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urrency code for the Lithuanian litas, the currency of the Baltic country of Lithuania. The Lithuanian litas (LTL) is subdivided into 100 centas. The Bank of Lithuania mints coins in denominations of 1, 2, 5, 10, 20 and 50 centas, and 1, 2 and 5 litai. Banknotes are issued in 10, 20, 50, 100, 200 and 500 denominations. |||ISO 4217 currency codes are the global standard for currency recognition. The three-letter codes are esta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 and are used universally around the world in banking and business.
申购费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间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单位时所支付的手续费目前国内通行的申购费计算方法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净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我国《开放式投资基金证券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购费,但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目前申购费费率通常在1%左右,并随申购金额的大小有相应的减让。 基金申购费率指投资人购买基金单位需支付的费用比率,投资者申购不同基金时,可能会因为申购金额的大小而申购费率有所不同。在这里,取费率最大值计算。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金额里实际包括了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两部分。申购费用可以按申购金额或净申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国内的做法一般是按申购的价款总额(含费用)乘以适用的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并从申购款中扣除。这样,对一笔申购金额实际可以买到的基金单位的计算方法为: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适用的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基金单位净值 这种计算方法是美国等海外市场通用的计算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在采用“未知价法”的情况下,计算比较简便;此外,由于一般按申购金额增加采用递减的费率,可以避免出现按净申购金额计算会导致买的少的投资者实际交款可能高于买的多的投资者的不公平现象。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会使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略高于公布的费率。投资者如想了解按净申购金额计算适用的费率,只需作一个小的换算即可: 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1-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 例如,按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为2%,则: 按净申购金额适用的费率=2%÷(1-2%)=2.04%。
The side of Wall Street comprising the investing institutions such as mutual funds, pension funds and insurance firms that tend to buy large portions of securities for money-management purposes. The buy side is the opposite of the sell-side entities, which provide recommendations for upgrades, downgrades, target prices and opinions to the public market. Together, the buy side and sell side make up both sides of Wall Street. For example, a buy-side analyst typically works in a non-brokerage firm (i.e. mutual fund or pension fund) and provides research and recommendations exclusively for the benefit of the company's own money managers (as opposed to individual investors). Unlike sell-side recommendations - which are meant for the public - buy-side recommendations are not available to anyone outside the firm. In fact, if the buy-side analyst stumbles upon a formula, vision or approach that works, it is kept secret.
什么是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编辑]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口径 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tax base)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但是,股权转让所得与其他财产转让所得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它并非单纯的财产处置收益,还可能包含了“持有收益”的成分,即转让人在持有股权期间基于被投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利润而应享有的权益增长部分。如果被投资企业将这些新增盈利全部分配给股东,它们就成为股权持有人的股息所得。但是,企业基于法律要求以及经营需要都不会进行全额分配。未分配的盈余留存于被投资企业,就构成资产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对股权持有人来说,这些保留盈余 通常增加了股权的内在的价值并在其处置股权时得以实现,以资本利得的形式表现出来。 依照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股息性所得与财产转让所得的税收待遇完全不同。股息性所得作为投资方从被投资方获得的属于已征收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原则上,内资企业对这部分所得实行税收抵免,仅就差额税率部分补交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从其他企业分得的股利则完全免税。 相反,财产转让所得需要全部并入企业的应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而言,这就相当于股权转让所得中内含的股息部分(即持有收益)承担了双重税赋。 在股息与资本利得税负不同的情形下,税法上如何规定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口径,是否确认其中可能存在的持有收益,对于企业纳税人转让股权的行为,特别是转让时机的选择,有直接的影响。具体来说,如果税法不区分“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而是要求将股权转让价与成本价的差额全部作为应税所得,则股权持有人将倾向于在被投资企业将留存收益全部分配之后进行股权转让,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股息免税的好处。相反,如果税法规定,股权转让所得中的“持有收益”部分可视为股息,则股权持有人就不会太在意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因为,不论被投资企业分配与否,股权转让人都可以从作为计税基础的股权转让所得中,剔除对应于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部分的“持有收益”。">编辑]我国税法对股权转让所得的规定 我国最早提出对股权转让征税的法律文件,是1994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过,具体的计征办法是在国家税务总局数年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逐渐明确的。因循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的传统,在股权转让收益征税问题上也出现了内、外资企业各自适用的规章: ——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1997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 71号),以下简称《外资重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征税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对于内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在1998—2000年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包括《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97号,以下简称《内资改制规定》),《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以下简称《股权投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9号)等。 在上述规范性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在1997—98年间实行的政策是区别股权转让所得中的“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将“持有收益”作为股息性所得看待,免予纳税。1997《外资重组规定》与1998《内资改制规定》对此的表述几乎完全一致: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一股权转让价一股权成本价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被持股企业帐面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 然而,2000年以后,国家税务总局似乎改变了以往的做法,在其发布的《股权投资通知》中,不再区分“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而是将整个股权转让收益视为资本利得,其规定如下: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投资通知》并没有界定股权转让的概念,也没有明确自己的适用范围,只是在通知的最后有一条:“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由此,在实务中引发了关于《股权投资通知》与《外资重组规定》、《内资改制规定》之间的效力关系的争议。多数人理解《股权投资通知》取代了《内资改制规定》的规则,股权转让中不得再确认并扣除持有收益。一些人甚至认为《外资重组规定》确认持有收益的规则也不再适用。实践中也出现了大量将股权转让时机与利润分配联系起来的税收筹划。 依一般法理,《股权投资通知》主要是与《内资改制规定》的冲突。企业改制、改组中一般都会涉及股权转让,因此,《股权投资通知》的适用范围与《内资改制规定》存在很大重叠。至于《外资重组规定》,其引言部分表明依据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而《股权投资通知》开篇则说明其“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且企业所得税的内外有别也是我国长期以来的做法,因此,从法理上看,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重组应可以继续适用《外资重组规定》。 参考文献↑ 1.0 1.1 刘燕.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确认的法律冲突未完成的变革.2010-4-13
The average amount of individual securities traded in a day or over a specified amount of time. Trading activity relates to the liquidity of a security; therefore, when average daily trading volume is high, the stock can be easily traded and has high liquidity. As a result, average daily trading volume can have an effect on the price of the security. If trading volume isn't very high, the security will tend to be less expensive because people are not as willing to buy it. |||When average daily trading volume increases or decreases dramatically, this is a signal that there has been some news released that has affected people's views on the security. Usually, higher average daily trading volumes mean that the security is more competitive, has narrower spreads and is typically less volatile. Stocks are less volatile when they have higher average daily trading volumes because much larger trades would have to be made to have an effect on the price.
官股(Government-owned Stock) 官股简介 官股有两种释义,一是官员们入股的企业持有的股权叫官股,这种现象很容易产生腐败。 二是香港政府当年为抵御亚洲金融危机设立一个盈富基金,这个基金所持股份也被某些人称为官股。港府持有的官股都是已流通股份,其价格直接由市场决定。 本条目在以下条目中被提及 华南银行 台湾银行业 盈富基金 道琼斯全球指数 香港上海商业银行 关键字 官股,Government-owned Stock,Government-owned stock.
目录 1 什么是可信承诺 2 可信承诺的举例说明1 3 可信承诺的的评价 4 参考文献 什么是可信承诺 可信承诺是博弈论中的一个重要的概念,动态博弈的一个中心问题是“可信性”问题。所谓可信性是指动态博弈中先行为的博弈方是否该相信后行为的博弈方会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或不利的行为。因为后行为方将来会采取对先行为方有利的行为相当于一种“承诺”,而将来会采取对先行为方不利的行为相当于一种“威胁”,因此我们可将可信性分为“承诺的可信性”和“威胁的可信性”,即可信承诺与可信威胁。 可信威胁是那些对威胁者来说无论是事前还是事中都是有效的。事前有效意味着承诺在把博弈对手看成是和自己同时行动时是有效的,事中有效意味着当采取行动之后该威胁仍然是值得执行的。换言之,可信威胁是符合序贯理性的威胁,它是指当轮到承诺者行动时,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确实会按照原先声明采取行动的承诺1。 可信承诺的举例说明1 一家企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其所在者希望在另一个城市建立一个远程办公室。如果她聘请某人管理这个新建的办公室,她可以向这位管理者支付1000美元的周薪——这比管理者在他处工作得到的收入多出500美元,她自己每周也能获得1000美元的经济利润。这位所有者面临的难题是她无法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监督。所有者清楚,管理者如果对远程办公室进行不诚实管理,其每周获得的实际收入可以高达1500美元,但这么做却会使所有者自身遭受每周500美元的经济亏损。如果所有者认为,所有的管理者都是完全利己的收入最大化个体,那么她是否会开设远程办公室呢? 可信承诺 注:最优结果是,在B点所有者开设远程办公室,在C点管理者诚实管理,但是如果管理者的行为是完全利己的,并且所有者知道这一点,那么这条路径就不会是均衡结果。 远程办公室博弈的决策如上图所示。在A点处,管理岗位侯选人许诺诚实管理,然后博弈过程到达B点处,这时所有者必须决定是否开设远程办公室。如果她选择开设远程办公室,那么博弈过程到达C点处,这时轮到管理者决定是否诚实管理。如果管理者的惟一目标是赚尽可能多的钱,那么他会进行不诚实管理(对应C点处下方的分支),这是因为这么做相比诚实管理(对应C点处上方的分支)每周能够给他带来500美元的额外收入。 因此,如果所有者开设了远程办公室,其结果必然是她蒙受每周500美元的经济损失。如果她没有开设远程办公室(对应B点处的下一分支),那么她的经济利润为0,既然0经济利润总要好于500美元的经济损失,那么所有者就会选择不开设远程办公室。最后我们可以计算出,由于管理者不具有可信承诺而对双方造成的机会成本等于1500美元;其中500美元属于管理者失去的额外周薪,1000美元属于所有者无法实现的经济利润。 可信承诺的的评价 对可信承诺理论的研究,深化了人们对于该理论的理解,使其能够从单纯的博弈论中独立出来而成为解释不同经济政治现象的工具。这种工具的应用大大地丰富了经济学原有的理论体系,使经济学对现实世界的解释能力更上一层楼,同时也使得经济学与政治学的边界更为模糊。 然而正如其它的经济理论一样,可信承诺理论本身并不能单独地用来解释纷繁复杂的各类经济问题,因为经济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可信承诺理论只能与其它的经济理论相结合,才能对经济问题作出全面的解释。国内外对可信承诺理论及其应用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宪政改革方面,这对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改革来说无疑有着很大的启示。 参考文献 ↑ 1.0 1.1 伯南克.《微观经济学原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A securities exchange in the U.S. on which stocks and options are traded. The NYSE Arca, previously known as the ArcaEx or Archipelago Exchange, is owned by NYSE Euronext, which merged with Archipelago Holdings in a reverse merger in 2006. As of 2009, The NYSE Arca is the world's second largest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 (ECN) in terms of shares traded. It accounts for roughly 10% of NYSE-listed securities traded and 20% of Nasdaq-listed securities traded. Much like other ECNs, the NYSE Arca implements a liquidity fee/rebate program to improve overall market liquid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