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中国人民保险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保险类别: 车险 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无年龄限制 缴费方式: 趸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 产品特色: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一)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货物遭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 2.违法载运或因包装、紧固不善,装载、遮盖不当; 3.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或违章所载货物; 4.由于保险车辆驾驶人的故意行为、紧急刹车。 (二)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赔偿处理 (一)承运的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起运地价格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与其他机动车辆发生碰撞,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对应当由其他机动车辆的交强险赔偿的金额,保险人先予以扣除,再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三)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车上货物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20%。并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适用绝对免赔率。
基本信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名称: 中国人民保险特种车辆保险条款 保险类别: 车险 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 无年龄限制 缴费方式: 趸缴 缴费期限: 一年 保障期限: 一年期产品特色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保险责任 第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 (一)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中国寿险管理师,是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颁发的一种资格名称。 为促进中国人身保险行业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并确保保险信用体系和人身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人身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经过几年的调研、筹备等,最后由中国保监会倡导、参与并推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性行业资格认证考试体系——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于2005年正式启动。 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体系主要分为3大类,第一类是针对管理人员的“中国寿险管理师资格”体系;第二类是针对销售人员的“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资格”体系;第三类是针对核保、核赔和客户服务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体系。 “中国寿险管理师”资格分为中国寿险管理师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2个层级。今后,寿险公司的内勤人员都需要通过中级资格考试,而寿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分支机构的负责人等,需要通过高级资格考试。“中国寿险管理师”资格共包括11门课程,通过《风险管理与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人身保险产品》、《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监管》5门考试,即可获得“人身保险管理人员中级资格证书”。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后,通过《寿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寿险公司资产管理》、《人身保险会计与财务》(上、下2门)、《人身保险市场与营销》、《寿险公司经营与管理》6门考试,才可获得“中国寿险管理师--高级资格”。
覆盖人员 从事营销的个人代理人;直销人员(包括寿险公司团体保险销售人员和电话行销工作人员);保险经纪机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业代理机构的销售人员,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包括销售总监、保险机构讲师组训等培训人员、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客户服务中心与销售行为有关的工作人员等)。 销售资格除针对在岗的寿险公司外勤人员(个险和团险销售人员)外,内勤管理人员及社会上对保险知识有需求的人员,都可参加销售系列资格考试。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考试科目 中国寿险规划师(新型寿险产品方向)中国寿险规划师(健康保险产品方向)代码科目名称代码科目名称A2 A3 A8 G《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人身保险产品》 《寿险公司资产管理》 《团体保险》A2 H1 H2《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健康保险原理及经营运作》 《健康保险外部环境及政策》中国寿险规划师(养老保险产品方向)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资格代码科目名称代码取得条件A2 P1 P2 P3《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养老保险原理及经营运作》 《养老保险外部环境及政策》 《企业年金理论及实务》 中国寿险规划师(新型寿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规划师(健康保险产品方向)+ 中国寿险规划师(养老保险产品方向)=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 亦即通过所有以上三个方向的中国寿险规划师资格课程后取得本资格特质优势跨业竞争 1、在目前理财规划时代里,金融服务领域的竞争是从过去的产品本位的业内竞争转向客户多样需求的跨业竞争。而消费者的金融理财需求是必须从人的整体风险规划着手。虽说金融规划领域涵括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及其他投资渠道,但是从客户人身风险规划的角度而言,保险是最基础、最有效、最完善的风险规划工具。人的生、老、病、死、残、退、教育等基础核心问题规划后,再将余钱置于银行、证券、房地产等其他投资管道会是较优的理财服务理念。规划工具 2、目前市场上有不同的金融理财规划资格认证系统,人身保险规划是针对人身风险的规划工具,是金融理财规划的核心部分。人身保险包含不仅是人寿保险,还有健康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等三大类。保险产品不同于其他金融商品的特质是产品的复杂性以及专业性,要以保险产品作为金融理财规划的服务工具是必须对人身保险产品的本质、特性以及其所涉及的政策外部环境有通盘广度及深度的理解和融合,方能给予客户优质的规划服务。 3、该资格是保监会所倡导、推动、参与、和认可,并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资格证书的行业自身结合的团队所开发人身保险行业的标准化资格证书;在知识内容体系上是由行业各方的专家所建构的,体现出其较之其他认证体系的权威性。专家打造 4、项目编审委从2002年底开始费时3年余的时间,结合保监系统、行业公司以及院校300余位专家进行教材的重新打造。教材内容结合国际人身保险基础理论与知识、先进的行业经验,并着重国内人文政策法规环境以及发展进程的一套行业标准化、系统化、专业化、本土化、实务化的认证知识平台。教材和考试的内容及质量是在保监会及行业专家严格把关下所产生的建立资格品牌含金量的基础,是社会目前最权威的人身保险知识体系,对于人身保险行业本身的知识体系和实务操作的内涵广度和深度是其他领域所不能及的。公平公正性 5、资格项目的含金量表现于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性。保监会为了体现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制定严格的考试管理流程及制度,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管理,资格证书并由保监会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发放。命题方面并由数十位来自监管、行业以及院校的专家共同为考题把关,体现考题的系统性、标准化、实务性和目标性。考试是手段,考试参与者终身学习才是目的。 6、资格考试的费用适合国内的消费水平。目前市场上的理财规划资格认证课程或来自国外考试的费用高昂,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试费用比较之下是合理的,每一科考试费用260元,包含了第一次报名的教材、邮寄费以及证书费等。 7、目前“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是以考试为主,辅以培训课程。考生可以在三年内,依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作适度和灵活的学习安排,通过考试后取得资格。考试是自学为主,考生也可参加编审委所认可的考前培训课程。咨询问答1 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有何区别? 本资格是分级分类的资格。中级资格因着销售产品的类别分成三类,资格名称为“中国寿险规划师”带上所分的类别。本资格的高级资格名称与中级资格有所区分,为“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高级资格的获得者需要有知识经验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高级资格的取得是三个中级资格的叠加而成。 本资格的资格名称中级资格为“中国寿险规划师”,高级资格为“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2 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在价值上有何特点? 适合人群为谁? 资格考试项目三师资格的分级分类是从行业知识经验体系来区分,而非从行业从业人员来区分。因此它是面对全社会全行业开放,年满18岁以上,品行正直者即可报名参加。保险从业人员,不管是内勤、行政、管理、专业技术、销售相关人员,或是外勤的营销员、银邮销售渠道或公司团体直销人员都可以参加资格考试项目的任何一个资格,主要是看个人未来生涯的规划以及公司对于岗位和培训的政策取向。目前有许多院校保险、金融、外语、医学及其他专业的学生亦积极参加考试,争取在毕业前取得资格证书,能够对于保险行业的实务迅速理解,能够更快的在保险行业的岗位上进入情况。 一般而言,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更多的是面向个险销售队伍。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的知识体系能够帮助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各类销售人员及营销管理人员,服务、行政人员,及培训人员对于各系列的销售资格的行业运营、产品、内外部环境及政策更好的理解及融会贯通,在激烈竞争的金融规划理财时代提升竞争力,更好服务行业及客户,提升行业声誉以及公司内勤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更进一步了解销售系统的各环节和产品,协助在公司营销管理和产品开发方面更能全面和科学化。3 “中国寿险理财规划师”资格 和现在社会上所存在的其他理财规划资格比较之下有何优势? 1、人身风险规划是金融理财规划里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内容。虽说金融规划领域涵盖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及其他投资渠道,但是从客户人身风险规划的角度而言,保险是最基础、最有效、最完善的风险规划工具。人的生、老、病、死、残、退、教育等基础核心问题得到规划后,人们才应该再将余钱存入银行、证券、房地产等其他投资渠道这才是科学合理的理财规划理念; 2、该资格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和实用性。与其他理财规划资格只是对各种理财产品的概念泛泛而谈相比,这类资格更着眼于人身保险规划领域,从人身保险产品的本质、特性、政策、外部环境、规划实务等各个角度对人身保险的理财规划做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业内众多专家结合行业实践打造的知识体系,是最新鲜、最前沿的经验总结,具有高度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实现“边学边用”; 3、该资格是保监会所倡导、推动、参与、和认可,并授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发资格证书的行业自身结合的团队所开发人身保险行业的标准化资格证书;在知识内容体系上是由行业各方的专家所建构的,体现出其较之其他认证体系的权威性; 4、资格考试的费用适合国内考生的消费水平。目前市场上的理财规划资格认证课程或来自国外考试的费用高昂,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试费用比较之下是合理的,每一科考试费用260元,包含了第一次报名的教材、邮寄费以及证书费等。4 我是产险从业人员,是否应该参加考试? 产险从业人员也是有必要参加学习的,因为: 1、 随着各大寿险、产险公司在对方领域的布局,保险行业产、寿险交叉销售的趋势已基本明朗。将来业务发展必然要求产险从业人员即精通产险业务,又对寿险行业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参加本资格考试将是产险从业人员迅速了解寿险业务、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的有效途径。 2、 在目前政策框架内,产险从业人员可以销售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的销售。参加资格考试,有利于帮助产险人员建立对健康险、意外险等的正确认识;而获得寿险行业权威的资格证书也是拓展销售的有力武器。 3、 行业内知名公司已先知先觉大力推动。如中华联合财险广州分公司号召广大员工积极应考,并推出报销考试费用等鼓励措施。员工们积极响应公司号召,踊跃报考,总报考考次已接近500考次
公司简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11.418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人保财险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PICC)旗下标志性主业,在国内外同业市场享有卓著声誉。2003年11月6日,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内地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海外上市“第一股”。 凭借综合实力,中国人保财险相继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保险合作伙伴,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世界500强 截至2010年底,中国人保财险保费收入达到1539亿元,继2008年保费突破一千亿元后,再次实现了中国非寿险业的历史性跨越,在全球可比上市非寿险公司中排名攀升至第八位,亚洲排名稳居第一,被巴菲特杂志、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评为2010年(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100强,排名第18位。 2010年7月8日晚,美国《财富》杂志发布了2010年世界500强榜单,中国人民保险集团(PICC)成功入围,排名第371位,在国内入围保险企业中排名第2位,全部国内入围企业中排名第36位。亚洲最佳非寿险公司 2010年,人保财险公司车险保费收入突破1000亿元,成为国内非寿险企业首个年保费收入超千亿的单一险种;江苏、广东、河北分公司年度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成为中国非寿险业省级分公司首批百亿军团。2006-2010年,中国人保财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8.71%,2010年保费收入为2005年底的2.34倍,2010年底公司总资产较2005年底实现翻番,股本回报率超过20%,位居国际同业前列。公司2010年全年新增保费超过2000年至2006年新增保费总和。 2010年公司投资价值得到资本市场普遍认可,股价持续上扬,以60.9%的涨幅荣登H股金融板块涨幅榜首位。2010年,公司荣获“亚洲最佳非寿险公司”称号,并继续保持国际著名咨询企业穆迪公司对中国金融企业最高信用评级A1级。人保电话车险 4001234567 2011年2月1日,中国人保财险对外宣布电话车险投保新号码“4001234567”正式启用,原号码将伴随新号码同步使用进入一年左右的过渡期。此次启用全新号码是人保财险车险电销业务“品牌化和标准化”服务全面升级的一部分,为广大车主和客户带来了更方便和快捷的投保、服务体验,将在全国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后援。据悉,人保电话车险自2010年人保电话车险保费超过40亿元,客户突破100万人,预计2011年将达到300万人。光辉历程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保险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1979年10月,中央下发《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得以全面恢复,同时,迅速建立起了各级机构。 1980年1月,中国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 1982年,中国人保恢复办理人身保险(寿险)业务。 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1998年10月7日,国务院发文,撤销中保集团,三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以人为本 和谐奋进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 1999年1月18日,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2年5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纽约代表处开业典礼在美国纽约隆重举行。这是继伦敦代表处之后,中国人保在海外设立的第二个分支机构。 2003年7月19日,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组后更名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同时发起设立了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保财险作为内地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中国财险(上市代码2328)正式在港挂牌交易,由此成功拉开了内地金融业进军海外资本市场的序幕。发展战略 以“四个一流”为标准,以四化建设为路径,以组织能力持续提升为驱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以价值增长为目标的发展模式,以成本管控为手段的盈利模式,以集约化经营为方向的管理模式,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以市场为导向的竞争模式,力争进入全球可比非寿险公司前5名,股本回报率位居国际同业前列,确立在亚洲非寿险市场的引领地位,把公司建设成为一家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公司荣誉 长期以来,中国人保财险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引领中国非寿险市场的发展,以金牌服务回报客户。同时,公司积极履行优秀企业公民责任,热心支持国家教育、体育和文化公益事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赢得社会广泛赞誉。公司先后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最受信赖保险公司”,在行业首获“中国客户关怀标杆企业”称号,公司95518客户服务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最佳呼叫中心”,公司奥运营销获得中国广告协会最高荣誉“中国艾菲奖——金奖”,在2008年亚洲保险业竞争力排名中,公司被评为“亚洲最具竞争力非寿险公司”。公司优势品牌优势 PICC 品牌与共和国同生共长,在国内外享有广泛影响和显著声誉。中国人保财险先后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最受信赖保险公司”,在行业首获“中国客户关怀标杆企业”称号,公司95518客户服务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最佳呼叫中心”,公司奥运营销获得中国广告协会最高荣誉“中国艾菲奖——金奖”,在2008年亚洲保险业竞争力排名中,公司被评为“亚洲最具竞争力非寿险公司”。市场优势 人保财险是国内最大的非寿险公司,在非寿险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主导着非寿险市场的发展。公司主要经营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在大型商业风险、政府采购、行业统保等集中型业务以及车辆保险、家财险等分散型业务领域处于绝对领先地位。人才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秉持“专家治司、技能制胜”的人才兴司战略,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重视和加强人才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和遍及非寿险业务链各个环节的技术人才,精心打造了一支掌握非寿险业核心技能的专业化员工队伍。高层次、高效能的人才优势,为公司发展,服务客户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产品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是国内第一家引入精算技术开发产品的非寿险公司,公司拥有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门类齐全的在售产品种类,涵盖机动车辆险、财产险、船舶货运险、责任信用险、意外健康险、能源及航空航天险、农村保险等非寿险各个业务领域,拥有一批行业领先的创新产品。特别是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开发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属保险产品。截至2008年,公司共有保险产品2500多种。目前,公司平均每天开发推广1个新产品。技术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在承保、理赔和再保险等核心技术领域处于国内非寿险业领先水平,在长期的业务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风险管理经验。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引入精算技术开发产品的非寿险公司,在航空航天、核电站、能源、远洋船舶、大型工商企业、政府采购、农村保险等重要业务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与国际再保险市场保持着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完善的再保险保障服务。网络优势 人保财险拥有遍及全国的机构网点,包括324个地、市级承保、理赔、财务“三个中心”,45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多样化的营销渠道,形成了强有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足以支撑全国范围的"通保通赔"与"异地出险、就地理赔"等保险增值服务。客户优势 公司拥有国内非寿险市场最大规模的客户群,建立了广泛、稳定的客户关系,具有强大的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能力。服务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拥有遍布全国城乡的机构网络,包括1万多个机构网点,320多个地(市)级承保、理赔/客服和财务中心。完善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对公司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公司率先在全国开通365天24小时服务专线95518,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报案、咨询、投诉、保险卡注册、车辆救援、预约投保和客户回访等多功能、个性化服务。重大承保 1. 1986年,承保大亚湾核电站建安工一切险,保险金额近20亿美元2. 1990年4月,承保“亚洲一号”卫星发射项目,这是我国首次发射国际商用卫星 3. 1996年,为东海平湖气田海上工程提供2.7亿美元的保险保障 4. 1997年12月,承保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5. 1997年,承保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机电安装保险 6. 从2002年开始,连续7年为秦山三期核电站提供超过12亿美元的核物质损失险保障 7. 2005年4月,独家承保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建工险,保额50亿元 8. 2006年6月17日,首席承保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建设工程,总保险金额分别为95亿、70亿人民币 9. 2006年12月27日,签发北京奥运保险中保额最大、份量最重的一张保单——综合责任险保单 10. 2007年2月28日,为国家海事局船舶及海上浮动标志提供保险保障 11. 2007年6月,独家承保南通中远集团海洋石油钻井平台保险项目 12. 2007年8月,首席承保我国最大核电站建设项目辽宁红沿河工程,保额超过40亿美元 13. 2007年9月,首席承保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保额达100亿人民币 14. 2007年,首席承保北京、杭州、成都、深圳等8个城市的12个地铁项目 15. 2008年,为奥运火炬传递提供全程保险保障,在境外5大洲21个传递城市和境内113个传递城市,全程24小时守护火炬传递。独家承保中国体育代表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参加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的1700余名代表团成员,提供高达17亿元的保险保障 16. 2010年,独家承保或主承保岭东核电站、鑫诺6号和5号卫星、中远航务深水平台、港珠澳大桥、巴基斯坦通信卫星发射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人保财险为世博、亚运提供了完美的保险保障。 17. 从1974年开始,连续35年承保民航联合机队大、中型民航客机,2008年,承保飞机数量超过1000架,保额超过450亿美元 18. 近20年来,中国人保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的卫星发射项目近40个,首席承保鑫诺2号、鑫诺3号、尼星1号、中星6B、中星9号五颗卫星,总保额超过7亿美元重大理赔 1. 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火灾,中国人保支付赔款1.18亿元2. 1991年夏,中国遭受特大水灾,支付赔款26.35亿元 3. 1993年8月,深圳清水河仓库发生大爆炸,赔付1.5亿元人民币 4. 1994年,东方红3号卫星升空过程中出险,迅速赔付3.92亿元 5. 1996年,中星七号卫星发射失败,支付赔款2590万美元 6. 1998年,我国部分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洪水,中国人保支付赔款25亿元 7. 1999年,温州2.24空难,支付赔款6600万元 8. 2001年,四川长虹集团在9.19洪灾中损失严重,支付赔款超过1.8亿元 9. 2004年,包头11.21空难,全额赔付机身损失险2300万美元 10. 2004年12月7日,中储粮东方公司的一船大豆在白令海峡发生全损,支付赔款1.53亿元人民币 11. 2005年11月30日,北京地铁十号线建设工程发生塌方事故,支付赔款1100万元 12. 2005年8月,“麦莎”台风侵袭东南沿海,支付赔款5547万元人民币 13. 2006年,鑫诺二号卫星发生全损,及时支付赔款1.2亿美元 14. 2007年夏,部分省区遭遇罕见洪涝灾害,中国人保第一时间将赔款送到保户手中,仅山东就支付赔款7000余万元 15. 2008年初,南方发生罕见雨雪冰冻灾害,中国人保紧急动员,积极应对,全力开展抗灾理赔工作,至2008年7月底,中国人保累计处理雨雪冰冻灾害赔案超过37万件,支付赔款31亿元 16. 2008年,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中国人保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众志成城,全力以赴,从快、从细、从优开展各项理赔服务,至2008年7月底,中国人保累计处理地震灾害赔案15万件,支付赔款2.2亿元
简介 2007年12月17日,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07]118号)精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并成功实现了换届,顺利开展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了专职会长负责制,稳步推进人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截至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共有会员176家,其中保险公司105家、保险中介机构36家、地方保险行业协会35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协会实行专职会长负责制,由专职会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协会通过每年度召开理事会的形式共同商讨协会的工作。协会下设财产保险工作委员会、人身保险工作委员会、保险中介工作委员会和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四个二级机构,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协会相应部门承担。协会还通过定期召开全国地方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工作。目前,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由办公室、法律法规部、财产保险工作部、人身保险工作部、保险中介工作部、信息统计部、培训认证部七个部门组成。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国家对保险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基本职责 自律、维权、服务、交流。 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来约束不正当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体系;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监督执业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维权: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有利行业发展的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呼声;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沟通,维护会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服务:以会员需要和行业发展修求为导向,切实增强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为会员单位,保险消费者及决策机关提供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交流:通过协会会员间、与国内外保险业间、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推广经验、反映业内动态,为会员、保险公司客户和社会公众服务。
概述 2005年4月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正式对外开业。作为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人保健康的创立可谓乘新时期中国人保加快实施综合性、多元化发展战略的集团之力,应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行业之运,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之势。发展情况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健康是由国内保险业最具实力的PIC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1949年成立)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及人民日报社中国华闻投资公司等单位发起设立的现代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人保健康将充分依托PICC的资源优势,科学借鉴国际健康保险经营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始终坚持专业化运作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经营模式,全面引领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近年来的运作情况表明,单靠政府力量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而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专业化程度很低,远未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切身利益。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总理(家宝)曾两次做出重要批示,指出“逐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把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保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的医疗需求,而且有利于发展经济、稳定社会。”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指出,“这一重要批示是新时期商业健康保险工作的行动纲领,要积极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推动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2004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即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有利于改进和增强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有效供给能力,调动和挖掘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潜力,逐步实现商业健康保险的规模化和产业化;有利于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健康管理和服务的合力,减轻政府负担和管理成本,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真正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患病无忧,促进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 2005年4月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正式对外开业。 人保健康是由国内保险业最具实力的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联合欧洲最大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及其他三家公司发起设立的现代股份制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人保健康将充分依托中国人保(PICC)的品牌和资源优势,科学借鉴国际健康保险经营的成熟技术和管理经验,始终坚持专业化运作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探索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专业经营模式,全面引领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市场。 200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正式挂牌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第一家分支机构。人保健康股东包括中国人保控股公司(PICC)、德国DKV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和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五家中外资企业。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持有51%的股权,DKV德国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持有19%的股权,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持有10%的股权,广西新长江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的股权。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门类齐全产品体系涵盖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社会医疗补充保险、健康管理产品等,逐步推出失能收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新型产品。理念先进系统引入健康管理服务理念,坚持“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产品开发模式。创建历程 2003年6月20日,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高瞻远瞩,以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为己任,做出了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这一战略性决策,2003年7月19日,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健康保险公司筹备组成立。筹建历程分为四个阶段:中国人保 第一阶段(2003年7月19日-2004年5月13日): 进行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寻求并确定合作伙伴。2004年4月22日,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筹建申请;2004年5月13日,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阶段(2004年5月13日-2004年7月20日): 经过多次会谈,2004年7月20日,各方发起人正式签署《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并一致确认《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三阶段(2004年7月20日-11月18日): 筹备组搭建工作平台,在DKV专家的支持下进行开业前的各项筹备工作。2004年10月30日,国务院同意设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2004年11月3日,公司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2004年11月18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顺利通过各项议案。 第四阶段(2004年11月18日至2005年4月8日): 筹备组积极准备开业验收,实现公司筹备与开业经营的无缝链接。2005年3月15日,中国保监会进行开业现场验收;2005年3月29日,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2005年4月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在北京举行,正式对外开业。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各种人民币和外币的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与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的健康保险业务; 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及代理业务; 与健康保险有关的再保险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人保健康的大事记 2003年7月19日,公司筹备组成立。中国人保 2004年4月22日,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筹建申请。 2004年5月13日,首家获准筹建。 2004年7月20日,发起人协议签署,一致确认公司章程。 2004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公司设立;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 2004年11月3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004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在京召开。 2005年2月28日,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业申请。 2005年3月29日,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开业。 2005年4月8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庆典在京举行。 2005年4月16日,为中央电视台参加珠峰高程复测活动的新闻记者提供保障及服务,专业健康保险第一单面世。 2005年5月22日,与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等五家医院签署合作协议。 2005年6月10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2005年8月2日,北京分公司获准开业。 2005年8月11日,北京分公司开业庆典暨个人健康保险第一单发布仪式在京举行。 2005年8月21日至27日,刘健总裁一行赴云南、深圳、上海、青岛分公司筹备组视察。 2005年9月16日,云南分公司获准筹建。 2005年9月29日,深圳分公司获准开业。 2005年10月12日,上海分公司获准筹建。 2005年10月28日,青岛分公司获准开业。 2005年11月22日,云南分公司获准开业。 2005年11月23日,青岛分公司开业庆典举行。 2005年11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05年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召开。 2005年11月30日,云南分公司开业典礼举行。 2005年12月6日,LIMRA会员授牌仪式举行。 2005年12月7日,上海分公司获准开业。 2005年12月15日,山东分公司获准筹建。 2005年12月10日至18日,产品精算、信息技术、客户服务、健康管理等四部门联合代表团赴DKV西班牙公司学习考察。 2005年12月20日,江苏分公司获准筹建。 2005年12月26日,上海分公司开业庆典举行。 2005年12月27日,浙江分公司获准筹建。 2005年12月29日,《我国健康保险步入专业化经营时代》入选金融时报“2005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2005年12月30日,《首家专业健康险公司问世》入选中国保险报“2005保险十大新闻事件”。
ISIP即保险行业服务信息平台,是在永兴元科技的研发下,中国保险业监管、协调、自律、管理与服务各个主体集体智慧的结晶。源于系统建设,高于系统规划,满足保险业各主体人员多角色、多用户、多任务的信息管理和信息服务的需要。通过ISIP培训管理服务功能服务功能,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可完成集体报名、培训动态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ISIP可以针对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等多角色设置不同权限。从而实现对机构内或管辖范围内从业人员培训的管理。 通过ISIP可以统计机构内管辖范围内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完成培训时学时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