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资产业结构 投资产业结构是指投资资金在三次产业中的分配比例关系。 目录 1 投资产业结构的解析 投资产业结构的解析 三次产业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科林。克拉克于1940年提出的产业划分方法。其划分依据是:第一次产业的属性是取自于自然,通常包括农业(指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和狩猎业等;第二次产业是加工取自于自然的生产物,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煤气、电力、供水等工业部门;而第三次产业则被解释为繁衍于有形物质财富生产活动之上的无形财富的生产部门,一般包括简业、金融及保险业、运输业、服务业、其他公益事业和其他各项事业。 第一次产业的特征是广义的农业,第二次产业是广义的工业,而第三次产业则是广义的服务业。由于克拉克的三次产业划分法被世界各国广泛引用,因此,研究投资的三次产业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吸收各国投资经验和进行国际交流。除三次产业分类法外,还有许多产业划分方法,如联合国的标准产业分类法、霍夫曼产业分类法等,但以三次产业分类法最为流行,因此,不加说明时,投资产业结构一般是指投资的三次产业结构。
什么是技术性反弹 技术性反弹是指在市场处于下跌时期所出现的短暂的行情反转。 目录 1 技术性反弹的特点 2 技术性反弹分析 3 相关条目 技术性反弹的特点 技术性反弹突出特点是,这种反转并不是由基本因素或者说决定市场大势的基本因素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所导致的,而是由一些非基础性因素的变动引发或造成的。 技术性反弹分析 虽然技术性反弹并不表示基本市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通常在这种反弹期间往往是一些投资者趁低价吸进的机会。一般来说,技术性反弹持续的时间都很短,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才会发生长达一个月以上的技术性反弹。因为,在出现技术性反弹期间,这种反弹往往由于大量投资者寻机获利回吐而较快宣告结束。 相关条目 获利回吐
承兑涂销的定义 承兑涂销是指付款人在将已承兑的汇票交还给持票人前将其承兑予以涂销的行为。即汇票付款人虽然在汇票上签章承兑,但在将汇票交还给持票人之前,又涂消其承兑记载。国外票据立法一般都规定,承兑涂消发生撤回承兑的效力。如果法律不允许付款人作承兑涂销消或不承认承兑涂消具有撤回承兑的效力,无疑都是不合理的,也有悖于承兑自由的原则。 目录 1 承兑涂销的立法 2 承兑涂销的区别 承兑涂销的立法 有关承兑涂销的立法大体有两种体系: 一是绝对不允许付款人撤回其承兑,如瑞士、荷兰等国的旧商法即是如此规定; 一是允许付款人撤回其承兑,但关于付款人得于何时才能撤回其承兑有关国家的票据立法又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允许付款人在交还票据前涂销、撤回其承兑,如意大利等国商法; (2)允许付款人于承兑考虑期限内涂销、撤回其承兑,如葡萄牙、比利时等国的票据法; (3)允许付款人在对持票人为承兑通知前撤回承兑,如果付款人已交还汇票,或者虽未交还汇票但已通知持票人已经承兑的,付款人因其承兑已生效力而无权撤回其承兑。 承兑涂销的区别 如英国票据法第21条规定,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对于其在汇票上的每一合约在为使其生效而将汇票交付前是不完整的可撤销的,但如承兑书写于票面,并由受票人发出通知,或按照对汇票有所有权之人的指示,声明已承兑汇票,该项承兑即成为完整和不可撤销的。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29条则规定:“在汇票上作出承兑的受票人,如在归还汇票时涂销承兑,视为撤销承兑,如无相反证明,该涂销视为归还汇票前所为,但受票人如已向持票人或任何在汇票上签名的当事人以书面通知其承兑者,仍按其承兑的条件向上述各当事人负责。”德国、日本、法国及台湾地区的票据法也有类似规定。 尽管英国与德国、日本以及日内瓦统一票据法有关承兑涂销的原理总的来说取值一致,即付款人只有在承兑行为尚未完成,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下才能涂销、撤回其承兑,如果承兑已生效力或已为承兑的通知,付款人即应依其承兑的条件承担票据责任,但它们也略有差异,表现在承兑涂销的时间规定上,日内瓦公约考虑到票据实务中时有发生付款人涂销其承兑但未注明涂销日期,使得仅凭票面难以确认此涂销系交付之前还是之后所为的情形,为免生纷争,特规定如无相反证明,该涂销视为归还前所为。我国台湾地区票据法亦无此项规定,但于承兑涂销地规定中,多一项关于付款人承兑时的权利,即第49条规定:付款人于承兑时,得指定担当付款人。发票人已指定担当付款人者,付款人于承兑时得涂销或变更之。
什么是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是由国内有关金融机构承担的一项政策性贷款业务, 它是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目录 1扶贫贷款的财政贴息 2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3扶贫货款的措施与建议 4相关条目 5参考文献 扶贫贷款的财政贴息 1.扶贫贷款的贴息范围 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含当年新增、收回再贷、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在计划额度内进行贴息。1998年前发放的所有扶贫贷款均不再贴息。 2.扶贫贷款的贴息比例 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3.扶贫贷款的贴息年限 根据国务院作出的“从2000年开始,把当年新增扶贫贷款,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贫贷款全部纳入当年扶贫贷款计划;财政部根据年度扶贫贷款计划给予贴息”的决定,中央财政在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内贴息,原则上只贴一年。 4.扶贫贷款贴息的结算 扶贫贷款贴息实行按季据实结算。每季末由农业银行各省级分行(直属分行列其中数)汇总填报《扶贫贷款财政补贴利息结算表》,经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扶贫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财政部和农业银行总行,由农总行汇总后(附分省表),于次季第一个月底前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并与农业银行总行结算。各级农业银行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扶贫办必须认真、及时、真实、准确地按照规定做好此项工作。 ">编辑] 扶贫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贷款与商业化经营两种属性的矛盾 扶贫贷款是政治任务与经济工作的结合载体,它是国家为了促进和保持国内经济的区域均衡发展,支持贫困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本地优势产业而实施的一项扶贫发展计划。说它是一项经济工作是因为它有别于其他的财政无偿拨款和无偿投人,实行以借贷有偿和付息对价的原则,是一种信贷行为和经济杠杆,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性经营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遵循的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当前扶贫贷款在农业银行的商业化运作过程中,欲使熊掌与鱼翅二者得兼,必然顾此失彼,从而导致扶贫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矛盾迭出。 (二)承货主体能力弱化与信货主体控制风险的刚性约束的矛盾 扶贫贷款承贷主体的选择是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门槛”,加强对扶贫贷款准人条件的严格要求,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项目的风险。作为政府部门更希望贷款投向于生产困难的企业和急需解决贫困的农户。而作为贷款主体的银行首先选择贷款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农银发99号《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种养、林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扶贫经济实体项目,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而在我州当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亏损严重,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这无疑使大部分企业被拒之扶贫贷款门外。企业如此,对于贫困地区的个人来说,确实过于贫困没有偿贷能力,也使信贷主体对其失去信心,从而使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的需求与信贷主体对承贷主体的选择矛盾加剧。 (三)三农的低效性与货款追求高效的矛盾 农业本身的自然特点就具有较大的风险,更何况贫困地区农业对自然的高程度依赖及农民对现有农业技术掌握程度的限制,造成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均难以达到增收的目的,即使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取得丰收,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决定了当前贫困地区三农的低效性。同时,在贫困地区依托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深加工能力差,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市场销路不够看好,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效益难以提高。 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要保证贷款本金收回来,而且要能够得到利息收人,这是贷款投放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和个人的贷款项目效益低下,必然同贷款追求高效目标产生矛盾,同样使贷款主体对承贷主体失去信心。 (四)扶贫货款风险的多重性与货款责任终身追究的矛盾 扶贫贷款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项目风险、承贷主体的信用风险和贷款的财务风险。其一,由于扶贫贷款本身扶持的承贷主体个人及法人经济实际状况,无法为贷款提供担保,使扶贫贷款缺乏风险保障。其二,由于贫困地区农业银行大多是贷差行,扶贫贷款所需资金绝大多数是靠向上级行借资金,资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贷款利率倒挂,形成扶贫贷款发放越多,银行亏损越大。其三,扶贫贷款贴息补贴难以到位,从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农业银行扶贫贷款累计亏损13922万元,其中,因贴息政策变化应补未补利差2130万元,应补未到位873万元。由于利率倒挂和利差补贴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贫贷款的风险。扶贫贷款风险的客观性、多重性、政策性的存在,加上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极不完备,贷款风险责任让人难以接受。 ">编辑] 扶贫货款的措施与建议 (一)分业经营是解决扶贫货款的政策性与商业性经营的长久之策 从国外政策性银行经营和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运行的实践经验来看,扶贫贷款理应划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和经营。原因之一,扶贫贷款属农业政策性业务,符合政策性银行业务范畴,并且过去是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管理和经营,它有其管理和经营的基础与经验。原因之二,目前,粮食价格放开后,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缩小,有时间和精力来管理扶贫贷款,适宜国家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整合。原因之三,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不应该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义务,尤其是目前商业银行“减员增效”、“整体上市”任务迫在眉睫,扶贫贷款目前状况无疑是其经营包袱和负担,不利于农业银行的发展。原因之四,扶贫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经营和管理后,在贷款项目的选择、贷款资金的组织、贷款后续管理、贷款风险的弥补等方面将更专业化、规范化,便于提高扶贫贷款的信贷质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完善扶贫货款风险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 扶贫贷款的风险是扶贫贷款存在最严重的问题,这也是当前扶贫贷款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①建立我国农业保险公司,或者在现有保险公司业务中增加农业保险险种,扩大农业保险的业务范围,一方面增加农户和企业对贷款项目的信心,同时为防范贷款风险提供保障。②设立政府事业型担保公司,专门负责对包括农业政策性贷款在内的各项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担保业务,以免减少贷款投向盲目性,达到减少贷款风险目的。③设立股份制的担保公司,为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提供商业性担保。④建立公司+农户的会员机制,要求以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为龙头,农户向企业人股,成为企业会员,公司为农户贷款担保,使公司与农户之间建立不可撤销的有经济利益的契约关系,改变过去公司十农户运做过程中公司不管农户,农户不支持公司互不管状态。 (三)对扶贫贷款及项目实行政策扶持 既然扶贫贷款是一项政策性、社会性强的扶贫,作为政府应该给予多方面的政策倾斜和经济。 1、贫困地区,在产业和贷款项目选择上,不能一概使用扶贫贷款,对于一些社会公益性的贷款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该由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建设。 2、税收是调节经济职能的重要手段,在贫困地区实施扶贫发展过程中,理应发挥税收对扶贫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在扶贫贷款支持的贷款项目中要实行减税政策。主要包括:对设在贫困地区的企业特别是扶贫贷款支持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人,在十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贫困地区内资鼓励企业、外商投资鼓励企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银行扶贫贷款业务应免交营业税、所得税。 3、改变贴息办法。银行对信贷单位按常规利率收息,财政部门将贴息直接补给承贷单位。改变过去财政贴息不及时足额到位而影响经营行的经营效益。 4、采取积极措施,化解扶贫贷款中的不良贷款。 首先,提高扶贫贷款呆账准备金比例,增强银行自身消化能力。其次建立财政担保基金和资本金拨补制,对扶贫贷款形成的呆、坏账和亏损按年给予弥。再次,对以上措施仍不能消化的,按法定程序实行剥离或核销。 (四)加强对扶贫贷款的立法保障 在扶贫贷款的运做过程中,既要体现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扶贫优惠政策的实施,又要保证扶贫贷款的保本微利,防止扶贫贷款成为救济款、财政补贴款从而失去贷款扶贫的实际意义。这一方面要提高承贷主体对扶贫贷款项目的认识。另一方面要通过立法的形式而不是一个部门的规定来规范信贷主体、承贷主体、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扶贫贷款中各负其责,从而加强对扶贫贷款资金的完整、贷款风险的防范、贷款项目合法性和贷款利益的保护。真正做到依法贷款经营,依法扶贫致富。 相关条目 康复扶贫贷款 参考文献 ↑ 1.0 1.1 王君,尹立.当前扶贫贷款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武汉金融2003年6期
什么是投资供给 投资供给主要是指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既包括生产性固定资产,也包括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它不是指生成过程的投资,也不是指运用过程中的投资,而是指资本的形成与积累。这种投资供给,不论数量多少,都是向社会再生产过程注入新的生产要素,增加生产资料供给,为扩大再生产提供物质条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理论也强调了资本积累对财富增长的作用,认为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 ">编辑] 目录 1 投资供给的作用 2 参考文献 投资供给的作用 生产性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直接为社会再生产过程注入新的生产要素,增加生产资料供给,为扩大再生产提供物质条件,直接促进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则主要通过为劳动者提供各种服务和福利设施,间接地促进经济的增长。 投资供给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早在18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明确指出,决定国民财富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分工引起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二是依存于资本总额的生产劳动数量的增加。 可用于积累的资本额越大,生产劳动的数量就越多,因此国民财富的增长就越快。马克思的扩大再生产理论也强调了资本积累对财富增长的作用,认为积累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 参考文献 ↑ 1.0 1.1 郎荣燊,黎谷.《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1994年4月
什么是技术改造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主要指用于支持现有企事业法人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放的贷款。 目录 1技术改造贷款的种类 2技术改造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3技术改造贷款的对象 4技术改造贷款的条件 5相关条目 技术改造贷款的种类 技术改造贷款的种类可划分为专项技术改造贷款和一般技术改造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的期限与利率 项目的贷款期限一般掌握在5年以内,最长不超过7年。 技术改造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并根据借款期限的长短,实行期限利率。 技术改造贷款的对象 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有还款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向建设银行申请技术改造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的条件 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投资政策和投资方向,具有经有权机关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 和设计文件等;列入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计划;项目自筹资金已按规定比例落实,并一次或分次存入建设银行;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三废”治理、环保措施同时安排,竣工验收后能正常生产;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施工力量已有安排,能够保证按期竣工投产;产品适销对路,在国内外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好;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有承担贷款风险的可靠措施,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第三方保证单位或有属己财产作抵押。 相关条目 基本建设贷款 技术改造贷款 科技开发贷款
什么是批发贷款 批发贷款是指数额较大、对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等发放的贷款,借款者的借款目的是经营获利。批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贷款也可以是信用贷款,借款期限也可以是短期的、中期的或长期的。 主要包括工商业贷款、对金融机构贷款、不动产贷款(消费者不动产贷款除外)、经纪人或交易商证券交易贷款和农场贷款(农业生产贷款)等”。 目录 1 批发贷款与零售贷款的区分 批发贷款与零售贷款的区分 批发贷款与零售贷款是根据贷款对象的不同区分的。批发贷款的对象是大的工商企业和机构,零售贷款的对象是消费者个人和私营小企业。批发贷款可以是抵押贷款或无抵押贷款,期限可以是短期、中期或长期的。对于数额大、期限长的批发贷款来说,比零售贷款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从而较多地采用变动利率。零售贷款也有短期、中期或长期的,由于零售贷款大部分是中短期的,长期的比较少,所以大部分采用抵押贷款和固定利率,近年来也发展了一些无抵押的浮动利率个人消费贷款。
什么是投资分配结构 投资结构是指一定时期投资总体中所含各要素的内在联系和数量比例。投资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的有机联系的系统,可以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考察投资的内部构成要素,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投资来源结构、投资分配结构和投资时期结构。 投资分配结构主要反映投资资金在投资总体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这里的投资资金既可以是存量,也可以是增量。 ">编辑] 目录 1 投资分配结构的表现形式 2 参考文献 投资分配结构的表现形式 由于可以对投资总体各构成要素作不同的划分,投资分配结构有多种表现形式。 1、投资产业结构。这是指投资资金在三次产业中的分配比例关系。 2、投资部门结构。这是指投资资金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3、投资地区结构。这是指投资资金在各地区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4、投资主体结构。这是指各种投资主体之间投资的数量比例关系。 5、投资再生产结构。这是指投资资金在更新改造和基本建设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6、投资技术结构。这是指投资资金在建筑安装工程、机器设备和其他投资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 7、投资项目规模结构。这是指投资资金在不同规模项目上的分配比例关系,一般是指大、中、小型投资项目之间的比例关系。 8、投资固流结构。这是指投资资金分配于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之间的比例关系。合理的投资固流结构,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 1.0 1.1 郎荣燊,黎谷.《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199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