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优势 航联拥有一支由保险、金融、航空、财经、法律等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技术队伍,与排名世界前三位的保险经纪公司有牢固的合作关系,有畅通的国际渠道,把握国内外保险行业的最新动态,在航空保险领域具备国内最完善和最全面的管理与操作经验。在客户飞机保险及责任保险,机场、空中交通管制以及飞机制造和维修企业责任险等多项高价值、高技术的特殊风险保险领域占据国内市场主导地位和技术领先优势。服务承诺及内容 航联奉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郑重承诺:"做您所想、保驾护航"。航联将通过前台客户经理+后台技术支持的一整套服务体系,保证客户能够得到专业、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在全国范围内为被保险人提供包括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等保险经纪服务,为委托人或受益人提供保险索赔服务,以及再保险经纪、风险管理及咨询服务等"。业务规模及客户群体 航联凭借自身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成立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已拥有上百家遍及全国的客户群体,公司业务涵盖几乎所有险种,公司佣金收入在2005年度全国200多家公司中排名前六,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国内外知名的专业保险经纪公司。 公司一些有代表性的业务有:航空保险,包括机身及零备件一切险、承运人责任险、机身战争险、扩展战争责任险、机身免赔额险等五个险种,此项业务服务于国内近20家航空公司,其业务规模在全世界航空险业务中排名第二;机场责任险:该业务占国内80%以上市场份额,服务于国内59家机场及机场集团公司;空管责任险:该项业务覆盖中国民航7个地区空管局及45家空管单位,是世界屈指可数的几张空管责任保单之一。 其它业务还有维修人责任险、董事及高管责任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货物运输一切险、现金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短期寿险、健康险、意外伤害险等。服务客户 公司有上百家客户群体,包括(排名不分先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上海机场集团(虹桥机场及浦东机场)、广东省机场集团、四川省机场集团、云南省机场集团、深圳机场、厦门机场、北京飞机维修工程公司(AMECO)、上海新科宇航公司(STARCO)等。
保险范围 1、凡在中国国内经航空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2、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3、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 禽鱼类和其它动物。责任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 2、因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失踪(在三个月以上),在危难中发生卸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载以及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发生抛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3、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4、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5、凡属液体、半流体或者需要用液体保藏的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震动、碰撞或压力致使所装容器(包括封口)损坏发生渗漏而造成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致保藏货物腐烂的损失; 6、遭受盗窃或者提货不着的损失; 7、在装货、卸货时和港内地面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损失。 在发生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因施救或保护保险货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费用,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和暴动; 2、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3、保险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 染、变质、损坏,以及货物包装不善; 4、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5、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6、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7、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保险人也不负责: 8、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9、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期限 保险责任是自保险货物经承运人收讫并签发保险单(凭证)时起,至该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保险单(凭证)上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以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其他规定与中国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类似。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 货物条款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一)航空运输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碰撞、倾复、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造成的损失。(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及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 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它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被保险人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早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它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赔偿的有关函电及其它必要单证或文件。赔偿处理 1,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合理费用的单据; (四)其它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入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十天内赔付。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入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2,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入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入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入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入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3,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入,并在赔款中扣除。 4,被保险入从获悉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二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5,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提交仲裁机关或法院处理。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最多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不超过二年。其他事项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1,凡经航空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分别适用本条款及《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2,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责任范围 (一)航空运输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及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它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拒绝赔偿 保险人的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早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它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赔偿的有关函电及其它必要单证或文件。
简介 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航空意外险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在航空保险中,航空意外险是离普通乘客最近的险种,最高保额为200万元。保险金额按份计算,保费每份20元,每份保额20万元。同一投保人最多可以买10份,即最高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保障时间是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以内。赔付情况 航空意外险有三种赔付情况 第一种是在有效期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第二种是在有效期内残疾,给付残疾保险金。第三种是在有效期航空意外险间内,未造成身故或残疾,按3万元的限额给付医疗保险金。航空意外险是非强制险,是否购买自己决定。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有如下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需要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未定份额,则各受益人平均分配享受受益权。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时,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当需要变更受益人时,需要得到保险公司允许并批注。分析 包头空难发生后,航意险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航意险是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它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航空意外险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自伤害发生日起180日内,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航意险的保险期限是从被保险乘客 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的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不论年龄,每份保单的保险费为20元。保险金额包括身故及残疾赔偿20万元、意外医药费赔偿最高2万元(根据实际发生的医药费赔偿)。国内和国际航班的乘客均可购买,赔付标准是一样的。航意险1份起卖,同一名乘客最多可买10份。区别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飞机保险”同“航意险”是两种不同的险种。机票中包含的保险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给航空公司,再由航空公司赔付给旅客。航意险则由旅客直接持保单到保险公司索赔。对每一位旅客来说,是否购买航意险完全是自愿的。 一旦客航空意外险户出险,幸存者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遇难者家属则可向航空公司或者保险公司查询。在确认遇难者购买了某家保险公司的航意险后,可向该保险公司索赔。具体来说,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有效索赔期限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为限。新航意险 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人保财险、阳光财险等保险公司均表示,尚未有新的航空意外险推出。新华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说,目前还没有新的产品,并不意味着以后不会推出,要看行业协会是否会做出有关指导。 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有关人士说,航意险定价较高是由于航空乘客还不多,但随着承保面的扩大,有更多的人来分摊风险,航意险价格自然有下降的趋势。但是现在大限将近,监管部门的航空意外险后续动作尚不明朗,保险公司也不会盲目推新的产品。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汤其来副秘书长则告诉记者,以共保联盟名义销售的航意险主要在白云机场销售,12月1日后,20元的旧航意险将告别市场,各家保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开发新的航意险产品,报保监会批准后,再进行销售。不过由于定价的问题,目前保险公司对产品的推出都比较谨慎。 新华寿上述人士说,新的航意险价格必定比20元的统一售价有所降低,从目前来看,有两种变化可能,一种是保费不变,提高保额,一种则是保额不变,降低保费。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都有交通工具意外险在售,与航空意外险相比,交通工具意外险不仅可以提供航空意外保障,还可以在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时获得保障,如火车、船、汽车等,保障范围更广,保障期限为几天到1年不等。购买 航空意外险的购买有两个途径:第一,找保险公司或者代理人购买,第二,通过网站购买,各大保险公司基本都有其网络平台销售产品,另外,也可通过安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如优保网购买。价格均在100上下。质疑 航空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的暴利保护历史即将终结。据报道,保监会最近下发的《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透露,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出发,改变过去以条款和费率管制为主的监管手段,将航空意外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市场竞争和规范发展。有关通知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执行。 在中国,航空意外险是遭到质疑最多的险种之一。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 1、是暴利。20元的航空意外保险,保险业务员仅仅以3元甚至不到3元的批发价卖给机票代售点等零售商。根据民航总局的统计数字,在最近三年时间里,民航乘客接近4亿人次,即使其中10%的乘客购买,航空意外险收入也已高达8亿元。如果按照“3元保单”计算,只有1个多亿装进了保险公司的“腰包”,近7亿元流向了大小机票代理商、保险代理人的口袋。 2、是欺骗。有报道称,由于有效的市场竞争无法开展,很多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商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一些保险公司销售点卖的航空意外险要么投保人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要么单据上投保人身份证号码、受益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等栏目均为空白。若意外事件发生,凭借这样的保单根本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在这种情况下,航空意外险其实成了一种敛财工具。 既然一份20元的航空意外险,卖给零售商只需3元钱,就意味着航空意外险是严重虚高的。那么,将航空意外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是否就能降低其售价呢?这种做法无疑有利于使保险公司现有的“共保体”发生松动,在保险公司之间引入竞争关系。但是,由于航空意外险本身具有一定的垄断特性,这种竞争可能不足以从根本上影响到航空意外险的定价,也就是说,即使将航空意外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即使竞争机制真的能够发挥作用,航空意外险的价格下调空间也不令人乐观。 事实上,航空意外险根本就不是售价高低的问题,而是应该存在不应该存在的问题。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没有航空意外险,从这个角度来看,航空意外险算是“中国特色”的险种。这是因为,机票当中已经包含了公共责任险,即在发生空难时航空公司作为运营方会向遇难旅客家属进行赔付。但是,过去由于中国生活水平低、航空公司实力有限,空难赔偿金额过低。也就是说,机票当中包含的公共责任险所对应的赔偿金额是不对应的。为了解决这种失衡,1989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民航总局三家共同设计了航空意外险这一产品,让旅客自由购买,以弥补空难补偿的不足。在如今中国经济持续增长、航空公司实力增强的前提下,航空意外险就应该逐步淡出市场。当然,这种淡出可以通过两个过渡来实现。一是逐渐降低航空意外险的售价。二是航空公司象征性收取一点钱,把航空意外险随机票赠送———这既有益于吸引消费者,也有利于航空公司提高自身形象,增强竞争力。
如何理财 如何抵抗通货膨胀为资金保值增值带来的巨大压力?如何在股市振荡时保证资金的安全?人们开始更加理性地思考“理财”二字的含义,稳健、安全、收益,已成为百姓理财的共同期待。 在股市、基金的持续下跌中,投资连结保险也未能独善其身而导致账户缩水。但同在振荡的市场中,万能险的投资收益率不但没有下跌,反而逆市上涨。根据各家保险公司披露的数据,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万能险产品收益率在5%左右,高者达到了6%,甚至更高。至尊双利“应运而生” 正是在此背景下,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日前在广东正式推出全国首创双重结算“至尊双利”终身万能寿险,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一份全面稳妥的理财方案,可使万能险产品与跌市“绝缘”的同时获取更高回报。 在“至尊双利”上市新闻发布会现场,中山大学保险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申曙光教授告知记者,他对市场上推出的万能产品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发现“至尊双利”产品是目前市场上唯一一款双重结算、双重利息的万能寿险,是唯一采取保额自动递增、会长大的万能寿险,是市场上给予持续缴费和追加缴费奖励最高的万能寿险。产品特色双从结算,两种利息 国内首款双重结算计息方式,进可攻退可守;月度结算利息体现利率走势,水涨船高,避免频繁转存的烦恼,终了结算体现股权投资,充分享受资本市场长期回报。 专家理财,承诺保底 投资业绩领先的58位专家团队精心打理,省心安心;投资策略稳中求胜,在追求高回报的同时为客户提供保底收益。保额递增,按需调整 会长大的保险,基本保额每年3%自动递增,无需体检;全新添加保额调整功能,一张保单规划终身,全面体现“我的保险我做主”的理念。 缴费灵活,领取方便 缴费灵活,可随时追加保费,新增保费缓缴功能,5年后保费缓缴保障不变,同时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按需领取。持续缴费,奖励不断 按期缴费满5年,可一次性享受期缴保费10%的奖金,之后每缴一次,都可享受当次所缴保费2%的奖金,另外从第六年开始,如果每年追加保费,那么还可以享受当年所缴追加保费2%的奖金,多缴多奖。 账户透明,随时可查 客户可以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价值和收益,账户经营透明公开,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案例介绍 陈先生,30岁,企业白领,年收入15万。为获得更安全稳定的收益,同时拥有身价保障,他选择购买新华的“至尊双利”万能险,年缴保费2万元,缴费5年,并于第六年追加保费5万元,自我设定初始基本保额12万元,累缴保费15万元。到60岁,按中等收益测算,陈先生的可领取利益达到54.2万元;按高等收益测算,可领取利益达到70.9万元。陈先生在61岁至70岁期间将本金全部领回,在领完本金的同时账户价值仍然保持快速增长,70岁当年领取完本金的同时,账户中尚有大额养老金可供随时领取,按中等收益测算,陈先生可领取的利益还有64.7万元;按高等收益测算,可领取利益还103.8万元。 浏览更多至尊双利万能保险的信息
适用群体 适用于家庭自用汽车、营业货车、城市公交车、公路客运车、出租车、租赁车、特种车,且只有在投保了自身原因起火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保障内容 自燃损失险保障的就是投保了这个险种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事故车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被保险人在发生本保险事故时,为减少车辆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发生全部损失的按出险时车辆实际 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赔偿。保险责任 (一)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机动车燃烧导致的保险机动车自身的理赔现场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1、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 2、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二)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为限。责任免除 对下列原因及状态下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车辆赔偿(一)不明原因产生的火灾; (二)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三)因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则造成的损失; (四)在修理期间或被扣押期间; (五)保险车辆改装或加装的设备引起的火灾; (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七)车辆无档案或与档案不符的; (八)未按政府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保险赔偿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原因证明。 (二)部分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三)全部损失的,在保险金额以内按出险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四)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五)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例如,王先生一辆新车购置价为12万的轿车,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为98年5月,2001年5月投保,自燃损失险保额为12万,1-3年的折旧率20%,就应该投保等于9.6万或低于9.6万的其它保额。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您的车是二手车,请按实际价值和购车发票金额的低者投保,保高了也不能赔偿那么多。 当车发生部分损失,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赔偿修理费。如果车自燃整体烧毁或已经失去修理价值,则按照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赔偿,但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每次事故应赔偿损失总金额的80%,其余为免赔部分。 汽车在长途中直接人工加油引起车辆着火,违反了安全操作规则,对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另外在冬季因低温车辆不能启动司机高温烘烤油箱导致汽车起火,这种做法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集团简介 1986年,集团收购了美国杰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Jackson National Life),如今该公司已成为美国五大年金业务保险公司之一。集团1996年获准在伦敦开展个人银行业务并于1997年收购了苏格兰相互保险公司(Scottish Amicable)英国保诚集团英国保诚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上市人寿保险公司,在二十多个国家聘用近三万名受过专业训练的当地员工,集团深信通过员工当地化,更能贯彻用心聆听的服务宗旨,了解当地顾客所需。 身为英国最大的保险公司(按资金管理额计),英国保诚集团拥有超过一千二百五十项的产业,总值超过七十亿美元。 保诚集团更是英国最大的投资机构,通过集团全资附属投资公司的英国保诚资产管理公司(Prudential Portfolio Managers,简称PPM),在全球管理的基金总额超过二千一百亿美元,而PPM驻港办事处则管理亚洲区超过一百二十亿美元的资产,投资项目包括股票、地产及基础设施,在中国的投资也相当庞大。 了解顾客所需,是英国保诚集团的成功之道。无论集团的顾客身在何处,所做何事,保诚的服务宗旨就是用心聆听,迎合顾客的需求。集团历史 保诚集团创建于1848年,当时主要是为上层阶级人士提供人寿保险和信贷。1854年,保诚建立产业部,开始向工人阶级提供一种新型保险——产业保险,保费低至1便士。保诚为这个保险市场开发了一种新体制——门到门(door to door)的经纪人服务。1856年,保诚推出针对10岁以下儿童的保单,新产品为保诚开辟了广阔市场。1912年,按照国家保险法案(National Insurance Act),保诚协同政府运作立案社团(Approved Societies),为500万人提供疾病救助和失业补助。1923年,保诚在印度建立第一个海外寿险分支。 1924年,保诚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1926年,为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保诚建立公众部(Publicity Department),推出一系列保障家庭生活的新保单。1929年,基于内部员工养老计划的技术经验,保诚创立团体养老保险业务。1978年,保诚重组为控股公司,以利于管理的灵活性和产品的多样化。1986年,保诚收购美国的杰信人寿保险公司;同年,Prudence女神标志被重新启用为集团的现代品牌形象。1994年,保诚集团亚洲公司成立,总部设在香港,以拓展马来西亚、新加坡和香港以外的其他潜在市场。1999年,保诚收购M&G(英国领先的单位信托投资公司)。 2000年,保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2005年,保诚与南非领先的医疗健康保险公司Discovery合资成立PruHealth,在随后的两年内已拥有10万名保单持有人。2007年,保诚不动产投资管理公司(PRUPIM)与保诚集团亚洲公司合资,成立保诚不动产投资管理(新加坡)公司(PRUPIM Singapore),建立亚洲第一个开放式泛亚太基金——亚洲不动产基金(Asia Property Fund)。下属公司保诚集团亚洲公司 保诚集团亚洲公司经营寿险和资产管理,业务遍及13个市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印度、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台湾、泰国、越南和阿联酋。 1、人寿保险 保诚集团亚洲公司为客户提供度身定制的储蓄、保障和投资服务,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和台湾推广投资连动产品。目前,保诚集团亚洲公司已拥有一个41万经纪人组成的网络,为数量超过1000万的客户服务。 2、基金管理英国保诚集团保诚集团亚洲公司为个人、机构投资者和集团内部管理资产。资产主要投资于证券、固定收益产品、不动产、私募股权基金、养老基金和结构化产品等。杰信人寿保险公司 保诚集团旗下的杰信人寿保险公司是美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之一,主要为退休人员以及临近退休人员提供储蓄和增收服务。其产品包括可变年金、固定年金、固定指数年金、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此外,杰信还通过其附属机构管理共同基金,提供零售经纪服务。保诚英国公司 保诚英国公司的零售业务主要是为退休人员或临近退休人员提供储蓄和增收服务;而在批发业务市场的策略则是有选择地参与大宗收购。保诚英国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年金、企业年金、大宗年金、共享利润和投资连结债券、终身按揭、健康保险等。M&G基金管理公司 M&G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保诚集团在英国和欧洲的基金管理业务。截至2007年底,M&G的资产管理总额达1670亿英镑,其中1160亿英镑与保诚的长期业务相关。其业务包括零售业务、机构业务和集团内部业务。其中零售业务包括开放式投资公司(OEICs)、投资信托基金(Its)、个人储蓄账户(ISAs)和个人参股计划(PEPs)等;机构客户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包括固定利率养老基金、结构化私人融资、环球宏观策略托管基金等;M&G还为保诚的长期业务基金管理资产,包括共享利润基金、投资连动基金、年金和企业养老金等产品。业务范围保险业务 以保险业起家的英国保诚集团在保险业务上除了持续利用信息化的管理,以开发新的产品及服务项目外,在新市场的开发上亦朝全球化努力,即追求产品及市场的全方位涵盖。在英国的零售保险业务上市场目前由「独立财务顾问」(Scottish Amicable:英国最大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英国保诚零售金融服务」、「英国保诚年金」三大业务为发展主轴,提供优质的财务咨询、人寿保险及退休金和储蓄计划,是英国首屈一指的人寿保险公司;此外,英国保诚集团在美国、欧洲及亚洲均有大幅的经营计划进行,1986年保诚收购美国杰信人寿保险(Jackson National Life),杰信现已成长为美国最具规模的长期储蓄和退休保险产品公司,主要销售对象为零售和机构客户。英国保诚集团也积极进军欧洲市场,与法国的CNP Assurances 和德国的Signal Iduna签订合作协议。英国保诚集团银行业务 自1998年保诚集团集已看出互联网未来的发展趋势,在集团锐意经营下,egg网络银行在英国众多电子商务品牌中脱颖而出,已成长为英国最大的网上金融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网络的储蓄、贷款及其它理财产品,为逾300万名客户服务,吸收存款总额达123亿美元,此外,信用卡及单位信托基金销售等新的服务内容,亦快速的成长中。投资业务 为了配合零售保险业务发展的需要,集团收购了M&G后,成功将其与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PPM)合并,现已成长为英国顶尖的零售投资管理服务公司之一,也是欧洲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全英最大的固定收益基金经理)之一,M&G目前管理基金逾3,300亿美元。英国保诚集团的业务遍及世界各地,为全球数以千万计的客户提供零售金融服务,秉承着一贯优良的服务宗旨,采取长远的投资策略,让员工发挥所长,同时积极拓展业务,推出胜人一筹的产品和服务,致力为股东赚取最佳的投资回报。以股东回报总额计算,保诚的目标是要稳居“金融时报证券交易所100种股票价格指数” (FTSE100)表现最优秀的25只成分股之一。凭借物有所值及稳健周全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希望能与客户建立长远而互利互惠的关系。英国保诚集团在过去 160年来久负盛名,今后亦会竭尽全力,继续奉行忠诚尽责、服务社群的精神。保诚在亚洲 英国保诚在亚洲有80多年历史,以市场占有率及在当地市场排名计算,保诚是亚洲最具规模的欧资寿险公司,同时在基金管理行业据领导地位,寿险及基金管理业务遍及亚洲十三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香港、台湾、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等。 中国—广州、北京 1999年4月成功获中国颁发寿险经营牌照,与中信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州开办信诚人寿保险,为国内首家中英合资的寿险公司。 2003年8月成功获中国保监会批准与中国中信集团,在北京合资成立信诚人寿保险公司,成为北京第一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台湾 1999年保诚人寿正式进军台湾寿险市场,翌年更收购台湾十大互惠基金公司之一。截止2002年年底,保诚人寿管理基金达50亿美元。 领先推出台湾首项U-link投资型人寿保单。 日本 于2001年成立PCA Life,进占庞大的日本寿险市场。 与当地的Kyoto Shinkin 银行合作经营银行保险业务,加速业务发展。 韩国 2002年正式进军韩国寿险市场。 成功收购Good Morning Investment Trust,开拓零售基金业务。 新加坡 荣获2000年亚洲「全年杰出人寿保险公司」殊荣。 于2002年在新加坡拥有最多国际寿险圆桌会***的寿险公司。 马来西亚 跻身全国两大寿险公司之列。 率先在马来西亚推出投资相连寿险产品的保险公司。 泰国 1995年在泰国开展寿险业务,成立Prudential TSLife。 2002年以来业绩彪炳,如:2002年新增保费较2001年底的升幅高达60%。越南 首家获准在越南寿险市场经营之英国寿险公司,于1999年开展业务。 印度 于印度最大私营的互惠基金管理公司ICICI合营人寿保险及互惠基金业务。 印度尼西亚 1995年成立,积极发展保险业务,从而满足客户各种需要。 于投资相连保险市场中,享有「最具创新的保险公司之一」的美誉。 菲律宾 在菲律宾唯一的英国寿险公司。 首间在菲律宾推出的投资相连寿险产品的公司。 2002年成功收购ING于菲律宾的人寿保险业务。保诚集团与中国 从1986年开始,英国保诚集团已经开始细心留意中国人民所需。为了更深入了解中国市场,保诚集团在1994年在北京、上海及广州设立了代表处。并于1997年在天津和沈阳增设两家代表处,成为第一家代表机构的欧洲保险公司。 英国保诚集团保诚的高级职员在集团主席和总裁率领下曾多次访华,与中央及各地方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高层领导互相交换意见。保诚还出席了上海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更成为雇员福利国际论坛董事局成员及社会保险与保险论坛的委员。多位中国高级官员也率团访问集团的英国总公司及亚洲总部。 保诚在国内经常进行务实性的消费者调查,目的是更能深切了解中国人民所需。集团经常举办研讨会和培训班,彼此分享及交换宝贵的经验,以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这种不但有利个人,更惠及全国的愿望,令保诚全心全意细心聆听,促进双方了解。 衷诚合作之道 始于全情投入 保诚积极推动中国的保险业及令当地人民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培训及奖励计划从一九八六年起,该集团开办了一系列长、短期的培训课程,更和中国金融学院及湖南财经学院设立英国保诚奖学金。保诚引以为荣的是资助中国金融学院设立了「英国保诚阅览室,为院系内师生提供全面的保险参考书籍及制造良好的学习与研究环境。 英国保诚之友计划,更邀请国内金融及保险专业人员前往香港、新加坡和英国的办事处,参加为期长至一年的保险管理训练课程。 高瞻远瞩 更创高峰 要落实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人寿保险业的发展是不容忽视的。 展望未来,中国人民对年老时的经济保障需求日殷。英国保诚集团拥有完善管理和雄厚财力,如能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可有助舒缓中国政府在此方面的负担。相信通过引进先进的专业管理、市场拓展技巧、崭新的产品以及灵活运用基金,可使中国的保险业务蓬勃发展。 英国保诚集团致力于培训国内员工,为他们开拓新的保险领域,帮助推动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该公司会继续用心聆听各界反映,以全面实现对中国的承诺,同时通过积极及有建设性的交流,双方的友好关系更趋巩固和成熟。公司故事 历史见证 人性关怀: 1848年,英国保险业已有几十年历史,阳光寿险(Sun life)守卫者(Guardian)、Scottish Amicable等众多小保险公司已经开始争夺市场。当保诚注册成立时,还没有人在意它。成立之初,由于资金有限,保诚决定向中产阶级销售人寿保险,然后将保费转贷出去。尽管盈利不多,但是公司干得不亦乐乎。 盈利不足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再加上当时中产阶级人数很少,以及众多对手的竞争,保诚看不到出头之日。保诚的投资者们聚到一起,仔细琢磨英国人寿保险市场,他们很快发现工伤保险仍是一张白纸。1954年,保诚不仅正式推出面向工薪阶层的工伤保险,更大胆采用上门推销服务,开保险营销模式先河。在当时伦敦街区,人们时常可见一些头戴绅士帽、夹着公文包、训练有素的先生,走家串户,他们就是保诚的业务员,人们习惯地称之为“保诚人”。英国保诚集团这个从打扮到内修都很专业的“保诚人”主动上门为每一位顾客服务,不厌其烦地解答顾客问题,同时向其他人介绍保诚的产品。除此之外,他们也询问顾客关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任何看法,并把这些详细记录下来,回到公司汇总分析。此外,保诚请精算师们多次计算工伤保险的费率,尽可能在保证盈利的情况下,降低价格。因为工薪阶层收入不高,保费必须尽量低,才能有足够的吸引力。保诚公司的工伤保险保费低得不可想象,每月最低只需缴纳1便士以上即可。事实证明,工伤保险让保诚一炮打响,它不仅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公司因此在英国变得家喻户晓。 1851年,保诚公司利润只有1836英镑,但是到1861年,工伤保险开展8年之后,保诚总利润上升到52009英镑,到1871年,利润高达348975英镑,而且保诚在工伤保险业务上稳坐领头羊位子。1856年以前,由于医疗落后环境恶劣,婴儿周岁前的死亡率高达20%,以至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敢承保10岁以下的儿童。1856年,保诚率先推出了世界第一张儿童保单!这项新业务使得保诚声誉日隆,20年时间,保诚从无名小卒成为英国寿险明星。 保诚虽然靠工伤保险,成为英国保险业一匹黑马,但与寿险业霸主的位置还下距很远,保诚一直在捕捉与创造机会。 1860年,成立12周年之际,保诚凭借共综合实力并入英国工伤人寿保险公司(The British Industry LifeInsurance),这是当时寿险市场上保诚一个重要的竞争对手,拥有相当数量的稳定客户和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还有发达的销售网络,使保诚在寿险市场上实力大增。此次并购吹响保诚冲锋号角,5年之后,保诚成功地与英国统一寿险公司(The Consolidated Life Insur—ance Company)合并,从而确立了它在寿险市场上的领先地位。 为了避免出现外强中干现象,保诚没有停下来深呼吸,而是兢兢业业开展业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到1898年,保诚成为英国名副其实的第一寿险,此后110年,位置从未受到动摇。然而第一名并不等于领导者,更不等于霸主,保诚在寻找这样的机会。1912,英国路易乔治国家保险法案(Lioyd George’s National In—surance Act)颁布,由国家承担此前由企业和慈善机构提供的社会福利。疾病和失业福利将通过国家授权的私人公司发放。得知消息后,保诚马上开展公关行动,再加上无可指责的实力,很快成为政府授权的四家公司之一。1948年,政府福利部门成立,该制度废止,但保诚前后服务了500万民众。保诚与政府之间长达36年的合作,使保诚在英国国民心目中的霸主形象真正无人撼动。 一诺千金 以诚待客,信守承诺,不仅是保诚的口号,更是保诚150多年历史的写照。1998年,《泰坦尼克号》风靡全球,无数人从此知道了“泰坦尼克号”,以及1912年那场首航遇难的悲剧。观众在为凄美的爱情故事落泪之时,可能没有谁会去想,当年是哪家保险公司为船上的生命承保?对于遇难的乘客及家属,“泰坦尼克号”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而对于保诚,船上324条性命的承包人,既是灾难,也是机会。灾难发生后,保诚公司迅速做出理赔,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赔付14239英镑给遇难者家属,使他们在痛失亲人之后得到些许安慰。14239英镑在今天看来少得可怜,但在90年多前,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在保诚集团的档案馆,仍保存着这次灾难事件的很多资料。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了维护保户生活的需求,保诚在全世界首创废除战争风险免赔条款。在本次战争中,英国政府确认的全部死亡人口为67.4万人,而保诚支付了其中23万人的战争理赔,超过战争中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使无数受害的家庭获得了生活保障!随后爆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殃及全球,保诚又一次主动废除这些战争免赔条款,全额给付11万件的死亡理赔,再次印证了保诚的诚意和实力!另外一个让保诚名扬天下的事件发生在“二战”前,保诚的业务已经遍及欧洲。1937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临近时,保诚正通过下属子公司Przezornosc在波兰销售寿险,但由于战争威胁,公司被迫停止接受新业务。1939年9月1日,纳粹德国以闪电行动迅速占领波兰,随后没收保诚在波兰的所有资产。此时,保诚在波兰仍有4623份寿险合同在履行当中。 1944年7月,在苏联红军及盟军的联合打击下,纳粹德国宣布投降,波兰重获独立。战争结束后,保诚公司的有关人员马上来到波兰,对5年前的4623份寿险展开理赔调查。虽然5年过去了,而且保诚在波兰的大量资产、客户数据及保险记录都已经遗失或遭到严重破坏,但公司仍然克服重重困难,争取对每一份保单做出赔偿。最后,保诚完成了总保单的29%,另外71%均属投保人家破人亡或流离失所,但保诚也都通过相关机构将名单公布,供其家人和亲属认领,成为保诚历史上又一段佳话。由于良好的诚信和赔付及时迅速,保诚与英国王室贵族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并最终成为皇室贵族的承侏人,举世闻名的黛安娜王妃就是保诚的客户之一。 1997年,黛安娜在巴黎遭遇车祸,香消玉殒,保诚迅速按照保单赔付5000万英镑。相关新闻 信诚人寿陈嘉虎因个人原因离职 离开英国保诚集团 2010年7月8日信诚人寿向《第一财经日报》确认,其首席执行官陈嘉虎已于近日辞职,谭强出任代理首席执行官,其任命尚有待保监会批准后正式生效。据悉,谭强此前任职保诚亚洲营运主管。 信诚人寿方面表示,谭强的任职是经信诚人寿中方和外方股东协商同意,代表外方股东英国保诚集团出任信诚人寿公司董事,并担任代理首席执行官职务。陈嘉虎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英国保诚集团并辞去信诚人寿首席执行官、董事职务。陈嘉虎谭强的出任,也遵行了信诚人寿董事长由中方股东派驻,总经理由外方股东选派的惯例。信诚人寿介绍称,谭强出生于湖南长沙,具有近20年的保险行业从业经验,先后在中国平安(601318)保险、美国安泰集团(600408)、德国安联集团和英国保诚集团担任多个领导职务,积累了公司战略、销售、并购及资本市场运作等方面的丰富经验。 据了解,陈嘉虎在信诚人寿成立后的第三年担任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两年后,陈嘉虎调至保诚保险马来西亚公司任CEO,直至2008年3月出任信诚人寿CEO。对于陈嘉虎辞职后的去向,据本报了解,目前市场有两种传言,一是陈嘉虎已转投新加坡大东方人寿,另一种是其将在重庆某寿险公司任掌门。 信诚人寿成立以来,在中国打拼将满10年,目前是注册资本金最大的合资寿险公司,资本金经过近3年的四轮中外股东对等增资后目前已达21.15亿元。 信诚人寿昨日对本报表示,去年信诚人寿实现总保费收入40.2亿元,同比增长8%,首次实现了盈利。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从2008年开始,信诚人寿中方股东中信集团方面就不断对信诚发出希望其盈利的信号,但当年亏损仍在2亿元左右。2009年虽然实现盈利,但其业绩下滑的势头更加明显。在开业最初几年,信诚人寿原保费规模在外资寿险公司中排名一直稳定在第三、第四位。但在2009年,信诚人寿被华泰人寿反超,排名降至第五位。今年以来,信诚人寿更是受到光大永明的冲击,排名继而下降到第六,市场份额也日益被同行蚕食。 而与此相反,去年,另一家合资寿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其中外方股东光大集团与加拿大永明金融公司宣布,对其不对等大幅增资及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加拿大永明金融在光大永明中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0%降至20%,光大集团继续持有50%的股权,居控股地位。这一股权变化使光大永明从合资转制为中资,保费规模迅速攀升。截至去年底,光大永明的原保费收入14.91亿元,信诚人寿为40.2亿元;而今年1~5月,光大永明的原保费收入为27.42亿元,超越信诚人寿的22.42亿元。 因此,近日有消息称,中信集团有意模仿光大永明外资转内资的形式。但信诚人寿此前表示对这一传言不予评论。而英国保诚集团日前收购友邦失败,有广州保险界人士认为,保诚集团短期内退出信诚人寿不太可能,因为其看好中国市场业务,且信诚人寿已开始盈利。
简介 “苏州平安易贷险”是中国平安推出的一个新型免抵押贷款产品,是针对苏州普通居民开展无抵押贷款业务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只要审核通过,即可获得由东吴农村商业银行和光大银行发放的小额贷款(1万-15万),不需要抵押,不需要担保,手续简单,期限灵活、审批快捷。苏州平安易贷主要特点 小额贷款1万-15万,免抵押、免担保,放款速度快,1-3个工作日(视客户的资料完整程度、职业状况等因素而定)。贷款期限分为12,24期(每月为一期)。 苏州平安易贷办理贷款的条件 办理“苏州平安易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 (2)年龄在21-55周岁; (3)在苏州工作或者生活,拥有稳定的职业,户籍不限; (4)在现单位工作满6个月,月收入2000元以上。 (5)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贷款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者单位开的证明均可,如有社保卡更好); (3)收入证明(从银行打印出你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帐—即进、出帐明细。法人要六个月的流水); (4)住址证明(租房合同且附带住所的水、电、煤气费的单据。如果自有房产者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批款额度更高)。 提供上述四项基本资料,中国平安审核通过后客户即可从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或者中国光大银行申请到贷款,客户不需要提供其他担保和抵押物!贷款费用介绍 苏州平安易贷申请条件非常低,只要是有稳定工作和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中国大陆公民均可申请。贷款的费用由平安产险收取一定的信用保证保险费和银行利息费用,信用保证保险费用是经过政府金融相关部门许可,对其信用保险的收费,保监会批准的。光大银行则对贷款按正常利率收取利息。 中国平安,福布斯500强企业,成立20年来服务全国4000万个人客户和220万企业客户,品牌和信誉值得信赖,中国平安对我国的金融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每一项金融业务都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和制度。还款介绍 视申请人选择的偿还期数,每个月为一期。以放款当日日期为准,偿还期内每月相同日期为还款日,银行自动在放款的银行卡上扣除还款金额。每月的还款金额,在还款日之前会进行短信提示。贷款办理流程 (1) 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贷款所需资料到平安易贷门店(苏州现有园区门店、干将东路门店、干将西路门店、狮山路门店)至业务员处填写投保单; (2) 带上投保单到门店经理处当面签字并填写征信授权书; (3) 征信并审批通过后本人至三香路光大银行开设阳光易贷卡; (4) 带上开卡资料并贷款资料的原件至门店核对无误后签约,贷款金额直接打到阳光易贷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