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是指由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的局限性 首先,计提比例有欠科学。职业风险基金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上不封顶”,导致其账面滚存金额越来越高,既不利于事务所的资金运用,也严重影响了股东分红。其次,由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手段难以顾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职业风险基金虚提,漏提,不提或移作他用,转分利润的现象,基金的管理实际处于名存实亡状态。 此外,在是否将职业风险基金作为成本扣除的问题上,存在着地区性税收差异,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区间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在这些制度缺陷的限制下,职业风险基金实际上已难以构成会计师事务所风险防范的主干。因而,实施职业风险基金应该和责任险的计提等其他筹资方式相结合。 建立风险准备金的意义 风险准备金是指上市公司或中介机构在证券发行,交易、股利分配和鉴证过程中因为财务信息欺诈或其它财务犯罪行为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的专项资金。 一般建立风险准备金的直接契机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机制的复杂性、风险性不断升级,即使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公司和机构也有可能因系统性风险而破产,投资者将因此蒙受损失。由于证券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经营不善甚至破产往往会带来社会的动荡。通过投资者保护基金实现对投资者的给付,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上市公司经营失败的社会成本。每当一个风险事件发生后,公司首先不能正常经营,而且大多是一个空壳,上市公司无力承担证券市场上的风险,没有得到补偿的投资者就会把责任推向政府。有了这个基金后,一旦发生风险事件,政府和公司都会更加从容。首先用这笔资金补偿了投资者后,再查明风险发生的原因,寻找相应的责任承担者,证券风险准备基金就成了市场和社会的“稳定器”。这样既保护了投资者,也维护了市场的交易秩序;既保护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对证券业也存在着反作用。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增强社会公众对证券业的信心,保证股民权益不受侵犯,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风险准备金的规定 以交易所为例,其风险准备金制度的规定如下: 风险准备金的来源包括:①交易所按向会员收取交易手续费收入(含向会员优惠减收部分)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②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他收入。 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交易所注册资本10倍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必须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风险准备金提取方法 (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在目前的会计准则上,计入成本的这部分风险基金还不能够获得税前抵扣,因此对企业而言,其实际成本是相对较高的。专项证券市场风险准备金在性质上属于所有者权益,由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构成可供分配的利润,再按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百分比(一般为3%-10%)提取(蒋尧明,2004)。专项市场风险准备金的总体规模可由上市公司依据其股本大小,流通盘大小及经营风险程度具体设定一个限额,达到了这个限额,可以不再计提,专项市场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款专用。 这种全部从利润中提取风险准备金来源的做法不影响经营者业绩评价和股票期权等奖励量度,但同时在公司多年亏损或微利情况下风险准备金不但不能提取多少,而且对于经营者也没有多少损失,不能产生激励效应。 (二)从高管工资和控股股东分配股利中提取 企业每年可以按照高管超过公司平均工资部分的一定比例提取,也可以同时按照控股股东分配股利的一定比例提取。如果参照期货风险准备金可以抵扣的情况,可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另有学者根据主体观念,把会计恒等式变为: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经营主体权益,使债权人、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益在会计上得到充分的展示。经营主体权益包括:经营风险准备、主体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以公司的经营风险从投资者转向经营者,从而大大地降低了经营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这种提取来源,由于直接动用了风险承担者——经营者和控股股东的奶酪,激励效应最强。这在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挖空上市公司和高管人员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普遍的国情下尤为有效。 (三)从发行或配股所获资金中提取 无论发行股票还是配股融资所获资金都是中小股东的钱。参照我国大学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办法,从公司融集资金中按照20%的比例提取,可以部分遏制公司经营者和控股股东恶意违规操纵现金流量行为,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后的赔偿资金到位率。 (四)从风险准备金投资收益中提取 如果在考核期内,其投资业绩优良,投资收益波动很小,它就可以从投资收益中提取较多的资金作为风险准备金,这就相应地减少了投资管理人对风险准备金的支出,间接增加了其收益。如果在考核期内,其投资业绩较差,投资收益波动较大,那么不仅会增加风险准备金的提取量,还必须增加风险准备金从高管工资或控股股东股利中提取比例,将导致他们个人收益的降低。这样的安排是一种较强的激励效应,投资管理人必会加强风险控制以增加收益、减少支出,从而降低了投资风险、为最低收益的实现提供更有效地保证。 (五)从营业收入中提取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书》,确定:自2002年1 月1日起参加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事务所,凡按当年业务收入足额投保的,其职业风险基金可自投保之日起按不低于业务收入的2%计提:未足额投保的,其未投保的业务收入部分,仍按10%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第四条 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循自愿原则。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条 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九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第十二条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六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作出约定。 第二十一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第二十九条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第三十条 再保险接受人不得向原保险的投保人要求支付保险费。 原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向再保险接受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再保险分出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原保险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险人或者再保险接受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十三条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本节中的财产保险合同,除特别指明的外,简称合同。 第三十四条 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第三十五条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三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根据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可以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保险人为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经被保险人同意,可以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 (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 第三十九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第四十条 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第四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四十三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后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也可以终止合同。保险人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并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终止合同之日止期间的应收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第四十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第四十五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以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在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四十九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五十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五十一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五十二条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本节中的人身保险合同,除特别指明的外,简称合同。 第五十三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第五十四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第五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
什么是非标准化合约 非标准化合约是指其标的资产(基础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资产特征、交易方式等各项由交易的双方自行约定,因此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比如远期协议。 非标准化合约的成交 非标准化合约不是自动撮合成交的,是选择交易成交。想成交有两种方法: 1、挂单,把自己要买、卖的合约用挂单的方式放在交易平台上,等着别人来选择和你成交,也叫作被动成交。 2、点单,看到合适的买、卖合约就点击,选择成交,也叫作主动成绩。 这两种方法,各有名的好处,挂单的好处是,交易不会出差错,缺点是行情突然变化时,想撤单有时来不及,容易造成损失或者贻误战机。点单正好相反,没有撤单的风险,但是在着急的时候,有点错单子的风险。
东方人寿 公司简介 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保险”)于2001年 12 月 28 日 正式成立,成为中国加入WTO 后,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第一批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8亿人民币。 股东介绍 东方保险股东来自国内10个省、市、自治区,包括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十多家股东,涵盖了资产管理、通信、水电、能源、钢铁、汽车、生物、化工、建材、零售等多个行业,涉及国有、民营等多种经济类型。东方保险的发起股东实力雄厚,在各自的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广泛的社会资源行业影响。东方保险作为一家股份保险公司,在产权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天生优势,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营范围 作为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东方保险在业务地域和业务范围内均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东方保险可基于自身判断,并在报经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在国内任何地点设立分支机构,按照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东方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国际合作 东方保险注重引进海外同行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以及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和沟通。东方保险是国际 LOMA 和 LIMRA 协会的正式会员;在精算方面,东方保险与德勤、明德等国际著名精算事务所保持着紧密的联系。通过再保险的业务安排,东方保险与慕尼黑再、科隆再、汉诺威再等世界级再保险公司建立了较好的业务协作关系;在财务和内部控制方面,东方保险和毕马威会计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等机构正卓有成效地进行着合作;东方保险还就公司发展战略等课题与麦肯锡咨询公司、波士顿顾问公司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目标客户 东方保险将目标客户市场主要定位于国内日益增长的大众市场富裕阶层。中国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预示着中国未来中间阶层的不断扩大,并将为公司创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东方保险力争把握寿险市场发展的重大机遇,并有效地满足及提升小康社会大众市场富裕阶层的寿险需要。
非标准仓单(Non-standard warehouse receipt)什么是非标准仓单 非标准仓单是指有关仓库在以下情况下开具的仓单: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指定交割仓库;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非注册商标商品储存在非指定交割仓库。 非标准仓单的情况 1、自营会员之间的交割。由会员自行完成仓单、货款和增值税发票的交换,完成交割。交易所据此释放交割保证金。 2、自营会员与经纪会员客户之间的交割。 3、经纪会员客户之间的交割。分两种情况: 1)买卖双方在同一经纪会员交易。 2)买卖双方在不同经纪会员交易。 完成交割后,交易所释放交割保证金。
临时保险单 暂保单(Binder,Binding Slip) 又称“临时保险书”,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签发之前,保险人发出的临时单证。暂保单的内容较为简单,仅表明投保人已经办理了保险手续,并等待保险人出立正式保险单。暂保单不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必经程序,使用暂保单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1)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业务时,还未向保险人办妥保险单手续之前,给被保险人的一种证明;(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后,还未获得总公司的批准之前,先出立的保障证明;(3)在恰订或续订保险合同时,订约双方还有一些条件需商讨,在没有完全谈妥之前,先由保险人出具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障证明。 暂保单具有和正式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暂保单的有效期不长,通常不超过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效。如果保险人最后考虑不出立保险单时,也可以终止暂保单的效力,但必须提前通知投保人。 英美法系中对“临时保险单”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解决“关于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这个问题。目前在我国各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是一个主要的焦点问题,这个问题占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相当大的比例,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既有《保险法》中对“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以及成立的条件”约定不明的原因,还因为保险合同是一类很特殊的合同,与日常常见的、其他类型的合同不同,也正是因为保险合同本身所固有的特征,导致了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都具有特殊性,与其他类合同有很大的不同。 另外,在日常开展的保险业务中,由于保险合同的种类繁多,寿险与非寿险,长期险与短期险,个人险与团体险,再加上需要体检、生存调查、次标准体加费等条件,使得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错综复杂,例如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保险事故就发生了,这种情况下,是否予以理赔呢?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往往难以掌握。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对简易人身险,以及不需要体检、生存调查、次标准体加费等条件的长期性寿险,如:终身养老险、生死两全类保险,目前的行业惯例是“零点起保”,在收费之日的夜里12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是需要体检、生存调查、次标准体加费等条件的长期性寿险合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产生纠纷的原因就是收了钱,但是保险公司还没有来得及承保,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了?《保险法》中对此约定不明。目前,在诉讼案件中判断这类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2种操作模式,一种是以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主张按照《保险法》第14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按照这种依据来判断的,所以他们认为本案中保险合同虽然成立,但还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即,合同尚未生效,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另一种是以某些法院为代表的,主张:既然特别法对此没有规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按照一般法,即《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以及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的规定,按照这种依据,本着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弱者(被保险人)的目的,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而英美法系中对“临时保险单”的规定就很好地解决了“关于保险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的问题。“临时保险在美国称为binder,在英国则通常记录在临时保险单中,它的目的是给承保人提供足够的时间评价风险,决定是否给被保险人提供长期保险(这里称为保险单),但同时给投保人,尤其是急需保险的人提供临时保险。如果承保人在全面考虑申请之后,认为风险太大,则可以不承保,不受保险单要求的长期承保义务的约束。临时保险对被保险人有利,例如,被保险人可以立刻拿到保险,这样就能使用他刚买的轿车。临时保险对承保人也有利,这是因为临时保险增加了承保人以最小的风险调查成本获得保单的机会,而又不牺牲拒绝他不希望得到的保险建议的选择权。临时保险在火险和汽车险中最为常见,但是,尤其是在美国,这种保险在人寿险中也能见到。” (以上主要文献来自幕《借鉴英美的“临时保险单”》/牟子建)
基本概念 GAMMA值 Detla衡量的是权证价格对正股价格变化的敏感度,数值上等于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理论上权证价格的变化量。Gamma衡量的则是Delta对正股价格变化的敏感度,也就是说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Delta值的变化量。例如,某权证Gamma值为0.1,意味着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权证的Delta值将变化0.1。 Gamma值如何计算呢?简单来说,Gamma值等于对冲值Delta的变化量除以正股价格的变动量。不过,Gamma的计算并不容易,不过,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计算方法并不重要,关键是知道Gamma值的含义。举例来说,以6月1日的收盘价计算,武钢CWB1的Gamma值为0.056,也就是说理论上当武钢股份变化1元时,武钢CWB1的Delta值变化0.056。 对于认购证,当正股价格上升时,认购证的Delta值会因为正的Gamma变得越来越大。对于认沽证,当正股价格上升时,认沽证的Delta值会因为正的Gamma而变的越来越小。当权证处于平价时,其Gamma值最大,这也意味着这时候Delta对正股价格的变化最敏感。而对于深度价内或者深度价外的权证而言,Gamma值一般都偏低,表明Delta对正股价格变化不敏感。 如何设定 GAMMA值的设定 在Photoshop的Gamma校色工具中,可以根据屏幕显示的Gamma(反差系数)、Color Blance(色平衡)、White and Blank(黑白场)及Grayscale(灰阶)进行精细调 节。这些设定可以解决显示器的色偏,使图像在不同的显示器上得到相同的显示效果,更 重要的目的是使显示器显示的色彩和印刷成品色接近,真正实现“所见即所得”。 在Macintosh中可以独立启动Knoll gamma软件对显示器进行校色,另外,如果安装了第三方的显示器校色工具,如 Radius Calibrator或Daystat's Colorimeter24,应选择其中 一种校色工具,否则会使显示器产生错误校色。 Gamma校色过程: 1、 显示器打开后应有半小时的预热时间,使显示器处于稳定状态; 2、将室内光源高速到一个可经常保持的水平,关掉额外光源,以免这些动态变化影响显示 设定显示器的亮度及反差。 3、关掉所有桌面图案,将显示器的背景色设为中性灰,这样就不会在校正过程中对视觉造 成影响,并有助于调节灰平衡。 4、Gamma值设定。在Macintosh苹果菜单选项中,选择Control Panel(控制板) Gamma,就可打开Gamma面板,在其左下角选中“ON”使其处于开启状态。如果在 控制面板中没有找到Gamma面板,可打开Photoshop文件夹 Goodies文件夹 Calibration文件恶化,打开后就可看到Gamma图标(Icon)。此时应将Gamma文件拖至控制面板中,重新启动电脑,Gamma对话框中的设置才会对显示器起作用。 在对话框的上方选择适当的Target Gamma即目标Gamma值。如果输出图像是用于印 刷的CMYK图像建议采用Gamma值为1.8;如果图像将在RGB色彩模式的设备上输 出(如其他的显示器,胶片记录仪或RGB打印机),Gamma值一般设定为2.2 ;如果图像用到其他的应用程序或平台进行输出,1.8的Gamma值则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 亮度鉴别 GAMMA值调整曲线 用伽马值与用色阶、亮度对比度、曝光补偿等命令,对照片亮度的改变是不一样的。发现在看图软件XnView中,有用伽马值调整照片明度的功能。在Lightroom中能用曝光补偿来增减亮度。用Gamma值和曝光补偿值调整照片亮度,有三个观念很容易搞混。 Exposure Compensation:相当于是调整影像的白点。 Brightness:相当于是调整影像的中间调。Gamma:代表调整软件对于画素亮度的解释(关于理论部分,建议参考Norman Koren的网页)。Gamma值愈小,影像愈亮;Gamma值愈大,影像愈暗。Gamma调整的最大特色,是不容易让亮部爆掉(当然,这是指gamma往下调;如果是往上调,亮部更容易爆掉)。 譬如说,对于反差很大的影像,如果想让暗部变亮,往往会让亮部爆掉(所以不适合采用Exposure或Brightness调整),这种情况下可以把gamma值调小,让整个影像变亮,但亮部不容易爆掉(在PS里面,最简单的办法是把影像转换为32位档案,再转换回16位档案,然后在对话窗里调整gamma)。为什么?不妨看看gamma曲线的映射。Gamma值愈大,input每调整一单位,暗部的output变动相对愈小,但亮部的output变动相对愈大(换言之,只要gamma值不等于1.0,则其映射曲线暗部的斜率比较平坦,亮部的斜率比较陡峭,而且gamma值愈大,这种情况——暗部平坦而亮部陡峭——愈严重;由另一个角度来说,gamma值愈小,只要不等于1.0,亮部斜率虽然还是较陡峭,但程度已经降低了,所以不容易爆掉)。 对于影像处理来说,gamma值的调整,威力强大, Gamma值的修正,可以改变画面明暗,增加对比。动态Gamma控制则根据每个画面的不同动态修正Gamma值。通常在一个黑暗的画面中,很难分辨出细节,若把全部亮度提升,虽然看得到暗处,但是又会造成失真,例如蓝天的部分就会褪色。因此改变局部的Gamma(γ)曲线,即可修正局部的亮度,增加对比。 在色彩管理系统中,为了产生一致的颜色效果,首先需要对用来观察图像色彩的显示器进行校正与特征化,它是整个色彩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显示器的校正可采用屏幕测量仪器,及与其兼容的校正与特征化软件来实现。在显示器的校正与特征化中,常常会涉及Gamma 值、白点坐标、色温、三原色荧光剂色度值等参数的设定。 如何首选项 帮助你改变屏幕的GAMMA值 启用 Gamma 校正—应用所做的 gamma 调整。关闭可禁用 gamma 校正。加载 MAX 文件的启用状态—针对 3dsmax 文件加载“启用 Gamma 校正”的状态。 选择“加载启用状态”后,加载 3ds max 文件,该文件的“启用 Gamma 校正”状态不同于当前状态,可以使 gamma 校正符合当前文件中的设置或保留原来的设置。如果有 maxstart.max 文件,并且选择该选项,则 3ds max 的新会话将在该文件中使用“启用 Gamma 校正”状态。如果禁用该选项,此文件并不影响“启用 Gamma 校正”的状态。 “显示”组,您可以使用材质编辑器球体、颜色选择器、色样和渲染帧窗口(扫描线渲染器)的显示 gamma。开始进行调整之前要注意默认值,以防需要将其还原。Gamma—调整 3ds max 的 gamma 显示。此字段增加或减小实心灰色中心方形的值(亮度或暗度)。调整该值,直到中心方形的值与周围方格的值尽可能接近。 如果您正在创建发送给某人的图像,请启用 Gamma 选项,以确保在目标地点该图像的外观正确。也可以通过“文件浏览”对话框中的 Gamma 按钮来显示这些 gamma 设置,例如,您正在渲染场景到一个图像文件。 “位图文件”组,输入 Gamma—如果位图类型未用自己的 gamma 值覆盖此 gamma 值,则系统输入软件用于处理位图的 gamma 值。如果是 Targa 文件,该文件的内在 gamma 将覆盖系统输入 gamma。 使用“输入 Gamma”可反转传入 3ds max 的位图的 gamma (例如,纹理贴图),以便这些位图在进行渲染和重新输出时,不会更正两次 gamma。 提示:如果加载纹理贴图时启用 gamma,则将输入 gamma 设置为与显示 gamma 相同的值,否则贴图将太亮。输出 Gamma—如果位图类型未使用自己的 gamma 值覆盖此 gamma 值,则系统输出软件用于处理位图的 gamma 值。 变化规律 这就是发光体的Gamma值变化规律 与delta不同,无论看涨期权或是看跌期权的gamma值均为正值:期货价格上涨,看涨期权之delta值由0向1移动,看跌期权的delta值从-1向0移动,即期权的delta值从小到大移动,gamma值为正。 期货价格下跌,看涨期权之delta值由1向0移动,看跌期权的delta值从0向-1移动,即期权的Delta值从大到小移动,Gamma值为正。对于期权部份来说,无论是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只要是买入期权,部位的Gamma值为正,如果是卖出期权,则部位Gamma值为负。 平值期权的Gamma值最大,深实值或深虚值期权的Gamma值则趋近于0。随着到期日的临近,平值期权Gamma值还会急剧增加。 期权交易者必须注意期权Gamma值的变化对部位风险状况的影响。当标的资产价格变化一个单位时,新的delta值便等于原来的delta值加上或减去 Gamma值。 因此Gamma值越大,Delta值变化越快。进行Delta中性套期保值,Gamma绝对值越大的部位,风险程度也越高,因为进行中性对冲需要调整的频率高;相反,Gamma绝对值越小的部位,风险程度越低。 操作原理 GAMMA值操作原理 Detla衡量的是权证价格对正股价格变化的敏感度,数值上等于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理论上权证价格的变化量。Gamma衡量的则是Delta对正股价格变化的敏感度,也就是说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Delta值的变化量。例如,某权证Gamma值为0.1,意味着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权证的Delta值将变化0.1。显示对冲值相对股票价格变动的变化。若汇丰的股价变动一个货币单位,对冲值会随之而作出变动。若Gamma值为0.025,即是当股价变动1元时,认购证的对冲值便会相对升跌0.025。 Gamma值电子图简单来说,Gamma值等于对冲值Delta的变化量除以正股价格的变动量。不过,Gamma的计算并不轻易,不过,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计算方法并不重要,要害是知道Gamma值的含义。举例来说,2007年以6月1日的收盘价计算,武钢CWB1的Gamma值为0.056,也就是说理论上当武钢股份变化1元时,武钢CWB1的Delta值变化0.056。众所皆知,风险与利润,彼此呈现着正比例的关系。您想要多赚一点,就要面对多一点风险。您想要赔少一点,就会赚不到什么大钱。操作交易者,必须要有企业家冒险患难的精神,能够忍人所不能忍,敢人所不能勇,才能够创造出辉煌腾达的操作绩效。平凡的操作者,只能够看到眼前的微薄小利,就赶紧落袋为安,草草结束一笔交易。 正如效率边际理论所强调的,波动率与时间〔sigma*sqrt(T)〕,都会带来更多的风险或更大的利润。操作上想要获取丰硕的成绩,必须能够忍受不确定时间的煎熬,以及敢于奋勇跳入大幅波动的行情急流中,跟内心的惧怕,挣扎搏斗。有前瞻性眼光的投资者,会站在高处瞻望未来美好的前景。他的时间地平线,视野非常辽阔宽广。这是森林之王,狮子的雄姿,空中之鹰,翱翔的本领。 善于短线操作的交易者,凭着嗅觉和触觉,在周遭环境,灵敏而辛劳地觅食着。他的时间地平线,局限于自己卑矮的身影,这是短线操作者的写照。但是,短线操作者,虽赚不到大钱,却也布满了操作上的乐趣,会让人乐此不疲,愈玩愈有劲。短线操作者,把时间切割成小小的片段。有的人喜欢60分钟线,有的人喜欢5分钟线。他们的风险与利润,就由这短短几个小时或片刻中,来诠释一切。 GAMMA值操作原理 短线操作者非但要盯盘,而且还要同时盯许多不同种类的产品报价;非但要观察短线报价K线图,还要同时观察许多自创的各种类型指针。总之,短线操作者,在短时间内,可以忙得不亦乐乎。虽然赚得不多,但是能够小赚小赔,就是他们一天最大的乐趣。短线操作者,锻炼的功夫,可不是什么威风凛凛的虎鹤形拳,而是阴狠灵敏的擒拿手。抓准时机,手到擒来。快,准,狠,这三个字,是他们的座右铭。 首先观察日线的支撑压力。只要是日线的重叠边缘,或是日线的极端价位〔最高最低价位〕,都是蕴含支撑压力关卡的地方。日线是历史价位的纪录。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这三个价位,就是日线纪录的精华所在。收盘价决定了资金的转移〔期货市场有marktothemarket的规定,输钱的一方根据收盘价,把现金流入赢钱一方的帐户,称之为洗价〕。经过洗价处理之后,资金增加的一方,更有能力增加价位波动幅度风险的免疫力。资金减少的一方,对于价位波动幅度的忍受能力,更加脆弱。而高低价决定了价位的波动幅度。突破新高点,或是突破新低点,都意味着波幅的增加,波幅增加就意味着风险的增加。总之,短线交易者天天的功课就是把这些高低价位,以及重叠边缘〔K线交集关卡〕,记入天天操作计划的工作重点。支撑压力是短线交易者,操作计划的工作重点。价位来到支撑,就是买进期货,买进call,卖出put的时机。价位来到压力,就是卖出期货,买进put,卖出call的时机。 所谓支撑压力,就是价位的关卡。短线交易者所寻找的价位障碍,并非只有上档的压力,和下档的支撑两个点,而是,上档的压力和买进停损点,以及,下档的支撑和卖出停损点。换言之,障碍并非只有上下两个点。而是上下四个点。其中,压力关卡和买进停损点之间,称之为上档过滤网区间。支撑关卡和卖出停损点之间,称之为下档过滤网区间。这些关卡障碍的过滤网区间,应该有多大的幅度?如何去寻找或设定这些过滤网区间?这些问题的答案,纯属于交易者个人的交易计划的一部份。换言之,每个交易者由于个人的资金规模,风险忍受程度不同,而会有不同的过滤区间认定。不过,关卡的认定并非纯粹是艺术,而是有逻辑性的。认为上档某一个点是压力,会去虚拟一个更高的镜像点价,作为买进停损点的根据。下档某一个点是支撑,会去虚拟一个更低的镜像点价位,作为卖出停损点的根据。平常在穿衣镜子面前更衣梳发,都是根据穿衣镜的光线反射原理,所形成的镜中虚拟影像,来判定在这个真实世界中,穿著与发型的细节,所摆设的相关位置。 GAMMA值操作原理 镜中的影像并非实体,而是由于光线从现实世界的实体,投射到平滑镜面,反射到观察者眼中,所形成的虚拟影像。这个反射原理,在障碍物〔镜子〕一边的现实世界,任何两个点,光线经过其中一点,从镜子反射到达另一点,不管所经过的路径有千百多种外形,这些光线所经过的路径长度,都是相等的。并且,光线经过其中某一点,经由镜面反射到达另一点,所经过的路径长度,等于该某点在镜中的对称镜像点,直接到达另一点的路径长度。这是一个经过证实的物理反射现象。有人利用这个反射原理,来作为建构障碍选择权评价模式的基础。可以利用这个反射原理,应用在停损价位的过滤网设定上。应用的方法就是,价位〔光线〕在关卡〔镜面〕边缘两个对称点之间,往返跳动,不管价位移动所经过的路径如何,这些路径都有相等的长度。路径长度相同,表示价位跳动点出现的机率相同。也就是说,震荡于关卡两个对称点之间的价位路径,是以相同的机率出现在关卡〔镜面〕上下对称点之间。换言之,关卡的上档或下档,观察到某一个极端价位,这个极端价位也会有同样的机率出现在关卡另一边的对称位置。 也就是说,可以从价位在关卡四周跳动的过程中,找到许多两个一组的对称点,价位在关卡四周的跳动,会创造出许多组对称点〔对称于关卡〕。关卡和其中一个对称点,就是滤网区间范围。假如价位跳动脱离这两个关卡对称点的过滤网区间范围,也就是价位即将脱离关卡,朝向某一个方向前进的征兆。价位的分布机率密度,将不再限制于原来的过滤网价位区间范围。价位波动幅度是由波动率和机率决定的。不同的机率分布,当然会有不同的价位分布。 换句话说,找到支撑压力关卡之后,还要再观察价位在关卡四周跳动的情形。观察价位在关卡四周跳动,所对称的中心点,就是真正隐含的镜面。然后再对照这个隐含的镜面与找到的实际关卡,是否吻合,或有偏差。若有偏差,则往哪个方向偏差,则要密切注重观察。因为这个偏差可能会改变价位分布机率结构,进而改变未来价位移动方向。实务上,在支撑关卡买进期货,买进call,卖出put,卖出停损点就是价位在关卡四周跳动的下档对称点。在压力关卡卖出期货,买进put,卖出call,买进停损点就是价位在关卡四周跳动的上档对称点。以上,就是过滤网和反射原理的意义。 GAMMA值操作原理 短线交易者确定支撑压力关卡,以及价位在关卡四周跳动的过滤网区间范围之后,就要开始决定应该建立多少部位delta值。比方说,确定5450是支撑关卡,5350是支撑关卡的过滤网〔停损点〕。则他应该在5450以上建立delta正值部位。买期货,买call,卖put,都会造成delta正值部位。建立部位要以delta来作为衡量部位方向的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可以作为未来调整部位规模的依据。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建立部位的规模,要同时考虑部位的delta和gamma。delta代表部位的涨跌方向敏感度,gamma代表部位涨跌的幅度敏感度。考虑方向敏感度是一般人可以理解的。假如行情价位移动快速,表示波动幅度很大,则部位的幅度敏感度,就会相对地显示可能有很大的损益空间。 假如行情价位移动缓慢,表示波动幅度很小,则部位的幅度敏感度,就会相对地显示可能有很小的损益空间。假如预期价位移动速度将加快,则建立的部位幅度敏感值〔gamma〕,就不要太大。假如预期价位移动速度将趋缓,则建立的部位幅度敏感值〔gamma〕,就不要太小。按照期货选择权的部位调整技巧,可以调整部位保持固定的delta值,但是却有变动的gamma值。例如,部位delta值是+3,gamma值是+0.003,想要增加gamma值,就可以增加一组delta中性的跨式买进部位。想要减少gamma值,就可以增加一组delta中性的跨式卖出部位。因为中性跨式部位,delta接近于0,不会影响整体部位短期间的delta正负值。但是跨式部位本身有很大的gamma值,因此,买进和卖出跨式部位,虽不会影响整体部位的delta值,却会影响整体部位的gamma值。简单地说,delta控制部位的操作方向,gamma控制部位的操作规模。控制部位方向,决定了操作绩效的成功机率〔delta代表机率〕;控制部位规模,决定了操作绩效的损益幅度〔gamma代表规模〕。 市场应用 GAMMA值市场应用 Gamma值等于对冲值Delta值的变化量除以正股价格的变动量。 举例来说,以6月1日的收盘价计算,武钢CWB1的Gamma值为0.056,也就是说理论上当武钢股份(10.29,0.13,1.28%)变化1元时,武钢CWB1的Delta值变化0.056。 对于认购证,当正股价格上升时,认购证的Delta值会因为正的Gamma变得越来越大。对于认沽证,当正股价格上升时,认沽证的Delta值会因为正的Gamma而变的越来越小。当权证处于平价时,其Gamma值最大,这也意味着这时候Delta对正股价格的变化最敏感。而对于深度价内或者深度价外的权证而言,Gamma值一般都偏低,表明Delta对正股价格变化不敏感。 对投资者而言,Gamma值越大,Delta值因正股价格变化而改变的幅度也就越大。当处于价外的权证变成平价时,其Gamma值达到最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理论上权证的价格将出现较大的升幅,投资回报相对较大。当然,如果投资者看错方向,平价的权证回落至价外,理论上该权证的跌幅也会较大,投资者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 此外,Gamma值越高表示Delta值越不稳定,越低表示Delta值越稳定。在权证越接近到期日,并且权证价格越接近行权价,Gamma值会快速跳动,这就代表此时的Delta值最不稳定。由于对权证的买方来说,亏损有限,因此,Gamma值越高,Delta越不稳定对投资者而言是件好事。 有何意义 GAMMA值的应用价值 Gamma衡量的则是Delta对正股价格变化的敏感度,也就是说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Delta值的变化量。例如,某权证Gamma值为0.1,意味着当正股价格变化1元时,权证的Delta值将变化0.1。 简单来说,Gamma值等于对冲值Delta的变化量除以正股价格的变动量。不过,Gamma的计算并不容易,不过,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计算方法并不重要,关键是知道Gamma值的含义。举例来说,以6月1日的收盘价计算,武钢CWB1的Gamma值为0.056,也就是说理论上当武钢股份变化1元时,武钢CWB1的Delta值变化0.056。 对于认购证,当正股价格上升时,认购证的Delta值会因为正的Gamma变得越来越大。对于认沽证,当正股价格上升时,认沽证的Delta值会因为正的Gamma而变的越来越小。当权证处于平价时,其Gamma值最大,这也意味着这时候Delta对正股价格的变化最敏感。而对于深度价内或者深度价外的权证而言,Gamma值一般都偏低,表明Delta对正股价格变化不敏感。 对投资者而言,Gamma值有何意义呢?理论上,Gamma值越大,Delta值因正股价格变化而改变的幅度也就越大。当处于价外的权证变成平价时,其Gamma值达到最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理论上权证的价格将出现较大的升幅,投资回报相对较大。当然,如果投资者看错方向,平价的权证回落至价外,理论上该权证的跌幅也会较大,投资者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 此外,Gamma值越高表示Delta值越不稳定,越低表示Delta值越稳定。在权证越接近到期日,并且权证价格越接近行权价,Gamma值会快速跳动,这就代表此时的Delta值最不稳定。由于对权证的买方来说,亏损有限,因此,Gamma值越高,Delta越不稳定对投资者而言是件好事。
中意人寿 公司简介: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 (ASSICURAZIONI GEN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于2002年1月15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广州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成为中国加入WTO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1831年,迄今已有170多年的保险经营经验。忠利集团作为世界最大的保险集团之一,其旗下的100多家保险及金融实体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特大型企业集团,是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营业务,集油气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国家控股公司,是中国销售额、资产总额和利润最大的企业之一。 股东简介: 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 成立于1831年,迄今已有170多年的保险经营经验。忠利集团作为世界最大保险集团之一,其旗下的100多家保险及金融实体遍布全球50多个国家。目前,忠利集团在全球拥有58,000多名雇员,是一家真正拥有国际化网络的跨国集团。2004年忠利集团合并保费收入达563亿欧元,同比增长13.6%。2005年忠利集团实现合并保费收入628亿欧元,合并利润19.18亿欧元,分别同比增长13.1%和15.2%。在《财富》杂志2006年公布的全球500强企业最新排名中以营业收入列第21位。忠利集团的第二个主要市场是拉丁美洲,保费收入稳定增长。进入九十年代后,亚洲经济迅速崛起,忠利保险开始进入亚洲,并相继在香港、日本、菲律宾、泰国成立了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在中国成立合资公司,正是其亚洲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一提的是,忠利集团曾连续10年为中国“长征”系列火箭提供再保险服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是中国特大型企业集团,是以石油天然气为主营业务,集油气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国家控股公司,是中国销售额、资产总额和利润最大的企业之一。2004年,中国石油集团再创历史新高,实现销售收入5600亿元、利润总额1100亿元以上,分别同比增长17.8%和50%,经济规模实力和效益保持领先地位。2005年,中国石油集团业绩大幅增长,实现销售收入6720亿元,利润总额175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8%和36.3%,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财富》杂志2006年公布的世界500强最新排名中以营业收入列第39位。目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中东、北非、中亚、俄罗斯、南美等地区拥有近30个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建设项目,国际化经营在国内遥遥领先,正在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朝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集团迈进。并且,中国石油集团已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 公司大事记: 2005年公司大事记 1月 公司推出团体定期寿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综合保障团体医疗保险等团体险产品。 4月29日 公司推出康乐行终身寿险。 7月19日 在广东保监局的指导和推动下,由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中意人寿与驻粤15家保险公司共同协商制订了《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并签署了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承诺书。 9月21日 公司在银行兼业代理渠道推出10年期缴型中意保家利两全保险。 10月1日 中意人寿起用新标志(LOGO)。 10月21日 作为2005年服务创新举措,公司在广州市商业中心之一的正佳广场推出理财服务站,向市民提供便利、快捷和专业的理财服务,以及有关投保、核保、保单变更和理赔等现场咨询服务。 10月25日 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国际[2005]929号”文,批准中意人寿上海分公司开业。 11月28日 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国际[2005]1040号”文,批准中意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开业。 12月1日 公司在银行兼业代理渠道推出中意吉祥如意理财万能保险。 12月2日 公司推出团体年金类产品,包括中意颐安团体年金保险、中意吉利团体年金保险和中意丰利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12月7日 深圳保监局以“深保监复[2005]103号”文,批准中意人寿设立深圳营销服务部。 12月26日 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国际[2005]1147号”文,批准中意人寿总部由广州迁至北京。 2004年公司大事记 2月3日 中国保监会以“保监国际[2004]137号”文批准中意人寿在北京设立分公司。 2月21日 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举行试营业揭幕仪式,公司双方股东代表、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出席了仪式。 2月26日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与中意人寿北京分公司在钓鱼台国宾馆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3月13-15日 公司参加了由广东省消委会主办的以 “诚信·维权”为主题的大型现场咨询活动。 4月1日 公司在北京隆重推出银行代理保险新产品—中意“瑞利”分红型两全保险。该产品是针对经常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士而精心设计的。 5月12日 公司隆重推出老人及女性保险产品—“乐天年”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及“今生勿忘我”女性健康综合保障计划,并在公司新落成的客户服务中心内举行了新产品发布暨客服中心落成新闻发布会。 8月5日 公司副总经理潘国潮代表公司分别向《羊城晚报》和《广州日报》赴雅典采访第28届奥运会的六位记者每人赠送了总保额为50万的意外及医疗保险。 9月13日 公司推出银行代理产品中意丰盛两全保险。 9月15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保监国际[2004]1429号”文,批准公司筹建广东佛山市中心支公司。 9月24日 公司推出中意“创利”和“创意”两种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并引入专业理财概念,推行理财规划会。 11月10日 公司推出中意“乐顺心”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11月19日 公司推出中意“丰裕行”两全保险。 12月2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保监国际[2004]1619号”文,批准中意人寿佛山中心支公司开业。 12月16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保监国际[2004]1658号”文,批准公司变更业务经营范围。中意人寿成为第一批取得团险执照的外资保险公司。 12月25日 公司推出了包括中意综合住院保障团体医疗保险在内的一系列团体保险产品。 12月30日 公司推出了中意“阳光”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2003年公司大事记 1月24日 公司银行兼业代理业务启动,在农业银行羊城支行10个网点推出中意瑞丰、瑞祥、瑞麟三个分红型两全保险产品。 4月7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保监变审[2003]48号)公司资本金由2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亿元人民币,中外双方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4月 推出业界首个重大疾病银行兼业代理产品---中意瑞康重大疾病保险。 6月 为满足高保额低保费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推出了非分红保障型人寿险---中意祥乐行两全保险。 8月28日 公司与广东正大代理有限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开辟了保险专业公司代理营销渠道,并为此专门设计了能现场出单的中意乐怡康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于9月投放市场。 9月 推出中意如意行年金保险和中意祥意行年金保险两个非分红养老金产品, 并于10月推出中意祥裕行分红年金保险。 9月24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意人寿筹建北京分公司(保监函[2003]795号),成为中意迈向全国的重要里程碑。 12月12日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白云支行签订合作网点协议。 2002年公司大事记 1月15日 中国保监会批准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 2月6日 正式推出第一份个人及儿童意外伤害保险—中意“乐无忧”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及中意“乐成长”儿童意外伤害保险; 2月26日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宣告正式开业; 4月9日 正式推出中意“稳健行”、“安康行”、“安裕行”及“倍安行”等分红型寿险产品; 6月14日 正式推出中意“乐安心”住院医疗保险; 9月24日 中意人寿首届二次董事会议在北京举行;决定公司在2003年将注册资本增加到5亿元并计划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 10月4日 中意首届海外高峰会如期在印尼的巴厘岛举行; 11月27日 正式推出中意“锦绣行”子女教育保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