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集团简介 所谓八国集团,指的是八大工业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加上俄罗斯。严格地讲,它并非一个严密的国际组织,俗称为“富国俱乐部”。在8个国家里,除俄罗斯之外的7个国家是核心成员国,也就是以前的七国集团(G7)。20世纪70年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形势一度恶化,接连发生的“美元危机”、“石油危机”、“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和1973—1975年的严重经济危机把西方国家弄得焦头烂额。为共同解决世界经济和和货币危机,协调经济政策,重振西方经济,1975年7月初,法国首先倡议召开由法国、美国、日本、英国和西德5国参加的最高级首脑会议,后来,意大利、加拿大、俄罗斯分别加入。八国集团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即八国集团首脑会议(简称“八国峰会”)。 八国集团的成立 1975年,当时的法国总统德斯坦邀请德国、美国、日本、英国和意大利领导人到巴黎郊区的朗布依埃城堡开会。按照法国总统的设想,这是一次小型委员会的非正式会晤,目的是讨论当时正受石油危机影响的世界经济。参加会议的领导人一致决定这一会议将每年举行,并邀请加拿大与会。这样1976年便形成了七国集团。1998年的伯明翰峰会上俄罗斯正式加入,从而形成了八国集团(简称G8)。 八国集团的成员国 八国集团的成员国包括德国、加拿大、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英国和俄罗斯。欧盟也派欧盟轮值主席国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参加八国集团的会议。八国集团向其他国家长期开放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不过,自1996年起八国集团的成员加强了与其他国家、国家集团或机构,尤其是南方国家的对话。一些国家被邀请出席会议,如卡纳纳斯基斯峰会期间一些非洲国家应邀出席有关“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的会议。 八国集团的作用 有人认为八国集团什么事都能管,也有人认为正由于八国集团管得太宽,因此八国集团实际上毫无作用,因为八国集团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决策权。不过,八国集团的作用是实实在在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八国集团首先具有强大的协调和促进功能,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另外,八国集团成员国之间的默契是许多国际机构正常运作的必要条件。 八国集团的运作 八国集团既不是一个机构,也不是一个国际组织。八国集团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常设秘书处。八国集团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因此,八国集团不会与联合国、世贸组织或其他国际金融机构产生竞争关系。这是一个工业化国家的俱乐部,八国集团通过定期的会晤与磋商,协调各国对国际政治和经济问题的看法和立场。八国集团部长级会议或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峰会后发表的公报正是为了表明这种团结一致的决心,以及八国集团愿意作出的政治或金融承诺。 关于八国集团峰会的知识 八国集团首脑峰会标志 1、什么是八国集团峰会的“夏尔巴(向导)”? 八国集团的峰会需要一年时间的精心筹备。各国派出的参加这类筹备会议的人就叫“夏尔巴”(“夏尔巴”原意是喜马拉雅山一带为登山者担任向导或脚夫的一个少数民族)。他们还负责执行峰会上所作出的相关决议。 2、八国集团与七国集团有什么区别,俄罗斯的地位如何? 随着1997年俄罗斯的到来,七国集团变成了八国集团,但当时有些会议还是在七国间进行的。2001年前,八国集团的峰会都发表两套不同的文件:一份是涉及所有经济和金融问题的八国集团公报;另一份是只针对国际金融问题的七国集团宣言。卡纳纳斯基斯峰会决定,俄罗斯有资格担任八国集团的轮值主席国,并成功承办了2006年八国集团峰会。这一决定是俄罗斯近年来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的结果。 3、八国集团会不会威胁到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或世界银行的作用? 八国集团只是一个工业化国家间协商和讨论的非正式俱乐部。八国集团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常设的秘书处。八国集团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措施,不会对任何国际机构构成威胁。相反,以协调和推进工业化国家关系为己任的八国集团会推动国际社会走向良性循环。 4、八国集团是不是对穷国无动于衷? 八国集团所关注的不仅是成员国的经济形势以及自身所面临的问题,多年来它一直关心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一些困难。例如,1996年的里昂峰会上提出了 “最穷国家债务减免计划”,40多个国家有望从中受益。1999年的科隆峰会对这一计划进行了修改,以便加快落实。2001年热那亚峰会上提出建立“世界卫生基金”,以帮助穷国对付艾滋病、疟疾和结核病这三大疾病。今年的峰会,将沿袭2002年卡纳纳斯基斯峰会所确立的方针,通过一项有关“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的行动计划。 5、八国集团是不是世界的“督政府”? 八国集团有时会被认为是世界的“督政府”。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八国集团是一个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非正式机构:八国集团所能约束的只有其成员国。八国集团存在的第一个理由就是要避免政治和经济不和,因为这不仅对八国集团本身不利,而且也对整个世界不利。八国集团的协调能力和推动能力根本无法和联合国、世贸组织或其他国际金融机构相提并论。八国集团只是全球众多协商机构中的一个。 6、八国集团为什么会受到批评?它注意到这些批评了吗? 八国集团有时受到十分严厉的批评,如2001年热那亚峰会期间的示威游行。这些批评后面所隐藏的实际上是一个如何对全球化进行调节的问题。八国集团处在问题的核心,因为八国集团是试图对全球化进程进行调节的机构之一。有人批评八国集团不合时宜;也有人批评说,这个富国集团在未得到国际组织(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便聚集在了一起,本身就说明八国集团想成为世界的“督政府”。 八国集团不仅无意取代任何国际组织,而且事实已经证明八国集团是一个有效的协调机构。在全球化进程的调节方面,占全球国民生产总值60%的八国集团自然肩负着特殊的责任。 八国集团正在重新思考其运作方式。有人建议回到最初的“朗布依埃精神”,即缩小会议规模和议题。在上届卡纳纳斯基斯峰会上,加拿大政府已经选择了这一方向。在本次埃维昂峰会的筹备过程中也充分考虑到了这一问题。 此外,八国集团的成员国也越来越意识到了加强与其他国家、国家集团或机构,尤其是南方国家对话的必要性。今后,这些国家的代表将被邀请到八国集团的峰会上来。 7、中国是否会加入八国集团? 这一直是国际关系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分析人士指出,短期内,中国都不会加入八国集团。 首先,除俄罗斯地位尴尬外,八国集团是发达国家俱乐部,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国情大不同,出发点和关注的问题自然都不一样。更重要的是,中国外交向来以发展中国家为基本和首要目标,一旦加入八国集团,势必失去发展中国家领导者的地位,这绝不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第二,若中国选择不加入,则更有主动性,一年一度的八国峰会,中国是否出席,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考虑,成为一张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牌。 第三,俄罗斯的境遇,为中国提供了前车之鉴。经历了多年漫长的努力后,俄罗斯终于在2002年成为八国集团的正式成员,然而八国集团的有些会议俄罗斯仍不能参加。同时,西方国家屡屡指责俄罗斯的经济体系、人权问题等,指其不够资格参加八国集团,俄罗斯可谓进退失据,尴尬难言。 同时,八国峰会是一个重要的国际平台,中方不加入八国集团,但却参与一些活动,可借机广做外交工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八国集团峰会大事记 2000年7月21日至23日,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在日本冲绳县名护市举行。会议讨论了全球信息产业发展不平衡、减免贫穷国家债务、防止地区冲突、防治传染病等国际社会所面临的问题。22日八国领导人发表《全球信息社会冲绳宪章》,旨在促进信息通信技术发展,建设全球信息化社会。 2001年7月20日至22日,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在意大利热那亚举行。本次峰会的议题围绕全球经济发展速度放慢和世界贫困问题展开。全球艾滋病健康基金和热那亚非洲计划,是此次峰会的两项主要的内容。 2002年6月26日至27日,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在加拿大卡纳纳斯基斯召开,非洲发展问题成为重要议题。这次首脑会议集中商讨援助非洲问题、反对恐怖主义问题、中东和平问题以及世界经济形势等主要议题。 2003年6月2日至3日,八国首脑会议在法国的埃维昂举行。东道国法国把经济增长、团结和国际安全确定为峰会的三大主题。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应希拉克总统的邀请,出席了八国集团在峰会前与11个发展中国家举行的南北领导人非正式对话会议。 2004年八国峰会标志 2004年6月8日至10日,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在美国佐治亚州召开。峰会的主题为“自由与合作通向繁荣和安全”,尽管世界经济和油价问题是国际关注的重点,但美国力主讨论伊拉克重建、中东国家改革以及非洲安全问题。美在此次峰会上正式推出“大中东计划”。 2005 年7月6日至8日,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在英国苏格兰召开。今年峰会的两大议题是援助非洲和改善环境。八国集团同意分别向非洲和巴勒斯坦提供500亿美元和 30亿美元援助。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7日上午在英国苏格兰出席八国集团同中、印、巴、南、墨领导人对话会。 2006八国峰会标志 2006年7月15日至17日,八国首脑会议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举行。本届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将主要讨论三大议题,一是能源安全问题;二是预防和控制严重传染性疾病问题,如爱滋病和禽流感等;三是在教育领域展开国际性合作等。相关条目5国集团7国集团10国集团20国集团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 全程电子商务平台是一个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将电子商务和企业管理完全融合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平台,并把企业内部业务管理与供应商管理、客户管理连为一体,构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完整的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系统(eSCM)。它是中小企业用户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和参与各种商业活动的一站式工作平台,可以帮助用户一并完成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伙伴之间的业务管理和协同,从而提高整体运作效率;帮助用户获取更多客户信息,扩大销售规模和畅通销售渠道;可以帮助用户优化供应商结构,降低采购成本;还为用户提供了一个快捷、高效的完整的企业展示和产品推广的营销平台,帮助用户实现低成本的品牌推广和产品营销。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实现三大模式的转变 一是应用模式的转变,将ERP与电子商务相融合,形成全程电子商务模式; 二是消费模式的转变,消费由许可模式向 SaaS模式过渡,降低总体拥有成本和使用门槛; 三是外包模式的转变,未来社会分工会越来越细,IT外包不单是软件外包,还包括人才外包,运行环境外包等等,大外包是未来的趋势。全程电子商务模式在SaaS基础上已经产生出了这种大外包的形式。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的核心是eERP 当前,电子商务与管理软件相融合是今后我国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已经在业界形成共识。涉足全程电子商务领域的包括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子商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以及以金算盘为代表的管理软件提供商。阿里巴巴提出为其网商提供一个带SaaS的阿里软件,形成“电子商务+阿里软件”的增值模式;电信则选择与电子商务和管理软件提供商分别合作;老牌管理软件金算盘则提出以eERP为核心,管理软件与电子商务相融合的模式。 那么全程电子商务究竟是以电子商务为核心?还是以SaaS为核心?亦或是以ERP为核心?问题的关键在于管理软件、电子商务二者如何融合,如何解决这一难点就将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电子商务。 业界纷纷开始在管理软件中加进在线应用功能,加进移动应用功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由于二者产生的数据并没有融为一体,这样一种改进实际没有触及全程电子商务的核心,真正将管理软件与电子商务融为一体。 理想的电子商务运用状态是怎样的呢?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高绍华先生认为,市场营销部通过网络ERP软件,可以及时的、准确的掌握客户订单信息,并按时间、地点、客户统计出产品的销量和销售速度,经过对这些数据的加工处理和分析对市场前景和产品需求做出预测,同时,把产品需求结果反馈给计划与生产部门,以便及早安排某种产品的生产和相应投入品的购进。 这个做法的最大好处是可以真正实现零库存,极大的减少资金占用。而且我们看到,整个流程均在电子系统上走完,电子商务的数据与管理软件数据完全实现共用,其响应速度和科学性是传统手段无法比拟的。 ERP在实现全程电子商务过程中作用是非常突出的。事实上,ERP是电子商务的应用基础,这一点不容怀疑。著名管理顾问徐剑说过,正是由于IT 技术的大力应用,促使ERP 系统能够基于Internet/Intranet 实现作业管理,企业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实现电子商务。因此,CCID曾撰文认为,电子商务是建立在ERP基础之上的应用。也就是说,ERP是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支撑系统。 我国著名的ERP专家金达仁也认为,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模式,无论从商务体系,还是从信息集成来看,ERP仍然是其核心部分。因此下大力气做好ERP软件的开发与实施,并着力推动业务模式重组是十分必要的。 毫无疑问,在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下,ERP仍然是基础。只不过这一模式下的ERP已经发生了大的改变,它必须变成电子商务ERP。这一个eERP不但具备在线应用功能、移动应用功能,还必须是彻底打通电子商务与管理软件的阻隔,打通互联网与移动通讯网。如果一个电子商务平台的ERP没有实现这些功能,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电子商务。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的优缺点 时空观念的转换 传统的时空观念正在场上和消费者中发生变化。全程全程电子商务模式是通过网络进行的的,当商家通过互联网络进行商务活动时,他们必须首先对传统的空间和时间概念进行修正。从空间概念上看,全程电子商务模式所构成的新的空间范围以前是不存在的,它有两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它没有地域界限,是一个依靠Internet虚拟的空间范围;第二,这个空间范围内的主体主要通过Internet网络彼此发生联系。 从时间概念上看,全程全程电子商务模式没有时间上的间断,在线商店是每天24小时开业的。一个销售人员,不可能仍然按照传统的八小时工作制方式去应付顾客的要求。处于偏远地区的企业核销生产者,甚至农民,现在都可以和大城市的企业站在同一个销售起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不仅影响我们的经济、企业管理,同时也改变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以及娱乐方式。主局势以下几个方面:信息传播方式,生活方式,办公方式,消费方式,教育方式。 信息传播方式 因特网是一个具有交流特性的网络,它不仅可以作为个人传递信息的工具,也是企业间传递信息的媒体。与传统的印刷出版物相比,网上出版有着不可比拟的特点。首先,网上出版成本低廉;其次,网上的读者面广泛;第三,网上查找信息方便。所以,无论对信息传播者还是信息受众,网上信息的传播都是最佳的选择。这也是全程电子商务模式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由于网络的信息传播的优点,网络广告也越来越受广告主欢迎,像可口可乐公司、电话公司等都在往上投入大量的广告。当然,广告费用与传统广告相比,还是很少的,但其取得的效果却是传统广告不可比拟的。 生活方式 由于因特网的流行和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的兴起,人们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商场或者百货商店购物,几个商场逛下来,人都累得人都散了架。现在,呆在家里,轻松的点击鼠标,就可以在因特网的虚拟商场里挑选购买物品。在网上商场里逛累了,去音乐站点或者其他娱乐站点逛一逛,放松一下心情。总之,聚会、购物、看电影、玩游戏、看书、收藏、游泳、讨论……只要你喜欢,你都可以在网络上解决。时间、费用、心情都要比传统的方式美妙的多。 当然,因特网与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小孩的上网问题、信息污染问题、家庭隐私问题、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的安全问题等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正确的处理这些问题也是无哦们在生活中必须考虑的。 办公方式 日不离家,再激励利用电脑与网络办公成为可能。无论是什么任务,通过网络的传输功能,随时随地都可以完成。这样,在家里或者其他地方,随时都可以办公,而不像以前那样局限于办公室。而且,在家里办公,上下班的花费在路上的时间节省了,上班时交通堵塞不再存在,同时也减轻了交通负担。21世纪,在家里办公的情况会日益流行。 消费方式 消费者再也不要将时间花在在商场选择、排队等待上面,在家里就可以利用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系统完成整个购物过程。在线购物、电子支付、送货上门等都给21世纪的消费者们一个最佳的选择。 教育方式 同样,交互式的网络多媒体技术给人们的教育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数字化的课堂让很多没有时间的专业学生和在职的工作人员的教育问题得到解决。讲课、作业、讲评,一切都在网络上进行。网络大学作为远程教育的一种方式,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湖南大学的多媒体信息学院罔上大学的英语和计算机专业课程正式开通,让很多的学生收益非浅。网络大学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远程就能学到想要学到的知识,给纵深学习提供了机会。网络大学将成为教育线上的一道动人的风景线。 在网络时代,由于国际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商家可以利用这个世界性的网络将商务活动的范围扩大到全球。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使买卖双方在网络上形成简单易行的良好界面,使供需双方远在千里之外,通过网络像面对面一样地迅速完成交易,使各种网上交易以电子票据进行支付、清算与决算。企业的原材料采购、生产的组织协调和产品的广告宣传、销售,都会发生一系列变化。全程电子商务模式对传统企业管理的影响 1、改变传统营销方式 传统营销信赖层层严密的渠道,辅助以大量人力和宣传投入来争夺市场,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成本高。在网络时代,由于国际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商家可以利用这个世界性的网络将商务活动的范围扩大到全球。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使买卖双方在网络上形成简单易行的良好界面,使供需双方远在千里之外,通过网络像面对面一样地迅速完成交易,使各种网上交易以电子票据进行支付、清算与决算。企业的原材料采购、生产的组织协调和产品的广告宣传、销售,都会发生一系列变化。 2、改变企业竞争形态 通过开展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网络上信息的公开性使得市场竞争更为公平,产业界限也将变得更为模糊,大企业不仅面临同行中小企业的竞争,同行企业也面临着其它行业企业的竞争,因此,如何顺应潮流,采取相应策略来再创竞争优势,已是企业经营面临的一大挑战.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全新的销售方式,企业的生产首先是为信息网络生产,然后再由网络完成商品和顾客的互动.在网络的冲击下,如果企业没有创新意识,不及时更新产品和服务,就难以在网络时代生存。 3、改变人们传统的消费习惯 据统计,上网者中6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球用户年龄平均在33岁左右,这些人的消费行为往往较为独立,对商品和服务的个性化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对商品的质量、规格、式样、造型以至包装等会不断提出自己的新的要求。随着全程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顾客的行为、偏好也有新的变化。在全程电子商务模式条件下,每个顾客获得信息的速度和内容都比以往要快得多、多得多,因此他们求新求变的愿望也就越发强烈。随着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产品的升级换代也不断加快,从而顾客对消费品的要求也就日新月异。再加上今后生活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增大,顾客对购物方便及乐趣的要求也将不断提高。 4、改变市场营销环境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使顾客购买行为日趋个性化,生产者对市场机会的反应更加敏捷,生产者与顾客直接交易的可能性在增加,中介商的作用将被削弱。同时,顾客在交易中的主导权会更加突出,而生产者的市场营销战略会强调如何更方便,及时地满足顾客的特定购买欲望。 5、改变企业营销模式 电子营销的模式就是顾客和企业的对话,企业在清楚地了解每个顾客个性化的需求后,作出相应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策略。这样,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是一对一的营销关系,是密不可分牢不可破的,网络的即时交互、超越时空等特点即成为这种模式的强大技术依托。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运作下的营销管理创新 市场营销的核心是如何使顾客满意,也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购买者的需要和欲望,这是企业制定计划,确定营销组合策略的出发点。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时代,顾客已不再作为一个整体因素而被考虑,而是一个主动的个体,是企业生产系统的一部分。是如同资本、机器、员工一样的资源,甚至更为重要。企业在制造顾客价值的同时创造自身价值。与传统企业营销管理相比,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企业营销管理具有鲜明的特色、具有创新性。主要表现如下: 1、网络互动营销管理 全程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企业营销最显著的特点是网络互动营销,电子营销帮助企业同时考虑客户需求和企业利润,寻找能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满足客户需求最大化的营销决策。 顾客的欲望和需求可以通过网上立即到达营销者,而营销者也可以立即针对顾客需要制订或修改产品、价格和销售方案,通过交流达成充分的理解。网络互动的特性使客户真正参与到整个营销过程中来成为可能,客户在企业营销中的地位得到提高,客户参与的主动性和选择的主动性得到加强。在这种网络互动式营销中,卖方和买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互动式双向交流。 2、网络整合营销管理 整合营销是运用系统论和权变理论解释营销的一种理论,它认为营销中各个部门、营销过程及其结果具有统一性,并以顾客为中心。在电子营销中,营销者发出的信息具有统一性,营销过程表现为与顾客进行交互式沟通,营销的最终结果和目标则统一于顾客。电子营销不仅整合了营销信息和过程,最重要的是把顾客整合到营销过程中来,体现了顾客满意作为营销目标的价值。 在电子营销中,企业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密。电子营销能够使用顾客数据库实现一对一的营销,能够随时对每一位顾客的需求做出反应。这种营销框架称为网络整合营销,它始终体现了以客户为出发点及企业和客户不断交互的特点。 整合营销要求与顾客沟通,了解他们的需要,并与之维系长久的营销关系。要实现这种“双向沟通”,首先要建立起详细的顾客档案,综合协调地使用各种形式的传播方式,了解顾客信息并修正传播计划;其次,决定如何及时与顾客接触,同时接触的方式也决定了要与顾客沟通的主题是什么;再接下来就是发展一个传播策略,即在接触管理背景下,确定该传达何种讯息;然后根据传播目标,制定整合营销目标。最后,决定用何种营销传播工具及传播战术来完成此目标。 3、网络直复营销管理 直复营销又叫直接营销,是利用直接反馈的广告、邮件、电话或其他相互交流的媒介进行的大范围营销活动。它最大的特点是直接与顾客接触,易于建立与每一个顾客的关系,从而成为与顾客保持联系、培养忠诚顾客的有效途径。在电子营销中,营销者能与顾客进行直接沟通,不仅如此,它还具备一般直复营销方式所不具备的互动性交流的特点,这可以帮助它在网上及时对顾客需求作出反应并迅速改进产品,从而更好地满足顾客的个别需求。 4、网络大规模定制营销管理 大规模定制营销是商品早期的定制与现代化大规模生产和电子网络三者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以灵活制造技术为依托的全新的营销技术。由于其与传统的营销技术有着无法比拟的优点,因此它将成为21世纪最重要的营销方式。目前,一些国际著名的公司,如宝马汽车公司、戴尔计算机公司、莱维斯特劳斯公司、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等正采取大规模定制的方式来保持或获取竞争优势。它们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网络提供这一服务。如通用汽车公司别克牌汽车制造厂提供一种服务系统,让客户在汽车销售商的陈列厅的计算机终端前设计自己所喜欢的汽车结构。现在大约有5%的新车买主真正地填写自己设计的汽车订单,从费用上看,按客户要求定制汽车,其单价不一定比批量生产的标准汽车贵。对整个汽车行业来说,在客户提出要求后再制造和在客户提出前制造,可减少世界各地价值500多亿美元的成品库存。 5、网络的“软营销”管理 传统营销是从企业角度出发,通过广告和人员推销向顾客施加影响,使其对产品或服务发生兴趣,因此是一种强势营销。与之相比,网络营销是一种软性营销,它更多地是靠自身的信息吸引顾客,是一种拉式而非推式的营销。软营销和强势营销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软营销的主动方是客户而强势营销的主动方是企业。由于是网络社区(网络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或其他活动而形成的虚拟社区)成员,因此必须遵守虚拟社区有关的规范和准则(称为网络礼仪)。在此前提下,为顾客提供大量符合其需要的信息,以信息代替说服,从而使顾客的个性和需求得到最大的尊重和满足。相关条目ERP电子商务企业管理
什么是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适用 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所以,先诉抗辩权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中。 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几种情形 尽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但在审理涉及一般保证合同纠纷诉讼中,保证人主张了先诉抗辩权时,法官还应判明其是否实际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就是一般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一般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 债务人的住所发生变更,在地点上,这种变更包括国内的迁移,也包括由国内向国外的迁移;在时间上,这种变更发生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后,如果债务人的住所在保证合同签订以前就已经变更,应当认为债权人愿意承担债务人住所变更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重大困难一词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利用其自由裁量权加以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将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明确为重大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是发生重大困难的必要条件,如果债务人虽远迁国外但其在国内有财产且容易执行,那么保证人仍享有先诉抗辩权。反之没有财产在国内就不能享有。笔者认为这一解释不排斥在实务中可能出现的其他重大困难情形,需要法官根据一般保证及先诉抗辩权的立法原意及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表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已成定局,如果允许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则对债权人明显不公。同时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即进入破产程序,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被中止,债权人无法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不具备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条件。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民事权利,因此,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抛弃。抛弃可以在订立合同时载明放弃先诉抗辩权,也可以在订立合同后明确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对于抛弃的方式,国外一些相关法律规定明示或默示都可以,我国法律只承认保证人以书面方式抛弃。保证人一旦以书面方式放弃先诉抗辩权,即不能再行使此项权利。如果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未拒绝而为清偿义务,应视为放弃了先诉抗辩权,不能事后以抗辩权为由请求返还。 具体法条是:《担保法》第17条第2款:一般保证得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分期付款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在我国常常用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 分期付款合同有哪些特征 分期付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 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与分期付款合同的区别 1、非信贷型分期付款购买?纯属买卖行为。 2、信贷型的分期付款购买?与租赁合同的区别仍在于所有权的转让与否。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 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贷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版合同范本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简介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一国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本国出口商和商业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或银行提供的延期付款商业信用或银行信贷进行担保,当国外债务人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这个专门机构按承保金额给予补偿。这是国家用承担出口风险的方法,鼓励扩大商品出口和争夺海外市场的一种措施。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业务项目,一般都是商业保险公司所不承担的出口风险。主要有两类:一是政治风险,二是经济风险。前者是由于进口国发生政变、战争以及因特殊原因政府采取禁运、冻结资金、限制对外支付等政治原因造成的损失。后者是进口商或借款银行破产无力偿还、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承保金额一般为贸易合同金额的75%至100%。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一种国家出面担保海外风险的保险制度,收取费用一般不高,随着出口信贷业务的扩大,国家担保制也日益加强。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署,法国的对外贸易保险公司等都是这种专门机构。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特点 担保的项目具有广泛性; 担保的金额的不等性; 担保期限与出口信贷的对应性; 保险费率低; 各国或地区担保机构的性质具有多样性。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主要形式 1.对出口厂商的担保 出口厂商输出商品时提供的短期信贷或中、长期信贷可向国家担保机构申请担保。担保机构并没有向出口厂商提供出口信贷,但它可以为出口厂商取得出口信贷提供有利条件。 2.对银行的直接担保 一般说来,只要出口国银行提供了出口信贷,都可以向国家担保机构申请担保。这种担保是担保机构直接对供款银行承担的一种责任。有些国家的担保待遇很优惠。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承保范围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承保范围主要有两类。其一是政治风险,包括由于进口国国内发生的政变、战争、革命、暴乱以及出于政治原因而实行的禁运、冻结资金、限制对外支付等给出口商或出口国银行带来的损失。这种风险的承保金额一般是合同金额的85%~90%,有的国家,如美国甚至高达100%。其二是经济风险,包括由于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破产倒闭,或无理拒付,或由于汇率变动异常及通货膨胀等给出口商或出口国银行造成的损失。经济风险赔偿率一般为合同金额的70%~85%。除上述两种之外,出口信贷保险可能还会包括一些专项保险险种。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的期限分为短、中、长期。短期一般是6个月左右,中长期担保时限从2年到15年不等。短期承保适宜于出口厂商所有的短期信贷交易,为了简化手续,有些国家对短期信贷采用“综合担保”方式,出口厂商一年只需办理一次投保,即可承保这一年中对海外的一切短期信贷交易。中长期信贷担保适用于大型成套设备、船舶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及工程技术承包服务输出等方面的中长期出口信贷。这种担保由于金额大,时间长,一般采用逐笔审批的特殊担保。
再担保的概念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担保、再担保的对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省级再担保对象为市(县)级担保机构。再担保的方式 再担保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比例再担保、溢额再担保和联合再担保三种。 固定比例再担保是由担保人和再担保人约定,对在一定担保责任限额内的业务,担保人将全部同类担保业务都按约定的同一比例向再担保人进行再担保,每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 溢额再担保是由担保人将其超过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向再担保人进行再担保,或由担保人和再担保人共同对被担保人担保,由再担保人承担超过担保人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对每一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双方承担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 联合再担保是指对于数额较大的或超过担保人规定担保能力较多的单项担保业务,经协商一致,可由省市担保机构共同与被担保人签定委托保证协议,共同与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双方按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再担保的条件 再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其设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主担保存在为前提。再担保的设定必须以主债权之上已设定担保为前提,这是再担保设立的对象条件。 2、再担保人必须是主担保人之外的人。 3、再担保的设立需要当事人明确约定。再担保的识别 (一)再担保实例 实例一: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个人住房借款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约定,担保公司从资产中按借款人借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留保证金并存入贷款银行,当担保公司不履行保证义务时,贷款银行有权从该保证金账户中扣收。 实例二:担保公司的股东向债权人出具书面函件,承诺当担保公司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保证义务时,由该股东承担保证责任。 实例一中担保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以及实例二中担保公司股东提供的保证担保,即是本文准备探讨的再担保。为表述方便,在下文中,我们将被担保的担保(如两实例中担保公司承担的保证义务)称之为主担保。 (二)再担保是一种独立的担保方式运用形态 通过分析实例一与实例二的共同之处,可以得出再担保的如下特征:(1)再担保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一方为主担保人或第三人,另一方当事人则为主债权人。(2)再担保所担保的债务乃是主担保义务,主担保合同是再担保的主合同。 根据这些特征不难发现,再担保担保的并非主债务,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并不当然导致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只有当主担保人对主债务人的违约未按主担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才有权向再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而在担保中,债务合同是主合同,只要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担保人即应承担担保责任。与反担保不同的是,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债权人仍是主债权人,而反担保关系中的债权人则是向主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的担保人。 同时,实例一中担保公司用于再担保的保证金质押,以及实例二中担保公司的股东用于再担保的保证方式,与通常的担保并无不同。 (三)需要区分的另一种“再担保” 实践中,对于像实例一、实例二那样的再担保,当事人通常并不直呼它们为“再担保”。相反,实践中存在一种自称为“再担保”的业务,其实质却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再担保。 在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为了防范担保公司无力履行保证义务的风险,规定了“再担保”制度。依据指导意见,担保公司应与再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合同,担保机构履行保证责任后,由再担保机构按约定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分析这一规定可知,此种“再担保”不具备法律意义上担保的一般特征,其法律关系当事人并非主债权人与再担保人,其目的不在于担保债权实现,而在于通过责任分担,保护担保机构的清偿能力。因此,虽然其名称中出现“担保”字样,但其法律性质并非担保,因此也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再担保”。实践中应特别注意此点。再担保的适法性 我国担保法未规定再担保。面对现实经济生活中已出现的“再担保”现象,当务之急是要探讨其适法性。 (一)再担保并没有突破固有的担保方式,因此仍属担保法调整对象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二条规定,保证、抵押、质押是不同的担保方式。再担保并没有突破担保法的规定创设新的担保方式,无论是再保证、再抵押,还是再质押,所采用的担保方式仍为保证、抵押、质押。所不同的只是,再担保于担保、反担保之外,创设了又一种担保方式的运用形态。 同时,担保法也并未对担保方式运用形态进行限制,根据民商法“法未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以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的规定,再担保当然有效,且适用担保法的规定。 (二)再担保物权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对于抵押、质押以及以抵押、质押方式设定的反担保,我国担保法均有明确规范。而再抵押、再质押,因未有法律规定,则需要回答这两种再担保物权是否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笔者认为,回答这一问题,应从何谓物权法定原则入手。所谓物权法定原则,系指物权的种类及内容由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思自由设定。如前所述,再担保不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因此不是新创设的物权种类,其内容也与通常的抵押、质押并无不同。因此,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三)最高额再担保亦不违反现有法律规定 再担保设定的意义在于补充主担保的不足,而这种不足在主担保人同时承担了多项担保义务时最易发生。因此,实践中再担保多以最高额担保形式出现。如实例一中,担保公司提供的再担保实质是以保证金形式为自身不特定保证义务提供的最高额质押;实例二中,担保公司股东所提供的再担保,其实质是最高额保证。 我国担保法明文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和最高额抵押,因此,最高额再保证、最高额再抵押有其适法性。需要探讨的是实例一中的“最高额再质押”。我国担保法虽未规定最高额质押,但笔者认为,应认定最高额质押为质押的一种形式,进而最高额再质押亦不违反法律规定。
什么是劳氏救助合同 劳氏救助合同是指为保证在危急情况下能够签订较公平合理的救助合同,航运界制定了救助合同格式。 劳氏救助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劳氏救助合同格式最早是由英国的一个名叫威廉姆·瓦埃敦(Sir William Walton)的律师兼仲裁员提出来的。他发现由于缺乏可供参考和适用的标准救助合同格式妨碍了救助事业的顺利发展,因为救助人与被救助人常常要为诸如救助报酬、当事人权利义务等问题各执己见.争论不休,延误了许多救助良机,带来了一些不应有的损失,因此,便率先制订了一个较为合理的救助合同格式。1968年1月15日,由英国劳埃德委员会正式印刷出版,全称“劳氏救助合同格式”。此合同格式一直沿用至今,成为广大船东、货主、救助人与保险人所接受和使用的合同格式。目前绝大多数海上救助都是根据劳氏格式进行的。该合同格式最主要的特征是实行“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劳氏救助合同格式是国际海运业中最为广泛使用的一种标准合同,并为海上救助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这对要求统一性与确定性的海上救助业来讲,该合同格式已充分显示出了其独特的作用.它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是因为其具有下述特点: (一)双方可事先了解合同内容,不必为达成协议而争执不休。救助双方要么是全部接受合同条款,要么是对某些条款加以保留,从而大大节省了宝贵时间,也大大降低了因争执而引起的费用。 (二)救助报酬由仲裁员决定。该格式合同将容易引起争议的救助报酬问题留给经验丰富的仲裁员解决,从而可保证救助报酬的公正性与客观性。 (三)该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任何一方不得阻止海上救助作业的顺利进行,从而可保证救助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救助人可合理无偿使用被救助方的物品,但应使遇险船的财产避免不应有的损失,更不得抛弃或牺牲上述财产。 (五)对担保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救助担保金由劳埃德委员会收取,如被救方未能在14天内支付担保金,救助方对获救财产享有留置权。同时规定在42天内双方可就救助报酬金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解决。若在42天未提交仲裁,则担保金充当救助报酬。裁决一旦作出,就应履行,但如对仲裁不服,仍可存在14天内提出上诉。 此外,为适应海上救助业发展的需要,劳氏救助合同曾被修改七次,1980年的 次修改是对劳氏救助合同格式的重大修改。本次修改改变的传统的救助原则,对世界海上救助事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1980年修改的新劳氏救助合同格式的主要条款包括: 1.救助油轮的例外规定 这是为了鼓励救助人救助遇难油轮,防止海洋污染,在传统的“无效果,无报酬”的基础h,对劳氏救助合同格式最有意义的修改。油轮遇难后往往给海洋环境造成灾难性后果,许多沿海国家为了使其沿海免遭污染,对油污事件采取强制性干预措施,不允许遇难油轮驶入港口,甚至强制救助人将遇难油轮拖至远离其领海或深海处销毁。而依“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救助方只有将获救财产送达安全地点或港口才是救助成功的标志,否则被助方无权取得救助报酬。因此,救助方对救助遇难油轮多持消极态度,这样也给防止海洋污染带来了困难。 如1978年3月16日发生的阿莫柯·卡地兹(AmocG Cadiz)号油轮灾难性的油污事件,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例。这一事件便促使人们采取法律对策,防止或减少海上油污的灾难性后果发生。有关组织经过努力完成了救助油轮例外条款的起草工作,并规定在1980年修改的合同格式中。该例外条款规定,在“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基础上,被称为救助方的“安全网条款”,该条款规定,在救助满载或部分装载油类货物的油轮场合,只要救助方无过失,油轮船东保赔协会均应单独向救助方支付为此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与不超过该费用15%的附加费。如救助作业取得成功,防止了油类事故,救胁报酬应当比单纯的财产救助更为优厚。但如救助失败或部分失败可归责于救助方、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过失,救助方则无权请求合理费用和附加费。 2.救助报酬金额的确定 如救助有效果,则救助方有权收取报酬;如无效果,则无权收取报酬。双方均可对已约定的报酬数额提出异议,若发生纠纷,由伦敦劳合社仲裁解决。 3.签约双方为遇险财产方的船长与救助船船长,或双方的其他法定代表 4.被救财产的送达地点 如双方对此无明确约定,救助方只须将获救财产拖至某一安全地点,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救助义务。 5.救助方可合理地无偿使用遇险船的设备,但不应使该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并尽最大努力防止船舶漏油。 6.救助报酬的担保 7.仲裁程序 救助合同双方均有权就合同的内容及履行提交劳埃德委员会仲裁,仲裁适用英国法.裁决以英磅为货币单位,仲裁程序以劳埃德仲裁程序规则为准。 8.救助方的责任限制 在海上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如因自己的过失,给被救助方造成财产损失,有依英国法主张限制赔偿责任的权利。 总之,劳氏救助合同格式的修改使这个较古老的合同格式又赶上了现代海上救助事业发展的脚步。尽管新的劳氏救助合同格式并非完美无缺,但由于它是伦敦海运市场上各利害关系人妥协的结果,因此,在未来的几十年里,新劳氏救助合同格式将是国际海上救助中广泛使用,且具有权威性的标准合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