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点模型 基点模型是指一种用于决定期货套期合约份数的模型。这是一个通过考察收益率的一个基点变化对期货价格的影响,来确定期货合约套期规模的模型。 ">编辑] 目录 1 基点模型的应用 2 参考文献 基点模型的应用 基点模型的一个基本职能是用于计算套期比率。 其计算公式是: 例如,一个基点利息率的变化可以引起90天短期国库券期货合约25美元价格变化,也可以造成同等面值180天商业票据50美元价格变化。可见,同样收益率的商业票据价格的变化是90天短期国库券价格变化的两倍。因此,利用上述模型可知其套期比率为:套期比率: (美元) 这就是说,如果用短期国库券期货合约对发行上市的商业票据进行套期,就要做两倍于商业票据的交易。否则,低于此比例的交易,就是不足值的套期交易。 参考文献 ↑ 刘迎秋.现代期货大辞典.ISBN:7-01-002459-6/F830.9-61.人民出版社,1996
什么是基金代销 基金代销是金融机构的一项投资业务,全称为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是银行或者券商作为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向投资者提供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代理服务,方便投资者间接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实现投资收益。例如上投摩根中国优势的代销银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券商为国泰君安、海通、华夏、联合、上海证券、申银万国、招商、银河、广发、兴业、天相投资顾问、光大。 基金代销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什么是基本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签发时已经存在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构成了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如果这种主体缺失或不完全,将导致票据无效。 目录 1基本当事人的类型 2相关条目 基本当事人的类型 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个:出票人和收款人,付款人与出票人为同一人。 出票人,是指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从而创设票据权利的人。在汇票和支票关系中,出票人负有担保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本票关系中,出票人负有直接付款的义务,是票据关系中的义务主体。 收款人,是指从出票人处接受票据,并据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在记名票据中,收款人为票据上明确记载的权利人;在空白票据和不记名票据中,持票人即为收款人。收款人是票据关系中的权利主体。 付款人,是指在票据上记载的,受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上的款项的人。在汇票和支票关系中,付款人只承担可能付款的责任;在本票关系中,付款人承担现实的付款责任。 相关条目 票据当事人 基本当事人 非基本当事人
什么是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持有人进行分配。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当年收益应先用于弥补上年亏损,在基金亏损完全弥补后尚有剩余的,方能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 发生亏损,无净收益的,不进行收益分配。 目录 1基金收益分配(分红)的原则和方式 2基金收益分配的形式 3基金收益分配的频率 4基金收益分配的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分红)的原则和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基金收益分配会导致基金份额的净值下降,如一只基金在收益分配前份额净值为1.2元,每份基金分配0.05元收益,在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将会下降到1.15元。但对投资者来说,分红前后的价值是不变的。 (1)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百分之九十。封闭式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如当年发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2)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实践中,许多基金合同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开放式基金当年收益也应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如当年发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分红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两种。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3)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分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收益分配的方式:即是按每日结转收益还是按月结转收益。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收益的分配权益。 基金收益分配的形式 基金的收益分配形式有:支付现金和增加基金单位。在美国,基金分配方式一般有现金分配和自动再投资购买基金份额。美国几乎所有基金都有自动再投资条款。大部分自动再投资都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有些基金公司还允许投资者的股利可再投资于其名下的其它基金,因此提供了更大程度的风险分散化。许多共同基金股东选择将他们的现金分配再投资于购买基金的额外股份上,而不是作为现金取出。 我国《试点办法》中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基金收益分配的频率 在收益分配的频率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和实践做法也不尽相同,有每年分配1次的、至少每年分配1次、每半年分配1次等,总的来看,收益分配的次数越少,手续越简单。但因为基金类型、投资者种类和偏好的差异,多数基金都有灵活的收益分配方式,以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要。 我国《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每年至少1次。现在所有的封闭式基金中,只有基金泰和每年分配2次,其他基金每年分配1次。 基金收益分配的程序 在基金收益分配的程序上,分配指示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达到基金托管机构,由托管机构将核准的分配金总额拨付给指示的收款人。 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办理,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达支付指令给基金托管机构,由托管机构将核准的分配金总额拨付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决定投资者应得红利金额并负责支付给投资者。对选择现金分红的持股人,在直销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投资人支付现金或通过支票付款,汇入投资者银行账户。在代销的情况,应由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将款项支付给销售代理人,由其办理直接对投资者的支付。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累积投资的基金单位则应直接由过户代理人按合适的净资产值重新购买基金单位,增加其持有的基金单位数。
什么是基金监管 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基金监管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证券市场效率、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均具有重大意义,是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目录 1基金监管的目标 2基金监管的原则 3基金监管的法规体系 基金监管的目标 基金监管的目标是一切基金监管活动的出发点。 证券监管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保护投资者;二是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三是降低系统风险。这三个目标同样适用于基金监管。 我国基金监管的目标包括: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基金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投资者是市场的支撑者,保护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是我国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 (二)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证券市场中,通过披露保证效率是比较高的运行,信息完全公开,让投资者都能看清楚证券市场运行是安全的并且没有任何内幕交易的。 (三)降低系统风险 监管者应当要求基金管理机构满足资本充足率和一定的运营条件以及其他谨慎要求。 监管者应当做的是:要求投资者将承担的风险限制在能力范围之内,并且监控过度的风险行为。 (四)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基金监管的原则 (一)依法监管原则 基金监管属于行政执法活动。监管机构作为执法机关,其成立由法律规定,其职权也是由法律所赋予的,因此,基金监管部门必须树立依法监管观念。 (二)“三公”原则 基金是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基金市场。 (三)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国家对于基金市场的监管是市场的保证,而基金从业者的自律是市场基础。 (四)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 基金监管就应遵循连续性的原则,以避免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形,影响基金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在基金监管中应坚持有效监管的原则。处理好监管成本与监管效益之间的关系,应做到市场能自身调节的,不监管;必须监管的,应当在保证监管效益的前提下做到监管成本最小。 (五)审慎监管原则 基金监管的法规体系 基金监管的法规体系是基金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还有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这些法律规范的目的就是督促基金管理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防止利益输送 内部人控制;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监管,确保基金合规运作;完善和加强销售监管;完善基金信息披露监管;加强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什么是基金募集 基金的募集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募集申请文件、发售基金份额、募集基金的行为。 目录 1基金募集的步骤 2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基金募集的步骤 一般分为申请、核准、发售、基金合同生效四个个步骤。原来是(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一)基金募集申请 申请募集基金应提交的主要文件包括:基金申请报告、基金合同草案、基金托管协议草案、招募说明书草案等。 (二)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开始计算,募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四)基金的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份额总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达到200人以上;开放式基金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证监会收到验资报告和备案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确认之日起,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收到确认文件次日,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责任: (1)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包括: 首先,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 其次,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合规证券从业资格性审查。 第三,根据拟募集基金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第四,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最后,办理基金备案。
什么是基金负债 基金负债是指基金运作及融资时所形成的负债,包括应付给他人的各项费用,应付资金利息等。 目录 1 基金负债总额的内容 基金负债总额的内容 基金负债总额包括的内容有: 1、依基金契约规定至计算日止对托管人或管理人应付未付的报酬。 2、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税金等。 基金债务应以逐日提列方式计算。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而无法或不宜按上述要求计算资产净值总额时,管理人应依照主管机关的规定办理。
什么是基金绩效衡量 基金绩效衡量是对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衡量。基金绩效衡量对投资者、监管部门以及基金公司本身都重要的意义。 目录 1基金绩效衡量的因素 2基金绩效衡量的目的与意义 3基金绩效衡量的困难性 基金绩效衡量的因素 作为绩效考核来讲,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的投资目标不同,其投资范围、操作策略及其所受的投资约束也就不同。 (二)基金的风险水平 需要在风险调整环球,网校的基础上对基金的绩效加以衡量。 (三)比较基准 在基金的相对比较上,必须注意比较基准的合理选择。 (四)时期选择 计算的开始时间和所选择的计算时期不同,证券从业资格衡量结果也就不同。 (五)基金组合的稳定性 基金绩效衡量的目的与意义 基金绩效衡量是对基金经理投资能力的衡量,其目的在于将具有超凡投资能力的优秀基金经理鉴别出来。基金绩效衡量不同于对基金组合表现本身的衡量。基金组合表现本身的衡量着重于反映组合本身的回报情况,并不考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约束、组合风险、投资风格的不同对基金组合表现的影响。但为了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做出正确的衡量,基金绩效衡量则必须对投资能力以外的因素加以控制或进行可比性处理。 投资者需要根据基金经理的投资表现来了解基金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投资目标,监测基金的投资策略,并为进一步的投资选择提供决策依据;投资顾问需要依据基金的投资表现向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投资建议;基金公司一方面为吸引基金投资会利用其业绩表现进行市场营销,另一方面会根据绩效衡量提供的反馈机制进行投资监控并为改进投资操作提供帮助;管理部门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也会对如何恰当地使用绩效衡量指标加以规范。所有这些方面都依赖于对基金绩效的正确衡量以及对绩效信息的恰当利用。不言而喻,不正确的绩效信息以及对绩效信息的不恰当运用都会带来不利甚至灾难性的后果。 基金绩效衡量的困难性 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基环球,网校金经理的真实表现加以衡量并非易事。基金绩效衡量的基础在于假设基金经理比普通投资大众具有信息优势。 首先,基金的投资表现实际上反映了投资技巧与投资运气的综合影响。 其次,对绩效表现好坏的衡量涉及到比较基准的选择问题。采用不同的比较基准,结论常常会大相径庭,而适合基准的选取并不一目了然。 第三,投资目标、投资限制、操作策略、资产配置、风险水平上的不同往往使基金之间的绩效不可比。 第四,绩效衡量的一个隐含环球,网校假设是基金本身的情况是稳定的,但实际上基金经理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己的操作策略、风险水平做出调整,从而也就会使衡量结果的可靠性受到很大的影响。 此外,衡量角度的不同、绩效表现的多面性以及基金投资是投资者财富的一部分还是全部等,2010年证券从业考试也都会使绩效衡量问题变得复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