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 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3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4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5 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来 竞业限制起源于公司法中的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目的是为防止董事、经理等利用其特殊地位损害公司利益,各国公司法都规定了董事经理的竞业禁止义务,尤其是西方国家首先建立了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 对于竞业禁止的我国的相关立法有:旧《公司法》(已废除)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五)项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刑法》第165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聘任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由于企业部分员工常常对企业的经营和技术情况了如指掌,员工在跳槽后也往往选择与其以前形成的业务特长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一旦在跳槽后从事这些职业,不但易于成为原就职企业强劲的竞争对手,而且由于自身的便利和业务的需要,往往会情不自禁地使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为防止出现这种局面,西方国家率先将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移植到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保护中来,从而形成竞业限制。企业开始采取与员工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的办法,以保护企业的竞争利益和商业秘密。补偿问题 当该合同条例出台之后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问题,无疑是目前各方讨论的焦点。就现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来说缺乏对补偿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向被限制人支付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年补偿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1/2。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03-20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草案规定的补偿标准是原工资的100%!有人认为这个标准偏高,有资料显示,在发达国家中,法国的这一标准是最高的,也仅达到50%,没有100%。因为他们认为竞业限制是对劳动能力的限制,不是丧失。按100%的补偿标准是难以承受,过高补偿就可能把用人单位整垮,不利于更多的人就业。 不过,也有人认为,只有较高的补偿标准,才是符合市场规律要求的“竞业限制”。因为“竞业限制”的范围只适于用人单位的关键员工,且跳槽后的行业是有直接竞争的同类行业。制定较高的补偿标准,企业就会衡量相关员工是否真正值得竞业限制。 所以设立一个适当的补偿标准,也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巧妙运用。主体问题 由于立法对竞业限制的主体问题没有规定,可能出现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过宽的现象。从而导致用人单位不论员工从事何种岗位、是何种文化程度以及是否接触到商业秘密,均一律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这种做法就明显不妥。这使得用人单位对其利益不会造成威胁和损害的人员也给予了竞业限制,既损害了他们的劳动权利,支付了不必要的经济补偿,增加企业的成本。 为避免这种状况,如果劳动者是一般员工,在工作中不可能也不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则企业无必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应当只选择那些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可以达到保护企业核心秘密和经营利益的目的。 根据2007年6月29日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制度和竞业限制虽有着密切联系,但二者在实质上还是有较大区别。 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约定义务,只以约定为前提,如事先无约定,择业就不受限制。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其中是包括董事、经理,部门经理的。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经理任职期间,后者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若干时间。 4、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相关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经济补偿条款 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制定了关于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根据竞业禁止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竞业禁止期间将不能利用自己比较占优势的从业技术进行劳动,从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显然,竞业禁止这种对劳动权利的限制,必将导致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期间收入的大幅降低,造成生活质量的下降。为保障劳动者竞业禁止期间的生活质量,竞业禁止应当遵守公平原则。由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竞业禁止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禁止的种类 在商业秘密的竞业禁止保护中,竞业禁止的种类包括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和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两种。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竞业禁止。对于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各国的认识上不尽一致。 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其民商法律的规定,经理人、代办商、董事等负有竞业禁止的义务,而对于一般的雇员是否以及如何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每个国家的规定不同。例如,德国认为,雇员对其接受的劳务应当向雇主报告,不得违背忠实义务收受贿赂或者从事对雇主不利的事情。日本法律对于一般雇员的竞业禁止未作规定。我国有关法律对于竞业禁止的规定,主要是劳动者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问题。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有关企业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依照上述有关法律的规定,只有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才受竞业禁止的约束,这是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只适用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受竞业禁止的约束,有关法律对此未作规定。那么,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受竞业禁止的约束?既然法律对此未作竞业禁止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者是不受竞业禁止约束的。 从理论上讲,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企业商业秘密的了解较少或者根本没有机会了解,其所享受的劳动报酬与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相比较低,法律对其不宜作出一般性的禁止。但是,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竞业禁止方面有特别的约定,企业的一般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受竞业禁止的约束。 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是指劳动者在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后的竞业禁止。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主要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如果从事与原企业相同或者相关的职业,如到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职,或者自办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就很有可能会不自觉的使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因为熟悉原企业的经营情况而成为原企业的竞争对手。 原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劳动者劳动关系终止后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即在竞业禁止合同中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劳动者从事某项职业或者生产某种产品,同时,企业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是约定义务,不是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没有竞业禁止的书面约定,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
移动数字证书外观 移动数字证书( 又叫电子智能钥匙、USBkey ) 移动数字证书是财富账户客户登录专业版所必须具备的,具有数字签名机制。客户登录财富账户专业版时,须先将移动数字证书插入电脑的USB接口处。退出专业版后,请记住将移动数字证书取下收好。 外观酷似日常储存电脑数据用的U盘,但其真正功能却不是储存数据,而是因为网络信息时代人们对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安全意识在逐步加强,为了使电脑数据具有加解密和口令安全存储等功能,研发出的具有类似生活中钥匙功能的小U盘,解决了人们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它采用USB接口,外形小巧,便于携带,适用于系统安全登录、软件防盗版、信息加密等应用领域。移动数字证书外观(即将数字证书存储在电子智能钥匙USBkey中)
概述 福州仓山红星美凯龙商业广场,是国内建材业巨头——红星美凯龙在中国的第66个大型卖场,也是红星美凯龙在福建独立经营的第一个大型卖场,总投资24亿元,建筑规模40万平方米,为目前华东地区最大的红星美凯龙商业广场。此项目于今年9·8投洽会上签约的,将在18个月内建成,计划于2012年上半年开业。结构 仓山红星美凯龙商业广场不但经营建材、家居用品,同时还有大型百货卖场、美食街、4D影院,是集建材、家具、百货、餐饮、娱乐、休闲于一体的新型现代化城市综合体。建成后,将于万达广场、特易购商业中心连成一体,构成榕城又一商业圈。投资人介绍 投资商刘建忠祖籍福州仓山凤岗刘宅村,出生于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进士世家——凤岗刘家。刘家自古忠义起家,代代皆有名儒,是中华文脉南移和闽学确立的重要推手。自宋以来凤岗刘家曾出进士百余名,宋朝皇帝御封“凤岗刘氏八贤”。刘建忠在谈及何以选择仓山凤岗开建华东地区最大的红星美凯龙商业广场时,说:“如果说1000多年前我的先祖刘存统兵入闽,开基于福州的凤岗里,是因这里风水极佳能旺子孙的话;那么今天我回到这里来投资创业,则是因为这里作为福州最具活力的新区域,不但发展前景极好,还有高效的政府服务,能实现我们造福祖地、报效祖国的理想。” 谈及以捐助公益方式代替花俏的开工仪式,刘建忠说:“因为这种方式更能帮助社会。”
正式名称是"师生员工消费合作社″。 附属于学校的小型商店,在中国大陆则被称为“小卖部”或“小店”。师生可以在福利社买到饮料、零嘴、文具等物品。 该词在台湾的影视、歌曲中较为多见,(例如罗大佑《童年》,南拳妈妈《香草吧噗》,郑进一《我的初恋》) ps:福利社不是福利院或者某种慈善机构。
社会企业的定义与特征 英国社会企业联盟(The Social Enterprise Coalition【UK】)为社会企业提供了一个更为简单的定义:“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并认为社会企业具有如下共同特征: ·企业导向——直接参与为市场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 ·社会目标——有明确的社会和/或环境目标,如创造就业机会,培训或提供本地服务。其伦理价值可包括对本地社会技能建设的承诺,为实现其社会目标,其收益主要用于再投资。 ·社会所有制——治理结构和所有制结构通常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团体(如员工、用户、客户、地方社区团体和社会投资者)或代表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施控制的托管人或董事的参与基础之上的自治组织。它们就其产生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向其利益相关者以及更广泛的社区负责。收益可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分红加以分配或用于有利于社区利益的用途。 严格的说,社会企业家指(1)认识到社会问题(2)运用企业家精神以及方法来组织、创造、管理一个企业(3)达到社会改变的目标。 按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这一二元价值划分,社会企业被认为具有下列特征: ·运用商业工具和方法实现社会目标 ·社会资本与商业资本相混合,社会方法与商业方法相混合 ·创造社会和经济价值 ·通过商业活动创收所得为社会项目提供资金 ·市场驱动和使命导向 ·令人满意的财务表现和社会影响 ·以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方式实现财务目标 ·通过无限制地获取收入实现财务自由 ·为完成使命而有策略地组建企业社会企业的通俗说明 在陈家伟的《社会企业与社会家》一书中,我们可以鲜明地看到社会企业的一些特征: 它不是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的;如果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就不会把人工角膜定价为30美元,因为在美国市场最低价也在100美元。 它又要追求盈利。完全以成本价是无法支持这样一个医院的发展的,也无法去救治更多的穷人。最后他把这样一个穷人的医院拓展到了社会的很多地方,甚至复制到许多国家。 对于尤努斯来说,也经历了逐步发展的历程。刚开始需要接受很多的捐助,后来他不断地完善企业的商业化运作机制,不但实现了企业的自给自足,而且使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同时,受格莱珉银行帮助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国外已经有很多的社会企业,也有很多的社会企业家。照理说,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有更多的社会企业与社会企业家。然而,在中国,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还是一个非常新的概念。其实,社会企业并不是一个高不可攀的概念,而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实践的。吴士宏翻译的《如何改变世界》一书里面那些社会企业家就都是老师、律师等一些普通的人。如果有更多的人开始了解社会企业家,成为社会企业家,用你的创意、用你的行为去改变世界,哪怕改变的只是一点点,就会为整个世界和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变革。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包括满足社会需要 为家庭及小区提供个人及家居服务,以满足社会对这些服务的需求,例如陪月、陪诊、长者个人护理等。创造就业机会 为竞争力稍逊的弱势群体创造就业机会。这些人士包括低学历、低技术劳工、中年妇女、残疾人士等。促进员工发展 社会企业鼓励成员自力更生以及融入社会。合作社形式的社会企业更加强调集体协作及参与,对社员发挥充权的效果。建立社会资本 社会企业透过组织小区网络,推动小区的共融、更新及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 例如提高环保意识、提倡可持续消费、鼓励物品循环再用等社会发展及环保目标。 商业企业家以经济而言意味着什么,社会企业家对社会变革就意味着什么。戴维·伯恩斯坦写道:他们是那些为理想驱动、有创造力的个体,他们质疑现状、开拓新机遇、拒绝放弃,最后要重建一个更好的世界。 刘大姐--贵州第一家社会企业刘光芬刘大姐构建的市场生态循环和谐图:在最初构想中,公司通过免费(或收取很少费用)提供优良种子给贫困农户,鼓励他们种植辣椒,免费邀请农业专家对他们进行培训,同时跟农户签合同以约定价格进行收购,以保证他的合理利润,同时规定农户在种植辣椒的过程中不得使用有害的化肥、农药。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尽力为农民工、聋哑人、残疾人士提供岗位,为社会解决一部分特殊人群的就业问题。当企业积累了一定资金,除了可以拿出相当大一部份比例来支持公益事业,使弱势群体得到更大程度的关怀和帮助外,还可以为其他公益团队提供物资和资金支持,让更多的公益团队成长起来。社会企业家 社会企业家注重实效,以及重视结果甚于过程,而其他许多的民间部门则是重视过程大于结果。他们提供不断创意和开发切合社会需求的产品或服务,为弱势社群提供真实的工作环境,从而逐步改变弱势社群的心态,提高他们的现代技术能力,使他们最终能自力生活,真正融入社会真实的生产力。再者,社会企业家倾向于回避意识型态的职位,也不会紧紧抓住声称改善苦难,却对实质现状没有提升的慈善模式,社会企业家勇于追求现状的转变!
简介 Alkaline Battery 碱性电池是最成功的高容量干电池,也是目前最具性能价格比的电池之一。 碱性电池是以二氧化锰为正极,锌为负极,氢氧化钾为电解液。其特性上较碳性电池来的优异,电容量大。 化学方程式为:Zn+2MnO2+2H2O==2MnOOH+Zn(OH)2结构 碱性电池在结构上采用于普通电池相反的电极结构,增大了正负极间的相对面积,而碱性电池且用高导电性的氢氧化钾溶液替代了氯化铵、氯化锌溶液,负极锌也由片状改变成粒状,增大了负极的反应面积,加之采用了高性能的电解锰粉,所以电性能得以很大提高,一般的,同等型号的碱性电池是普通电池的容量和放电时间的3-7倍,低温性能两者差距更大,碱性电池更适用于大电流连续放电和要求高的工作电压的用电场合,特别适用于照相机、闪光灯、剃须刀、电动玩具、CD机、大功率遥控器、无线鼠标,键盘等。碱性电池的选购和使用 碱性电池我国很多人还不熟悉,但它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开始占领市场。它的主要优点就 是耐久的电量,一般是普通电池的七倍,另外最初回复时间短,最适合用于照相机闪光 灯。输出稳定,而且不漏液,因此一些高级电子产品如BP机,遥控器,电子照相机等规 定必须使用碱性电池。碱性电池另外还有一个小秘密:碱性电池上一般注有donot recharge(不可充电),这是为了 安全考虑。但碱性电池本身有一定的电化学可逆性,在电量尚未耗尽时,可在小电流情 况下如充电器慢充档进行一定次数的充电,原555牌就生产过一些碱性充电电池,可以充 电几十次。 不过此法不可乱用。另外电能“耗尽”的碱性电池放置一段时间后又可以恢 复一定的电能,所以断续使用碱性电池可以有更长的工作时间。 碱性电池识别上可以看 是否印有ALKALINE字样或中文“碱性电池”字样。电极反应式 正极为阴极反应: MnO2+H2O+e=MnO(OH)+OH- MnO(OH)在碱性溶液中有一定的溶解度 MnO(OH)+H2O+OH-=Mn(OH)4- Mn(OH)4-+e=Mn(OH)42- 负极为阳极反应: Zn+2OH-=Zn(OH)2+2e Zn(OH)2+2OH-=Zn(OH)42- 总的电池反应为: Zn+MnO2+2H2O+4OH-=Mn(OH)42-+Zn(OH)42-
概述 “章鱼幸运章”是上海世博会某场馆首推的一种号称给人带来幸运的图章,该“幸运章”一经推出,立即受到游客们的喜爱。背景 章鱼保罗,动物“预言家”,被网友尊称为“章鱼哥”、“章鱼帝”。生于英国,在德国长大,保罗在南章鱼保罗非世界杯上已经“成功预测”了德国所有的比赛并成功预测了在最后的总决赛中西班牙国家足球队的胜利。 8猜8中命中率100%,让人惊奇。他预测的欧洲杯的赛事,命中率有8成,加上南非世界杯的预测,保罗预测的准确率已经上升到了92.85%,堪称世界杯最佳“预言帝”。首推 2010年7月12日,为祝贺2010年南非世界杯落幕,上海世博会某场馆首推“章鱼幸运章”,吸引许多游客和孩童。“章鱼幸运章”看来,身在万里之外德国水族馆的章鱼,因八次成功预测南非世界杯,无疑已成为世界级传奇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