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规定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缩小了使用范围。将原商品交易、劳务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结算均可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改为只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 、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 (2)只允许全额付款或全部拒绝付款,取消了付款的部分拒绝付款的规定和银行对付款人无款支付情况下的制裁。 (3)取消了三方交易直达结算的形式。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时,采取邮寄划款的,应填制邮划委托收款凭证。邮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第五联付款通知。采取电报划款的,应填制电划委托收款凭证。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回单,第二联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第四联发电依据,第五联付款通知。收款人在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上签章后,将有关委托收款凭证和债务证明提交开户银行,在收到银行转来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根据收到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编制付款凭证。
备用金是企业预付给职工和企业内部有关单位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途的款项。 定额预付制是备用金管理的一种常见形式,主要适用于经常使用备用金的单位和个人。在定额预付制下,报销时由财会部门对各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根据核定的报销数付给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除收回备用金或备用金定额变动外,账面上的备用金将经常保持核定的备用金定额是定额预付制的主要核算特点。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一、账户设置 “其他应收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二、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达森公司对备用金采取定额预付制。本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5日,设立管理部门定额备用金,由李红负责管理。管理部门的定额备用金核定定额为300元,财务科开出现金支票。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李红)300 贷:银行存款300 (2)16日,李红交来普通发票120元,报销管理部门购买办公用品的支出,财务科以现金补足该定额备用金。 借:管理费用120 贷:库存现金120 (3)22日,经批准减少管理部门定额备用金的核定定额100元,李红将100元交回财务科。 借:库存现金10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李红)100 (4)30日,由于机构变动,经批准撤销管理部门定额备用金,李红交回购买办公用品支出的普通发票30元及现金170元。 借:管理费用 30 库存现金17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李红)200 其他应收款的审查 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企业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单位的资产交换,或者以其他资产换入其他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经批准作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其他应收款”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一、审查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对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 1.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 2.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 3.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4.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二、运用审阅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全面审阅“其他应收款"明细账) 通过审阅摘要说明及业务内容,看其是否记有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范围的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是否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是否有长期挂账现象;是否有将其他应收款违规转销的情况等。 三、运用核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在审阅明细账的基础上,再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 不属于“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的内容,往往通过查看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就一目了然了。通过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垫付款项的具体内容和垫付款作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从而判断其账务处理正确与否;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明借款部门(单位)、借款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借款金额、还款情况以及长期拖欠的金额等;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可查清企业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依据是否合规。 四、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向对方单位调查)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用性原则 2008年 新 会 计 科 目 顺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5 1015 其他货币资金 9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 1121 应收票据 12 1122 应收账款 13 1123 预付账款 14 1131 应收股利 15 1132 应收利息 21 1231 其他应收款 22 1241 坏账准备 28 1401 材料采购 29 1402 在途物资 30 1403 原材料 31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32 1406 库存商品 38 1431 周转材料 建造承包商专用 42 1461 存货跌价准备 43 1501 待摊费用 48 1524 长期股权投资 49 152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1 1531 长期应收款 54 1601 固定资产 55 1602 累计折旧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7 1604 在建工程 58 1605 工程物资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67 1701 无形资产 68 1702 累计摊销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1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二、负债类 74 2001 短期借款 83 2201 应付票据 84 2202 应付账款 85 2205 预收账款 86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87 2221 应交税费 88 2231 应付股利 89 2232 应付利息 90 2241 其他应付款 100 2601 长期借款 101 2602 应付债券 106 2801 长期应付款 四、所有者权益类 115 4001 实收资本 116 4002 资本公积 117 4101 盈余公积 119 4103 本年利润 120 4104 利润分配 五、成本类 122 5001 生产成本 123 5101 制造费用 六、损益类 129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135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137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8 6111 投资收益 142 6301 营业外收入 143 6401 主营业务成本 144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145 640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5 6601 销售费用 156 6602 管理费用 157 6603 财务费用 159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160 6711 营业外支出 161 6801 所得税费用
应收股利(Dividend receivable) 什么是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以及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包括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因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应收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按应归本企业享有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的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借记本科目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二)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收股利的核算 应收股利是指保险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帐,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 借方登记企业向供货商预付的货款,贷方登记企业收到所购物品应结转的预付货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向供货单位预付而尚未发出货物的预付货款;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预付账款属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通俗点就是你暂存人家那的钱,如果没有买人家东西前,这钱还是你的,所以是资产。 2、预付账款账务处理 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企业在预付货款时,应记入“预付账款”科目的借方,等到以后收到预购的材料或商品时,贷记该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则贷记该科目。 预付账款的账务处理: 向对方预付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对方单位供货时: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公司 补付余款时: 借:预付账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例]某公司预付给供货方的材料款共计20 0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收到材料和专用发票时,全部货款为20 000元,税金为3 400元,应补付3 400元。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物资采购 2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00 贷:预付账款 23 400 借:预付账款 3 400 贷:银行存款 3 400 3、预付账款业务处理 在预付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账款业务。企业在预付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收到采购的商品后再予冲销。但是,在这种处理方法下,“应付账款”的某些明细账户可能会出现借方余额。在期末,应付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作资产项目,而各明细账的贷方余额才列为负债。 预付账款业务较多的企业,需要为每一个客户设置明细账,列明预付日期、采购商品的规格及数量、预付金额、到货日期及注销日期等。 4、预付账款坏账准备 企业的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预付账款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经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5、预付账款要注意的问题 (1)防止利用预付账款作为“中转站” 按规定,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而是利用预付款这一“中转站”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已有;或利用该项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 如甲企业本与乙企业无任何业务往来,但甲企业的负责人与乙企业的财务主管有亲戚关系,于是,甲企业以收取一定“使用费”为条件,在审计人员的函证中证明该企业收到乙企业的预付款,给审计人员的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障碍,使甲、乙两企业的会计核算失去了真实性。 (2)防止利用预付账款作为“回收站” 在许多企业中,“预付账款”账户就发挥着“回收站”的作用,企业销售商品,不确认收入,而是暂时存放在“预付账款”账户中,作为预付款,日后,再作相反会计分录,视同退款。这样的后果就是企业可以偷逃收入、偷逃税金、隐匿收入。
企业应设置“坏账准备”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应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错,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一、审查企业坏账损失内部控制制度。 检查企业坏账损失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应放在以下三方面: (1)是否建立了坏账准备金制度。采取直接转销法处理坏账损失的企业,不应再提取坏账准备金。 (2)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严格遵守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的范围、计提的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3)是否建立了坏账审批制度。坏账损失的处理是否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列账批复手续是否合规。 查账人员可以通过查阅企业的会计账簿或者询问有关的会计人员来确定被审单位采用哪种方法来核销坏账;抽查一些金额大的坏账记录,检查其是否得到适当的审批,审批的依据是否合理有无隐瞒虚报情况,冲销应收账款的金额是否同批准的金额相一致。通过对企业 坏账损失控制制度的评价,措出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这些环节就是容易产生错弊的地方,从而确定下一步审计的重点。 二、运用审阅法、复核法检查坏账准备。 查账人员应运用审阅法、复核法来检查企业的“应收账款”账户年末余额和“管理费用”账户有关明细账发生额,检查企业坏几准备金计提的范围和标准是否正确,有无通过少提或多提坏账准备来调节当期损益的情况;通过审阅“坏账准备”、“管理费用”等账户及时对应账户,来检查企业是否有利用直接转销法或备抵法前后期的不一致来调节当期损益的情况;审核“坏账准备”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查证有无人为多冲或少冲坏账准备的情况;审核“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发生额或相应账户及相关的原始凭证,查证企业是否存在将收回的、已核销的坏账损失未记入“坏账准备”账户而记入其他账户如“应付账款”账户的情况。 三、运用调查了解方法检查坏账准备。 调查了解核销的坏账是否具实、合理,有无利用坏账的处理来掩盖挪用或贪污公款的情况;通过调查了解债务人,查证企业是否将债务人偿还的贷款不入账,挪做他用或被有关经办人员贪污。
什么是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指对应收账款预提的,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用来抵销,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商业信用的高度发展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商业信用的发展在为企业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导致坏账的发生。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是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 坏账准备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由于两者的目的不同,所遵循的原则也必然存在一些差异。目的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坏账准备的处理的差异。笔者就坏账准备从计提方法、计提范围、计提数额、比例等方面,对“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作一比较。 一、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按客户分别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除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超过国家税收规定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身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当应收票据的可收回性不确定时,应当转入应收账款后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下,预付账款不应当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税收制度《办法》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为年末应收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从2003年1月1日起根据《通知》规定“为简化起见,允许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可见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基本相同,但税法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数额、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方面给予企业较大的自主权,主要表现在: 一是比例不限,二是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同时对滥用会计政策做出规定: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不能滥用,不能以谨慎性原则为由计提秘密准备(是指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准备)。 《办法》规定: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对此以实例来进行说明。 A公司会计上采用账龄分析法提取坏账准备,200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00万元,坏账准备贷方余额150万元。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6000万元,包括关联方往来100万元,会计提取坏账准备的比例为3%。 会计处理:2005年末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000×3%=180万元,由于坏账准备的年初数小于本年应计提数,应按其差额(180-150=30)补提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30 贷:坏账准备30 通过上述处理,使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保持在本年应计提数180万元。 税务处理:本年末按税法规定的税前列支数额,(6000-100-5000)×5‰=4.5万元,纳税调整30-4.5=25.5万元。 通过上例,该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180万元,是按照200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算提取的,在提取时应注意与年初坏账准备余额相比较,本年应计提大于年初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补提,反之应冲回。而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时,应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剔除关联方往来,计算出当期应计入费用的数额,然后与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并已计入当期费用的数额相比,依此来确认本年的纳税调整额。
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而对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资料较为健全、准确的企业,一般都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核算。 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其优点主要表现为: 1)有利于考核采购部门的工作成绩; 2)有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监督; 3)有利于考核耗用材料部门的工作成绩; 4)有利于简化会计处理手续。 采用计划成本计价适用于:计划成本资料核算比较健全准确,成本计划管理核算有一定基础。 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的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均按计划成本登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将发出的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其具体帐务处理可分为以下四方面: 1、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未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只需按发票帐单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不必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即: 借:物资采购 (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在小规模纳税人下的增值税计入物资采购成本,以下同。 2、货款金额已定,材料月末已验收入库。 此种情况下既要按发票帐单上的货款和相应的增值税等作购入处理,同时又要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借: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等同时作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物资采购(计划成本) 月底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节约情况下: 借:物资采购贷:材料成本差异如为超支则作相反分录。 或:入库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记借方,节约记入贷方) 贷:物资采购(实际成本) 3、货款金额到月末不确定,月末按计划成本估价入帐,下月初用红字冲减。 ⊥表示,节约或贷方余额用“负号”表示; (3)发出材料承担的成本差异,始终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的贷方,只不过超支差异用蓝字,节约用红字或×××表示,最终计入到成本费用的材料还是实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