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资来源结构 投资结构是指一定时期投资总体中所含各要素的内在联系和数量比例。投资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的有机联系的系统,可以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考察投资的内部构成要素,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投资来源结构、投资分配结构和投资时期结构。 投资来源结构是指不同的投资来源(如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反映不同来源渠道投资资金的相互关系及其数量比例。 ">编辑] 目录 1 投资来源结构的解析 2 参考文献 投资来源结构的解析 从价值构成和再生产的角度看,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总产值中在生产过程中消耗并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价值(c)cost和劳动者在为社会劳动的时间内所创造的价值(m)merit中用于积累及补偿部分,一部分消费基金也可以转化为积累基金用于投资。 投资来源结构在这里通常表现为新增投资与折旧再投资的比例关系;从国民经济资金运行的角度看,投资来源结构主要表现为国家预算内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各部门、各地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自筹金、社会集团资金、国外资金等的数量比例关系,或者简单地表现为预算内投资与预算外投资的比例关系。 参考文献 ↑ 郎荣燊,黎谷.《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1994年4月
什么是投资过热 投资过热是指投资以及投资形成的供给超过了市场需求,因而导致投资过剩,导致生产能力和社会资源的浪费。投资超过市场需求,也意味着投资难以获得合理的回报,甚至会血本无归。 ">编辑] 目录 1我国近年来投资过热的表现 2我国投资过热出现的原因 3调整我国近期投资过热的对策 4我国投资过热问题的体制性原因分析 5参考文献 我国近年来投资过热的表现 1.部分制造业和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 制造业中占较大比重的冶金工业和机械工业与采矿业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都会大量的消耗我国的各类自然资源,在中国当前投资结构中,高消耗、高投入、高污染的产业投资增长过猛,而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的产业投资增长缓慢,另外,我国居民对于房地产和汽车的需求潜力比较大,这就造成了对制造业和采矿业的大量投资来满足房地产业和汽车工业的原料需求。虽然我国在逐步向集约型的发展方式转变,但现有的发展方式仍然以粗放式为主,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任务目前尚未完成。 2.房地产开发投资过热 近几年来,我国的房地产投资数额逐年增高,而且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较大,以2006年为例,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为1.94万亿元,占当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7.6%,占当年GOp的9.26%,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GO尸比重5%的合理水平。 3.股市投资过热 我国股市在2005年股改之后,在过去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持续地暴涨,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牛市,股指上上涨达到四倍,虽说当年998点的股指并不能反映中国资本市场的实力,但是在高过4000点后,又曾有专家预测我国的股指将于2008年突破6000点,短时间内如此巨大的涨幅,无疑是一个市场过热的信号。另一方面,股市巨大的财富效应吸引了大t的投资者入市,股票成为了最好的投资工具,全民炒股热潮势不可挡,2007年4月,3天内持续每日开户20万人以上,3日开户的总和与2005年的一年持平,5月份日开户人又再创32万新高,民众入市炒股几乎成为无视股市风险的大众活动,股市的热度可想而知。 但是,股市这样的情形是否是中国经济的真实反映呢,答案明显是否定的。中国股市的复苏和兴旺,不是结构性的优胜劣汰,而是良劳不分的普涨乃至疯涨。年收益率在100%到200%的股票并不少见,股价翻倍的个股比比皆是,这一现象不应该也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 ">编辑] 我国投资过热出现的原因 1.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使投资增长存在惯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往往具有建设时间跨度长的特点,某一个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在设立之后,需要用几年的时间来完成,因此,未来的投资额与前几年的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施工规模巨大,就需要在未来几年持续投入,将会形成较大的投资惯性。 “十五”时期,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作用下,民间投资得到明显恢复,外商投资依然活跃,在各类投资需求的共同作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五年年均增长20.2%(按累计法计算),比“九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速度高9个百分点。2001年至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9.5万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15.6万亿元,超过71981一2000年20年l’ed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 如此巨大的投资总额和增长速度将会产生很大的投资惯性,因此我国在“十一五”期间仍将会保持较高的投资额。 2.各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1性较高 进入12世纪以来,在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我国的经济发展高速前进,全国形势良好,个各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很高的积极性,地区间的竞争也在逐渐的加剧,各个地区都在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兴建一些周期短、回报高的工业项目。同时,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环境良好,一些城市为了获得更多的国家支持,在中西部地区早日成为新的增长中心,多进行一些依托于当地自然资源的制造业和采矿业的投资,引起了地区结构不合理,重复投资严重,资源严重浪费。 3.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导致城市建设投资需求增大 “十五”和“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农村城镇化、乡镇城市化、城市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足量的固定资产投资是这些进程发展的基础,这就形成了较大的投资需求,而且随着这些进程的加速,潜在的投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 4.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使房地产投资过大 房地产市场是有很大的利润的,这就使其成为了一个吸引投资的产业。这主要是由两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是存在较大需求的,尤其是广大的居民对于中小型住房的需求,单从需求角度考虑的话,高需求必然导致高价格;另一方面,是对于房地产的投资却不能提供相应的有效供给,建行研究部在2007年发布的报告中指出:2007年前五个月,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投资仅占商品住宅投资的17.2%,远未达70%以上政策要求。此外,开发商囤地、捂盘、假售、抬价等问题比较严重。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2.96亿平方米,不足购置面积60%,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因此,房地产市场是拥有高利润的投资对象,必将吸引更多的投资额,但是,这种盲目的增加投资的方法是不能解决房地产市场价格过高的问题的,必须加以限制。 5.流动性过剩使股市非正常升温 从最常用的衡量流动性的指标MZ(广义货币)与GDP的比率来看,中国的流动性过剩的确存在,这一指标目前高达165%(按照2006年底数字,GO户为20.9万亿元,MZ为34.6万亿元),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中都实为罕见。流动性过剩将会使大量的闲置资金进入投资市场,造成的一个危害是资产价格的上涨,大量资金会追逐房地产、基础资源和各种金融资产,其表现就是股市价格上涨,投资者竞相追逐高额回报,纷纷进入股市,形成股市泡沫。 6.商业银行间竞争加剧使得商业银行存在较大的放款积极性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完成和中国对外开放程度加大,中国的各个商业银行之间就面临的很大的竞争,不仅中外资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中国内部的商业银行也竞争激烈。商业银行首先是一个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必须要通过存贷款利息差额来赚取利润,并且由于当前我国流动性过剩,我国商业银行存在大量储备存款,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就通过对于各种贷款项目的争夺展开了,商业银行的放款积极性使得各类投资的盲目性加大,企业会因此过渡依赖于银行贷款或者有相当一些条件不足的企业获得贷款,表面上投资过热,实际上将会导致被投资项目的利润降低,而且商业银行对于贷款的风险监管也容易被忽视,容易诱发商业银行坏账。 ">编辑] 调整我国近期投资过热的对策 中央银行针对我国近年来投资过热的状况,分别于2004至今多次调整利息率来进行宏观调控,2007年进行了多次调息,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调利息率的政策效果并不令人十分满意,从股市上看,2007年的屡次上调利息率都没有改变股市上涨的趋势,2007年3一5月,大盘涨幅超过一千点;房地产市场看,2007年前半年累计投资增长率仍达到20%。另外,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紧缩“地根”和限制外资炒房的措施,对于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和价格上涨较快的作用也比较有限。由此可见,有必要在继续坚持“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同时,在其他方面进行相应的宏观调控。 1.扩大国债发行规模,引导大众投资方向 我国2006年的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为600亿,如果在此基础上继续增加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一方面可以分流投资,缓解房地产市场和股市的过热状况,另一方面可以弓}导投资方向,缓解我国投资的结构性过热问题。 房地产的高利润和股市的高回报率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利用调高利息率的货币政策来限制投资数量受到货币政策本身稳健性的影响,不能有太大幅度的调整,而且由于我国的通货膨胀率与存款利率大致相同,居民仍会选择投资项目,国债的优点就是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并且风险小,符合投资者的投资心理,因此可以有效的将房地产和股市的资金分流出来,起到对投资过热降温的作用。我国的投资过热是集中在某些行业的,如利用能源的制造业和采矿业,而对于某些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低的产业投资不足,长期建设国债应该对有利于技术升级和优化部门结构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主导产业以及对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和部分准公共产品中形成瓶颈制约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支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自主创新、基础教育、公共卫生、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农村公益性服务业、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可以起引导大众的投资方向的作用。 2.限制土地、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 政府应加大对建筑用地的监管力度,对申请土地的项目,应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判断土地使用的合理性,限制土地开发项目,地方政府不能为了赚取收入而随意出售土地,对开发中的房地产项目也要监管,杜绝开发商囤地、捂盘的现象。对于矿产资源,首先是全面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凡新设煤炭矿业权,必须根据市场需求预测,有计划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进行出让,其次是完善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实行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相挂钩,进一步建立企业珍惜利用资源的经济机制。 3.调整房地产投资结构 依据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结构,调整房地产市场的投资结构。我国目前的状况是社会需求量大的中小套型住房供应严重不足,而大套住房供应过剩,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1一5月份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投资仅占商品住宅投资172%,与70%以上的政策要求相距甚远。因此需要从房地产投资上就应进行监管和引导,加大小套型住房投资。 4.控制外需,缓解流动性过剩 中国连年外贸顺差再加上资本顺差也即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后果是外汇储备急增到2006年6月末的941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通过逐步缓慢提高人民币汇率,既可以降低外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减少我国的国际储备数量从而改变流动性过剩的现状,又可以避免人民币加快升值导致资本外流的出口被堵塞,中国经济将会因总需求骤降而面临陷入持久衰退的危险。 5.各商业银行要控制风险,合理放款 各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贷款过快增长可能产生的风险,合理控制贷款投放,避免由于银行间的竞争争夺贷款而忽视了对贷款项目的严格审查,另外要优化贷款结构,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大对小额短期贷款的扶持力度。 ">编辑] 我国投资过热问题的体制性原因分析 1、投资过热是“增长速度至上”发展观和增长方式粗放的体现 经济落后的国家或地区通常都具有强烈的赶超欲望,希望在短时间内摆脱贫困,赶上或超过发达国家。为实现这一愿望,就要加快经济增长速度。因此,赶超型国家或地区的发展观的价值取向是经济增长至上。提高经济增长率被视为最重要的战略目标。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即投资、消费和出口)中,经济落后的国家或地区由于消费能力较弱,所以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增长就成为必然选择。 所以赶超型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通常都是“投资拉动型”或“投资与出口拉动型,,其投资率通常都偏高。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的赶超欲望更为强烈,因而更容易出现投资过热现象。可以说,高固定资产投资率、高投资增长率是赶超型国家或地区实现经济赶超的基本途径,是“增长速度至上”发展观的客观反映。偏重增长速度的发展模式必然导致增长方式的粗放,而与粗放的增长方式相适应的投资模式必然是高投资率和高投资增长率,所以投资过热问题是“增长速度至上”的发展观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在投资领域的体现。 2、地方政府职能改革滞后、投资冲动强烈 对投资构成的分析显示,在我国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地方投资的比重持续上升。1995年地方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72.7%,到2005年已达到87.9%。这表明近年来投资增长的动力源头在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膨胀与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大搞投资以加快本地区GDP增长速度是分不开的。虽然我国已于90年代初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但政府职能的改革相对滞后,目前绝犬多数地方政府仍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能型”政府,地方经济发展(包括投资)是由政府强势主导的。对地方官员来说,最大的激励因素莫过于职务的升迁.而职务升迁就需要有政绩。由于政府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增长速度遂成为1T价地方官员政绩的最重要的依据.地方官员要想在较短的任期内出政绩,就必须使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提高。短期GDP的增长又主要靠投资增长拉动,因而地方政府都有强烈的投资冲动,不论将来的投资效益如何,先加大投资力度把经济增长速度搞上去再说。所以当前我国的“投资热”, 追根溯源,根本的动力还是出自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掌控着土地、资金等资源的配置权,有政府的导向,地方投资增长就有了强大的动力,投资率不断攀升就不难预期了。 3、企业低成本竞争战略导致过度投资 在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各级政府的直接投资项目只是少数,绝大多数都属于企业投资项目。因此将我国投资率偏高的责任完全归咎于政府显然有失公允,企业界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企业的投资行为与企业的竞争战略直接相关。美国著名企业战略研究专家迈克尔·波特曾将企业的一般竞争战略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分别是低成本竞争战略、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型战略。观察我国企业十几年来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就不难发现,很多企业的竞争战略取向都属于低成本竟争战略,即当产品供大于求而竞争激烈时,行业内企业不仅不压缩生产规模,反而进一步投资扩大产能,试图依靠规模经济降低产品成本,在残酷的价格战中生存下来.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这一点可以从发生在90年代的家电价格战以及零售行业的大型商铺、机动车加油站网点、银行储蓄网点、地方机场等的过度建设中得到印证,也可以从近年来手机、轿车、钢铁等行业的竟争中看出端倪。以钢铁行业为例,早在数年前,有关部门就发出警告称,我国存在钢铁生产能力过剩的危险,但国内的钢铁企业几乎都在计划投资扩建或新建钢铁生产项目以扩大产能,没有一家企业准备收缩生产规模。2005年我国钢铁总产能4.7亿吨,只生产了3.7亿吨,产能过剩1亿吨。目前还有在建能力7000万吨,拟建能力8000万吨,全部建成后产能将达到6亿吨以上,约占全世界钢铁产能的50%,"]我国企业界也并非不知道创新的重要性,但人们看到更多的企业还是实施低成本(价格)竞争战略,这说明我国鼓励自主创新的机制和保护创新成果的制度还需完善和落实。在低成本竞争战略占主流的情况下,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行业的过度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这是导致我国出现投资过热的重要原因之一。 4,城市规划不当或规划缺乏约束力,导致大量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 当前我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接近85%,即绝大多数的投资都投向了城镇地区,其中有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因素使然,但不可忽视的是,因城市规划不当或规划缺乏约束力产生了大量低效或无效投资,还有盲目攀比的大拆大建行为也导致了过度投资。目前我国的许多城市在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但许多地方因城市规划理念落后、设计不当,缺乏科学论证和前瞻性,造成重复和无效投资.许多城市设计了商业中心,但成不了中心,大量的投资成为低回报投资甚至无效投资,损失惨重。有的城市一个又一个地建设开发区,但周边环境不配套,结果是人住企业很少,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投入了,回报却非常微薄。还有些地方的城市规划缺乏约束力,往届政府制定的规划得不到现任政府的认同和遵守,经常被修改甚至全部推翻,而每一次修改都意味着产生大量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或“标志性建筑”,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不少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投人使用不久就要拆迁或摧毁,很多房属、设施都远未达到设计使用寿命就被拆迁。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房屋建筑寿命平均还不到30年,仅为设计寿命(50年到70年)的一半,而欧美国家的房屋寿命平均约为80年,131目前我国每年的城镇房屋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约为1.8万亿元,房屋、设施使用寿命每缩短10年就意味着有近3000亿元的投资成为无效投资,这足以使我国的投资率上升3个百分点。可见城市建设与改造中的低效或无效投资和盲目拆建也是造成我国投资率偏高的原因之一。 5、贪腐、浪费导致建设资金流失和投资规模的虚增 当前,索贿受贿、权钱交易、化公为私等腐败现象在我国已相当严重,国有投资领域更是腐败的重灾区,几乎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国有资金流失的黑洞。我国近几年处理的贪官之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因为在国有投资建设项目中收受贿赂而落马。 《建筑时报》2006年4月刊登的揭秘建筑业商业贿赂的文章中指出,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一般而言,光发包方的回扣一项就为工程总金额的3%一5%0。一些单位在中标后,常常是转手包给其他单位,坐享提成。尽管国家早就规定不准层层转包,但在许多工程中仍然层层转包,有的工程甚至转包4一5次,每转一次,就被扣掉8一15%的管理费,最后到施工现场的工程费往往不到计划的50%。许多特级或一级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工地上施工的却是没有任何资质的农村包工队。 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建设单位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投资资金,如虚列建设项目、人为提高投资品的采购价格和重复计算工程量等。这些被骗取的资金虽已计人了投资总额,但却与现实的投资过程无关,实际上大部分进入了个人腰包。 除了招投标、转包和施工中的问题外,投资方在国有建设项目筹建过程中的挥霍浪费也不能忽视。有的单位利用国家投资款大搞请客送礼、以考察为名出国公费旅游、乱发补助津贴、违规超标购置各种用品等等,名堂之多远非局外人所能想象。这些花费实际上都属于消费,但最后都以“开办费”的名义计人了“其它费用”项下,成为投资总额的一部分。其结果就是使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中的“其它费用”在投资总额中所占比重从1981年的4.9%增至2005年的15.7%,造成投资规模的虚增。 参考文献 ↑ 1.0 1.1 1.2 李赟鹏.我国近期投资过热原因及对策探讨.环渤海经济瞭望,2008年1期 ↑ 投资过热的体制性原因探析.山东纺织经济,2007年6期
什么是报告期 报告期是基期的对称,是指在计算动态分析指标时,需要说明其变化状况的时期。报告期通俗地讲就是完成某项活动并报告活动成果的时期。 报告期是对某项活动的总结,在报告期内和报告期外,同样性质的活动可能规定的标准和享受的政策保障会不一样。所以,一定要在确保该项活动真的已经完成并且需要报告时再定下日期。 目录 1 报告期的举例分析 报告期的举例分析 我国编制的价格指数均以计算价格指数的当月作为报告期,而将与之对应的上年同月或上月作为基期。 例如,1998年11月中旬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的10月份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月下降2.9%,其报告期为1998年10月份,基期就是1997年10月份。
什么是投资的风险价值 投资的风险价值是指投资者冒风险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报酬,投资风险越大,投资者对投资报酬率的要求就越高。 目录 1 投资风险价值的表现形式 2 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 3 投资风险价值的案例分析 4相关条目 投资风险价值的表现形式 投资的风险价值有两种表现形式:风险报酬额、风险报酬率 1.风险报酬额 风险报酬额是投资的风险价值的绝对数形式,指的是由于冒风险进行投资而取得的超过正常报酬的额外报酬。 2.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是投资的风险价值的相对数形式,指的是额外报酬占原投资额的比重。 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 除了被认为没有风险的国家公债或国库券的投资外,其他各种投资的投资报酬率一般是货币时间价值(利率)与风险投资价值(风险报酬率)之和。 投资报酬率=利率+风险价值率 投资风险价值具有不易计量的特征,可以利用概率论的数学方法,按未来年度预期收益的平均偏离程度进行估量。 计算步骤: 在实际工作中,尽管“标准离差”能够反映投资项目所冒风险的程度,但不便于与其他方案比较,故需计算“标准离差率”。 1.确定投资项目未来的各种预计收益(用xi表示)及其可能出现的概率(用Pi表示),并计算出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用表示): 计算公式: 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 2.计算“标准离差”(用σ表示)与“标准离差率”(用R表示)。 3.计算公式: 标准离差率= 4.确定“风险系数”(用F表示):一般应根据该行业全体投资者对风险反感的态度来确定,通常是风险程度的函数。 5.导入风险系数,计算该项投资方案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 计算公式: 预期的风险报酬率(RPr)=风险系数×标准离差率=F×R 预期的风险报酬额(RP)=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预期风险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预期风险报酬率) 将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与企业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进行比较: 若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说明该投资方案所冒的风险大,得到的报酬率小,方案不可行。 若预期的投资风险价值<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说明该投资方案所冒的风险小,得到的报酬率大,方案可行。 要求的投资风险价值的计算: ∵要求的投资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 ∴要求的风险报酬率=要求的投资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 ∴要求的风险报酬率=未来收益的预期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 若存在两个投资方案可供选择,可分别计算预期的风险价值,进行比较以决定取舍。 投资风险价值的案例分析 假定某公司计划年度准备以2 000万元进行投资创办饮料厂,根据市场调查,预计在三种不同的市场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年收益及其概率的资料如表-1所示: 表1 若饮料行业的风险系数为0.4,计划年度的货币时间价值(平均利率)为12%。 要求:为该公司计算创办饮料厂投资方案预期的风险价值,并评价该项方案是否可行。 解析: (1)计算该投资方案的未来收益的预计价值 未来收益的预计价值=600×0.2+400×0.5+200×0.3=380(万元) (2)计算该投资方案的标准离差与标准离差率 标准离差= 标准离差率=\frac{140}{380}=36.84% (3)导入风险系数,计算该投资方案预期的风险价值 预期的风险报酬率=0.4×36.84%=14.74% 预期的风险报酬额=(万元) (4)计算该方案要求的风险价值 要求的风险报酬率=要求的投资报酬率-货币时间价值= 要求的风险报酬额=收益的预期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倾向时间价值+要求的风险报酬率) (万元) (5)对该方案进行评价 ∵预期的风险报酬率(14.74%)>要求的风险报酬率(7%) 预期的风险报酬额(209.456万元)>要求的风险报酬额(139.992万元) ∴说明该投资方案所冒的风险比要求的大的多,方案不可行。 相关条目 VAR方法
什么是投资项目规模结构 投资分配结构主要反映投资资金在投资总体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这里的投资资金既可以是存量,也可以是增量。由于可以对投资总体各构成要素作不同的划分,投资分配结构有多种表现形式:投资产业结构、投资部门结构、投资地区结构、投资主体结构、投资再生产结构、投资技术结构、投资项目规模结构和投资固流结构。 投资项目规模结构是指投资资金在不同规模项目上的分配比例关系,一般是指大、中、小型投资项目之间的比例关系。 目录 1 投资项目规模结构的演变规律 2 参考文献 投资项目规模结构的演变规律 1、投资项目规模结构主要受社会分工程度和科学技术进步状况的制约。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要求投资项目规模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 2、投资项目规模要受投资主体结构、投资者的进入能力的限制。 参考文献 ↑ 郎荣燊,黎谷.《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1994年4月
什么是投资部门结构 投资部门结构是指投资资金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关系。国民经济可以分为众多的部门,主要有两大类,即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物质生产部门又可分为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和消费资料生产部门,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和消费资料生产部门还可进一步细分。把投资资金分配干不同的部门,形成不同层次的投资部门结构。 例如,投资资金在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即形成生产性投资与非生产性投资的比例,这是一种较为粗放的投资部门结构,又如,投资资金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具体部门之间的分配,是从微观意义上而言的一种投资部门结构。 目录 1 投资部门结构的演变 2 参考文献 投资部门结构的演变 一般而言,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投资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再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在农业时代,第一产业投资比重占绝对优势,随着农业向工业化的转变,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逐渐下降,第二、三产业的投资比重逐渐提高。 投资部门结构演变的主要原因: 消费需求结构的变化; 科学技术进步; 三次产业的相互关系。 参考文献 ↑ 郎荣燊,黎谷.《投资学》.中国人民大学,1994年4月
什么是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 抵押物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特定的抵押权标的不容受到非抵押权人的制约和干预,即使抵押人依法可将抵押物转让、出租,但在该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是不受影响的。 目录 1抵押品的范围 2财产设为抵押品应注意的问题 3 抵押物登记程序 4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的内容 5 抵押物的赠与 6 抵押物的继承 7 抵押物的转让 8 抵押物的转让限制 9 相关条目 抵押品的范围 一类是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 二类是各种有价证券。 三类是能够封存的流动资产。 四类是可作转让的无形资产。 五类是私有财产和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 财产设为抵押品应注意的问题 有下列财产设定为抵押品时,必须注意如下一些问题: a、以依法获准建造的房屋或其它建筑物作为抵押物的,可自建造之日起设定抵押权,但该项借款必须用于该建设物的建造。 b、以同一抵押物设定若干抵押物权时,其抵押物的价值必须大于几项债权之和,而且一旦出现这种重复设定抵押权的情况应向抵押人作出说明。 c、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权的,只能以借款方所有的份额为限,同时,借款方还应向抵押人提供共有人表示同意的书面协议。 d、承担连带责任的非法大联营企业以其财产设定抵押权的,须有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同意的书面证明。其中,一方以其在该企业的股权设定抵押权时,须取得联营他方的书面同意。 e、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以其财产设定抵押权时,须经审批机关同意。 f、抵押人就其已发包、出租的财产设定抵押权时,原承包、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发生处分抵押物的情况时,原承包、租赁合同依法变更发包人或出租人。 g、抵押人以依法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时,须凭土地使用证;以其它可转让的权利设定抵押权时,须凭可转让的权利证书。 h、抵押人以特许进口的物资设定抵押权时,须持有合法的证明文件证,并经批准机关和海关认可。 但是,不得以下列财产作为抵押品: a、国家所有的土地、矿山等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者物资; b、使用中的职工宿舍、学校、食堂、幼儿园等社会或企业福利设施及物资; c、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d、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e、其它依法能强制执行的财产。 抵押物登记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抵押物登记,应当填写《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材料: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有关动产抵押物状况资料;有关动产抵押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原发照机关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受理:收到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后,登记人员应当发给申请人《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受理通知》。 3、审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登记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抵押合同是否齐备;用作抵押的动产是否属于重复抵押登记;抵押物是否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动产;抵押期限是否在动产抵押物使用年限。 4、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予以登记,发给申请人《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并在抵押合同上签注《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的编号、日期,加盖登记印章;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登记,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5、注销或者变更:申请人需要注销或者变更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的内容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性别、住所; (二)申请抵押物登记的原因;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号码、出厂日期、使用年限、价值、存放地等; (四)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五)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限期; (七)抵押担保的范围; (八)登记机关; (九)申请人; (十)申请日期。 抵押物的赠与 在抵押权持继期间,抵押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处分抵押物,这其中就包括将抵押物赠与第三人。但抵押人行使自己的处分权不允许对既存的抵押权造成损害,所以,当被担保的主债权届期未获清偿的,抵押权人仍可就所有权属于受赠人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这点在《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8条得到了体现。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抵押权既指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也包括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也就是说,未经登记的抵押权尽管不能对抗一般第三人,但可以对抗抵押物的受赠人。法律规定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诸如抵押物受让人之类的第三人,是因为受让人购买抵押物支付了价金,法律就牺牲了抵押权人的利益而保护受让人的利益。但在抵押物赠与关系中,由于赠与是无偿的,受赠人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未支付对价,即使其因抵押权的行使而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对其来说也没有实质上的损害。所以这时法律规定,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也可以对抗抵押物的受赠人。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赠与他人。如果抵押人未经同意擅自赠与的,抵押权人可以撤销此行为。 抵押物的继承 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果作为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抵押人死亡,则会发生抵押物继承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概括继承,继承人不仅要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还要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义务。而抵押权对于抵押人来说是设在抵押物上的一种负担,所以抵押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在继承抵押物所有权的同时也要继承抵押物上的抵押负担。也就是说,除了主体变更之外,抵押物的继承对抵押权不产生影响。被担保的主债权届期未获清偿时,抵押权人可以就继承人所有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如果抵押人生前有遗嘱的,则按遗嘱指示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抵押物。如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抵押物的转让 抵押物的转让,是指基于抵押人的意思表示而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让与第三人的行为,包括以买卖、互易、赠与、清偿、出资等让渡抵押物所有权的行为。 担保法第49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物的转让限制 首先,依照我国《担保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抵押物已经抵押的情事,否则,抵押物的转让行为无效。显然,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没有以抵押权人的意思表示为要件,不论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只要抵押人通知抵押权人,其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就具备了发生效力的条件。《担保法》第49条的规定,不同于我国法院关于抵押物的转让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司法解释,亦不同于上引特别法所规定的限制抵押物转让的内容,更没有规定抵押物的转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无效。在这一点上,抵押物的转让并不受抵押权人的意志的限制,而仅仅因为立法例规定抵押人负有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和告知抵押物的受让人的义务,使得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担保法》第49条所规定的抵押物的转让限制,至少在程度上是有所缓和的,较之我国司法实务所持立场,预示着我国抵押担保立法已经有所进步。 其次,抵押人未告知抵押物的受让人抵押物已经抵押的情事,转让无效,其突出意义并不在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而在于保护抵押物的受让人之利益。依照我国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抵押物的转让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无效,抵押物的转让是否发生效力直接依赖于抵押权人的意思,与抵押物的受让人之意思无关。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为确定和自始的无效。抵押权人可以未经其同意而直接主张抵押物的转让无效。在这一点上,我国司法实务所采取的立场,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并没有利用抵押物的转让无效来保护抵押物的第三取得人的利益之目的。但是,《担保法》第49条所规定之抵押物的转让无效,则与抵押权人的意思无关,仅以抵押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和告知义务为判断的基础。抵押权人得以抵押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而主张抵押物的转让无效;抵押物的第三取得人得以抵押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而主张抵押物的转让无效。“因抵押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而使转让行为无效,应属相对的无效。”抵押物的转让无效对受让人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条目 抵押 抵押权 抵押人 抵押担保
什么是担当付款人 担当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付款人之外,记载一个代付款人实际付款的人,换言之,就是付款人的代理人。如果出票人出票时没有记载,付款人在承兑时也可记载,出票人已经记载的,付款人可变更之。 目录 1 相关条目 相关条目 预备付款人 担当付款人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