心态较少滋生,群体事件较少出现,这就是积极性的社会成本,这种成本的收益率就比较高;反之,就自动转化为不得不去救助、化解事态、事后补救等等,到头来钱也花了,而且没有少花,但却是消极性社会支出,这种成本的收益率就低。主动投资于公共卫生和健康事业,使疾病不至于发生,健康状况普遍提高,就是积极性的社会支出;反之,就自动转化为像迎战“禽流感”等公共危机事件、被迫解决已经酿成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那样的消极性的社会支出。后者的效益与成本之比就要比前者低得多。主动投资于教育,提升人力资源品质,发扬创新精神,就能及时实现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反之,就自动转化为劳动力素质不高,创造力不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喊了十几年也转变不了,不得不被动地支付消极性的社会成本。主动的事、体面的事、效果好的事不去干,到头来就不得不被迫去干被动的事、丢脸的事、效果不好也得去干的事。这就是社会成本的“脾气”。 [2] 正确认识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问题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架构已经形成。与此同时,我们也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付出了不小的社会成本,今后还将继续付出这种成本。不仅如此,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确立,在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我们能否正确认识并有效解决改革成本问题。 经济转轨过程中社会成本的必然性 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指的是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由于体制转换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以及经济和社会震荡造成的一部分社会成员经济利益的损失和福利的相对降低。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是与经济转轨过程的特点密切相联的。因此,对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必然性的认识取决于对经济转轨过程的认识。 向市场经济转轨首先是财产制度的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改革传统的所有制结构和形式(国家所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逐步形成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实现形式。转轨过程中的财产制度多元化虽然并不排除增量资产所有制的多元化,但考虑到改革前绝大部分经济资源由国家控制,所有制多元化的主要形式必然是存量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因而,存量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就成为所有制多元化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国有资产产权改革过程进行得如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转轨成本的大小。如果国有资产的产权改革能够公正、合理、有效地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改革的社会成本就比较小;反之,改革的成本就比较大。 经济转轨意味着企业制度的根本变革,即从传统国有企业变为产权明晰、机制灵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公司。在这一过程中,原国有企业的大量冗员和过重的社会福利负担必须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否则,改革后的企业仍无法获得平等的竞争条件,也无法参与市场竞争。不仅如此,许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还会依法破产。但是,国有企业剥离过重的福利负担,必须依赖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然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社会福利制度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福利制度完全不同,本身也处于改革和形成之中,不可能是完善的。于是,社会福利制度改革与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交织在一起,使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变得相当尖锐,从而严重影响这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并引起他们对改革政策的抵触,造成较大的经济转轨成本。 经济转轨意味着打破计划经济时代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和分配制度,从而使人们所得与其能力相一致,以激励人积极地劳动和工作。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是对平均主义原则的否定,必然造成社会成员之间收入上的差别。但如果这种差异过大,或者收入差异的形成并非由于诚实劳动所致,而是由权势地位、人为政策甚至违法犯罪等因素造成的,那么,社会成员对分配不公和贫富差异问题就会更加敏感,就会产生抵制改革的消极因素。这个问题若不及时妥善解决,会极大影响公众对转轨过程的认同与支持,进而形成转轨成本。 经济转轨意味着资源配置方式和国家作用的转变。市场经济要求由市场机制充当资源配置的主角,由经济主体自行决定生产、投资、消费等活动。与计划经济比较,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作用方式大大改变了,从资源的直接控制者和垄断者变为资源配置的间接参与者和调节者。这种转变也意味着许多国家机构及其成员要失去以往的权力和利益。在这种权力转换和重新配置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对权力的滥用现象。因此,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如何使垄断权力和垄断利益的社会化、市场化过程阻力最小,同时又兼顾社会公平和社会利益,也是影响经济转轨成本的重要因素。 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及其主要表现 上述分析从理论上说明了经济转轨及其成本的必然性。中国以及其他原计划经济国家的经济转轨实践,也都证明了经济转轨成本是不可避免的。这种成本主要表现为: 大规模下岗失业。经济转轨型失业问题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是一个问题的两面。由于传统国有企业大多人员过剩,在企业破产、兼并、改制过程中,必然会有许多人从企业分离出去,造成大规模失业下岗的问题。而当失业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又缺乏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来缓解矛盾时,失业问题就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和危机,如俄罗斯和某些东欧国家曾经发生的那样。在经济转轨过程中,职工下岗失业问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以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进入的冲击而更加突出。同时,由于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尚无法为失业人员提供普遍的高水平的社会保障。这就使得就业问题在中国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分配不公与社会的贫富分化。应该承认,伴随经济转轨而发生的财富与收入分配不平衡和社会的贫富差异都包含着合理的成分。但是,就经济转轨国家的实际情况来说,目前我国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不平衡已超出了合理范围,使其成为经济转轨的一个消极因素和不良后果。这主要是指:①收入分配不平衡的幅度过大,如衡量收入不平等状况的基尼系数在我国达到40%;②收入和财富差异的形成相当部分不是依靠合法收入,而是依靠非法所得或者变相非法所得;③社会缺乏对经济活动造成的财富与收入分配不平衡的矫正机制,包括税收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 国有资产流失与非法私有化。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由于对产权改革缺乏社会监督与制约,将公共选择过程变为了不平等的市场交易过程,致使一些官员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借改革损公肥私、非法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大量国有资产以产权改革的名义被非法变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实际上,社会贫富巨大差距的形成和分配问题的尖锐,很大程度上也是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被非法侵吞分不开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职工在改革后的生存、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依赖他们以前创造的这些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使一小部分人暴富,大多数人受损。 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与集团利益差异。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利益多元化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社会群体(集团)利益的差异,这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差异和矛盾严重到足以危及社会稳定或者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程度,就会反过来损害整个社会利益。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不同群体在分享改革收益和承受转轨损失中的地位不同、处境不同,人们对改革的看法和利益取向就会发生差异,社会群体间的关系就会趋于紧张和不安。同时,由于某些社会腐败现象、以权谋私现象的存在,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社会群体间利益分歧的趋势加剧。 降低经济转轨的社会成本 要将经济转轨成本的影响控制在一定限度内,不外乎有两种选择:一是绝对降低改革成本,二是提高社会对成本的承受力。我们先来分析如何降低改革成本的问题。 (1)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我国制定改革政策的基本原则。社会公平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如果社会成员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受到压抑,基本的公平得不到保证,必然会影响人们的行为,反过来影响对效率的追求。因此,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一方面,为了获得经济效率,必须消除平均主义泛滥的现象,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另一方面,应当通过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借助转移支付手段和社会救助体系,对受到损失的社会成员给予适当补偿。而对于那些将社会财富攫为己有,通过寻租掠夺社会资源的人,应绳之以法。 (2)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的经济职能特别是投资职能趋于弱化。此时,应适时地把政府的主要精力转到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外部环境、克服市场经济不良后果方面。这就是说,对于在市场经济改革中受到较多冲击的社会成员和群体,如失业者、贫困人口、退休者等,以及在市场经济中缺乏一技之长的低文化水平和低技能的社会成员,政府应当承担起扶助、救济、指导、培训的职责。为此,应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向这部分人提供社会保障,并随着政府财力的增强提高保障程度,扩大保障范围。 (3)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如果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改革过程使一部分人受益,改革成本却主要由另一部分人承担,那么,受损者对成本的承受力就会非常脆弱,社会将出现明显的分化,形成双重价值取向和双重社会结构。因此,要采取综合措施使改革的受益者与成本承担者合而为一,这既有助于降低改革成本的冲击力,又可以使社会价值趋于同一,使社会的凝聚力更强。 (4)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改革政策的制定与选择过程。改革过程密切关系到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让广大公众参与改革政策选择,参与利益再分配决策,必将提高社会对改革政策的认同。只要确立了让公众参与的原则,总可以找到实施这一原则的途径和方式。譬如,近年来实行的公共收费价格改革的听证会制度,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是实现改革公正性的基本保障。 在降低经济转轨的绝对成本的同时,还要特别重视提高社会对改革成本承受力的问题。 首先,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主要取决于改革政策和原则是否符合广大群众的价值观。人们对社会现象的看法和认同感,取决于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取向。如果社会变革与人们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取向相一致,人们就会愿意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承担一定的个人利益损失。反之,就会对变革所带来的成本和个人利益损失非常敏感。从这个角度来看,如何提高改革政策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契合程度,对于提高改革成本的社会承受力是至关重要的。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只有保证改革政策与社会大多数人的价值观相一致,才能相对地提高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从而避免改革的消极后果危及社会稳定和改革过程本身。 其次,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还取决于对改革的道路、方式、速度等方面的公共选择。中国的改革充分反映了最广大的社会公众的意志和意愿,因而从一开始就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但也应该看到,具体到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策略,有时候并不完全符合全体社会公众利益,这就会降低社会对成本的承受力。改革是涉及所有社会成员的巨大变革,是全民的事业。因此,是否进行改革、如何改革以及改革的方式、速度、优先领域等,都应当由最广大的社会公众做出选择。惟有如此,相关的改革政策才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以此提高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 再次,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如何,还与改革利益的分享与改革成本的负担状况相联。当然,从总体上说,全体社会成员都是改革的受益者,也都是改革成本的承担者。但是,具体分析某些领域,我们发现,改革过程中受益最多的常常是某些资源的垄断者,他们依靠对特定资源的垄断,将社会财富化公为私,甚至通过贪污受贿攫取社会财富。而广大群众却承受着大部分改革成本。例如,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而出现的大量下岗职工就承担了相当的改革成本,而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却利用权力之便攫取国有资产,成为改革的受益者。这种改革受益者与受损者的分离最明显地影响改革政策的公正性,引起社会矛盾,极大地降低了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 此外,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社会腐败等消极因素引起社会舆论关注,也降低了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实际上,引起社会关注的不仅在于作为结果的收入与财富差距状况,更在于起点的不平等。因此,消除腐败现象,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社会,不仅有助于解决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公等消极后果,而且有助于获得公众对改革政策的认同,从而提高社会对改革成本的承受力。[4]
外汇储蓄账户 目录 1、什么是外汇储蓄账户 2、外汇储蓄账户的开设 3、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 4、相关条目 什么是外汇储蓄账户...... 外汇储蓄账户,是指用于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既可以用于现金收付,也可用于转账收付,其功能类似人民币的“结算账户”。 外汇储蓄账户的开设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 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按以下规定办理: (1)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3)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相关条目 外汇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