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洋人寿”)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保险集团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77亿元,2007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中国太保,股票代码为601601。太平洋人寿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追求卓越”为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可持续价值增长,不断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和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实力 中国太平洋保险旗下拥有太平洋寿险、太平洋产险和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子公司,拥有雄厚的实力,保持持续领先的市场地位。截至2008年末,总资产为3193.9亿元,净资产487.4亿元。2008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94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6%,就市场份额而言,太平洋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太平洋寿险为中国第三大寿险公司。 2009年公司实现保费收入619.98亿元,同比增长29.6%,市场份额列中国寿险业第三位,在全国拥有3392万个个人客户和32.3万个机构客户,当年实现净利润54.27亿元。截至2009年底,公司注册资本51亿元,资产总额3096亿元,净资产247亿元。服务 中国太平洋保险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和多元化服务平台,目前拥有5400余个分支机构,6.4万余名员工与22多万名营销员,为全国超过3600万名个人客户和220万机构客户提供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在内的全方位风险保障解决方案、投资理财和资产管理服务。其他 中国太平洋保险在积极追求可持续价值发展的同时,致力于各类公益活动,履行企业公民的职责。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关爱孤残、捐资助学、扶贫赈灾等公益活动:已建立60余所希望小学,总投资超过了3000万元;在特大洪涝灾害、非典、南方雪灾、5.12抗震救灾期间踊跃捐款捐物,总额超过8000万元。 面向未来,中国太平洋保险确立了“以保险业为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金融服务集团”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信誉卓著、品牌杰出、财务稳健、效益优良的一流金融服务集团。
公司简介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ong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是由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6年1月注册成立的一家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组织发起设立,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信用保险等;经保监会核准的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华农保险在分享保险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成功机会、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始终以为中国保险业、乃至金融业的总体进步,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为终极使命。 华农保险以成为一家以服务领先为核心竞争力的,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服务需求的综合型金融控股集团为终极目标。第一步是成为以优质服务为特色的、专业化的、全国性的公众财产保险公司;第二步是组建寿险公司,成为综合型保险集团;第三步是成为跨越保险、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领域的混合型金融控股集团。
相关信息 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见于人身保险合同。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领取的保险金,不得作为死者遗产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受益人以外的他人无权分享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只享受权利,不承担缴付保险费的义务。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受益权应回归给被保险人,或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另行指定新的受益人,而不能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受益权。 受益人受益人证明的基本要求 1. 单据名称。这种单据的名称因所证明事项不同而略异,可能是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船样、样卡和码样等)、取样证明、证明货物产地、品质、唛头、包装和标签情况、电抄形式的装运通知、证明产品生产过程、证明商品业已检验、环保人权方面的证明(非童工、非狱工制造)等。 2. 证明上通常会显示发票号、合同号或信用证号以表明与其它单据的关系。 3. 证明的内容应严格与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相符。 4. 因属于证明性质,按有关规定证明人(受益人)必须签字。 5. 单据一般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有关受益人的知识问答 1. 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受益人是怎么确定的呢? 专家点评:一般在人寿保险合同中,规定的受益人就是被保险人死亡后,根据合同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同时,根据受益权的特点:一是受益人的受益权具有排他性,其他人是不能剥夺、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二来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当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指明受益人时,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以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该保险金。 2. 受益人和继承人是什么关系?两者有什么区别? 专家点评:一般来说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并不等于继承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继承人则是指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通过指定的方式定立的,是针对保险金而言的,而继承人则是属于《继承法》的范畴,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而言的。就是说,继承人经指定可以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但受益人的指定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明确的范围,可以由投保人或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来指定。所以,继承人并不当然地成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3. 如果购买人寿保险的话,指定受益人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专家点评:首先,约定要明确,不要使用模糊语言,如“我妻子”、“我孩子”等,而应该写出姓名;其次,受益人应该由被保险人指定,或者由投保人指定,但需由被保险人认可;再有,受益人可以变更。在所保障的风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一旦投保人变更了受益人,他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并且要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4.买的人寿保险可以指定自己受益吗? 专家点评:凡是被保险人生存时,保险金归被保险人所有,保险公司不接受其他受益人的指定。只有在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才归受益人享有。如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残疾时的残疾保险金归被保险人享有。
1.名词释义释义 双重保险又称为复保险,其具体内涵在学理和立法例方面有不同的界定。有的将双重保险界定为: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且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总和超出保险标的价额。采取这种内涵的立法例国家有德国、法国、日本和韩国等。有的将双重保险界定为:要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契约,而该数个保险契约,均须于同一保险期间内发生效力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双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但是,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草案)》第41条第4款将双重保险界定为:双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上述对双重保险界定的主要区别体现为: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总和是否超出保险标的价值。由于“立法例规定双重保险的目的,在于合理分担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不论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之和是否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将双重保险限定于超额的双重保险,并没有多少实益。” 此外,关于双重保险是否要求保险利益同一,也存在疑问。构成要件 1.保险责任期间具有重叠性 双重保险责任期间的重叠性包括全部重叠和部分重叠。全部重叠,是指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完全相同,亦称同时复保险。部分重叠,是指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非完全相同,但存在部分相同,亦称“异时复保险”。“不过保险期间之始期及终期,并不以绝对相同为必要,只期间有一段重复,则在其重复期间内,仍为复保险契约。”“所谓同一期间,不必数个保险契约之始期与终期,完全相同,只须其一部分的期间,立于交叉关系,而发生共利之利害者,即成为复保险。”此外,有教材认为这里的“期间”是指数个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间”,这里的“期间”应指“保险责任期间”。因为保险合同的生效期间并不一定与保险责任期间完全一致,有时保险合同已生效,但保险责任期间未开始,因此,该“期间”应该指“保险责任期间”,而非保险合同“生效期间”。 2.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同一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通说认为,双重保险要求投保人订立的若干保险合同,必须针对共同保险标的的同一保险利益,至于投保人是否相同在所不问。那么,投保人针对同一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利益投保,是否构成双重保险,不无疑问。为解决该疑问,首先需要分析保险利益的主体。 保险利益为英国海商法学者首创,其内涵经历了一般性保险利益学说、技术性保险利益学说、经济性保险利益学说的演变,人们对保险利益主体的理解也是渐进的。传统观念认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是保险利益主体,在保险合同效力存续期间内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是保险利益主体。现代保险理论和实务普遍认为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是否是保险利益主体并不重要,关键是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是保险利益主体。在财产保险中,只有被保险人有权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填补损害,“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无实际意义”,被保险人是保险利益的当然承受者。 双重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防止保险利益的承受者,即被保险人获取不当利益,因此,双重保险的要件之一是被保险人相同。投保人针对同一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利益投保,通常情况下,不构成双重保险,但是,若该保险利益存在权利混同或者吸收,构成双重保险。因此,保险利益是否同一,不是双重保险的一般构成要件之一,而同一保险标的则是双重保险的构成要件之一。 3.保险危险或者保险事故同一。 双重保险中,每份保险合同承保的保险危险或者保险事故并不要求完全一致,只需存在共性即可。 4.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分别订立不同的保险合同。 双重保险的要件之一是:各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存在若干独立的保险合同。若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一份保险合同,则属于共同保险合同。共同保险是指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对于同一风险造成的损失按照约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其特征是,各保险人只按照其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共同保险合同承担责任。分摊方式 在双重保险下,发生损失保险人须进行分摊,分摊方式有以下三种: (1)比例责任制,即按照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比例分担损失赔偿责任,其公式为: 某保险人的责任=(某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额)×损失额 (2)责任限额制,即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损失的分担并不以其保险金额作为分摊基础,而是按照他们在如无他保的情况下所负责的限度比例分担。其公式为: 某保险人责任限制额=(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和)×损失额 例如,甲、乙包承保同一财产,甲保险人承保2万元,乙保险人承保8万元。如发生损失4万元,甲在没有他保情况下赔付2万元,乙在没有他保情况下赔付4万元,则:甲赔付=2/6*4=4/3万元,乙赔付=4/6*4=8/3万元 (3)顺序负责制,即同一保险标的有两家以上保险公司承保时,最早出立投保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第二个保险人只负责超出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部分,依次类推。种类及认定 投保人进行双重保险的动机多样,有的是为了攫取不当利益,有的是为了增加安全度,立法应针对这些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规定。因此,根据投保人的主观状态,将双重保险分为善意双重保险和恶意双重保险具有现实意义。 (一)善意复保险和恶意复保险的界定 善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投保的目的并非为了获取超额保险赔偿金,旨在增加安全度,提升对某一危险的防范能力,减少损失而进行的双重保险。 恶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旨在为了攫取超额保险赔偿金而进行的双重保险。 (二)善意复保险和恶意复保险的认定 关于双重保险是善意抑或恶意,大多立法例根据投保人投保时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进行认定,如果履行了通知义务,该双重保险被认定为善意双重保险,反之,被认定为恶意双重保险。有的立法例规定履行该通知义务的主体是被保险人,《澳门商法典》第1002条规定:如被保险人恶意不作出通知,所有保险人均不承担支付赔偿责任。这主要是由于英美法系中,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法律地位显著,而中国《保险法》中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法律地位突出,在很大程度上,这一差异导致通知义务的法定主体不同。但是,不考虑投保人与保险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不区分双重保险是否超额,笼统地规定通知义务是欠妥当的。 由于保险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商业活动,大多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并不知自己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此,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作为认定其主观上是善意抑或恶意的标准,这进一步增加他们义务,置被保险人于更加不利地位,可能导致被保险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发达国家保险法逐渐改善不利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条款,突出保护被保险人的立场,取消投保人双重保险的通知义务,即使对其有所规定,也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保险人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商主体,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承担前置义务,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主动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存在双重保险并对双重保险的含义、虚假陈述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说明。在此前提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如果签订双重保险合同时间存在先后之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向各保险人履行通知义务。 对于投保人不同且彼此之间不存在信息沟通的双重保险,法律应规定被保险人为通知义务的法定主体;如果被保险人因不知情而未履行通知义务,应认定该双重保险为善意双重保险,各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除规定保险人的前置义务及通知义务的主体外,还应当规定双重保险的通知内容,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通知义务内容更加明确,避免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知内容的瑕疵而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如台湾地区《保险法》要求投保人通知其他保险人的名称和保险金额。在超额双重保险中,通知义务主体如果如实回答了保险人就双重保险的书面询问,就认定其履行了通知义务,该双重保险为善意双重保险,反之,除非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知情,为恶意双重保险,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台湾《保险法》第37条规定。 此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知义务不适用于非超额双重保险。对于非超额双重保险,各保险人只承保保险标的部分价值,被保险人不存在谋求不当利益,主观上不存在恶意,因此,非超额双重保险属于善意双重保险。2.同名电影基本信息 双重赔偿 Double Indemnity (1944)双重保险导演:比利·怀尔德 Billy Wilder 主演:弗莱德·麦克莫瑞 Fred MacMurray 芭芭拉·斯坦威克 Barbara Stanwyck 爱德华·罗宾逊 Edward G. Robinson 国家/地区: 美国 对白语言:英语 发行公司: Argentina Video Home (AVH) 上映日期: 1944年9月6日 美国 更多中文片名: 双重保险/双倍赔偿 类型:黑色电影/剧情/犯罪 片长:107 min / Argentina:110 min / Canada:90 min (Ontario) 好莱坞著名导演比利`怀尔德(《日落大道》、《七年之痒》)经典黑色电影 美国百年百佳电影排名第38位演职员表 导演 Director: 比利·怀尔德 Billy Wilder 编剧 Writer: 詹姆斯·M·凯恩 James M. Cain ....(novel Double Indemnity in Three of a Kind) 比利·怀尔德 Billy Wilder ....(screenplay) and 雷蒙德·钱德勒 Raymond Chandler ....(screenplay) 演员 Actor: 弗莱德·麦克莫瑞 Fred MacMurray ....Walter Neff 芭芭拉·斯坦威克 Barbara Stanwyck ....Phyllis Dietrichson 爱德华·罗宾逊 Edward G. Robinson ....Barton Keyes 福图尼奥·博纳诺瓦 Fortunio Bonanova ....Sam Garlopis 约翰·贝里 John Berry ....Bit part (uncredited) Porter Hall ....Mr. Jackson Jean Heather ....Lola Dietrichson Tom Powers ....Mr. Dietrichson Byron Barr ....Nino Zachetti Richard Gaines ....Edward S. Norton, Jr. John Philliber ....Joe Peters上映日期 国家/地区上映/发行日期(细节) 美国 USA 1944年9月6日 瑞典 Sweden 1944年11月27日 澳大利亚 Australia 1944年12月7日 芬兰 Finland 1945年10月28日 法国 France 1946年7月31日 丹麦 Denmark 1948年4月5日 西德 West Germany 1950年6月6日 奥地利 Austria 1952年 墨西哥 Mexico 2002年7月5日......(Cineteca Nacional) 法国 France 2003年4月30日......(re-release) 英国 UK 2005年11月11日......(re-release)制作发行 制作公司: 派拉蒙影业公司 [美国] 发行公司: Argentina Video Home (AVH) [阿根廷] (2000) (Argentina) (VHS) 哥伦比亚三星 [巴西] (2000) (Brazil) (DVD) Image Entertainment Inc. [美国] (1998) (USA) (DVD) MCA环球家庭娱乐 [美国] (????) (USA) (video) (laserdisc) 派拉蒙影业公司 [美国] (1944) (USA) (theatrical)/(1949) (USA) (theatrical) (re-release) Paramount [法国] (1946) (France) (theatrical) MCA/Universal Pictures [美国] (1958) (USA) (TV) 4 Front Video [英国] (2005) (UK) (DVD) Atlantic Film (2008) (Sweden) (DVD) Madman Entertainment Pty. Ltd. [澳大利亚] (2006) (Australia) (DVD)/(2008) (New Zealand) (DVD)/(2008) (Australia) (DVD) Universal Home Entertainment [美国] (2004) (USA) (DVD) Universal Studios Home Video [美国] (2006) (USA) (DVD) Versátil Home Vídeo [巴西] (2006) (Brazil) (DVD)剧情简介 这是一部与奥斯卡最佳影片擦肩而过的经典之作,推出时正值二次世界大战正激烈的时候,而这部影片显得过于冷酷和阴暗。故事讲述一个保险业务员与他的情妇合计谋害她的丈夫,以便诈领巨额保险金,而她丈夫的保单上有一附笔,若因死于火车轮下则可获得双倍赔,于是他们就此展开了行动,但是,他们安排的“事故”遭到调查员的质疑,二人之间也从合作无间慢慢演变到互相猜忌。幕后制作 这是最伟大的黑色影片之一,影片悬念重重,表演出色,但最重要的是它的风格,即那种黑色(noir)风格。无论是那光影婆娑的百叶窗,还是自嘲式的独白,对未来的悬念电影都产生久远的影响。影片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使影片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堕落男人的心灵煎熬史,冷静、更冷漠地注视着战争前后的美国现实。精彩花絮 ·导演最初设计的结局是凯斯目睹沃尔特走进毒气室。 ·沃尔特·奈夫的角色最初叫沃尔特·奈斯,但比利·怀尔德后来发现真有个叫沃尔特·奈斯的人居住在比佛利山,而且恰巧也是保险业务员,为了避免给他造成不良影响,才改为沃尔特·奈夫。 ·沃尔特和菲丽丝在作案之后无法发动汽车的一段是导演扩充的情节,因为一次比利·怀尔德在结束一天的拍摄之后,同样无法发动汽车。 ·巴巴拉·斯坦威克佩戴的金色假发是导演的主意,但开拍了1个月后,比利·怀尔德才意识到假发的效果很糟糕,但重拍根本来不及,于是后来采访时,怀尔德只好声称这是故意之举。 ·当沃尔特第一次吻菲丽丝时,画面中沃尔特的扮演者弗雷德·麦克默里的手上戴有戒指,直到后期制作时这个纰漏才被发现。 ·菲丽丝躲在门外偷听沃尔特同凯斯的谈话时差点被开门的凯斯发现,藏在被推开的门后,这段情节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因为美国公寓的门都是朝里开。 ·在编写剧本过程中,比利·怀尔德同雷蒙德·钱德勒相处得并不融洽,两人常常产生争执,怀尔德声称曾炫耀自己的风流天赋以折磨性压抑的钱德勒,而钱德勒也曾罢工,直到自己提出的条件得到满足为止。 ·影片根据詹姆斯M·凯恩的小说改编,原著则根据真实故事创作。 ·沃尔特·奈夫的角色最初定为由乔治·拉夫特扮演,但他坚持沃尔特最终以诱捕菲丽丝的FBI特工身份作结,与原著截然相反,于是他无缘本片。精彩对白 Barton Keyes:They've committed a murder and it's not like taking a trolley ride together where they can get off at different stops. They're stuck with each other and they've got to ride all the way to the end of the line and it's a one-way trip and the last stop is the cemetery. 凯斯:他们已经犯有谋杀罪,这不像搭上电车可以在不同站点下车,他们纠缠在一起,将坐到终点,而这单程之旅的最后一站是墓地。 Walter Neff:I killed him for money and for a woman. I didn't get the money... and I didn't get the woman. 沃尔特:我为了钱和女人杀了他,我没得到钱,也没得到女人。穿帮镜头 ·菲丽丝射中奈夫之后,奈夫立即抓住小臂,当他离开时握住的是大臂,而最后的一段中,血从肩部流出。精彩评论 From the Moment they met it was Murder!精彩剧照 剧照剧照剧照
公司概述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简称“友邦保险”或“AIA”)是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全资附属公司,自1919年在上海创立以来,已服务亚洲地区的广大客户七十多年之久。友邦保险总部设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其分支公司及联营公司遍及中国大陆(包括上海、广东、佛山、深圳、北京、江苏、东莞、江门、湛江、茂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澳大利亚、汶莱、关岛、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及越南等地。友邦业务 为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全资附属子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在1919由创始人史带先生在上海 创立,是世界五百强中极少数起源于中国的美国公司之一.该公司是世界保险和金融服务的领导者,也是全球首屈一指的国际性保险服务机构,业务遍及全球一百三十多个国家及地区,其成员公司通过世界保险业最为庞大的财产保险及人寿保险服务网络,竭诚为各商业、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服务。友邦产品 美国国际集团成员公司是美国最大的工商保险机构,旗下的AIG American General更是全美最顶尖的人寿保险机构。美国国际集团在全球各地的退休金管理服务、金融服务及资产管理业务也位居世界前列。其金融服务业务包括飞机租赁、金融产品及促进其市场交易。美国国际集团不断发展的全球消费者信贷业务主要由美国的American General Finance管理。同时,通过旗下的AIG SunAmerica及AIG VALIC, 集团现已成为全美首屈一指的退休金管理服务机构之一。美国国际集团亦是个人和大型企业投资管理市场中的翘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股票、定息证券、地产及其他投资管理服务。美国国际集团的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ArcaEx电子证券交易市场、伦敦、巴黎、瑞士及东京的股票市场均有上市。 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始于1992年,是当年第一家获许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并于同年在上海设立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目前,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深圳市。作为第一家将寿险营销员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一直致力于建立一支专业的保险营销员队伍,并通过多元化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产品和服务,“财务稳健、信守一生”是友邦保险对中国市场不变的承诺。中国友邦 友邦保险于1996年12月租赁了上海著名地标外滩17号的大楼,租期三十年。美国国际集团前身公司于1927年曾搬入该址。1998年5月,友邦保险重返上址,并举办大楼启用仪式。目前,该大楼是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的所在地。 友邦保险在中国不断蓬勃发展,成就斐然。友邦保险率先将LOMA(国际寿险管理协会)考试引入国内,以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准。友邦保险也是第一家将寿险代理人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目前,该制度已被国内绝大多数的中资和外资寿险公司广泛采纳,并成为其首要的营销方式。1999年1月,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通过了国际权威认证机构SGS ISO9002质量认证,成为国内首家全面符合该质量认证体系的寿险公司,并于2001年4月再次率先通过了ISO9001(2000版)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12月,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亦全面通过了SGS 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友邦保险集团 友邦保险为亚洲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服务于全球最具活力地区长达90年。友邦保险为客户与企业提供人寿保险、退休计划、健康意外险和理财等产品及服务。公司在14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5万名专注的营销员与2万名值得信赖的员工,客户数量逾2000万。 友邦保险的分支机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遍布澳大利亚、文莱、中国大陆、香港、印度、印尼、澳门、马来西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台湾、泰国及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在获得监管批准后,位于菲律宾的Philam Group of Companies也将并入友邦保险集团。 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 友邦保险集团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始于1992年,是当年第一家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并于同年在上海设立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 目前,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深圳市。作为第一家将寿险营销员制度引进国内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一直致力于建立一支专业的保险营销员队伍,并通过多元化销售渠道,为客户提供一系列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产品和服务。
危险单位(Risk Unit) 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不同的保险有不同的危险单位,保险人在确定其本身可以承担的最高保险责任时,用危险单位来作为计算的基础。危险单位的划分较为复杂,应根据各种不同的险别来决定。例如,船舶险以每一艘船为一个危险单位;关于火险,通常以一栋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危险单位,但如果数栋建筑物毗连在一起或一个高层建筑中承保了若干楼层,如何划分一个危险单位,就要考虑建筑物的等级、实用性质、有无风火墙隔开、周围环境和消防设备等各种因素才能决定。危险单位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两座建筑物之间本来没有通道,后来修建了天桥,将两者连接在一起,这样就把互相分割的两个危险单位变成了一个危险单位。危险单位的意义 危险单位,亦称风险单位,是风险管理学中的基本研究单位,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的自留金额是衡量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承保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 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第103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年金领取人每期领取的年金数额随着帐户投资业绩的变化而变化的年金保险.
分类 按合约的内容,主要分下列四种: 合约再保险1、溢额合约再保险 所有业务,其保险金额超过分保公司的自留额时,即依照合约订定的线数,分给各再保公司。如自留额为一百万,合约总共20线即二千万,总共线额为二千一百万。2、比率合约再保险 比率合约再保险又称定额合约再保险,即将每一危险承保金额的总共限额由各再保公司依照所订定的百分比分配,凡属于合约范围内的每笔业务,原保险人并无一定的自负额,而按约定的百分率自留,再保险人也按约定的比率接受再保。3、超额赔款合约再保险 超额赔款合约再保险是指再保险人仅在某一险种业务的每一笔赔款超过分保公司自合约再保险留额时始负再保给付责任。4、超率赔款合约再保险 在一特定年度内分保公司之一特定业务的损失率超过与再保公司约定的损失率时,所有超过部份的赔款由再保险人负给付之责。而损失率有签单保费损失率与满期保费损失率。 签单保费损失率=当期已付的损失/签单保费 满期保费损失率=当期已付的损失/满期保费特点 1、合约再保险对于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在合约范围内均具有约束力。 2、合约再保险一般是不定期,或者期限较长,分保条件比较优越。 3、合同再保险以分出公司某种险别的全部业务为基础。业务安排 保监会发布有关通知,对中国国内再保险分出公2008年1月1日起选择再保险接受人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将成为优先签订合同的再保险接受人。合约再保险保监会在《关于再保险业务安全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强调,再保险接受人的偿付能力、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对分出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影响重大。因此,再保险分出公司在订立签署再保险合同时,除核保险、航天保险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首席接受人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最大份额接受人应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或者是最新财务实力评级至少符合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评级不低于A-、A.M.BEST评级不低于A-、穆迪(Moodys)评级不低于A3和惠誉(Fitch)评级不低于A-等四项标准之一的保险机构。 同时,再保险分出公司在订立再保险合同时,除核保险、航天保险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其他再保险接受人应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或者是最新财务实力评级至少符合标准普尔评级不低于BBB、A.M.BEST评级不低于B++、穆迪评级不低于Baa和惠誉评级不低于BBB等四项标准之一的保险机构。 此外,除核保险、航天保险外,再保险接受人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并且当合约再保险业务的首席接受人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最大份额接受人为非专业再保险机构时,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通知强调,再保险分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对再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每年审核公司的再保险计划,建立科学的再保险业务评价标准,对包括再保险风险在内的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 同时,应按照自身的再保险战略制定清晰的政策和程序,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科学制订再保险方案,评估再保险业务的安全性,并定期审核每一份合约再保险合同。此外,总精算师应切实履行其制定或参与制定再保险制度、审核或参与审核再保险安排计划的职责。风险管理 (一)分出公司应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每年审核公司的再保险计划,建立科学的再保险业务评价标准,对包括再保险风险在内的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建立识别、评估和监控风险的机制。 (二)分出公司应按照公司的再保险战略制定清晰的政策和程序,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科学制订再保险方案,评估再保险业务的安全性,并定期审核每一份合约再保险合同。 (三)分出公司的总精算师应切实履行其制定或参与制定再保险制度、审核或参与审核再保险安排计划的职责。尚未建立总精算师制度的分出公司,由其精算责任人暂时代行上述职责。 (四)分出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机构的,应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严格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内控执行力,规范分公司再保险业务管理操作。接收人要求 再保险分出公司选择再保险接受人,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在订立签署再保险合同时,除核保险、航天保险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首席接受人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最大份额接受人应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或者最新财务实力评级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保险机构: 1、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评级应不低于A-; 2、A.M.BEST评级应不低于A-; 3、穆迪(Moodys)评级应不低于A3; 4、惠誉(Fitch)评级应不低于A-。 在订立再保险合同时,除核保险、航天保险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其他再保险接受人应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或者最新财务实力评级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保险机构: 1、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评级应不低于BBB; 2、A.M.BEST评级应不低于B++; 3、穆迪(Moodys)评级应不低于Baa; 4、惠誉(Fitch)评级应不低于BBB。 (二)除核保险、航天保险外,再保险接受人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并且当合约再保险业务的首席接受人或合约再保险业务的最大份额接受人为非专业再保险机构时,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三)再保险接受人的偿付能力应当符合公司注册地监管当局关于偿付能力的有关规定,再保险分出公司应及时了解再保险接受人的偿付能力状况。 (四)再保险接受人在再保险合同起期的前2个会计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VS临时保险 合约再保险的安排大体上与临时再保险相同。所不同的是合约是按照业务年度安排分保的,而临时分保则是逐笔安排的。合约再保险涉及的是一定时期内的一宗或一类业务,缔约人之间的再保险关系是有约束力的,因此协议过程要比临时分保复杂得多。 合约再保险临时再保险约束性,再保险人必须接受规定的业务临时性,再保险人可以接受或拒绝大量风险单个风险(与保单一致)不必详细告知风险的细节,除非是特殊业务,或按合同规定提供报表必须告知风险的细节情况时间和经济成本相对较低时间和经济成本均较高合同事先安排,保险人承保的业务将自动得到分保保障每一风险必须单独安排,没有市场承诺的分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