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总体税负水平 总体税负水平是指某一区域税收总收入占同期该区域的国民收入总额和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总体税负水平与税收成本的关系 总体税负水平反映一定时期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分配的份额。在总体税负水平指标中,并没有体现税收成本的内容,原因在于政府收取的税收是由社会成员负担。事实上,税收政策执行中由于对经济资源扭曲而造成的损失,最终也是由社会成员,特别是纳税人承担的。至于政府部门在征管税收时所发生的征管成本,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然而,虽然总体税负水平并没有把税收成本包括进去,但税收成本对总体税负水平始终是产生着影响的。 第一,一定时期的总体税负水平与该时期政府对财政收入的需要量有着的紧密的关系。税收成本中的征管成本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的一种,因此,征管成本的高低对政府财政资金需要量构成一定的影响。征管成本越高,政府行政管理费用越多,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要求便越大。在一定的税基条件下,总体税负水平呈上升趋势。在征管成本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倘若政府为保持总体税负水平不变,而不能相应地增加税务管理部门的行政经费拨款时,税务管理部门要实现其经费收支平衡,一般只能通过下列两个渠道达到:一是把一部分征管成本转移给纳税人,例如,血竭法律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和提供的服务。二是时通过非规范甚至是违法的手段,使权力商品化,例如通过乱收费以增加部门收入。但无论哪种方式,结果都会使纳税成本提高,造成个体税负水平上升。个体税负水平上升必然引起纳税人抗议,并诱发都逃税行为的加剧。在税基进一步流失的情况是,政府要保持相应的税收收入规模时,最终也只能通过提高总体税负水平来达到。 第二,同理,税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而导致社会财富的损失,纳税成本的提高又发布逃税税收的加剧,都会使税基减少,实际税收收入水平下降。政府要保证其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只能通过增设税种和提高税收的名义税率,结果必然使总体税负水平提高。
采用商业汇票方式。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采用商业汇票方式时,应注意新的办法对商业汇票除商业汇票出票人、承兑人的资格、背书转让的有关规定、票据丧失补救等问题外,还作出了如下主要变化: (1)扩大了商业汇票的使用范围,将原办法只有"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商品交易,可使用商业汇票"改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均可使用商业汇票"。 (2)明确了商业汇票的当事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有出票人、付款和收款人三个基本当事人。商业汇票是委付证券,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因此,对银行承兑汇票,办法规定只能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作为出票人。 (3)改变了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将原办法规定"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9个月"改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明确了商业汇票的三种付款日期。票据法对商业汇票规定的付款日期有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三种,办法也相应作出了规定,即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5)严格了办理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条件。办法规定持票人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才能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再贴现时,也必须提供贴现申请人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6)改变了商业汇票的付款方法。由于过去银行承兑汇票采取划付的方法,容易产生承兑银行和代理付款银行的结算纠纷;同时受通汇行的限制,未参加全国或省辖通汇的银行机构不能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不利于商业汇票的推行。因此,办法将银行承兑汇票划付改为委托收款方式;将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由付款人开户银行见票时主动扣划款项,改为由银行将汇票留存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在收到通知的当日再通知银行付款;如付款人不及时通知银行付款的,即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因付款人不能支付,应将商业承兑汇票和未付款通知书退给持票人。 (7)改变了贴现利息计算的时间。由于改变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办法,因贴现银行收取票款归还贴现资金需要收款的时间,致使贴现逾期才能收回,导致利息损失。为了不影响贴现银行的经营效益和办理贴现的积极性,办法除规定可匡算邮程提前委托收款外,还规定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将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编制付款凭证。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连同填制的邮划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一并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编制付款凭证。 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贴现凭证,在贴现凭证第一联上按照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并加盖转讫章的贴现凭证第四联(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什么是微观税负 微观税负,是指某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或某一经济事件过程中,所缴纳的全部税收,占同期或该事件的经济收入的比例。微观税收负担的纳税主体一般是具有某种共同特点或彼此间关系密切的某类纳税人,而不是单个纳税人或无关联性的纳税人。研究微观税收负担,目的是要解决微观经济领域中税收负担的公平合理问题,从而维护市场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微观税负又称为狭义税负。微观税负是从纳税人的角度考察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水平。合理确定微观税负比例,有利于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影响微观税负的因素 1、宏观税负水平 2、税收制度 (1)税类的确定 (2)税种的确定 (3)?税目的确定 (4)?税率的确定 (5)计税依据的确定 (6)税收优惠或加成、加倍征收的规定 3、纳税人的负担能力 4、纳税人的行为 (1)国家开征了行为税 (2)偷、漏、逃、避税 (3)税收转嫁衡量微观税负的标志 1、总的来说,是看纳税人是否处于均衡纳税状态,即纳税人的实纳税额是否小于纳税人的剩余产品或纯收入。 2、具体而言: (1)对于企业纳税人,其税收负担额不能超过平均纯收入;也不能低于由企业积累和集体福利所引起的社会共同需要的增加,因而企业税负要适度,既要使企业具有一定的积累能力,又要保证国家税收收入随剩余产品量的增长而增长。 (2)对于个人纳税人,其税收负担的确定不能影响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也不能影响因个人消费所引起的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因而个人税负要适度,既要使个人收入随经济的增长有所提高,又要保证税收收入能大体同步增长。微观税负率指标 微观税收负担是纳税人实纳税额占其可支配产品的比重,是单个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税收负担的结构分布和各种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状况。微观税收负担率主要有以下指标: 1.企业综合税负率。现代税收体系一般是复合税收体系,由多个税种构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往往要缴纳多种税。企业综合税负担率就是指一定时期内,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收总额与同期企业的总产值(毛收入)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综合税负担率=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款总额/企业总产值(毛收入)×100% 该指标表明国家参与企业各项收入分配的总规模,反映企业对国家所作贡献的大小,也可以用来比较不同类型企业的总体税负水平。其中,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款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各类税收。 2.企业直接税(收益)负担率。企业直接税负担率亦称纯收入直接税负担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直接税税款占同期企业收益(利润)总额的比率。所得税和财产税作为直接税,一般不会发生税负转嫁,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占其同期收入的比重可以反映企业直接税的负担水平。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直接税负担率=企业实缴所得税和财产税额/企业利润总额×100% 该指标表明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中,以直接税的形式贡献给国家的份额。该指标可用于不同企业税负轻重的对比,还可用于说明同一纳税人不同历史时期的税负变化,以及说明法定或名义税负水平与纳税人实缴税款的差额。 3.企业增值负担率。企业增值负担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各种税款总额占同期企业实现的增值额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增值负担率=企业实缴的各项税款/企业实现的增值额×100% 该指标表明在企业创造的增值额中,以税金的形式上缴给国家的份额,以此分析企业在不同时期新增价值中税负的变动情况。 4.企业净产值负担率。企业净产值负担率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各种税款总额占同期企业实现的净产值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净产值负担率=企业实缴的各项税款/企业的净产值×100% 5.个人所得负担率。个人所得负担率是个人在一定时期所缴纳的所得税款占同期个人收入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所得负担率=个人所得实缴税款/个人收入总额×100% 该指标表明个人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负担国家税收的状况,体现国家运用税收手段参与个人收入分配的程度。 在税收负担的计算指标中,宏观税收负担指标能比较真实地反映一个国家的总体税收负担的轻重程度,而微观税收负担指标并不能完全反映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状况。这是因为: ①税收存在转嫁性,上述微观税收负担的各项计算指标,都是以法定纳税人为依据的,除直接税负担率外,纳税人到底负担了多少间接税要看间接税转嫁或被转嫁的程度,这是不容易量化取得的。总产值、增加值、净产值等税收负担率只是名义负担率而非实际负担率。 ②即便是直接税,由于存在企业实现利润或个人收入与计税依据的差异,也会对企业或个人税收负担率产生不同的影响。 ③由于企业利润计算的口径差异和个人非货币收入的客观存在,会使微观税收负担指标不能完全反映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状况,但通过微观税收负担指标的计算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税负的公平程度以及税收政策的实施状态,同时也可以测算企业税务筹划的实施效果。企业在承担税收负担的同时还有各种缴费,因此,也可以称为税费负担。在税务筹划的同时,也应兼顾“费用筹划”,以求税费负担最轻。微观税负分析 微观税负分析着重反映微观领域税负、弹性水平,主要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控分析、与行业平均税负比较以及纳税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企业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征管的薄弱环节,进而提出堵塞漏洞、加强征管的建议。仅有宏观税负分析还不能揭示税收管理深层次问题,宏观税负分析与微观税负分析必须密切结合,通过“宏观上找问题,微观上找原因”,才能够从经济、政策和征管等三个方面揭示宏观税负偏低的深层次原因。例如某县2005年GDP 税负为1.97%,宏观税负偏低,在宏观层面上难以查找原因,只有通过对相关企业税负、生产经营活动、征管情况的分析,才能总结出宏观税负偏低的经济、政策和征管方面的原因。相关条目 税负 宏观税负 中观税负
资本公积是企业从筹资过程中形成的资本增值,将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相区分,有利于维护投资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权益;将资本公积与经营损益相区分,则可以有效地避免将筹资过程中的资本增值当作经营利润分配,有利于资本保全。 一、资本公积的账户设置 资本公积应设置“资本公积”账户进行核算,可以根据资本公积的来源分别设置“捐赠公积”、“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四个明细账户。凡是引起资本公积增加的项目记入贷方,引起资本公积减少的项目记入借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资本公积的结存数。 二、接受捐赠的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分为现金或实物两种,接受现金捐赠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捐赠公积”账户;接受外币捐赠时,按当日外币中间汇率入账;接受实物捐赠时,应按有关凭证,确定其重置价值,按原始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账户,按重置价值贷记“资本公积——捐赠公积”账户,贷方差额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例]某商业企业接受某单位捐赠特种设备一套,原始价值为10 000元,经评估确定其价值为9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设备1O 000 贷:资本公积——捐赠公积 9 000 累计折旧 1 000 [例]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专用发票上列的价值为 lO 000元,增值税额1 7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1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资本公积——捐赠公积 11 700 三、资本折算差额的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的外币投资一般采用选定的外汇中间牌价折合记账本位币入账,但为了使按记账本位币计算出中外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合同中约定的出资比例,合资企业对于实收资本可按照合同约定的合理汇率或按照企业第一次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记账本位币入账,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折算差额”账户,具体的账务处理已在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中说明。 四、资本溢价的账务处理 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的数额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出资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注册资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资本溢价”账户,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例]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1 000万股,票面金额每股10元,注册资本为1亿元,溢价5元出售,出资总额1.5亿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50 000 000 贷:实收资本 100 00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0 000 000 五、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因对外投资而转出各种资产或企业内部由于合并、改组需要对财产进行重估时,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双方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应作为“资本公积”入账,借记有关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账户。 [例]某商业企业将部分固定资产转出作为对另一企业的投资,转出时对该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当时固定资产的原账面金额为1 500万元,累计折旧800万元,重新评估后确认为1 000万元,转出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1 000万元-(1 500万元-800万元)] 3 000 000 贷:资本公积——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3 000 000 同时: 借:长期投资 10 000 000 累计折旧8 000 000 贷:固定资产——×× 18 000 000
什么是微观税率 微观税率是指按单个组织或个人计算的税收负担率。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是指课税的尺度。 微观税率的解析 微观税率就是以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以及不同的收入水平,实行有差别的税率,可以充分体现政策意图。 对于鼓励发展的部门,可以采取低税率政策,对于限制发展的部门,可以实行高税率政策。高税率可以在开工建设时就加以征收(如投资方向调节税等),也可以在产品出来后加以征收(如消费税等)。 相关条目 宏观税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规定转为股本时,应按“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科目余额,借记“长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中属于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实际用现金支付的不可转换为股票的部分,贷记“现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科目。 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三)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四)企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按其账面价值,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应转销与其相关的其他资本公积。 (五)企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该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在重分类日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的余额,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其相关的原记入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六)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同时,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累计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的,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如转销后的损失资金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七)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无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出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相关资产、负债科目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八)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记“股本”、本科目、“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 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资本公积的余额。
什么是征税筹划 征税筹划,是在征税方角度建立的税收筹划新理念,是指国家充分借助税收自身所具有的财政收入职能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职能,通过完善税法和加强税收征管,从而弥补税法漏洞,对那些脚踏红线的恶意避税行为予以约束,对偷逃税行为严厉制裁的反逃税、反避税的行为总称。 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纳税人在遵守国家税法的前提下,通过纳税筹划,合理安排自己的涉税活动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是合乎常理的。 同样,征税主体为了依法及时、尽可能多地征税和发挥好税收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需要通过完善税法和加强税收征管等途径进行征税筹划。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面对国际经济的新形式,我们更要切实有效地强化征税筹划工作。 征税筹划是站在征税人角度的一种税务筹划,与纳税筹划相对立。它是指国家充分发挥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通过不断地完善税法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偷税筹划进行查处,对避税筹划进行制约,对节税筹划进行合理引导的活动。由于偷税筹划属非法手段,而避税筹划虽不违法但与税收立法精神相悖,故征税筹划主要是指反偷税筹划和反避税筹划。征税筹划是一个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什么是开业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经由工商登记而设立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时,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通常简称为开业登记或税务登记。开业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企业:企业在输开业税务登记时,要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提供如下有关证件、资料: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或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银行帐号证明; (9)、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10)、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还应包括需要提供的相应证明资料; (11)、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个体: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时,要按照国税机关的要求提供如下有关证件、资料: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5)、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开业税务登记的登记时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所属的跨地区的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以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及内容 1.填写税务登记表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经济性质;企业形式、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其他有关事项。 此外,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登记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这样规定便于税务机关对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的经济往来进行税务管理。 除填写税务登记表外,实务中,税务机关还要求纳税人填写税种登记表,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还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填报税务登记表的同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3.审核发证 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有关证件及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也应给予答复。 4.建立纳税人登记资料档案 所有的登记工作完毕后,税务登记部门应将纳税人填报的各种表格以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证件复印件建成纳税人登记资料档案,并制成纳税人分户电子档案,为以后的税收征管提供可靠的信息来源。相关条目税务登记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停业税务登记复业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