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是国库集中支付的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提出支付申请,经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审核后开出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外资金支付专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收款单位账户。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类型包括工资支出、政府采购和其他支出。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相关事项 1、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用于工资、购买(包括工程、商品及服务)、转移和其他有特定用途支出的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其他受款对象。单位不得将不应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资金转入职工个人卡、折,严禁单位利用职工个人卡、折等套取现金。 2、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用途”栏中所填列的内容应与“预算科目”、“项目名称”或“专项描述”栏的内容基本一致,并按以下要求细化,不应只简单地填写成“费用”、“办案支出”、“公务支出”等粗略描述。 ⑴购买商品支出,应简要说明商品类别,如计算机、办公桌、接待、水电、燃料等。 ⑵购买服务支出,应简要说明服务种类,如修理、保险等。 ⑶日常公务支出,应具体明确到当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书中经济类“款”级科目,如差旅费、会议费等;同一支付业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款”级科目的,以金额较大的科目为主进行描述,如描述为“支付差旅费、文印费等”。 3、属于政府采购类型的支出,必须在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面的“合同号”、“合同金额”栏分别如实填明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以便财政部门在办理相关支付业务时核对。 4、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必须按“业务事项”提交,即一份申请书只能支付一个经济业务款项,不得将若干笔支付填写于同一份申请书之中,以防止因某一申请事项违规造成整个申请书被退回,致使其他填列正确的支付事项被延误。
基本资料 恩格尔系数统计数据 是根据恩格尔定律而得出的比例数。十九世纪中叶,德国统计学家和经济学家恩格尔对比利时不同收入的家庭消费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了收入增加对消费需求支出构成的影响,提出了带有规律性的原理,由此被命名为恩格尔定律。其主要内容是指一个家庭收入越少,用于购买食物的支出在家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对一个国家而言,一个国家越穷,每个国民的平均支出中,用来购买食物的费用所占比例就越大。恩格尔系数则由食物支出金额在总支出金额中所占的比重来决定。 计算公式 恩格尔定律的公式: 食物支出变动百分÷比总支出变动百分比x100%=食物支出对总支出的比率(R1) 或 食物支出变动百分比÷收入变动百分比x100%=食物支出对收入的比率(R2) 注意:R2又称为食物支出的收入弹性。 恩格尔定律是根据经验数据提出的,它是在假定其他一切变量都是常数的前提下才适用的,因此在考察食物支出在收入中所占比例的变动问题时,还应当考虑城市化程度、食品加工、饮食业和食物本身结构变化等因素都会影响家庭的食物支出增加。只有达到相当高的平均食物消费水平时,收入的进一步增加才不对食物支出发生重要的影响。 恩格尔系数是根据恩格尔定律得出的比例数,是表示生活水平高低的一个指标。其计算公式如下: 恩格尔曲线 食物支出金额÷总支出金额x100%=恩格尔系数 除食物支出外,衣着、住房、日用必需品等的支出,也同样在不断增长的家庭收入或总支出中,所占比重上升一段时期后,呈递减趋势。 恩格尔系数是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生活水平高低的一项重要指标,一般随居民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下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由1978年的57.5%和67.7%分别下降到2005年的36.7%和45.5%。 含义分析 可以看出,在总支出金额不变的条件下,恩格尔系数越大,说明用于食物支出的金额越多;恩格尔系数越小,说明用于食用支出的金额越少,二者成正比。反过来,当食物支出金额不变的条件下,总支出金额与恩格尔系数成反比。因此,恩格尔系数是衡量一个家庭或一个国家富裕程度的主要标准之一。 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恩格尔系数较高,作为家庭来说则表明收入较低,作为国家来说则表明该国较穷。反之,恩格尔系数较低,作为家庭来说则表明收入较高,作为国家来说则表明该国较富裕。 恩格尔定律主要表述的是食品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随收入变化而变化的一定趋势。揭示了居民收入和食品支出之间的相关关系,用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来说明经济发展、收入增加对生活消费的影响程度。众所周知,吃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要,在收入水平较低时,其在消费支出中必然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收入的增加,在食物需求基本满足的情况下,消费的重心才会开始向穿、用等其他方面转移。因此,一个国家或家庭生活越贫困,恩格尔系数就越大;反之,生活越富裕,恩格尔系数就越小。 标准 联合国根据恩格尔系数的大小,对世界各国的生活水平有一个划分标准,即一个国家平均家庭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贫穷;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属于相对富裕;20%-30%为富裕;20%以下为极其富裕。 国外 按此划分标准,20世纪90年代,恩格尔系数在20%以下的只有美国,达到16%;欧洲、日本、加拿大,一般在20-30%之间,是富裕状态。东欧国家,一般在30-40%之间,相对富裕,剩下的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分布在小康。 中国 1978年中国农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约68%,城镇家庭约59%,平均计算超过60%,中国是贫困国家,温饱还没有解决。当时中国没有解决温饱的人口两亿四千八百万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中国农村家庭、城镇家庭的恩格尔系数都不断下降。到2003年,中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经下降到46%,城镇居民家庭约37%,加权平均约40%,就是说已经达到小康状态。可以预测,中国农村、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还将不断下降。 恩格尔系数在中国是否适用学术界一直存有争议,持否定意见的认为中国居民生活状况并不符合恩格尔定律,如1997年福建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在全国各省中最高,达到62%,海南省为59%;而生活水平较低的陕西省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7%,宁夏为46%。 尽管有争议,但总体看,中国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还是符合恩格尔规律的。 首先恩格尔系数是一种长期的趋势,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逐渐下降已为中国城镇居民消费构成变化资料所证实。20世纪80年以前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一直在55%以上;1982-1993年间,尽管各年恩格尔系数有波动,但这十年间恩格尔系数一直在50-55%间;1994年以来后,恩格尔系数一直在50%以下。其次,统一年份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也符合恩格尔规律,如1997年按可支配收入排队五等分,他们的恩格尔系数依次为:55.7%、51.1%、47.9%、43.6%和39.5%。 注意事项 恩格尔系数 在使用恩格尔系数时应注意,一是恩格尔系数是一种长期趋势,时间越长趋势越明显,某一年份恩格尔系数波动是正常的;二是在进行国际比较时应注意可比口径,在中国城市,由于住房、医疗、交通等方面存在大量补贴,因此进行国际比较时应调整到相同口径;三是地区间消费习惯不同,恩格尔系数略有不同。 在适用恩格尔系数进行国际比较时,由于各国的价格体系、福利补贴等方面差异较大,所以,要注意个人消费支出的实际构成情况,注意到运用恩格尔系数反映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会产生误差。 重要意义 降低恩格尔系数有重要的意义,鉴于此,有专家作出如下建议: 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广大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是降低恩格尔系数的最重要手段 恩格尔系数越低,说明居民越富裕。反之加快经济发展,大幅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直接促进恩格尔系数的下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了,必然会提高生活消费水平。城乡居民在保证食品需求的前提下,增加的消费支出必然投入到非食品消费上,可以提高穿着水平,可以改善居住条件,可以购买耐用消费品提高生活质量,可以用在教育学习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可以外出旅游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等。总之非食品消费支出增加越多,恩格尔系数越低。反之,如果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快,就没有额外经济收入来增加非食品消费支出,则恩格尔系数必然呈缓慢下降趋势。 加快食品工程建设,抑制食品物价上升幅度 食品物价上涨,必然带来食品消费支出的增加,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城乡居民必然压缩非食品消费支出,造成恩格尔系数反弹上升。如果食品物价的增长迅猛,必然加重人民的生活负担,变相降低生活水平,引起人民情绪波动,严重时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恩格尔系数也会大幅上升。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合理消费 有人有这样的生活理念“吃是真功”,有此理念必然讲究吃,每天暴饮暴食,食品摄入量过高,增加食品消费支出,提高恩格尔系数;食品摄入量过高,如果又不注重身体锻炼,必然带来身体肥胖,有时带来疾病隐患,当前有些疾病被称为“富贵病”,就是因为暴饮暴食营养过剩造成的。所以说引导居民合理消费很有必要。广大居民在保证正常食品需要的情况下,形成合理的膳食结构,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既经济实惠,对身体也有益处。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严格控制公款吃喝现象,一方面节省经费支出,树立廉政清明形象,另一方面也为广大人民做一个良好饮食习惯的表率。 广泛应用 恩格尔系数统计数据 国际上常常用恩格尔系数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状况。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在中国运用这一标准进行国际和城乡对比时,要考虑到那些不可比因素,如消费品价格比价不同、居民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由社会经济制度不同所产生的特殊因素。对于这些横截面比较中的不可比问题,在分析和比较时应做相应的剔除。另外,在观察历史情况的变化时要注意,恩格尔系数反映的是一种长期的趋势,而不是逐年下降的绝对倾向。它是在熨平短期的波动中求得长期的趋势。
纯生产率效应纯生产率效应表示以基期产出或投入为权数的行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率,即按照基期产出或投入权重,计算行业劳动生产率增加率的加权平均值。之所以称为“纯生产率效应”,是因为它测度了在产出或投入份额不变时各行业劳动生产率增加的平均值。 目录 1运用 运用 劳动生产率增长可分解为纯生产率效应、鲍默效应和丹尼森效应, 中国劳动生产率增长主要是纯生产率效应驱动的,丹尼森效应贡献度次之,鲍默效应的贡献度最小。显然,劳动生产率提高主要是各产业内部生产率提高驱动的。相 对地,劳动力部门间配置结构的变化对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贡献并不显著,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分析表明,丹尼森效应代表的劳动力配置结 构变化对劳动生产率的贡献度较小,这与第一产业剩余劳动力流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时的交易成本较高有关,而纯生产率效应代表的行业内部生产率提高对劳动生 产率贡献最为显著,这与分工演进、资本深化、资本有机构成提高有着紧密关系,劳动生产率增长主要依靠资本深化和劳均资本增加来实现,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之后更为明显。 为了健全资本市场,完善连接资金供需的直接和间接市场,拓展资金盈余方和资金需求方的对接通道,减少资本形成和资金市场中的交易成本,为资本和劳动的更有效结合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就要依靠纯生产率效应驱动的劳动生产率增长模式才能得以延续。
什么是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在集体所有制经济内部,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产品的分配是平等的,但在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产品分配存在较大的差别。 集体所有制是一种具有较强适应性的公有制形式。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集体所有制的特点 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 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 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我国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包括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 农村的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农业中的主要所有制形式。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是这种集体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种实现形式由于: (1)最主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归集体所有; (2)通过承包合同,将土地的占有、支配和使用权转归农户; (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及整体的生产布局和公积金、公益金的确定,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田间作业及其技术选择,实行农户分散经营管理。因此,这是一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 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另一重要形式。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的发展经历了几次反复,现在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并且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乡镇企业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1)促进了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进程,将市场经济观念引进广大农村,对破除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意识起着重要作用;(2)进一步加强了城乡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3)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辟了广阔的途径。 但乡镇企业目前的发展受到产权模糊的制约。因此,明晰产权,改革乡镇企业政企不分的运行机制成为促进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迫切要求。 我国城镇的集体所有制,包括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中的各种集体企业。对城镇集体企业,必须改变两种倾向,一是在认识上,认为集体所有制是一种公有制的低级形式;二是在实践中,国家随意支配和调用它们的生产资料,用行政手段强行“升级”。相关条目国家所有制
社交网络与商业 从社交网络的现象,网络社会学 ,社会化电子商务等几个问题来阐述。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成三个层次,最底层是以产品为中心、其次是以平台为中心,而最高层则是以社区为中心(这句话引用摩根斯坦利的观点) 社交网络带来的革命,从命名可见一斑:在低效的市场经济中,所有权和控制权被集中化了,但是在高效市场经济中,信息是开放的,控制权被边缘化了。中介的没落宿命 随着社交网络的深入,《网络社会学》将显得更加重要。之前1.0时代新浪,搜狐,网易作为信息公布的平台,网络社会学的意义还不明显,但当时可以从BBS可以透露网络环境下针对网民行为研究的意义。 互联网真正的魅力并不在于其新颖的功能,华丽的界面或先进的技术。互联网的魅力是一种返祖式的倒退,退回到史前人类对讲故事所怀有的场景之中:集市是文明的中心地带,是商贩们带着具有异国风味的香料,丝绸,猴子还有奇妙的故事,从遥远的大陆来相聚的地方。 互联网其实就是一个古代集市 社会学家 Mark Granovetter 观察弱联系也是有力量的。之前我们的点头之交而非朋友 ,是我们获得新想法和信息的最大来源。互联网以非凡的功效使我们能够利用这种遥远联系的力量。在创新扩散、跨学科合作、匹配买卖双方、和处理与约会相关的琐事上,社交媒体都能完成得相当漂亮 大社交,将改变已有的商业模式:是社交网络上建电子商务?还是电子商务结合社交化?其实两者都大有所为,未来的融合,格局还要看双方的博弈。 Facebook准备把5亿用户转化为在线购物者。Facebook最近力邀众多零售型企业到Facebook上开店 销售商品。其帮助零售商在Facebook开设店铺,并提供工具让网络用户一边购物一边聊天。初期,消费者到Facebook网站上去购物可能感觉还不太自然。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习以为常。 随着微博的热火,平台上聚集了大量的人气,那么如何和商业结合?在玩微博的同时,实现商业的行为。这是一种自然的进化,无需再往返于电商和微博之间。 微博电商也是一种social commerce 电子商务改变了零售渠道;可以说social commerce将颠覆电子商务! 我们从全球的智库分析来看,social commerce的趋势不可违。我们目前还处在connect,不同平台的ID账户的对接,从下图我们可以看到高级形式是内容的共享。网店,网货将可以融合到互联网的所有角落 下图是社交电子商务中较突出的案例 Facebook上开设电子商务店面。供应商就出现了:海外的Payvment公司可以把Facebook网页转变成店面。其业务每日新增250名Facebook零售商,共有4万多家零售商,提供75万件商品。零售商和Facebook一起开发应用,让用户实时地从Facebook好友那里得到建议和产品评价信息,即使他们在别的网站上购物,未来趋势 facebook电子商务 【链接文化】 每隔一百年,媒体就会发生一次变革。上一个百年被定义为大众媒体的百年。而在下一个百年里,信息将不仅仅是被推销给人们,而是在人们所处的无数个链接中被分享。链接更多源自基于关系的传播。《核心点》 是分享+关系 社会化网络媒体图谱 社会化网络媒体
内容 扰乱市场秩序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虚假广告串通投标 合同诈骗 非法经营 扰乱市场秩序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虚假广告罪 串通投标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强迫交易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逃避商检罪 特征其有四个必备要件: 一、犯罪客体。所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关系 扰乱市场秩序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秩序;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指客体在什幺条件下,被什么行为所侵害,并造成了什么危害后果。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客观方面的要件是: (1)违犯了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商检、劳动等市场管理法规; (2)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或绐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有危害后果 三、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其中可分为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两类。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是: (1)年龄16周岁以上; (2)具有能够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即非精神病人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单位犯罪主体是指新刑法第3O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类主体均可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结果所持的心理状态,分故意和过失两种。 相关法律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虚假广告罪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串通投标罪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合同诈骗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非法经营罪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强迫交易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 第二百二十七条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逃避商检罪 第二百三十条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1]
财政监督制度是财政调控的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特别在市场经济下,微观单位有很大的自主权,如果不从制度上全面地严格对市场主体的资金运行行为进行约束,就会出现经营的混乱,最终使国家的财政利益受损。财政监督形式有单位自我监督、中介机构监督和财政机构监督三种。单位自我监督是财政监督的自律行为,是财政监督的基本形式。目前这方面存在人员素质低、做表面文章、穷于应付等问题,需要逐步解决。中介机构监督是市场经济下财政监督的主要形式,对于防范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在这方面,国家需要从政策上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公证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银行、保险、证券、财务等机构的发展,培养大批素质高、作风正的财政监督专业人员。除此之外,财政部门对微观单位的重点监督、定期监督和抽样监督,也是加强财政监督的重要形式。
什么是货币资金占用系数 货币资金占用系数又称销售货币资金率,是指为了实现一定量的产品销售,需要占用多少货币资金,即单位销售额占用的货币资金数。 货币资金占用系数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 在宏观经济分析中,这一指标常用于判断企业的资金状况和支付能力的大小。 这一公式的经济含义是:为了实现一定量的商品销售,需要占用多少货币资金,即单位销售额占用的货币资金数,以检查企业货币资金占用是否合理。从宏观角度看,企业货币资金可以看成是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商品销售收入可以看成商品供给,二者的合适比率即为需求与供给的均衡状态,亦即货币政策的理想状态。本式用月末货币资金余额的目的是为了考察这一时点企业货币资金松紧状况;产品销售收入用累计数,有利于消除销售收入的季节性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