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税的定义 交税(jiāoshuì) 交税又称纳税,是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税务机构交纳税款的行为和过程。交纳海关税,就是指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依据海关签发的税款缴纳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海关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也可以说纳税,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交税与缴税的区别 缴税,侧重于国家的要求;交税,侧重于纳税人的主动行为。工资交税的标准 一、员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超过2000元,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20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三)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交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国交税的税种个人所得税 针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税。税前月薪180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为2337.64元。增值税 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的一种税。购买500元的书籍和200元的CD唱片,价格中就包含了87元增值税(500/1.13 ×13% + 200/1.17 × 17%,图书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电子音像制品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 针对11种消费品的一种税。100ml的女士香水Chanel CoCo,市场售价为1480元。其中包含了17%的增值税215元,30%的消费税380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41.6元,总计636.6元,接近商品价格的一半。 每一瓶进口葡萄酒身上都有三种税,关税14%、消费税10%、增值税17%。营业税 针对经营活动营业额的一种税。在餐馆吃顿200元的饭,其中包含5%的营业税10元。个人出售不动产也要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150万的价格卖出一套原价为100万的房产,营业税为7.5万。另外,还要对50万的利润征收4.5万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税率为利润的20%,但实际缴纳时通常按售价的1%-3%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筹集城镇建设维护资金而征收的一种税,金额为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之和的1%~7%。在市区的商店,购买一套100元的CD唱片,其中的增值税约为14.5元,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02元(14.5×7%)关税 针对进口商品的一种税。个人随身携带苹果公司的iPad入境,会被征收关税。根据海关规定,iPad属于笔记本电脑类产品,应该按照5000元的标准,征收20%(即1000元人民币)的关税。车辆购置税 针对新购车辆的一种税。日本生产的"斯巴鲁森林人"汽车,到岸价20万元,先征收25%的关税5万元,然后再征收消费税1万元和增值税4.42万元,此时该车价格已经超过30万元了。消费者购车时,还需另行支付10%的车辆购置税3万元。2009年,政府对1.6升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原比例为10%)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优惠幅度从5%又调整为7.5%。车船税 针对使用中的车辆和船只的一种税。根据2010年10月公布的《车船税法(草案)》,排量2.0升的小汽车,每年需缴纳车船税960元。房产税 针对房产的一种税。月租3000元的出租房,每年征收12%的房产税4320元(3000×12月×12%)。一般针对营业性住房。但是2011年因为上海和重庆对非营业性住房也开征房产税,房产税的性质已经改变土地增值税 针对转让国有土地和房产所获增值的一种税。一套140万元的商品房,价格中包含5%的营业税7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4900元、以及土地增值税约为20万元(与土地的增值额和房产面积有关)。契税 向房地产购买人征收的一种税。购买一套140万元的商品房,除了支付房价以外,购房者还需另行支付3%的契税4.2万元,再加上印花税700元。印花税 针对交易凭证的一种税。购买1万元股票,需缴纳1‰的印花税10元。
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利润率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贝里比率等。? 交易净利润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注]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推出时间 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在“中国绿色公司年会”上表示,“我们碳税专题组的基本研究工作已经做完,目前正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作进一步的沟通,我们希望是在‘十二五’期间开始征收碳税。”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调研报告分析了我国开征碳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在中国开征碳税的基本目标和原则,从税制诸因素角度初步设计了碳税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具体提出了我国碳税制度的实施框架,包括碳税与相关税种的功能定位、我国开征碳税的实施路线图,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建议。 专家表示,所谓碳税,是根据产品加工过程所排放碳的多少收税的一种环境税,在现实操作中也常常采用能源税的形式,直接提高燃料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碳税能够使企业在投资过程中,有固定的参考成本。 此前,财政部财科所有关专家透露“下一步资源方面的税费改革要加快步伐。这个改革之后,在2012年或2013年,要推出碳税,而且是低标准起步。” 接近财政、税务部门的人士透露,国家有望在今年加大资源税的改革力度,并开征环境税。其中资源税的改革方向是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提高税率,从定额税变成累计税,并改善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从生产和消费环节同时征收资源税。环境税则是在目前试点的基础上开征新的税种。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环境税的方案已经完成。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人士说。“更具体的时间表还要看情况,但是的确是在加快步伐。”这位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国的碳税,就是把现在的资源税改为碳税,现在只有2%,把税率提高。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权威人士近日向媒体透露,有关部门已在积极推动征收“碳税”工作,时间上不会拖太久,目前各省已在酝酿对企业提供节能扶持资金。 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丹麦、芬兰、荷兰、挪威和瑞典五个北欧国家实施了碳税或能源税政策,而法国也准备步其后尘,将从2010年起开征碳税。 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表示,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低碳经济”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意孤行地征收碳关税的可能性极大。在这样的状况下,中国怎么办?樊纲说,与其让美国人征了我们的碳关税,去补贴他自己的企业,不如我们自己先征碳关税,所得的税收再补贴自己的企业,以达到企业改变结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征税方式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研究报告对碳税的征收范围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 国内的专家认为,我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象实际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 根据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我国碳税的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财政部有关专家表示,碳税税率形式与计税依据密切相关,由于采用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且二氧化碳排放对生态的破坏与其数量直接相关,而与其价值量无关。因此,需要采用从量计征的方式,即采用定额税率形式。 据了解,每消耗1吨原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碳约为1.9吨,消耗1吨原油(77.23,0.43,0.56%)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3吨。为此,财政部有关课题组建议,中国的碳税最终应该根据煤炭、天然气和成品油的消耗量来征收。碳税在起步的时候,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税10元,征收年限可设定在2012年;到2020年,碳税的税率可提高到40元/吨。 而环保部规划院课题组则建议,每吨二氧化碳排放征税20元,到2020年可以征收50元/吨。具体而言,煤炭(每吨)、石油(每吨)、天然气(每立方米)分别征收11、17、12元的碳税。 对于征收碳税,钢铁企业德龙控股董事局主席丁立国表示,低碳发展是大势所趋,钢铁等行业需要通过技术创新转移税负成本。但中国企业的税负有点偏高,希望政府在出台碳税时,能统筹考虑企业的负担。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研究员姜克隽对此表示,“对企业来说,税首先肯定是大棒,征收碳税,像钢铁这样的高耗能高碳行业确实会受到负面影响。但在研究碳税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不增加企业总的税负,让碳税更多充当胡萝卜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研究报告称,根据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我国碳税税收优惠进行设计。为了保护我国产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时期对受影响较大的能源密集型行业建立健全合理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机制。但是,能源密集型行业享受税收优惠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如与国家签订一定标准的二氧化碳减排或提高能效的相关协议,作出在节能降耗方面的努力。 另外,对于积极采用技术减排和回收二氧化碳,例如实行C C S(碳捕获和储存)技术,并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减免税优惠。根据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从促进民生的角度出发,对于个人生活使用的煤炭和天然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暂不征税。收入归属 对于碳税的归属,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专家称,碳税的收入归属上有三种选择,即地方税、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一般而言,根据中央税与地方税的划分标准,地方税应该是具有非流动性且分布较均匀、不具有再分配和宏观调控性质、税负难以转嫁性质的税种。而碳税对整个宏观经济、产业的发展产生影响,还涉及一个国际协调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碳税不宜作为地方税,作为中央税更为合适。但考虑到我国目前地方税税收收入过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建议将碳税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为7∶3。 北京环交所董事长熊焰表示“如何合理的设计碳税确实是特别复杂。碳税当然是普遍增收的,但在有惩罚机制的同时,奖励机制也应有。” 世界资源研究所(W R I)中国首席代表邹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论上说,谁污染就对谁征税,专款专用,可以用于搞研发投资,可以补贴新能源企业。上世纪90年代以来,这成为欧洲一些国家的主要做法。 中信产业基金董事长刘乐飞介绍说,欧洲美国新能源低碳项目之所以能这么成功的运行和发展,主要原因是它的政策是非常明确的,比如说建一个太阳能电站,政府则给企业什么样的补贴,以保证企业有较好的回报。建设太阳能电站在德国投资回报率接近10%,东欧的一些国家投资回报能达到15%左右,这样的投资回报带动了很多机构建设太阳能电站“所以只有政府的政策,包括政府的补贴,能够真正明确了之后,我想才能够带动低碳经济发展。”刘乐飞表示。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研究报告称,由中央财政集中碳税收入用于支持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新能源技术开发以及其他节能事业的发展。还需要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点考虑低收入或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平衡地区间减排成本和收益的分配格局。 从强化我国财政管理的角度出发,碳税的收入也有必要纳入预算管理,与其他税收收入统一进行使用和管理。鉴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尚低,节能减排方面所需的资金不足,因此,财政有必要合理地利用碳税收入,加大在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研究报告表示,碳税收入应该采用以下使用内容和方式:一是用于重点行业的退税优惠和对低收入群体的补助等方面;二是可以建立国家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应对气候变化、提高能源效率、研究节能新技术、新能源技术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植树造林等增汇工程项目以及加强有关的科学研究与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三是在具体使用方式上,应该更多地采用财政贴息等间接优惠方式,而较少采用直接补贴的方式,更好地发挥碳税的作用。社会评价 国内的专家认为,我国现阶段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可确定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消耗化石燃料直接向自然环境排放的二氧化碳。由于二氧化碳是因消耗化石燃料所产生的,因此碳税的征收对象实际上最终将落到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化石燃料上。 根据碳税的征税范围和对象,我国碳税的纳税人可以相应确定为:向自然环境中直接排放二氧化碳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劳动所得这两大基本所得类型的不同处理,可将个人所得税分为综合所得税制、二元所得税制和单一所得税制三种模式。二元所得税(Dual Income Tax,简称“DIT)是人个或家庭所得税的一种设计税制设计模式,是指按照不同的税率对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分别予以课税,而对劳动所得按累进税率课税。从各国税制改革的实践看,偏离综合课税的理想模式已成为近年来税制改革的主流。西方国家对发端于北欧四国---挪威、芬兰、瑞典和丹麦的二元所得税制产生了更为浓厚的兴趣,奥地利、比利时、希腊和意大利已经推行了接近典型二元税制的对资本所得课征最后预提税的制度。之后在美国、日本欧盟推广。
“辅助税”的对称。指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的主要税种。这是按照作用程度划分税种的一种分类。当今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大都采用复合税制,即由多种税互相协调配合以发挥税收的职能与作用,其中占据主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的税种即主体税。各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种是由该目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经济制度等因素决定的。中国税制结构中的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是主体税种。 一个国家税制结构中的主要税种或税类。是按照税种的地位和作用对税收进行的分类。在税制结构中,收入比重大,作用显著的税种或税类为主体税。 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是由一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和经济制度决定的,是在客观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选择主体税,一般应兼顾保证收入和调节经济两方面。首先必须具有充裕的税源,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可靠。其次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突出不同时期调节的不同,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主体税也不同。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国家的主体税一般为农业税。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初期,随着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国家主体税一般为流转税。在当代一些商品生产高度发达的国家,所得税又逐渐取代了流转税的主体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直以流转税(工商税)为主体。1983年开始实行利改税后,开征了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1979年后陆续开征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加上后来开征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与原有的集体企业所得税,从而使所得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有很大提高。从此,中国的税制结构开始转变为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的税制结构。
中小企业工商税务办事手册 作者:温亚丽 编者:温亚丽 市场价:¥25.00 ·出版社:企业管理出版社 ·页码:390 页 ·出版日期:2006年 ·ISBN:7801974425 ·条形码:9787801974426 ·版本:2006年6月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内容简介 本书从新《公司法》谈起,从新公司工商注册,到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商变更、注销、年检,到企业发展中的商标、广告的登记与管理,此篇将为你一一讲解。本书紧密结合工商税务办事流程,对每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当你在工作中遇到工商税务问题时,也许你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从本书中“对号入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你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完成对本书的学习,也可以把本书当成一本工具书,在实际工作中,现查现用,轻松学习。媒体推荐 本书从新《公司法》谈起,从新公司工商注册,到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商变更、注销、年检,到企业发展中的商标、广告的登记与管理,此篇将为你一一讲解。本书紧密结合工商税务办事流程,对每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当你在工作中遇到工商税务问题时,也许你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从本书中“对号入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你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完成对本书的学习,也可以把本书当成一本工具书,在实际工作中,现查现用,轻松学习。编辑推荐 本书从新《公司法》谈起,从新公司工商注册,到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商变更、注销、年检,到企业发展中的商标、广告的登记与管理,此篇将为你一一讲解。本书紧密结合工商税务办事流程,对每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当你在工作中遇到工商税务问题时,也许你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从本书中“对号入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你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完成对本书的学习,也可以把本书当成一本工具书,在实际工作中,现查现用,轻松学习。目录 上篇 工商篇 第1章 新《公司法》概述 1.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3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4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
企业合理避税解决方案 作者:侯立新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页码:397 页 ·出版日期:2006年 ·ISBN:7802220793 ·条形码:9787802220799 ·包装版本:2006年6月第1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内容简介 本书一共分为八章,对企业的合理避税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讨论。编者试图为企业提供合理避税的筹划思路、操作原理和基本技巧,并以大量翔实的案例从正反两方面介绍应对技巧和应规避的风险。本书的前两章,编者从企业的发展与合理避税的关系出发,提供进行合理避税是实现企业目标重要途径的理念以及企业开展合理避税的思路。第三至六章是本书的核心,编者针对各类待业的不同情况分别介绍合理避税的思路,列举成功避税方案。最后两章,编者以反面案例警示企业,避免步入误区。编辑推荐 拍案叫绝的纳税技巧,立竿见影的筹划方案,为你的企业带来“真金白银”。 本书试图为企业财务经理以及其他纳税人提供合理避税的思路和原理,引导纳税人正确合理地规避税收而不至于踏入避税筹划的雷区。全书通过多个案例,全面系统地阐述了避税筹划的多种技巧,全方位地解答了企业在合理避税筹划中的基本难题,是目前为止案例数量最多、内容最为全面的避税筹划读物。希望本书对广大纳税人有所帮助、有所借鉴、有所启迪!目录 第一章 企业的发展需要合理避税 第一节 合理避税是企业的权利 一、初识合理避税 二、合理避税不是偷、骗、抗、欠税 三、合理避税是企业的权利 第二节 从企业战略的角度考虑合理避税 ……
在日常的税收征纳关系中,企业办税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素质较低的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宜时起不到桥梁纽带作用,出现“中梗”现象,影响了税企和谐关系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业务素质不高。部分企业办税人员多是企业老板的亲属,财务专业知识懂之甚少,在办理纳税申报、认证报税和购领发票时,对于税务机关的问询无从回答,交流沟通不畅,不利于业务的办理,影响了工作效率。 二、人格素质较低。部分企业办税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按照规定办理造成业务受阻,又怕回去受到老板的责怪,遂将责任推向国税机关,于是编造各种理由,诬赖国税机关,传递错误信息,甚至恶意举报,导致企业老板形成误解,影响国税机关的形象。 三、兼职会计代理户数过多过滥。有的会计为了追究更多经济利益,常常兼职多家企业,业务量过大,经常出现误差,影响了办税质量。 四、企业办税人员更换频繁。办税人员不固定会造成部分业务不连续,影响企业运转,新换人员对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不了解,给企业带来潜在风险。 鉴于以上现象,应该实施以下措施: 一、通过公告及时公示新的税收政策,定期培训座谈,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税企交流。 二、严格限制兼职会计户数。 三、建立企业财会人员电子信息库,便于国税机关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