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单(Endorsement) 指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一种书面证明,一般附贴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 根据法律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一种是在原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加批注,另一种就是在保单或保险凭证上附贴批单。 在保险合同中,批单具有和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法》(2009年修订) 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概述 保险市场上的房贷险都含有新条款,增加了针对被保险人的还贷保证责任,规定还款人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造成连续三个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还贷责任,保险公司将按规定的比例承担银行贷款余额的全部或部分还款。同时,在合同中列出了死亡和不同伤残等级相应的偿付比例。上海市场上目前的房贷保险主要以“上海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为主,包括了财产责任险和还贷责任险。 还贷责任险这种类似普通人身意外险、又在费率上有所优惠的保障险种,对于那些以房产为最大资产、且又没有足额人身保障安排的人群来说,不失为一种聪明的选择。按照贷款多少安排好房贷险,就不会因为自身遭遇各种意外伤害失去还贷能力,而导致所购房产因还不了贷款而被银行收回。 上海的一些银行已经不再强制要求贷款客户购买房贷险,不过从实际支付的费率来看,对于准备买房的人而言,房贷险对于意外保险或者定期寿险而言,可以起到巧妙的替代作用。 房贷险的投保时机,是商业银行已经和借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只差房贷险就可放款的时候。内容 一是财险公司原有的房屋损失险,是对所保房屋提供保障,如果在还贷期间,因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原因造成抵押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抢救房屋财产所需支付的合理施救费用,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给予赔偿。 二是财险公司和一些寿险公司已经开办的还贷保证保险,这类保险对贷款人在贷款期间内产生的意外提供保障。 三是寿险公司开发的带有还贷性质的两全型保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贷款年期和贷款总额选择相应的保障期限和保额,随着贷款金额的减少,保额也逐年递减,使风险与保障充分匹配,更合理地分配每一分保费。保障期内,被保险人一旦发生身故或全残,其家人即可获得相应的赔偿,用以偿还剩余贷款。作用 房贷保险一直被冠以“霸王条款”的恶名,主要原因在于其具有的强制购买制度,且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而这笔保费却完全由借款人承担——要贷款先买保险,是消费者不得不遵守的规则。 自2005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取消强制房贷保险后,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申请个人贷款的人士,可以自主选择所抵押房产购买保险事宜,房贷险不再是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但是房贷保险的作用却是不可忽视的。1、提供基本的风险保障 房贷保险主要承保房屋损失,包括由于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坍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及外来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等原因造成的房屋直接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丧失还款能力,保险公司代还 房贷保险将保障延伸到人,当保险人因意外伤亡丧失还款能力的时候,保险公司负责向银行偿还剩余贷款,这样就避免了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后给家庭留下偿还压力。特别是有些房屋贷款者就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提供者,一旦遭遇不测,没有房贷保险会给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相关规定 保险财产限于被保险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含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商品房),包括被保险人购买的商品房中计入房屋销售价格、在销售合同中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但该房屋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不属于本保险财产范围。 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和费用支出,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①火灾、爆炸、水管爆炸; ②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流石、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降; ③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界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④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中,为防止其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⑤以及为减少损失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①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②核子辐射或各种污染; 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④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⑤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的原因以及自然磨损,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所引起的费用。 3、保证期限:自投保次日(一般从入住之日)12时起到保单约定的终止之日12时止。 4、财产保险费计算:保险费=保险金额(即所购房款)×0.56%×保险期限。退保 许多贷款人在提前还贷后,发现保险公司并非是按照保险时间平均计算应退还的保险费用。 房贷险很多是按照贷款金额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的还贷责任仅限于客户欠银行的本金余额,这个余额随着客户不断还款而逐年减少,因而保险公司承担的还贷保险责任也是逐年减少的。客户缴的保费,分摊在前面年限的要高些,越往后越低,这符合“风险与保费对等”的保险原则。所以退保时不是简单按照保险时间平均计算应退还的保险费用。 投保时间越长,费率越低,即分摊到每年的保费越少。而客户提前退保时,实际承保时间比原保单的保险时间要大大缩短,那么实际应该收取的保费需按照较短年限的费率表计算,这与银行的定期存折提前取款,需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是一个道理,这样,在退保时,原费率再次提高了。 退保时,按照保单约定,保险公司一般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作为客户违约的费用,这也造成退保费进一步减少。注意事项1、实际承担期限 贷款保险合同规定,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保险责任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保险责任的实际承担期限,其实短于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目前人们贷款所购的大多是期房,贷款发放日和实际交房日有一段时间差,人们一般是先贷款、后交房。而保险费是从贷款开始之日起开始计收,可合同中规定:保险责任自购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开始承担。在贷款发放日至交房日这段空白期,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明显短于贷款期限。2、保费收费方式 有的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保险费“按年收取”,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一次性收取。对此专家认为:它无偿占用了购房者几十年的利息收入,加重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保险公司对此种方式的解释是,如果逐年收取保费,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要承担购房者不缴纳续期保费的风险。很多寿险产品,保险期限长达几十年,保费却按年、按季,甚至按月收取。此外,即便购房者不能按期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解除保险合,不承担保险责任。3、谁是合同受益人 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通常规定,银行是第一受益人。对此,广大购房者很不理解:明明是自己花钱买房,自己却不是受益人。银行完全没有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求作为合同的第一受益人,受益人应该是购房者。
概念 城市房屋保险金融是保险公司收取房屋保险费的重要依据。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根据房屋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而房屋的保险估价则由保险公司标的--被保险房屋的实际价值来核定。 一般来说,房屋的保险金额与房屋的实际价格是一致的。但有时候也不一定如此。确定的保险金额不 同,所获得的赔偿也不一样。因此,准确估定房屋价值,合理确定保险金额,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城市房屋的保险方式1.定值保险 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接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 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A.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B.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2.不定值保险 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 同上例。 A.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 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B.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 元(120×70%),赔偿70万元(84×10/120);市价跌为80 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3.重置价格保险 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4.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以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城市房屋保险费的计算公式 城市房屋保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付保险费金额=保险金额×适用的保险费率×保险期限 式中的保险费率通常由三部分组成:纯费率、第一附加费和第二附加费率。 1.纯费率,亦称附加费率。它是根据一个较长期内房屋损失率的平均值确定的。按照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用以赔偿保险年度内的正常损失。 2.第一附加费率。它是根据房屋的实际损失对损失平均值的偏差程度确定以保管,使契约产生约束力,然后负责执行各项买卖条件,办清所有手续,再将定金与证书分别交付买主和卖主,最为适当。在美国,大部分不动产交易都利用委托保管制度。
房屋保险的分类定值保险 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至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A、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B、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不定值保险 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同上例 A、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B、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元(120×70%),赔偿70万元(84×100/120);市价跌为80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重置价格保险 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房屋保险条款第一条 保险标的 本保险标的是指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贷购买的产权房屋和购房合同中载明的配置设备。第二条 不保财产 购房后装、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财产和室内财产。第三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保险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2.暴风、暴雨、雷击、冰雹、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山体突然滑坡。 3.空中运行物体附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时,为防止事故蔓延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造成保险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第四条 责任免除 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及第二条未列明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二、核子辐射或污染。 三、被保险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租人、代看管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损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 五、保险标的在正常保养、维修项目下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六、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由于政府行为所致的损失。 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第五条 保险期限 一、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产权房屋,其保险期限自保险合同约定之日零时起至保险期满二十四时止,最长以5年为限。 二、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产权房屋,其保险期限与贷款合同期限相同,最长以20年为限。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房屋每平方米售价乘以购房总面积或按合理的评估价格或双方约定价格确定。 二、保险费 投保人在办理投保手续进,应一次缴付保险费。保险费计算公式为: 总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缴费系数(Fn) 缴费系数(Fn)详查缴费系数表,n=保险年限。第七条、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保险标的的安全,并按照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安全工作。 二、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标的被转卖、转让或赠与他人,或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在七日之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三、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尽为抢救,立即向公安或消防部门报案,并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第八条 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以及必要的单证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公司接到上述申请后,根据保险责任范围,核定损失金额并按本保险公司合同的规定在扣除免赔额后赔付。 二、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标的如有抵押,保险赔款支付给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保险标的无抵押,保险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三、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实际损失相当于或超过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付。 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本公司只负责修复费用,以受损保险标的基本恢复到受损前的修复费为限,且不得超过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的比例乘以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3.对于合理的施救费用或按照被保险人家庭财产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进行的施救费用的分摊,按实际费用金额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四、在每一保险年度内,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经赔偿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准扣减有效保险金额;如果一次或累计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年度内保险责任即行终止。经投保人申请,并按本规定补交保险费后,恢复保险责任及原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恢复为原保险金额,今后年度保险责任自然恢复,保险金额恢复为原保险金额。 五、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根据被保险人申请,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赔偿权益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六、自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当日起,被保险人两年内不向本公司申请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第九条、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需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后,本保险合同方可解除,并按未到期保险费的75%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义务或在索赔时隐瞒重大事实或有欺诈行为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从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后终止保险责任。第十条 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房屋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的区别 第一,保障范围不同。 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具、衣物等。 第二,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不同。 这两个险种的保险标的不同决定了风险不同。房屋的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家庭财产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 第三,赔偿处理不同。 房屋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容易确定,而且保险标的一般不会变动,因此在投保时要尽可能足额投保,以获得充分的保障,对不足额投保的,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家庭财产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事先约定。出现保险损失后,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家庭财产赔付时一般不适用比例分摊制。投保人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例,以免赔偿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办 理个人住房贷款时,抵押住房要办理住房保险。 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是指借款人在申请抵押贷款时根据合同约定而 购买的专门设立的住房贷款保险,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 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抵押贷款保险 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还清贷款本息止,保险标的不低于贷款的本 息总额,保险第一收益人为银行。目前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主要 有三种,一是综合保险,借款人的生命保险和借款人信用保险的综合 保险;二是信誉保险,实行住房公司信用保证和借款人的住房抵押担 保相结合;三是抵押物财产保险。
简介 房地产保险是整个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标的物,根据订立的经济合同,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所谓房地产保险,主要是指以房屋设计、营建、销售、消费和服务等环节中的房屋及其相关利益与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房地产的风险是纯粹风险,即偶然性、意外性和可测定性。 房地产虽然风险较少,但并不是毫无风险。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房屋毁损的可能性随时都存在。一旦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那将会给房屋所有者带来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因此,为了尽量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购买房地产保险就很有必要。 房地产保险的建立或发展,对房地产业的经营和管理提供了保障和支持。房地产商品是一种高价值资产,在设计、营建、销售、分配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中一旦遭受意外事故,则损失巨大,但如果参加了房地产保险,这种损失就能降低到最低限度。因为房地产保险将众多投保人的保险费集中到一起,建立起强大的经济后备,可以为遭受损失的投保单位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偿,从而为房地产资金的正常运用提供良好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资金融通的作用。因此,房地产保险也是房地产金融的重要内容。品种 目前,在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办理房地产保险已经成为必须的一道手续。我国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与房地产业相关的保险险种主要有:房屋建筑工程保险、房屋保险、个人住房按揭保险、房地产财产保险和房地产责任保险。其中,与个人购房密切相关的是后四项。不仅是在购房时是必须的,而且由于房地产的使用时间一般在60年以上,也是在这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保障你对房屋的使用权的一种有效措施。 房屋保险该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保险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保险费率为0.1~0.2%,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个人住房按揭保险近几年来,一些商业银行开办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为了保障受押人的利益,保证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间若遭受灾害事故损失时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各商业银行都规定办理“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作为获得抵押贷款的条件之一。“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与前述的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内容方面无多大区别,它主要通过抵押条款规定了抵押人在保险期内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住房按揭保险”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并要求抵押人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险费。 自购公房保险是对居民因房改从而购买原租住的公房的险种。两种保险的责任相同,因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保险财产损毁以及为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抢救、保护等必要措施而造成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所保的财产只能是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和室内装修材料等财产,保险期一般为一年,可续保,保险费由双方按规定约定。 房地产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产。责任,人身等方面,因此房地产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这些方面的内容,在我国,房地产保险品种较多,一般投资大众或工薪阶层关心的与住房有关的保险有: 1.房地产财产保险。它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投保人可以是团体、法人、自然人等,与居民有关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保险和自购公有住房保险。 2.房地产责任保险,在这里主要强调房屋所有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保险,一般称为房地产公众责任保险。它主要承保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赔偿责任。 3.房地产人身保险,主要是指房屋被保险人遭受因房屋造成的意外伤害而死亡或永久致残,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的险种。 4.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它属于房地产融资保险的一种,是为了保障贷款资金安全而由借款人作相关投保的一种房地产保险。组成要素 房地产保险的组成要素即是房地产保险运行的必备条件, 要有: (一)建立保险基金 保险基金的建立是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房地产保险业务经营的必要条件。房地产保险基金是房地产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或称保险付款的总和,是专为应付意外事故的损失而作经济补偿之用的特殊资金。保险费的确定主要根据房地产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期限。 (二)房地产投保人 房地产投保人是指对保险房地产具有保险利益,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并交纳保险费的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自然人。房地产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房地产的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或者是对保险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人。 房地产投保人具有以下义务: 按期如数交纳保险费; 被保险房地产一旦出险,如实向保险人报告发生危险的情况; 在房地产保险中,投保人应当及时维护被保险房地产的安全,并接受保险人对房地产安全的监督和合理建议,切实做好安全防灾工作; 房地产保险范围内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投保人当事故发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失的扩大; 如果投保人将房地产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当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不幸事故发生而造成经济损失时,如按合同规定,需要通知保险人的,应及时通知。 投保人有权按保险契约向保险人索赔,获得约定的保险赔偿。 (三)房地产保险人 房地产保险人即是与房地产投保人订立保险契约,收取保险费和在房地产出险后负责赔偿的人,如保险公司。房地产保险公司以及承办保险业务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保险人的义务是: 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承担赔偿责任,支付按照合同规定并进行调查后审定的损失费,叫做保险赔偿,又称理赔;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该立即履行 对投保人承担的义务,查勘现场,并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核算 确定经济补偿金额予以赔偿; 积极开展保险房地产的防损工作,及时检查房地产可能发生的危险隐患,予以消除。 保险人的权利有: 按照合同收取保险费,这是保险人最基本的权利; 保险人有要求房地产投保人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权利; 有适当灵活使用保险金的权利。 (四)房地产保险的可保风险 在房地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风险,会引起巨大损失,保险是减少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但并不是所有风险都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方式转嫁给投保人。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是有一定条件和一定范围的,房地产保险的可保风险条件有以下几点: 1.风险必须是偶然的 指风险导致的损失具有不确定性,既有发生的可能性,又不是必然发生的。就某一具体的保险标的物而言,什么时候发生损失,以及发生损失后损失的程度,人们都无法事先预知。 2.风险导致的损失必须是意外的意料之中的损失是不能保险的,如房屋折旧,另外,被保险 人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也是不予承保的,如被保险人故意或唆使他人纵火。 3.风险属于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指那些风险发生的后果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如房地产经营本身既有赚钱也有亏损的可能,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也会使有的人亏本或获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的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如房屋遭受火灾、水灾等。 保险承保的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4.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同类标的物均有遭受同类风险损失的 可能性 大数法则是保险赖以建立的数理基础,大量同类风险的发生,才可能使保险费率制定建立在可靠的数理统计基础上,也就 是说,风险具有宏观的确定性与微观上的不确定性。 5.风险损失必须是能以货币衡量的,具有较大损失的可能性 保险本身实际上是经济上的风险转移行为,不能明显地表现为经济损失的风险,不能以货币衡量的风险,造成损失轻微的风险,是无法承保和投保的。房地产风险种类众多,但只有符合以上条件的特定的。可保的风险才能以保险责任的形式,反映在各种保险的条款之中,保险人只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或约定事件所遭受的损失负责。 (五)房地产保险合同 房地产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单。保险契约,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属于经济合同的一种。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保险标的及金额。保险标的是指保险载明的特定的投保对象,它是确定保险关系和保险责任的依据;保险标的金额即保险金额,是指当事人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最高限额,它既是保险人赔付的依据,又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一般是通过对保险房地产的估价确定的。房地产投保当时的实际价值就是保险价值,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价值内,根据投保人对该标的物存在的利益程度和保障愿望,确定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比如,一幢价值100万元的别墅,如投保100万元,则是足额投保,如投保50万元则是部分投保,假设在一次火灾中别墅损失80%,则前者可获赔80万元(100万元×80%),后者获赔40 万元(50万元×80%)。在保险合同中,对于保险标的的有关事项,如位置。结构。构造、面积等,必须按合同要求详细填写。 2.保险费。保险费是房地产投保人为请求保险人对其保险的物业及利益 承担保险风险而支付的与保险责任大小相适应的价金。房地产保险费一般以千元为单位,即每千元房屋保险金额交纳若干元保险 费,它根据具体的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以及险种来确定。如一套价值50万元的商品房全额投保,保险费为 元/千元调年,则1年应交保险费500000×l元/千元调年=500元。另外,也可采取保险储金形式来交纳保险费,即在投保时存一笔储金,保险期 满,保险公司只退还储金的本金,相当于以储金的利息作保险费。 3.保险责任。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项目在房地产保险合同中称为保险责任,或叫责任条款。责任条款列明保险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叫保险风险。保险标的因保险风险而遭损害,叫保险事故或保险事件。保险责任就是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根据保险房地产的损害程度,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4.保险期限。指房地产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终止时间,保险合同从生效到终止日的期间。在这一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负经济责任。为了确保保险合同的效力,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订立房地产保险合同时,必须对期限达成协议,在房地产保险合同中载明。房地产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但也有长期和短期保单。 5.违约责任。房地产保险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是相当重要的。因为房地产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都会造成种种不利后果,所以房地产保险合同应把违约责任列入。房地产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先由投保人到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填写投保单,交清保险费,然后由保险公司发给保险单或保险凭证,这时保险合同即告成立。
红色与黄色交汇的心形象征着爱心与责任,红色体现了保险人真挚的爱心,黄色体现了保险人对华夏大地炎黄子孙的责任。 “A”字三角形架构彰显保险行业稳健和向上的伸展,左边钢架结构体现了无穷的力量,右边中国书法的一笔“捺”体现了保险恒久的承诺和无限的空间。我爱保险网愿景 打造保险行业最具特色的网络平 我爱保险网使命 致力于让每个保险人体验到专业的保险资讯服务,让每个保险人拥有自己的精神家园! 我爱保险网价值观 诚信正直,值得信赖 专业负责,赢得尊重 会员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 执着保险事业,追求精益求精 我爱保险网介绍 过去的一年,世界经受了太多震撼,承载了太多的泪水:这里既有欢庆北京奥运成功的激情迸发,也有“5.12”的汶川大地震给中国人带来的巨大伤痛,还有横扫华尔街的金融风暴引发的全球性战栗……在瑟瑟的寒风中,世界告别了难忘的2008,进入新千年第一个十年中的最后一年。人们把充满希望的目光投向了2009,终于在2月14日“我爱保险网”诞生了。 保险是爱的事业,是造福人类的互助型事业,是刚刚起步、充满活力的朝阳行业。中国保险行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壮大,相信我爱保险网的设立,也将伴随着行业蓬勃发展,为所有保险人提供最专业的保险资讯服务,为所有保险人创造最具特色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