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国家外汇管理局(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 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 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 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范围 人民币升值(1)人民币汇价管理; (2)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团体、部队及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外汇收支的计划管理; (3)集中管理国家所借用的商业贷款,发行外币有价证券; (4)落实外汇留成办法,调整外汇额度; (5)对居住在境内的中国人及外国侨民的外汇管理; (6)对外国驻华机构、人员、短期入境旅客的外汇管理; (7)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管理; (8)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 (9)禁止外币在中国境内流通、使用、私自借贷、私自买卖和 任何形式的倒汇、套汇、逃汇,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者予 以处罚。 机构设置与职能 中国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设置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外汇》杂志社4个事业单位。综合司职能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发布、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信访、保密工作。 人民币升值不断创新高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2007年中国外汇储备基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外汇资源短缺,中国一直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战略以来,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沿着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培育市场机制的方向,有序地由高度集中的外汇管理体制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转变。1996年12月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严格管理,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汇管理体制。建国以来,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和1994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三个阶段。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53-78年)。二、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979-93年)。(1)实行外汇留成制度。(2)建立和发展外汇调剂市场。(3)改革人民币汇率制度。(4)允许多种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5)建立对资本输出入的外汇管理制度。(6)放宽对境内居民的外汇管理。(7)外汇兑换券的发行和管理。三、1994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的中国外汇管理体制。(1)1994年对外汇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有条件可兑换.(2)1996年取消经常项目下尚存的其他汇兑限制。(3)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继续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四、中国现行的外汇管理框架。(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2)资本项目部分管制。(3)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督和管理。(4)不断改进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5)不断发展的外汇市场。(6)不断完善的国际收支监测体系。(7)健全和完善外汇管理信息化系统。(8)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汶川大地震 中的职能 外汇管理局现已要求全系统迅速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工作,保证有关外汇赈灾捐款及时划拨到位。 外汇局指出,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公益性组织接受的外汇及外币现钞捐款,均可直接存入或划转至其抗震救灾捐款账户,以保证有关外汇赈灾捐款及时划拨到位。 外汇局要求各分局要建立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各项外汇服务工作。应密切关注辖内网络和各外汇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加强监测,确保网络和各外汇业务系统稳定运行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外汇局要求各分局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抗震救灾期间,受灾地区外汇分支机构要切实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抗震救灾信息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参考资料 [1] 国家外汇管理局 http://www.safe.gov.cn/ [2]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yxy/index.jsp?ID=120100000000000000
一、什么是外汇经纪 外汇经纪是指介绍客户进行外汇交易的中介。其本身并不买卖外汇,只是连接外汇买卖双方,促成交易。外汇经纪人的收入是靠收取外汇买卖点差和手续费来获得的,他们自身不承担交易风险。 二、外汇经纪收入测算 国际外汇市场中,按每一标准手(100,000美圆,也是外汇交易的基本单位)计算,1个点就代表10美圆。外汇保证金是放大100倍来交易的,换句话说,每1000美圆就可以交易1手。下面以一个1万美圆的客户帐户为例,测算该客户的经纪人的月收益率。 ◎若该客户按1万美圆做2手的比例下单,每天做3-5次交易,则一个月的点差收益比例为: 0.5×10×2×3×20/10000=6% 0.5×10×2×5×20/10000=10% 即经纪人点差收益为6%-10%每月。 由于买卖点差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妨将外汇经纪人的点差收益称为"固定收益"。 ◎若该经纪人把客户的佣金调整为3个点,还是按1万美圆做2手的比例下单,每天做3-5次交易,则一个月的佣金收益比例为: 3×10×2×3×20/10000=36% 3×10×2×5×20/10000=60% 即经纪人佣金收益为36%-60%每月。 由于是否调整佣金及调整多少都是由经纪人自己选择的,我们不妨将外汇经纪人的佣金收益称为"浮动收益"。 因此,外汇经纪人的月收入等于他所介绍的客户资金总量的6%-60%.
我国外汇衍生品最早起源于1997年,当时由于汇率相对比较稳定,还不是很活跃,真正的外汇衍生产品应该是从2005年7月21号正式启动,人民币向灵活的管理进行过渡,随着汇率浮动的增加,市场主体对于人民币和外汇之间的货币的管理要求有所提高。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外汇衍生产品主要是远期和掉期的产品,期权和期货目前还没有出现。银行对客户的远期产品是从1997年开始,到2005年的8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放松了银行远期结售汇。2005年以后要求所有的银行只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金融衍生业务许可证,和结售汇业务许可证,就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到目前为止,有将近80家银行,这里面包括一些外资银行的分支结构。在200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外率管理局宣布推出银行对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交易的内容没有限制。
基本工业品价格指数 工业品价格指数是通过调查收集部分代表企业的代表产品的价格变动资料加权计算的相对数,以反映工业品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包括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企业出厂商品价格及工业企业中间投入品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制定有关政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依据。工业品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发展状况的指标之一, 工业品价格指数也是衡量通货膨胀的标准之一(另一个主要标准是CPI)。 目前中国工业品价格指数的调查产品有2700多种(规格品5000多种),已覆盖全部39个工业行业大类,涉及调查中类186个(覆盖率已超过95%)。中国参与调查的市县410多个,调查各种规模和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近50000家。 从指数内涵及其所处环节看,工业品价格指数主要反映生产领域的价格变动情况,即源头和中间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处于价格传导体系的中上游;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主要反映消费领域的价格变动情况,即最终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处于价格传导体系的下游和终端。总体上说,上游商品价格的持续显著上涨会逐渐传导到下游商品的价格变动。根据过去近20年的经验数据分析,这种传导的时滞大约在一年半左右。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上游商品价格上涨能否传导到下游,主要取决于该类商品的供求状况、供求弹性和产业链条的长短。因此,近年来上、下游商品间的价格传导关系出现了一些新变动,表现为传导时滞延长,某些方面传导效应减弱等。对此,我们应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的价格传导机制,既不要完全否定价格传导作用,也不要随意夸大和猜测传导效应,更不能因为价格传导机制的新变化,而怀疑价格指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内容 现行的工业品价格指数包括两方面内容: (1)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4月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上涨8.1%,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1.8%。1-4月份累计,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上涨7.2%,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10.3%。 日期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2008年4月108.10 2008年3月 108.00 2008年2月 106.60 2008年1月 106.10 在工业品出厂价格中,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9.0%。其中,采掘工业上涨27.2%,原料工业上涨10.4%,加工工业上涨6.0%。生活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5.4%。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1.9%,衣着类上涨2.3%,一般日用品类上涨3.7%,耐用消费品类下降0.5%。 分品种看: (1)原油出厂价格同比上涨37.9%。成品油中的汽油、柴油和煤油出厂价格分别上涨10.8%、10.2%和11.7%。 (2)化工产品价格类中,聚苯乙烯价格同比下降0.1%,顺丁橡胶上涨21.5%,涤纶长丝上涨1.2%。 (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0.9%。其中,原煤出厂价格上涨20.9%。 (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出厂价格同比上涨24.8%。其中,普通大型钢材价格上涨29.3%,普通中型钢材上涨41.1%,普通小型钢材上涨34.6%,线材上涨37.0%,中厚钢板上涨24.9%。 (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出厂价格同比上涨4.7%。其中,铜上涨0.6%,铅上涨20.9%,铝下降0.1%,锌下降24.2%。 此外,在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中,燃料动力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类和化工原料类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1.2%、20.8%、6.1%和4.2%。 (2)工业中间投入价格指数 工业中间投入表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它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基础指标,是工业总产值与工业增加值之间所扣除的差额部分。准确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是准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和前提。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对企业来讲,难度相对较大,这一部分资料的取得需要通过对企业内部管理会计明细表的有关科目进行归类整理,因此,准确地掌握中间投入计算的原则和资料取材方法是十分重要的。中间投入的计算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价值。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转移价值。3、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总产值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已经计入工业总产值的部分。工业中间投入也称工业中间消耗,中间消耗可进一步分为中间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其他实物产品和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货物运输业、邮电业)的服务费用。中间劳务消耗,是指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如金融、保险、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的服务费用。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意义 (1)是中国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是观测与分析产品差比价关系的依据。 (3)是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与预测的依据。 (4)是测量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对工业品货币购买力的依据。 (5)是计算不变价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发展速度的依据。 报告期可比价工业增加值=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上年工业增加值率/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工业生产发展速度=报告期可比价工业增加值/基期现行工业增加值×100%计算可比价工业增加值总量有两种方法: (1)总量缩减法:适用于计算总量的各项分组指标,如各种经济成分的分组指标。 (2)分行业(中类)缩减法:用这种方法计算工业各行业的发展速度更为准确。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 1、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分组 中国目前编制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4种分组:(1)轻、重工业分组;(2)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组;(3)工业部门分组;(4)工业行业分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有两种分组:(1)材料类别分组;(2)工业行业分组。 2、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工业品价格指数(1)选择代表品制定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遵循以下原则: 按工业行业选择代表产品。 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 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 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 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2)选择代表企业遵循以下原则: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 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要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 (3)价格调查方式 采用企业报表形式。 (4)权数的确定 现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采用按行业分层分摊权数的方法确定权数。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采用直接权数。 参考资料 [1]国家统计局 www.stats.gov.cn [2]和讯财经频道 http://news.hexun.com/2008/08cpisj4/
指数种类 房地产价格指数 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种类: 1、房屋销售价格指数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房屋销售价格变动程度和趋势的相对数,它是通过百分数的形式来反映房价在不同时期的涨跌幅度。包括商品房、公有房屋和私有房屋各大类房屋的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优点是“同质可比”,这种方法反映的是排除房屋质量、建筑结构、地理位置、销售结构因素影响之后,由于供求关系及成本波动等因素带来的价格变动。 我爱我家3月房屋租赁指数2、房屋租赁价格指数 房屋租赁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房屋租赁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 房地产租赁价格是指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所取得租金的价格。 房屋租赁指以支付租金形式取得房屋使用权。它包括住宅租赁、办公用房租赁 、商业用房租赁、厂房仓库租赁部分和旅馆饭店客房租赁五部分。 3、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土地交易土地交易价格指数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建设单位在进行商品房开发之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土地交易价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建设单位在进行商品房开发之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际支付的价格,不包括土地的后继开发费用、税费、各种手续费和拆迁费等。它包括居民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及用于建造办公、教育、医疗科研、服务用房等其他综合用地四部分。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就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土地交易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 土地交易价格指数的主要分类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用地等。 这三套指数的计算方法相似,均采用由下到上逐级汇总的方法。 指数编制 1、房地产价格调查的任务(1)调查和搜集全社会及各类房屋销售与租赁价格资料,掌握各种平均价格。 (2)编制与房屋销售、租赁以及土地交易等经济活动有关的各种价格指数,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房地产价格变动幅度和变动趋势。 (3)结合房地产经济活动中的投资规模、投资效益和投资总额等主要指标,积极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反映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 (4)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价格信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2、房地产价格调查的内容(1)房屋销售价格。从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渠道看,房屋销售价格包括商品房销售价格、公房销售价格和私房销售价格三部分。 房地产价格指数 (2)房屋租赁价格。房屋租赁价格包括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厂房仓库四部分。 (3)土地交易价格。土地交易价格包括居民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和其他用地四部分。 3、房地产价格调查对象 涉及各级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代理商、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部分居民。 4、房地产价格调查方法: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 5、房地产价格调查方式:报表与走访相结合。 6、选择调查单位和调查项目的原则(1)代表性强。 (2)要兼顾各种用途的房地产项目。 (3)兼顾不同地理位置的房地产项目。 (4)兼顾不同经济类型的调查单位。 7、保证调查资料的代表性各地每月都要调查一次房地产价格及数量、金额。季度数量、金额由该季三个月的实际交易数相加求得,季度价格则由该季三个月的调查样本价格算术平均求得。 8、房地产价格调查要考虑房屋类型、所处地段、房屋结构等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保证基期、报告期价格的可比性。当基期价格没有时,可通过以下方法推算: (1)用同类房屋、同级地段(同级地段内繁华位置接近)、同样结构的非本座建筑物的基期平均销售(租赁)价格替代。 (2)根据同类房屋、同级地段、同样结构的平均销售(租赁)价格的变动幅度,推算基期价格。 基期价格=报告期价格/(同类房屋、同级地段、同样结构的平均价格变动幅度+1)(3)可用当地基期同级地段、同类房屋、同样结构的平均销售(租赁)价格替代。 (4)可通过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土地管理局和房管部门的有关专家进行科学评估测算。 国内外指数编制方法比较 一、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方法综述 目前,世界各国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种类很多,其编制方法也多种多样。归结起来,这些方法可分为以下五种: 房地产价格指数 1.成本投放法(Input Cost Method) 成本投入法是根据营造各项投入成本(包括材料及人工费用等)的变化情况,以算术平均法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指数的方法,是早期的房地产价格指数的重要编制方法。 2.中位数价格法(Media Sale Price) 中位数价格法是选取地产售价的中位数来编制价格指数的方法。房地产市场价格易受极端值(即最高、最低价)影响,而中位数价格能反映市场变动的集中趋势,代表性比较强。 3.重复交易法(Repeat Sale Method) Baily,Muth和Nourse1963年提出的重复售出模型。根据同一宗房地产在不同时期售出的价格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指数。 该方法的优点是基于同一宗房地产的价格变化运行。在剔除标的物折旧的影响后,根据重复交易法编制的指数可以满足房地产价格“同质性”的需要。 4.特征价格法(Hedonic Price Method) 特征价格法,又称Hedonic模型法和效用估价法,认为房地产由众多不同的特征组成,而房地产价格是由所有特征带给人们的效用决定的。由于各特征的数量及组合方式不同,使得房地产的价格产生差异。因此,如能将房地产的价格影响因素分解,求出各影响因素所隐含的价格,在控制地产的特征(或品质)数量固定不变时,就能将房地产价格变动的品质因素拆离,以反映纯粹价格的变化。 5.混合模型(Pooled Method) 鉴于特征价格模型和重复售出模型的缺陷,Case K. E.和Quigley J. M.在1991年提出了将二者混合并利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分析随机误差变量方差的方法。该方法被称为“混合方法”,又称Pooled GLS模型。1997年R. Carter Hill、J. R. Knight、C. F. Sirmans对Pooled GLS模型进行了改进,提出基于最大似然估计法(MLE)的Pooled MLE模型。 二.国内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 2007年9月中房指数 以“中房指数”为例 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晚,发育不完善,对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编制最直接的影响是房地产交易案例少、交易价格不公开、交易资料不全面。与此相应的是目前我国包括“中房指数”在内的十余种房地产指数,均存在着编制理论不完善和实际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1.中房指数的编制方法 中房指数采用了抽样调查方法,在对市场商品房项目进行调查的基础之上,采用聚类分析方法,确定样本,然后对样本进行较长时间的跟踪调查。中房指数将物业按用途分为四大类:以1994年11月北京物业的比较价格为基值,各城市的四类物业的销售价格为依据,分别分为高、中、低三档,以各类各档次物业的销售量为权计算四类物业的平均价格,最后将这四类物业的平均价格以竣工量为权数求得加权平均价格。并以此平均价格作为各城市的物业比较价格,运用下列公式计算各城市的房地产价格指数:某时期城市房地产价格指数=某时期该城市物业比较价格/1994年11月北京物业比较价格×100%中房指数是一种修正的拉氏指数,以基期商品房比较价格为基值,基期指数定为1000点,属于定基指数;计算时采用加权平均方法,权数采用基期时各类物业的规模比重。基期与权数在一定时段内固定,在市场结构有了较大变化时,调整基期与权数。 2.中房指数编制方法的缺陷 中房指数虽然开创了中国大陆现行房地产价格指数编制之先例,有许多值得推行之处,但在具体编制技术方法仍有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1)指数测算方法不完善现实应用的公式未考虑物业结构类型的变动,公式所选用的权重是报告期的物业面积,而原始公式所用的权重是固定的(即基期)的物业面积。原始公式的优点在于剔除了因物业结构变化所引起的指数变动,使得指数变动完全表现为物业价格的变化。现实应用的公式则操作简便,实施费用降低,但如果完全按照加权平均法的样本选择方式,则会在指数中包含非价格变化因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房指数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多先用同一项目。同一小区的物业价格样点。这其实是借鉴了重复交易法的思想。但是,由于中国各地区的二手房市场远未放开,所以采用这种变通的做法在理论上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现实操作中也是一时之计,并未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同样,伟业指数、上房50指数等也都存在着指数理论基础不完善的问题。(2)样本数据缺乏代表性 样本数据是编制指数的最基本的资料,为保证指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首先应保证足够的样本量均匀的样本区域和物业类型分布、样本数据的及时更新、样本数据的真实性和连续性等。目前在房地产指数编制的样本数据方面存在着样本规模小、样本区域和物业类型分布不合理、样本数据缺乏时效性、连续性、真实性等问题。 (3)指数的应用受限制 目前我国各类房地产指数在应用上尚显稚嫩。一方面,由于指数本身不完善、质量不高、指数的变动与市场的实际变化趋势可能并不相符,从而影响了指数的应用。例如,目前我国的各类房地产指数大都是月度、季度甚至年度公布,并且公布的是上一月、上一季度、年度的数据,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对市场发展的历史轨迹的一种描述,而开发商、投资者则往往更加关心市场的未来走势。这种房地产指数的滞后性就影响了房地产指数的推广和应用。另一方面,囿于国内目前关于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价格、房地产指数的理论研究深度的限制,以及房地产实际从业者对市场研究工作的轻视甚至忽视等原因,房地产指数的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包括中房指数在内的众多房地产指数定期的公布报告、市场分析报告等也大都存在着内容少、信息量不足、分析深度不够,以及就指数论指数、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说明和肤浅的分析等问题。 关于最小二乘法 所谓的最小二乘法(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GLS又称最小平方法)是一种数学优化技术,它通过最小化误差的平方和找到一组数据的最佳函数匹配。 最小二乘法是用最简的方法求得一些绝对不可知的真值,而令误差平方之和为最小。 最小二乘法通常用于曲线拟合。很多其他的优化问题也可通过最小化能量或最大化熵用最小二乘形式表达。比如从最简单的一次函数y=kx+b讲起已知坐标轴上有些点(1.1,2.0),(2.1,3.2),(3,4.0),(4,6),(5.1,6.0),求经过这些点的图象的一次函数关系式。当然这条直线不可能经过每一个点,我们只要做到5个点到这条直线的距离的平方和最小即可,这这就需要用到最小二乘法的思想.然后就用线性拟合来求。一般只用于建模。 房地产价格指数 最大似然估计 最大似然估计(Maximum Likelihood Estimation) 最早由C.F.高斯(C.F.Gauss)提出,后来由罗纳德·费雪(R.A.Fisher)于1912年提出,利用样本分布密度构造似然函数来求出参数的最大似然估计。 参考资料 [1]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 [2]我家我家 http://www.5i5j.com/
背景资料 19世纪初,欧洲各国的货币五花八门,为了统一各国间流通的货币,1806年,拿破仑在写给他的兄弟、荷兰国王、未来拿破仑三世的父亲路易写信的时候说:“哥哥,如果铸钱的时候,我建议您使用与法国一样的单位,您的钱币一面印您的像,另一面印您的军队的徽标。这样整个欧洲的货币就统一了,这样对贸易有很大的好处”。随着法国对欧洲的军事占领,法国货币体系被推行到荷兰、比利时、瑞士、意大利等地。可是滑铁卢一役,使这个计划暂时被搁置起来了。 [1] 1838年,北德意志的一些邦国采用了普鲁士的14塔勒本位制和21盾本位制。1853年,南德意志的邦国采用了奥地利提出的货币体系,其基础是500克的“磅”,一磅纯银等于45奥地利弗洛林或者52.5南德意志盾。此外瑞士联邦的法语各州和德语各州也放弃了加入法国货币区或德国货币区的提议,接受了统一的货币。 成立概述 1865年,在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的倡议下,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和瑞士四国在巴黎召开会议,其目的是在欧洲采取统一的、普遍通行的铸币。四国签订了实行统一货币的协议,标志着拉丁货币同盟成立。根据协议,各国的基本货币保持原来的名称(除意大利外都称为法郎),以法国的货币体系为基础,主币的含金量都定为0.2903225克黄金或者4.5克白银,可以在各国间等值流通。主币为面值100、50、20、10、5法郎的金币,同时发行5、2、1法郎和50、20生丁的银币。小于20生丁的辅币不能在各国间流通。由于有关国家此前基本上都在实行相同的货币体系,因此对经济的影响不大。 拉丁货币同盟于1866年 8月1日开始生效,到1880年 1月1日终止。如果在1879年1月1日以前没有成员国提出解散要求,那么该条约将继续生效15年。 发展介绍 拉丁货币同盟为成员国之间的资本流通、金融往来和商业、旅游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同时还圆满地解决了因法国严格规定金银兑换比例而导致的白银价值上升的问题。欧洲各国都想把自己的货币与这种稳定的货币挂钩,以稳定币值。1866年教皇国加入拉丁货币同盟,西班牙和希腊于1868年加入。奥匈帝国、罗马尼亚、塞尔维亚、黑山、保加利亚、圣马力诺和委内瑞拉于1889年加入。 为了扩大拉丁货币同盟的影响力,拿破仑三世在1867年再度召开会议,讨论建立单一的全球货币体系问题。美国在南北战争之后发行了5美元鹰徽金币(合25.85法郎),而英国则发行了沙弗林金币(Sovereign,合30先令或1.5英镑,约等于25.20法郎)。两者价值均接近25法郎,因此两国提出以法国发行25法郎金币的方式同拉丁货币同盟建立联系,但这一建议被担心货币重铸成本和失去主导地位的法国拒绝。俾斯麦的普鲁士则明确拒绝考虑加入拉丁货币同盟的可能性。 1870年普法战争之后,法国向德国支付了50亿法郎赔款,德国借此建立了单独的金本位货币——马克。金银比价在19世纪后半叶不断跳动,导致拉丁货币同盟的基础——金银复本位制度的崩溃。在法国,金银比价从1807年至1870年的1:15变为1874年的1:16.17,黄金大量流出,法国不得不于1876年实行金本位制度,废止5法郎银币的流通,并且取消自由铸造银币的法令。拉丁货币同盟成员国限制每人只能持有6法郎的银币。拉丁货币同盟在这时就已出现了危机。此后虽有许多国家加入该同盟,但是其货币制度已经不再基于法国的货币制度,而是建立在等值的黄金含量基础上。 1878年之后,由于受到实行金本位的英镑和马克的冲击,拉丁货币同盟其他成员国也纷纷改为金本位制度。随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建立在金本位基础上的国际货币兑换体系,英国、美国、德国、拉丁货币同盟成员国和斯堪的纳维亚货币同盟成员国的货币都确定了自己的含金量,各个货币区之间的货币以固定的汇率互相兑换、自由流通。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拉丁货币同盟已经在事实上消失。1927年法国终止金本位,并于次年颁布新货币法,拉丁货币同盟正式消亡。 意义 拉丁货币同盟的时代是欧洲人感情上最团结的时候之一,此前这样的情况发生在文艺复兴时期建立在共同信仰的基础上的团结,此后就是今天的欧盟。这些措施在客观上也为欧洲带来了繁荣。
概述期货外汇交易期货外汇交易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 详细期货外汇买卖与合约现货买卖有共同点亦有不同点。合约现货外汇的买卖是通过银行或外汇交易公司来进行的,期货外汇的买卖是在专门的期货市场进行的。目前,全世界的期货市场主要有:芝加哥期货市场、纽约商品交易所、悉尼期货市场、新加坡期货市场、伦敦期货市场。期货市场至少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市场,另一个是清算中心。期货的买方或卖方在交易所成交后,清算中心就成为其交易对方,直至期货合同实际交割为止。期货外汇和合约外汇交易既有一定的联系,也有一定的区别,以下从两者对比的角度,介绍一下期货外汇的具体运作方式。 期货外汇的交易数量和合约现货外汇交易是完全一样的。期货外汇买卖最少是一个合同,每一个合同的金额,不同的货币有不同的规定,如一个英镑的合同也为62,500英镑、日元为12,500,00日元,欧元为125,000欧元。 期货外汇合同的交割日期有严格的规定,这一点合约现货外汇的交易是没有的。期货合同的交割日期规定为一年中的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3个星期的星期三。这一样,一年之中只有4个合同交割日,但其他时间可以进行买卖,不能交割,如果交割日银行不营业则顺延一天。 期货外汇合同的价格全是用一个外币等于多少美元来表示的,因此,除英镑之外,期货外汇价格和合约外汇汇价正好互为倒数,例如,12月份瑞郎期货价格为0.6200,倒数正好为1.6126。 期货外汇的买卖并没有利息的支出与收入的问题,无论买还是卖任何一种外币,投资者都得不到利息,当然也不必支付利息。 期货外汇的买卖方法和合约现货外汇完全一样,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即可双向选择。
简介 本位币,也称主币,是一个国家的基本通货和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所谓基本通货,是指一个国家的计价标准单位。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在纸币制度下,本位币由国家垄断发行。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力。 分析 1、将进入流通领域的货币(通货)可以区分本位币和辅币。本位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货币单位所铸成的铸币,亦称主币。辅币是主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供日常零星交易与找零之用。辅币是本位币以下的小额通货,供小额周转使用,通常用贱金属铸造。 各国货币制度一般规定辅币限制铸造。辅币只具有有限法偿力。 2、本位币的面值与实际金属价值是一致的,是足值货币,国家规定本位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允许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的国家,对于流通中磨损超过重量公差的本位币,不准投入流通使用,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机构兑换新币,即超差兑换。 3、辅币一般用贱金属铸造,其所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但国家以法令形式规定在一定限额内。辅币仅具有限法偿性,但可以与主币自由兑换。辅币不能自由铸造,只准国家铸造,其铸币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当代纸币条件下,辅币与贱金属铸造的主币经常标示国家名称或者可以体现国家权威,但与历史上金属货币体系中将主币与辅币铸造发行权分别授予不同部门比较,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意义。 种类 历史上至今曾经出现过的货币制度可以分为两类,即金属本位与纸币本位。 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其主要形式有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以黄金为货币金属的一种典型的金本位制。其主要特点有: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流通中的辅币和价值符号(如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输入。在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之间,根据两国货币的黄金含量计算汇率,称为金平价。 2、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是指由中央银行发行、以金块为准备的纸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它与金币本位制的区别在于:其一,金块本位制以纸币或银行券作为流通货币,不再铸造、流通金币,但规定纸币或银行券的含金量,纸币或银行券可以兑换为黄金;其二,规定政府集中黄金储备,允许居民当持有本位币的含金量达到一定数额后兑换金块。 3、金汇兑本位制 金汇兑本位制是指以银行券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金汇兑本位制与金块本位制的相同处在于规定货币单位的含金量,国内流通银行券,没有铸币流通。但规定银行券可以换取外汇,不能兑换黄金。本国中央银行将黄金与外汇存于另一个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允许以外汇间接兑换黄金,并规定本国货币与该国货币的法定比率,从而稳定本币币值。 4、布雷顿森林体制。 各国政府将本币与美元挂钩制定兑换比率,这样使各国货币与黄金间接挂钩。在这种国际货币制度安排中,美元相对于其他成员国的货币处在等价于黄金的关键地位。所以,这种制度又称为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制度。 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在货币制度的演变过程中银本位的历史要早于金本位。银本位制的运行原理类似于金本位制,主要不同点在于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其名义价值与实际含有的白银价值一致。银本位分为银两本位与银币本位。 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指一国同时规定金和银为本位币。在复本位制下金与银都如在金本位制或银本位制下一样,可以自由买卖,自由铸造与熔化,自由输出输入。 复本位制从表面上看能够使本位货币金属有更充足的来源,使货币数量更好地满足商品生产与交换不断扩大的需要,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的货币制度。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金银两种金属中市场价值高于官方确定比价的不断被人们收藏时,金银两者中的“贵”金属最终会退出流通,使复本位制无法实现。这一现象被称为“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的根本原因在于金银复本位与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排他性、独占性的矛盾。 纸币本位制 1、将纸币本位又称作信用本位制,概由于从国家法律而论,纸币已经无须以金属货币作为发行准备。 2、、纸币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在流通中执行货币职能的是纸币和银行存款。 3、纸币给政府通过调节货币数量影响经济活动创造了条件。 4、对纸币制度自实行之日起就存在着不同的争论。 主张恢复金本位的人认为只有使货币能兑换为金,才能从物质基础上限制政府的草率行为,促使政府谨慎行事。赞同纸币本位制的人则认为,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货币供应量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十分广泛,政府通过改变货币供应量以实现预定的经济目标,已经成为经济政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1] 意义与货币发行权 本位币可以理解为基准货币,货币其实就是一种万用商品,所以本位币就是衡量一般货币或者说一切商品的一个基准。例如金本位,就是以黄金这一金属作为基准来衡量商品的价值。我国现行的本位币是“人民币”,而在过去,几乎所有文明的本位币都是“金”和“银”。 拿金银作为本位币的原因,最早可能是由于这两种金属稀有而且好看。按道理讲金、银说到底也就是比较稀有的金属,最多加上可以算是财富的象征,意义再高,也只是金属。反过来说并不一定非要把它们作为本位币,我们也可以用铜、铁,包括现在的纸币来作为本位币。但是在经济学方面,金、银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 拿纸币作为本位币,这也无可厚非,但是纸币最大的问题在于,它是可以滥发滥印的。货币的发行必须受到监管,滥发滥印会造成通货膨胀,这原因在前面我们也已经提到过。金、银作为本位币,他有两个其他任何物质都无法取代的优势,那就是稀少以及为所有文明所接受。稀少决定了金、银不容易滥发,而“为所有文明所接受”则确定了金、银广泛的流通性。所有的货币种类,无论英镑、美圆、人民币,只要与金银挂钩,就可以把汇率的比值稳定地确定下来。这也是过去很长时期内世界经济学的大体框架。 那么以其他物质形式作为本位币有什么不可以吗?比如说我们国家现行的以人民币作为本位币的形式?理论上讲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实际存在问题。 对于金银本位最大的抨击来自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采用金银本位的话,那就意味着国家发行货币的量,将与国库内库存的金银存量挂钩。可问题在于社会进入急速发展期,必然导致社会商品价值总量的急速提升,不发行足量的货币会导致通货紧缩制约经济。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国家购入相应数量的黄金白银,然后按比值发行货币。但同时我们要知道金银的总量是有限的,如果国家没有购进相应数量的金银就发行货币,那就相当于把货币贬值。货币贬值是国家不愿意看到的。可还有个特例,如果国家要应付的不是经济发展而是战争,那也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金银本位的地位也不像有的人想象中那么牢固,因为金银是可以掺假的。在过去那是够杀头的罪名,但如果犯法的是国王,那大家也就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既购不得相应数量的金银,又不货币贬值,国王们通常会采取的折中办法,就是掺假以降低国库内金银的纯度以增加总量。但这种手法只能在自己国家耍耍,国外可不吃那么一套,所以实际在外汇市场,货币仍将贬值,这也是汇率会发生变化的原因。 抛弃金银,以纸币作为本位币,必须找到金银的替代品。现在世界标准的本位币,大体可以认为是美圆,而美圆是与石油挂钩的。所以货币或者本位币无论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都是换汤不换药的。而以纸币作为本位币抛弃金银,最大的问题在于纸币可以滥发滥印,如果货币的发行得不到强有力的监管,所有人都逃不出通货膨胀的魔咒。 金银本位的时代,货币的发行由于要受到金银总量的制约,所以控制起来还比较容易。可取消金银本位之后,货币的发行成为了一个大难题,利益集团出于利益的考虑希望加大货币的发行量,并且他们可以以轻度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这一事实作为理由。当银行业对外提供的贷款已经大大超出了自己的支付能力时,危机就埋下了。国家不可能希望经济停滞,所以对银行业能拉一把就绝对不会放,这就导致了国家不得不加大货币的发行量而造成通货膨胀,为了控制通货膨胀又不得不放出大量的国债吸引货币回流,为了支付发放国债产生的利息又不得不再度加大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恶性循环。简单地说,国家发放国债并不是缺钱花,而是为了控制通货膨胀,而发放国债这一手法本身却又在进一步加大通货膨胀,国家每年发放国债的数量就可以看成是这个国家通货膨胀程度的晴雨表。 我们可以把经济发展看成是一缸满满的水,通货膨胀造成的泡沫经济会使水溢出,国家发行国债可以看成是拿了个脸盆在收集溢出的水。脸盆也在不断换大,但它的容量是有限的,如果通货膨胀的速度远远高于经济发展的速度,那么迟早会把脸盆也一起填满,到那时,就是经济崩溃的开端(甚至不需要人为制造通货紧缩以最终夺取国家核心资产的行动)。 控制了一个国家的货币发行,就控制住了这个国家的命脉。所以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本位币的选择,而在于国家自己控制住货币的发行权。 相关 本币原币主币本位币辅币外币 本币指的是某个国家法定的货币,除了法定货币之外其他的货币都不能在这个国家流通。如中国大陆唯一法定货币为人民币,所以这时我们也把人民币称为本币,但这种概念大多是用在汇市上的。除了本币之外其他的都统称外币。 本位币和原币都是相对的概念。 比如中国,规定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意思是说在国内的企业所有的财务报表都要用人民币来进行反应,方便统计、计划等宏观分析,也方便横向、纵向对比; 而原币则相对于本位币来讲,比如一家德国外资企业,老板是德国人,企业的财务报表当然要让德国老板看得明百,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德国马克来相老板汇报财务报表的,这个时候的德国马克在中国国内就被看作原币。 同样的情况如果到了德国,则马克成了本位币,而人民币则成了德国人眼中的原币。 一般情况下,国内的外资企业在向国内的一些政府机构上报统计报表的时候,都要换算成本位币的报表。 主币,又称本位币,是一国货币制度中的基本通货,它是国家法定的计价、结算货币单位。主币具有无限清偿能力,主要用于大宗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的需要。主币在一国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 辅币,即辅助货币,是指本位币单位以下的小额货币辅助大面额货币的流通,供日常零星交易或找零之用,它的特点是面额小,流通频繁,磨损快,故多用铜、镍及其合金等贱金属铸造,也有些辅币是纸制的。辅币一般是有限清偿货币,即每次交付的辅币数量有一定限制,超过限额,收方可以拒收。不少国家规定辅币和主币一样具有无限清偿的能力,我国采取了这种做法。 人民币除了有主币和辅币之分外,还有一种为纪念币。所谓纪念币,是国家为纪念国内外重大事件、重要历史人物或根据特殊需要,有选择、有控制地发行的铸币。 外币是指在一个官方的货币区域内所使用的一种其它货币或者利用一种其它货币所提出的付款要求。“外国货币”的简称,是指本国货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它常用于企业因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引起的对外结算业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