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什么是专项型基金 2 专项基金的来源渠道 什么是专项型基金 专题型基金是指投资于特定类型股票或证券的中小型基金。设立专题基金的原因一是因为受基金规模的限制,二是管理人认为某些特定类型的证券具有成长性或具特别投资价值。 相对与一般股票基金而言,专项基金有效的缩小了投资范围,在选择投资对象方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基金管理人可以把主要的研发精力集中于既定的行业领域,不仅提高了投资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管理成本。 以美国的基金行业为例,较为常见的专项基金的投资领域包括了高科技、大众传媒、健康护理、金融、公用事业、自然资源、房地产等等。 专项基金的来源渠道 中国专项基金的来源渠道,根据财会制度可分为: ①企业内部形成。专项基金主要由企业内部形成。一部分是从成本中提取得,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大修理基金、更新改造基金;另一部分由企业留利形成得,包括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后备基金。 ②国家拨入。国家拨给企业具有专门用途得专项拨款。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主要科学研究费。 ③专项借款。企业为了完成某项专门工程,在专用资金不足时向银行申请得各项专项借款,包括大修理借款,更新改造借款。 ④专项应付款。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而临时占用得各种应付款项。
目录 1什么是基金年度报告 2基金年度报告的内容 什么是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最大的文件。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 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托管人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二)正文与摘要的披露 (三)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 (四)基金财务指标的披露 净值增长指标是目前较为合理的评价基金业绩表现的指标。 (五)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 基金资产净值信息是基金资产运作成果的集中体现。 目前,法规要求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以图表形式披露基金的净值表现。 (六)管理人报告的披露 基金管理人就报告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事项向投资者进行的汇报。 (七)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应披露以下信息: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5 名债券明细、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等。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重大变动的披露内容包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对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前 20名的股票价值低于2%的,应披露至少前20名的股票明细;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披露该信息的意义主要在于反映金交易量较大的股票信息。 (九)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披露的持有人信息主要有: 1.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2.持有人结构,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3.持有人户数、户均持有基金份额。 披露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信息有助于防范上市基金的价格操纵和市场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概述 住房基金住房周转金的主要来源有: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出售净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企业住房基金的利息等。 企业从各个方面取得的住房基金,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给职工提供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归还住房借款本息和住房租赁保证金以及用于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超过企业住房基金总额。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和借入的住房资金不能用于费用性支出。 内容 住房基金住房基金包括: 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 自管住房出租收入; 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 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 从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 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办理条件 住房基金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2、你的公积金帐号需连续缴存12月以上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1、你的公积金帐号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3、月缴存额4、缴存比例5、公积金缴存地点。 使用误区 住房基金消费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应避免以下认识误区。 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重庆银行理财专家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个人账户 住房基金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根据委托协议为职工个人(业主)办理住房基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结算、查询和对账等金融服务。包括:(1)住房公积金账户: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或数额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权属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补贴账户:实行货币化住房补贴的单位按规定比例或数额为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专项用于住房消费,纳入职工个人账户;(3)住房维修基金账户:由商品住房的业主个人及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和职工按一定比例或金额缴存的用于住房物业维修的专项住房资金。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分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两部分,当年归集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客户操作流程如下:①账户设立。职工个人所属单位,按规定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缴存登记后,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基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②核定、缴存。单位或业主定期(按月)向建设银行提交缴存凭证和职工个人清册,建设银行核定缴存金额和缴存人数,办理资金缴存手续。③提取使用。职工个人提交提取申请材料,经所属单位审核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建设银行为职工客户办理资金转账手续。④账户转移。职工因工作调动等,转入单位为职工个人提交账户转移申请,经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批或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个人办理所属住房基金单位账户转移变更手续。⑤账户封存。职工个人所在单位为职工提交个人账户变更清册,建设银行审核后,为职工客户办理住房基金个人账户封存处理。⑥基数调整。职工个人所在单位统提交用于调整基数的职工个人账户清册,建设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缴存基数调整手续。⑦结息对账。建设银行按规定和要求对职工个人账户结息,定期与客户核对住房基金个人账户的缴存和提取使用情况。⑧账户查询。建设银行向职工个人发放龙卡和住房基金专用存折(对账簿),职工个人到建设银行网点查询住房基金个人账户情况或利用建设银行电子渠道自助查询。 会计处理 住房基金一、企业的住房基金 按中国现行制度规定,核算企业从各种来源科目中增设“住房周转金”科目,核算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周转金”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取得的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企业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住房补贴资金、企业收到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周转金和城市住房基金拨入的资金、企业取得的住房周转金存款的利息收入、企业以前年度单独核算的住房基金结合,按规定转入住房周转金、出售住房的所有权时发生的净收益等内容:借方登记企业用住房周转金发放提租补贴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住房周转金用于代管住房的维修和管理、企业购建住房或住房使用权,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部分、计算应由住房周转金负担的住房借款利息、企业出售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应由企业住房周转金部分负担的住房所有权时发生的净损失等内容。 为了反映所有住房基金的来源和运用,企业还应设置“住房基金”备查簿,辅助登记企业取得的各项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辅助登记中的代方,反映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借入的住房资金、购入住房使用权的摊销等;借方,反映企业用住房基金购买职工住房、改造职工住房、缴纳公益金、归还住房租赁保证金和住房借款等;其贷方余额为可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住房周转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包括在“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内。在财务状况变动表中,“住房周转金”科目的来源和运用,均应包括在“增加长期负债”和“偿还长期负债”等有关项目内。 二、事业单位的住房基金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收到自管住房出租收入,收到住房方面的其他资金以及取得的住房基金利息收入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同时,按出售的固定资产的原价: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将已出售职工住房的原价、出售收入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事业单位提取的住宅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借记有关支出及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向物业管理企业划转已售住房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维修费,支付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费用,支付住房建设支出以及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相关词条 标准差 避险基金 成长型基金 产业投资 产业投资基金 场内基金 对冲基金 FOF 分散风险 非交易过户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股票基金 公司型基金 公募基金 股市平准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参考资料1、http://house.sina.com.cn/a/2001-10-22/4180.html2、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2003_10/5/2111335086.htm3、http://fj.house.sina.com.cn/news/2008-01-31/3937720.html
目录 1什么是基金分拆 2如何看待基金分拆 3基金分拆的意义 什么是基金分拆 基金拆分是在保持投资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总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计算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 如何看待基金分拆 目前,基金分拆是基金持续营销的一种营销手段,其优势在于对申购者而言,可以以较低价格买到绩优老基金;基金分拆可以将基金份额净值精确地调整为1.00元。这种通过直接调整基金份额数量来降低基金份额净值的办法,不会影响基金的已实现收益、未实现利得等会计科目及其比例关系。 一般来说,基金分拆前后,基金的运作方式不会改变,但是由于基金的分拆而导致大量资金的涌人从而使基金规模急剧扩大,也有可能改变分拆后“新基金”的净值增长率,降低投资者在一定期间里的收益。 关于“分拆”,有人给出了一个的理由:净值过高,投资者不愿意申购。但“净值”高可以成为“分拆”的理由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对于具体基金的“净值”很高,不知道大家是否认真思考过相关基金的净值为什么会高?此次相关基金净值高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基金持有的一些股票在前期行情中上涨得很好,因此将一些基金的净值推得很高。但股票的价格是有涨有跌的,相关基金如果风险控制的不到位,或者没有能够兑现赢利,净值也将会下跌的很快。因此说,已经蕴含了较大风险的高净值,也根本不适合成为“分拆”的理由。 从长期的角度来看,基金公司不给投资者回报也可以推高基金的净值。因为基金公司习惯把分红说成给予投资者的回报,所以,如果后市有了可以“分拆”操作的预期,那么,将来就没有哪个基金公司愿意回报投资者——给投资者分红了。由“分拆”可能会给基金公司带来的新的道德风险,非常值得市场重视。 基金分拆的意义 2007年5月,有十几只基金先后进行了分拆,分拆成为基金业的一个新热点,投资者可以了解一下哪些基金具备较好的分拆条件。 就2007年基金产品来看,首先是基金业绩应该表现得很好,其次就是它的规模最好比较小,由于历史原因或者持有人结构的原因使得部分老基金规模比较小。从2006年到2007年的这段行情中,高净值的基金申购数量比较少,遭遇的赎回却比较大。当基金净值到3元多钱了,老百姓容易觉得贵,所以很少有人申购。也就是说,基金份额规模上赎得多进得少,这也对这些绩优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后续操作产生影响。在这种状态下,这些绩优的规模比较小的基金可能会选择分拆的形式。分拆,不会影响原来持有人的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分拆其实在2006年才开始走热的,富国天益是第一只分拆基金,然后大成精选等基金持续进行分拆,然后包括银华核心价值优选在内的15只基金进行分拆。分拆的条件首先是单位净值在1元钱以上,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分拆的基金基本上都是历史业绩比较好的,得到投资者认可的。由于净值比较高,投资者认为贵了,使得它的规模比较小。这些基金现在进行分拆,目的主要是通过持续营销扩大规模。 目前投资者对基金净值存在一种畏高的心理,比如看到3元钱的基金就会觉得太贵了,不管这只基金管得好还是不好,都觉得太贵了,还是倾向买便宜一些的。所以某嚣种程度上,分拆也是因为这样一种背景,才会被那么多的暑基金公司所采用。 基金分拆对基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会影响到原持有人的收益?首先分拆只是对基金单位净值份额进行调整,就分拆本身而言,对投资者的收益是不造成任何影响张的。这一点相对于大比例分红,是一个很大的优势。 如果说有什么影响,主要在于,现在的分拆基本上都伴随着后期持续营销这样一个举措。在目前的市场情况,持续营销往往会导致比较大规模资金的进入。但这个影响也要一分为二来看,一方面基金的规模扩大了,投资者要看一下市场的环境是怎样的,扩大的规模是否适合当前的市场。另一方面,如果分拆的规模过大,比如说一下子从几个亿扩到上百亿,就会出现一个问题——长于管理小规模基金的基金经理是否适合管理大规模基金。这对原有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影响,需要探讨。因此,最终还是要看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如何,看经过一段时间的建仓调整之后,后续表现怎样。对投资者而言,最重要是看这只基金的长期获益能力怎样。 其实大家所担心的问题,是会对基金业绩有一些后续的影响。基金分拆其实不改变投资者的基金存量的问题,投资者的份额多了,但是投资者基金资产总量是不变的。可能短期内,基金经理面募集到的新资金需要有一个建仓时间,业绩可能出现一些波动,但是从长期来看,在市场中长期向好的预期中,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更广阔盈利空间。
政府公债基金指专门投资于直接或间接由政府担保的有价证券的基金。技资对象包括国库券、国库本票、政府债券及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投资于这种基金的最大优点是安全性高。因为它有政府担保,收益相对稳定,且流动性也大。 由于这种基金的投资对象有政府的担保,所以比较安全。政府债券作为一种投资对象有其优点,也有其不利的地方。由于政府有可靠的能力来按期偿还已发行的债券,因此这种债券的质量比较高,不会使投资者感到有到期不能还本的危险,政府也不会对到期债券应付的债息有所拒付或拖欠,因而,投资于这种债券是比较安全稳定的。政府债券有较为广泛的现成市场,买卖非常活跃。特别是在机构投资者之间,交易更是不断发生,所以债券持有者如果需要资金,很容易把它销售出去,其流动性和可卖性都是比较高的。但是基金的股价仍然是会波动的,这是由债券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债券的本身价值并不是不变的,对它影响最大的就是利率。这是因为债券的债息率是比照发行时市场的利率而规定的。如果定得较低,就会使债券无人购买;如果定得偏高,当然债券的销售就比较方便,但这会增加发行单位的负担。因而债息率总是以市场利率的高低为标准来加以确定。在市场利率较低时,债息率一般也定得比较低,这对发行债券的单位来说是有利的,因为,发行单位支付债息的负担可以轻一些,反之则对债券的发行单位不利。可是市场利率受许多因素的影响,而经常处于变动的状态,不是债券发行单位可以控制得了的。债券在市场上的交易是以贴现的方式进行买卖的,要使债券在市场上卖得出去,必须提高贴现率而使债券价格降低,如果这时的债券持有者出售债券,那么他必然要遭到损失。如果当前市场利率较债券原定的债息率低,则债券的交易将因降低贴现率而使债券的价格升高。倘若这时债券持有者出售债券,他可能在买卖价格的差额上获得资本增益。由此可以看到市场利率的变动对债券的价格是很敏感的,会因此造成债券价格随利率的变动而不断起伏。一般地说,利率如果下降,债券的价格就上升.基金的股价行情也就看好;利率如果上升,债券的价格就下降,基金的股价就有跟着下降的可能。政府公债的投资人目的在于能够使其投资本金不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寄希望于基金管理公司能够抓住最好的投资时机以获得最大的利润。相关词条 管理理论 管理软件 西方经济学 期货 国际金融 MBA 经济学派 股票 银行 保险 人力资源 经济学家 基金 财政 贸易 参考资料 1.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 2.和讯网:http://www.hexun.com/ 3.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目录 1什么是基金收费 2基金收费的内容 3基金收费的收费形式 什么是基金收费 基金收费是指按一定标准从基金收益中提取或向某些当事人收取费用。 基金收费的内容 基金收费包括:管理年费、保管年费、业绩报酬、首次认购费、赎回费与投资财务费。 基金收费的收费形式 首次认购费 基金首次认购费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基金时支付的认购手续费,首次认购费又称发行费。发行费一般附加在基金认购价上,这种费用须向投资人收取,主要用于基金的宣传、中间人的佣金及发行时的其他费用支出。其费率的高低取决于基金的类别。香港投资基金公会公布的发行费率为:货币市场0~2%、债券3%~5%、股票5%~6%、认股权证5%~7%。国内目前已发行的基金的首次认购费均比较适中,多数费率为3%。 经理人费 经理人费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为基金或基金公司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而每年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的管理费。经理人管理年费是基金管理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开支不能另外向基金或基金公司中摊销,更无须另外再向投资者收取。管理年费的提取通常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每月月末提取,即按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每年一定比例的费率,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由基金保管人从基金资产账户中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人费的计算公式为: D=E×R×S/360 其中:D为每个估值日的管理费; E为每个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为基金管理人管理年费率; S为每个估值日距上个估值日实际经过的天数。 管理人管理年费率的高低因基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同时,不同地区或基金业发展程度不同也导致其高低不一。风险程度越高的基金,其年费率也越高。其中年费率最高的基金为证券衍生工具基金,如认股权证基金的年费率高达1.5%~2.5%。最低的要算货币市场基金,其年费率仅为0.25%~1%。香港基金公会公布的其他几种基金的管理年费率为:债券基金年费率为0.5%一,1.5%、股票基金年费率为1%~2%。在基金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基金的管理年费率通常为1%,但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则略高于1%。在我国。基会业的年费率不尽相同,如天骥投资基金的管理年费率为1.2%,淄博基金的管理年费率为1.5%。2000年2月,10家新基金(金泰、兴华、开元、安信、裕阳、富国、长盛、鹏华、大成、嘉实)公告,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并报经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将各自所管理的基金的管理人报酬,由原先的基金净值2.5%固定费率下调至1.5%固定费率加计业绩报酬。 基金托管人费 基金托管人费指托管人因替基金提供保管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托管人费的计算公式是: H=E×R’×S/360 其中: H为每个估值日的托管人费用; E为每个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R’为托管人年费率; S为每个估值日距上个估值日实际经过的天数。 托管人年费率国际上通常为2.5‰,但有的可能略高于2.5‰,如天骥基金、蓝天基金等,其托管人费率为3.0‰。托管人费是按每个估值日基会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的费率逐日累计至每月末支付托管人的,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赎回费 赎回费仅对开放型基金而言,而且没有特定的标准,越复杂的投资工具,收取的费率会越高,但也有某些基金甚至没有赎回费,如货币基金。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 (1)公告、通知、编制、翻译及印刷年、季、月报等费用; (2)基金上市交易时的各类费用(包括上市初费、月费、年费等); (3)基金核算师费用、法律顾问费用、投资顾问费用; (4)基金应缴纳的一切税款及政府机关收费; (5)基金成立费及受益人大会所支出的费用; (6)为基金借款应付的利息; (7)为基金投资所应支付的价金及有关直接购销费用。
目录 1什么是政府性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 什么是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要求,从1996年起,将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基金、公路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农村教育费附加、邮电附加、港口建设费、市话初装基金、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等 13项数额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费)(以下统称“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为了做好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预算管理原则与预算级次划分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总原则是: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基金的预算级次划分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在未作出新的调整之前,有关收入的划分暂以原规定为准,即目前属于中央政府的收入,仍作为中央基金预算收入;目前属于地方政府的收入,仍作为地方基金预算收入;目前作为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的收入,仍作为中央与地方共享基金收入。 地方财政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根据国务院〔1996〕29号文件要求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后,也视同地方政府的基金收入,预算级次为地方预算收入。 二、关于预算编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由国务院规定复式预算编制办法。上述基金收支预算在国务院复式预算办法正式颁发前,在财政预算上暂采用单独编列办法。即各级财政部门单独编列一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将基金收入与基金支出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排列,不计入一般预算收入总计和一般预算支出总计。 2.各基金征收部门和使用部门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根据财政部门的部署,汇总编报下年度的分项基金预算。分项基金预算经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执行。 3.基金预算内容包括年度基金收入预算与基金支出预算,以前年度基金结余也应在基金预算中反映。基金收入预算根据上年度征收任务完成情况和本年度征收任务及征收标准调整变化情况等确定;基金支出预算根据基金收入情况,按规定的用途、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编列。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应按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编报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基金预算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各部门批复。 地方财政部门应于预算年度开始后的10日内,将汇总的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财政部。 三、关于预算科目设置 各部门、各单位在办理基金收入缴库时,适用199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各级财政部门办理基金支出时,适用199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政府性基金收支科目具体内容由我部另行规定。 四、关于预算执行 (一)关于基金缴库 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条例》办理收入缴库。各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除农村教育费附加由税务或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管理外,其余各项基金由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事机构同级财政部门或经同级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负责征收管理。为做好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原则上仍按现行管理办法收缴,即原由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事机构就地监缴的中央基金预算收入仍由专员办监缴入库,原由中央主管部门集中收缴的基金,仍由中央主管部门征收,并根据基金收缴情况每月分次办理缴库。原由地方部门收缴的基金,仍由地方收缴。缴库时应按基金所属预算级次分别缴入中央国库或地方国库,即属于中央基金预算收入的全部缴入中央总金库,属于地方基金预算收入的全部缴入地方金库,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的基金预算收入由地方收款部门按规定的比例分别将留归地方的收入缴入地方金库,属于中央收入的部分,汇解中央主管部门集中缴库。对于规定缴纳税款的基金收入,在扣除应缴税款后办理缴库。 为加强基金收入缴库的管理,防止出现混库,各中央主管部门与地方收款部门或单位之间应建立健全基金收入上划和缴库对帐制度,特别是要严密共享收入汇解的对帐。 基层收款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缴国库的基金收入应严格管理,并应在国家银行开立待缴款专户,将每日收取的收入全部送存专户。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应缴专户的资金转为储蓄存款或混入本单位的经费存款帐户。专户的资金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缴,不得坐支、截留。 基金收入的缴库一律使用“一般缴款书”。缴款书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填列完整、正确。其中:缴入中央金库的,填写方法如下:“财政机关”栏填写“财政部”, “预算级次”栏填写“中央级”;“预算科目”栏按财政部制发的“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填写。缴入地方国库的按相应的财政机关、预算级次和财政部制发的“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填写。 (二)关于支出管理 基金的支出本着“先收后支”的原则办理。财政部门办理各项基金支出的拨付,应根据核定的支出预算及基金收入入库的进度办理,并应保证用款单位的用款需要。部门和单位使用基金时,应严格按资金渠道,在规定的开支范围与开支标准内使用,不得与单位其他资金和正常经费混淆,也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 各级财政、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对基金支出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会计核算程序,确保基金按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三)各基金征收部门和基金使用部门与单位应按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的报表和文字说明材料。 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基金收入的征收缴库情况及使用管理情况。各基金收入部门和基金使用部门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查出的违纪问题,专员办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就地处理,对检查发现的混库问题,应就地及时予以调库,个别因特殊情况无法就地更正的问题,按财政部《关于改进中央预算收入对帐办法的通知》(财监字〔1995〕8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上报,由财政部通过财政结算扣回。 五、关于决算编报 各基金征收部门和使用部门于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基金决算草案。基金决算草案应在对全年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进行清理核对的基础上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收支数字,转移资金。基金决算各项数字必须以经过核实的基层单位会计数字为准,汇总编报,不得由主管部门估列代编。一个部门管理使用多项基金的,应分别基金项目逐一编报。 各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布置,认真编制本单位的基金决算草案,在规定期限内上报。 各部门在审核所属各单位决算草案的基础上,汇总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并附决算草案详细说明,经部门行政领导签章后,在规定期限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六、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科目设置 为了核算基金收支余存,在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核算预算资金部分增设以下会计科目:在资金来源类增设“基金收入”一个总帐科目,用于反映各项基金的收缴入库及结存情况,总帐下按基金种类分设明细科目;在资金运用类增设“基金支出”一个总帐科目,用以反映各项基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基金收入根据同级国库报来的入库情况记帐;基金支出按实际拨付数记帐。 七、其他 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1996年各项基金按我部规定已纳入预算管理的,继续执行原规定。1996年尚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基金征收部门和单位应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将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滚存余额,于1997年1月30日前足额缴入同级国库。 有关各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由同级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地方基金管理的具体规定。 我部及各有关部门过去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基本建设基金 (capital construction funds) 目录 1什么是基本建设基金 2基本建设基金的特点 3设置基本建设基金的意义 4基本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 什么是基本建设基金 基本建设基金是指国家设立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专项资金。该项基金设立于1988年,旨在解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占用多与财政按年度分配资金之间的不协调问题,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够获得充足与稳定的资金供给。 基本建设基金的来源 国家基本建设基金来源于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中的部分收入以及其他财政收入。 基本建设基金的特点 1.属政府设立的基金基本建设基金是中央政府利用其经济管理职能和财政能力而设立的。任何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都不可能有如此巨大的经济实力。因此。基本建设基金的实质是国家积累基金的具体化和法律化。 2.投向具有政策性基本建设基金的使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经营性投资主要用于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后劲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非经营性投资主要用于中央直接举办的文化、教育、卫生、科研和大江、大河的治理等建设项目。由此可以看出,基本建设基金的投向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3.实行经营性的管理经营性的基本建设基金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用经济办法进行经营管理,从而有利于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逐步建立投资约束和风险责任机制,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 4.有固定的资金来源按规定,国家基本建设基金每年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与财政其他费用分开,从而为基金的正常运作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5.能够周转使用由于基本建设基金的经营要求保值和增值,增值的部分又转为基金,收回的基金贷款本息不再交回财政,年度基金结余也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交财政,从而使基本建设基金实现自我周转,不受财政经常性收人丰歉的直接影响。 设置基本建设基金的意义 实行基本建设。拨改贷一制度,变国有资金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是我国投资管理体制方面的重大改革。但是,“拨改贷纾并没有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投资领域存在的弊病。在投资资金上,中央掌握的投资与承担的重点建设任务不相适应,资金来源不够稳定。在投资安排上,仍然采取行政办法,按条块隶属关系切块分钱,权、责、利还存在脱节现象,敞口花钱的情况也相当普遍。 建立基本建设基金制,将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的用于一些重大的社会发展项目的建设资金,作为基金周转使用,有助于克服上述弊端。在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中,基本建设基金包括两项内容:二是对非经营项目投资的国家基本建设基金拨款投资,二是对经营性项目投资的国家基本建设基金贷款投资。基本建设基金同其他财政收支分开,实行专款专用,保本增值。同时,贷款基金的使用强化了投资的商品属性,使国家通过资金供应与资金使用者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新型的经济关系。这对于减轻财政负担、稳定投资来源渠道,硬化投资的预算约束,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实现经济腾飞,必须有充足的国民经济发展后劲。而那些基础工业、基础设施以及重大的社会发展项目建设需要的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因而,必须保证这些项目的资金来源稳定充足。建立基本建设基金制,正是适应了这一现实发展的需要,是促进我国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基本建设基金的使用范围 基本建设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生产力布局和中长期计划的要求,必须坚持量人为出的原则基本建设基金的使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 1.经营性基金经营性基金主要用于中央举办的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基地,跨地区的、面向全国的交通运输工程、邮电通讯骨干设施,关键的机械、电子、轻纺工业项目,重大农业基地和重点防护林工程,关键的新兴产业项目的建设,以及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建设的扶持等等。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又分为硬贷款和软贷款两种:硬贷款主要用于还款能力较好的建设项目;软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政策性投资的建设项目。 2.非经营性基金非经营性基金主要用于中央各部门直接举办的无经济收入的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项目的建设和大江、大河的治理工程等。 国家基本建设基金制建立之初,基本建设基金由财政部按期拨给建设银行,由其负责管理。同时,组建了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六个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国家专业投资公司运用建设银行提供的基本建设基金贷款,可以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投资,从而形成“项目资本”;国家专业投资公司也可以委托建设银行以贷款形式向建设单位投资,从而形成“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委托借款”。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经营性基金,由建设银行按照各主管部门的安排发放贷款,从而形成“部门基建基金借款”。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组建后,部分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由财政部划拨给国家开发银行,由其向建设单位发放贷款,从而形成“‘国家开发银行投资借款”。原六个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并人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新组建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负责一部分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的经营。非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由中央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建设银行按照国家计划和主管部门的安排实行拨款,从而形成“基本建设基金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