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中英人寿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经过五年的战略布局和市场拓展,中英人寿始终坚持财务稳健和规范经营的理念,目前业务已拓展至广东、北京、四川、福建、山东、湖南、河北、江苏、辽宁、湖北10个省市共40多个重点城市,稳居外资寿险公司第一梯队。 2007年度,中英人寿总保费累计收入35.36亿元,同比增长216.6%; 2007年度,中英人寿总保费收入位居外资寿险公司第2名,全国寿险公司第10名中英人寿以Care in Every Home(关爱万家)为企业愿景,以C.A.R.E.(关爱)为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Core Value),演绎出团队情 (Collaboration)、行动力 (Action)、务实性 (Result-oriented)、关怀心 (Empathy)的中英文化,成为企业持续、高速发展的坚实基础和源动力。 强强联手打造的中英人寿,将秉承英杰华集团300多年专业保险经验,以高效的多元化行销体系,适合不同客户需求的优质保险产品及强大的服务支持系统,立足中国市场,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寿险服务和全面的财务保障!财务保障 • 退休及养老保障 • 儿童教育金计划 • 家庭理财规划 • 健康医疗保障股东简介英杰华集团简介 英杰华集团(英文简称“AVIVA”) 英杰华集团是在欧洲(包括英国)提供寿险和养老金业务的领先者,在世界其它地区也占据着稳固的市场地位。截至2008年12月31日,根据其全球总保费收入,英杰华为世界第五大保险集团。 英杰华的主要业务活动包括长期储蓄、基金管理和财产保险。截至2009年6月30日,英杰华集团全球销售额* 达244亿英镑;英杰华集团旗下所管理的基金总额为3520亿英镑。(* 包括寿险和年金PVNBP以及全部投资销售额。)中粮集团简介 中粮集团(英文简称“COFCO”) 中粮集团(COFCO)是中国领先的农产品、食品领域多元化产品和服务供应商,致力于利用不断再生的自然资源为人类提供营养健康的食品、高品质的生活空间及生活服务,贡献于人类社会的繁荣。 中粮集团目前下设中粮粮油、中国粮油、中国食品、地产酒店、中国土畜、中粮屯河、中粮包装、中粮发展、金融等9大业务板块,拥有中国食品(HK 0506)、中粮控股(HK 0606)两家香港上市公司,中粮屯河(600737)、中粮地产(000031)和丰原生化(000930)3家内地上市公司。福临门食用油、长城葡萄酒、金帝巧克力、屯河番茄制品、家佳康肉制品以及大悦城Shopping Mall、亚龙湾度假区、凯莱酒店、雪莲羊绒、中茶茶叶、中英人寿保险农村金融服务等等,诸多品牌的产品与服务组合,塑造了中粮集团高品质、高品位的市场声誉。同时,中粮集团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展开一系列的产业整合和重组并购,引入国际资本市场监管与评价机制,完善资源配置体系、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 中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2年,是中国从事农产品和食品进出口贸易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企业,几十年一直是国家小麦、玉米、大米、食糖等大宗农产品贸易的主导者。从粮油食品贸易加工起步,中粮围绕于客户和社会需求以及潜在的发展机遇,建立起相关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延伸至生物质能源发展、地产开发、酒店经营和金融服务等业务领域,在发展历程中不断扩大与全球客户在农产品原料、粮油食品、番茄果蔬、饮料、酒业、糖业、饲料乃至地产酒店、金融等领域的广泛合作,持久地为客户提供价值,并以此回报股东和所有权益相关者。作为投资控股企业,中粮有效利用自身遍及世界的业务网络来组织、调配各项经营资源,取得稳健快速的业绩增长,名列美国《财富》杂志全球企业500强,居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之首。 中粮集团不仅持续提升健全的经营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结构以及风险管理能力,而且始终将人才作为集团现在和未来最核心的资源,发现和培育人才得到了充分的重视。 “自然之源,重塑你我”,是中粮的基本特征:中粮倡导尊重自然规律,善用自然的力量,来塑造自身,塑造生活,让人在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中生活得更美好,中粮的价值源泉正来自浩瀚时空和芸芸人类的呼应。中粮将“诚信、团队、专业、创新”界定为自己的企业精神,体现了社会价值、企业价值、员工价值三者的统一。诚信是中粮的品格,任何一种管理经营行为都以市场规则为指南,这是中粮的社会价值标准;团队是中粮在企业内部培育乐于沟通的开放型管理模式,人与人之间坦诚相待,追求阳光、透明的文化,这是中粮的组织价值基点;专业是要求员工本着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态度,把每一件事、每一项任务做到最好,体现员工的价值所在;创新则要求用心思考,打破陈规,常葆蓬勃朝气和活力,这是中粮创造未来价值的保障。 秉承作为优秀企业公民的理念,中粮集团贯彻可持续发展指针,在农业发展、安全生产、节能减排、地区发展、社区建设、抗灾救困以及扶贫助学等方面一丝不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经营理念 中航三星人寿坚持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树立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秉持客户、股东和员工共赢的原则,致力于打造最受信赖、最具有价值的公司。开业以来,公司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寿险管理经验,结合中国特点,创立了适应中国市场的寿险运营模式。经过多年来的运营实践,中航三星人寿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客户服务等方面严格要求,切实执行,取得了优秀的销售成绩,并得到客户肯定,荣获“2007年度中国最受公众欢迎的保险服务品牌”称号。中航三星人寿坚信,提供专业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保持健康的财务状况,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根本,中航三星人寿也是这样实践的。目前公司主要在北京、天津开展寿险业务,产品涉及保障、储蓄、投资、养老及医疗等诸多领域。未来,随着公司经营模式的不断成熟,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将稳步向全国其他地区扩展,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和理财服务。 中航三星人寿一直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并积极行动。2008年7月份,公司启动了中航三星人寿“一心一村”行动,即与一个贫困村子结缘,并进行长期的支援、帮扶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中国农村建设,真情回馈社会。 “忠实伴侣 守护一生”,中航三星人寿愿成为更广大客户的人生伴侣,公司将为每一位客户提供最全面的人身保障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为此,我们将积极创新,开拓进取,用心服务,并不断回馈社会,创造更多新的辉煌。中航三星股东简介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航空集团,拥有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二级企业8家、三级以上企业108家。作为以航空运输业为主、相关服务业为辅,集生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为一体的企业集团,中国航空集团经营业务涵盖航空客货运及销售地面服务、飞机维修航空物流、机场管理、航空旅游、金融理财基本建设开发、传媒广告等相关产业。员工总数4万多人,总资产1000多亿人民币。2007年中国航空集团实现利润总额55.6亿元,占国内航空公利润总额的59.2%,在三大航空集团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经营历史 韩国三星生命保险株式会社隶属于韩国三星集团,拥有51年的寿险经营历史,是韩国最大的保险公司。在2008年美国《财富》500强排名中,三星生命按营业收入名列第247位。截至2008年3月底,三星生命总资产突破1174亿美元。在保险信用等级评估中,三星生命保险获全球最高等级(AAA级),并荣获世界客户满意度(GCSI)人寿保险行业第一名。世界排名 三星生命管理着一支韩国规模最大的代理人队伍,人均生产率高出行业平均水平20%,代理人留存率也排名第一。三星生命非常重视个性化的培训体系,拥有耗资1亿美元建立的亚洲最大的代理人培训中心,每次可培训1000人。2008年三星生命保险拥有的MDRT(百万圆桌会)会员超过2486名,总数位居世界第一。三星生命目前在北京纽约、伦敦、东京、香港、曼谷、孟买等世界主要城市均设有代表处、投资公司和合资寿险公司等。
事故责任免赔率示意图事故责任免赔率是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所确定的,指保险标的损失部分与全部损失的比率。 事故责任免赔率 第一条 机动车“车碰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机动车车辆损失综合险、机动车车辆损失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称:主险)可以附加本特约条款,本特约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特约条款为准;本特约条款没有规定的,适用主险条款的规定。酒后驾车事故、还是Wagon休闲旅行车,大致来说总离不开车头、车尾及车内的乘坐空间等三部分;而经由这三个部分的检查,通常就可以判断是否为事故车辆。对于车辆来说,大大小小的交通意外在所难免,而对于那些小碰撞,只需要钣金、烤漆就可解决了。您可以掀开车内地毯,查找下面车身是否藏有硬伤。 第二条 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本公司设定相应的事故责任免赔率。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适用以下三种类别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驾驶人责任比例事故责任免赔率Ⅰ事故责任免赔率Ⅱ事故责任免赔率Ⅲ全部责任15%20%25%主要责任10%15%20%同等责任8%10%15%次要责任3%5%10% 凡选择事故责任免赔率I、II或III, “车碰车”车辆损失险基准保费=原基准保费×(1-扣减比例) 车辆损失综合险基准保费=原基准保费×(1-扣减比例) 车辆损失一切险基准保费=原基准保费×(1-扣减比例) 第三者责任保险基准保费=原基准保费×(1-扣减比例) 第三条 投保本特约条款后,主险条款中所称“绝对免赔率之和”指主险规定的所有绝对免赔率与本特约条款规定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之和。
概述 乘客座位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重点说明 1. 经双方同意,在被保险人加缴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乘客死亡、残废或受有体伤时,保险公司依照本保险单汽车第三人责任险有关条款及下列各项规定负赔偿之责。 2. 前项所称乘客包括驾驶人及乘坐或上下被保险汽车之人。 3. 本保险之承保人数以行车执照所载人数为准。 4.驾驶人受酒类影响所致其死亡、残废或受有体伤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5.依照财政部规定自90年7月1日起,本保险理赔死亡及残废金额按保额之3倍给付,理赔体伤金额按保额之1.5倍给付。现状 1、加保:从现在开始将乘客座位责任险加保到保险单到期的时间,最高每位乘客险可加到100万元, 保费:单保第三者每位每年保费为180元/10万*未到期时间全保每位每年保费为90元/10万*未到期时间。具体保费要以我们的保险单所佘的时间来计算。 2、新保:保险到期后,直接将乘客座位责任险投保到50万或者100万。备注: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保险人:是指保险公司。
主险与附加险的区别是什么 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主险与附加险的联系 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附加险是指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主险漫画或中止。投保人只能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加以投保。 基本险(主险)和附加险之间的关系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关系。即基本险的条款是主合同,相对应的附加险条款是主合同的补充合同。二者具有主附关系,补充合同的存在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主合同通常可以与补充合同有密切的联系,但又不依附于补充合同。通常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之间的关系是补充合同的未尽事宜以主合同为准,相抵触的部分以补充合同为准。所谓的“未尽事宜”是指补充合同没有约定而主合同有约定的内容,而“相抵触”是指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就同一事项有相反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条款规定以附加险为准。 主险和附加险是从能否单独投保的角度对保险险种进行的基本划分。主险是条款内容完备、要素齐全、能够单独投保的险种,主险条款内容和要素一般都包括了《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十一项内容。附加险条款内容相对而言要简单得多,除了规定体现其特殊性的必备内容以外,与主险条款相同的内容一般都省略了,而直接适用主险条款的相应规定,因此如果撇开主险条款中可供附加险援引的内容,附加险条款将因内容不完备、要素不齐全而无法单独投保,这也正是附加险必须在主险“基础”上才能投保的原因所在。由上可知,主险和附加险其实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因此附加险条款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就同一内容规定相抵触的,适用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这正是附加险特殊性所在;附加险条款没有规定而主险条款有相应规定的,适用主险条款的规定,即主险条款补充附加险条款规定之不足。 如对汽车保险而言,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主险,而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是附加险,这些附加险使得保障更加全面。一般附加险的保费较少,并且它的存在是以主险的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主险附加险如何配置 简单地说,主险就是能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我们常见的终身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险种都是主险。附加险就是指不能单独投保的那些险种。人们必须在买一份主险的前提下,附加这些险种才能享受相应的保障利益。一般保险公司在产品的名称上也会有"附加"两个字,比如"附加定期寿险"、"附加住院津贴"等,还是比较好区别出来的。 附加险的效力在时间上从属于主险。如果主险的效力中止了,那么附加险的效力也就中止了。主险失去效力的情况很多,这使得依附其上的附加险显得不太"牢靠"。有一位林女士买了重大疾病险,并附加了其它一些意外医疗险种。后来她不幸得了重疾,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了重疾保险金,不久便通知林女士解除附加的意外医疗险。主险(重疾险)合同效力的终止,使得林女士在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也不得不结束了。但是,有一小部分附加险还是能在主险失效后而独立存在。人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不妨问清楚代理人附加险是否能在主险失效后继续有效。 一些产品虽然是附加险,但重要性不容小觑。人们要正确对待附加险的重要性,不然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王先生曾经买了一份两全保险,并附加了一份意外医疗方面的附加险。这个附加险是一年期的,每年保证续保。后来王先生不准备要这份附加险了,但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他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只存入了主险的保费,而保险公司则是按有附加险来扣款的,结果因为费用不足,扣款没有成功。幸好王先生及时发现,不然保单效力就受到影响了。
简介 临时分保是指保险人有分保需要是,临时同分保接受人达成协议的再保险行为,故又称为 再保险解决方案选择性再保险或自原再保险,也就是说,保险人对某一风险,是否安排分保,自留额多大,分出额多大,分保条件等具体要求,完全由保险人视风险特点和自身的财务能力,以及接受公司的有关情况等而定。保险人以一张保险单或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逐笔与再保险人洽谈,再保险人根据风险的承保情况,如风险的性质、责任大小、与保险人的关系等因素,确定其接受金额或婉言拒绝。由此可风临时再保险可以自由安排和选择,在业务成交前无约束力。主要特点 1、以一张保单或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原保单一般分为四种,即特定保单、流动保单、总括保单和预约保单。不论哪种保单办理临时再保险,都要以一张保单为基础,或者以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比如以一个工厂为危险单位安排火险临时分保。 2、保险人随意安排,再保险人自由接受,在临时再保险业务成交前,双方均不受任何义务的约束。 3、分保条件清楚,便于再保险接受人了解、掌握业务的具体情况,因此,责任不易累积。 4、与合同再保险相比,临时分保手续费一般较低,通常不扣保费准备金和纯益手续费,账单编制发送较及时。 5、分出公司需逐笔业务与分保接受人联系洽分或续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 6、时间性较强,若因工作疏忽或分保条件的吸引力较差而未及时洽分完毕,一旦发生巨灾,保险人就要自食苦果。适用范围 (一)刚开办的新险种或新业务 保险公司刚开办的新险种或新业务,往往由于业务量不多,保险费较少,尚不具备较稳定的合同再保险的条件,所以,再要用临时再保险方式安排分保。 (二)不属于合同承保范围的业务 经营分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一般要组织安排不同种类的分保合同,而各分保合同都会规定严格的承保范围,因此,凡不属于承保范围的业务均不能放入分保合同。有此业务不得不另行安排,采用临时分保方式。 (三)合同规定的除外业务 不少分保合同,往往规定除外业务,比如货物运输合同,有的列明现钞险除外,保险公司若有此类业务,就须别行安排临时再保险。 (四)不愿放入合同的业务 竞争、效益逼迫保险人将一些成绩不稳或质量较差的业务,本可放入合同的业务另行安排临时分保,将所承担的责任转让出去。 (五)合同余额业务 分保合同承保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制,即规定一个限额。当有较大保额业务,超过合同规定的限额时可运用临时再保险,以啬其承保能力。 (六)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 对于个别应放入分保合同的业务,分出公司为了本公司和再保险接受人的共同利益,有时可另行安排临时超赔保障,以减少其承担的责任。对此,所支付的分保费,将按再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比例予以分摊。所以,人们把这种超赔保险称之为“共同”账务。
串味险(risk of odour):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公司简介 公司着力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设立准事业部制部门,形成了纵向业务管理体系架构,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作为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公司采用银行保险创新经营模式,充分利用中国银行的品牌、 渠道、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通过与中国银行的无缝连接,形成银行保险合力,提升集团竞争力,提高客户忠诚度,满足客户一体化金融服务需求,巩固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同时,公司与中银(香港)、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珠海南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 了业务合作关系,并有多次成功的银保合作案例。 公司携手国际救援(亚洲)公司推出24小时国际急难援助服务,加入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成为达信保险与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内的第二家合作伙伴,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理赔网络和遍布全球的海外代理人网络,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再保险公司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此外,为满足网络时代消费者需求,同优保网(美国最大在线健康保险销售门户网站eHealthInsurance在华子公司)合作,在该第三方保险销售平台上为消费者提供多款产品和投保计划,使消费者能24小时更快更安全地消费保险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在江苏、深圳、浙江、广东、上海、北京、天津、四川、山东、内蒙、湖南、辽宁、福建、河北、河南、陕西设立了十六家分公司。成功承保了北京摩天轮建工险,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雇主责任险,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等大型商业保险项目;参与承保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主力船队,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南京地铁工程;面向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客户 开发了我国第一款通 俗化汽车保险产品。 公司构建了“尊重、协作、敬业、执行”的核心价值观,倡导“奋进争先、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以致力于打造中国技术领先、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为目标,为客户提供最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优质便捷的服务。经营状况 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成立一年多时间,成功参保了风云二号C卫星、亚太六号卫星、天津地铁2、3号线工程、山西太钢集团财产险项目、南京赛拉尼斯等大型商业保险项目;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起了特色质量控制体系;携手国际救援(亚洲)公司推出24小时国际急难援助服务;加入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成为核共体13个成员中惟一的外资保险公司;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球的理赔网络和遍布全球的海外代理人网络;与慕尼黑再、瑞士再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再保险公司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构筑多重风险屏障。 公司经营范围较广。目前可以经营除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以外的所有财产保险业务,包括:(一)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业务;(二)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三)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各界的保险需求。 采用银行保险创新经营模式。可以借助银行的渠道与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便捷、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公司已与中国银行、中银(香港)、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珠海南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有多次成功的银保合作案例,曾为深圳中行VIP客户量身定制过环球守护卡产品,联手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为赛拉尼斯公司提供过涵盖保险服务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并为参加深圳分行“世界之巅越野行”活动的VIP客户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服务。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着力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设立准事业部制部门,形成了纵向业务管理体系架构,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作为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机构,公司采用银行保险创新经营模式,充分利用中国银行的品牌、渠道、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通过与中国银行的无缝连接,形成银行保险合力,提升集团竞争力,提高客户忠诚度,满足客户一体化金融服务需求,巩固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同时,公司与中银(香港)、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珠海南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有多次成功的银保合作案例。公司携手国际救援(亚洲) 公司推出24小时国际急难援助服务,加入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成为达信保险与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国内的第二家合作伙伴,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理赔网络和遍布全球的海外代理人网络,与国内外多家知名再保险公司建立了深入合作关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在江苏、深圳、浙江、广东、上海、北京、天津、四川、山东、内蒙、湖南、辽宁、福建、河北、河南、陕西设立了十六家分公司。成功承保了北京摩天轮建工险,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雇主责任险,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等大型商业保险项目;参与承保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主力船队,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南京地铁工程;面向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客户开发了我国第一款通俗化汽车保险产品。 公司构建了“尊重、协作、敬业、执行”的核心价值观,倡导“奋进争先、追求卓越” 的企业精神,以致力于打造中国技术领先、服务最好的保险品牌为目标,为客户提供最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优质便捷的服务。特色服务 IPA环球急难援助服务 人行在外,难免会遇到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特别是在您陌生的地方,常常会孤立无援,束手无策。中银保险与国际救援(亚洲)公司(IPA)联手,从2005年12月1日起,为中银保险急难救助卡的持卡客户推出24小时国内及国际急难援助服务,为处于急难中的您提供急需的帮助。凡持有中银保险急难救助卡的持卡人,于急难救助卡有效期内,在非居住地公出、旅游或探亲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急需救助,只需拨打IPA国际救援24小时电话服务中心电话(国内专线:800-990-0909;海外专线:86-10-84685626),IPA国际救援组织就能根据规定的服务内容,迅速提供及时的相应急难救助服务。中银保险急难救助卡的服务内容包括 1.医疗转送如果当地医院的医疗条件不能保证客户得到及时充分的医疗救助时,客户将被转移到其它医疗条件适合的医院或者邻近地区的医院。如果病情需要,救援公司将派遣医疗人员在转移过程中护送客户。 2.治疗后转送回居住地在当地治疗后,根据医生认定,客户可以作为正常乘客在医护人员的陪同下被转送回居住地,救援公司将安排客户乘正常航班(经济舱)或其它适当的交通工具(经济舱)回居住地,包括一切到机场的附属交通费用。 3.遗体转送或遗骨转送若被保险人不幸因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而致身故,救援公司将安排运送遗骨返回居住地,并将负担运送费用 IPA环球急难援助服务 4.旅游信息客户可以在旅行前和旅行中联络救援公司获得如下信息: 最新的免疫和疫苗的要求和需要 世界天气信息 *机场税 *护照和签证要求 *汇率 *银行营业时间 *翻译服务的安排 *紧急口讯传递 *紧急路线更改的安排 *世界各地的法律推介服务 *行李追踪和领回的服务 5.代垫住院保证金如客户当时无法负担所需的住院保证金时,救援公司将代垫其住院保证金,但最高总代垫 金额以美元625为限。在垫付住院按金前客户需提供有效的信用保证。信用保证是指有效的信用卡或相关的保证金。 6.亲属探病客户因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而需要住院并连续多于十天,救援公司将安排客户于居住地的直系亲属探病并负责往返机票(经济舱)、车票及旅馆住宿。该住宿上限为每天的住宿费用不多于美元100和不多于五天的住宿。 7.协助未满十六岁儿童回居住地因客户在旅行途中住院或身故造成随行的未满十六岁儿童无人照顾时,救援公司将安排该儿童回居住地并承担正常航班(经济舱)的费用。如救援公司认为有必要,将为该儿童安排一位随行人员陪同回居住地并承担交通费用。险急难救助卡的持卡客户推出24小时国内及国际急难援助服务,为处于急难中的您提供急需的帮助。 中银保险与招商银行联袂推出货运险代理业务 继与中国银行合作进行货物运输险代理业务之后,中银保险与招商银行强强联手,于近期推出了货物运输保险代理业务。现在,除了中国银行之外,如果您是在招商银行办理进出口结算业务的企业客户,并且有货运险的投保需求,您可以通过招商银行结算柜台申请投保货运险,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服务: 1.实力卓著:两大全国性金融机构强强联手,实力超群,信誉卓著。 2.专业服务:中银保险为您量身定做符合您需求的货物运输险服务方案;招商银行结算人员审核单证,保证信用证单证一致的要求,免去您改单烦恼,节省您宝贵的时间。 3.投保简便:您可在招商银行的结算柜台同时办理国际结算和货运保险业务,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 4.办理快捷:我们通过“招商银行柜台代理出单,中银保险在线实时核保”的合作模式,确保您即时获得保单,满足您对货运险时效性的要求。 5.全球理赔:通过中银保险强大的全球理赔网络,为您提供方便、公正、周全的理赔服务。历史回顾 1996年,香港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在深圳设立代表处; 2001年11月,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升格为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04年3月,成立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筹备组; 2005年1月,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功改制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成为我国保险史上第一家成功实现分改子的外资产险公司; 2005年12月,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在国内的第一家分公司——江苏分公司在南京成立,被业界普遍认为是银行系保险公司国内扩张步伐的开始; 2006年5月,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公司大事记 2005年 1. 2005年1月5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 2. 2005年1月11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十层二号会议室召开了中银保险董事会二00五年第一次会议,这是中银保险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登记注册后的又一件大事,标志着中银保险董事会运行机制正式启动,对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和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 2005年1月17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启动人才招聘和培训计划,为中银保险的长远发展打好根基。1月17-24日,中银保险成立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在北京、上海、深圳进行,7月11-15日,根据2005年度整体培训计划,中银保险举办了为期5天的新员工入司培训,培训共分15个专题进行。 4. 2005年3月,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力合作,成功营销南京赛拉尼斯化工公司一揽子金融服务项目。该项目的成功标志着中国银行在这个项目上为国际知名企业提供了包括保险在内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是中国银行多元化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中国银行实现集团内银保合作的新模式。 5. 2005年4月12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参加承保的“亚太六号”国际商业通信卫星发射成功。中银保险邀请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浙江省分行、江苏省分行、湖南省分行及四川省分行的行领导在西昌卫星发射现场观看了“亚太六号”发射全过程。 6. 2005年5月30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保险代理协议,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内地业务部将全面代理中银保险的保险业务。 7. 2005年7月21日-23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会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国际结算部,在广西北海共同举办了“2005年中行代理货运险业务推动会”,邀请了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广西等14家代理货运险业务的中国银行代表参加。此次会议对宣传中银保险业务,加深中国银行系统对中银保险的认识,推动货运险业务的起步具有积极作用。 8. 2005年8月12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中银保险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自2005年8月起,中银保险在全司开展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9. 2005年9月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筹办江苏分公司。这是中银保险自成立以来,获准筹办的第一家分公司,中银保险也将因此而成为进入江苏保险市场上的第一家外资财产险公司。11月24日,江苏保监局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江苏分公司筹备工作进行验收并通过。 10. 2005年9月6日至9日,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简称“核共体”)召开2005年年会,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正式被批准加入,成为核共体新成员。 11. 2005年9月16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货运险代理业务合作协议,招商银行开始在全国范围代理中银保险货运险业务。这是中银保险开拓银保渠道的一次积极尝试,国内知名新闻媒体如《金融时报》、《中国保险报》、《证券时报·网络版》、新浪网、和讯网等都对此进行了报道。 12. 2005年9月27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总部设在北京。 13. 2005年9月27日,中银保险参与共保的“DMC+4”卫星在俄罗斯成功发射。以中再集团为首席承保商,太平洋财险、大地财险、中银保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永安财险、天安保险、华泰财险、太平保险和华安财险共11家保险公司以商业模式独立承保了此次卫星发射及在轨保险,总保额为1.012亿元。 14.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架构,更好地实现我司银行保险的战略模式定位,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对中银保险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委派祁泽瑞为中银保险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全面工作,聘任段求平为中银保险总经理,石兴为中银保险助理总经理。 15. 2005年11月16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与国际救援(亚洲)公司(IPA)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携手推出24小时国内及国际急难援助服务。此次,中银保险携手IPA引进国际流行的急难援助服务概念,是为提升服务品质,实现环球守护理念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16. 2005年11月17-18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通过了英标管理体系认证(北京)有限公司(简称BSI)的第三方现场认证,中银保险成功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标志着公司内部管理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17. 2005年11月28日,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发行的第一款保险卡类产品--中银环球守护卡制作完成,此次保险卡项目是与中国银行系统合作的又一次成功案例。 18. 2005年12月29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下发《中银保险管理体制方案》,对中银保险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各级职责、董事长和总经理职责分工、报告路线和运作流程、信息报送制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清晰界定,是中银保险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主要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