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效票据 有效票据是指正确填写付款单位、填制日期、经销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等,并有收款单位收款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 目录 1构成有效票据的条件 构成有效票据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票据法》的有关 规定,构成有效票据应具备如下条件: 1、票据行为人应具有票据权利能力和票据行为能力; 2、票据上记载事项必须完整。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 3、票据必须交付。票据行为人在实施票据行为后,必须将票据交付持票人票据行为方能最终成立。
什么是期后追索权 期后追索权也称为到期追索权,是指在票据已届付款日期,持票人向付款人请求付款而遭拒绝或不获付款时而行使的追索权。票据在到期日被拒绝付款、不获付款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最一般、最主要的原因。 目录 1 期后追索权的情况 2相关条目 期后追索权的情况 在通常情况下,除票据法有特别规定的外,持票人不得在票据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 第一,持票人在法定付款提示期限内合法提示付款被拒绝时,始能行使追索权; 第二,持票人不获承兑时,在汇票到期日后仍应提示付款。但如果已经作成拒绝承兑证书的,则无须再为付款提示即可行使追索权。 相关条目 期前追索权 期后追索权 再追索权 票据追索权
什么是期前追索权 期前追索权是指在汇票上所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前,因发生到期付款的可能性显著减少的情况,而得进行追索的权利。 目录 1期前追索权的情况 2相关条目 期前追索权的情况 我国票据法规定,在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持票人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权: ①汇票被拒绝承兑; ②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 ③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相关条目 期前追索权 期后追索权 再追索权 票据追索权
什么是有限风险 有限风险是指购买期权合约的风险所具有的有限性。 目录 1 有限风险的应用 有限风险的应用 一般来说,购买商品期货合约或指数期货合约的买入(卖出)期权后,如果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相应的期货合约的价格没有上涨(下跌),投资者可以弃权。投资者放弃权利后所损失的是已支付的期权权利金和佣金。除此以外,不会再有其他损失。相反,在从事期货合约买卖时,一旦市场价格朝着不利的方向变动,则投资者就面临着承担无限风险的可能,因为市场价格的变动是不确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限制风险,投资者要么斩仓出局,要么继续持仓直至进行实物交割了结交易。不过,技术分析派认为,如果市场价格在近期连续下跌筑底或上升成顶后,无论做多还做空,投资者也只有有限风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期货合约价格进一步暴跌或进一步大升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
什么是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仅以特定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所负的清偿责任。在有限责任,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不足以满足债权时,可不以其他财产负清偿责任。债务人对债务负有限责任,对债权实现甚为不利,故负有限责任之债务须以法有明定为限,否则即应负无限责任。我国现行法对有限责任的规定,主要有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股东对公司所负债务的有限清偿责任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有限清偿责任。 目录 1有限责任的产生 2有限责任的优劣势 3相关条目 有限责任的产生 纵观国外有限责任制度发展史可以看出,股东有限责任在企业制度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很漫长的时期。在该制度产生以前,合股公司的成员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这种无限责任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起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的混同,使股东对公司责任深重,一旦投资失误,不仅影响其投进公司的财产,而且也可能波及到投资者所有的其他财产。这种担心和忧虑影响了人们将闲散资金投于经营的积极性,迫切需要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出现。有限责任制度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甚至在法律中就有关于有限责任的清晰的概念。但作为一种新型组织形式一般认为最早起源于英国。早在15世纪的非贸易性公司中,就存在公司成员不对公司债务负责的组织形式。然而这种组织形式没有能够迅速发展和繁荣,随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直到18世纪才逐渐繁荣,并占有主流地位。有限责任的产生,弥补了无限责任对投资者责任过重的缺陷,使公司人格与出资者的人格进行了分离,最终确立了独立的法人人格。从一定意义上讲,有限责任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 有限责任的优劣势 从经济学角度,有限责任具有极大的优势。首先,有限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无论是从企业作为“价格机制的替代物”还是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点”来看,企业的产生无疑节约了交易成本。但在不同责任机制下对交易成本的节约是有差异的。在无限责任形式的企业中,交易相对人为确保交易安全需要投入许多时间和精力去调查无限公司股东的资金状况,以此防止交易风险。有限责任的产生,企业的人格与股东人格的分离,使公司具有法定的人格。这种人格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过诸如登记审批等法定程序,才能够产生。而这种登记的公示效力使债权人信息大致对称,从而减少大量的交易成本。其次,有限责任降低或减少投资者的风险。在有限责任的公司中“股东权益被分散在价值相对小的股票,使它能在公司较大的情况下有组织的市场上进行交易。公司组织形式使投资者能进行小股本的投资,通过投资多样化而减少风险和迅速廉价地转移其投资。” 因此,有限责任的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对公司或者企业承担风险。风险较小和股份或出资的可转让性,又将风险降低到更小。最后,有限责任激励投资。基于交易成本节约和降低投资者风险的优势,许多人乐于将闲置资金投入到企业中来,这样促进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融资渠道的畅通,使资本的运用更加有效。对公司的发展、甚至是整个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有限责任的发展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它也有自己的缺陷。这种缺陷也就是股东对公司或者企业承担有限责任减少股东风险的同时加重了债权人风险,从而导致一些人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致使公司债权人遭受很大的损失。 相关条目 无限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
什么是期货市场效率 狭义的期货市场效率特指期货价格综合反映现货市场行情和信息的有效程度;广义的期货市场效率是指期货市场实现其相应的功能的效率,由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两部分构成。 微观效率是期货市场的内在效率,是期货市场本身体系结构及其运行所体现出的效率。宏观效率是期货市场的外在效率,是期货市场与其他经济制度相互作用及其对经济增长贡献所体现出的效率。微观效率是宏观效率的基础,宏观效率是微观效率的延伸和再加强;宏观效率更多地受到期货制度适应性预期的影响,这又通过影响期货市场结构体系影响到微观效率。 ">编辑] 目录 1期货市场效率的影响因素 2期货市场效率提高的途径 3参考文献 期货市场效率的影响因素 (一)我国期货市场的宏观因素分析 1.政府在推动期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组建交易所、设计期货市场规则以及推进期货市场发展的过程中,伴有浓重的政府色彩。在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政府对经济与金融的管制会制约期货市场的发展。 2.法治建设滞后,期货市场发展缺乏相适应的软件环境。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相当缺乏,没有建立起促进期货交易的法律框架。因而,兴办期货市场只是在形式上引进了先进的交易机制,并不等于已经形成较成熟期货交易制度。 3.过度追求局部利益,干预了正常的交易。地方政府、期货交所、期货经纪机构和投资者都积极追求自身利益,各方都充分利用政府的权利或管理体制中的漏洞谋取私利,扰乱了交易秩序。 4.缺乏对金融风险的认识和控制手段,忽视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期货市场建设初期,由十缺乏对期货交易制度的理解及相应的经验,对交易中的风险认识不足。同时,交易所和期货经纪机构在制度上存在着缺陷,缺乏有效的风险监控和管理工具,不仅降低了期货行业的整体风险承受力,还可能放大交易过程中的风险。 针对上述特点,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指导方针应该是市场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贯彻期货市场的“三公”原则,逐步淡化政府的权力干预,充分利用市场的力量,逐步完善与市场规律相适应的软件环境。 (二)我国期货市场的微观因素分析 1.我国的期货市场实际上具有远期现货交易的功能。许多交易者参与期货市场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规避风险,而是通过期货市场来交割标的商品,实现货物的流通。 2.在一定意义上发挥了价格发现功能。虽然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形成的期货价格在国内外均具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它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交易所形成的价格没有完全反映商品的供求关系,特别是对一些小品种,投机较严重,价格被扭曲。期货市场在我国没有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市场,所形成的价格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市场的开放程度不够,往往是国际市场的价格对我们价格的影响,远远超过我们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 3.套期保值的作用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没能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应有的套期保值的功能。 4.期货市场的信息功能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制约,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 5.期货市场已经成为现今经济中不可缺少的投资市场,但期货市场缺乏公众性,还是大户主导的市场。 ">编辑] 期货市场效率提高的途径 (一)期货市场维持适度的流动性 过低的市场流动性会损坏市场的效率,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只有不断提高市场的成交量,才能缩小价差,进一步降低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效率,促进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提高市场流动性主要是降低交易成本和扩大入市资金量,发展商品基金,恢复期货经纪公司的自营业务,以改善期货市场的流动性。调整市场规则,适度降低口交易者、套利交易者和套期保值者手续费,减少交割费用,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保证金。 (二)大力培育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不断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的构成 合理的投资者结构是市场维持较高的流动性和稳定的基础。投资者之间的差异越大,越有利于扩大期货交易量,从而有助于期货合约的成功交易。期货市场不是缺乏投机资金,而是缺乏套期保值交易,缺乏富有经验和交易技巧的套利者的参与。由于期货投资者的构成相对单一,保值与投机交易比率失调,不利于形成多元化的交易需求,容易导致期货交易量大起大落,制约了期货市场的长足发展。因此,大力培育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不断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的构成是促进期货市场发展的长期策略。一是允许证券投资基金按一定比例进入期货市场。市场上用于分散风险的投机资金太少,只有风险的移者而无风险的承担者,市场风险就无法转移出去,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也就不能发挥。证券投资基金规模相对较大,允许其按一定比例进入期货市场,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步发展。二是探索组建期货投资基金,允许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和其它投资。 (三)完善监管制度 1.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模式 随着市场规模扩大,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一个部门的监管力量己经不足。为了体现期货行业特点,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建议把我国期货政府监管部门从证监会中分离出来,设立一个独立的中国期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期监会)。由期监会负责市场规范发展、宏观调控等监督管理职能,打击操纵,防范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同时,政府监管机构在行使监管职能时,应改进监管方式,以市场化为方向,采取市场化手段,在规范的前提下,切实推进行业发展和市场功能发挥。 2.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 为了完善“政府监管、协会自律、期货交易所自我管理”三层管理体制,应建立以政府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的新型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使期货协会成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政府监管的辅助和延伸。要在相关法规中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的监管者角色,授予其相应的处罚权。 参考文献 ↑ 1.0 1.1 董放.我国期货市场效率研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技术与经济学院
什么是期货利息利益交易 期货利息利益交易是指将所有的闲置资金投资于期货市场,以获取一个比传统的货币交换利率或银行利率更高的有保证的收益。 ">编辑] 目录 1 期货利息利益交易的基本原理 2 期货利息利益交易运用 3 参考文献 期货利息利益交易的基本原理 期货利息利益交易的基本原理是出现期货升水时,现货价格低于期货价格,买进现货,卖出远期期货,到期进行现货交割,从而获取差价利润,以此补偿闲置资金的利息收益。 ">编辑] 期货利息利益交易运用 这种交易的做法很简单,只要在期货升水时现货价与期货价之间的价差高于一般的货币交换利率和银行利率的利息收入日九用闲置资金买进现货并同时卖出同等数量的远期交割货物的合约即可轻而易举地实现。 需要指出的是,做期货利息收益交易业务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现货交割能力和仓储能力。否则行不通。 参考文献 ↑ 田源.期货交易全书.ISBN:7-5000-5096-8/F713.5-61.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08. ↑ 2.0 2.1 姚得骥,杨森.新编金融词语总汇.ISBN:7-5044-2369-6/F83-61.中国商业出版社,1995.
什么是期货价格垄断 期货价格垄断又称期货市场垄断,意指投机者凭借其在期货市场交易中对某种商品取得垄断,人为地操纵期货市场,促使价格朝某一方向变化,以牟取暴利。 目录 1 期货价格垄断常用方法 2 期货价格垄断的经典案例 期货价格垄断常用方法 期货价格垄断常用方法: 1.挤空头。即垄断者在现货市场上制造求大于供的紧张局面,大量囤积商品,哄抬该商品的价格,并同时或在这之前买进大量同种商品的期货。这样抬高期货价格,迫使空头者或者回补期货,或者以现实货物交割。这时囤积者就高价卖出期货或现货,以牟取高额利润。 2.挤多头。即用大量抛售期货的办法把行市压得很低,迫使原多头者回抛,垄断者即可以低价补回期货。 期货价格垄断的经典案例 在美国农产品贸易巨头Cargill公司操纵玉米期货事件中,通过调查,美国上诉巡回法院认定Cargill公司非法获取关于可供交割实物量的内部信息,并利用该信息对空方进行逼仓。原因在于,就在美国农业部公布芝加哥的可供交割玉米量之前,Cargill公司已经获得这些数据并买入了大量的多头舍约,占已公布数据的85%左右,或者说已有大量玉米由它控制。这也是指控Cargill公司利用提前非法获取的信息,抢得先机,操纵玉米市场并对空方进行逼仓的有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