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spot-forward swaps,Spot-Forward Swap) 即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指买进或卖出某种即期外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它是掉期交易里最常见的一种形式。 目录 1即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的种类 即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的种类 这种交易形式按参加者不同又可分为两种: ①纯粹的掉期交易,指交易只涉及两方,即所有外汇买卖都发生于银行与另一家银行或公司客户之间。 ②分散的掉期交易,指交易涉及三个参加者,即银行与一方进行即期交易的同时与另一方进行远期交易。但无论怎样,银行实际上仍然同时进行即期和远期交易,符合掉期交易的特征。进行这种交易的目的就在于避免风险,并从汇率的变动中获利。 例如,美国一家银行某日向客户按US$1=DMl.68的汇率,卖出336万马克,收入200万美元。为防止将来马克升值或美元贬值,该行就利用掉期交易,在卖出即期马克的同时,又买进3 个月的远期马克,其汇率为US$1=DMl.78。这样,虽然卖出了即期马克,但又补进了远期马克,使该家银行的马克、美元头寸结构不变。虽然在这笔远期买卖中该行要损失若干马克的贴水,但这笔损失可以从较高的美元利率和这笔现汇交易的买卖差价中得到补偿。 在掉期交易中,决定交易规模和性质的因素是掉期率或兑换率。掉期率本身并不是外汇交易所适用的汇率,而是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或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即远期贴水或升水。掉期率与掉期交易的关系是:如果远期升(贴)水值过大,则不会发生掉期交易。因为这时交易的成本往往大于交易所能得到的益处。掉期率有买价掉期率与卖价掉期率之分。
概述 企业重组基金从基金分类的角度来看,企业重组基金属于产业投资基金。按照产业生命周期及所处发展阶段,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基础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重组基金。这三种基金的设立旨在促进处于不同阶段产业成长和发展。一个产业刚进入萌芽期时,需要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进入成熟期和衰退期时,重组基金就能起到这种桥梁作用,在重组过程中,通过对原有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实现一个行业甚至一个产业的持续发展。 具体特点 企业重组基金企业重组基金是专门从事企业并购重组的金融资本,具有投资基金所共有的“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收益稳定和良好的激励与监督机制”等的一般特点。除此之外,与另一类从事并购的资本——产业资本有着很大的区别。具体表现见表: 企业重组基金 产业资本 并购目的 发现被并购企业的价值增值能力 根据并购企业自身的战略发展需要 并购性质 财务并购 战略并购 资金来源 几乎全部来自社会闲置资金 收购企业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 并购管理 挖掘被并购企业自身的潜力来获取收益 将自身与被并购企业整合,产生协同效应,形成合理的战略布局 持有方式 充分挖掘并购企业价值后推出 在本企业战略目标不变的情况下,一般不推出被并购企业 并购技巧 大量使用各种金融工具和负责,以减少并购成本 较大使用负债,收购成本服从企业战略需要 获利方式 由被并购企业自身的盈利及推出是溢价组成,以后者为主 来源于并构主体与被并购企业之间的协同效益 可行性分析 企业重组基金(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1997年中共十五大正式确定“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出要用较长的时间,基本完成对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对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形成更为合理的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10月召开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阐述了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问题。2003年11月9日,北京召开的“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上说,国务院国资委明确表示中国将采取5项措施促进国有企业的改组重组,以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同时欢迎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国企的改组重组。这些都为企业重组基金建立和发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政策条件。 (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严重失衡,企业重复建设比较多,大大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在现阶段,全国企业处于衰退 企业重组基金半衰退期的约占五分之三,约有一万多家,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在8000万到1亿元,非国有企业资产规模从500万元到5000万元。这种间隔区往往是边际效益的临界点,大都出现成本上升、边际效益递减的局面,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的契机正在这个临界点上。同时在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实际困难,包括自有资金不足、资产负债率高、存量资本难以自由流动等。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有效的金融工具来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帮助老产业平稳地度过艰难的转型期,同时国有存量资产的战略性调整,从而有效地推动国有企业改制的有效进行和行业整合,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高速发展。 (三)充足的资金供给 从国内资金供应状况来看,总体比较充裕。一方面,从1996年5月开始到现在,我国中央银行连续8次降息的情况下,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不断攀升,居民都有着实现其金融资产多元化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到2003年底,全国保费实现收入3053.1亿元,同比增长44.7%,如此庞大的资金量在当前我国保险基金贬值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寻求有效的投资途径已经刻不容缓。 企业重组基金 民营企业经过20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大规模参与国企改制改组和国有资产处置的能力。与此同时,外资也具有强烈的并购国有企业的内在需求,这样不仅会引进外资,而且还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整个行业进行前瞻性的分析。可以预计未来若干年内,有众多民企、外资参与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国有企业重组,将构成结构调整的主线。是从整体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素质具有前景的变革。 (四)基金业深入发展的需要 总体而言,基金主要分为证券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目前,我国基金行业,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及其历史因素的影响,其发展状况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及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产业投资基金,这一点是与我国当前的国情不相符的。我国的股票、债券市场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完善程度上讲,都远没有达到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条件;另外我国未上市企业的个数及规模看,远远超过上市企业,未上市企业也同样适应投资基金进行投资。 其次,在三种产业投资基金中,国内真正付诸实践的只有创业投资基金一种,因而相应的理论研究也就主要集中于创业投资基金方面,对现阶段国民经济发展有巨大作用的企业重组基金一直没有受到理论界的重视。这显然不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事实上,国内一些有实力的投资公司,已经开始探索利用产业投资基金采进行国有企业重组。例如,成立于2002年的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用企业重组基金运作模式对昆明制药、云南白药等医药企业进行了收购兼并,整合资源,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应根据我国的国情积极引导企业重组基金直接投资于实际产业。坚持证券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并举的基金发展方向,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运作模式 企业重组基金(一)组织形式传统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按其运作形态的不同有契约型、公司型两种。一般来说,产业投资基金要能适应长期股权投资形式流动性差的特点,获得广泛的市场需求,同时分散创业投资风险。目前国际上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创业投资基金)大多采用有限合伙制,原因在于能够避免双重征税,也无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投资报告。 根据我国国情,从企业重组基金的目标取向看,笔者认为,采取股份公司设立比较合理。因为:(1)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2)产业基金投资公司按股份公司制运作,除非破产清算,一般都具有永久性,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经营;(3)产业投资基金中,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公司制有利于股东行使权利,参与重大决策,保护投资者利益。(4)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法人地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 (二)基金规模不同的基金由于其投资方向和运作模式的特性,基金规模最低资金量也有特别的要求。企业重组基金旨在重组某一行业和产业,它要通过规模性的投资行为,为失衡的产业进行重组和整合,将地区产业结构同构的企业资产加以盘活,因此所需资金规模相对比较大。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外同类基金的经验,我国单个企业重组基金规模最低应在5亿元以上。这主要是考虑:为发挥企业重组基金在几个投资项目上的资金调度功能,产业基金的规模一般比证券投资基金规模要大,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最小规模为3亿元:美国创业基金的规模一般在50007美元以上,被投资公司的数量一般有10多个,以减少投资集中带来的风险。企业重组基金由于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大,规模在10—20亿元较为适宜。从宏观上看,国外投资基金规模一般占全国居民金融资产的10%一30%。建议我国试点初级产业基金规模控制在全国居民金融资产总规模的1%一2%,即约为60亿一120亿元左右。随着试点的成功,每年再扩大20—50亿元规模。 (三)发行方式基金的募集方式有公募和私募两种。与公募相比,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美国、日本及中国台湾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投资基金多采取私募方式,且规定了一定的发起人人数限制,主要向境内外法人及大额投资者募集,这是由它们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发达的资本市场、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和监管体系决定的。 而我国的情况则不同,一方面,90%以上公众财富积累水平相对较低,人均储蓄只有3000—5000元。私募方式一般发起人比较少,若采取私募,则不利于动员这部分人参与产业长期投资。另一方面,我国金融秩序一直不好,金融监管还不十分完善,投资者不够成熟。若采用私募方式,则很容易形成非法集资,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规避国家监管,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权益。因此,笔者认为宜采取公募与私募相结合、以公募为主的方式,则可以吸收社会公众的闲置资金,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形成从而形成规范的运作体系,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可循路径 企业重组基金当前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企业改制重组基金:相关法律法规 从全球企业重组和资产处置的经验来看,成功的运作必须得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因此在国企改制重组基金运作过程中至少需要在两个方面得到法律层面的支持。首先,关于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的法律法规,如《产业投资基金法》如果不能在短期内完成法律法规的正式出台,要在设立和运作方式方面给予一定程度的突破。其次,关于资产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目前中国还没有关于资产证券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相关试点经验,因此建议国企改制重组基金在资产处置方面可以进行积极的创新和试点。国企改制重组基金还需要在金融创新层面能够获得有关方面的支持或者希望有关方面的配套改革能够尽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 政府支持产业投资基金的目的是为了使相关产业快速成长,因而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是有必要的。政府资金支持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财政补贴。二是政府直接投资。产业基金管理人不仅具有较强的金融技术基础知识,同时又懂得企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理论,是具有金融技术投资实践经验和企业管理实际经验的“通才”。我们还建议有关部门对基金投资改制国企而获得的资本增值收益实行税收优惠;对基金投资者从基金所得的分红,实行资本利得税优惠。基金建立与运作的监管政策 基金进入国有企业的前提是国有企业必须进行资产重组,而资产重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债务处置,在这样一个基金进入的层面,在收购兼并政策、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方面需要得到相关政策的支持,这是企业恢复盈利能力的基础。同时,考虑到国企改制重组基金的运作效率和效果,在严格执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建议有关部门对基金投资项目允许部分实行场外议价,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提高基金流转速度并降低基金交易成本。
A designation by the Institute for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nsultants to associate members who pass an exam and meet financial services work-experience requirements. |||This designation is sometimes pronounced "sims."
什么是职业决策模型理论 从60年代开始,人们对如何做出职业决策的过程和行为进行研究,希望在各种不同的因素作用下,能够进行理性的选择和决策。由此产生的理论主要由三种模型组成:描述型模型、诊断型模型、描述诊断混合型模型。 职业决策模型理论的模型内容 1、描述型模型。由泰特曼(Tiedeman)和奥哈拉(O.Harn)分别提出,基本内容是,职业生涯决策是一个完整的过程,有一系列不断递进阶段组成,第一阶段是参与阶段,完成探索--定型--抉择--正式等工作,即了解和收集信息,确定几种可选择方案,并选择其中一种,再进一步给予检验;第二阶段是履行和调整阶段,完成定向--变动--调整等几项工作,即初步接受并履行所作的选择,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并希望得到发展,然后在这一过程,取得个人选择和环境要求之间的平衡。 2、诊断型模型。奇兰特(Gelatt)等人认为,应该运用科学方法进行职业生涯决策。在强调主体价值观、期望值和客观可能的重要性的同时,以理性的方式进行决策,经过循环往复,以一定的标准计算出收益和投入成本之比,最大值者即是最优方案。 3、描述诊断混合型模型。综合以上两种模型的特征,提出谨慎的决策者具有的七个方面的特征: 对各种选择方案进行广泛而全面的考虑; 审查各种方案的价值和目标; 认真权衡各种选择方案的正反两方面结果; 获得相关信息; 吸收所有得到的新信息; 决策之前对选择方案进行反复审阅; 为实施方案预备条件。 决策理论运用了经济决策原理来分析和研究职业行为,为编制职业决策能力量表和计算机辅助指导提供了理论基础。其中,理性的诊断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的障碍的思维方法,成为职业设计和职业治理良好的工作思维方式。
赎回(买回)(Redemption) 目录 1基本概述 2赎回费用 3金额计算 4巨额处理 5赎回程序 6拒绝或暂停 7赎回技巧 8相关词条 基本概述 赎回场所 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赎回的数额限制 1、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赎回费用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1年以上(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金额计算 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人在申购时选择后端申购模式,则赎回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部分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年半,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2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采用后端收费(后端收费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无需支付任何手续费,而在申请基金赎回时支付认、申购费用的付费模式)方式,则: 赎回总额=10,000×1.25=12,50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5×1.0%=105元 赎回费用=12,500×0.25%=31.25元 赎回金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2,500-105-31.25=12,363.75元 即投资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方式,可得到12363.75元赎回金额。如果说在申购时已付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2,500-31.25=12,468.75元”。 巨额处理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赎回程序 1.机构投资者: (1) 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2.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点办理赎回业务应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2)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一个投资者在一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3)、直销网点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一般有固定的限额(单位为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一般也有限额,并且不设级差限制。(但已在任一销售网点认购过该基金单位的投资者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4)、赎回的最低份额一般有固定的限额(单位为人民币),并且不设级差限制,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网点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一定份额时,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同赎回。 拒绝或暂停 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1.不可抗力;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4.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契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将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工作日予以兑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赎回技巧 第一:先观后市再操作基金投资的收益来自未来,比如要赎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场末来发展是牛市还是熊市。在决定是否赎回,在时机上做一个选择。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时间,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赎回,落袋为安。第二:转换成其他产品把高风险的基金产品转换成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也是一种赎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转换成货币基金。这样做可以降低成本,转换费一般低于赎回费,而货币基金风险低,相当于现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转换也是一种赎回的思路。第三:定期定额赎回与定期投资一样,定期定额赎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现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场的波动。定期定额赎回是配合定期定额投资的一种赎回方法。 相关词条 标准差避险基金成长型基金产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场内基金对冲基金FOF分散风险非交易过户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票基金公司型基金公募基金股市平准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什么是票据权利保全 票据权利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进行提示票据,要求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和中断时效的行为。 目录 1票据权利保全的方式 2票据权利保全的准据法 票据权利保全的方式 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进行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 (1)按期提示票据。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就是保全票据权利的方式之一,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请求付款被拒绝的,方可行使追索权;期前追索的进行也以按期提示请求承兑被拒绝为条件之一。 (2)作成拒绝证书。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而在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时,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证明。证明应记载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票据种类、主要记载事项;拒绝承兑、拒绝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拒绝承兑、拒绝付款的时间;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在持票人通过票据交换所进行提示、并由承兑人或者付款人的代理银行代理承兑或代理付款时,应由相应的代理付款银行出具退票理由书,退票理由书与拒绝证书具有同一法律效力;此外,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包括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有关的司法文书和处罚决定包括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时的有关司法文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等都具有拒绝证书的效力。 (3)中断时效。一般说来,与普通民事债权相同,诉讼可以中断时效,保全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保全的准据法 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A type of stock purchasing recommendation given by analysts for a stock that is expected to dramatically outperform the average market return and/or the return of comparable stocks in the same sector or industry. It is an analyst's emphatic endorsement of a stock. 'Strong buy' is the strongest recommendation that an analyst can give to purchase a stock. As with any type of analyst rating, the rating is only relevant until a material event occurs that results in the analyst changing his or her outlook regarding the company. A 'strong buy' means the analyst believes the stock's underlying company is or will soon be experiencing positive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or favorable market conditions.
For load mutual funds, the dollar amount for the purchase of the fund's shares that qualifies the investor for a reduced sales charge (load). The purchase may either be made in a lump sum or by staggering payments within a prescribed period of time. The latter form of investment purchase in a fund must be documented by a letter of intent. For example, suppose that an investor plans to invest $95,000 in a front-end load mutual fund and faces a sales charge of 6.25%, or $6,125. If a breakpoint of $100,000 exists with a lower sales charge of 5.5%, the investor should be advised to invest an additional $5,000. If the investor can add another $5,000 to the investment, he or she would benefit from a lower breakpoint sales charge of $5,500, or a savings of $625 on this transaction.Mutual funds are required to give a description of these breakpoints and the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in the fund prospectus. By reaching or surpassing a breakpoint, an investor will face a lower sales charge and save money. Any investor purchase of fund shares that occurs just below a breakpoint is considered unethical and in violation of NASD ru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