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自由化 目录 1、 什么是服务贸易自由化 2、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点 3、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合同 目录 1、 什么是合同(定义) 2、 合同的分类 3、 合同的一般特征 4、 合同的解除 合同(Contract) 什么是合同(定义) ......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所说的合同是指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民事主体间利用合同进行财产流转或交易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合同法对合同形式、内容进行规范,发生争议时予以救济,促使合同当事人正当的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保障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三种: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都要履行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等,如买卖合同,卖方享有要求买方给付价款的权利,履行交付出让物的义务;而买方享有要求卖方交付出让物的权利,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 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需要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则只付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如:赠与合同,赠与人附有给付义务,而受赠人不需要向对方支付价款。 (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订立时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一般指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不需要特定形式或手续就可成立的合同。如口头合同,双方口头协商一致就可履行,不需要书面形式。 (三)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而不容对方当事人协商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如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合同。其实,在我们购买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的时候就等于与对方签订了客运合同。非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合同为非格式合同。 几种有名合同的特征概括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合同的一般特征 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权的消灭 合同解除权的消灭,为各国民法所规定。《德国民法典》第355条规定:“对行使解除权未约定期限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对解除权人规定一个行使解除权的适当期限。期限届满前未声明解除的,解除权消灭。”《日本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如解除权的行使未定期间时,相对人可以定相当期间,催告解除权人于该期间内做出是否解除的回答。如于该期间内未接受解除通知,则解除权消灭。”第548条规定:“(1)解除权人因自己的行为或过失,显著毁损契约标的物或至不能返还其物时,或因加工、改造将其物变为他种类物时,其解除权消灭。(2)契约标的物非因解除权人的行为或过失而灭失或毁损时,解除权不消灭。”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史尚宽先生将解除权之消灭归纳为:一是解除权之一般消灭原因。解除权为有形成权性质之财产权,因权利共同之消灭原因而消灭。(1)抛弃。(2)行使解除权,与其他形成权相同,因行使达其目的而消灭。(3)解除条件之成就而消灭解除权。二是解除权之特别消灭原因。(1)除斥期间之经过。(2)相对人之催告。(3)债权关系或债务不履行之消灭。(4)给付物之返还不能或变更种类。 我国《合同法》第95条规定了解除权的消灭,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依此规定,在掌握合同解除权的消灭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法律对某种典型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在订约时或事后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进行了明确约定的,解除权人在该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的,该解除权消灭。 2.在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解除权的情形下,义务人在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成就后,可主动出击,为权利人解除权的行使确定一定的合理期限,并催告解除权人在该期限内行使权利,期限届满解除权人未通知合同解除的,该解除权即归于消灭。 3.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无论是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规定解除权于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的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合同中实现约定一方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该期限应明确地订入合同的解除权条款中。正如法定解除权和约定解除权可以同时并存一样,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从合同自由原则出发,应承认这些约定的效力。 4.《合同法》第95条第2款所称的“催告”不同于《合同法》第94条因迟延履行而解除合同的催告:前者是义务人向解除权人发出的要求其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后者是解除权人向义务人发出的要求其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思表示;前者导致解除权的消灭,后者导致解除权的发生。 合同解除的程序 虽有解除之原因,不当然发生解除之效力,惟发生解除权。因解除权之行使,始发生契约之溯及的消灭。解除权行使与否,因为解除权之目由。无论是协议解除,还是法定解除,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后,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欲使合同解除,尚需经过一定的程序。合同解除的程序有三种,即协议解除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和法院裁决的程序。 (一)协议解除的程序 协议解除的程序,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权,完全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适用于协议解除类型,并且在单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权人愿意采取这种程序,法律应予允许并加以提倡。 由于协议解除的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间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表示。 协议解除是否必须经过法院或仲裁庭的裁判?各国立法的规定不尽一致,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通过法院裁判解除。如《法国民法典》第1184条第3款规定:“解除契约应当向法院请求之,并且法院得视情形给予被告一个期限。”二是解除权人以意思表示通知对方解除,至于是否通过法院裁判,在所不问。如《德国民法典》第349条规定:“解除合同,应以意思表示向另一方当事人为之。”三是解除的条件具备,合同当然且自动解除。如《日本商法典》第525条规定即是。我国《合同法》未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作明确规定,允许当事人选择,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或者直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原合同的协议。 采取协议解除的程序,何时发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时,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即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关部门批准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之时就是合同解除的生效之时,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二)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解除权,为因解除权者之一方意思表示而使契约之效力溯及的消灭之权利,故为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 我国《合同法》第96条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作了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清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当事人在行使其解除权时,应当遵守法定的程序: (1)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人。发生了法定的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形下,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时候解除。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以请求法定的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以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遵守该特别程序的规定。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不依法报请批准,或者未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法院裁定的程序 法院是否有权裁判合同的解除,存在分歧:有人认为,法院无权裁判合同解除:契约自由是合同存在的基础,当事人有权决定从事或不从事某种民事法律行为,有权选择民事法律规定的相对人及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法律规定的条款并自愿受这些条款的约束。法院在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之中只是一个公断人的角色。也就是说法院不应不区分情况代替甚至违背当事人的意思做出选择,只应在其中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或不履行合同时支持守约的另一方当事人。亦有人认为,法院有权裁判合同解除,是指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时,由法院裁决合同解除。由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当事人无解除行为,只是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加以裁决。因此,对这种类型的合同解除只能适用法院裁决的程序。 合同的协议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9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之规定,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待条件成就时单方解除合同,这就是合同的约定解除其中,前一种约定解除的情形称为协商解除,后一种约定解除的情形称之约定解除 (一)协商解除 所谓协商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而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因协商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而非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故又称之为事后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放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学理上又称之为反对合同厂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同时也享有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过,协商解除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解除协议无效,当事人仍要按原合同履行义务。 (二)约定解除 所谓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的条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一方在出现某种情况后享有解除权,并通过解除权的行使消灭合同关系。约定解除具有如下特点: 1.当事人双方既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也可以在订立合同以后另行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权的约定也是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它是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原合同的基础。 2.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本身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双方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只是赋予当事人在某种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合同的权利义务在约定解除权时并不终止。因此,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本身并不导致合同的解除。 3.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解除合同,是对将来合同效力的约定。在当事人双方达成解除合同条件的协议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并不终止,只有将来发生了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的权利义务才得以终止。 4.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发生,并不导致合同的自动解除。合同必须由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才能解除。也就是说,在发生了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只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权利义务才得以终止。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不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使发生了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的权利义务也不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5.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发生以后,只要约定享有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而无需再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三)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 协商解除与约定解除都是通过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使有效存在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制度,但二者亦有明显的区别。其区别表现在: 1.协商解除是事后约定的解除,它是当事人根据已经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而决定解除合同;而约定解除是事前约定的解除,它仅在合同中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一方享有的解除权。 2.协商解除是当事人协商确定合同的解除,它一定能导致合同的解除;约定解除不一定导致真正解除合同,因为解除合同的条件不一定成就,解除合同的条件不成就,合同就不能解除。 3.协商解除并非一定要存在一方违约,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都可以解除合同;约定解除往往约定在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享有解除权。 4.协商解除是双方解除,这种解除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约定解除一般是单方解除,因为行使解除权的常常是一方当事人。 合同的法定解除 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合同的约定解除之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详言之: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 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与诸多民事制度一样,不可抗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在不同程度上为大陆法国家所继受。在英美法国家,英国上诉法院在1903年的克雷尔诉亨利的著名案例中所确立起来的合同目的落空原则,也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不可抗力的内容。对不可抗力的界定及其外延范围,各国立法、学说上一直存在争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按照这种解释,不可抗力首先具有客观性的特点,它是发生在当事人外部的事件,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支配,单个人的行为不能构成不可抗力;其次,对何种事件能成为不可抗力的确定,则需考虑当事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的主观因素。凡是基于外来因素发生的,当事人虽尽了最大努力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属不可抗力,而事件的发生虽是客观的,但当事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是未尽最大努力克服或避免的,则不能构成不可抗力。 对不可抗力的具体外延,我国立法上尚无明确规定。根据各国立法及我国学说上的观点,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等。我国法律认为,自然灾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当然,对作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其具体范围将随着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避免能力和克服能力的不断提高而逐渐缩小。 (2)政府行为。即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府发布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导致合同客观上不能履行,为一种不可抗力。而如果仅仅是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使客观情势发生巨大变化,致使合同履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则属于意外事件,由情势变更原则规制。 (3)社会突发事件。如战争等社会事件的突然发生,使原定的合同不能履行。而一般的社会骚乱、罢工等则应归人意外事件领域,主要由情势变更原则进行调整。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时,除需存在不可抗力外,还需具备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要件。合同目的主要指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经济目的,即通过合同这种法律手段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当上述不可抗力的出现使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预期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 预期违约,又称之为先期违约,是英美法的概念,是指合同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时间到来之前毁弃合同。所谓毁弃合同repudiationofcontract),就是否认合同的有效性,或者说,就是明确表示不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根据英美法,如果合同的任何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合同的时间到来之前毁弃合同,另一方面常可以将这种毁弃作为现时发生的对合同的重大违反,并立即就毁约方所许诺的履行的整个价值提起诉讼。 我国《合同法》借鉴英美法系的经验,将预期违约作为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2款之规定,预期违约的两种表现形态是: 1.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即拒绝履行。这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而违法地作出不履行的意思表示,它是违约的一种形态拒绝履行有其要件: (1)有合法的债务存在,而且这种债务的履行须为可能,拒绝履行是债务人能为履行而不为,若不能为履行则属于履行不能的问题; (2)债务人须有明确的拒绝履行的表示,这种表示是明示的而不是默示的; (3)拒绝履行是债务人违法地表示不履行债务,对于债务的履行,债务人若有正当的拒绝权的,例如拒绝履行诉讼时效完成的债务则不发生违约拒绝,因而不属于违约意义上的拒绝履行。 2.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让对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预见到,其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将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例如,出卖人通过订立买卖合同将某一特定物转让给甲后,又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将同一标的物再行转让, 合同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一)合同解除与附解除条件 在附条件的民事法行为中有所谓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民事法律行为消灭。就此看来,解除与它有共性。但二者更有差异:(1)解除条件原则上可以附加于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并不限于合同;但合同解除则只适用于合同领域。(2)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的需要,为此当事人以意思表示对民事法律行为加上附款;合同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并且往往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主要是基于法律规定。(3)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且自动地消灭,毋须当事人再有什么意思表示,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仅仅具备解除的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4)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则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的,也有溯及到合同成立当初的。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虽然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权的发生一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引起合同撤销的原因是: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情形下所订立的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发生,既有法律的规定,又有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法》第93条、第94条的规定即是。(2)从适用范围来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予以撤销。(3)从合同关系的消灭来看,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4)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的撤销都有溯及力,《合同法》第58条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解除要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及当事人的意愿来决定合同被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 (三)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外国法学上常用的一个概念,与合同解除有密切关系,且有相似之处。在我国,解除与终止的关系如何?就现行法的规定看,终止概念的含义不尽一致:有时与合同消灭同义,这种意义上的终止便成为解除的概念;有时为解除的一种类型;有时则是与解除并列的概念。这种状况应予改变。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把终止作为解除的一种类型,把这种意义的终止直接称为解除,不再用终止字样,不致发生不适当的后果。在合同消灭的意义上使用终止,与法人终止、委托终止等一致起来,效果更佳。《合同法》把终止作为与合同消灭相同的概念使用,而把德国法所称的终止直接叫做解除。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解除的效力 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有三种见解:(1)直接效力说,谓解除溯及于契约成立时消灭其契约之效力,即因解除其契约如同自始不存在,从而未履行之债务归于消灭:既已给付者,发生原状回复请求权。(2)间接效力说,谓解除非消灭债之关系,不过阻止其已生之效力。从而尚未履行者发生拒绝履行之抗辩权,已履行者发生新返还请求权。(3)折中说,谓解除之际,债务尚未履行者,自其时债务消灭。既已履行者,发生新返还请求权。此说认为因解除而消灭债权关系,与间接效力说不同。然不认有溯及的效力,与直接效力说亦异。以上三说中,第一说为通说。 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的效力就是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我国《合同法》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遵循经济活动高效的原则,对合同解除的效力作了比较灵活的规定,是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来解决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是指根据履行部分对债权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当然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对债权人根本无意义,可以请求恢复原状。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是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标的的属性是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就不需要恢复原状。这类情况较多地发生在:(1)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如劳务合同,对于已经履行的劳务,也很难用同样的劳动者和同质量的劳务返还。(2)以使用标的为内容的连续供应合同。如水、电、气的供应合同,显然对以往的供应不可能恢复原状;租赁合同一方在使用标的后,也不能就已经使用的部分做出返还。(3)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如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他人,如果返还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允许已经办理的委托事务恢复原状,将使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失效,使第三人的利益受损。所谓恢复原状,是指当事人应将标的物恢复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是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所表现的效力,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发生的债务全部免除的必然结果。 恢复原状只发生于合同部分或者全部履行的情况。如果合同没有开始履行,就谈不上恢复原状的问题,因为合同订立以后的状态和合同订立以前的状态基本一致。恢复原状还要“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这是指从合同的实际情况和标的物的性质来看是否能够恢复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恢复原状的效果因合同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而有下列不同:(1)在原交付的标的物存在时,自然要返还原物;除返还原物外,还应当补偿因返还原物所支付的费用,如果返还的是能产生孽息的物,孳息应当随主物一起返还。(2)在原物不存在时,如原物是种类物,可以同一种类的物返还。 在有些情况下是不能恢复原状的,例如,原物是特定物而灭失,又如,提供劳务或者使用物品作为合同的给付,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合同解除有溯及力,只能采取赔偿损失或者其他补救措施,而不能恢复原状。 (二)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 合同解除后是否发生损害赔偿,大体存在着三种不同的立法例和主张: (1)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不可以并存的立法例。此立法例以德国为代表,认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在解除合同与请求赔偿之间进行选择,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其理由是,解除合同足以使合同关系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从而使要求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失去了基础。 (2)合同的解除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可以并存。此立法例以日本、意大利民法为代表,认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除能够解除合同外,还可以请求因债务不履行产生的损害赔偿、其理由是,债务不履行所发生的损害赔偿在合同解除前就已存在,不因合同的解除而丧失。 (3)合同解除与信赖利益的损害赔偿可以并存。此种主张认为,由债务不履行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以合同有效存在为前提的,既然合同已经解除,或者说合同因解除而消灭,就不再存在由债务不履行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非违约方会遭受因相信合同存在而产生的利益损失,即信赖利益的损害。信赖利益的赔偿,既不是根据合同的不履行所产生的,也不是根据债权产生的,而是直接产生于法律的规定。 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l)合同解除不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使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不得请求赔偿损失,那么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受到的损害就无法补救。(2)合同解除溯及既往的,如果只是恢复原状,则非违约方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人力、物力,以及为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就得不到补偿。(3)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少受了损失,如果受益的一方不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受到的损害,不符合公平原则。(4)在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只能由债务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如果债务人取得了第三人的赔偿而又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赔偿责任,等于取得了双重利益,而债权人却要自己承担责任,还是不公平的,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此,不能因合同解除而免除债务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出口监管仓库 目录 1、 出口监管仓库的定义 2、 出口监管仓库适用范围 3、 出口监管仓库申请条件 4、 出口监管仓库监管条例 5、 出口监管仓库非凡规定 6、 出口监管仓库注重事项 出口监管仓库(Export supervised warehouse) 出口监管仓库的定义 ...... 出口监管仓库是指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包括:出口配送型仓库(存储以实际离境为目的的出口货物)和国内结转型仓库(存储用于国内结转的出口货物的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适用范围 需要出口再复进口加工且存在价格差异的半成品 需要继续深加工结转的半成品 出口批次较多,需要集中出口的货物 出口时客户未确定的情况 手册到期,需要核销手册的用户 出口监管仓库申请条件 (一)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 1、已经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3、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5、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其中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二)出口监管仓库应当具备 1、符合区域物流发展和海关布局要求,符合国家土地治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3、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治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4、建立了出口监管仓库的章程、机构设置、仓储设施及账册治理和会计制度等仓库治理制度; 5、自有仓库的,具有出口监管仓库的产权证实;租赁仓库的,具有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6、消防验收合格。 出口监管仓库监管条例 1、 出口监管仓库内不得对所存货物进行加工,如需分拣、改变包装、加刷唛头,应经主管海关同意,并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2、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储存期限为六个月,如因非凡情况可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货物储存期满仍不运出境,也不办理有关进境手续的,由海关将货物变卖,所得价款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在储存期间发生短少或灭失,除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者外,其短少或灭失部分,应由仓库经营单位承担交纳税款的责任,并由仓库主管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出口监管仓库非凡规定 已办理出口手续存入仓库的货物,原则上不答应再倒流国内,如由于非凡原因确需退运和转为境内销售,应事先向主管海关申报,并办理以下有关手续: 1、因故退运的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应由原发货人或仓库经营单位向海关申报进境,并提供原出口单证,经海关审查核实,可以免征进口税。已征的出口税,不予退还;属于进口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原材料加工的成品,因故退运国内销售时,应按规定补税补证。上述退运货物,海关已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的,报关单位应向原报关出口地海关出示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证实,证实其货物未办理出口退税或所退税款已退回税务机关,海关方予办理退运手续。 2、对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属于外商再卖断境内企业转为国内销售时,应按国货复进口的规定办理手续。有关企业应按规定向海关交验进口货物许可证及有关批件,按章交纳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或工商统一税。 3、对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属于外商提供或卖断国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加工复出口的,海关应按加工贸易和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所需进口料、件治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登记并进行监管。 出口监管仓库注重事项 经出口监管仓库进出的货物,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凡入出口监管库货物,海关均需在入库报关前征收监管手续费,此费用为入库金额的万分之五。 出口监管货物出入库品名与HS编码必须一致;金额也必须控制在海关答应范围内。 出、入库申报单自打印之日起七日内使用有效,超期须重新办理。 国货复进口证实由出货方向经发局申领。 入库报关完成,海关即可退出口报关单核销联(白单),便于企业即时核销手册。
贸易转移 目录 1、 贸易转移的概念 2、 贸易转移的成因分析 3、 贸易转移的现状 4、 反贸易转移的措施 贸易转移(Trade Diversion) 贸易转移的概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贸易转移的定义是:一国产品遭到另一国的贸易保障措施后转而大量向其他国家出口。我国对外贸易法第46条规定:因第三国限制进口而导致某种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数量大量增加,对已建立起来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或者产生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救济措施,限制该产品进口。这一规定赋予了一国对他国的贸易转移的抵制的权力,实质上是一个反贸易转移的条款。世界上各个国家大抵都有类似的条款。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7段下定义说,“贸易转移指由于中国或另一个WTO成员方甲国依《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6条2、3、7款采取的贸易限制行动,致使来自中国的某项产品对一个WTO成员方,即:乙、丙、丁等国进口数量增加。工作组各成员还指出,《议定书》要求作出认定:任何贸易转移是重大的,而且该转移是处理市场扰乱采取的行动所造成或威胁造成。” 贸易转移是一个年轻的概念,最早出现的贸易转移是由加拿大经济学家瓦伊纳在19世纪50年代初提出的,全称是“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理论”。该理论是分析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得失的有效工具。瓦伊纳认为:关税同盟不一定意味着向自由贸易过渡,因为它在伙伴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外部世界实行保护贸易。这种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相结合的格局会产生两种效果:“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关税同盟内部实行自由贸易,使国内成本高的产品为伙伴国成本低的产品所替代,原来由本国生产的产品现在在伙伴国进口,由此新贸易被”创造“出来了。本国可以把原来生产高成本产品的资源转向生产成本低的产品,得益。同时,关税同盟对外实行统一关税,对第三国的歧视导致从外部进口减少,转为从伙伴国进口,使贸易方向发生转变,产生“贸易转移”。由于原来从外部世界进口成本低的产品改为从伙伴国进口成本较高的产品,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瓦伊纳的贸易转移和我国《对外贸易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的“贸易转移”的含义有所出入,前者的贸易转移主要是指关税同盟内部成员转为从伙伴国进口,使贸易方向发生转变的行为;而后者主要是指因为种种原因将原计划出口到一国的产品不得不出口到另外一个国家的行为。由于各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势力有所抬头,保障措施、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绿色贸易壁垒、技术贸易壁垒的增加,再加上自由贸易区的增加和扩大,产品由向一国出口转而向另一国出口的现象十分常见,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常态,影响到一国的出口和整个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贸易自由化的目标,所以我们认为有对其进行研究的必要。本文中的“贸易转移”未经非凡说明均指的是此种含义的“贸易转移”。 贸易转移的成因分析 (一)保障措施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 随着世界贸易日益自由化,某种程度上贸易保护主义又有抬头的趋势。1994年及乌拉圭回合谈判前,不少国家更偏爱采用“灰色区域”性质的贸易保护措施来保护其国内市场,比如借助于双边谈判说服出口国自愿采取限制出口的措施等。而今,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日益严格禁止或限制类似措施,从而,使得保障措施这样一种“合法化”的补救措施脱颖而出。保障措施大量、“合法”的被援引,使得一国的产品流向其他国家,从而形成了贸易转移。例如闻名的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就是由于美国限制钢铁进口的措施,使得原来向美国出口的钢铁流向其他国家,引起了贸易转移,而后来钢铁最终流入的国家又根据本国的法律对钢铁采取一系列的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保障措施,致使钢铁出口国遭到极为重大的损失。 (二)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加强 进入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向纵深发展,并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大潮流。区域集团化及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是世界局势变化和冷战结束后经济矛盾突出和市场竞争加剧的表现。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其特点是,以经济发达国家为中心的欧美区域性集团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发展中国家为求团结自强,纷纷组织区域性经济集团。[4]现有的主要区域性集团有:欧洲联盟(EU)、亚太经合组织(APEC)、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经合组织(OECD)、非洲经济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南锥体共同市场、东南亚国家联盟、海湾合作委员会等等。2004年5月1日,欧盟正式迎来第六次扩张,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等10国正式加入欧盟,扩大后的欧盟从15个成员国增加到25个。扩张后的欧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区域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也被提上议事日程,美洲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将成为一个拥有近8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达11.4万亿美元的全球最大的区域贸易集团。 “这种区域合作安排既是对抗区域外保护主义而实施的一种措施,其本身也是保护主义的一种新形式。”新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与过去的形式有所不同,不仅停留在取消关税和配额上,他们还通过统一和相互承认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估程序取消或减少非关税壁垒。还有越来越多的自由贸易协定加入了服务贸易的条款,有的协议还覆盖了WTO尚未涉及的政策领域或纳入了与 WTO 规定不符的条文。 自由贸易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区域经济集团内部经济的发展。但是区域集团化的加剧,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对区域外产品的排斥,从而造成了区域外其他国家产品向第三国转移的情形。 (三)非关税壁垒的日益增多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在减低关税上所做努力取得的成效和各国之间双边、多边贸易协定的增多,关税不再是主要的贸易壁垒,而又因为国家利益的永恒性和最大性,非关税壁垒就成了各国屡试不爽的限制进口的措施。近几年来,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技术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非关税措施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穷于应付。这些非关税壁垒的应用加剧了贸易转移的出现和存在。 贸易转移的现状 (一)来自特保措施的贸易转移 我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协议书》第十六条“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中承诺,“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威胁或造成市场扰乱,则受此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寻求双方满足的解决办法,包括受影响的成员是否根据《保障措施协定》采取措施。”“如磋商未能在60天内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在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所必须的限度内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这就是说,凡是WTO成员都可以在我国加入WTO后的12年内,即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制定针对中国的非凡保障措施法规,发起特保措施调查。另外, WTO成员还专门针对中国的纺织品设置了非凡保障规则。根据该规则,在2005年至2008年,如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对WTO成员国市场造成扰乱,该成员国可临时实行限制,但4年内只能用一次,一次只能持续一年。 由于我国入世协定书中有答应成员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非凡保障措施的承诺,入世后,WTO 成员纷纷加强了对华非凡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的立法工作。针对中国的非凡保障条款纷纷出台,这些立法主要是大幅度降低了立案标准,同时可以仅针对中国,从而避免保障措施针对全球所带来的压力。据统计,已有美国、欧盟、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国家制定了对华保障措施法规条款。目前,针对中国入世协定书发起的非凡保障措施案已成为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最大的隐患,由于“特保”操作方便,弹性较大,导致其他国家频繁使用。据不完全统计,入世后的短短两年时间里,中国企业已经至少遭遇七起“特保”案例。虽然这些案件有的最终没有立案,但却对我国对外贸易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特保措施中包含“贸易转移”的概念,即由于其他WTO成员对中国采取限制措施,使该进口国面临从其他国家转移的大量中国产品的威胁,进口国可以进行调查。这样,一个WTO立案调查,便很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将对中国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出口贸易造成相当的影响。而一旦WTO成员纷纷立案进行特保措施调查,中国企业将陷入疲于应付、出口无路的境地。 2005年是中国遭遇特保措施灾难深重的一年,欧盟、美国相继对我国出口的纺织品实行特保措施,严重影响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和纺织品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后来经过中国政府和纺织品行业的共同努力,分别与欧盟和美国签定了关于纺织品的协议,使这一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和范围内的解决,但是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里我们自己的承诺,这一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我们与欧盟和美国签定的两个协议都规定了对我国纺织品设限的最后期限,只能是使我国纺织品行业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了不确定因素对我国纺织品行业的袭击。欧盟、美国对我国实行的特保措施,使我国的大量纺织品滞留国内,我们又不得不寻求其他的出口途径,这样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大量的贸易转移。根据中国入世谈判《工作组报告》第247段,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对中国的某种产品出口采取限制措施,使出口进入第三国,导致该产品进口数量快速增加。则该第三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或限制进口等保障措施。即其他国家可以根据该条款对我国实行“反贸易转移措施”。这样的一种制度,使我国的纺织业始终陷入一种遭遇特保措施——贸易转移——遭遇特保措施——再贸易转移的恶性循环之中。 (二)来自区域经济集团的贸易转移2004年北约东扩,由原来的15个成员国扩大到25个成员国,扩张后的新欧盟拥有4.5亿人,比美国大了一倍,对外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20%,国内生产总值(GDP)占世界的四分之一。欧盟扩大产生了贸易转移效应 ,对中国产生力量两方面的影响: 一是老成员转向从新成员购买原从中国购买的产品; 二是新成员实施欧盟“共同贸易政策”抬高对区外贸易门槛后 ,阻碍中国产品进入原市场。 目前 ,欧盟区域内贸易比重已高达 6O %,由于欧盟内部实行零关税 ,这 10国加入欧盟后 ,区域内贸易比重将进一步上升 ,同时减少对外部贸易的依靠程度。经济发达的老成员将把新成员变成他们的制造业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 ,减少对区域外该产品的进口。由于中国与10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贸易结构、产品价格、技术含量水平相近 ,比较优势相差不大 ,而且这些国家占有地理位置、文化习俗及语言等方面的优势 ,欧盟区域内成员国的商品将可能替代从中国进口的商品 ,中国对欧盟出口的部分商品将可能有所减少。过去 ,中国与这 10国对外贸易基本上为顺差 ,因此 ,届时与这些国家的贸易摩擦有可能会加剧。1994年12月,美国发起召开美洲国家首脑会议时,提出在2005年以前建立一个从阿拉斯加到火地岛、除古巴以外所有美洲国家都参加的自由贸易区的倡议。这一倡议得到拉美国家普遍赞同。近9年来,美洲34国就此问题举行了多次贸易部长会议和多边磋商,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美国与其他拉美国家就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谈判方式以及谈判具体内容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分歧。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不会一帆风顺,但是经过美洲国家人民和政府的努力,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也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最终建成的美洲自由贸易区将成为一个拥有近8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达11.4万亿美元的全球最大的区域贸易集团。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无疑要加剧中国面临的贸易转移数量的增加。因此,我们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反贸易转移的措施 (一)遭遇不公平待遇时据理力争,寻求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工作组报告》第16条第8款规定说:“假如一个WTO成员方认为,按第2,3,7款采取的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对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它得请求与中国和或所涉WTO成员方进行磋商。此磋商应在将请求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30天后进行”,若磋商达不成协议,则“请求磋商的WTO成员方在阻止或救济该转移所需的限度内,自行撤回对该产品的减让或限制其从中国进口。”用通俗比喻的话来说,意思是说:假如中国出口到甲国的某产品,被甲国认定为造成前述的“市场扰乱”,并受到限制;若该产品转而出口到乙、丙、丁等国并出现增长,该三国就不需再作“市场扰乱”认定,只要证实对该乙、丙、丁等国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就可予以制止。《工作组报告书》第248 段对因果关系补充说:“工作组各成员同意,在认定为阻止或救济市场扰乱的行动是否造成或威胁造成重大贸易转移时,要采取客观标准。需审查的要素有: (1)进入进口WTO成员方的中国产品所占市场份额的实际或即将出现的增长; (2)中国或另一WTO成员方所采取或拟采取行动的程度与性质; (3)因采取或拟采取的行动,从中国进口产品数量的实际或即将出现的增长; (4)有争议产品进入WTO成员方市场的供需状况; (5)从中国出口到按议定书第16条第2、3、7款采取措施的一个或几个WTO成员方,和出口到进口WTO成员方的出口幅度。” 尽管对如何客观评估“重大贸易转移”作了如此详尽的规定,但却掩盖不住“贸易转移”标准的一大缺陷:不需要查明对该进口国生产相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行业是否造成“重要损伤”。从而表明,用“贸易转移”来替代“市场扰乱”,显然又进一步放宽了标准。 所以我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特保措施条款对我国来说是双重歧视。首先,在与中国进行入世谈判之时,就是利用了中国所处的劣势地位,想利用中国迫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心理,来迫使中国接受一些与世界贸易组织原则和宗旨不相符合的条件,以达到其本国受益的目的,这是对中国的第一重歧视;其二,由于议定书中的字眼模糊,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形成统一确定的标准来认定其实施条件和具体步骤,于是在实施过程中其他国家又利用自己的标准对一些要害问题进行认定,使我国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这就是对我国的第二重歧视。 中国政府或相关机构应该有目的地对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和主要的区域经济集团的市场进行研究。比如对美国,就应该对美国各项贸易法规进行深入研究。美国是一个法律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任何问题的解决都是由法律条款一锤定音。美国经常以“非市场经济国家”等无故理由对中国商品进入美国市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如对中国商品征收反倾销税等。中国如对美国贸易法了如指掌,就可将这些随意违法操作的行为诉诸法庭。中国现在已经成为WTO成员,还可向WTO有关机构提出申诉。中国假如借助法律使美国不敢轻易在对华贸易上采取保护主义的行为,以此保证中国商品在美国市场上受到公平待遇,这样就会在不改变商品本身情况下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其次,中国还可以对其他国家对我国的特保措施实施贸易报复措施,迫使其改变对我国征收的高额关税或者是取消数量限制等措施。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加强 成立关税同盟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抵制同盟外商品进入同盟内,以便在同盟内形成有利的国际分工,促进同盟内国家经济与贸易的发展。 1、原因 (1)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全球化的初级阶段和必经阶段 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和WTO多边体制(经济全球化)都以促进贸易自由化为目标,都是通过降低或消除区域内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以促进贸易自由化,只是范围和程度不同。尽管区域一体化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区域外国家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作为WTO基石的最惠国待遇和非歧视原则,但总体而言区域集团国家间更为紧密的经济联系将使全球经济从中获益。区域自由经济交往的发展会形成一种机制来加强多边体系的联系和沟通,有助于在今后某一时期建立一种各个自由贸易集团之间的更加广泛的或多边的关系。世界竞争从来就是放眼于整个世界市场的而不仅仅局限于区域范围内,对单个的国家是这样,对一个区域集团也是这样,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可以使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的联系更加紧密,同时也能够缩小区域内国家和域外国家之间的距离。 (2)正视贸易自由化的窘境,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回顾几年前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全国人民都曾欢欣鼓舞,一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终于得到了世界的认同,进入全球贸易圈,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二是预示着我们不仅向世界敞开了大门,而世界也向我们降低了门槛,我国企业将平等地参与全球竞争,我们的产品将更为顺畅地进入国际市场,“自由贸易”的光明前景似乎近在咫尺。 然而,事情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尽管加入了世贸组织,但我国遭遇的限制似乎并未减少,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例如,仅仅在上月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美国商务部就以“扰乱市场”为由,连续两次公布对七类中国纺织品实行配额限制,而同时欧盟也不断声称要对中国纺织品进行“特保” 调查。为什么这些一向主张自由贸易的发达国家,率先树起了保护大旗,违反自由贸易的规则呢? 事实上,所谓的自由贸易从来就不可能有不设限制的自由。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以保护各自的利益为第一要务的,当一国的产品对该国的产业和就业形成威胁时,那么这种限制就会随之而来。 我国的纺织品屡遭限制,是因为我国产品具有欧美发达国家不可比拟的成本优势和价格优势,使得欧美的纺织企业在与我国企业竞争时很难获利。这也表现在诸如家具、打火机、儿童玩具等其他产品上。所以尽管违反WTO的有关规定和贸易自由的精神,这些发达国家也要对我国产品进行限制。 因此我们就看到这样的事实:贸易自由化实际上是有着双重标准的,即对自己的优势产业主张自由贸易,让大家都打开大门,而当自己的劣势产业碰到来自他国的挑战时,则强调贸易保护,关上大门。所谓自由贸易从来就没有纯粹的自由可言。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不仅要在进入市场时主动出击,更要在受到阻击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自己。只有正视这种没有自由的“自由贸易”,熟悉其间的博弈规则和技巧,并逐渐习惯这样的拳脚相加、你来我往,才能真正成为在国际商业舞台上不惧挑战的斗士。 (3)清楚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地位,一切从国情出发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这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前提条件,也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必须坚持的一个准则,是我们处理国际经济政治事务的基础,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目的,是寻求自身经济在国际化的背景下,在WTO的大环境下跟上时代的步伐和国际潮流,获得经济的飞跃发展。至于说为了实现WTO的贸易自由化的目标那得是在实现我国经济腾飞的基础上才追求的宏伟目标,而且经济全球化也不是我们一个国家努力就能达到的目标,他需要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努力,还需要经济水平真的能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才能实现,而且还需要所有的国家都有一定的奉献精神,有为大局作想的气势和努力,而并非为了自己国家的蝇头小利就牺牲国际秩序和所有国家努力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心血和成果。面对自由贸易的双重标准,面对自由贸易从来就没有自由的窘境,我们无能为力,这时候我们应该先为自己想想,也要为自己谋一条好的出路。 而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无疑是我们这个时候的最好选择,我们不能改变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特保措施带来的对我国经济的重大影响,我们就只有适应他,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谋求一条较好的出路。 2、具体操作步骤 (1)实现两岸四地的经济整合 在EPA/" target="_blank">CEPA 香港和CEPA澳门的基础上构建中华自由贸易区:2004年1月1日生效的CEPA的主要内容是港澳和内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及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这一安排与自由贸易区的原理是相通的,可以说是无自由贸易区之名,而有自由贸易区之实。2005年1月1日CEPA补充协议生效后, CEPA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内地承诺实行零关税的原产香港的货物总数达1087种,对几乎全部原产澳门的货物实行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11 个领域对港澳进一步扩大开放,8个领域实施新的开放。下一步的目标应当是在此基础上将台湾吸纳进来,构建所谓的大中国或中华自由贸易区。尽管面临巨大障碍,但无疑是值得追求的目标。事实上,今年大陆采取的对15种台湾进口水果实行零关税、由国家开发银行对在大陆台商提供贷款等都可以看作朝向这个目标的努力。 (2)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加入 按计划建立东盟与中国"10+1"自由贸易区,力争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2004年中国和东盟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约定于2010年前建立自由贸易区。这一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将拥有17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将达1.23万亿美元。目前首先应确保这一目标的如期实现。由于中国与东盟的经济互补性并不强,10+1自由贸易区对于中国来说,实现睦邻友好的政治意义可能更多过经济意义,因此还应当着眼于日韩这两个亚洲主要贸易伙伴,力争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先同韩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然后在此基础上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就如同支撑高速前进的世界经济列车的“双轨”,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将会各自客观存在并相对独立地发挥着作用,忽略或者偏废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对人类进步和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阻碍。 贸易转移是各国经济交往和对外贸易中的必然产物,也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个插曲,因此我们只有理性地对待他,因势利导,克服其固有的缺陷和产生的消极影响。从而将其消极影响克服到最低限度,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单耗 目录 1、 什么是单耗 2、 单耗标准 3、 单耗标准的制定 4、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 5、 单耗标准的核定幅度 6、 单耗标准的相关问题 7、 单耗的核销 8、 单耗的治理 什么是单耗 ...... 单耗是加工贸易项下,加工企业和海关在申报和核定进口料件和加工成品之间定量关系时的一种习惯称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所耗用的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 净耗是指加工生产中物化在单位出口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生产工艺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且不能完全物化在成品(包括深加工结转的成品和半成品)中的加工贸易进口保税料件的数量。 单耗标准 单耗标准是海关在加工贸易单耗治理中,对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和海关核定的单耗,规定应共同遵守并在一定期限内重复使用的尺度。 近两年制定的单耗标准主要是一些大宗、大类、工艺传统、易于标准化的重点敏感商品。如:烟、酒、糖、钢材、电解铜、氧化铝、胶合板、天然橡胶、感光材料、棉花、化纤、聚酯切片、植物油等。 初期制定的国家单耗标准,由于制定和审定标准的有关主管部门的专家对单耗标准的原则、使用方法、核定对象还有一个加深理解和熟练运用的过程,所以单耗的申报行为和海关核定单耗的执法行为要逐步规范和统一,分步骤逐步到位。形象的比喻为先拧螺丝母后紧螺丝扣,直至拧到位。 单耗标准的制定 制定单耗标准的依据是:国办发[1999]号文件第八条“……由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国家工业局制定并分批公布全国统一的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单耗定额标准,作为审批、监管核销进口料件数量的依据。……”和《海关法》第三十三条“……加工贸易制成品数量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及《海关法》第三十三条《法律条款释义》中的有关释义“……各直属海关或隶属海关在国家统一的单耗标准之外,为了规范本关区加工贸易治理,可以根据本关区的实际制定仅适用本关区的单耗标准作为国家统一标准的必要补充。” 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单耗标准。各直属海关在当地经贸主管部门和另工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协会、外商投资协会的协助下制定关区单耗标准。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 国家和关区单耗标准的制定都应遵循下列原则:符合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实际;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外贸政策;以国家、行业标准或该行业的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促进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管。 首先符合加工企业生产实际最为重要;其次,要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不使应征税款流失;维护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使国内相关产业和市场受到漏税内销商品的冲击,促进国家外贸政策的贯彻,不使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受到干扰;以该行业加工贸易企业的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有利于促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还要便于海关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管,使制定的单耗标准切合加工企业生产实际,海关核定单耗时好使好用。 单耗核定的原则是:在单耗标准幅度范围内,各地海关按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实际核定、核销单耗,也就是“据实核销”原则。这既反映了生产加工的实际,也在可控的幅度内规范了海关的核销尺度、降低了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 单耗标准的核定幅度 制定的单耗标准幅度过低,不能客观反映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生产规模小,工艺传统,加工批量不大的加工企业生产实际,也会给海关核销操作带来麻烦。这类企业加工单耗经常超出单耗标准上限值,海关就要对其修改备案数据,加大了海关核销的工作量。 单耗标准幅度过大,上限值过高,加工企业报核时会给海关带来核定单耗的压力(企业会以最高上限值申报单耗),也给核销人员的自行裁量权过宽过泛,达不到在合理的规范的幅度内相对统一的执法要求,等于没有标准。 单耗标准的制定要很好地把握这个幅度。单耗标准幅度的高低,反映单耗标准制定的水平和质量,在幅度范围内按加工企业生产实际核定单耗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单耗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在单耗标准幅度范围内,海关如何确定加工企业实际的生产单耗? 能否准确核定加工企业加工具体成品的实际单耗,取决于加工企业如实申报单耗的守法意识和老实度;取决于海关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取决于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交叉稽核、重点审计等风险监控手段的运用。单耗经多次核查核对,逐步逼近加工企业的真实消耗,固定下来就成为一级核定这种成品的单耗标准。统一规范、科学严谨的单耗标准是海关依法核定单耗的重要尺度。 二、在单耗标准幅度范围内对相同成品核定出不同标准怎么办? 不同的加工企业在不同关区加工相同成品,在单耗标准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出现不同的申报单耗和核定单耗是可能的。要求加工企业在其幅度值范围内,按自己加工生产的实际申报单耗,要求海关在其幅度值范围内,按自己加工生产的实际申报单耗,要求海关在其幅度值范围内按审核的单耗予以核销。这个幅度既是加工企业差异性的体现,也是赋予海关执法裁量的体现。 为了最大限度求得公平公正,我们欢迎同行专家相互印证,互相攀比,海关也要加强对加工企业的核查、互查和稽查,加强海关内部信息交流和执法审计,使加工企业申报的单耗,海关核定的单耗不断调整,逐步向加工企业生产的实际单耗逼近,最终调低上限幅度值,缩小单耗标准的幅度范围。在执法过程中针对具体企业具体产品的具体情况海关有一定的裁量权。执法半径和执法空间是客观存在。在合理的可控的幅度范围内,不断提高为国把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是海关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的目标。 三、加工企业为什么必须在成品实际出口前向海关申请变更单耗? 理由很简单。海关对进口料件的数量、组装和化学和物理的变化实施保税监管。单耗在加工生产中发生变化是可能的。但料件和成品必须在未脱离海关监管时向海关申请单耗变更。经海关确认后,按新单耗标准予以核销。不答应只见单证不见货物、只见报关人不见货物就变更单耗,“隔山买老牛”的情事不能发生。 四、假如加工企业以商业秘密为由,对海关隐瞒或拒绝提供相关单耗资料怎么办? 单耗是海关在加工贸易项下,对加工企业进口料件的数量和品种实施保税监管的重要数据。企业担心其享有的专利技术或配方等商业秘密在向海关备案时失密是可以理解的。这部分涉及专利或配方的料件数量和品种不会很多。建议企业以一般贸易征税进口,海关不对其保税监管。如加工企业保税进口料件,必须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以备核查核销。当然,海关要为加工企业保守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哪些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料件和成品消耗,海关不能予以保税核销?为什么? 因生产过程中突发停电、停水、停汽或人为原因等造成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不仅无规律可循,也不是加工过程中因工艺要求所必须损耗的); 对加工贸易企业未经加工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在运输移动和仓储放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损耗(遗洒、蒸发、挥发、沾罐、沾管、挂壁、挂仓等)不是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损耗,这类损耗应计入加工企业治理和生产成本,不应保税核销。 因失窃、丢失、破损等原因造成的保税料件、半成品、成品的损耗(经营治理不善造成的损耗,不应保税核销); 因不可抗力(台风、地震、海啸、火灾、洪灾)等客观因素引起的保税料件、半成品的损毁、灭失或短少等损耗(加工企业通过商业保险保全,非凡情况个案解决): 因进口保税料件或出口成品(包括结转深加工)的品质、数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约定,以至造成加工用料增加或成品短少的损耗(加工企业通过合同相应条款向卖方索赔); 加工生产过程中被检测出的不合格进口保税料件,以及因工艺性配料所用的非进口料件所产生的损耗(加工企业通过合同相应条款向卖方索赔); 加工生产过程中完全不物化在成品中的消耗性材料的损耗(消耗性材料的核销按有关规定办理); 经海关认定,其他不属于工艺损耗的情况。 上述损耗因不属于加工生产过程中工艺加工所必需,而且无规律可循,主观认定的差异性较大,不适宜规定统一的损耗。出现上述损耗,原则上应由企业加强治理,提高劳动人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依据买卖双方合同条款或保险赔付条款自行解决。非凡问题(地区性自然灾难造成保税货物的损毁、加工过程中完全不能物化在成品中的消耗性材料的消耗和易挥发的液体保税化工品的消耗)可通过加工企业申请、直属海关上报、海关总署按程序审批的办法解决。 六、加工贸易企业加工成品的单耗超出国家单耗标准怎么办? 不排除个别企业加工成品的单耗标准超出国家单耗标准的上限值。但加工企业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海关提供书面申请,对其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品名、商品编码、品质、规格、数量、单耗、净耗和工艺损耗、生产工艺流程以及超出国家单耗标准的理由作出具体说明,并随附加工贸易合同以及海关认为必需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主管地海关在接受加工贸易企业申请文书后,按规定程序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实际单耗做必要的核查(包括对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品质的认定,对加工工艺过程损耗的认定,对边角废料残次品内销征税税率的认定等)随附本关正式意见报请直属海关审核,经直属海关研究同意后正式行文报海关总署审批。 海关总署在接到直属海关上报文件后,将会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该成品的国家单耗标准是否需要调整进行研究并予以回复。 谁制定谁修改。国家单耗标准未经修改调整前,主管地海关不得超出单耗标准上限值备案核销。2002年之前制定的国家单耗标准总体上只宽不紧,正常加工企业单耗一般不会超出国家单耗标准上限值。 单耗的核销 保税加工的贸易方式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由海关对加工企业进口料件进行单耗核定。为方便基层海关备案核销,总署曾组织编写了《纺织类海关核销手册》和《机电类海关核销手册》;下发了《加工贸易部分重点商品单耗定额表》;各地海关根据本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治理实际,在征求有关行业研究院所、技术专家和加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关区加工贸易常见商品单耗核定手册》;向加工贸易企业发放了《加工贸易商品单耗核定卡》;针对各地海关对加工贸易成品进行单耗核定时,执行单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海关总署下发了署监[98]927号文件,规范了单耗治理的审批原则和权限;加工贸易企业较多的直属海关结合本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治理特点,组织开发了供本关区加工贸易单耗治理的计算机应用程序。2001年在关税征管司和科技发展司的组织和技术支持下,完成了《海关加工贸易治理系统单耗数据库》业务需求方案的审定和技术方案的设计,经杭州海关开发和杭州关区业务现场试运行,已通过验收,现在福州等7个海关试点推广。 《核销手册》和《单耗定额表》的编写,单耗治理文件的下发和单耗数据库的开发,为海关的单耗治理积累了信息和资料,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海关单耗标准的统一执行,为总署单耗工作的集中规范治理摸索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提供了物质和思想的预备。 单耗的治理 (一)是规范单耗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往海关总署只对40几种重点敏感商品进行了单耗标准的制定。而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至今,加工的成品规格品种型号成千上万,以往制定的单耗标准无论是其数量、针对性和准确性都急需补充、修改和完善,以适应海关对迅猛发展的加工贸易监管的迫切需要。 根据35号文件精神,海关总署和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了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及其单耗标准审定委员会,建立了联络机制,制定了工作程序、审定规程和标准制定规范。近两年来,制定了一批行业关注、加工企业关心、海关监管急需的重点敏感商品的单耗标准。 (二)是规范加工企业单耗的申报行为。由于以往海关对不法加工企业伪报单耗未有相应的处罚规定,海关未制定《单耗治理办法》和统一规范的单耗核定程序及更多适用的单耗标准,不仅增加了海关核定加工企业成品单耗的难度,也使不法企业随意通过伪报单耗逾逃税款的事情屡禁不止。 随着海关缉私体制的建立、通关制度改革和科技手段的应用及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加工贸易方式,通过海上和陆路非设关口岸的偷运走私,通过设关口岸闯关,以多报少逃进口税,出口以少报多骗核销走私,通过货运渠道飞料走私和通过“三无”企业倒卖料件等走私违法活动,受到海关严密封堵和严厉打击,扼制了保税料件和结转的成品半成品进入加工企业之前的走私行为。而不法企业通过伪报单耗骗核销,擅自逃税内销保税料件和成品的走私违法活动日渐凸显,加工企业不如实申报加工单耗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规范海关单耗的核定行为。单耗的核定工作是由主管地海关依据企业申报和关员下厂核查确定。在海关单耗治理方面,由于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治理模式和核销原则,统一认知的单耗基本概念,统一规范的核销审定程序和操作规范,基层海关和保税核销关员对单耗核定有较宽松的自行解释权和自行裁量权。尤其对技术工艺较复杂的成品单耗更难以核定,导致不同关区对同类加工企业加工的相同成品单耗核定差别较大。有时相同成品的核定单耗在不同关区相差少则几倍,多则十几倍或几十倍。执法人员在执法规定不明确不规范的情况下极易造成职能的错位,带来执法的偏差,产生不廉的执法行为,加工企业和各地海关反响强烈,影响到海关自身的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侦查、调查和稽查发现的多起不法加工企业通过高报单耗逃税内销保税料件和制成品的案例表明,海关对加工贸易单耗治理急需统一规范单耗核定的执法行为。
价格割断 目录 1、 什么是价格割断 2、 中国的价格割断政策 什么是价格割断 ...... 价格割断——出口商品的收购,一律按照国内价格;进口商品的内销,原则上按国内加各作价,出口商品的外销和进口商品的购进均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以此把国内外两种价格体系予以割断。 由于割断,会造成国内外价格的差距拉大,从而影响国家资金的使用和积累;造成部门之间利润分配不合理; 出现部门之间的不等价交换;使生产者无法比较国内外价格的差距,无法对生产产生促进作用 。 价格割断政策对国家建设和市场状况都会带来一个稳定的局面,对民族工业初创阶段有保护作用。 中国的价格割断政策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采取国内外市场价格割断的政策,即出口商品收购和进口商品内销均按国内价格作价,而出口商品外销和进口商品购进均按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当时实行国内外市场价格割断的政策(通过计划价格、汇率、差价补贴),国内市场价格扭曲,外贸帐面上的盈利或亏损并不反映外经贸企业的经济效益。 国家对高度集中的价格体制和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进行了改革,使原来的计划价格形成机制逐步转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逐步取消了这种价格割断政策。 但假如在市场化改革和经济生活国际化过程中如继续实行内外价格割断政策,就不利于外贸企业经营和经济核算,影响外贸发展和效益提高。现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基本上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国别政策和销售意图作价原则开展外贸工作。
报关代码 目录 1、 贸易方式报关代码表 2、 计量单位报关代码表 3、 关区报关代码表 4、 征免性质报关代码表 5、 企业性质报关代码表 6、 用途报关代码表 7、 监管证件报关代码表 8、 结汇方式报关代码表 9、 币制报关代码表 10、 国别地区报关代码表 11、 成交方式报关代码表 12、 地区性质报关代码表 13、 国内地区报关代码表 14、 运输方式报关代码表 15、 征免税方式报关代码表 贸易方式报关代码表 ...... 贸易方式(监管方式)代码表 监管方式代码监管方式代码简称监管方式代码全称 110一般贸易一般贸易 130易货贸易易货贸易 139旅游购物商品用于旅游者五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 200料件放弃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 214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 245来料料件内销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255来料深加工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258来料余料结转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265来料料件复出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300来料料件退换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314加工专用油国营贸易企业代理来料加工企业进口柴油 320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345来料成品减免来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400成品放弃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及进料加工成品 420加工贸易设备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444保区进料成品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445保区来料成品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446加工设备内销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456加工设备结转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 466加工设备退运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500减免设备结转用于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的结转 513补偿贸易补偿贸易 544保区进料料件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545保区来料料件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615进料对口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642进料以产顶进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644进料料件内销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654进料深加工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657进料余料结转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664进料料件复出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700进料料件退换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715进料非对口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744进料成品减免进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815低值辅料低值辅料 844进料边角料内销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845来料边角料内销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864进料边角料复出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865来料边角料复出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1139国轮油物料中国籍运输工具境内添加的保税油料、物料 1200保税间货物海关保税场所及保税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 1215保税工厂保税工厂 1233保税仓库货物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1234保税区仓储转口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 1300修理物品进出境修理物品 1427出料加工出料加工 1500租赁不满一年租期不满一年的租赁贸易货物 1523租赁贸易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 1616寄售代销寄售、代销贸易 1741免税品免税品 1831外汇商品免税外汇商品 2025合资合作设备合资合作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 2225外资设备物品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2400外航公务货外国航空公司进口公务货 2439常驻机构公用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办公用品 2600暂时进出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 2700展览品进出境展览品 2939陈列样品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 3010货样广告品A有经营权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3039货样广告品B无经营权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3100无代价抵偿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 3339其他进出口免费其他进出口免费提供货物 3410承包工程进口对外承包工程进口物资 3422对外承包出口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 3511援助物资国家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 3611无偿军援无偿军援 3612捐赠物资进出口捐赠物资 3910军事装备军事装备 4019边境小额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除外) 4039对台小额对台小额贸易 4139对台小额商品交易进入对台小额商品交易专用市场的货物 4200驻外机构运回我驻外机构运回旧公用物品 4239驻外机构购进我驻外机构境外购买运回国的公务用品 4400来料成品退换来料加工成品退换 4500直接退运直接退运 4539进口溢误卸进口溢卸、误卸货物 4561退运货物因质量不符、延误交货等原因退运进出境货物 4600进料成品退换进料成品退换 5000料件进出区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010出口加工区研发货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研发货物 5015区内加工货物加工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 5033区内仓储货物加工区内仓储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货物 5100成品进出区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200区内边角调出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300设备进出区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335境外设备进区加工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设备物资 5361区内设备退运加工区内设备退运境外 6033物流中心进出境货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仓储货物 9600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内贸货物跨境运输 9639海关处理货物海关变卖处理的超期未报货物 ,走私违规货物 9700后续补税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补税 9739其他贸易其他贸易 9800租赁征税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的租金 9839留赠转卖物品外交机构转售境内或国际活动留赠放弃特批货 9900其他其他 计量单位报关代码表 计量单位代码表 代码单位名称代码单位名称代码单位名称 1台2座3辆 4艘5架6套 7个8只9头 10张11件12支 13枝14根15条 16把17块18卷 19副20片21组 22份23幅25双 26对27棵28株 29井30米31盘 32平方米33立方米34筒 35千克36克37盆 38万个39具40百副 41百支42百把43百个 44百片45刀46疋 47公担48扇49百枝 50千只51千块52千盒 53千枝54千个55亿支 56亿个57万套58千张 59万张60千伏安61千瓦 62千瓦时63千升67英尺 70吨71长吨72短吨 73司马担74司马斤75斤 76磅77担78英担 79短担80两81市担 83盎司84克拉85市尺 86码88英寸89寸 95升96毫升97英加仑 98美加仑99立方英尺101立方尺 110平方码111平方英尺112平方尺 115英制马力116公制马力118令 120箱121批122罐 123桶124扎125包 126箩127打128筐 129罗130匹131册 132本133发134枚 135捆136袋139粒 140盒141合142瓶 143千支144万双145万粒 146千粒147千米148千英尺 149百万贝可163部 关区报关代码表 关区代码表的说明 关区代码 关区名称 关区代码 关区名称 关区代码 关区名称 100北京关区101机场单证102京监管处 103京关展览104京一处105京二处 106京关关税107机场库区108京通关处 109机场旅检110平谷海关111京五里店 112京邮办处113京中关村114京国际局 115京东郊站116京信117京开发区 118十八里店119机场物流121京调查局 123机场调技124北京站125西客站 126京加工区127京快件128京顺义办 200天津关区201天津海关202新港海关 203津开发区204东港海关205津塘沽办 206津驻邮办207津机场办208津保税区 209蓟县海关210武清海关211津加工区 212津物流园213天津东疆220津关税处 400石家庄区401石家庄关402秦皇岛关 403唐山海关404廊坊海关405保定海关 406石关邯办407秦加工区408沧州海关 500太原海关501并关监管502并机场关 503大同海关504侯马海关600满洲里关 601海拉尔关602额尔古纳603满十八里 604满赤峰办605满通辽办606满哈沙特 607满室韦608满互贸区609满铁路 610满市区700呼特关区701呼和浩特 702二连海关703包头海关704呼关邮办 705二连公路706包头箱站707策克口岸 708毛道口岸709满达口岸710珠恩口岸 712呼加工区800沈阳关区801沈阳海关 802锦州海关803沈驻邮办804沈驻抚顺 805沈开发区806沈驻辽阳807沈机场办 808沈集装箱809沈阳东站810葫芦岛关 811辽沈加区812沈张出加900大连海关 901大连港湾902大连机场903连开发区 904连加工区905开北良办906连保税区 907连物流园908连大窑湾909大连邮办 910连保税港930丹东海关931丹本溪办 932丹太平湾940营口海关941营盘锦办 950鲅鱼圈关960大东港关980鞍山海关 1500长春关区1501长春海关1502长开发区 1503长白海关1504临江海关1505图们海关 1506集安海关1507珲春海关1508吉林海关 1509延吉海关1511长春机办1515图们车办 1516集海关村1517珲长岭子1518吉关车办 1519延吉三合1521一汽场站1525图们桥办 1526集安青石1527珲春圈河1529延吉南坪 1531长春东站1537珲沙坨子1539延开山屯 1547珲加工区1549延古城里1557珲春车办 1559延吉邮办1569延吉机办1591长春邮办 1593长白邮办1595图们邮办1596集安邮办 1900哈尔滨区1901哈尔滨关1902绥关铁路 1903黑河海关1904同江海关1905佳木斯关 1906牡丹江关1907东宁海关1908逊克海关 1909齐齐哈尔1910大庆海关1911密山海关 1912虎林海关1913富锦海关1914抚远海关 1915漠河海关1916萝北海关1917嘉荫海关 1918饶河海关1919哈内陆港1920哈开发区 1922哈关邮办1923哈关车办1924哈关机办 1925绥关公路2200上海海关2201浦江海关 2202吴淞海关2203沪机场关2204闵开发区 2205沪车站办2206沪邮局办2207沪稽查处 2208宝山海关2209龙吴海关2210浦东海关 2211卢湾监管2212奉贤海关2213莘庄海关 2214漕河泾发2215虹桥开发2216沪金山办 2217嘉定海关2218外高桥关2219杨浦监管 2220金山海关2221松江海关2222青浦海关 2223南汇海关2224崇明海关2225外港海关 2226贸易网点2227普陀区站2228长宁区站 2229航交办2230徐汇区站2231洋山市内 2232船监管处2233浦东机场2234沪钻交所 2235松江加工2236洋山芦潮2237松江 B 区 2238青浦加工2239闵行加工2240漕河泾加 2241沪业一处2242沪业二处2243沪业三处 2244上海快件2245沪金桥办2246保税物流 2247沪化工区2248洋山港区2249洋山保税 2300南京海关2301连云港关2302南通海关 2303苏州海关2304无锡海关2305张家港关 2306常州海关2307镇江海关2308新生圩关 2309盐城海关2310扬州海关2311徐州海关 2312江阴海关2313张保税区2314苏工业区 2315淮安海关2316泰州海关2317禄口机办 2318南京现场2321常溧阳办2322镇丹阳办 2324常熟海关2325昆山海关2326吴江海关 2327太仓海关2328苏吴县办2329通启东办 2330泰泰兴办2331锡宜兴办2332锡锡山办 2333南通关办2335昆山加工2336苏园加工 2337连开发办2338苏关邮办2339南通加工 2340无锡加工2341连关加工2342南京加工 2343宁南加工2344苏高加工2345镇江加工 2346苏园物流2347苏园B区2348张物流园 2349宁关邮办2350苏高物流2351江宁办 2352龙潭物流2353常关出加2354扬关出加 2355常熟出加2356吴江出加2357常关武办 2358苏园保税2359吴中出加2360盐关港办 2900杭州关区2901杭州海关2903温州海关 2904舟山海关2905台州海关2906绍兴海关 2907湖州海关2908嘉兴海关2909杭经开关 2910杭州机场2911杭关邮办2912杭关萧办 2915丽水海关2916杭州快件2917衢州海关 2918杭关余办2919杭富阳办2920金华海关 2921金关义办2922金关永办2931温关邮办 2932温经开关2933温关机办2934温关鳌办 2935温关瑞办2936温关乐办2941舟关嵊办 2951台关临办2952台关温办2961绍关虞办 2962绍关诸办2981嘉关乍办2982嘉关善办 2983嘉兴加工2984嘉关宁办2991杭加工区 3100宁波关区3101宁波海关3102镇海海关 3103甬开发区3104北仑海关3105甬保税区 3106大榭海关3107甬驻余办3108甬驻慈办 3109甬机场办3110象山海关3111甬加工区 3112甬物流区3113慈加工区3300合肥海关 3301芜湖海关3302安庆海关3303马鞍山关 3304黄山海关3305蚌埠海关3306铜陵海关 3307阜阳海关3310合肥现场3312芜关加办 3500福州关区3501马尾海关3502福清海关 3503宁德海关3504三明海关3505福保税区 3506莆田海关3507福关机办3508福榕通办 3509福关邮办3510南平海关3511武夷山关 3513福现业处3518福关鳌办3519福关马港 3520福州加工3521福清加工3700厦门关区 3701厦门海关3702泉州海关3703漳州海关 3704东山海关3705石狮海关3706龙岩海关 3707厦肖厝关3710厦高崎办3711东渡海关 3712厦海沧办3713厦驻邮办3714象屿保税 3715机场海关3716厦同安办3717厦物流园 3718泉州加工3719厦门加工3722大嶝监管 3777厦稽查处3788厦侦查局4000南昌关区 4001南昌海关4002九江海关4003赣州海关 4004景德镇关4005吉安海关4006昌北机办 4007洪关高新4008洪关龙南4009新余海关 4010浔关区办4011洪关区办4200青岛海关 4201烟台海关4202日照海关4203龙口海关 4204威海海关4205济南海关4206潍坊海关 4207淄博海关4208烟加B区4209荣成海关 4210青保税区4211济宁海关4212泰安海关 4213临沂海关4214青前湾港4215青菏泽办 4216东营海关4217青枣庄办4218青开发区 4219蓬莱海关4220青机场关4221烟机场办 4222莱州海关4223青邮局办4224龙长岛办 4225威开发区4226青聊城办4227青岛大港 4228烟关快件4229德州海关4230青物流园 4231烟开发区4232日岚山办4233济机场办 4234济加工区4235济邮局办4236荣龙眼办 4237济通关处4238威海快件4239潍诸城办 4240青关快件4241烟加工区4242威加工区 4243济曲阜办4244青滨州办4245烟台邮办 4246青加工区4247威机场办4248青莱芜办 4249潍加工区4250青西加区4600郑州关区 4601郑州海关4602洛阳海关4603南阳海关 4604郑州机办4605郑州邮办4606郑铁东办 4607郑安阳办4608郑加工区4609郑关商办 4610周口海关4700武汉海关4701宜昌海关 4702荆州海关4703襄樊海关4704黄石海关 4705武汉沌口4706宜三峡办4707鄂加工区 4708武关江办4710武关货管4711武关江岸 4712武关机场4713武关邮办4716十堰海关 4718东湖海关4900长沙关区4901衡阳海关 4902岳阳海关4903衡关郴办4904常德海关 4905长沙海关4906株洲海关4907韶山海关 4908湘关机办4909株关醴办4910郴加工区 5000广东分署5100广州海关5101广州新风 5103清远海关5104清远英德5105新风白云 5106小虎码头5107肇庆封开5108肇庆德庆 5109新风窖心5110南海海关5111南海官窑 5112南海九江5113南海北村5114南海平洲 5116南海业务5117桂江车场5118平洲旅检 5119南海三山5120广州内港5121内港芳村 5122内港洲嘴5123内港四仓5125从化海关 5126内港赤航5130广州萝岗5131花都海关 5132花都码头5133萝岗石牌5134穗保税处 5135穗稽查处5136穗统计处5137穗价格处 5138穗调查局5139穗监管处5140穗关税处 5141广州机场5142民航快件5143广州车站 5144穗州头咀5145广州邮办5146穗交易会 5147穗邮办监5148穗大郎站5149大铲海关 5150顺德海关5151顺德保税5152顺德食出 5153顺德车场5154北窖车场5155顺德旅检 5157陈村车场5158顺德勒流5160番禺海关 5161沙湾车场5162番禺旅检5163番禺货柜 5164番禺船舶5165南沙旅检5166南沙新港 5167南沙货港5168番禺保税5169番禺东发 5170肇庆海关5171肇庆高要5172肇庆车场 5173肇庆保税5174肇庆旅检5175肇庆码头 5176肇庆四会5177肇庆三榕5178云浮海关 5179罗定海关5180佛山海关5181高明海关 5182佛山澜石5183三水码头5184佛山窖口 5185佛山快件5186佛山保税5187佛山车场 5188佛山火车5189佛山新港5190韶关海关 5191韶关乐昌5192三水海关5193三水车场 5194三水港5195审单中心5196云浮六都 5197机场旅检5198穗河源关5199穗技术处 5200黄埔关区5201埔老港办5202埔新港办 5203新塘海关5204东莞海关5205太平海关 5206惠州海关5207凤岗海关5208埔开发区 5210埔红海办5211河源海关5212新沙海关 5213埔长安办5214常平办事处5216沙田办 5217寮步车场5218江龙车场5300深圳海关 5301皇岗海关5302罗湖海关5303沙头角关 5304蛇口海关5305深关现场5306笋岗海关 5307南头海关5308沙湾海关5309布吉海关 5310淡水办5311深关车站5312深监管处 5313深调查局5314深关邮办5315惠东海关 5316大鹏海关5317深关机场5318梅林海关 5319同乐海关5320文锦渡关5321福保税关 5322沙保税关5323深审单处5324深审价办 5325深关税处5326深数统处5327深法规处 5328深规范处5329深保税处5330盐保税关 5331三门岛办5332深财务处5333深侦查局 5334深稽查处5335深技术处5336深办公室 5337大亚湾核5338惠州港关5339深加工区 5340深关特办5341深惠州关5342深红海办 5343深盐物流5344惠石化办5345深圳湾关 5346深机快件5700拱北关区5701拱稽查处 5710拱关闸办5720中山海关5721中山港 5724中石岐办5725坦洲货场5727中小揽办 5728神湾办5730拱香洲办5740湾仔海关 5741湾仔船舶5750九洲海关5760拱白石办 5770斗门海关5771斗井岸办5772斗平沙办 5780高栏海关5790拱监管处5791拱跨工区 5792拱保税区5793万山海关5795横琴海关 5798拱行监邮5799拱行监处6000汕头海关 6001汕关货一6002汕关货二6003汕关行邮 6004汕关机场6006汕关保税6007汕关业务 6008汕保税区6009汕关邮包6011揭阳海关 6012汕关普宁6013澄海海关6014广澳海关 6015南澳海关6018汕关惠来6019汕关联成 6020汕关港口6021潮州海关6022饶平海关 6028潮阳海关6031汕尾海关6032汕关海城 6033汕关陆丰6038汕关快件6041梅州海关 6042梅州兴宁6400海口关区6401海口海关 6402三亚海关6403八所海关6404洋浦海关 6405海保税区6406清澜海关6407美兰机场 6700湛江关区6701湛江海关6702茂名海关 6703徐闻海关6704湛江南油6705湛江水东 6706湛江吴川6707湛江廉江6708湛江高州 6709湛江信宜6710东海岛组6711霞山海关 6712湛江霞海6713湛江机场6714湛江博贺 6800江门关区6810江门海关6811江门高沙 6812江门外海6813江门旅检6816江门车场 6817江门保税6820新会海关6821新会港 6827新会稽查6830台山海关6831台公益港 6837台山稽查6840开平海关6841开平码头 6847开平稽查6850恩平海关6851恩平港 6857恩平稽查6860鹤山海关6861鹤山码头 6867鹤山稽查6870阳江海关6871阳江港 6872阳江车场6877阳江稽查7200南宁关区 7201南宁海关7202北海海关7203梧州海关 7204桂林海关7205柳州海关7206防城海关 7207东兴海关7208凭祥海关7209贵港海关 7210水口海关7211龙邦海关7212钦州海关 7213桂林机办7214北海加工7900成都关区 7901成都海关7902成关机办7903乐山海关 7904攀枝花关7905绵阳海关7906成关邮办 7907成都自贡7908成都加工7909公路场站 7910非邮快件7911泸州办7912宜宾办 7913南充办8000重庆关区8001重庆海关 8002南坪开发8003重庆机办8004重庆邮办 8005万州海关8006重庆东站8007九龙坡港 8008渝加工区8300贵阳海关8301贵阳总关 8302贵关机办8600昆明关区8601昆明海关 8602畹町海关8603瑞丽海关8604章凤海关 8605盈江海关8606孟连海关8607南伞海关 8608孟定海关8609打洛海关8610腾冲海关 8611沧源海关8612勐腊海关8613河口海关 8614金水河关8615天保海关8616田蓬海关 8617大理海关8618芒市海关8619保山监管 8620昆明机场8621昆明邮办8622西双版纳 8623昆丽江办8624思茅海关8626六库监管 8800拉萨海关8801聂拉木关8802日喀则关 8803狮泉河关8804拉萨机办8805拉萨现场 8808吉隆海关9000西安关区9001西安海关 9002咸阳机场9003宝鸡海关9004西关邮办 9005陕加工A9006陕加工B9400乌关区 9401乌鲁木齐9402霍尔果斯9403吐尔尕特 9404阿拉山口9405塔城海关9406伊宁海关 9407吉木乃办9408喀什海关9409红其拉甫 9410阿勒泰关9411塔克什肯9412乌拉斯太 9413老爷庙9414红山嘴9415伊尔克什 9416库尔勒办9417乌机场关9418乌加工区 9419都拉塔关9500兰州关区9501兰州海关 9502酒泉海关9505天水监管9600银川海关 9601银川现场9602银机办9700西宁关区 9701西宁海关9900政法司 征免性质报关代码表 征免性质代码表的说明 代码 简称 全称 101一般征税一般征税进出口货物 118整车征税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纳税 119零部件征不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纳税 201无偿援助无偿援助进出口物资 299其他法定其他法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301特定区域特定区域进口自用物资及出口货物 307保税区保税区进口自用物资 399其他地区其他执行特殊政策地区出口货物 401科教用品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进口科教用品 403技术改造企业技术改造进口货物 406重大项目国家重大项目进口货物 412基础设施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建设进口设备 413残疾人残疾人组织和企业进出口货物 417远洋渔业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 418国产化国家定点生产小轿车和摄录机企业进口散件 419整车特征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 420远洋船舶远洋船舶及设备部件 421内销设备内销远洋船用设备及关键部件 422集成电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货物 423膜晶显“膜晶显”生产企业进口货物 499ITA产品非全税号信息技术产品 501加工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502来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 503进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出口成品 506边境小额边境小额贸易进口货物 510港澳OPA 港澳在内地加工的纺织品获证出口 601中外合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 602中外合作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 603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货物 605勘探开发勘探开发煤层气 606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石油进口货物 608陆上石油勘探、开发陆上石油进口货物 609贷款项目利用贷款进口货物 611贷款中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中标机电设备零部件 789鼓励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 799自有资金外商投资额度外利用自有资金进口设备、备件、配件 801救灾捐赠救灾捐赠进口物资 802扶贫慈善境外向我境内无偿捐赠用于扶贫慈善的免税进口物资 888航材减免经核准的航空公司进口维修用航空器材 898国批减免国务院特准减免税的进出口货物 998内部暂定享受内部暂定税率的进出口货物 999例外减免例外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企业性质报关代码表 企业性质代码表 企业性质代码企业性质简称 1国有 2合作 3合资 4 独资 5 集体 6 私营 7个体工商户 8 报关 9 其他 用途报关代码表 用途代码表的说明 用途代码用 途 1外贸自营内销 2特区内销 3其它内销 4企业自用 5加工返销 6借用 7收保证金 8免费提供 9作价提供 10货样,广告品 11其它 13以产顶进 监管证件报关代码表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的说明 许可证或批文代码许可证或批文名称 1进口许可证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4出口许可证 5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7自动进口许可证 8禁止出口商品 9禁止进口商品 A入境货物通关单 B出境货物通关单 D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毛坯钻石用 E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 F濒危物种允许进口证明书 G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 H港澳OPA纺织品证明 I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J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 K深加工结转申请表 L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O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P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Q进口药品通关单 S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T银行调运现钞进出境许可证 W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X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Y原产地证明 Z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节目提取单 a请审查预核签章 c内销征税联系单 e关税配额外优惠税率进口棉花配额 s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认定证明 t关税配额证明 v自动进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x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 y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 结汇方式报关代码表 结汇方式代码表的说明 代 码名 称 1信汇 2电汇 3票汇 4付款交单 5承兑交单 6信用证 7先出后结 8先结后出 9其他 币制报关代码表 币制报关代码表说明 货币代码货币名称 货币代码 货币名称 货币代码 货币名称 110港币116日本元121澳门元 129菲律宾比索132新加坡元133韩国圆 136泰国铢142人民币300欧元 302丹麦克朗303英镑304德国马克 305法国法郎307意大利里拉312西班牙比赛塔 315奥地利先令318芬兰马克326挪威克朗 330瑞典克朗331瑞士法郎501加拿大元 502美元601澳大利亚元609新西兰元 国别地区报关代码表 国别地区代码表说明 国别代码 中文名(简称) 英文名(简称) 优/普税率 101阿富汗AfghanistanL 102巴林BahrianL 103孟加拉国Bangladesh* 104不丹BhutanH 105文莱BruneiL 106缅甸MyanmarL 107柬埔寨CambodiaL 108塞浦路斯CyprusL 109朝鲜Korea,DPRL 110中国香港Hong KongL 111印度IndiaL 112印度尼西亚IndonesiaL 113伊朗IranL 114伊拉克IraqL 115以色列IsraelL 116日本JapanL 117约旦JordanL 118科威特KuwaitL 119老挝Laos,PDRL 120黎巴嫩LebanonL 121中国澳门MacauL 122马来西亚MalaysiaL 123马尔代夫MaldivesL 124蒙古MongoliaL 125尼泊尔NepalL 126阿曼OmanL 127巴基斯坦PakistanL 128巴勒斯坦PalestineH 129菲律宾PhilippinesL 130卡塔尔QatarL 131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L 132新加坡SingaporeL 133韩国Korea Rep.* 134斯里兰卡Sri Lanka* 135叙利亚SyrianL 136泰国ThailandL 137土耳其TurkeyL 138阿联酋United Arab EmiratesL 139也门共和国Republic of YemenL 141越南VietnamL 142中国ChinaL 143台澎金马关税区Taiwan prov.L 144东帝汶East TimorL 145哈萨克斯坦KazakhstanL 146吉尔吉斯斯坦KirghiziaL 147塔吉克斯坦TadzhikistanL 148土库曼斯坦TurkmenistanL 149乌兹别克斯坦UzbekstanL 199亚洲其他国家(地区)Oth. Asia nes 201阿尔及利亚AlgeriaL 202安哥拉AngoraL 203贝宁BeninL 204博茨瓦那BotswanaL 205布隆迪BurundiL 206喀麦隆CameroonL 207加那利群岛Canary IsH 208佛得角Cape VrdeL 209中非共和国Central African Rep.L 210塞卜泰CeutaH 211乍得ChadL 212科摩罗ComorosH 213刚果CongoL 214吉布提DjiboutiL 215埃及EgyptL 216赤道几内亚Eq.GuineaL 217埃塞俄比亚EthiopiaL 218加蓬GabonL 219冈比亚GambiaL 220加纳GhanaL 221几内亚GuineaL 222几内亚(比绍)Guinea BissauL 223科特迪瓦Cote d‘lvoirL 224肯尼亚KenyaL 225利比里亚LiberiaL 226利比亚Libyan Arab JmL 227马达加斯加MadagascarL 228马拉维MalawiL 229马里MaliL 230毛里塔尼亚MauritaniaL 231毛里求斯MauritiusL 232摩洛哥MoroccoL 233莫桑比克MozambiqueL 234纳米比亚NamibiaL 235尼日尔NigerL 236尼日利亚NigeriaL 237留尼汪ReunionH 238卢旺达RwandaL 239圣多美和普林西比Sao Tome & PrincipeH 240塞内加尔SenegalL 241塞舌尔SeychellesH 242塞拉利昂Sierra LeoneL 243索马里SomaliaL 244南非S.AfricaL 245西撒哈拉Western SaharaH 246苏丹SudanL 247坦桑尼亚TanzaniaL 248多哥TogoL 249突尼斯TunisiaL 250乌干达UgandaL 251布基纳法索Burkina FasoL 252民主刚果Congo,DRL 253赞比亚ZambiaL 254津巴布韦ZimbabweL 255莱索托LesothoL 256梅利利亚MelillaH 257斯威士兰SwazilandL 258厄立特里亚EritreaL 259马约特岛MayotteL 299非洲其他国家(地区)Oth. Afr. nes 301比利时BelgiumL 302丹麦DenmarkL 303英国United KingdomL 304德国GermanyL 305法国FranceL 306爱尔兰IrelandL 307意大利ItalyL 308卢森堡LuxembourgL 309荷兰NetherlandsL 310希腊GreeceL 311葡萄牙PortugalL 312西班牙SpainL 313阿尔巴尼亚AlbaniaL 314安道尔AndorraH 315奥地利AustriaL 316保加利亚BulgariaL 318芬兰FinlandL 320直布罗陀GibraltarH 321匈牙利HungaryL 322冰岛IcelandL 323列支敦士登LiechtensteinL 324马耳他MaltaL 325摩纳哥MonacoL 326挪威NorwayL 327波兰PolandL 328罗马尼亚RomaniaL 329圣马力诺San MarinoL 330瑞典SwedenL 331瑞士SwitzerlandL 334爱沙尼亚EstoniaL 335拉脱维亚LatviaL 336立陶宛LithuaniaL 337格鲁吉亚GeorgiaL 338亚美尼亚ArmeniaL 339阿塞拜疆AzerbaijanL 340白俄罗斯ByelorussiaL 343摩尔多瓦MoldaviaL 344俄罗斯联邦RussiaL 347乌克兰UkraineL 349塞尔维亚和黑山Serbia and MontenegroH 350斯洛文尼亚Slovenia RepL 351克罗地亚Croatia RepL 352捷克共和国Czech RepL 353斯洛伐克Slovak RepL 354马其顿Macedonia RepL 355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Bosnia&Hercegovina L 356梵蒂冈城国Vatican City StateH 357法罗群岛the Faroe IslandsL 358塞尔维亚the Republic of SerbiaL 359黑山MontenegroL 399欧洲其他国家(地区)Oth. Eur. nes 401安提瓜和巴布达Antigua & BarbudaL 402阿根廷ArgentinaL 403阿鲁巴岛ArubaH 404巴哈马BahamasH 405巴巴多斯BarbadosL 406伯利兹BelizeL 408玻利维亚BoliviaL 409博内尔BonaireH 410巴西BrazilL 411开曼群岛Cayman IsH 412智利ChileL 413哥伦比亚ColombiaL 414多米尼亚共和国DominicaL 415哥斯达黎加Costa RicaL 416古巴CubaL 417库腊索岛CuracaoH 418多米尼加共和国Dominican Rep.L 419厄瓜多尔EcuadorL 420法属圭亚那French GuyanaH 421格林纳达GrenadaL 422瓜德罗普GuadeloupeH 423危地马拉GuatemalaL 424圭亚那GuyanaL 425海地HaitiL 426洪都拉斯HondurasL 427牙买加JamaicaL 428马提尼克MartiniqueH 429墨西哥MexicoL 430蒙特塞拉特MontserratH 431尼加拉瓜NicaraguaL 432巴拿马PanamaL 433巴拉圭ParaguayL 434秘鲁PeruL 435波多黎各Puerto RicoL 436萨巴SabaH 437圣卢西亚Saint LuciaL 438圣马丁岛Saint Martin IsH 439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Saint Vincent & GrenadinesL 440萨尔瓦多El SalvadorH 441苏里南SurinameL 442特立尼达和多巴哥Trinidad & TobagoL 443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Turks & Caicos IsH 444乌拉圭UruguayL 445委内瑞拉VenezuelaL 446英属维尔京群岛Br. Virgin IsH 447圣其茨-尼维斯St. Kitts-NevisL 448圣皮埃尔和密克隆St.Pierre and MiquelonL 449荷属安地列斯群岛the Netherlands AntillesH 499拉丁美洲其他国家(地区)Oth. L.Amer. nes 501加拿大CanadaL 502美国United StatesL 503格陵兰GreenlandL 504百慕大BermudaH 599北美洲其他国家(地区)Oth. N.Amer. nes 601澳大利亚AustraliaL 602库克群岛Cook IsL 603斐济FijiL 604盖比群岛Gambier IsH 605马克萨斯群岛Marquesas IsH 606瑙鲁NauruH 607新喀里多尼亚New CaledoniaL 608瓦努阿图VanuatuL 609新西兰New ZealandL 610诺福克岛Norfolk IsH 611巴布亚新几内亚Papua New GuineaL 612社会群岛Society IsH 613所罗门群岛Solomon IsL 614汤加TongaL 615土阿莫土群岛Tuamotu IsH 616土布艾群岛Tubai IsH 617萨摩亚SamoaL 618基里巴斯KiribatiH 619图瓦卢TuvaluH 620密克罗尼西亚联邦Micronesia FsL 621马绍尔群岛Marshall Is RepH 622帕劳共和国PalauH 623法属波利尼西亚French PolynesiaL 625瓦利斯和浮图纳Wallis and FutunaL 699大洋洲其他国家(地区)Oth. Ocean. nes 701国(地)别不详的Countries(reg.) unknownH 702联合国及机构和国际组织UN and other interational 999中性包装原产国别Conutries of Neutral PackageH 成交方式报关代码表 成交方式代码表 代码名称 1CIF 2C&F 3FOB 4C&I 5市场价 6垫仓 地区性质报关代码表 地区性质代码表 地区性质代码地区性质名称 1经济特区 2沿海开放城市 3经济技术开发区 4 经济开放区 5海南省 6西藏自治区 7广东省 8福建省 9北京市、新疆 A保税工业区 B新技术开发园区 国内地区报关代码表 国内地区代码表的说明 地区代码 地区名称 地区代码 地区名称 地区代码 地区名称 11019东城区11029西城区11039崇文区 11049宣武区11053北京电子城科技园区11059朝阳区 11063北京丰台科技园区11069丰台区11079石景山 11083北京海淀科技园区11089海淀区其他11099门头沟 11109房山11115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11119顺义 11123北京昌平科技园区11129昌平11132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133北京亦庄科技园区11139大兴其他11149通县 11159怀柔11169平谷11179延庆 11189密云11909北京其他12019和平区 12029河东区12039河西区12043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 12049南开区其他12059河北区12069红桥区 12072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2074天津港保税区12075天津出口加工区 12076天津东疆保税港区12077天津保税物流园12079塘沽区其他 12089汉沽区12099大港区12109东丽区 12119西青区12129津南区12139北辰区 12149宁河县12159武清县12169静海县 12179宝坻县12189蓟县12909天津其他 13013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13019石家庄其他13029唐山 13032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3035秦皇岛出口加工区13039秦皇岛其他 13049邯郸13059邢台13063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3069保定其他13079张家口13089承德 13099沧州13109廊坊13119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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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19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50429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50439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50819江津市50829合川市50839永川市 50849南川市51012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5101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51015四川成都出口加工区51019成都其他51039自贡 51049攀枝花51059泸州51069德阳 51073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51079绵阳其他51089广元 51099遂宁51109内江51119乐山 51149宜宾51159南充51169达县 51179雅安51189阿坝51199甘孜 51209凉山51229广汉51239江油 51249都江堰51259峨眉山51269资阳 51279眉山51289广安51299巴中 51909四川其他52013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52019贵阳其他 52029六盘山52039遵义52049铜仁 52059黔西南52069毕节52079安顺 52089黔东南52099黔南52909贵州其他 53013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53019昆明其他53029东川 53039昭通53049曲靖53059楚雄 53069玉溪53079红河53089文山 53099思茅53109西双版纳53119大理 53129保山53139德宏53149丽江 53159怒江53169迪庆53179临沧 53189畹町53199瑞丽53209河口 53909云南其他54019拉萨54029昌都 54039山南54049日喀则54059那曲 54069阿里54079林芝54909西藏其他 61013西安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1015西安出口加工区61019西安其他 61029铜川61033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61039宝鸡其他 61049咸阳61059渭南61069汉中 61079安康61089商洛61099延安 61109榆林61909陕西其他62013兰州宁卧庄新技术产业 62019兰州其他62029嘉峪关62039金昌 62049白银62059天水62069酒泉 62079张掖62089武威62099定西 62109陇南62119平凉62129庆阳 62139临夏62149甘南62909甘肃其他 63012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63019西宁63029海东 63039海北63049黄南63059海南 63069果洛63079玉树63089海西 63909青海其他64012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64019银川 64029石嘴山64039银南64049固原 64059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64909宁夏其他65012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 6501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65015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65019乌鲁木齐其他 65029克拉玛依65039博乐65049巴音 65059阿克苏65069克孜65079喀什 65089和田65099伊宁65109塔城 65119阿勒泰65122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65129石河子 65219吐鲁番65229哈密65239昌吉回族自治州 65909新疆其他 运输方式报关代码表 运输方式代码表的说明 代码 运输方式名称 0非保税区 1监管仓库 2江海运输 3铁路运输 4汽车运输 5航空运输 6邮件运输 7保税区 8保税仓库 9其它运输 A全部运输 H边境特殊 W物流中心 X物流园区 Y保税港区 Z出口加工 征免税方式报关代码表 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的说明 征减免税方式代码 征减免税方式名称 1照章征税 2折半征税 3全免 4特案 5随征免性 6保证金 7保函 8折半补税 9全额退税
转关运输 目录 1、 转关运输的定义 2、 转关运输的方式 3、 办理转关运输的条件 4、 办理转关运输的文件 5、 办理转关运输的限制 6、 监管和报关要点 7、 转关运输的报关程序 转关运输(tran-customs transportation/customs transit) 转关运输的定义 ...... 转关运输是指海关为加速口岸进出口货物的疏运,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答应海关监管货物由关境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的行为。 "转关运输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系指: (1)由进境地入境后,运往另一设关地点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货物; (2)在启运地已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海关监管放行的货物; (3)由国内一设关地点转运到另一设关地点的应受海关监管的货物。 转关运输的方式 1.提前报关转关:进口货物在指运地先申报再到进境地办理进口转关手续,出口货物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监管场所前先申报,货物运抵监管场所后再办理出口转关手续方式。 2.直转转关:进境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指运地再在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进口转关和出境货物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报关后,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的出口转关。 3.中转转关:在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统一向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或出口转关手续。具有全程提运单,须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进出口中转货物适用中转方式转关运输 办理转关运输的条件 进口货物经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核准办理转关运输: (l)指运地和启运地没有海关机构的。 (2)运载转关运输货物的运输工具和装备,具备密封装置和加封条件的(超高、超长及无法封入运输装置的除外)。 (3)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的企业是经海关核准的运输企业。 (4)不具备以上条件,但有非凡情况,经进出口货物收发人申请,海关核准的,也可办理转关运输。 转关运输货物除非凡情况外,申请人应当是经海关核准、认可的报关单位,并由持有海关发给的报关员证书的人员向海关办理申请手续。转关运输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改装、调换、提取、交付;对海关在运输工具和货物上施加的封志包括经海关认可的商业封志,不得擅自开启或损坏。转关运输货物必须存放在经海关同意的仓库、场所。存放转关运输货物的仓库、场所的经理人应依法向海关负责,并按照海关规定,办理收存、交付手续。海关需要派员押运转关运输货物时,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向海关缴纳规费,并提供为执行监管任务必要的方便。 办理转关运输的文件 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申请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递交下列单证。 (1)进口转关应向进境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一式三份(国际铁路联运货物为货车装载清单三份),并交验有关证件和货运单证。申请办理属于需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转关运输货物,应事先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口许可证,经审核后由指运地海关核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另外,申请人或承运人应当负责将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地带交指运地海关,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进口手续。空运转关运输货物的指运地与国际运单的目的地相同的可免填"申报单",由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印章。 (2)出口转关应向启运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式两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出境地海关在货物出口后按规定向启运地海关退寄回执。 办理转关运输的限制 国家规定,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下列8种配额机电产品以及它们的成套散件、要害件或配套设备一律实行口岸征税验放。它们是:汽车及其要害件;摩托车及其要害件;收、录音机(音响)及其机芯;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录像设备及其要害件;电冰箱及其压缩机;空调器及其压缩机等。但是,对国家批准的汽车、摩托车定点生产企业进口的汽车、摩托车要害件、零部件,可按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对上述其余6种机电产品,属铁路运输的,只要内地国家定点企业向指运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且符合加封条件,指运地海关向进境地海关出具证实,进境地海关免收保证金予以办理转关手续。对上述其余6种机电产品,铁路转关运输整车或专列货物的指运地与运单的目的地一致并且中途不改变运输方式、指运地设有海关机构或海关派有监管人员的,进境地海关在货物运单上加盖" 海关监管货物"章,直接转关至指运地海关办理征税验放等手续。 对上述8种机电产品,属空运的,只要国家定点企业向指运地海关提出书面申请且符合加封条件、指运地海关向进境地海关出具证实,进境地海关免收保证金予以办理转关手续。"对上述8种机电产品,空运转关运输货物拒指运地与国际航空货运单的目的地相同,且不改变运输方式、指运地设有海关机构或海关派有人员的,可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印章,直接办理转关手续。 监管和报关要点 1、转关运输的期限 (1)直转方式转关的期限 直转方式转关的进口货物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自日起14天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在海关限定期限内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天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愈期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2)提前报关方式转关的期限 ①进口转关货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超过期限仍未到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指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②出口转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转关和验放等手续,超过期限的,启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2、转关申报单证的法律效 转关货物申报的电子数据与书面单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确实因为填报或传输错误的数据,有正当的理由并经海关同意,可作适当的修改或者撤销。对海关已决定查验的转关货物,则不再答应修改或撤销申报内容。 转关运输的报关程序 (一)进口货物的转关 1.提前报关的转关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前,向指运地海关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指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接受申报后,计算机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向进境地海关传输有关数据。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并提交相关单证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2.直转方式的转关 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录入转关申报数据,持相关单证直接办理转关手续 3.中转方式的转关 中转方式的进口转关一般采用提前报关转关。具有全程提运单、需要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中转转关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交“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进口货物中转通知书”、按“指运地目的港”分列的“纸质舱单”(空运方式提交“联程运单”)等单证办理货物转关手续。 (二)出口货物的转关 l.提前报关的转关 由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先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由启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并持相关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2.直转方式的转关 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运地海关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持相关单证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3.中转方式的转关 具有全程提运单、需要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出口中转转关货物,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并提交“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凭出境运输工具分列的电子或“纸质舱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等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转关手续。 经启运地海关核准后,签发“出口货物中转通知书”,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办理中转货物出境手续。 (三)海关监管货物的转关 海关监管货物的转关运输,除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均应按进归转关方式办理,即: 1.提前报关的,由转入地(相当于指运地)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在转出地(相当于进境地)海关办理监管货物转关手续前,向转入地海关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由转入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并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向转出地海关传输。转入地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持“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和“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并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向转出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2.直转的,由转入地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转出地录入转关申报数据,持“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和“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直接向转出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抵转入地后,海关监管货物的转入地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转入地海关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