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项挂钩法 所谓单项挂钩法,是指对货币需要量增长率进行单项指标跟踪,即只与经济增长率一个指标挂钩。。">编辑] 单项挂钩法的计算 单项挂钩法用公式表示为: RMD = aRE 式中: RMD代表货币需要量增长率; RE代表(实际的)经济增长率; a代表货币供应系数。 按照单项挂钩法的思路,货币供应系数a一般是大于1的,即经济每增长1%,货币供应量必须增长1%以上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货币的客观需要,才能保持货币供需均衡(这也就是货币供应"超前增长"的本意所在)。">编辑] 单项挂钩法的缺陷及对策 单项挂钩法的困难是:货币供应超前系数a究竟如何取值? 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截取一段历史时期,剔除某些非正常年份,选择经济发展比较健康、货币流通比较正常的年份作为参数。然后分别观察不同年度的两个增长率的比值并综合求证。 第二种方法是不作时间剔除,用大样本作时间参数,在一段历史时期中求平均值。虽然可能有些年份的货币流通不太正常,但货币供应在长期的曲折波动中,一些不正常的因素会随着经济的调整而自动被抵消。 有些日本经济学家建议我国货币管理当局,如果经济增长率为7%~8%,那么,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以13%为宜,而有些美籍华人专家则建议,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在7%~8%的经济增长率条件下,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以15%为最好。这就是说,a值可以达到1.7~2.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弗里德曼的“规则论”也包含货币供应超前增长的成分。他说,美国要保持3%的GNP稳定增长率,货币量应按年率4%~5%的规则增长,这表明,在他看来,美国货币供应的超前系数在1.33~1.67之间。">编辑] 单项挂钩法的特点 这种方法是为了弥补“三项挂钩法”的缺陷而产生的。其特点是让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咬住经济增长率,但又不是采取对应的挂钩方式,即不是经济每增长1%,货币供应量就只能增长1%,而上二者保持一定的幅度差,通常称之为“货币供应系数”。按照“单项挂钩法”的公式,货币供应系数一般是大于1的,即经济每增长 1%,货币供应量必须增长1%以上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货币的客观需要,才能保持货币供需均衡(这也就是货币供应“超前增长”的本意所在)。主要理曲如下: (1)经济的增长需要货币供应超前增长。 虽然货币流通以商品流通为前提,货币供应的增长需要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为前提,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但是经济的发展并不是无条件的,它需要有货币供应作“原动力”,用马克思的话来讲,货币是“发动整个过程的第一推动力”。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离开了货币这个“推动器”,国民经济这部大机器就不能启动和运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每年都要一定数量的基本建设投资,而项目的建设周期少则二、三年,长者要几十年才能见效。即使有当年投资当年投产的,其投产收益也不能完全补偿其投资,而项目的建设期间或见效之前,需要不断注入货币,这形成了经济增长与货币供应的缺口。再则,项目建成后,企业一投产,周转备用金就要增加,流动资金占用会越来越多,而企业自身积累却极为有限,大量的资金占用需要靠银行贷款解决。随着资金占用水平的提高,企业资金自给率却相对降低,不仅新建企业如此,老企业也不例外。 (2)货币流通速度的延缓需要货币供应量更快地增长,才能使之与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平衡。 因为按照货币流通规律(M=PQ/V),可以有两点推论:一是在 PQ不变时,V减慢,则M的值就要增加。二是在PQ增长时,v减慢,则M的增长速度必快于PQ的增长速度,方能保持等式的成立。 (3)货币供应较之经济发展的超前增长不仅表现在数量上,还表现在时间上。 即在商品还没有生产出来之前,货币就已经被预付到流通中去了。马克思曾经指出: “如果银行把银行券预付给也许是身无分文的资本家A,指望资本家A把银行券如同其他货币一样转化为资本,并且逐渐地从产品中不仅取回投在产品上的预付款,而且还把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以贴现等形式付给银行,那么,情况就不同了。在这个场合,G实际上不是现有商品的转化形式,而是这个形式的外表。实际上,G是那些还需要被生产出来的商品的转化形式,或者是将使用劳动的转化形式。”这就是说,商品还未生产出来之前,银行就把货币预付给企业了,企业用预收的货币作为资本从事商品生产经营。马克思认为这种形式“必定会对生产‘制度’的发展产生有利的影响”。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条件下,银行与企业,以及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预收预付关系是不可扼制,也不应该扼制的。 (4)经济的增长固然是货币供应增加的决定性原因,但并不是唯一的原因。 除了经济发展需要供应货币外,社会其他方面的进步也需要占用一定量的货币。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货币流通与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货币流通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它不仅服务于商品流通,而且还要满足其他方面对货币的需要。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化的进程中,不仅货币本身的内涵在不断扩大,而且货币仅以商品作为“物资保证”的理论有所突破,在虚拟经济中,金融性交易所需要的货币量大大超过货币为实物交易服务的比例。参考文献↑ 1.0 1.1 曹龙骐.《金融学》第十二章 货币需求↑ 翟书斌.《金融学》第七章 货币需求相关条目多项挂钩法
苏泊尔集团简介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炊具研发、制造商,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炊具行业首家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32)。 树立优良品质观念,是品牌成功的基石 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27日,创立伊始就率先推出执行国家新标准的压力锅产品,并独创“安全到家的品牌诉求,使苏泊尔牌压力锅一举成为国内压力锅市场的领头羊。从此,“安全到家”的苏泊尔产品深入人心,苏泊尔几乎成为压力锅产品的代名词。 苏泊尔13年来的成长历程,更以优良的品质观念,作为打造苏泊尔品牌的坚实根基。如今,苏泊尔以涵盖炊具、小家电、厨卫家电三大领域600 多个规格的产品而将品牌的触角延伸至厨房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因此,苏泊尔始终认为,惟有确保产品的优良品质,使苏泊尔的所有产品都经得起消费者最严厉苛刻的考验和挑选,才能使苏泊尔品牌屹立长青。 公司是全行业首家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的企业,即 ISO9002、ISO14000、GB/T28001认证体系。公司连续被评为 “AAA级”资信企业、“五星级工业企业”。并在全行业率先通过中国方圆标志认证、 ISO900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美国UL安全认证。“苏泊尔”商标在 1999年12月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并于2002年3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2004 年 9 月“苏泊尔”牌压力锅、不粘锅产品还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成为首家获得双奖的炊具企业。压力锅产品连续八年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被轻工总会誉为“中国压力锅第一品牌”。复合片材炊具产品于2005年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 开创厨房生活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食精髓 1998年,苏泊尔提出“做什么菜,用什么锅”的品牌主张。2000年,苏泊尔又提出“创意厨房好生活” 的品牌主张,打造“爱的厨房”。13年来,苏泊尔的不断努力,造就的不仅是国内炊具行业第一的企业地位,更以企业的实际行动帮助中国千百万消费者逐渐走上了健康、快乐、充满新意的现代化厨房生活,同时也进一步传承发扬了中华传统饮食文化,将中华美食精髓与炊具完美融合,进入二十一世纪,迈入世界炊具领导品牌行列的苏泊尔开始了新的创意革命。以 “创意厨房好生活”为苏泊尔品牌的最高追求,致力于成为倡导现代厨房高品质生活的行业引领者。 引入现代化管理机制,建设一流国际化企业 自1998年完成改制以来,苏泊尔始终坚持以“发扬传统饮食文化、坚持差异化产品策略、深度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持续推进品牌提升与相关多元化延伸”为发展战略,通过强化外部市场服务体系、完善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等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一家民营科技型企业,苏泊尔率先在企业内全面导入平衡记分卡 (BSC) 战略实施系统;同时对企业内部管理运作进行大胆改革,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使企业朝着更高效率、更多效益的现代化企业方向迈进。苏泊尔积极致力于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能力,不断加强市场竞争意识,使苏泊尔逐步发展成为在品质品牌、生产规模、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制造企业。 凭借强大的品牌优势、技术研发及创新能力,苏泊尔最终成为国内炊具制造行业的领航者。公司先后建立起玉环、武汉、东莞和杭州四个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分布合理、辐射全国、贴近主要外贸口岸的生产基地布局。同时,公司重视开拓国外市场,产品出口欧美、日本、中东、东南亚等国,外销份额逐年扩大,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06年,公司销售额达到207893万元,实现利润14881万元,上交税金7997万元。 不断锐意进取,未来继续超越 经过多年积累,苏泊尔在小家电市场领域也已经具备相当扎实的基础,随着上市募集资金在智能整体厨房和智能灶具项目的投入,小家电业务将取得飞速发展。未来,苏泊尔将通过深入掌握炊具和厨房小家电核心技术,不断完善技术研发体系,同时通过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巩固提升中国炊具市场第一品牌的领先地位,努力将苏泊尔建设成为以炊具和厨房小家电为基础、以家庭整体智能厨房为发展方向的国际一流厨卫产品制造商! 公司机遇与挑战并存,苏泊尔人将在苏泊尔“超越”经营理念的引导下,继续发扬“超越”精神,树立苏泊尔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优良形象,通过长期稳健的经营将苏泊尔建设成为开创中国 2l 世纪厨房革命、创造科技美好生活的炊具行业领航者,以及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一流品牌的上市公司! 共同致力于建设厨房现代化,创造人类美好生活! 苏泊尔的盈利之道 虽然向SEB转让控股权让苏泊尔三个字名扬天下,但是炊具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的强劲增长才是苏泊尔集团高净利润增长率的来源 提及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苏泊尔集团"),人们或许仅对其中的"苏泊尔"三个字印象深刻。确实,在很多年里,苏泊尔就是压力锅等炊具的代名词。不过,炊具业或者说苏泊尔远非苏泊尔集团的全部业务。 在全国工商联评选的2006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苏泊尔集团名列净利润增长率首位,其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8117%,紧随其后的郑州市思念食品有限公司同期净利润增长率为1217.72%。而同期,主营炊具业务的苏泊尔,净利润增长率不足50%。 由锅起步 上个世纪80年代,"苏泊尔"还只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个体企业"。幸运的是,它成为沈阳双喜压力锅厂的小配件供应商。沈阳双喜是当时国内知名的国有大型企业,它统治了中国压力锅市场长达30年。 与沈阳双喜的合作让苏泊尔很好地了解了压力锅市场,并最终进入这一市场,这为其日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苏泊尔集团董事长苏增福多次明言,"一口锅的起步"非常艰难。 其时,成本差异是苏泊尔最突出的困难。当时,压力锅生产属于管制产业,实行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双轨制",这令苏泊尔集团与沈阳双喜相比,处于明显劣势。沈阳双喜采购铝锭的价格是每吨2700元,苏泊尔的采购价格却达每吨1.6万元。生产一只压力锅,沈阳双喜要5.4元,而苏泊尔要32元。 最初,苏泊尔没有品牌,而是与沈阳双喜达成联营,购买"双喜"商标。这种方式对沈阳双喜来说,并不陌生,现今的爱仕达等企业都曾与沈阳双喜有过类似合作。1992年后,浙江大学毕业的苏显泽在父亲安排下加盟苏泊尔,苏泊尔的领导人才逐渐形成品牌意识。他们开始以"玉环双喜"品牌销售压力锅,每年向沈阳双喜支付300万元"商标使用费"。 玉环双喜增长快速,却令沈阳双喜深感不安。1994年12月25日,借国家强制推行压力锅新标准之机,沈阳双喜将苏泊尔排除出联营企业的队伍,并终止了对"双喜"商标的授权。 这对苏泊尔来说,不啻于釜底抽薪。1992年,用"双喜"牌子,苏泊尔销售了111万只锅,而被沈阳双喜开除后的一个月,"苏泊尔"品牌锅一口也没卖掉。"一旦失去名字,就意味着失去一切",多年后,苏显泽回忆起当年的岁月,依然感慨颇多。 不过苏泊尔很快恢复过来,并在拥有自主品牌的第二年,成为行业老大。如今,苏泊尔拥有浙江玉环、杭州、湖北武汉和广东东莞四大生产基地,而位于浙江绍兴和越南胡志明市的两处基地正在建设当中。 2004年,苏泊尔在A股上市。"我这叫跑龙套一不小心跑出了个名角儿。"苏增福以此表述自己一手缔造的炊具王国的境遇。 逐渐退出炊具业 由锅起步并成就炊具王国的苏泊尔集团最终决定退出炊具业务。苏泊尔的2006年,最大看点就是与SEB的战略合作。 从2004年开始,在大中城市压力锅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的苏泊尔,出现业务增长停滞的局面;当年,其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分别下滑14%和 17%。2005年,苏泊尔虽然极力推出新产品并开拓海外市场,但收效不大,全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只与2004年基本持平。苏泊尔的发展遇到瓶颈。 与此同时,全球最大的小型家用电器和炊具生产商之一的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SEB Internationale S.A.S.下称"SEB国际"),其销售收入是苏泊尔10倍多,但是在中国的发展,却并不理想。2005年,SEB及其关联公司在华总销售额不过 0.77亿元人民币左右。近两年来,SEB在欧洲的销售开始下降,甚至关闭了一些欧洲生产线。业界预计,如果SEB能将生产和销售中心移至中国,可将人工成本降到原来的1/50。 2006年8月,苏泊尔公告了与SEB之间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按照协议,SEB分三步完成对苏泊尔的战略投资:(1)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增福、苏显泽向SEB国际协议转让2480.6万股苏泊尔股份;(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向SEB 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000万股股份;(3)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要约的方式向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部分苏泊尔股票。 前两步已经于今年8月完成,SEB国际通过协议转让和定向增发方式获得6480.6万股苏泊尔股份,占其总股本的30%,为第一大股东。之后, SEB向苏泊尔社会公众股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47元,收购目标数量是22.74%的股份,从而实现对苏泊尔的绝对控股。 "此次战略合作,SEB国际将控股50%-60%,要耗资23.7亿元,是其净资产额的1/3。" SEB财务顾问国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戴丽君曾向本刊表示。国泰君安的一份测算表明,每股47元的要约价格,较公告日前二十日均价40.74元溢价 15.4%,大大高于其此前预计的每股18元的价格。 对于SEB的入主,苏显泽认为有利于苏泊尔的发展。他曾对本刊表示,SEB投入如此巨大,一定不会放弃苏泊尔品牌,"苏泊尔进入小家电领域仅有 4年,虽处国内第二,但与第一之间差距很大,技术压力比较明显,而SEB在全球9类产品上的专利技术非常具有吸引力。"按照约定,收购完成后,SEB将向苏泊尔注入技术并转移OEM订单。 然而,外界对这项收购却有所怀疑。去年,收购案甫一公告,同行即联合反对,认为方案不利于行业发展,还为此召开了听证会。证券市场对苏泊尔的未来同样存有担忧,本刊注意到,虽然SEB要约收购价存在大比例溢价,但大部分券商研究员均调低了苏泊尔评级,建议股东接受SEB的收购要约,将股票售出。不过,市场的担忧主要来自于对SEB能否实现绝对控股的疑虑,以及如果苏泊尔暂停上市而造成的时间成本,一旦SEB实现绝对控股,大部分研究员相信苏泊尔可以更快更好地发展。 要约收购的结果即将于12月20日揭晓,无论成败如何,苏泊尔集团和苏氏家族都将失去对苏泊尔的控制权。此前,上市公司的炊具制造业务是苏泊尔集团的主要利润来源,苏泊尔集团网站也宣称自己是国内最大的炊具制造商。如今,苏泊尔集团在苏泊尔中的股份下降到25.03%,即使加上苏增福苏显泽父子的个人股份,也不过36.44%,而SEB国际未来将持股50%以上。 或许今后,苏泊尔集团不会再以炊具制造作为名片。 盈利高增长之源 由于处于SEB要约收购期,我们无法对苏泊尔集团做正式采访,也无法确知上述各项业务在苏泊尔集团内的利润贡献及其今后的发展潜力。但是,本刊记者了解到,此前,来自炊具制造方面的利润确实是苏泊尔集团的一大块,既然决定让渡了炊具业务控制权,那么苏泊尔集团将向何处发展,其旗下还有哪些资产呢? 苏泊尔集团成立与1994年,注册资本2.5亿元,苏增福个人持有51.98%的股份。成立以来,苏泊尔集团便脱离了单一的炊具制造业务,先后建起炊具小家电事业链、医药事业链、海洋资源事业链、房地产事业链和贸易事业链5大产业链,已经成为一家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 苏泊尔集团网站介绍,目前,集团总资产达30多亿元,拥有15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3家合资公司,职工6600余名。2006年,苏泊尔集团销售收入达40亿元,比上年增长56%。 实际上,近两年来在关于苏泊尔集团的未来发展方向上,苏氏家族内部争论激烈。苏显泽倾向于立足炊具行业,继续做大,而其妹苏艳则希望集团逐渐淡出炊具业,向旅游、房地产和医药领域发展。在证券市场上,房地产业是2006年最被看好的行业;2007年,港口航运行业也迎来了一场盛宴,而旅游业则是消费升级概念中的典型受益企业。 据了解,苏泊尔集团在2004年前后介入炊具之外的多个产业,很快就赢得了快速增长。2006年,苏泊尔净利润增长率不到50%,而苏泊尔集团同期却取得了8117%的净利润增长率。由此可见,炊具业务之外其他业务的强劲增长,才是苏泊尔集团技压群芳的增长之源。 浙江南洋药业有限公司是苏泊尔集团医药事业链的代表企业,主要产品"克痢痧"、"妇炎灵"、"心脑健"、"理通麝香祛痛气雾剂"等多个品种先后被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和"中国中药名牌产品",近年来已在玉环、杭州和武汉先后建成了三个生产基地。而浙江苏泊尔制药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原料药、医药中间体,60%产品销往国际市场,其中替硝唑等五种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最重要的份额。 苏泊尔集团旗下海洋资源事业链,包括玉环大鹿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海运有限公司和合资的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其中,大鹿岛观光旅游已被推举为国家AAAA级景区;大麦屿深水港属国家二类口岸,是中国航海学会推荐的中国沿海8个天然避风港湾之一。目前,拥有温台两地最大的码头2万吨 (兼靠3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年吞吐量可达60万吨,国际国内集装箱内支线也已开通。另一个适应第三代以上集装箱船舶停靠装卸的5万吨级(兼靠7万吨)、年吞吐量为231万吨的多用途码头,也正在建设中。 另外,苏泊尔集团称其进出口贸易和房地产业势头强劲,已逐步成为苏泊尔集团产业中的新亮点,其中,2006年其进出口额同比增长235%。 外部链接 从夹缝中突围而出——访苏泊尔集团董事长苏增福“苏泊尔”六大优势缔造炊具帝国中国炊具品牌苏泊尔的企业文化之路
单本位制的概念 单本位制的核心内容是只有一种金属(金或银)作为货币材料,由国家法定其(金币或银币)名称及其所含金属重量,具有无限法偿效力,可以自由铸造和流通。而流通中的辅币则限制铸造,并实行有限法偿,以保证本位货币的主导地位。与复本位制相比,单本位制具有相对稳定性,其主要表现是国内流通的通货价值对金属不发生贬值,外汇行市也相对稳定。单本位制的类型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又称银单本位制,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白银作为法定的价格标准和最后支付手段的一种货币制度。银本位制产生的时间较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帝国就有银币流通,持续时间较长,直到19世纪时墨西哥、日本、印度等少数国家还保持银本位制,1935年中国才废除银本位制。银本位可分为银币本位和银两本位。前者是将银铸成特定形状的本位币,实行银币流通的货币制度;后者则是以银的重量单位──"两"作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的货币制度。银本位制下,本位币可以自由铸造与熔化,具有无限法偿效力,并可以自由输出输入。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一定重量和成色的黄金作为法定的价格标准或货币单位的一种货币制度。英国于1816年率先实行,19世纪70年代以后欧美各国和日本等相继仿效,金本位制成为世界范围内占主导地位的货币制度。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金本位制中止施行,10年后又以新的形式在各国先后恢复,但在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中全部崩溃。主要形式有:①金币本位制,法律确定金铸币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是金本位制的典型形式。其特征是金币可以自由铸造和熔化;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金币或黄金;黄金在国际上可以自由输出和输入。因此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单本位制。②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银行券只能兑换金块的金本位制。其特征是规定本位货币的含金量,但不铸造金币,国内不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重量黄金的银行券流通;银行券可以有限制地兑换金块;规定黄金官价,允许黄金自由输入,外汇自由交易。③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是银行券只能兑换外汇的金本位制。其特点是将本国货币与另一金本位制国家的货币挂钩,实行固定汇率,并在该国存放外汇准备金;银行券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和金币;银行券可以兑换外汇,国家通过无限制兑换外汇来维持本国货币的稳定。因此金汇兑本位制本质上是一种经济附庸国的货币制度,多为殖民地、附属国和战败国所采用。
单一规则概述 单一规则货币政策是指将货币供应量作为唯一的政策工具,并制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的数量法则,使货币增长率同预期的经济增长率保持一致。是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按一个稳定的增长比率扩大货币供应。又称稳定货币增长率规则。单一规则的提出 单一规则是美国货币学派代表人物M.弗里德曼作为相机抉择货币政策(即权衡性货币政策)的对立面提出的。弗里德曼认为,由于货币扩张或紧缩对经济活动从而对价格水平的影响有“时滞”,故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采取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必然产生过头的政策行为,对经济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这是西方国家产生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因此主张应实行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 ①货币数量保持不变,即货币增长率为零。由于美国每年经济实际增长率约为3%,人口增长率约为1~2%,因此将使物价每年下降4~5%。名义工资与物价水平均下降,在通货紧缩条件下也能充分就业。但名义工资下降会遭到工人反对,难以顺利进行。 ②按劳动力的增长率确定货币量的增长率,保持货币工资不变。由于经济增长率约为3%,商品价格水平将降低3%,这将遭到资本所有者的反对,亦难顺利进行。 ③以经济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之和为货币供应量增长率。以美国为例,货币供应量年增长率为4~5%,这样既可以保持物价水平稳定,也不会使名义工资下降,可以保证经济的均衡发展弗里德曼认为,这是“最适当的规则”。他建议,美国货币供应量年增长率应稳定在4~5%,除此之外,政府不用对经济进行其他形式的干预,完全让市场自发调节,保持经济均衡。 单一规则的主要内容 ①要确定货币量的定义,是广义货币量定义还是狭义货币量定义。当代货币学派常采用广义货币量定义,但他们认为狭义定义也可以表现这一规则 ②要确定一个货币量增长的百分比。多数货币主义者认为,每年货币数量的增长率,除满足实际经济增长的需要之外,还必须满足由于长期货币流通速度下降而引起的对货币量的追加需要。从美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货币量的年增长率宜保持在3~5%。 ③季节变动的操作问题。在一个年率内,不同季度或月份对货币需要量是不同的,在季节变动的操作方面较难处理。弗里德曼主张,可按每月增加率为每年增加率的1/12,或每周增加率为每年增加率的1/52来解决。 两种不同观点 西方经济学界对“单一规则”有两种不同的反映。赞同此规则的经济学家认为,由于当前人们对经济周期的原因及货币在形成周期中的作用,尚缺乏科学缜密的说明,西方国家不具备成功执行反周期货币政策所需要的技术知识,而且多重货币政策目标难以兼顾,相机抉择会导致过头的政策行为,因此,单一规则是可取的。反对此规则的经济学家提出如下理由: ①单一规则以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为条件,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阶段,实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和金属铸币流通制度,金属铸币流通制度虽具有自动调节功能,但仍不能避免周期性经济危机,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 ②单一规则忽视供给突然发生变化对货币需求的影响,例如石油提价和农业歉收使粮食价格上涨都会破坏这一规则; ③单一规则是假设货币流通速度按稳定的比率递减,但实证表明并非如此; ④虽然货币政策时滞会降低反周期效果,但不会使其效果为零。而且货币当局可以吸取经验教训,改善操作技术,提高权衡性货币政策的效果。基于以上理由,各国的货币当局仍多以权衡性货币政策来干预经济。
什么是薪资调查 薪资调查是指通过一定的调查手段,获取企业内部和外部信息,使企业薪酬设计、内外薪酬均衡水平以及内部岗位之间薪酬水平更趋合理,使企业薪酬具有竞争力。内部调查主要是工作量盘点和岗位评估。外部调查主要是对同行业、同区域企业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查。">编辑]薪资调查的类型 薪资调查的类型来看,主要有政府部门薪资调查、专业调查公司薪资调查和企业薪资调查3种。 政府部门薪资调查 国家有关部门、各级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对全国或本地区各行业各企业及职位薪资水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和工资指导线,公布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例如,上海、北京、南京、西安、成都、广州、深、哈尔滨、苏州等地,都对本地区各行业企业及职位进行了薪资调查,制定了本地区的工资指导线,用以宏观调控工资总量。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当地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分析;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及劳动力价格情况评估;本年度工资增长建议。工资增长建议包括工资增长基准线、工资增长预警线等。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预警线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工资可以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公布了当地劳动力市场部分职位工资指导价位。如,最近苏州市向社会公布了该市123个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5类不同学历层次新进单位人员的初期工资价位,市区制造业工人成本及其投入产出效益。其中的职位工资价位如总经理(厂长)年薪平均数为31942元,高位数为101978元,中位数为25800元,低位数为8033;总工程师年薪平均数为24067元,高位数为61046元,中位数为19476元,低位数为9887元;劳动人事部经理(负责人)年薪平均数为18807元,高位数为51970元,中位数为15575元,低位数为7362元;车工年薪平均数为10848元,高位数为 20910元,中位数为9832元,低位数为4427元等等。 专业调查公司薪资调查 由专业调公司根据行业企业需要或接受行业企业委托,对某种行业、某类企业和不同地区的同类行业企业的薪资情况进行调查,经分析和加工整理,将有关资料有偿提供给行业企业客户。例如,专门从事外企人事工资咨询的北京西三角公司最近调查,1999年北京市外企雇员平均年薪是:高科技企业为63987元人民币,工业制造企业为27856元人民币,快速消费品企业为20912元人民币。各类企业雇员薪酬占销售收入比例平均6.71%。 企业薪资调查 由企业根据本身制定人工成本计划、合理确定薪资水平的需要,对本地区和外地区同行业同类企业的薪资水平进行调查,求得面上的薪资信息数据,作为本企业制定人工成本计划及薪资水平重要的参考依据。据统计,目前南京地区70%的企业还没有薪资调查意识。这类企业的薪资水平往往还是几年前的薪资结构与水平,最多根据员工的业绩和企业和利润作一些微调,而忽视了企业的薪资水平在整个市场中的竞争力,造成了人才外流。而南京地区一些三资企业薪资调查意识较强,这些企业的人才资源部门常常花很大精力研究整个市场的薪资状况,从而设计出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与结构。1998年南京地区三资企业薪资水平人均1.8万元,远远超过了该地区1.1万元的平均薪资水平。 ">编辑]薪资调查意义和作用 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以工资指导线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合理确定地区、行业工资水平,建立和改进企业工资分配的决定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有利于试行以劳动力价位调查分析为主要方法建立劳动力市场价格指导体系,实现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的明码标价;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劳动力尤其是人才的合理流动,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合理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 三.有利于企业确定合理的人工成本开支,搞好内部分配,加大关键岗位的投入,提高工资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同时形成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多做贡献。 四.有利于劳动者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正确选择职业,并促使劳动者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经常不断地“充电”,终生接受教育和培训,以期从事高层次、高薪资的职位。因此,新兴的薪资调查,成为不容忽视、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的经济信息工作。 ">编辑]薪资调查不足 调查的方式还不够科学合理,主要是以抽样调查为主调查资料由企业提供,可靠性不强,被调查的企业出于保密等原因,隐瞒少报调查的薪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职位尤其是领导职位的灰色收入不在内薪资调查的职业面和公布的职位薪资水平面还不宽,仅限于部分职位的薪资参考文献↑ 1.0 1.1 1.2 作者:admin.薪资调查的种类和作用.来源:中国劳动网.时间:2008-08-29
什么是蓝领 蓝领是一个西方传来的生活型态定义,这个概念是在美国五十年代提出的,即美国进入信息化时提出的。“蓝领职工”一词出现较晚,始见于40年代,被称为白领的相对一族,指的是一切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工资收入者,如一般工矿工人、农业工人、建筑工人、码头工人、仓库管理员等。他们干活时所着的工作服通常为蓝色,故而取名。简单来说就是从事劳动工作的雇员,典型的代表可能是工厂作业员,蓝领经常被用来与白领比较,蓝领族的生活型态很明显的不是在办公桌前从事文书工作。目前众多的技术类工人都被称作蓝领。蓝领一直是国内众多企业紧缺的人才。 蓝领一词原属美式英语,历史可追溯到早期工厂的服装规定。当时工厂统一发给作业员藏青色的制服,以耐久耐脏的布料制成,设计上依作业员所处的产品线有所不同,如有的有帽子,有的则配有更多口袋,但大部份的颜色都属于深色系列,相较于白领的工作者,有很大的不同。 许多蓝领族在工作上是相当有经验和博学的,仅管他们不见得都受过正式的学校教育,累积了一定经验之后,通常会被上司指派为团队的负责人,如工头,就是一个例子。其他蓝领族的特色还有薪水的计算与发放方式,通常是以时计薪,可能领周薪而非月薪、亦可能是领现金、而非支票或汇款银行。实行轮班工作制﹙Shift work﹚的蓝领族,假期较不一定。蓝领族的薪水在多数情况下是低于白领族薪水的,某些非常专业的蓝领族亦可能领有高薪。最后,比起白领族,蓝领族所面对的职业伤害和风险是非常高的,通常也享有一定的医疗保险福利。 蓝领的分类 蓝领内又分为:锐蓝、普蓝、深蓝。 普蓝和深蓝就是从事体力劳动的,锐蓝就是中间转换的阶层,有可能向白领转变,深蓝就是指有一定技术的人。从收入来讲,蓝领并不一定比白领低,锐蓝的收入其实比普通的白领高。 相关条目 绿领灰领白领金领银领粉领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概述 通常,各国既不会采用完全的固定汇率制,也不会完全让汇率由市场的供求力量来决定,而是有限度地追求汇率的灵活性,就是所谓的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adjustable pegged exchange rates)源于1944的布雷顿森林协定(Bretton Woods system)。在这种体制中,各国的汇率既可以保持稳定又可以具有灵活性。在短期,各国可以使用外汇稳定基金把汇率维持在固定的水平;而在长期,则通过贬值和升值保持收支平衡。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特征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的主要特征:各国货币相互联系,为商业和金融交易提供稳定的汇率。当国际收支失衡时,各成员国原则上同意,尽可能长时间地保留现有平价。它们首先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矫正收支失衡。但是,如果消除收支的持续失衡意味着要使国内经济遭受严重的破坏,如通货膨胀或失业,那么,成员国可以采用改变钉住汇率的方式,消除这种根本性失衡。钉住汇率变动10%以内,无需经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批准。超过10%则需征得货币基金组织的同意。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施的问题 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实施的问题: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物价和收入水平的调整经常与维持国内经济稳定的目标相冲突。各国往往不愿意本币贬值,因为国内政策不仅失败,也会降低本国的国际声誉。相反,本币升值是出口商所不能接受的,因为这会损害到他们的生计。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重新确定钉住汇率,通常需要大规模的进行调整。
什么是国家货币主权 国家货币主权是国家对本国货币行使的最高权力, 是不容许外国干涉的排他性权力。 国家货币主权的内容 货币主权可概括为六项权力: 一、确定本国货币制度之权 国家有权确定本国的货币制度。历史上,自从出现现代意义的货币以后,各国采用过的货币制度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金属货币制度,另一类是信用货币制度。 (一)金属货币 金属货币可分为称量货币与铸币两种。称量货币是未铸成单位货币的贵金属块,以衡具衡量出单位货币,如我国清代以前的金锭、银锭和金银散碎,商品以两、钱、分金或银计价,以衡具量出等量的金银散碎支付。铸币是以金、银、铜等金属铸造的单位货币,金属货币制度主要包括金本位制、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历史上出现过三种金本位制:一是金币本位制,这是基本的金本位制,它规定国家的本位币是有一定含金量的金铸币或纸币,二者等值互换,并行流通,纸币还可以向发行银行兑换与含金量相等的黄金;二是金块本位制,在此制度下,国家不发行金铸币,而是只发行规定有一定含金量的纸币,纸币可向发行银行兑换金块,但规定一兑换的起码数量单位。例如,1925年英国规定,1700英镑以上的纸币可向英格兰银行兑换金块,法国1928年则规定,215000法郎以上的纸币可兑换金块。此制度实际上是禁止了只持有少量纸币的广大人民群众兑换黄金。三是金汇兑本位制,即一国只发行有一定含金量的纸币,并把发行纸币的黄金外汇准备金存入另一个金本位外国国家的银行,纸币持有人不能在本国内兑换黄金,但可将本国纸币兑换成该外国纸币,再用此外国纸币向该外国银行兑换黄金。银本位制就是以有一定含银量的银铸币和纸币为本位币(主币)。墨西哥、中国、日本等曾采用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就是黄金、白银铸币同为本位货币的制度,历史上也出现过三种复本位制:①平行本位制,此种币制不规定黄金与白银的固定比价,听任其比价自由升降。②双本位制,即规定黄金与白银的固定比价。③跛本位制,这是规定金币和银币二者之中,一个可以由人们自由铸造,另一个则不能自由铸造,而是只能由国家铸造。 (二)信用货币制度 这是自1976年以后各国实行的不兑换黄金、也不以某重量单位的黄金标定币值的纸币制度。历史上,有些国家早已发行过纸币,但那时的纸币都标定有黄金值,能向银行兑换与面额等值的黄金,或同含等值黄金量的金铸币并行流通,或单独流通。而1976年后的各国纸币则根本脱离了黄金和一切贵金属,非自由使用货币在国内凭行政命令的强制力而流通,可自由使用货币则全凭它在可兑换黄金时树立的信用(人们相信它具有价值)而在国际上流通。 这些货币制度,都是一些国家采用过的,因而已成一条原则,就是任何国家都有采用任何一种货币制度之权。当然,现在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各国只能以黄金以外的某种标准来标定其本国货币的币值,这似乎限制了各国的货币主权,不过,基金协定并未明确禁止使用黄金标价,更未禁止使用别的贵金属标价,所以,事实上已不能排除储备着大量黄金的欧美国家在它们的不断贬值的货币的信用丧失殆尽之时,重新决定使用金本位货币制度的可能性。 二、国家有铸造金属硬币、印制纸币、确定货币币值和发行货币之权 这是国家垄断的权力,不容许外国干涉和参与。一切货币基本上是国家的货币而非国际货币。行使货币主权,意味着一国货币完全由该国政府以法律、法令或命令来规定货币的铸造、印制和发行。在历史上,西方国家铸造、发行货币与确定币值,都是以法律规定的。例如,法国历来以法律规定法郎的含金量。法兰西共和国国历11年(1804年)芽月7日的法律,规定了发行被称为“芽月法郎”的金币;1928年6月28日的法律规定发行了“普安卡雷”金法郎;1936年10月1日的法律和1937年6月30日的法律规定了法国法郎的新币值。英国1717年开始以黄金铸币,1816年才制定法律规定英镑的黄金币值,开始建立了法定的金本位制,同时,从1779年到1821年期间,也以法律规定发行了同英镑平行的不可兑换黄金的纸币。美国宪法第1条第8节第5款规定了铸币权归联邦国会,1792年国会便通过了联邦铸币法,规定铸造金币与银币;在美国南北战争开始后,联邦国会通过发行纸币的法律,发行了被称为Greenbacks的纸币;1879年,联邦政府恢复使用金币,纸币可直接兑换金币,这表明美国开始实行事实上的金本位制;1900年,美国国会制定金本位法,把事实上的金本位制肯定为法定的金本位制。20世纪三四十年代,西方国家的金币已经绝迹,纸币已不能兑换金币或黄金,1976年以后,各国货币成了纯粹的信用纸币,根本与黄金无关了。在这种情况下,各国政府均可印发纸币以创造价值,纸币必然不断地通货膨胀和贬值,但各国政府也极容易操纵货币在一段时期内升值或贬值或保持稳定币值。可是,各国的货币,特别是某些国家的国际通用货币,始终互相间进行着货币斗争,特别是发达国家对第三世界国家始终进行着货币斗争。因此,用制定法律来调整本国货币以应付外国货币的变化,已是不灵活的笨拙之举。所以,西方国家早已不用制定法律来调整货币,而是用发布命令或发通告的灵活办法来调整,美国前总统尼克松1971年8月15日甚至发表一篇演说就宣布了货币基金协定和美国法律关于美元与黄金挂钩的规定从此失效。可见发布命令或通告乃是灵活应变的法律方法,表明各国加强了自己的货币主权。 三、调控货币升值或贬值之权 国家有权自由决定使它的货币升值或贬值,也有权决定使用什么调控方法使它升值或贬值。最简单的直接的方法是以法令明令宣布货币升值或贬值百分之多少。但是,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1条第3款规定会员国应“避免竞争性汇兑贬值”,用法律法令来规定货币升值或贬值,便有违反此规定之嫌,所以在现代国际货币斗争中,各国最常用的方法是使用调控货币的法律工具,以保证市场经济规律(这里主要是指货币垄断规律与货币供求规律)发挥使货币升值或贬值的作用。这些调控货币的法律工具,是下面将要专门讨论的问题。 四、实行外汇管制之权 国家有权决定是否实行外汇管制和在多大程度上实行外汇管制,也有权决定是否采取其他足以影响国际经济交往关系的措施。 五、建立货币储备之权 货币储备是指一个国家为了支持本国货币自由兑换而储备外国货币或其他价值。一切货币储备都是各国本国的储备,既非外国储备,亦非国际储备。各国货币储备的结构不同,但主要是储备黄金、可自由兑换或可自由作用的外国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特别提款权以后,基金协定规定特别提款权可以作各国的储备货币。①但是,建立货币储备是各国的货币主权行为,建立货币储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储备黄金之权。在黄金铸币和金本位币时期,国家必须储备黄金供铸造金币和支持金本位纸币之用。现在,虽然基金协定已经使黄金非货币化,但美国继续保持着3亿盎司左右的黄金储备,西欧国家也在战后重建了大约2.8亿盎司左右的黄金储备,欧洲货币基金组织也储备了大约6千万盎司左右的黄金。所以,建立黄金储备是各国的货币主权行为,不容外国干涉。 2.确定是否储备外国的国际通用货币之权。储备外国的国际通用货币主要是为了支持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自由兑换。一个国家在它储备的黄金不多、货币基金协定又禁止各国采用金本位货币制度的情况下,它要想使本国货币也成为国际通用货币,就必须大量储存外国的至少一两种国际通用货币,方能实行本国货币同外国货币的自由兑换。但是,外国的可自由使用货币,也纯粹是纸币,必然要不断贬值的,外国政府也是易于操纵此种纸币升值或贬值的,因此,一个国家储备大量它们的货币(外汇)就冒有因它们的货币贬值而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这是应认真对待的。 3.国家有权确定储备什么,有权选择储备哪些国家的可自由兑换货币,也有权决定是否把特别提款权作为储备货币。 4.国家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自己的储备,包括有权决定是否用一部分储备建立外汇平准基金以干预外汇市场。国家货币主权的限制 历史上,西方发达国家的货币主权,都是至高无上的权力,不受任何国际法律的拘束与限制,可是它们都要谋求本国货币的金融霸权地位,这就使它们之间经常处于“货币战争”状态。反映在法律方面,就是国际社会中没有国际货币法可寻。直到1929年,世界法律史上才第一次出现一篇《国际公法上的货币》一文,表明此时的国际社会才出现国际货币法的蛛丝马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30年代,西方国家经过了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之后,才开始协调它们的货币政策,并达成一些国际协议,它们也制定一些国内货币金融法以调控、管理本国货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有这段历史时期的经验,美英两国主持制定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对国家的货币主权加以若干限制,使国家间进行“国际货币合作”而不是货币斗争,从而建立了“促进汇价稳定、维持会员国间有秩序的外汇安排、并避免竞争性外汇贬值”的国际货币金融秩序。 为了建立国际货币金融秩序,限制国家的部分货币主权的行使也是合理的,不过应该一视同仁地限制所有国家的货币主权,而不应是个别或几个国家去限制其他国家的货币主权,从而建立受它或它们支配控制的、为它们自己谋利益的国际货币金融秩序。战后制定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就是只限制大多数国家的货币主权的协定:1944年协定限制了除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的货币主权,所以西欧国家率先加以反对,终于1976年二次修改协定,英、法、德、日升格为与美国平起平坐、同为可自由使用货币国家,共同限制其他国家(主要是第三世界国家)的货币主权。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主要加给会员国的货币主权以5项限制: 1.限制会员国自由调整本国货币币值的主权权利。1944年基金协定第4条规定,美元具有黄金值,即3.5美元值1盎司黄金,而其他会员国的货币币值应以黄金或美元标明之,币值一经确定,是为法定币值,不得随意变动,如果为了矫正根本性的国际收支不平衡而要变更其法定币值(即改变对外币的汇率),须经基金组织批准,擅自变更者,应受到直至令其退出基金组织之制裁。很明显,这条规定大大限制了除美国以外的所有会员国的货币主权,所以西欧国家率先进行斗争,反对加于它们的此种限制。1973年3月以后,西欧共同市场9国决定不受此条限制而实行浮动汇率。 1976年基金协定,把浮动汇率制固定为普遍的制度,只是会员国确定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比价后,基金组织要“严格监督”其执行,如有任何改变,要及时通知基金组织。这就大大减轻了对国家货币主权的限制。 2.限制会员国实行金本位币制的主权。前文已经谈了,基金协定第4条第2节(b)款规定,会员国应以特别提款权或选定的“除黄金之外”的另一种共同标准,来确定本国货币的币值,此即规定,在美国宣布废除基金协定规定的以黄金确定美元的币值以后,任何国家均不得再以黄金确定其币值,换言之,即任何国家均不得发行一种其信用比美元的信用更为优越的金本位纸货币。 但基金协定(1976年)同条同节(C)款规定,为适应国际货币制度的发展,基金组织可以“总投票权85%的多数规定总的外汇安排”,不限制各会员国“选择外汇安排的权利”。(C)款的规定看起来像是多余的,因为(b)款中除规定(i)会员国可以以特别提款权“或另一种共同标准”确定本国货币币值外,还规定“(ii)通过合作安排,会员国使本国货币同其他会员国的货币保持比价关系”,以及“(iii)会员国选择的其他外汇安排”,可见(b)款已经把一切的选择都包括殆尽了,所以,(c)款已没有必要规定还要用85%的多数投票规定“不限制各会员国选择外汇安排的权利”了。其实,(c)款的规定是有特定的明确含义的。由于(b)款中规定会员国可以选择任何标准确定本国货币币值,只是不能选择黄金作标准,所以(c)款所规定的,实际上就是可以用85%的投票权决定容许会员国选择黄金作货币币值标准。但美国拥有20%多的投票权,如果美国不同意选择黄金为标准,则基金组织不可能通过决议。只有美国决定选择黄金为货币币值标准,才可能通过决议。由此可见,美国仍保有采用金本位制之权。不过,在美国不同意的情况下,其他国家也可以行使采用金本位制的货币主权,但须退出基金组织。 3.限制第14条国家实行外汇管制的货币主权。第14条国家基本上都是短少外汇的第三世界贫穷国家。第14条第2节规定,会员国得采用过渡办法,得维持其成为会员国时“已实施的各种限制国际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办法”。即是说得保持其已实施的外汇管制办法。但该节又规定,“一旦条件许可,即应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取消此种外汇限制”。第3节还规定,如果已经积累一点外汇能解决本身的国际收支问题而又不取消外汇限制,基金组织便要给予制裁。此两节实际上是规定,第三世界穷国如果没有外汇,当然不能购买发达国家的工业品,此时容许它们管制外汇以便积累外汇,但积累到有了支付能力时,就必须取消管制,必须用来购买外国货,如果要继续积累,便要受到制裁。这就使第三世界国家不大可能(但不是绝对不可能)通过积累外汇这条唯一的道路来使自己的货币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4.对国家经济情报保密的限制。保守国家机密是国家的主权权利,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会员国须向基金组织“供给资料”(第8条第5节),包括黄金的生产与进出口贸易情况、黄金外汇的储备情况、国际收支状况、国际投资状况、国民生产、物价指数、财政预算情况等等,总之,一切财经情况都要无保留地向基金组织提供。这是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极大限制,而且这对会员国来说是极其危险的。基金组织实际上是美国控制和掌管的,向基金组织提供一切经济情报,实际上就是向美国提供。美国根据对会员国财经实力消长的分析,就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之进行关、卡、压的经济制裁,阻止外国、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发展,这是何等危险的主权限制。 5.使本国货币成为可自由使用货币的限制:基金协定第30(f)条规定“自由使用货币是指被基金指定的一会员国的货币”,换言之,各会员国不得自己宣布自己的货币为“自由使用货币”,而是须由基金组织批准方可成为自由使用货币。因此,一会员国的货币即使满足了“在国际往来中被广泛使用”和“在主要外汇市场上被广泛交易”两个条件,未经基金组织批准也不得成为可自由使用货币。由于可自由使用货币能从国际上载运利润回国,所以,发行此种货币的国家集团为了获得垄断利润,不愿意增加分享利益者。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还加给会员国主权以其它限制,这里不尽列举。协定加给会员国主权许多限制,的确建立了战后1945至1960年间的国际货币金融秩序,它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和世界银行协定相配合,巩固和发展了美元的霸权地位,使美国在战后空前富裕繁荣,但也使许多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吃尽苦头和日益贫困,所以美国《波士顿环球报》1994年7月14日的一篇文章承认:“五十年来的大量证据证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不是在帮助第三世界国家。它们所支持的项目和实行的政策大大加剧了全球的贫因和债务的增加,所从事的开发工作是不公正、不民主和危害环境的。”那么,明知基金协定限制了国家主权,这些国家为什么还要参加基金协定呢?因为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给予缺乏外汇的会员国以用本国货币作抵押向基金组织借得自由外汇的便利,又给予它们以参加世界银行组织(不参加基金协定的国家,也不准参加世界银行)获取长期低息或无息外汇贷款的利益,这就换取了它们放弃国家的很大一部分货币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