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ct of completing a transaction in order to remove any obligations. Cover is a general term used in many different instances. For instance, an investor that recently purchased a security will have to cover the purchase by depositing the necessary funds. Or, an investor may wish to cover his/her short position by purchasing the stock. Additionally, a portfolio manager may wish to cover his/her risk exposure by buying an offsetting position.
The distortion that is caused in a company’s financial statements due to accounting rules and regulations that must be followed. Accounting noise makes it difficult for investors to easily ascertain a company’s true financial condition. Accounting noise can make a company's financial reports look better or worse. Accounting noise can be seen as either a consequence of necessary rules regarding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GAAP) or a result of management's attempts to massage the numbers to present a rosier financial picture of the firm. Paying attention to the footnotes can help an investor cut through the accounting noise and get the real story.For example, a company that has recently undergone a significant merger may look very unprofitable on the income statement because the merger may cause serious one-time charges for the company; it may be useful for investors to cut through the accounting noise to get a more accurate picture of the company's prospects. Conversely, an underperforming company could engage in earnings manipulation, creating accounting noise to hide its poor performance.
有毒资产概述 所谓有毒资产就是在市场情况良好的时候,资产面临的多方面的不良影响都被暂时掩盖了起来,而当危机降临的时候,潜在的所有因素就会积聚在一起爆发出来。这样的暂时稳定资产就叫做“有毒资产”。 目录 1美联储的有毒资产化解之道 2剥离有毒资产新方法 3参考文献 美联储的有毒资产化解之道 不久前, 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强调,其领导下的联储当前第一要务是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而求增长并不在今年议题范围之内。另外,尽管奥巴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救市措施,但这些救市措施,或说稳定人心的措施,并不会在短期内立竿见影。 早复苏预期中“毒” 对比前后官方及市场对复苏时机的预测,有很大不同。2009年1月,大部分分析师都期待市场最早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复苏。然而,随着银行问题日渐突出,预期下半年经济好转的声音,几乎已经消弭了。 伯南克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金融环境较差,使得普通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刺激作用不明显。似乎还进入了一种死循环:日渐糟糕的金融环境,使得市场信心加速下挫,企业资金缺口也不断加大,这又恶化着信用市场,反过来又给金融环境改善增加了难度。 而问题真正化解之道,在于强有力的财政政策,这是纳税人不愿意但又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不过,即使政府使用了更有力的财政手段,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完全修复也需要数年时间,也就是金融市场恢复至少需要两到三年。 如今,美国人的神经都系在了一些摇摇欲坠的大银行身上,需要获得足够融资。如果不行,美国政府则会被迫增加持股比例,即开始所谓的国有化进程。 有毒资产处理方法 这个过程中,政府如何帮助银行处理“有毒资产”极具争议。目前看来,政府帮助银行有三种方式:政府保险或担保甚至以贷款等方式注资,设立专门银行购买“有毒资产”,以及将银行国有化。 第一种方式现在已被证明不可行。我们看到,即使政府能够并愿意拿出那么多资金为银行注资,但被注资银行并不会因此就放宽贷款条件。这对致力于扩大市场流动性和改善市场信贷环境的政府来说,无异于拿一大笔钱打水漂。 因此,那么就只有设立专门银行购买“有毒资产”或干脆把银行国有化。前者在英国比较受欢迎。但这还只是银行清理“有毒资产”的开始,关键问题是银行资本是否充足,并能应付可能面临的损失。 第二种方案还有一大难点:对有毒资产定价。一方面,政府不能以高价买入“有毒资产”,这相当于所有成本都转嫁到了纳税人头上;另一方面,政府如果出价过低,就不能达到有效解救银行的初衷,而面临更大的偿付困境。 政府到底该如何救银行呢?一方面政府出于道德考量,另一方面政府担心多出一个天文数字的负债来,因此,最可能的情况就是第三种方案,将银行国有化,政府增加对银行的持股比例。 最近美国政府披露的救市计划中,就包含一个规模为5000亿美元的政府和私人共同出资的合作基金,专门用来吸收银行部门的“有毒资产”,该计划还可能最大扩至1万亿美元。这样做的好处是,直接可将“有毒资产”从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抹去,增加银行间的互信,帮助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恢复,从而带动整个市场流动性的恢复。 然而,这可能只是眼下情形,未来银行被政府接管可能无法避免。英国政府将苏格兰皇家银行50亿英镑的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后,持股比例达到了70%的绝对控股地位。相信,美国政府离这一天也不会太远。 伯南克的反面信号 “尽管前景晦暗,但大银行还没有到 ‘zombies’的地步。”伯南克在2月24日谈到当前银行困境时说。“zombies”是指一些古老部落信奉的蛇神或巫毒,上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 “失去的10年”中,人们开始用“zombies”来形容日本银行,这一用法流行于当今。 伯南克主动提到“zombies” 表明“有毒资产”的“黑洞”实在太大,还难以衡量,因此政府无法对症下药,对其定价就更天方夜谭了。因此,摆在监管层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就是国有化。 伯南克宣称,“我们不再单纯给予这些银行资金支持让它们做想做的事,它们必须接受政府的指导,接受任何激烈的改变方式,最快找回盈利的感觉。” 拒绝国有化,却行国有化之实。伯南克一口咬定国有化得不偿失,认为国有化有损公民权并会滋长不公正现象,但却承认银行需要更强有力的监管。 部分分析师认为,联储以及政府对接管银行如此避讳,从侧面恰恰反映了上述压力。如果他们能像法国当年在对银行国有化那样,危机之后,银行再重新私有化,也未尝不是一个解决困境的办法。 许多专家认为,国有化能够真正扭转当前市场的颓势。美国政府已经为主要银行注资数百亿美元,光是美国银行和花旗银行两家,就通过购买非普通股形式注资900亿美元。 康涅狄格大学法律学院银行与证券系的教授帕特丽夏·麦考伊指出:“其实当政府在买入股票时,国有化已经开始了。一旦情况超出控制范围,他们会实施更强硬的措施。在国有化模式中,联邦政府在确定银行无法自主生存时开始接管银行,银行被接管和破产是两种唯一的结果,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不过,银行在被接管之后,政府可以选择出售其不良贷款,也可以选择拆分银行并分别出售其业务。麦考伊强调,“当政府决定接管一个银行时,他们也不可能管理太久,应该会很快又交还到私人手中。政府还可以通过购入定向发行的股票,取得多数控股地位,类似英国政府持有苏格兰皇家银行70%的股份一样。”政府不会直接去管理公司,只不过是帮公司换一个管理团队而已。 国有化的反应 银行国有化,成了全球的焦点。股票市场、银行管理团队都产生强烈反应。因为国有化结果首先就是股票大幅贬值,然后引领金融股及其他相关板块集体跳水。所以,股市投资者并不希望银行实行国有化。而存款人并不受影响,因为有联邦存款保险作保障,银行分支机构也会照常运营。比较而言,企业借款人则会被严格限制。 银行家协会认为,国有化会损害金融部门,使信贷环境更加恶化,还会降低公众信心。如果政府一味纠缠在是否国有化问题上,那么投资者只能冷眼旁观,对市场恢复同样没有好处。而美国银行则宣称,自己完全可以处理 “有毒资产”问题,并声明,对国有化的猜测并不了解该行。 而高盛公司前银行家、新当选康州国会议员吉姆·海姆斯认为,现在政府插手银行事务已经刻不容缓。“无论我们喜欢与否,联邦政府都已经成了金融体系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但在干预的同时,注意不要把政治因素带入这些机构的管理当中就好了。” ">编辑] 剥离有毒资产新方法 或许的确有美国人认为,作为财政部长并不需要太多的政治技巧。但随着银行危机不断攫住经济,而一场衰退又可能演变成萧条,盖特纳不得不站到了政治舞台的中心。 23日,已经连亘数日的美国银行有毒资产剥离计划最终出台。按照美国财政部的说法,这些资产应该被更恰当的称之为“遗留资产”。假如以恰当的方式对之进行处理,财政部对它们的剥离将会给纳税人带来收益。 这牵扯到了盖特纳剥离这些资产的新方式。根据细则,美国财政部将采取措施(承担风险)“确保私人投资者参与进这个计划当中来”。而之所以要如此,是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竞拍的方式给这些资产给出一个合适的价格。“这将借助市场的力量来避免政府给出过高的价格,”美国财政部的一位官员表示。而一旦这些资产价格回升,纳税人、私人投资者都将获得收益。“现在的这种方法是一种折中,它既避免了渐进主义式的危险,也避免了让纳税人承担所有的风险。”美国财政部的声明说。的确有分析指出,这项新计划,将是一种阻止衰退继续侵蚀经济的有效方式。 抛开这是不是一种新的方式不谈,抛开这些资产“是不是真的有价值”也不谈,短短四十天多天,盖特纳财长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现在的确看不到太好效果的财政政策。虽然奥巴马依然在呼吁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信心,“但是无效的政策和更加糟糕的实施使他表演了一场蹩脚的戏剧。在这次拯救银行的行动中,他的做法将会削弱奥巴马经济政策的合法性,使后者更加难以从国会获得足够的资金。”左翼杂志《新共和》已经在说。 美国经济和盖特纳的时间都已经不多。“试错的成本并不仅仅是浪费了一次宝贵的机会,它还会使美国人丧失更多的宝贵时间。” “一切还没终局,但已是为时不远。”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萧条经济学家”克鲁格曼,这样悲观的评价说。因为他认为,这是一项“现金换垃圾的新计划”。 剥离细则 美国银行的倒闭将在出借方和贷款者之间制造恐慌,这种出借方包括金融货币市场,保险公司以及外国政府。这还会伤害到直到目前所有的美国政策的可信度。美国政府已经为银行总计达到2100亿美元的新近债务提供担保,而它还有总计2400亿美元的其他与银行直接有关的资产。 根据美国官方说法,银行的有毒资产应该被称之为“遗留资产”(legacy assets),正是它们的存在制约了整个借贷市场,拖住了美国经济的后腿。 为了处理“有毒资产”,美国财政部的两项举措是:首先,计划扩大美联储的“定期资产抵押证券贷款机制”(TALF),支持投资者买入银行的“有毒资产”。 TALF可向投资者提供贷款,并同意接受非流动性资产作为担保,使投资者能够获得购买汽车、房屋以及助学等方面的贷款。 另外,政府还将通过援助基金设立一个公共-私有基金,用于支持私人投资者购买“有毒资产”。财政部将动用7000亿美元的金融救援资金,与私人投资者组成共同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将由私营投资公司管理,财政部担当合作投资者。在大多数情况下,私人投资者出1美元,财政部就出1美元。 整个计划的核心投资将由问题资产救助计划提供750到1000万亿美元的资产,与之配套的是投资者的投资——美国政府希望这样的配套可以站到整个资本的 5%或者以上。通过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美联储提供的杠杆作用,巨大的有毒资产将得到认购。美政府表示,它希望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及其他的长期投资者购买这些资产。 美国财政部提供了该计划具体实施的例子:一个由问题住房抵押贷款打包资产池的票面价格在拍卖之前为100美元。私人投资者将进行出价,举例来说,最高的出价者出价为84美元,那么这个资产池将被买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将为这个购买价格提供总计72美元的担保贷款。美国财政部将给剩下的12美元提供一半即6 美元的投资,这些钱来自这笔总计为7000亿美元的拯救计划。而私人投资者将掏出剩下的6美元。 只需要付出很小的风险,但是假如这些资产的价格一旦回升,私人投资者将会获得可观的回报,而政府也将获得回报。在最坏的可能性发生的条件之下,绝大多数的风险也将由政府来承担。当然,这样的假定也是建立在拍卖将会引导出真实的竞价情形之上的。 美国财政部表示。因为他们能够更好的分析资产的细节,能够给它们一个更加合理的价格。这能够让政府不必掺和给资产定价的事情。 “对于纳税人金钱最大的浪费就是政府花了太多的钱”,一个官员称。 与此同时,美国财政部也在上周末不断的向潜在的投资者们表示,他们在投资获得分红的时候,将不会遭受AIG正在遭遇的压力批判和公众的反对。此前私人投资对获得收益曾经因为AIG的分红丑闻引起了担心。盖特纳23日明确表示,不会在私人投资上给予分红的限制。 疑惑重重 “总是需要更多的一点时间却验证我们的计划是正确的。当然,肯定这中间伴随着批评的声音”,上周五,奥巴马在接受采访时说,“为什么花掉了这么长的时间?你已经执政40天了,你还没有解决这场大萧条之后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啊。” 在近日一次于白宫进行的采访中,奥巴马承认,假如他的政府计划采用联邦资金去解决有毒资产问题的话,他需要获得来自华尔街投资者的支持。 而巴克莱资本的蒂姆欧邦德表示,将银行的债务资产全部出售“真的是一点依据都没有”。针对目前市场上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形势,一种可能的方式是为所有的银行债务提供担保,而不是新的其他招数。 有分析指出,有毒资产剥离计划能够得以实施的真正条件是:这些资产真的是有价值的。假如不是——很多怀疑人士对此提出了质疑——那么盖特纳的计划也许只不过是将纳税人的钱再次输送给了私人投资者和大银行。而这将再次动摇奥巴计划的有效性。 这项计划的最大障碍是这些有毒资产许多已不再交易,这意味着很难给它们定价。 直接参加这项计划发布会的高管们说,计划中并没有解决最核心的问题,那就是私人投资者不大可能花冤枉钱购买有毒资产,而银行也不大可能贱卖这些资产。美国政府则希望他们的补贴能迫使投资者愿意冒险花更多的钱来购买这些资产。 即使银行真的被迫以过低的价格出售了资产的话,它们可能又会需要从财政部获得新的纾困资金。 克鲁格曼分析说,盖特纳的做法只能是一条单行线:假如资产的价格上升了,投资者会获得利润。假如资产的价格下跌,投资者们却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所以这并不是真正的让市场来发挥作用。这只是一种间接的、矫饰的资助购买有毒资产的方式。 “这个计划的最大问题是:它可能不会有效果。是的,有毒资产在某种程度上也许的确是被价值低估了。但事实是,这场游戏的主管们曾经拿着他们银行的资产打了这样的一个赌:没有房地产泡沫,对于空前的房地产债务保持信心并没有问题。他们失掉了自己的赌局。没有任何一种金融‘哄骗’计划——包括盖特纳的这项计划 ——能够改变这样的事实。” 你也许会说,为什么不试验一下这个计划,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一个答案是,时间已经不等人了——每浪费一个月,就有60万的工作机会要丧失。 无论如何,更重要的是奥巴马先生正在浪费他所获得的人们对他的信仰。假如这项计划失败了——这几乎是木已成舟的事情——很可能他就不会再有机会说服国会再次给予更多的资金去做其他的事情了。 “毫无疑问,政府这样做将冒着风险,”盖特纳说,“唯一的问题是如何将事情做到最好。” 该计划的成功与否并不仅仅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复兴大计,盖特纳推广这项计划也将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至少已经有两名共和党参议员要求盖特纳主动辞职。上周日阿拉巴马州参议员Richard C. Shelby在接受采访时便表示:“假如他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的话,我认为他坚持不了多久了。” 不管如何看待盖特纳的新政策,已经工作了三个月的盖特纳的确已经遭受了来自各方的质疑。“人们总是会从他们的工作中学到新的东西。但是这意味这奥巴马必须再次确定,他的财政部长已经开始从经验中开始学习——而这种学习速度还得是很快才成。”《新共和》杂志说。 奥巴马应该吸取的教训,也许还应该包含这样的一个例子:大萧条的年代中,罗斯福总统最初的经济计划中包含了一系列的构思并不完美的计划——包括设立一个国家振兴委员会——而联邦高等法院也宣称了他的这些做法的不合法性。但是罗斯福计划的迅速而又决定性的减小增强了人们的信心,也使得他可以在这些问题上说了算:究竟什么是有效的,而什么不是。 美国财政部定义的新计划的基础性原则: 首先,通过由政府筹集资金,包括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及美联储,以及私人进行投资,“一种可靠的购买力将被创造出来,这使得纳税人的资金将得到充分的利用。”美国财政部在情况说明书中表示。 其次,保护纳税人免遭风险。美国财政部表示,“私人投资者将面临糟糕局势时损失投资的风险,而纳税人则将分享利润回报。” “通过强调私人投资者将会承担风险,美国财政部看起来像是在不断的向一般纳税人提供这样的一种保证,他们将不会独自承担另外一万亿美元的负担。”《纽约时报》在报道中这样表示。 第三,采用竞争性的拍卖手段来帮助给这些资产制定合理的价格。“为了避免政府可能会给出过高价格的可能性,私人投资者彼此之间进行竞争将给资产一个合理的价位。” 参考文献 ↑ 焦建.盖特纳:剥离有毒资产新方法,经济观察网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有以下规定: 1、合同形式及兼职规定(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试用期规定(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算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计算公式: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 = 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小时数 例:某钟点工丙在某单位从事保洁工作,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为6元,8月份累计工作80小时,计算其当月实得工资。 根据公式,则为:当月实得工资 = 6×80 = 48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意义 非全日制劳动是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形式呈现迅速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社区服务等领域,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在我国促进非全日制劳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需求取决于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同时,企业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也要尽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实际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显低于全日制用工。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内的一些灵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在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压力较差的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在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最后,有利于缓解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矛盾,减少失业现象。在劳动力大量过剩、劳动力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就业机会短缺的背景下,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业在对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总量不变的条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职工,可以给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什么是改组发行 从《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来看,股份的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改组发行及新股发行等若干种不同的发行。 改组发行是指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票的行为。 改组发行的条件 依据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应符合设立发行的七个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2、近三年连续盈利。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4、在公司拟发行的投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 6、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参考文献 ↑ 1.0 1.1 张璎.《公司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10-1↑ 杨义群.《财务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11-1
1. A calculation tool used by sliding counters along rods or grooves, used to perform mathematical functions. In addition to calculating the basic functions of addition, subtraction, multiplication and division, the abacus can calculate roots up to the cubic degree.2. A semi-annual accounting journal published and edited by the University of Sydney. Published in 1965, this journal covers all areas of accounting. It is believed that the abacus was first used by the Babylonians, as early as 2,400 B.C. Since that time, the physical structure of abaci have changed. However, the idea has survived almost five millenia, and is still being used today.The Chinese and Japanese use different finger techniques with their abaci. The Chinese use three fingers (thumb, index, and middle) to move the beads; while the Japanese only use their thumb and index fingers.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 定义 阿罗不可能定理(Arrow'simpossibilitytheorem,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 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是指:如果众多的社会成员具有不同的偏好,而社会又有多种备选方案,那么在民主的制度下不可能得到令所有的人都满意的结果。定理是由197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J·阿罗提出。 背景资料 1951年肯尼斯·约瑟夫·阿罗(Kenneth J.Arrow)在他的现在已经成为经济学经典著作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一书中,采用数学的公理化方法对通行的投票选举方式能否保证产生出合乎大多数人意愿的领导者或者说“将每个个体表达的先后次序综合成整个群体的偏好次序”进行了研究。结果,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能的!更准确的表达则是:当至少有三名候选人和两位选民时,不存在满足阿罗公理的选举规则。或者也可以说是:随着候选人和选民的增加,“程序民主”必将越来越远离“实质民主”。从而给出了证明一个不可思议的定理:假如有一个非常民主的群体,或者说是一个希望在民主基础上作出自己的所有决策的社会,对它来说,群体中每一个成员的要求都是同等重要的。一般地,对于最应该做的事情,群体的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的偏好。为了决策,就要建立一个公正而一致的程序,能把个体的偏好结合起来,达成某种共识。这就要进一步假设群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按自己的偏好对所需要的各种选择进行排序,对所有这些排序的汇聚就是群体的排序了。 孕育和诞生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阿罗不可能定理的证明并不难,但是需要严格的数学逻辑思维。关于这个定理还有一段情节颇为曲折的故事。 阿罗在大学期间就迷上了数学逻辑:读四年级的时候, 波兰大逻辑学家塔斯基(Tarski) 到阿罗所在的大学讲了一年的关系演算, 阿罗在他那里接触到诸如传递性、排序等概念 在此之前. 阿罗对他所着迷的逻辑学还是全靠自学呢。 后来, 阿罗考上研究生.在哈罗德·霍特林(Harold Hotelling) 的指导下攻读数理经济学 他发现,逻辑学在经济学中大有用武之地 就拿消费者的最优决策来说吧,消费者从许多商品组合中选出其最偏好的组台、这正好与逻辑学上的排序概念吻台。又如厂商理论总是假设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 当考虑时间因素时,因为将来的价格是未知的厂商只能力图使基于期望价格的期望利润最大化。我们知道、现代经济中的企业一般是由许多股东所共同拥有100个股东对将来的价格可能有100种不同的期望,相应地根据期望利润进行诸如投资之类的决策时便有100种方案。那末,问题如何解决呢?一个自然的办法是由股东(按其占有股份多少)进行投票表决, 得票最多的方案获胜这又是一个排序问题阿罗所受的逻辑训练使他自然而然地对这种关系的传递性进行考察 结果轻而易举地举出了一个反例。 阿罗第一次对社会选择问题的严肃思考就这样成为他学习标准厂商理论的一个副产品不满足传递性的反例激起了阿罗的极大兴趣,但同时也成为他进一步研究的障碍 因为他觉得这个悖论素未谋面但又似曾相识。事实上这的确是一个十分古老的悖论,是由法国政治哲学家、概率理论家贡多赛在1785年提出的 但是阿罗那时对贡多赛和其他原始材料一无所知,于是暂时放弃了进一步的研究。这是1947年。 次年, 在芝加哥考尔斯(Cowles)经济研究委员会, 阿罗出于某种原因对选择政治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发现在某些条件下,“少数服从多数”的确可以成为一个合理的投票规则。但是一个月后,他在《政治经济学杂志》里发现布莱克(Black)的一篇文章已捷足先登,这篇文章表达了同样的思想看来只好再一次半途而废了。阿罗没有继续研究下去其实还有另一层的原因,就是他一直以 严肃的 经济学研究为己任,特别是致力于运用一般均衡理论来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模型作为经济计量分析的基础 他认为在除此以外的“旁门左遭’中深究下去会分散他的精力。 1949年夏天, 阿罗担任兰德公司(Rand)的顾问。这个为给美国空军提供咨询而建立起来的公司那时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当时尚属鲜为人知的对策论。职员中有个名叫赫尔墨([[]Helmer]]) 的哲学家试图将对策论应用于国家关系的研究, 但是有个问题令他感到十分棘手: 当将局中人诠释为国家时,尽管个人的偏好是足够清楚的,但是由个人组成的集体的偏好是如何定义的呢?阿罗告诉他, 经济学家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 并且一个恰当的形式化描述已经由伯格森(Bergson) 在1938年给出。伯格森用一个叫做社会福利函数的映射来描述将个人偏好汇集成为社会偏好的问题, 它将诸个人的效用组成的向量转化为一个社会效用虽然伯格森的叙述是基于基数效用概念的, 但是阿罗告诉赫尔墨, 不难用序数效用概念加以重新表述。于是赫尔墨顺水推舟,请阿罗为他写一个详细的说明当阿罗依嘱着手去做时,他立即意识到这个问题跟两年来一直困扰着他的问题实际上是一样的。既然已经知道“少数服从多数“一般来说不能将个人的偏好汇集成社会的偏好,阿罗猜测也许会有其他方法。几天的试探碰壁之后, 阿罗怀疑这个问题会有一个不可能性的结果。果然, 他很快就发现了这样一个结果; 几个星期以后,他又对这个结果作进一步加强。 阿罗不可能定理就这样呱呱坠地了。 从1947年萌发胚芽到t950年开花结果,阿罗不可能定理的问世可谓一波三折, 千呼万唤始出来, 而且颇有点 无心插柳的意味。但是,正是在这无心背后的对科学锲而不舍的追求,才使逻辑学在社会科学这块他乡异壤开出一朵千古留芳的奇葩 这不能不说是耐人寻味的。 操作实务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众所周知,多数原则是现代社会广泛接受的决策方法。洛克认为“根据自然和理性的法则,大多数具有全体的权力,因而大多数的行为被认为是全体的行为,也当然有决定权了”。但很多在自然法学家那里是想当然正确的东西在社会选择理论中是需要证明的。所谓社会选择,在数学上表达为一个建立在所有个人的偏好上的函数(或对应),该函数的性质代表了一定的价值规范,比如公民主权、全体性、匿名性、目标中性,帕累托最优性,无独裁性等。社会选择最重要的问题是,这些价值规范之间是否是逻辑上协调的。阿罗证明,不存在同时满足如下四个基本公理的社会选择函数:①个人偏好的无限制性,即对一个社会可能存在的所有状态,任何逻辑上可能的个人偏好都不应当先验地被排除;②帕累托原则,即一个方案对所有人是最优的意味着相对于社会偏好序也是最优的;③非相关目标独立性,即关于一对社会目标的社会偏好序不受其它目标偏好序变化的影响;④社会偏好的非独裁性。 内容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源自孔多塞的“投票悖论”,早在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孔多赛就提出了著名的“投票悖论”:假设甲乙丙三人,面对ABC三个备选方案,有如图的偏好排序。 甲(a > b > c),乙(b > c > a),丙(c > a > b)注:甲(a > b > c)代表——甲偏好a胜于b,又偏好b胜于c。 若取“a”、“b”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b ),乙(b > a ),丙(a > b )社会次序偏好为(a > b ) 若取“b”、“c”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b > c ),乙(b > c ),丙(c > b )社会次序偏好为(b > c ) 若取“a”、“c”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 > c ),乙(c > a ),丙(c > a )社会次序偏好为(c > a ) 于是我们得到三个社会偏好次序——(a > b )、(b > c )、(c > a ),其投票结果显示“社会偏好”有如下事实:社会偏好a胜于b、偏好b胜于c、偏好c胜于a。显而易见,这种所谓的“社会偏好次序”包含有内在的矛盾,即社会偏好a胜于c,而又认为a不如c!所以按照投票的大多数规则,不能得出合理的社会偏好次序。 阿罗不可能定理说明,依靠简单多数的投票原则,要在各种个人偏好中选择出一个共同一致的顺序,是不可能的。这样,一个合理的公共产品决定只能来自于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利机关,要想借助于投票过程来达到协调一致的集体选择结果,一般是不可能的。 推理及学者的评价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为了简单起见,假定,每个个体至少有3个供排列的选项,可以用各种味道的饼干为选项的例子,如,香草饼干(V)、巧克力饼干(C)和草莓饼干 (S),每一个人要形成一个序列,表示出他对3种味道的喜爱程度,如V>S>C,表示这个人最喜欢香草饼干,其次是草莓饼干,最后是巧克力饼干。设有甲乙丙三人作选择,他们的个人偏好为: 甲: V>C>S,乙: C>S>V,丙: S>V>C。 表1 投票悖论 投票者对不同选择方案的偏好次序:甲VCS,乙CSV,丙SVC ,用民主的多数表决方式,如果三个人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则结果必然如下所示: 首先,在V和C中选择,甲、丙喜欢V,乙喜欢C;然后,在C和S中选择,甲、乙喜欢C,丙喜欢S;最后,在V和S中选择,乙、丙喜欢S,甲喜欢V。 这样三个人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V>C,C>S,S>V可见,利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机制,将产生不出一个令所有人满意的结论,这就是著名的“投票悖论”(paradox of voting)。这个投票悖论最早是由康德尔赛(Coudorcet,Marquis de)在l8世纪提出的,因而该悖论又称为“康德尔赛效应”,而利用数学对其进行论证的则是阿罗。 用数学语言来说,即:假设群体S上有m个个体成员,群体中出现的各种事件构成一个集合X,每个个体对每一事件都有自己的态度,即每个人都对集合X有一个偏好关系 > i=1,2,…,m。即可以按自己的偏好为事件排序。定义群体的偏好为:>_5 =P(>_1 ldots,>_m) 其中P是一种由每个个体偏好得出群体偏好的规则。按这个规则从个体排序(偏好)得到群体排序(偏好),而且这个排序符合民主社会的民主决策的各种要求。注意这个排序是自反的,即如果A>B,那么,BB,B>C,则有A>C;并且还是完全的,即要么A>B,要么B>A,二者只有其一而且必有其一。这首先要考察一下民主社会的民主决策的各种要求是什么,阿罗用4个公理(有时表述为5条,把公理1分为两条)表述出这些要求。他用的是数学方法,符号化的公理和数理逻辑的证明方法,为了简单地说明问题,我们采用了自然语言解释。 公理1 个体可以有任何偏好;而且是民主选择——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自由地按自己的偏好进行选择(数学上称为原则U—无限制原则: > i,u=1,2,… , m在x上的定义方式无任何限制)。 公理2 不相干的选择是互相独立的;(数学上称为原则I— —独立性原则:对于X中的两个事件X和Y,>_5=P( iY不成立。就是说,每人都有同样明确态度的两件事,社会也应该有同样的态度。) 公理4 没有独裁者——不存在能把个体偏好强加给社会的可能。(数学上称为原则D—— 非独裁原则:不存在某个i,使得PV);同理,在对V和S以及C和S分别进行投票时,可以得到S 以两票(乙丙)对一票(甲)而胜出于V(S>V);C以两票(甲乙)对一票(丙)而胜出于S(C>S)。这样,C>S—S>V— C>V,投票悖论就此宣告消失,唯有C项选择方案得到大多数票而获胜。 森把这个发现加以延伸和拓展,得出了解决投票悖论的三种选择模式:(1)所有人都同意其中一项选择方案并非最佳;(2)所有人都同意其中一项选择方案并非次佳;(3)所有人都同意其中一项选择方案并非最差。 森认为,在上述三种选择模式下,投票悖论不会再出现,取而代之的结果是得大多数票者获胜的规则总是能达到唯一的决定。 一个更完整、更简单也更具一般意义的不可能性定理,是艾利亚斯在2004年发表的。这一定理声称:如果有多于两个可供选择的社会状态,那么,任何社会集结算子,只要满足“偏好逆转”假设和“弱帕累托”假设,就必定是独裁的。特别地,阿罗的社会福利函数和森的社会选择函数,都是社会集结算子的特例,并且偏好逆转假设在阿罗和缪勒各自定义的社会选择框架内分别等价于阿罗的“独立性假设”和缪勒的“单调性假设”,从而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森的最小自由与帕累托效率兼容的不可能性定理、缪勒和塞特斯维特的一般不可能性定理,均可视为艾利亚斯一般不可能性定理的特例。艾利亚斯的不可能性定理有怎样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结论是人们正在研究的问题。 经典案例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假设有甲、乙、丙三人,分别来自中国、日本和美国,而且是分别多年的好朋友。三人久别重逢,欣喜之余,决定一起吃饭叙旧。但是,不同的文化背景形成了他们不同的饮食习惯,对餐饮的要求各不相同,风格各异:甲:中餐>西餐>日本餐 乙:日本餐>中餐>西餐 丙:西餐>日本餐>中餐 如果用民主的多数表决方式,结果如下所示: 首先,在中餐和西餐中选择,甲、乙喜欢中餐,丙喜欢西餐; 然后,在西餐和日本餐中选择,甲、丙喜欢西餐,乙喜欢日本餐; 最后,在中餐和日本餐中选择,乙、丙喜欢日本餐,甲喜欢中餐。 三个人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中餐>西餐,西餐>日本餐,日本餐>中餐 所以,利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机制,将产生不出一个令所有人满意的结论,这就是著名的"投票悖论"(paradoxofvoting)。 投票悖论最早是由康德尔赛(MarquisdeCoudorcet)在18世纪提出的,因而该悖论又称为"康德尔赛效应"[③],而利用数学对其进行论证的则是肯尼斯·阿罗。 阿罗认为,有关社会选择的两个公理与民主主义所要求的诸条件不相适应。他所说的公理指以下内容: 公理1:连贯性(connectedness) 在x和y两项选择共存时,下面的某种情况永恒成立: x大于或等于y;y大于或等于x。 公理2:传递性(transitivity) 在有x、y、z三项选择时,会出现这样几种情况: x大于或等于y;y大于或等于z;则x大于或等于z。 阿罗指出,奠定这两个公理的基础的社会福利函数与他所谓的民主主义的诸条件不相称。民主主义的诸条件如下: (1)条件1:个人排列顺序的普通容许区间。 作为个人来讲,对于如何选择自己的选择值序列问题是无关紧要的。例如,在面临x、y、z三项选择时,无论是x>y>z,还是z>y>x,或者是y>z>x,......总而言之,允许个人按照自己意愿排列选择值顺序。 (2)条件2:社会评价与个人评价的正态相关。 假如有五个人来选择x、y,当其中三人为x>y,另外二人为xy,而且,即使出现少数派中的一方改变主意,x>y时,x>y的社会全体的多数表决结果将仍然如故,不会发生改变。 (3)条件3:与无关选择对象无关的独立性。 在x、y、z三项选择值之间,假定选择顺序为x>y>z,那么即使y选择值已不复存在,剩下x和z的x>z的选择关系仍旧不发生改变。 (4)条件4:公民主权 个人的选择顺序与社会结构无关,即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能按各自的价值观,自由地在备选对象中进行选择。 (5)条件5:非独裁 在全体成员中,当只有特定的个人选择x>y,其余人选择xy。[④] 综上所述,即所有五个条件都理应成为民主社会所具备。阿罗认为,如果同时承认前面两个公理和该五个条件,就会促成投票的悖论效应。这就是阿罗不可能定理。 接下来,笔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阿罗所谓两个公理与民主社会的五个条件的矛盾性。 按照阿罗的理论,假设现在有七个人聚在一起准备去吃饭。这七个人对餐饮的偏好顺序如下所示: 1号:中餐>西餐>日本餐 2号 3号日本餐>中餐>西餐 4号 5号 6号西餐>日本餐>中餐 7号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由上可以看出,就中餐和西餐比较而言,1至4号喜欢中餐,5-7号喜欢西餐,故中餐以四比三的结果夺得优势。再将西餐和日本餐相比较,则1号和5至7号喜欢西餐,2至4号喜欢日本餐,即西餐以四比三的结果夺得优势。如果依照公理2的可递性来看,西餐>日本餐,由于前面中餐>西餐,则中餐>日本餐。但是,若从七个人的选择顺序来看,主张中餐比日本餐好的只有1号,而其他人都认为日本餐比中餐好。问题尚不仅于此,按照可递性,中餐将表现为社会选择结果。在此情况下,只有1号的意见得到通过。这时,如果1号改变选择顺序,那么与其相适应的社会结果将注定不以其他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以1号的选择顺序为转移。 阿罗涉及的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代表性。阿罗阐释了采取所谓多数表决的决定规则势必会随之出现独裁现象。我们通常认为多数表决是促成民主主义的决定原则,但在现实中,它却不曾起到这种作用。 就民主主义社会而言,阿罗所谓的基于多数表达原理的投票结果有时会导致投票的悖论效应,其观点颇具有重要意义。阿罗认为,投票的悖论并非经常发生,而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如果这种概率实在微乎其微的话,那么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意义就会黯然失色。对投票悖论产生的概率采取数学手段进行计算的是坎普布尔(C.Campbell)和塔洛克(G.Tullock)。 坎普布尔等人运用蒙特卡尔法来计算投票悖论产生的概率,并且指出,投票者数量或选择值增加越多,产生悖论的可能性就越大。譬如,在投票者为3人,选择值为3点的情况下,产生悖论效应的概率约为5.7%;当投票者增加至15人,选择值增加至11点时,产生悖论效应的概率提高到50%。[⑤]也就是说,两次投票中就有一次悖论现象出现。因而,对于每天都在频繁进行着各种会议和集会的民主主义社会来讲,决不可能对如此之高的比率掉以轻心。 此外,涅米和维斯伯格也大大地推进了坎普布尔等人的计算。他们指出,在投票者超过十人的情况下,以上投票悖论出现的概率基本无变化,而且选择值的多少对悖论概率有相当大的影响。 可见,在这种情景下,利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机制,将产生不出一个令所有人满意的结论。 与中国发展的关系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自由民主制度的辩护 当年阿罗提出不可能定理,这对于民主人士来说,几乎是当头一瓢冷水。有人声称,阿罗不可能定理对于投票制度的打击类似于能量守恒定律对于永动机的打击,是最根本和彻底的。在诺贝尔奖的授奖词上,瑞典皇家科学院本茨尔教授承认,“这个结论在完全民主的梦想方面是非常令人失望的”。 我们有时在中文文献中看到,有些作者根据阿罗不可能定理说上一番,然后就判定自由民主制度原来也怎么怎么不好,言下之意似乎全世界的各种政治制度,都不过尔尔。其实这是对阿罗不可能定理的极大误解。事实上,阿罗不可能定理只是证明,不存在十全十美的集体选择规则,但是在已有的选择规则中,还是存在着优劣之别的。在理论上通过放宽阿罗不可能定理从而为自由民主制度辩护的大有人在,其中最著名者的证明路径就是邓肯·布莱克单峰偏好定理与安东尼·唐斯的中间投票人定理。 布莱克认为,阿罗不可能定理其中有一个很强的假设,就是偏好的无限制域(unrestricteddomain)。他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不符合现实情况,现实情况是人们许多偏好构成了一个偏好单峰。所谓单峰偏好,就指多数人的偏好都倾向于其中一个备选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多数规则就能够导致一个稳定性的结果,从而克服了投票悖论。布莱克的意义于,他并未否认阿罗不可能定理在逻辑上成立,但在现实中否定了它的可行性。戈登·塔洛克认为,在现实世界中,投票者的个数总是大大超过供投票选择的社会状态的个数的。这时,出现投票悖论的概率是如此之小,以至于在实际上可以不考虑它。 从单峰偏好就可以推导出中间投票人定理。唐斯指出,在一个多数决策的模型中,如果个人偏好都是单峰的,则反映中间投票人意愿的那种政策会最终获胜,因为选择该政策会使一个团体的福利损失最小(Downs,1957)。中间投票人定理与一个有关社会阶层的假设相关,通常认为,中间投票人往往为拥有中间收入或财产的居民,也就是中间阶级或者中产阶级。在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为中产阶级的情况下,社会偏好将向中产阶级的意愿靠拢。这将可让多数规则发挥其作用,从而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一个社会成员中产阶级居于多数地位,那么整个社会就越是不可能出现极端的选择,就越不可能出现革命或者反革命。政治就越稳定,社会经济生活也就越有条件理性化,而不是走向极端。中间投票人定理的另一个含义是: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家,要想获得极大量的选票,必须使自己的竞选方案与纲领符合中间投票人的意愿。就是说,他要赢得选举的胜利,必须保持中庸。从现实情况看,美国两党竞争便为中间投票人定理做出了绝好注脚。 现在,我们看到,通过对其中一个条件的修正,阿罗不可能定理不再对多数规则的否定,而构成了对多数规则的证明。1998年,阿马蒂亚·森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的演说中指出,阿罗不可能定理其实就是自由民主制度辩护的,这才是一语中的(Sen,2002)。对于西方国家的自由民主制度的辩护士来说,理论已经不存在困惑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将阿罗不可能定理与中国——这个坚持自己的民主制度的国家——对证呢? 参考资料 http://wiki.mbalib.com/wiki/%E9%98%BF%E7%BD%97%E7%9A%84%E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fa5a6f010005qf.html http://ks.cn.yahoo.com/question/1407032703490.html
A method of transacting different securities orders. Continuous trading involves the immediate execution of orders upon their reception by market makers and specialists. Unlike batch trading, which collects similar orders and executes them all at once, continuous trading entails the immediate placement of orders to market. In the U.S., all trades occur on a continuous basis except at opening. For example, a limit order to sell a security is immediately sent to market and remains there until either the order expires or a buy order with a higher or equal buying price is sent to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