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 不动产 不动产抵押是一种物权担保,因此,它具有物权的排他性和追及性等一般特征,同时由于抵押权的特殊性,使其又有自身的特征,从而也有别于其他担保。1、从属性。不动产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偿还而设立的,其从属性是明显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发生和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抵押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成立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和处分上的从属性,抵押的成立需要以存在相应的债权为前提,不能摆脱主台同而单独设立不动产抵押合同。被担保的主合同终止,抵押合同电终止。不能将抵押权与主合同分离而使其单独存在或单独转让。既不能离开主合同而单独转让抵押权,也不可只保留抵押权而转让主合同。 2、优先受偿性。有关不动产抵押担保制度的立法,通常也是以此为立足点的,例如,1964年制定颁行的苏俄民法典第192条规定:“由于抵押,在债务人不履行抵押担保的债时,债权人(抵押权人)有权比其他债权人优先从抵押财产的价值中得到清偿”。我国民法通则及担保法的规定也突出了优先受偿性,以满足债权救济要求。在一些房地产抵押法规中,规定则更为明确。 3、补充性。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才发生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问题。因此,不动产抵押人承担责任具有朴充性,如果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则不发生抵押人承担责任的问题。 4、特定性。包含两个意思:一是抵押担保的数额是一定的,抵押物的价值与担保的债权也大体是一致的。(担保法)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如果抵押物的价值小于被担保的债权,则债权人就可能无法全部清偿。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虽可要求抵押人就超出抵押物金额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偿还。但无疑增大了抵押权人受偿的风险。二是抵押标的是特定的。用作保证的财产是不特定的,而抵押物则必须是特定的。抵押物的特定化是物权排他性的必然要求,对此,各国还规定公示登记制度,对抵押物通过公示登记使之进一步特定化。 5、不转移占有性。不动产抵押均不转移占有,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仍能继续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是区别于其他担保的一个显著特点。不转移占有,有利于抵押人通过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而增加清偿债务的能力,有利于抵押权人避免因直接占有所带来的使用、收益、维护和保管的种种不便,减轻 抵押权人的负担。有鉴于此,抵押成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都乐意接受的一种担保方式。 抵押权标的 抵押权的标的依其性质可分为: (1)不动产; (2)不动产的用益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典权等; (3)准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航空器等;(4)动产。不动产抵押贷款则是指以不动产作抵押而发放的贷款。 因为用益物权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有极大共性,因此,本文所指不动产抵押贷款包括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用益物权抵押贷款。 抵押权设立 一、不动产抵押设立要件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各国立法来看,并非所有不动产均可设定抵押权,根据我国《担保法》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是不能作抵押的。 A、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B、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D、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E、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F、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G、未取得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 告,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4)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不动产抵押权合同 不动产纠纷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 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台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 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财产的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变动的,如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贬值而影响原有价值。因此,应由评估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而不能一方单独认定。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确定抵押率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所担保债权、抵押物在担保期限内的折旧、实现抵押权所需的费用及其他支出、税收等。2、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 不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担保法)实施之前有三种规定。一种规定自签订之日生效,一种规定为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还一种规定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担保法)参照国际通行作法,规定以房地产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台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同时《担保法》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其他附着物的抵押登记部门作了规定。但对登记期限登记费用等并未规定。实践中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这样,使得抵押人要不断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和再次交纳登记费用,影响了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性。 三、抵押的程序 渣打银行首推无抵押贷款不动产抵押的程序较为复杂,通常的情况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时又是抵押担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为了表示能够按期履行债务,借款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给金融机构。也有情况是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请第三人为其作担保并将第三人合法拥有的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 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最后抵押双方持主合同(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活动的全部法律手续。 在抵押活动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借款人身份,资信及商业证明,其次审查抵押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状况,检查抵押物是否属于不能抵押的范畴之列,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抵押物确属抵押人合法拥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应当请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认可的土地评估机构予以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接着根据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在决定要贷款和签订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机构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门进行咨询调查,以免在签完了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之后办不下来抵押登记。 房产押抵风险 不动产抵押专家表示,用房产抵押贷款去投资风险较大,投资者需谨慎。房产抵押快速融资的方式有3种:一、是将房产抵押至银行获取贷款 目前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是成本最低的,只需付给银行贷款利率即可,年利率约在7%左右,若证券投资全年赚取的利益在7%以上,则可获利。不过,据理财机构伟嘉安捷负责人称,目前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风险投资的,一旦发现该笔资金用于风险投资,就会被收回。 二、把房产典当给当铺逾期前赎回 典当典当其特点是能够快速融资,但是成本较高。据宝瑞通典当行朱小姐称,月利率为3.2%,不过如果手续齐全,三个月内就可获得资金。如果能保证在证券市场上获得高于这个利率的收益,则可以获利。第三种是私募资金 国内私募资金仍然存在,如果是把房产抵押给另外一个自然人,只需要到房地局进行抵押登记即可,在双方约定的利率中,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这种方式非常简单,一般发生在亲戚朋友当中,不过这种方式涉及情感因素,比较容易发生纠纷。 抵押贷款投资有风险 投资就有风险,更何况是大多数人投资风险相对较大的股票市场。而抵押贷款,对于银行、典当行和个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各方还需谨慎。 对银行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很难把控消费者对贷款的使用。银行对贷款用途都有限制,比如装修、留学、就医、婚庆、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作为一种消费贷款,银行是不允许消费者把贷款用于投资炒股、购买基金的,因为投资有风险,一旦失败,便很难偿还银行贷款;但是由于银行很难约束众多的消费者,因此有可能出现贷款人把贷款用于投资,结果无法偿还贷款的风险,只能拍卖房产,而拍卖所得有可能出现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 房贷对消费者来说,风险主要是还款压力比较大。因为与普通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期限30年,最高成数8成相比,抵押消费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0年,最高15年,贷款成数最高为7成,无论是贷款期限以及贷款成数都更低,而且二手房贷款能够享受优惠利率,而抵押消费贷款只能使用基准利率,这就意味着贷款人的还款压力更大。比如说房产总价为50万元,二手房按揭贷款按照贷款8成,期限30年计算,执行优惠利率,月还款额为2350元;而抵押消费贷款按最高15年,成数7成计算,执行基准利率,月还款额为3115元,两者相差765元。还款压力大,无法按时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对典当来说,还得小心典当房产成为绝当的风险。尽管这种情况很少出现,但是也不得不防。一家典当行的负责人表示,有些来典当的人,一看就是拿钱去炒股,但为了典当成功编造各种借款理由。炒股风险大,做基金照样有人不赚钱,万一血本无归,房子、车子就成绝当了。尤其是房产,届时如处理住着人的绝当房产,手续相当麻烦。 因此,提醒广大中小散户,用贷款来做股票等风险投资项目,看上去收益很大,但潜在的风险更大。此外,通常的抵押贷款一般为一年期或半年期,到期必须归还,且一般为分期归还,如果归还贷款的时点,正好是股市的低潮,你肯定不愿意在低点抛售,因为投资的股票或基金没有达到收益率的要求,这时风险就产生了。贷款必须还款,逾期不还,自己的信用将会增加污点。 投资人抵押投资注意事项 房贷(1)办理抵押消费贷款较为简单,不过对于贷款用途有一定的限制;在办理前,消费者需要对抵押消费贷款还款压力较大的现实有理性的认识,充分考虑自身的还款能力,避免以房产冲抵债务的不利局面。 (2)消费者在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分析自身的家庭结构、工作性质、收入状况等,以便能够正确把握个人的贷款总量以及贷款期限,尽量避免由于考虑不周带来的贷款风险。 (3)抵押房产需是借款人名下房产,如果是与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时必须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书; (4)在提供的婚姻关系证明书中,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离婚后单身,需要提供离婚后未再婚证明; (5)需要明确贷款用途,抵押消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装修、留学、就医、婚庆、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购车等)等消费项目。 另外,目前各银行规定,拥有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地产证的物业权利人可以申请抵押贷款。据此,下列物业不能申请抵押贷款:依法查封或者经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依照政府有关房改政策,按成本法购买的政府福利房。 参考资料 [1]五色土抵押网 http://wst-mortgage.com/
历史 东京外汇市场日本过去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50 年代后,逐渐放松外汇管制。从70年代起,东京外汇市场有了很大发展,经营业务较为多样化,涉及范围也与以前大不相同。但还是不能像伦敦和纽约外汇市场那样,成为一个真正的国际性的金融市场,只是一个地区性的外汇市场。这是由于日本是个出口贸易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的国家,外汇波动对其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十分巨大,如果外汇发生供不应求的现象,则将导致外汇汇率上升,日元汇率下降,国内物价随之上涨的危险。日本政府为防止汇率波动,不得不采取一定的干预市场的措施,这就是日本外汇市场上的平衡管理。 80 年代以来,日本政府力图使日元走向国际化,摆脱东京外汇市场地区性限制的羁绊,使之与日本在世界经济中的实力地位相适应,在1980年修改了战后初期制定的《外贸和外汇管理法》,改变过去只有经过政府批准的外汇银行和经纪商才能经营外汇业务的规定,使所有银行都可在国内经营外汇业务。因此外汇市场有了较快发展,与纽约外汇交易市场规模的差距越来越小。 交易特点 东京外汇市场进行交易的货币种类较为单一,目前市场上最大宗的交易仍是日元美元互换买卖,这是因为日本贸易多数以美元计价,日本海外资产以美元资产居多。后由于美国经济增长缓慢,日元对美元的交易增幅下降,日元对欧元交易量大幅增加。 日本是个典型的出口加工型国家,因此东京市场受进出口贸易集中收付的影响较大。也就是说该市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还由于日本工商业界习惯在月末和企业结算期间进行结算,出口换汇时间比较集中。 组成结构 东京外汇市场的交易者是外汇银行、外汇经济商、非银行客户和日本银行。交易时间北京时间8:00—14:30。东京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比较单一,主要是美元/日元、欧元/日元。在交易中,一般行情比较平淡,但是大家在日后的交易中,一定要注意日本出口商的投机作用,有时由于日本出口商的投机,使日元在汇市上出现大幅的波动。 交易方式 东京外汇市场东京外汇市场的外汇交易可分为三种: (1)即期外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 (2)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 (3)本国外汇银行与外国银行之间的交易; 以外汇的交割期限来划分,分为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 东京外汇市场上,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可以通过外汇经纪人进行,也可以直接进行。日本国内的企业、个人进行外汇交易必须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进行。根据日本银行的数据,2007年日本东京外汇市场的日均交易额突破了120亿美元,创下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汇率 一、挂牌汇率,包括了利率风险、手续费等的汇率。每个营业日上午10点左右,各家银行以银行间市场的实际汇率为基准各自挂牌,原则上同一营业日中不更改挂牌汇率。 二、市场连动汇率,以银行间市场的实际汇率为基准标价。 日本特色 东京外汇市场日本家庭主妇掌控全球外汇市场如今在日本,主妇已经取代银行家,成为外汇交易市场的主力,投入资金远超机构,合力推动金融风浪。炒汇也几乎像洗衣服打扫房间一样,成了日本主妇生活的一部分。甚至有媒体分析认为,由家庭主妇组成的日本散户投资群竟能左右国际汇市,直接导致过国际金融市场大动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的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发行人民币以来,历时50多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除1、2、5分三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目前流通的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以来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199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两套人民币同时流通。
产生背景 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形成于19世纪初叶,它产生的经济背景如下: 银行 (1)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 (2)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频繁出现。 (3)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 客观要求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为中央银行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又为中央银行的产生提供了客观要求。 (1)政府对货币财富和银行的控制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建立相应的货币制度和信用制度。资产阶级政府为了开辟更广泛的市场,也需要有巨大的货币财富作后盾。 (2)统一货币发行 在银行业发展初期,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发行银行券的权力,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和银行机构增多,银行券分散发行的弊病就越来越明显,客观上要求有一个资力雄厚并在全国范围内享有权威的银行来统一发行银行券。 (3)集中信用的需要 商业银行经常会发生营运资金不足、头寸调度不灵等问题,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中央银行的产生,它既能集中众多银行的存款准备,又能不失时宜地为其他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周转资金,为银行充当最后的贷款人。 (4)建立票据清算中心 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每天收授票据的数量增多,各家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化,由各家银行自行轧差进行当日清算已发生困难。这种状况观上要求产生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 (5)统一金融管理 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必要的管理,这要求产生隶属政府的中央银行这一专门机构来实施政府对银行业和金融市场的管理。 发展演变 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其雏型是瑞典银行, 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 成立于1656年,并于1661年发行银行券。1833年英国议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无限法偿币,标志着第一家中央银行的诞生。19世纪初形成较完善的中央银行制度。1920年在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上提出的发行银行应脱离各国政府控制的观点,成为各国建立中央银行最重要的理论根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央银行国有化成为当时改组和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原则。同时,在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国家加强了控制。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召开加强了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在此基础上,1945年12月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推动了各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的中央银行萌芽于20世纪初。清政府因整理币制,于光绪三十年(1904)由户部奏准设立户部银行,额定资本白银400万两,后又增拨20万两,1905年8月在北京开业。1908年户部更名为度支部,户部银行改名为大清银行,经理国库、发行纸币。清朝灭亡后,1912年1月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尔后与交通银行一起受北洋政府控制,部分承担中央银行职责。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组成中央政府时曾经设立中央银行。1926年北代军攻克武汉,同年12月在武汉设立中央银行。但这两大中央银行实属当时军事需要,随军事进退伸缩,故没有全部执行中央银行职能。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中央银行条例》,1928年11月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上海,额定资本2000万元,由政府拨款。该行行使经理国库和统一发行货币权力,并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原广州的中央银行1929年3月改为其分行,1933年改称广东银行。尔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与中央银行一道享有货币发行权。1937年7月成立四行的“四联总处”,统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42年7月货币发行权收归中央银行,同时集中黄金、外汇储备统一管理,统一经理国库。 1948年12月,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又合并东北银行、内蒙古人民银行等地区性金融机构,成为全国统一的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与一般银行的职能。1979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随着专业银行的恢复和设立,一般银行业务逐渐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1984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 结构特征 结构 中央银行 单一制,即国家单独设立专司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它又分为一元制和二元制。一元制只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执行其职能,大多数国家属于此类;二元制是中央和地方两级各自设立中央银行,分别执行其职能,即联邦式,如美、德、南斯拉夫等国属于此类。复合制,即国家银行既具有中央银行职能又具有专业银行(商业银行)职能。又分为一体式和混合式。一体式中央银行集所有银行业务于一身,形成“大一统”的国家银行体系,社会主义国家在体制改革前多采取此结构;混合式是指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分设,但中央银行兼办专业银行业务。跨国制,即参加货币联盟的成员国共同拥有一个中央银行。其中央银行发行共同货币,监督各国金融制度,平衡贸易,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如西非货币联盟,中央银行总行设在达喀尔,参加国为塞内加尔、尼日尔、科特迪瓦(象牙海岸)、贝宁(达荷美)、多哥、布基纳法索(上沃尔特)。 特征 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稳定货币为宗旨,是非盈利性金融机构。具有相对独立性。许多国家从立法上规定中央银行在执行银行法时不受政府干预,并规定其总裁任期与政府首脑任期相分离,以免受其操纵。地位超然,不办理普通银行业务,交易对象是银行和政府机构,各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准备金也只是代为保管,不付利息。银行资产具有极易清偿性。除平时保持一定的现金和可迅速转换的有价证券外,中央银行资产不应具有长期性。不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 职能 垄断货币发行。发行货币是各国中央银行的特权和独占权,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有利于调节货币流通,稳定货币,满足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政府作为中央银行的后盾,有助于提高货币的信誉。参与制定和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代理国库事务。具体内容包括: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制定再贴现政策、调整法定准备率、开展公开市场业务、调整基准利率来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代理国库、管理财政收支、经办国家财政预算收支划拨与清算、执行国库出纳职能、代办国债发行和支付利息、通过透支和借款暂时向国家财政融通资金;代为国家管理黄金、外汇储备、买卖黄金外汇,代表国家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金融活动。管理全国金融机构并提供各种服务。内容包括:根据立法对金融机构设置、撤并、迁移进行审查、批准、注册、登记,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预防性管理、稽核,监督金融机构保持清偿能力和较佳的资产负债结构,规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范围,仲裁金融机构业务纠纷;作为金融业的票据清算中心办理票据清算和资金划拨;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充当“最后贷款人”。 金融地位 (1)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是金融业或银行的监管。 (2)中央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的唯一主体,已无法适应新的金融格局。这是因为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传统作用正受到挑战,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于是许多国家通过另设监管机构来监管越来越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 (3)从各国金融监管的实践来看,监管体制可分为四类:分业经营且分业监管,如法国和中国;分业经营而混业监管,如韩国;混业经营而分业监管,如美国和香港地区;混业经营且混业监管,如英国和日本等。是否由中央银行担当监管重任也有不同情形:有中央银行仍负责全面监管的;有中央银行只负责对银行业监管的;也有在中央银行外另设新机构,专司所有金融监管的。 监管内容 完整的金融监管是一个连续、循环的过程,它由市场准入监管、日常运营监管、风险评价、风险处置以及市场退出等相关要素和环节组成。 银行 (1)机构功能定位所谓功能定位,是指各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以及运作、发展的空间,具体体现在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 (2)市场准入广义上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包括三个方面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机构准入,是指依据法定标准,批准金融机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的设立。业务准入,是指按照审慎性标准,批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开办新的业务品种。高级管理人员的准入,是指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认可。 (3)业务运营监管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监管,主要是通过监管当局(如中央银行)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以及借助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外部审计,及时发现、识别、评价和纠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营风险。这是监管当局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 (4)风险评价风险的综合评价是金融监管人员在综合分析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结果及来自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被监管机构所存在风险的性质、特征、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做出的及时、客观、全面的判断和评价。 (5)风险处置金融监管当局要针对金融机构所存在的不同风险及风险的严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置,处置方式包括纠正、救助和市场退出。 主要作用 中央银行在支付体系中的作用 世界银行 (1)作为支付体系的使用者。中央银行需要自行交易以转移资金,主要包括通过支付体系清算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货币政策;进行政府债券的支付结算(包括发行和兑付)。 (2)作为支付体系的成员。中央银行可以代表自己的客户(如政府部门和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进行收付。 (3)作为支付服务的提供者。这些服务包括为商业银行在支付体系的运作提供结算账户;单独或与其他商业银行、金融机构一起,为支付体系提供系统硬件、软件、操作程序或通信网络。 (4)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人。这个作用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支付体系管理者;支付体系的成员的监督者;为支付体系提供管理和计划;仲裁争议和处理赔偿,提供技术标准。还可以作为结算的担保人。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 (1)提供账户服务在各国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的实践活动中,中央银行一般作为银行间清算中介人,为银行提供清算账户,通过清算账户的设置和使用来实现银行间转账。 (2)运行与管理支付系统除了提供账户服务以外,中央银行参与和组织行间清算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即是运行与管理重要的行间支付清算系统。一个稳定的、有效的、公众信任的支付系统,是社会所不可或缺的。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通常包括账户体系、通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 (3)为私营清算系统提供差额清算服务很多国家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私营清算组织,而一些私营清算系统尚在实施差额清算,为了实现清算参加者间的债权债务抵消,很多清算机构乐于利用中央银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后者通过账户进行差额头寸的转移划拨,即可完成最终清算。 (4)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不仅运行管理整个支付系统,还以提供信贷的方式保障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央银行提供信贷的重点,尤其是当大额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支付指令为不可撤销的终局性支付指令时,中央银行的透支便利更为重要。 二战后中央银行的变化 (1)由一般货币发行向国家垄断发行转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对中央银行的认识有所深化,从而强化了对它的控制。加快了中央银行的国有化进程,由此实现了中央银行由一般的发行银行向国家垄断发行即真正的发行银行转化。 (2)由代理政府国库款项收支向政府的银行转化。随着中央银行国有化进程的加快,中央银行对国家负责,许多国家的银行法规明确规定了中央银行作为政府代理的身份,从而实现了中央银行向政府银行的转化。 (3)由集中保管准备金向银行的银行转化。进入20世纪中叶,中央银行不与普通商业银行争利益,行使管理一般银行的职能并成为金融体系的中心机构,这标志着它向银行的银行转化。 (4)由货币政策的一般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离不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在具体运用中大大加强并注重其综合功能的发挥,即由过去的一般性运用向综合配套运用转化。 (5)各国中央银行的金融合作加强。随着各国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保证各国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稳定,各国中央银行为了共同抵御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彼此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 世界主要的中央银行 亚洲 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除了10元纸钞的发行由它负责外,发钞权由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及中国银行负责) 蒙古银行(蒙古) 韩国银行(大韩民国) 日本银行(BOJ) 欧洲 欧洲中央银行(ECB)英格兰银行(BOE) 瑞士中央银行(SNB) 美洲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FRB) 加拿大中央银行 (BOC)[1]
概述 人民币 人民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是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发行和回收。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的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发行人民币以来,历时50多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除1、2、5分三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目前流通的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以来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199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两套人民币同时流通。 主要种类 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1962年4月15日开始发行第三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第四套人民币。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以第五套为主,还有部分第四套人民币。 市场流通的人民币共有12种券别,分别为1、2、5分,1、 2、5角,1、2、5、10、20、50、100元。按照法律规定,人民币中元币以上为主币,其余角币、分币为辅币。 形成主辅币三步进位制,即1元 =10角=100分。按照材料的自然属性划分有金属币(亦称硬币)、 纸币(亦称钞票)。无论纸币、硬币均等价流通。 第一套人民币 人民币票样:第一套人民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第一套人民币,共12种面额62种版别,其中1元券2种、5元券4种、10元券4种、20元券7种、50元券7种、100元券10种、200元券5种、500元券6种、1000元券6种、5000元券5种、10000元券4种、50000元券2种。 统一发行人民币是为迎接全国解放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它清除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结束了国民党统治下几十年通货膨胀和中国近百年外币、金银币在市场流通买卖的历史,促进了人民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在建国初期经济恢复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套人民币 第二套人民币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同时收回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和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10000。第二套人民币共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11个面额,其中1元券有2种,5元券有2种,1分、2分和5分券别有纸币、硬币2种。为便于流通,自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1分、2分、5分三种硬币,与纸分币等值流通。1961年3月25日和1962年4月20日分别发行了黑色1元券和棕色5元券,分别对票面图案、花纹进行了调整和更换。由于大面额钞票技术要求很高,在当时情况下3、5、10元由苏联代印。 第二套人民币设计主题思想明确,印制工艺技术先进,主辅币结构合理,图案颜色新颖。主景图案集中体现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风貌,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革命的战斗历程和各族人民大团结的主题思想。在印制工艺上除了分币外,其它券别全部采用胶凹套印,凹印版是以我国传统的手工雕刻方法制作的,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其优点是版纹深、墨层厚,有较好的反假防伪功能。 第三套人民币 人民币票样:第三套人民币 第三套人民币于1962年4月20日发行,共有 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7种面额、13种版别,其中1角券别有4种(包括1种硬币),2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1966年和1967年,又先后两次对1角纸币进行改版,主要是增加满版水印,调整背面颜色。 第三套人民币票面设计图案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中国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农轻重并举的方针。在印制工艺上,第三套人民币继承和发扬了第二套人民币的技术传统、风格。制版过程中,精雕细刻,机器和传统的手工相结合,使图案、花纹线条精细;油墨配色合理,色彩新颖、明快;票面纸幅较小,图案美观大方。 第四套人民币 人民币票样:第四套人民币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中国的货币制度,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共有1角、2角和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种面额,其中1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与第三套人民币相比,增加了50、100元大面额人民币。为适应反假人民币工作需要,1992年8月20日,又发行了改版后的1990年版50、100元券,增加了安全线。 第四套人民币在设计思想、风格和印制工艺上都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主景图案集中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团结一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主题思想。在设计风格上,这套人民币保持和发扬了中国民族艺术传统特点,主币背面图景取材于中国名胜古迹、名山大川,背面纹饰全部采用富有中国民族特点的图案。在印制工艺上,主景全部采用了大幅人物头像水印,雕刻工艺复杂;钞票纸分别采用了满版水印和固定人像水印,它不仅表现出线条图景,而且表现出明暗层次,工艺技术很高,进一步提高了中国印钞工艺技术水平和钞票防伪能力。 第五套人民币 人民币票样:第五套人民币 199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共有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八种面额,其中1角、5角、1元有纸币、硬币2种。第五套人民币根据市场流通需要,增加了20元面额,取消了2元面额,使面额结构更加合理。 第五套人民币继承了中国印制技术的传统经验,借鉴了国外钞票设计的先进技术,在防伪性能和适应货币处理现代化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各面额货币正面均采用毛泽东主席建国初期的头像,底衬采用了中国著名花卉图案,背面主景图案通过选用有代表性的寓有民族特色的图案,充分表现了中国 主要汇率 人民币票样: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 人民币从1949年到1952年用浮动汇率制度。从1953年到1973年,以计划经济制度,人民币与美金有正式的挂钩,汇率保持在在1美元兑换2.46元人民币的水平上。但是在这时代中国大陆的外国贸易很少,所以人民币汇率意义不是很大。1973年,由于石油危机,世界物价水平上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汇率波动频繁。为了适应国际汇率制度的这种转变与现实中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有利于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便于贸易,为国外贸易所接受的原则,人民币汇率参照西方国家货币汇率浮动状况,采用“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为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1973年的l美元兑换2.46元逐步调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对人民币贬值了39.2%,同期英镑汇率从 1英镑兑换5.9l元调至3.44元,英镑对人民币贬值41.6%。从1980年到1994年,中国大陆有双重汇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初步实行双重汇率制度,即除官方汇率外,另行规定一种适用进出口贸易结算和外贸单位经济效益核算的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该价格根据当时的出口换汇成本确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人民币官方汇率因内外两个因素的影响,其对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调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复归单一汇率制度。汇率继续向下调整,从 1984年7月的2.30下调到1985年1月的2.80,之后又多次下调。这阶段虽然恢复了单一的汇率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随着留成外汇的增加,调剂外汇的交易量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因此名义上是单一汇率,实际上又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1991年4月至1993年底。这一阶段对人民币汇率实行微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度调低,但仍赶不上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的变化。到1993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分别为5.7和 8.7。可见,这时期人民币汇率制度演化与改革的特点是: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官方汇率逐渐向下调整。人民币在1994年起与美元非正式地挂钩,汇率只能在1美元兑8.27至8.28元人民币这非常窄的范围内浮动。 1971年以来历年美元兑人民币均价(1美元兑换) 年份 价格 年份 价格 年份 价格 1971年 2.462 1985年 2.937 1999年 8.278 1972年 2.245 1986年 3.453 2000年 8.279 1973年 1.989 1987年 3.722 2001年 8.277 1974年 1.961 1988年 3.722 2002年 8.277 1975年 1.859 1989年 3.765 2003年 8.277 人民币1976年 1.941 1990年 4.783 2005年 8.0702(年末价) 1977年 1.858 1991年 5.323 2006年 7.8087(年末价) 1978年 1.684 1992年 5.516 2007年 — 1979年 1.555 1993年 5.762 2008年 — 1980年 1.498 1994年 8.619 2009年 — 1981年 1.705 1995年 8.3512010年 — 1982年 1.893 1996年 8.314 2011年 — 1983年 1.976 1997年 8.290 2012年 — 1984年 2.320 1998年 8.279 2013年 — 纪念币 人民币 普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限量发行的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从1984年发行第一套普通纪念币至今,共发行了63套75枚(张)普通纪念币,总发行量约8.5亿枚(张)。这些纪念币选题丰富多彩,设计独具匠心,规格材质多种多样,图案新颖美观,面额有1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不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50多年的辉煌成就及重大历史事件浓缩于纪念币的方寸之间。这些纪念币是人民币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完善了中国货币制度,弘扬了中国货币文化,并不断探索和创新,为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扩大对外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行背景 第一套发行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以元(圆)为单位。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 。以¥为代号,取“元”字汉语拼音 yuan的首写字母大写加两横。发行后,陆续收回各解放区发行的地方性货币,1951 年4月全部收清。随后又用收兑办法肃清了国民党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为了建立独立、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国家规定禁止金银、外币在市场上流通。在控制了自抗日战争以来绵延不断的通货膨胀后,国家为保持人民币币值的长期稳定,消除通货膨胀的遗迹 ,自1953 年 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按1元新币折旧币1万元进行兑换,物价 、工资 和一切 债务也按这一比率 折算 。人民币票面额有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主币,5角、2角、1角、5分、2分、1分的辅币,和1元、5角、2角、1角、5分、2分、1 分的金属辅币 。外汇兑换券是于指定范围内同人民币等值流通的票券,于1995年7月1日停止流通。 人民币 1947年12月下旬,中国人民银行筹备处的牌子,挂在了平山县离西柏坡一里许的夹峪村一家农民小院里。1948年秋,筹备处迁至石家庄,正赶上国民党飞机来轰炸。筹备处同志在弹片飞啸中去抢救赶印的人民币和其它备用物资,南汉宸带头在火海中搬运抢救,没有一个人顾及到个人的安危。 董必武有一天把南汉宸找去,对他说:“你们设计的人民币票版样中央工委同志都看过了,前几天我又打电报给毛主席,告诉他票版正面印的是毛主席像。 我们是独立自主的国家,在票版的正面和背面,除了必要的阿拉伯数字外,一律用中文,不能像某些货币那样,掺杂着英文字。” 南汉宸回去,告诉了设计师王益久、沈乃镛,根据董必武的意见对钞票重新进行设计,并将董必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钱数的一些字也一并带过去。 两位设计师很快就设计出拾元、贰拾元、伍拾元三种票版来,所有的图案都是工人、农民搞生产的图案。拾元的正面:左侧是农民车水,右侧是矿井场区;贰拾元的正面:左侧是农民牵驴驮货,右侧是火车在铁道上行驶;伍拾元的正面:左侧是毛驴井边车水,右侧是煤矿的煤车。以至后来发行的壹佰元、贰佰元、伍佰元、壹仟元、伍仟元、壹万元的票面,也都沿用这种工农业生产的结构。 第二套发行 1953年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时,负责设计工作的是著名画家罗工柳。开始时,他们参照苏联货币都印有列宁头像的做法,设计出的各种票版也都是毛主席的像。毛泽东审定时又否决了。第二次送审时周恩来还是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 原来伍元券主景民族大团结中,有人高举毛主席画像,周恩来指示说:毛主席的意见不要把他的像画上,这里还有画像,应当改为标语牌。壹元券主景画面天安门上,原来有红旗、彩灯和毛主席像,周恩来也指示将画像取下。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贴出布告,宣告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发行全国统一的货币人民币。南汉宸同志被任命为中国人民银行总经理。就在这一天,第一批伍元票面的人民币,在河北省平山县银行正式对外发行;接着,又在石家庄发行贰拾元、拾元票面的人民币。 识别假币 假人民币指仿照真人民币纸张、图案、水印、安全线等原样,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非法制作的伪币。假币的主要类别有:机制、复印、拓印、石、木刻版,手工描绘 等。 1、纸张识别人民币纸张采用专用钞纸,主要成分为棉短绒和高质量木浆,具有耐磨、有韧度、挺括、不易折断,抖动时声音发脆响等特点 人民币;而假币纸张绵软,韧 性差,易断裂,抖动时声音发闷。2、水印识别人民币水印是在造纸中采用特殊工艺使纸纤维的堆积而形成的暗记。 分满版和固定水印二种。如现行人民币1、2、5元券为满水印暗记; 10、50、100元券为固定人头像水印暗记。其特点是层次分明、立体感强,透光观察清晰。而假币特点是水印模糊,无立体感,变形较大,用浅色油墨加印在纸张正、背面,不需迎光透视就能看到。3、凹印技术识别真币的技术特点是图像层次清晰, 色泽鲜艳、浓郁,立体感强,触摸有凹凸感,如1-10元券人民币在人物、字体、国徽、盲文点处都采用了这一技术。而假币图案平淡,手感光滑,花纹图案较模糊,并由网点组成。4、荧光识别1990年版50、100元券人民币分别在正面主图景两侧印有在紫外光下显示纸币面额阿拉伯数字“100”或“50”和汉语拼音“YIBAI”“WUSHI”的金黄色荧光反应,但整版纸张无任何反应。而假币一般没有荧光暗记,个别的虽有荧光暗记但与真币比较,颜色有较大差异,并且纸张会有较明亮的蓝白荧光反应。5、安全线识别真币的安全线是立体实物与钞纸融为一体,有凸起的手感。假币一般是印上或画上的颜色,如加入立体实物,会出现与票面皱褶分离的现象。 6、仪器检测可用紫外光、放大镜、磁性等简便仪器对可疑票券进行多种检测。如鉴定为假币时,应立即通知或送交就近银行,由银行开据没收凭证,予以没收处理,如有追查线索的应及时报告就近公安部门,协助侦破。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与制、贩、使用假币的不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维护国家货币的信誉,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残币兑换 人民币 残缺人民币是指有的人民币由于某种原因明显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币,称之为残缺人民币。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碰到残缺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中规定: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两种情况的,应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部分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能照原样连接的。 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可半额兑换。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持币向银行营业部门半额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凡残缺人民币属下列情况者,不能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的;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不能辨别真假的;三是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的。不能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并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伤、残缺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整洁,维护国家信誉,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的配合。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有不宜流通的损伤、残缺人民币,应不要再次使用或对外找付,而要将其挑拣、粘补整理好,随时送回银行或办理兑换。 文字鉴赏 书写演变在新中国的五套人民币上,有几个汉字曾出现多种写法,这反映了中国汉字的发展演变过程,也标志着中国人民币逐渐走向完善和规范化。1、关于“贰”字。1987年4月27日发行第四套人民币2角、2元券以后,不少人发现新版人民币上的“贰”字同旧版不同,认为新版人民币的“贰”字印错了,有人还传出人民币上出现了错字,银行将收回这些人民币,致使货币流通受到影响。其实,这完全是无稽之谈。第四套人民币上的“贰”字是规范的汉字,与《辞海》、《现代汉语词典》、《新华 字典》等辞书的写法完全相符,是标准的简化字。众所周知,中国汉字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人们长期形成的书写习惯,很多汉字有两种或多种写法。“贰”字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个。从不同历史时期各种货币上看,“贰”字有近十种写法。第一套人民币的“贰”字有三种写法:20元六和塔票券、20元帆船火车票券、20元打场票券、200元颐和园票券、200元割稻票券写成“贰”;20元运肥火车票券、20元推车票券、20元工厂火车票券、200元长城票券、200元炼钢票券写成“贰”;200元佛香阁票券写成“贰”。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的2分券、2角券和2元券均写成“贰”。 在前三套人民币的流通过程中,人民群众曾对使用不规范的贰字提出过意见,在设计第四套人民币时,按照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意见,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的设计,采用了规范的“贰”字。第五套人民币20元券沿用了规范的“贰”字。 2、关于“国”字。中国发行的各套人民币上,“国”字共有三种写法,第一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即国字的繁体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第四套人民币上的国字写成“国”,即规范简化字。在第二、三套人民币上的国是当时为人民币题字的马文蔚先生参照魏碑体的一种写法,称“张黑女碑”体,是书法的一种惯例,并非错字。但是,为了汉字的规范化,中国人民银行在设计第四套人民币时,按统一简化的汉字写成“国”,即由繁体字改成简化字。第五套人民币也沿用简化字。 3、关于“角”字。在各套人民币上(第一套人民币没有辅币),辅币面值“角”字有两种写法:第二、三套人民币写成“角”,即里边的竖未出头,写成了“土”,这种写法早在甲骨文就已形成,因此是有出处的。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和1999年10月1日开始发行第五套人民币,按照规范化写法把旧体字“角”写成了新体字“角”,即里边的竖出头。 民族文字 中国在货币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由来已久,如西夏、元、清诸代的钱币上,分别铸有西夏文、八思巴文和满文。新中国的人民币上除了采用汉字为主要文字外,也曾先后采用过蒙、维、藏、壮四种少数民族文字。这些少数民族文字均由该少数民族书法高手书写,并经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签批,国家民委校审,最后由国务院批准采用。由于少数民族文字的书写习惯不同,所以人民币上的藏文、维文、壮文为自左至右横排,蒙文却自左而右、自上而下直排。 在1948年12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一套人民币,1951年5月17日发行的5000元蒙古包券和10000元牧马券两张票券背面花符 人民币上,分别印有蒙文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这是首次在人民币上采用少数民族;1951年10月1日发行的500元瞻德城券、1000元牧马券、5000元牧羊券、10000元骆驼队券四张票券背面花符上都印有维文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这些票券上的少数民族文字印制位置固定一致,规格对称统一。 在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13个票券的背面花符中间,全部印有蒙、维、藏三种少数民族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各票券设计、印制格局完全一致,其位置均在票券背面大花符中央浅淡的底纹部位,三种少数民族文字与汉字行名、面值有机布局,上下左右错落有序,对称和谐,上为汉文,下为蒙文,左为维文,右为藏文,艺术效果极佳。 在第三套人民币中,1962年4月20日公布发行的1960年版枣红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角券,票券左侧花符正中首次出现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由上至下分六行排列,依次为蒙、藏、维、壮文,其中藏文、维文各占两行位置,内容也是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和面值,镶嵌在由两个正方形重叠组合的八角图形内,犹如悬挂的红灯笼,很具有民族特点和风格。正是从这张票券起,人民币纸币上采用蒙、藏、维、壮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相对固定下来。这不是简单的一种票面设计、印制工艺的改进和完善,而是反映了中华各族之间传统的、空前的大团结,表现了文明进步、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字文化,也体现了党对少数民族人民的关怀。另外两种1962年版1角券及2角、5角券,其中少数民族文字排列与上述枣红色1角券相同,但其位置均改在票券背面右侧国徽图案之下,在底纹衬托下与国徽交相映衬,文字效果格外醒目突出。而1元、2元、5元、10元四种主币,其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均设计在票券正面左上角花团部位,与花团明暗相衬,具有极佳的艺术效果。 在第四套人民币中,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的排列又有新的变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1、2、5、角券和1、2、5、10元券均印在票券背面,由左至右横向按蒙、藏、维、壮文字顺序一线排列,其中1、2、5、角券的四种文字设在整幅图案之下,与全部图案等长,成为整个构图的有机组成部分;而1、2、5、10元券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则移到图案下边深色边框之内,有隐含效果。二是50、100元券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竖向四行排列,印在票券背面右下角花团部位,与花团互为衬托,艺术效果突出。 第五套人民币上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设计更趋合理,它与汉语拼音行名平行,位于票券背面右上角,并且右侧竖印面值,这对少数民族人民识别辩认极为方便,同时也增强了美感。 人民币上的四种少数民族文字均为这些少数民族的通行标准文字。蒙古文是蒙古族使用的文字,最早是元世祖忽必烈聘请西藏喇嘛八思巴用藏文字母制定的,公元14世纪初,又以回鹘文字母为基础重新制定,迄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现行蒙文由29个字母组成。藏文据藏族史记载,为7世纪图弥三世菩扎参照梵文字体创造的,是今天藏族人民所通用的文字。维吾尔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突厥文、回鹘文等,后改为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1959年,我国维吾尔族设计了以拉丁字母 基础的新文字方案,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推行,因此,第三至第五套人民币上的维文与第一套人民币不同。壮文最早是南宋时由壮族祖先利用汉字的形、声、义及上下边旁构成的方块字,1955年改为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字母,1957年由国务院批准推行。所以,第三套人民币开始采用的壮文为新中国成立后创制的新文字。 人民币上采用少数民族文字,既体现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又反映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字的发展演变过程,可以说,这也是人民币的主要特点之一。 盲文符号 以往的世界各国货币上无盲文符号,纸币主要通过由小逐级增大票幅,使盲人靠触觉区分不同的面值;而金属硬币则是通过逐级增大钱径,或采用不同的币材使盲人感知大小、轻重来辨认面值,抑或在不同面值硬币上改变币形(如图形、正方形、菱形、多角形、波纹形等)、加大厚度等,使盲人能正确辨认这些不同面值的硬币。但当代世界各国硬币开始注意采用盲文符号,以方便盲人使用,例如:意大利的500里拉硬币上就铸有盲文符号,该币是双金属镶嵌,背面外圈上部有10余个凸点;泰国的10铢双金属镶嵌币背面外圈上部也铸有4个凸点;墨西哥的10、20、50、100比索不锈钢币,正面头像左或右侧均铸有数目不同的凸点,这是目前世界仅有的一套成系列铸有盲目文符号的硬币。看来,将来镌刻 人民币盲文符号的硬币会越来越多。 相对而言,目前世界各国纸币上加印盲文符号的还不多见。我国第三套人民币纸币均未印有盲文,在设计和印制第四套人民币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了方币便盲人使用人民币,指示中国人民银行在主币上增印盲文符号。于是,1元、2元、5元、10元券在正面左下角分别加印1个、2个(竖列)、2个(斜列)、4个小黑点;50元、100元券在正面右下角分别加印5个、7个小黑点。这些小黑点错综排列,仔细触摸,可感觉微微凸起,盲人通过触摸黑点多少及分布便可区分面值。 盲文,也称盲字,因均以点状表示,故又称“点字”。它是专门供盲人书写摸读的文字符号。现在国际上通用的盲文是由1个到6个不同数目、不同排列位置的圆点组成,表示各种文字、数字及标点符号。这些点凸印在特殊的纸上,盲人用双手触摸读文。盲文源于法国,法国路易.布莱叶3岁时双目失明,但他在命运面前没有屈服,经过多年探索和无数次挫折,终于在1829年发明了盲文。最初,盲文曾遭到一些人的非议,直到1838年才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盲文印刷品。布莱叶去世之后的第三年,盲文才被法国人公认。由于盲文易读易写,1879年在柏林举行的国际盲人教师代表大会,决定采用这种盲文进行教学。1887年国际上公认盲文为正式盲人文字。1953年我国教育部推行由盲人黄乃设计的以注音字母为基础,以普通为拼音标准,参照布莱叶盲文符号体系的汉语盲文点字,作为全国统一的汉语盲文,使用至今。第四套人民币上的盲文就是这套统一的汉语盲文。中国现在有几百万盲人,他们是一支特殊的消费队伍,应该得到社会的重视。在人民币上印有盲文符号,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些盲人的关怀。 有关法律 人民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 第四十一条:伪造人民币、出售伪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运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流通领域 1、港澳 人民币在中国香港和澳门不是法定货币。他们有按基本法自行决定发行的香港元和澳门元。但是现在港澳地区有些商店接受使用人民币交易,而一些香港的银行亦开设人民币户口,容许市民存入﹑提取或转帐人民币现钞。2003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 2、台湾台湾的法定货币为新台币,所有的买卖交易皆以新台币进行。所以,在台湾境内一般商家不接受使用人民币。台湾法律亦仅认为人民币是“有价证券”,不具有通货身份。台湾之银行一般均不接收人民币的兑换,但马祖和金门的金融机构、码头及航站分别在2005年10月3日和10月4日开办兑换人民币,每次上限为人民币两万元。 3、其它地区人民币在朝鲜的外汇商店可以自由使用。 人民币在越南少数地区主要是北部边境可以使用。 2010年8月12日在上海举行的津巴布韦商务论坛上,津巴布韦旅游部部长沃尔特·穆曾比(Hon.WalterMzembi)他表示,一定要改变津巴布韦的货币体系,让人民币到津巴布韦去流通,成为津巴布韦的流通货币之一。[1] 相关新闻2010年8月,第四版人民币交易火热 80版50元单张最高2000元。[1] 罕见叁元面值人民币 叁元面值人民币 面值为叁元的人民币确实在我国的货币市场上流通过。这种1953年发行的纸币是我国唯一一种面额为叁元的人民币,由于历史原因曾被回收,目前存世量极少。 这种纸币整体为淡绿色,长16厘米,宽7.2厘米,比现在流通的1元人民币稍微大一些,正面的两端各有繁体叁元字样,下面标着“1953年”,正上方为“中国人民银行”六字,中间是井冈山龙源口石桥图景,石桥周围的花边为深绿色,中间的底纹为黄色,纸币的背面图案是花纹和国徽,中间有汉、维、蒙、藏四种文字。[2] 元面值人民币的历史 福建省一位收藏专家介绍说,该版人民币的10元券、5元券和3元券为苏联代印,后因中苏交恶,苏方利用手中的印版继续印刷,并通过新疆和东北边境投放到中国境内,企图扰乱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从1964年4月开始,限期一个月对上述三种面额的1953年版人民币回收销毁,过期未收兑的一律作废。[3]汇率数据国际清算银行(BIS)2010年8月18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7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延续6月的回落趋势,环比下跌近1%。7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指数为117.88;名义有效汇率指数为115.72,环比下跌1.45%。两者的差异,反映了中国与美国、日本、欧洲等主要贸易伙伴通货膨胀情况的不同。[3]
概况 人民币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 市场经济国家一般以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为基准利率;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优惠利率也具有基准利率的作用。市场利率的形成及其变动都参照此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 计划经济国家,由中央银行制定。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规定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在中国的利率政策中,1年期的存贷款利率具有基准利率的作用,其他存贷款利率在此基础上经过复利计算确定。 基本特征 人民币基准利率历次调整(1)市场化 是显而易见的,基准利率必须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且不仅反映实际市场供求状况,还要反映市场对未来的预期; (2)基础性 基准利率在利率体系、金融产品价格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它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利率或金融资产的价格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3)传递性 基准利率所反映的市场信号,或者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所发出的调控信号,能有效地传递到其他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价格上。 从一般国际经验看,只有结构合理、信誉高、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的利率,才能作为基准利率。 利率上调的影响 货款利率上调对房市影响1、意味国家经济过热、社会上流通的货币较多、购买力太强、物价涨幅过快。 2、存款利率上调是鼓励你把钱存银行,减少在社会上的货币流通量。 3、贷款利率上调是限制你到银行借钱,同样减少社会上的货币流通量。 4、目的就是抑制通货膨胀,把物价指数降下来,这只是金融工具的一种,还有如:央行发行票据、提高银行普通存款准备金率等,目的都一样。 中国基准利率 一、来源 金融市场盼望已久的中国基准利率雏形2007年1月亮相,这个由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简称“Shibor”)正式运行。有了Shibor这杆“标尺”,央行的金融宏观调控措施能更精准有效,也可以作为统一度量衡的工具,推动利率市场化、为央行货币政策转向价格型调控创造条件。 Shibor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6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 Shibor的形成是这样的:每个交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 对于多个金融市场而言,作为基准利率培育的Shibor有着多方面意义,一方面,Shi-bor的推出加速了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另一方面也为央行的金融调控从数量型转向价格型调控创造条件,即将现行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转变为以通货膨胀或利率为中介目标的框架。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政策室主任彭兴韵如是说。 同时,对于市场经济下央行的货币政策调控而言,Shibor将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变量,它能在整个利率体系中起主导作用、核心作用,并能制约其他利率。央行以后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调整基准利率,形成合理的市场预期,进而传导并影响微观经济行为, 使其调控更加精准和有效。 二、影响(1)人民币基准利率的出台为货币政策转向价格型创造条件。 从目前来看,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包括四个方面,即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劳动就业和国际支付平衡。客观环境决定了央行很难追求单一的货币政策目标,因此央行行长周小川也表示,当前难以将货币政策由数量型转向价格型调控。 但实践证明,价格型调控的效果要好于数量型调控的效果。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政策室主任彭兴韵表示,Shibor的推出,将为央行的金融调控从数量型转向价格型调控创造条件,即将现行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转变为以通货膨胀或利率为中介目标的框架。 也就是说,央行可以通过影响Shibor水平,进而达到调控的目的。作为市场基准利率的Shibor,既可以帮助实现资本的合理定价从而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也可以建立新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 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更认为,没有市场为基础的利率,就很难讨论市场决定的汇率。利率改革也是资本市场发展、宏观经济政策改革、甚至资本账户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市场人士还指出,有了以Shibor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框架,央行还能在外汇储备管理、汇率形成机制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2)依赖吃利差的银行压力增大 随着Shibor的推出和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以往依赖吃利差的银行将更感头疼,同时也推动银行主动开展更多金融创新。国泰君安分析师伍永刚就表示,基准利率形成后,贷存款利率的浮动空间有望进一步放开,短期内,很有可能会经历净利差收缩的阶段,这对目前主要依赖于利息收入的商业银行会带来较大压力。开展零售业务、中间业务较好的银行,所受负面影响会小一些。 他还表示,基准利率的形成有助于金融机构产品开发和定价能力的提高,也为致力于产品创新且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机遇。新产品开发、定价是外资银行的优势,“在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之际,培育基准利率有利于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提升金融服务的综合竞争力。”Shibor解释: Shibor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Shibor的形成是这样的:每个交易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各报价行的报价,剔除最高、最低各2家报价,对其余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后,得出每一期限品种的Shibor,并于11:30对外发布。 (3)对银行股的影响: 基准利率形成后,贷存款利率的浮动空间有望进一步放开,短期内,很有可能会经历净利差收缩的阶段,这对目前主要依赖于利息收入的商业银行会带来较大压力。开展零售业务、中间业务较好的银行,所受负面影响会小一些。 该基准利率出台,招商银行等零售业务比较强的银行股将获得更多利益,股价或会从中获得利益,而依靠吃利息差的其他多数银行股,可能在短期内股价受打压。 三、现状 2007年央行6次调整基准利率基准利率是中国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基准利率的依据只能是货币政策目标。当政策目标重点发生变化时,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变化。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重点放在稳定货币时,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该适时调高,以抑制过热的需求;相反,则应该适时调低。比如,1987年针对温度回升的经济空气,国务院提出“压缩经济空气”,广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中央银行明确提出“紧中有活”的货币政策,提高了中央银行贷款利率,从第四季度起,将年度性贷款和短期贷款的利率由3.4‰和5.4‰提高到6‰。1988年第四季度,面对经济过热和明显的通货膨胀,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一系列旨在紧缩银根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其中包括继续提高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年度性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由6‰分别提高为6.9‰和6.3‰,以控制信贷资金的过度需求。截止2007年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4.14%,贷款基准利率为 7.47% 三、截止2008年5月基准利率 2008年最新贷款基准利率 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5.67 六个月至一年(含) 6.39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6.57 三至五年(含) 6.75 五年以上7.11 三、贴现 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加点 2008年最新银行基准利率 项目 年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活期 0.72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1.98 半年 2.43一年2.79 二年 3.33三年 3.96 五年4.41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一年 1.98 三年 2.43 五年2.79 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二、协定存款 1.44 三、通知存款一天1.08七天 1.62 参考资料 [1]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2]中国人民银行 http://www.boc.cn/cn/static/index.html
利率平价理论 Interest Rate Parity 定义认为两个国家利率的差额相等于远期兑换率及现货兑换率之间的差额。由凯恩斯和爱因齐格提出的远期汇率决定理论。他们认为均衡汇率是通过国际抛补套利所引起的外汇交易形成的。在两国利率存在差异的情况下,资金将从低利率国流向高利率国以谋取利润。但套利者在比较金融资产的收益率时,不仅考虑两种资产利率所提供的收益率,还要考虑两种资产由于汇率变动所产生的收益变动,即外汇风险。套利者往往将套利与掉期业务相结合,以避免汇率风险,保证无亏损之虞。大量掉期外汇交易的结果是,低利率国货币的现汇汇率下浮,期汇汇率上浮;高利率国货币的现汇汇率上浮,期汇汇率下浮。远期差价为期汇汇率与现汇汇率的差额,由此低利率国货币就会出现远期升水,高利率国货币则会出现远期贴水。随着抛补套利的不断进行,远期差价就会不断加大,直到两种资产所提供的收益率完全相等,这时抛补套利活动就会停止,远期差价正好等于两国利差,即利率平价成立。因此我们可以归纳一下利率评价说的基本观点:远期差价是由两国利率差异决定的,并且高利率国货币在期汇市场上必定贴水,低利率国货币在期汇市场上必定升水。 但这一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1. 利率平价说没有考虑交易成本。然而,交易成本却是很重要的因素。如果各种交易过高,就会影响套利收益,从而影响汇率与利率的关系。如果考虑交易成本,国际间的抛补套利活动在打到利率平价之前就会停止。2. 利率平价说假定补存在资本流动障碍,假定资金能顺利,不受限制地在国际间流动。但实际上,资金在国际间流动会受到外汇管制和外汇市场不发达等因素的阻碍。目前,只有在少数国际金融中心才存在完善的期汇市场,资金流动所受限制也少。3. 利率平价说还假定套利资金规模是无限的,故套利者能不断进行抛补套利,直到利率平价成立。 但事实上,从事抛补套利的资金并不是无限的1. 与持有国内资产相比较,持有国外资产具有额外的风险。随着套利资金的递增,其风险也是递增的。2. 套利还存在机会成本,由于套利的资金数额越大,则为预防和安全之需而持有的现金就越少。而且这一机会成本也是随套利资金的增加而递增的。基于以上因素,在现实世界中,利率平价往往难以成立。
区域货币指在某一特定区域流通的货币。根据最优货币区理论,任意两个区域,他们可以使用各自的货币,也可以使用共同货币,也可以同时使用两种货币。这取决于是否好处多于弊端。一般说来,区域是一个国家或政治上相对独立的地区。多个国家组成的区域区域可大可小,大可以大到包括多个国家(共同货币,货币一体化趋势),比如欧元区。一个国家内的区域货币小区域则可以小到一个社区。一般而言,区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但是不是非法的。 区域也可以是小于一个省。在美国,目前有85种区域货币。有学者就建议在中国大陆实行多于一种货币。还有很多国家都允许区域货币的存在。中国大陆的区域货币比如说在新疆发行新疆币,只要区域货币的实行所带来的好处多于所可能带来的弊端。当然,发行区域货币的地区并不阻碍人民币的流通。这个研究在目前对中国有意义应当很有意义。只有在中国,各区域之间才如此地不平衡。显然,在中国,区域货币的发行有如下好处:1. 当人民币实行紧缩政策时,本区域货币还是可以使扩张政策。毕竟房地产泡沫没有发生在西部。独立的货币政策能很好的促进西部的开发。2. 区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实行完全市场决定的浮动汇率,很快就会培养出大量熟悉浮动汇率体制并有抗汇率风险能力的企业和机构。3. 流通速度快。4. 促进当地就业。5. 促进当地生产,因为区域货币只能用于购买当地物品和服务。相关主题公钱(法定货币)私钱美国货币加拿大货币中国货币货币区/共同货币区是指一个货币所流通的区域。外部链接西部开发呼唤区域货币政策支持 (作者:张志军 2001.8)