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支出,是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安全而必须的经费支出,包括的范围是: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经费、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居民身份证经费、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所的经费,公安干部培训经费,警察学校经费。
简介 我国决算分为中央决算和地方各级政府决算。每一个预算年度终了后,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编制决算草案。政府各部门所属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按其主管部门部署编制本单位决算草案;各部门在审核汇总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基础上,连同部门本身的决算收支数字,汇编成本部门决算草案;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作为各级财政决算的编制本级政府决算草案;财政部根据审定后的中央部门的决算草案汇总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再汇编包括本级政府决算和下一级政府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草案,但是经过权力机关批准了本级决算必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参加组织预算执行、经办预算资金收纳和拨款的机构,也要及时编制年报或决算,这些年报或决算都是各级财政决算的组成部分。过程基本简介 为了保障决算的质量和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部在每个预算年度终了前(一般在第四季度),根据当年的财政方针政策,财政、财务制度和编制决算的原则以及需要结算的事项等,制定决算的编制审办法,制发统一的决算表格。制定决算编审办法 主要是拟定下达本年度《国家财政决算编审办法》,其内容一般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抓紧年前增收节支和做好平衡预算工作,预防年终突击花钱,虚列支出,不按制度规定预退、预提财政收入,压低财政收入基数或对应收的财政收入,年内不入库、留到下年征收等问题。 ②提出组织年终清理和年度对账工作的要求,即财政总会计上下级之间、与单位预算会计之间、与国库之间的年度预算、追加追减、补助、上解、暂存、暂付等往来款项,以及国库的预算收入划分报解等数字,必须核对清楚,并清理历年的借款,办理必要的手续。 ③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提出包括对企业、基本建设、事业行政单位和基层财政的财务决算审查重点和对决算问题的处理原则。 ④提出决算编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即各级财政、财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决算的组织领导,及时督促检查。 ⑤提出当年决算编审工作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原则,如除正常的财政体制结算外,还要对各年预算执行的特殊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⑥ 规定决算报表报送的期限和份数,以便各级财政机关按时逐级汇总上报。制发统一的决算表格 为便于全国统一汇总,财政部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基本精神,对国家决算报表的种类、格式、内容和填报口径作出统一的规定。财政决算表格按适用范围分为财政总决算表格和单位元决算表格两种。其中,财政总决算表格反映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和资金活动情况,预算单位元决算表格反映各个事业行政单位执行年度经费支出预算的情况、各项定员定额和事业成果的执行情况、以及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财政决算表格按反映的内容可分为财政收支决算表、预算收支调整表、财政决算年终资金活动情况表、支出结余结转下年使用情况表以及其它各种分析成果表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要求的财政决算报表有十四种: (1)财政收支决算总表,是财政决算的主体表,反映各级财政总决算收入、支出、结余的总情况,要求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分“类”、分款填列“当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和决算数。 (2)国有企业分部门收入决算明细表,反映各部门的决算收入,根据国库年报和预算收入明细账和国有企业上交的主要税收、利润、计划亏损补贴、承包收入退库等分类、分部门填列明细数字。 (3)财政支出决算明细表,反映各级财政支出明细用途(生产性支出和事业行政性支出)的按部门分“类”、“款”或各“款”、 “项”、“目”支出数,对总表支出决算进行详细分解。 (4)各项事业行政经费中的教育经费汇集表,反映列入国家预算的各部门教育经费总支出情况。 (5)财政决算分级表,反映地方财政收支决算中的分级情况。 (6)县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表,反映县级财政收支及其平衡的情况。 (7)民族自治区财政收支决算表,除内蒙古、西藏、广西、宁夏和新疆五个民族自治区外,有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各省、直辖市均应填列。 (8)最后调整的收入预算情况表,反映全年最后收入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年初预算数与调整预算数之间的预算变动情况。 (9)最后调整的支出预算情况表,反映全年最后支出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年初预算与调整预算数之间预算变动情况,包括下年结转、专项安排、上年预算追加支出、调入资金以及科目调剂等情况。 (10)支出预算结余转下年使用情况表,反映专项支出结转和事业行政单位包干结余结转计算情况。 (11)年终资金活动情况表,反映预算内外资金业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等科目的年末分布状况,是从旧账过入新账的凭证。 (12)本级财政决算往来款项明细表,反映本级财政机关年终暂收、暂付款项清理情况。 (13)城乡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决算表,全面反映城乡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预算内外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 (14)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表,反映国家和地方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安排的财政专项支援资金及其效果。 国家决算采用层层汇编的办法先由执行预算的基层单位决算编起,由各级财政部门汇编成本级决算。单位决算的编制 单位决算表分资金活动表、支出明细表和基本数字表。数字主要有: ①预算数字,用于考核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事业执行情况。 ②会计数字,反映单位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数。 ③基本数字,反映事业行政单位的机构数、人员数以及事业规模数。基层单位决算草案编成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对其审核后,汇入本单位决算报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其审核后,连同本身的决算汇编成本部门决算草案,并附有详细说明,定期限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总决算的编制 财政总决算由基层乡(镇)财政机关开始编制,逐级汇总。县(市)财政决算分为乡(镇)级和县(市)两部分,两部分数字汇总后,即编制成县(市)财政总决算。如此层层逐级汇总,形成国家总决算。各级财政总决算各表的数字主要有: ①预算数,包括“当年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其中“调整预算数”在当年预算数的基础上调整上级财政专项下达的收支追加追减指标:上年结转使用数、动用地方财政结余、动支预备费和科目调剂等自行安排的全年预算数。 ②决算数,各级财政总决算编制的本级决算收入数。 财政总决算各表编成后,还要根据财政决算收支数字,结合税收年报、各种财务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有关材料,编写财政决算说明书,形成财政决算。财政决算说明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入方面,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和国民经济计划完成情况,分析重点企业、行业成本费用水平、资金运用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分析工资、物价调整国家重大经济措施出台后对预算收入的影响等。 (2)支出方面,结合各项事业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各项定员定额执行情况,分析各项主要支出的结余或超支的主要原因,分析一年来预算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向和事业成果及其存在问题。 (3)结余方面,分析全年总预算收支结余情况,各项专款结余和需要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占滚存结余的比重,分析下级财政结余和本级财政结余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决算收支平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财政总决算编成后,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盖章后报上级财政机关,逐级上报到财政部;财政部再连同中央级总决算一并汇编成国家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 为保证国家决算的质量,对决算报表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加强审查。决算审查工作与决算报表汇编工作通常是交叉进行的。审查的方法有书面审查、就地审查和派人到上级机关汇报审查三种,其中书面审查是最主要的审查方法。审查的形式有单位自查、联审互查和上级重点审查三种。审查查的内容有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方面。其中,政策性审查主要有对各单位和各级财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财政制度、财经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技术性审查则主要对决算报表的数字关系和完整性方面进行审查,并重点审查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预算收入 ①属于本年的预算收入是否按照国家政策、预算管理体制和有关缴款办法,及时足额地缴入各级国库,编入当年决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国库收入、预算内外渠道是否划分清楚,有无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的现象。 ②各级总预算之间的分成收入划分是否正确,应上解上级的收入和国家收入之间有无混淆情况,固定比例分收入交库比例是否正确等。 ③收入退库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范围,财政机关自办退库是否有上级批文,应当退库的收入是否已核定退库,有无应退未退或预退、预提等情况。 ④年终决算收入数是否与12月份预算会计报表中全年累计数相符等等。预算支出 ①列入本年决算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年度,有无将本年预拨 下年度经费列入本年决算支出的现象。 ②总决算支出是否按规定的列报口径列报。 ③预算内外资金渠道产否划分清楚,有无将应列预算外的支出挤入预算内报销的问题。 ④ 预算支出数是否编列齐全,有无漏报现象。 ⑤年终决算支出数与12月份会计报表所列全年累计支出数是否相符。预算结余 ①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是否符合规定,结转项目是否符合“决算编审办法”规定的范围。 ②审查决算结余或赤字的真实性,有无假赤字真平衡真赤字的现象。数字关系 ①决算报表之间的有关数字是否一致。 ②上下年度有关数字是否一致。 ③上下级财政总决算之间、财政总决算与单位决算之间有关上解、补助、暂收、暂付往来和拨款项目数字是否一致。 ④财政总决算报表的有关数字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税收年报和国库年报等有关数字是否一致。其他有关方面 ①按规定编报的各种决算报表是否填报齐全,有无缺损、漏报,有内容无数字的报表应将空白表附上。 ②上报的决算各栏的栏次、科目、项目填列是否正确、完整、计算口径是否符合规定。 ③有无决算说明书,编写决算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 ④决算是否经过法定程序审核签章,报送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期限等。 财政部汇编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这一工作通常是与下一年度的预算草案审批同时进行的。如果在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正式的中央决算草案尚未编成,可先提交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待决算草案编成后,再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国家预算批准后,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决议,批复中央各部门决算。 地方各级政府决算由地方财政部门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简介 国家债务支出国家债务支出是国家用于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的支出。指国家 国家债务支出预算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息的支出。反映国家对到期债务本身的偿还能力,制约着国家借债规模。具体包括偿还向外国政府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偿还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偿还由于引进技术和设备、经过批准借用非政府性质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偿还国内公债、国库券本金和利息,偿还使用国家外汇和解决预算困难向国家银行借款的本息。此外,经过中央批准或授权的地方政府向国外借款的还本付息,列入地方预算支出。种类按区域分 包括: ①国内债务支出。即中央或地方政府向国内单位和个人发行各种形式的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支出;财政向银行借款、透支的还本付息支出。 ②国外债务支出。即国家向国外举借各种形式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或者说,是代表国家或被授权的主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其他机 国家债务支出构对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外国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本息支出。按举借方式分 按举借方式划分,有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商业性贷款、发行外币债券、发行长期存款单、金融组织租赁等多种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按借款、还款者划分,中国有国家统借统还,部门、单位统借自还,国家统借由部门、单位自还等多种债务的还本付息。预算处理 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债务支出在财政预算上的处理不同。中国对内债的举借和还本付息由财政部统一办理,其收支都作为财政收支,并列入当年的国家预算、决算(曾有个别年度的公债收支,因弥补上年和当年财政赤字等原因,未列入预算)。至于外债的还本付息,除属于部门、单位自借自还部分不列入财政预算外,属于国家统借统还部分作为财政收支,在国家预算收入中列“国外借款收入”,国家预算支出中列“使用国外贷款项目的拨款支出”。偿还贷款时,根据还款计划在预算支出中列“国外借款还本付息”。属于部门、单位代表国家统一借入部分全部列入财政预算 国家债务支出,以反映国家统借外债全貌,便于财政对统借外债的管理监督。1990年11月,财政部制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1991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把债务支出列作预算支出科目的一个大类,并依据1991年的还本付息情况,在其下分列六个“款”级科目: ①政府借款还本付息支出,即偿还向外国政府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②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付息支出,即偿还向国际金融组织和联合国各基金组织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③其他国外借款还本付息支出; ④向国家银行借款还本付息支出,即中央财政解决国家预算困难时,向国家银行借款的还本付息支出; ⑤地方向国外借款还本付息支出,即地方政府向国外借款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支出;⑥国库券还本付息支出。 西方国家的债务收入是用来弥补日益庞大的财政赤字,不作为财政收入;债务支出的本金偿还,是用发行数额更为巨大的新债来解决,也不作为财政支出,都不列入财政预算。因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进行财政统计时,把它列为财政融资项。债务支出中的国债利息则作为财政支出列入财政预算,用日益加重的征税来支付。状况 中国从1950~1968年还本付息支出共计107.11亿元,其中国内公债还本付息46.55亿元,国外借款还本付息57.44亿元,归还人民银行借款和利息3.12亿元。到1968年,国内公债本息已经还清,而向苏联、东欧国家举借基础工业和特定生产项目等的外债本息于1965年就全部还清。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要求,1979年开始向国外贷款引进先进技术设备,1981年恢复发行公债。从1980年开始财政预算上又有了债务支出,1980~1988年共计464.67亿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2.7%,其中国内公债(国库券)还本付息59.6亿元,国外借款还本付息352.83亿元,归还人民银行借款和利息52.24亿元。1990年进入还债高峰,当年债务支出186.45亿元,其中国内债务还本付息121.24亿元,国外债务还本付息65.21亿元,也只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5.49%。1980~1990年,国外债务支出占同期外汇收入的20%以下,此项比率低于国际惯例还债率20%~25%的水平。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国家的债务支出,随着巨额国债的猛烈增长而逐年急剧上升。例如美国在还旧债本金中借新债,1970年国债总额为3897亿美元,1990年已突破3万亿美元。国债利息支出也由1975年的233亿美元,递增至1985年的1294亿美元,从占财政预算支出的7.2%上升到13.7%。日本的国债利息支出,占同年预算支出中一般预算会计支付的比重,从1970年的3.7%,递增为1984年的18%,成为财政支出中的第一大项目。80年代,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外债还本付息支出都占同期出口收入外汇的50%、80%以至100%以上,远已超出国际惯例还债率的1~4倍。影响 中国的国债控制在合理的规模范围内,特别是债务收入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发展。债务支出是把由此而多创造出来的社会纯收入(企业以税、利形式上交)中的极小部分支付给债权人。债券持有者可以从中得到好处。贷款者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也从外债的还本付息中分取部分好处。 西方国家因实行赤字财政政策导致了巨额国债,而巨额债务支出又促使财政赤字猛增,财政陷入借新债换旧债以及加重征税和大量赤字的螺旋上升恶性循环之中。社会的大量财富在“税收—债务支出”的再分配中,由广大人民转到一小批金融寡头、证券投机商和食利者手里。至于发展中国家远超偿还能力的外债还本付息沉重负担,则不但使本国大量财富外溢,经济遭受严重破坏,还被经济发达国家趁机索取经济和政治特权。
它是由一国政府向国外商业银行、银团、企业吸收的贷款,一般期限较短,利率较高。
指报告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国家预算原则是指国家选择预算形式和体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方针。 国家预算原则主要有五条: 第一,公开性。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公之于众,让民众了解财政收支情况,并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 第二,可靠性。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资料确定,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 第三,完整性。该列入国家预算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反映在预算中,不得造假账、预算外另列预算。国家允许的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第四,统一性。尽管各级政府都设有各级财政部门,也有相应的预算,但这些预算都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所有地方政府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共同组成统一的国家预算。这就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要严格按统一的口径、程度计算和填列。 第五,年度性。任何一个国家预算的编制和实现,都要有时间上的界定,即所谓预算年度。它是指预算收支的起讫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
是指国家凭借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所获得的经营利润、租金、股息(红利)和资金占用费等到收入。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与国有企业(包括拥有国有股份的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除依法征税之外,还有资产收益分配关系,即国家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通过企业缴纳利润和国家股分红等形式取得一定的收益。
1996年以前,人们还是认为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其实早在中央苏区时期它就已经存在了。财政部迁到沙洲坝后,于部内设立了国有财产管理局。据一位当时担任押解战争缴获物的现年90多岁老红军回忆,国有财产管理局由当时的财政部税务局局长李六如兼任局长。据考证,该局设立于1932年末或1933年春。当时, 苏区的国有资产主要没收归公的国有资产及政府创办的公营企业,其中国有工业企业有兵工厂、印刷厂、被服厂、造币厂等,至1934年2月,规模较大的国有工厂共有32个,产业工人达2000余人,同时还有国有商贸企业等。其它沿有国有的资源性资产(如矿山、土地等)。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及各种办公用房、设施等。当时,省县、区各级财政部均设有国有财产科,乡苏维埃设国有财产委员会,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管理体系。当时,苏区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主要有财产清理登记,管理工厂、店铺、作坊等国有企业,收缴租金,管理公家借款等,它丰富了苏区的财政管理,表明苏区财政有了发展经济、保障财政供给的内容,使苏区财政工作变得充实和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